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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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現在讓他安息,不要使他更多感受痛苦,讓他适時地死去。
在以利亞沒有到來,并幫助他之前,我們隻會給我們帶來嘲笑。
《馬可福音》,第15章,第36節。
注141手稿到這裡終結,邊上注明完成的日期為十月二十四日,〔一七〕九五年。
&mdash&mdash諾爾注 注142此标題與文中的分節及每一節的題目系根據英譯本所加。
《第一部分第一節至第四節的修改稿》這一标題下面的小标題實際上隻有第一、二、三節的,并無第四節的,英譯本就是這樣,請讀者注意。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43黑格爾原手稿保存下19個印張,編号為a-t,我們隻缺少其第一個印張。
按黑格爾所注兩個日期來看,他在&ldquo1795,11月,2日&rdquo(見第r印張第3頁),即緊接于《耶稣傳》之後,已将此篇正文基本寫完,隻于&ldquo95,4月,29日&rdquo(見第t印張第3頁)添加了一個結束語。
原手稿在本書(指諾爾本)上始于152頁,止于213頁。
(在這中譯本裡,始于170頁,止于251頁。
)此處開始的這一部分,是黑格爾于&ldquo1800,9月,24日&rdquo(見第a1印張,第1頁),對原手稿開頭部分的修改稿,修改時他新添了三個印張(a-a3),其餘的修改是寫在原手稿第a-c印張的邊緣上的。
我們把修改前後的兩稿分别印出,可以見出他的觀點的全部改變。
這個修改稿從時間上說是我們掌握的稿子中最後寫的。
&mdash&mdash諾爾注 注144這是指費希特《人的規定》(Die:BestimmungdesMenschen)一書。
規定即是本性、特性。
費希特這書,出版于1800年春天,書名中譯,一作《人的天職》,一作《人的使命》。
黑格爾這部分修改稿是1800年9月寫于法蘭克福。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45撒都該教是猶太教的一個支派或支種,否認複活、來世、靈魂及天使的存在。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46這裡原文附有一條小注作為補充說明,這條小注就是諾爾本第154&mdash155頁的小注,故這兒從略。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47修改稿到此為止。
就内容而言,下面應接《基督教的權威性》第五節。
但按諾爾原書的編排,緊接在這修改稿後面的,仍是該文前四節的原手稿。
這樣,是為了便于對黑格爾修改前後的觀點作對照。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48耶稣在聖經裡找到了道德的一些最高原則,他并沒有提出新的道德原則,就《馬太福音》xxii.36所說,&ldquo你當盡一切的心去愛主&mdash&mdash你的上帝&rdquo,試比較舊約《帖撒羅尼迦》vi.5、《利未記》xix.18和xv111.5,《馬太福音》v.48&ldquo你們應當完善&rdquo。
又如《馬太福音》vii.12&ldquo你們要别人怎樣對待你們,你們也當怎樣對待别人&rdquo,具有太廣泛的範圍,以緻不能提供一個道德原則,因為它也甚至可以适用于一個惡人作為謹慎行事的一個格言。
那将會是一件奇怪的事,如果像猶太人所信的那樣的宗教,把上帝看成他們的政治上的立法者,而沒有又包含着純粹的道德原則。
注149例如,(a)猶大。
(b)《馬太福音》xx.20&ldquo請準許我這兩個兒子、一個坐在你的左邊,一個坐在你的右邊&rdquo,這件事情的發生是在雅各和約翰追随耶稣多年之後。
(c)甚至在他塵世居住的最後時刻裡,即在他的所謂&ldquo升天&rdquo前的一些時刻裡,他的門徒們還以充足的力量表現了猶太人的希望,即希望他将會恢複猶太人的國家(《使徒行傳》i,6)&ldquo他們問耶稣說,主、你就要在這個時候重新興複以色列國麼?&rdquo 注150這裡引文中&ldquo信仰&rdquo一詞,萊辛原劇本作&ldquo迷信&rdquo。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51參看本文第三節腳注。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52據說,别的猶太人有能醫治魔鬼附身的能力。
此外當耶稣在猶太人的禮拜堂内醫好了那枯萎的手時,引起他們驚奇的并不是醫好了病,而首先是他敢于渎亵安息日的儀節。
