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講 群體的意識和潛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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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是,它沒有完全擺脫由最近的大戰所發洩的反感情緒。

     特羅特把上面描述的在群體中出現的心理現象追溯到一種群居本能。

    這種群居本能就像其他動物種族一樣,也為人類所先天擁有。

    他說,這種群聚性從生物學上說類似于多細胞結構,并且仿佛是後者的延續。

    如果個人獨處,他會感到不安全。

    幼兒顯示出來的恐懼似乎已是這種群居本能的表現。

    與人群對立事實上就等于與它分離,因而人們憂慮地避免這種對立。

    但人群輕蔑任何新的或不尋常的東西。

    群居本能似乎是某種原始的東西&mdash&mdash某種不能被分解的東西。

     特羅特提供了他認為是原始本能的清單,如自我保存本能、營養本能、性本能和群居本能。

    群居本能常常與其他本能相對立。

    罪惡感和責任感是群居性動物的特有方面。

    特羅特也把精神分析揭示的、存在于自我中的壓抑追溯到群居本能,并相應地把醫生在精神分析治療中遇到的抵抗也追溯到同樣的根源。

    言語的重要性就在于人群中相互理解的自然傾向。

    個人彼此之間的認同主要依賴于這種傾向。

     勒邦主要關心的是典型的短暫群體形式,麥獨孤關心穩定的群體聯系,而特羅特則選擇最一般化的群體形式&mdash&mdash人在作為&ldquo政治動物&rdquo時在這種群體中度過一生,作為他興趣的中心,他為我們提供了這種群體形式的心理學根據。

    但是特羅特沒有必要去追蹤群居本能,他把它的特征描述為原始的和不可進一步還原的。

    他提到波裡靳·薩迪斯試圖把群居本能追溯到暗示感受性,就他而言幸好是多餘的。

    這是一種熟悉而又不令人滿意的解釋類型,而相反的命題&mdash&mdash暗示感受性源自群居本能,在我看來則似乎更進一步闡明了這一主題。

     特羅特的叙述即使比其他人的更公正,但仍然面臨這樣的反駁:它幾乎沒有說明群體中領袖的作用。

    我們反而傾向于相反的判斷:如果忽視了領袖,則不可能把握住群體的性質。

    群居本能對于領袖全然不留有餘地,他幾乎純粹是偶然被扔進入群中的。

    由此得出,不存在從這種本能到需要上帝的通路,這個牧群是沒有牧人的。

    但除此之外,還可以從心理學上找到削弱特羅特觀點的基礎。

    這就是說,無論如何,群居本能可能不是不可還原的,它不像自我保存本能和性本能那樣原始的本能。

     追溯群居本能的個體發生自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當幼兒獨處時所表現出的恐懼(特羅特宣稱這已經是這種本能的顯現),仍然更易于提出另一種解釋。

    這種恐懼與兒童的母親有關,往後則與其他熟悉的人有關,它是未滿足的願望的表達&mdash&mdash兒童尚不知道除了把它轉變成焦慮之外,還能以何種方式進行處理。

    當兒童因獨處而感到恐懼時,看到任何的&ldquo人群成員&rdquo也不會感到安全,恰恰相反,這類&ldquo陌生人&rdquo的接近則會更容易使其産生這種恐懼。

    于是,在兒童那裡長時間沒有什麼群居本能或群體感情的性質會被觀察到。

    在容納許多兒童的幼兒園中,這類東西起初是在兒童與他們父母的關系之外産生的,它的産生也是作為大兒童對小兒童的最初忌妒做出的反應。

    大兒童肯定是忌妒地想把他的弟妹撇開,使其離開父母,并剝奪其所有特權。

    但在面臨着這個小兒童(以及後來出生的所有兒童)像他本人一樣被父母所愛,結果是不可能在不損害他本人的情況下保持他的敵意态度時,他不得不把自己與其他兒童相認同。

    所以,在兒童群中就産生了共同的或群體的感情,然後在學校進一步發展。

    由這種反相形成所做出的第一個要求是為了公正,為了同樣對待所有人。

    我們都知道,這種要求在學校是表現得多麼明顯和不能改變。

    如果一個人自己不能成為受寵者,那麼無論如何也不會讓别人成為受寵者。

    這種轉變即在幼兒園和教室裡群體感情取代忌妒心,可能被認為是不大可能發生的&mdash&mdash如果同樣的過程在往後其他的環境中不能再次被觀察到的話。

    我們隻需想到這樣一群婦女和女孩,她們都以癡迷的方式愛着一位歌星或鋼琴演奏家,當他表演結束後她們緊緊圍着他。

    她們每個人肯定容易忌妒其他的人,但是當面對她們的成員以及結果不可能達到她們愛的目的時,她們放棄了這種忌妒,不是去撕扯彼此的頭發,而是以聯合的群體去行動,用她們共同的行動對她們崇拜的英雄表示敬意,如高興地分享他的幾絲飄逸的頭發。

    原先她們是競争的對手,現在通過對同一對象相似的愛而成功地把自己與其他人認同。

    當一種本能的情境像通常一樣能達到各種結果時,我們毫不奇怪:使這種結果産生某種程度的滿足的可能性,而某種其他的結果&mdash&mdash本身是更明顯的,則由于生活環境阻止達到任何這樣的滿足而被放過了。

     後來在社會中以&ldquo群體精神&rdquo等形式出現的東西,與它從原先的忌妒衍生出來的并不相悖。

    沒有人一定想要名列前茅,人人必定是同樣的,并擁有同樣的東西。

    社會公正就意味着,我們自己否認了許多東西,以至于别人也同這些東西無關,或者也許不能要求這些東西&mdash&mdash這都是一回事。

    這種對平等的要求是社會良心和責任感的根源。

    它也在梅毒患者擔心傳染給他人中出乎意料地顯示出來,對此精神分析已教給我們怎樣理解了。

    這些可憐的不幸者表現出來的擔心,與他們強烈抵抗要傳染給他人的潛意識願望是相一緻的。

    為什麼單單他們被感染并被如此隔離?為什麼其他人不被感染這種病?在所羅門有關公正的故事中可發現同樣的萌芽。

    如果一個婦人的孩子死了,那麼其他婦人的孩子也活不成。

    這個喪子的婦人顯然具有這種願望。

     這樣,社會感情的基礎是,起初是敵意的感情反轉成為認同性質的肯定色彩的聯系。

    在迄今我們能追蹤的各種事件的過程中,這種反轉似乎在與群體外的一個人有共同的情感聯系的影響下出現。

    我們并不認為對認同作用分析是周全的,但就此刻的目的來說,我們隻要回想這樣一個特征就夠了,即一緻實行平等。

    在讨論兩種人為的群體&mdash&mdash教會和軍隊中已經得知,它們必要的先決條件是,它們所有成員應該得到一個人即領袖的同樣的愛。

    然而,我們不要忘記:群體中平等的要求隻适用于其成員,而不适用于領袖。

    所有成員必須是彼此平等的,但他們都想被一個人所統治。

    許多平等的人能使他們彼此認同,一個單個的人優越于他們所有的人&mdash&mdash這就是我們在能持續存在的群體中所發現的情況。

    現在,讓我們大膽地糾正特羅特的這一斷言&mdash&mdash人是群居動物,而堅持認為,人不過是個部落動物,由一個首領支配的部落中的個體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