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感覺材料與物理學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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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們如邏輯經濟所要求的那樣假定所有位置都是相對的,那麼一個地點就隻能通過在其内部或在其周圍的那些事物而被定義,而且因此同一個地點就不能出現在沒有共同成份的兩個私人世界中。

    因此,并沒有産生關于把所謂的同一事物在同一地點所呈現出來的不同現象結合起來的問題,而且這一事實,即一個特定的對象對于不同的旁觀者來說似乎擁有不同的形态與顔色,并未提供否認所有這些形态和顔色的物理實在性的論據。

     然而,除了屬于不同感知者的私人世界的私人空間外,還有另一種空間;在這種空間中,一個完整的私人世界算作一個點,或至少算作一個空間單元。

    這也許可以描述為視角(pointsofview)空間,因為每一個私人世界都可以被看作宇宙從一定的視角所呈現出來的現象。

    然而,我更喜歡把它說成是視景空間,以便消除這樣的暗示,即一個私人世界僅當有人看它時才是實在的。

    而且由于同樣的理由,當我想在不假定一個感知者的情況下提及一個私人世界時,我将把它稱作一個&ldquo視景&rdquo。

     我們現在必須解釋這些不同的視景是如何被安排在一個空間中的。

    這種情況是憑借相互關聯的&ldquo可感物&rdquo而形成的,而&ldquo可感物&rdquo被看作是同一個事物在不同視景中所呈現的現象。

    通過移動并通過他人的證據,我們發現,兩個不同的視景,盡管不能都包含同樣的&ldquo可感物&rdquo,但仍然能包含非常類似的&ldquo可感物”而且我們發現,一個視景内的一個私人空間中某組&ldquo可感物&rdquo的空間順序,和另一視景内的該私人空間中相互關聯的&ldquo可感物&rdquo的空間順序是一樣的,或者說是非常類似的。

    通過這種方式,一個視景内的一個&ldquo可感的東西&rdquo與另一個視景内的一個&ldquo可感的東西&rdquo是相互關聯的。

    這樣的相互關聯起來的&ldquo可感物&rdquo将被稱作&ldquo一個事物的諸現象&rdquo。

    在萊布尼茨的單子論中,由于每一個單子都反映了整個宇宙,每一個視景内都有一個作為每一個事物之一個現象的&ldquo可感的東西&rdquo。

    在我們的視景系統中,我們沒有作出這樣的完全性假定。

    一個特定的事物在某些視景中将擁有現象,但在某些其他視景中可能并不擁有。

    由于&ldquo事物&rdquo被定義為由其現象所構成的類,假如&kappa是由某個事物&theta出現于其中的諸多視景所構成的類,那麼&theta就是&kappa這個多重類(multiplicativeclass)的一個分子,因而&kappa就是一個由諸多不相容的&ldquo可感物&rdquo的類所構成的類;而且類似地,一個視景是由出現在該視景中的事物所構成的多重類的一個分子。

     一個空間中的諸視景的排列,是通過一個特定事物在不同視景中所呈現的現象之間的差異而形成的。

    假設,比如說,一枚便士出現在許多不同的視景中;在有些視景中它看起來較大,在有些視景中它看起來較小,在有些視景中它看起來是圓的,在其他一些視景中它呈現出一個具有變化着的偏心度的橢圓的現象。

    我們可以把該便士的現象在其中呈現為圓形的所有那些視景都集中在一起。

    我們将把這些視景放在一條直線上,并根據該便士表面上的大小的變化把它們排成一個系列。

    這枚便士在其中顯現為一條具有一定厚度的直線的那些視景,将以類似的方式被放在一個平面上(盡管在這種情況下,将有許多不同的該便士在其中擁有相同大小的視景;當一種排列被完成時,這些視景将形成該便士的一個同心圓),并且像以前一樣,将根據該便士的表面上的大小加以排序。

