第十一章 羅馬共和國晚期:奴隸與羅馬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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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

    131通過羅馬法賦予他們的&ldquo統治權&rdquo(dominicapotestas),家庭裡的家長(paterfamilias)可以完全控制他家庭所擁有的所有奴隸,為了懲罰奴隸,他有權鞭打他們,或者把他們關到監獄(ergastulum)裡,132也有權對他們施以極刑。

    133而這些權力使用的尺度則都取決于奴隸主個人的責任感和公正性,同時也受到羅馬監察官所倡導的普遍性公共道德的影響。

    134在這樣的環境下,當然會出現許多胡亂指控奴隸的例子。

    135由于我們幾乎看不到奴隸主體貼地對待奴隸的例子,因此我們認為奴隸主對待奴隸可能呈愈發冷漠的态度,這在西西裡和意大利的奴隸起義中有所體現,那些起義的奴隸在行動中表現得孤注一擲而且冷酷無情。

    136狄奧多羅斯詳細地描述了這些奴隸由于預期無望實現而作出的殘忍舉動。

    137這一時期奴隸主對待奴隸的态度完全出于經濟上的考慮,即在意大利的地産上使用他們,這一點體現在老加圖有關農業問題的論述上。

    在老加圖的論述中,奴隸要毫不留情地被驅使幹活兒,完全不需要考慮他們作為人的需要。

    地産的主人要常來檢查工作,地産上的奴隸管理者要對農場經營的效率負完全的責任,這些管理者常常被許諾會得到一些好處,但他們要監督奴隸不許他們有絲毫倦怠,更不能讓他們逃走。

    138家庭中的奴隸成員通常不會忍饑挨餓,139因為這樣可以防止他們小偷小摸的行為;140如果對奴隸有更多體力上的要求,那麼就要供給他們更多的食物;141但如果奴隸生了病,那麼配給他的食物就要減少,這是一個經濟上的舉措。

    142同樣也是出于經濟考慮,年老多病的奴隸要和年老或用壞了的牲畜和工具一同被賣掉。

    143 在加圖的論述中,沒有關于農村家庭(familiarustica)中奴隸們家庭生活的内容,也沒有未來有可能釋放奴隸或在奴隸老年時有責任照顧他們的表示。

    奴隸們在宗教節日裡也要勞動,與此相關的宗教規定隻在表面上被執行,雖然他們在這樣的日子裡可能隻做某些類型的工作。

    144按照加圖的規定,給予奴隸的衣服也非常少,每兩年發給他們每人一件單衣、一件披風和一雙木屐。

    145牢房(ergastulum)是對奴隸施以統治權的必要工具,地産上通常都有牢房,那些不服管教的或犯了罪的奴隸會被戴上鐐铐關在裡面。

    146雖然牢房在共和國晚期和帝國時期一直存在并使用,147我們也沒有理由否認在牢房中囚禁奴隸的行為加劇了奴隸主的不公正和殘酷,但我們不得不承認,牢房的重要性在現代作家的筆下還是被誇大了。

    148老加圖城裡家中的奴隸如果犯了小錯誤,就會挨一頓鞭打,149而鄉村的奴隸則會被戴上鐐铐,但這隻是冬季的情況。

    150 特蘭提烏斯·瓦羅(M.TerentiusVarro)所提出的對待鄉下奴隸的方式與加圖的建議有諸多不同,這部分源于二人性情上的差異,但從總體上看,它們體現了對待奴隸的社會态度上的明顯變化,這個變化就發生在這兩位農業作家所處的時代之間的時段。

    對于瓦羅來說,土地主一方面要通過他的行為獲取經濟利益,另一方面也要獲得愉悅的心情。

    151雖然嚴格來說瓦羅也把土地上的奴隸視為一種生産工具,但他認為奴隸有别于動物和農業器具,屬于會說話的工具(instrumentigenusvocaleinquosuntservi),與那些半會發聲或完全不出聲的農場幫手(semivocale[animal]etmutum)完全不同。

    152社會觀念已由純粹的經濟利益考慮發展成一種追求幸福的經濟目标,其中也會照顧到奴隸的福祉和滿足,當然這仍然是以個人利益的最大化為出發點。

    153加圖為了更好地對奴隸加以控制,在城裡的家中制定了一套男奴付錢跟女奴交合的規定,來滿足家庭奴隸的性需求;154瓦羅則建議讓奴隸也過上家庭生活,因為這樣奴隸更容易被束縛在地産上,而且他們還會生下小奴隸,使奴隸主的财産增多。