    通過這樣的方式,這枚便士在其中呈現出一種視覺現象的所有那些視景都能按照一種三維空間順序加以排列。

    經驗表明,假如我們不是選擇便士,而是選擇出現在所說的所有視景中的任何其他事物,或者選擇任何其他的利用相同事物在不同視景中所呈現出來的現象之間的差别的方法,那麼将會産生同一種關于視景的空間順序。

    正是這個經驗事實,已使得構造唯一的包含一切的物理空間成為可能。

     我們剛才已對其構造方法作過解釋并且其成份就是全部視景的空間,将被稱作&ldquo視景-空間&rdquo。

     (八)視景空間中&ldquo事物&rdquo與&ldquo可感物&rdquo的定位 我們迄今已經構造的世界是六維的,因為它是一個三維視景系列,并且這個系列中的每一個視景自身都是三維的。

    我們現在必須解釋視景空間和分别包含在不同視景内的各種私人空間之間的關聯。

    正是通過這種關聯,唯一的三維物理空間才被構造出來;而且正是因為無意識地完成了這種關聯,視景空間和感知者的私人空間之間的區分才被弄得模糊了,并由此對物理哲學造成了災難性的後果。

    讓我們回到我們的便士例子上。

    該便士在其中看起來較大的視景,相比于它在其中看起來較小的視景,被認為更靠近該便士。

    但是,在經驗所及範圍内,這枚便士的表面上的大小将不會超出某一極限,而該極限就在(如我們所說的那樣)這枚便士最靠近眼睛的一個地方;所謂最靠近,就是說如果再有任何靠近,它就無法被看到了。

    但是,通過觸覺,我們可以使這個系列變長,一直到這枚便士觸及到眼睛為止;但在觸及眼睛後,它就不能繼續變長了。

    假如我們沿着一條先前所定義的那種意義上的視景線移動,那麼通過想象這枚便士被移除,我們仍然可以憑借另外一枚便士(比如說)來延長這條視景線;而且對于用這枚便士所定義的任何别的視景線,我們也可以做同樣的事情。

    所有這些線都在某一地點會合,也就是說,在某一視景中會合。

    這個視景将被定義為&ldquo這枚便士所在的地方&rdquo。

     被構造出來的物理空間中的兩個地點在什麼意義上與一個特定的&ldquo可感的東西&rdquo聯系在一起,現在是顯而易見了。

    首先存在這樣的地方,即該&ldquo可感的東西&rdquo是其一個分子的視景;這就是該&ldquo可感的東西&rdquo由之出現的地方。

    其次存在一個地方,即該&ldquo可感的東西&rdquo是作為其一個分子的事物所在的地方,而所謂的一個分子就是一個現象;這就是該&ldquo可感的東西&rdquo所在的地方。

    這個作為一個視景中的一個分子的&ldquo可感的東西&rdquo,是與另一視景相關聯的;這另一視景就是該&ldquo可感的東西&rdquo作為其一個現象的事物所在的地方。

    對于心理學家來說,&ldquo由之出現的地方&rdquo是更有趣的,而且這個&ldquo可感的東西&rdquo在他看來因而是主觀的,并且就是感知者所在的地方。

    對物理學家來說,&ldquo所在的地方&rdquo是更有趣的,并且這個&ldquo可感的東西&rdquo在他看來因而是物理的、外在的。

    在這兩種顯然不相容的觀點中,每一種觀點的理由、限度及不完全的辯護,都可以從上述與一個特定的&ldquo可感的東西&rdquo相聯系的地點的兩重性中看出來。

     我們看到,我們能夠在視景空間中為一個物理事物确定一個位置。

    通過這種方式,我們的身體的不同部分将在視景空間中獲得位置,而且我們的感覺材料處于其中的視景在我們的頭腦内部這一說法因此是有意義的(這一說法是真是假與我們沒有多大關系)。

    由于我們的心靈是與我們的感覺材料處于其中的視景相關聯的,我們可以認為這個視景就是我們的心靈在視景空間中的位置。

    因此,假如在上述所定義的意義上,這個視景在我們的頭腦内,那麼心靈在頭腦中這個陳述就有一種令人滿意的意義。

    關于一個特定事物的各種不同現象,我們現在能說,其中一些現象比另一些現象更靠近該事物;那些處于靠近&ldquo這個事物所在之處&rdquo的視景中的現象是更靠近的。

    我們因而能為下述陳述找到一種意義,不管這種意義是真是假:在近處考察一個事物,相比于從一定距離之外觀察它,将讓我們了解更多關于它的東西。

    我們也能為&ldquo居于主體與其一個現象是他的一種材料的事物之間的事物&rdquo這個短語找到一種意義。

    人們經常提出的支持感覺材料的主觀性的一個理由是,當我們發現難以設想一個事物自身發生了變化時,比如說,當變化是因為我們閉上眼睛而導緻的或者是因為我們眯着眼睛以便産生重影而導緻的時,這個事物的現象是可以變化的。

    假如這個事物被定義為由其現象所構成的類(這是上面所采納的定義),那麼每當它的任何一個現象發生變化時,它自然一定會産生某種變化。

    不過,在這些現象據之發生變化的兩種不同方式之間有一種非常重要的區分。

    假如我看了一個事物之後閉上眼睛,那麼我的眼睛的現象在每一個擁有這樣的一個現象的視景中都有變化,而這個事物的絕大多數現象将不會發生變化。

    作為一個定義問題,我們可以說,不管一個事物的現象如何靠近該事物,當與該事物一樣近或更靠近該事物的一些現象發生變化時,這個事物就會發生變化;另一方面,我們将說,假如在該事物的現象中,盡管隻有離該事物較遠的現象發生了改變,但所有未超出一定距離的現象都沒有發生變化,那麼這種變化就是發生在别的事物上。

    從這種考慮出發,我們自然地被引導着去考慮物質問題;這個問題必須成為我們接下來的話題。

     (九)關于物質的定義 我們把&ldquo物理事物&rdquo定義成了由其現象所構成的類,但是,這幾乎不能拿來作為一種關于物質的定義。

    我們希望能夠表達這個事實,即一個事物在一個特定視景中的現象在原因上受到在這個事物與這個視景之間的物質的影響。

    我們已經為&ldquo在一個事物與一個視景之間&rdquo找到了一種意義。

    但是我們想要物質成為某種不同于由一個事物的現象所構成的整個的類的東西,以便陳述物質對現象的影響。

     我們通常假定,當一個事物更靠近我們時,我們所得到的關于該事物的知識就更準确。

    從遠處,我們看到它是一個人;然後,我們看到它是瓊斯;再進一步,我們看到他在微笑。

    完全的準确隻有作為一種極限才能達到:假如當我們接近瓊斯時他的現象趨向于一個極限,那個極限就可以被認為是瓊斯實際所是的東西。

    顯然,從物理學的觀點看,一個事物的現象幾乎不&ldquo涵蓋&rdquo遠處的現象。

    我們因此可以提出下述嘗試性的定義: 一個特定的事物的物質,就是該事物的現象随着與該事物之間的距離的消失而表現出的極限。

     這個定義很可能是言之有物的,但并不是相當令人滿意的,因為在經驗上不存在這樣的從感覺材料中獲得的極限。

    我們必須通過一些構造和定義來彌補該定義的不足。

    但是,它很可能暗示着我們要朝之看去的正确方向。

     我們現在大體能夠理解由物理學所完成的從物質到感覺材料的這一相反的曆程。

    一個特定視景中的一個事物的現象,是關于構成該事物的物質的函數以及關于中間物質的函數。

    一個事物的現象是由介于中間的煙、霧、藍色眼鏡或感知者的感官或神經(這些東西也必須算作中間媒介的一部分)上的變化所改變的。

    我們越靠近該事物,其現象受介于中間的物質的影響就越小。

    随着我們越來越遠離該事物,其現象就越來越背離其最初的特性;而且關于其背離的因果律将是根據位于它們和該事物之間的物質而得到陳述的。

    由于距離很近的現象較少受到不同于該事物自身的原因的影響,我們最終認為,随着距離的消失,這些現象所趨向的極限就是該事物&ldquo實際所是&rdquo的東西,而且這種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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