    155如果奴隸的工作做得好,那麼要給他們一些獎賞,或者給他們食物,或者使他們免除一些勞動,或者允許他們擁有自己的牲畜,而且可以在農場放牧。

    156加圖曾提到給奴隸加上鐐铐,但這可能隻是針對奴隸做錯事的懲罰;157而瓦羅則不允許奴隸看守在可以用語言解決問題的情況下動用拳頭恐吓奴隸,158他也沒有提到過使用鐐铐。

    159 注釋 1Seneca,Epist.mor.,47,14;Macrobius,Saturnalia1∶2,11;Livy,1∶51,8;Plutarch,LifeofCoriolanus,24,4&mdash5andofCatotheElder,20,3&mdash4. 2參見Mommsen,HistoryofRome3∶305,&ldquo某種程度上單純的奴隸制&rdquo。

     3Livy,2∶23,1,6;6∶14,3&mdash8;6∶34,2;6∶36,12. 4同上,3∶15,5。

     5同上,3∶15,9。

     6&ldquoTransTiberim&rdquo,lawsoftheXIITables,Bruns,FIR,20&mdash21,tab.III,5(Gellius,NoctesAtticae20∶1,46&mdash47). 7參見Weber,M.,GesammelteAufsätze,209的分析。

     8Livy,7∶16,7. 9同上,8∶28,1,7.DionysiusofHalicarnassus,16∶9将這一事件置于考迪那峽谷(CaudineForks)戰役之後。

     10Polybius,3∶24,6&mdash7. 11Meyer,Ed.,KleineSchriften,2ded.,1∶208;參見M.Weber,GesammelteAufsätze,234。

     12Varro,Dererustica2∶10,4. 13西塞羅的老師安東尼烏斯·格尼佛(M.AntoniusGnipho)就是這樣的例子,&ldquo一個(在嬰兒時代)被遺棄的出身自由的高盧人,(後來)被他的養父釋放&rdquo。

    Suetonius,Degrammaticis,7;參見Pauly-W.,RE11∶469&mdash470。

     14大量的人和牲畜以及各種戰利品,參見Livy,29∶35,5。

     15Just.Institutes1∶3,3.指揮官下令賣掉戰俘,這些奴隸由此獲救而不會被殺死。

     16Livy,43∶4,5;Zonaras,9∶22C. 17财務官登記了這些人的名字,把這些奴隸每30個編成一組,并給每組派了一個監督者,參見Livy,26∶47,1&mdash2;Polybius,10∶17,9&mdash10。

     18Caesar,Gallicwar7∶89;Polybius,3∶17,7.一部分戰利品根據士兵的功績分配給士兵,其餘的被拍賣,參見Livy,4∶34,4。

     19DioCassius,42∶14,3. 20Subcorona,Livy,42∶63,10. 21Polybius,10∶17,6&mdash10. 22在公元前25年出售薩拉西人(Salassi)的交易中,奧古斯都下了一個禁令,禁止在20年内釋放這些奴隸,參見DioCassius,53∶25,4。

     23Livy,5∶22,1;10∶46,5. 24在希臘出售奴隸的收益被用于重建麥加拉波利斯的一個柱廊,Livy,38∶34,7。

     25Appian,Mithridaticwars,38;參見Heichelheim,F.,Hist.Zeitschrift143∶95,1931。

     26Polybius,10∶17,9;Livy,26∶47,2. 27參見Plautus,Captivi,334∶sedisprivatamservitutemservitillianpublicum! 28Livy,22∶57,11&mdash12;34∶6,12. 29Livy,38∶51,12中那些平民保民官的侍從可能是他們的私人奴隸。

     30Johnson,J.,ExcavationsatMinturnae2(1),Republicanmagistri,no.13,9中的公共奴隸。

     31Dessau,ILS,6085∶82. 32DioCassius,48∶43,3. 33見公元前195年L.Valerius針對&ldquo奧皮亞法&rdquo(lexOppia)的演說,Livy,34∶6,17&mdash18。

    參見ServiusGrammaticus,CommentariesontheAeneid9∶544∶legemilitari&hellipquaserviamilitiaprohibebantur。

     34Caesar,Africanwar,54,1;Civilwar3∶6,1;NicolausofDamascus,31. 35在公元前59年仍然是5%(vicesima),Cicero,ToAtticus2∶16,1。

     36Livy,27∶10,11. 37Orosius,6∶15,5.Pliny,Naturalhistory33∶56稱其總數為1.5萬條黃金3萬條白銀,另外還有3000萬塞斯特斯(sesterce)的硬币。

     38有關公元前357&mdash公元前209年釋奴的情況,參見DureaudelaMalle,AdolphJ.C.A.,ÉconomiepolitiquedesRomains1∶290&mdash294,Paris,L.Hachette,1840。

    有關公元前81&mdash公元前49年的情況,參見TenneyFrank,Thesacredtreasuryandtherateofmanumission,Amer.Jour.Philol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