注153這足以說明為什麼丢掉了純粹的權威宗教之後,其結果常常會發生不道德的行為;如果信仰純粹是權威性的,則對于不道德行為的責任直接歸之于權威的信仰,而不歸之于丢掉了權威的信仰。
注154這是指各個新教教派,特别是路得教派的許多忏悔錄而言。
&mdash&mdash英譯本注 注155這兩行引自克羅普斯托克(Klopstock)《萊茵酒》一詩(1753),全節如下: &ldquo放蕩的行為植根在 為一個卑鄙目的所浸透的靈魂裡, 受到&ldquo不朽的&rdquo愚人的,鐘聲的引誘 人人應得的獎懲還是在那裡等待着你。
誰高尚地盡他的職分,世界不會不知道的。
盡最美好的職分就是盡道德的義務。
有了藝術的傑作,保你獲得榮譽; 盡了道德義務,榮譽卻很稀少。
&rdquo &mdash&mdash英譯本注 注156舉例說,試看《使徒行傳》(xii,11),彼得,所有門徒中最熱烈的一個,說道:&ldquo我如今真正知道,主曾經差遣來他的使者&rdquo。
再參看容器及其所包容各種動物(《使徒行傳》,x,9以下),和前面的155頁(諾爾本)所引證過的故事。
注157&ldquo你們往普天下去,宣傳福音給每一個人聽,信仰而受洗的人必定要得救,不信仰的人必定要受天罰,信仰的人必定能創造奇迹:以我的名義他們會趕走魔鬼、他們會說各種新的語言、他們手能拿蛇、他們若喝了毒物也不緻受害、他們的手摩着病人,病人就會好&rdquo。
(《新約·馬可福音》)&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58訣别辭見于《約翰福音》關于&ldquo最後晚餐&rdquo以後的記載。
參看本文下面第十九節談&ldquo最後晚餐&rdquo部分,以及諾爾本第320&mdash321頁。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59就普遍知識來說,&ldquo先知的語言&rdquo比簡單地作預言含義要多些:它的意思毋甯接近于或至少略同于&ldquo用許多新的語言說話&rdquo。
(《馬可福音》,xvi,17) 注160萊辛:《哲人納丹》,第4幕,第7場,3067&mdash3070。
&mdash&mdash諾爾注 注161撒摩耶族是中央西伯利亞的蒙古族人。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62這一節的論點大體上根據的德爾松同《耶魯撒冷》一書。
&mdash&mdash諾爾注 注163因為不同的政治制度,其看不見、摸不着的影響在人民之中會形成一種道德的精神。
〔這就是說,也有其間接的道德效果,〕但與這裡所講的無關。
注164見《馬太福音》v.17&mdash18。
新約舊譯本作&ldquo成全&rdquo,英譯本有時譯成fulfilment(完成),有時譯成supplement(補充),關于這點黑格爾在本書下面《基督教的精神及其命運》第二節裡還有讨論。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65萊辛《哲人納丹》,第4幕,第2場,2540&mdash2543。
&mdash&mdash諾爾注 注166這是就婚姻而言,黑格爾認為婚姻有政治和宗教雙重意義。
參看黑格爾:《法哲學》第164節。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67萊辛《哲人納丹》,第4幕,第2場,2555&mdash2564。
&mdash&mdash諾爾注 注168&ldquo大門前的皈依者&rdquo(proselytiportae)是遵守某些猶太教儀式的異邦人,但不同于&ldquo正義性的皈依者&rdquo,他們沒有完全接受亞伯拉罕的誓約。
&mdash&mdash英譯本注 注169穆斯海牟(Moshcim):《教會史》,第五卷,第二部分,第五章,第十四節。
&mdash&mdash黑格爾原注。
&ldquo一夥強盜&rdquo是指449年在愛非梭斯舉行的第二次宗教會議而言。
&mdash&mdash英譯本注 注170皮得裡待(J.R.A.Piderit)著:《宗教聯合的導論和綱要》,1781。
&mdash&mdash諾爾注 注171按新教、新教徒曲文原字是Protestant,就字根原文直譯應作&ldquo反抗者&rdquo,黑格爾這裡指出不要誤解&ldquo反抗者&rdquo或新教為反抗一切權威,不要任何信仰。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72見席勒:《理想與生活》一詩。
&mdash&mdash諾爾注 注173從席勒的《斷念》一詩初次發表的原版中摘出的段落,這一段落在後來的版本中被迫删去了。
&mdash&mdash諾爾注 注174這一段也許對于研究存在主義者基爾克戈爾德的人會感到興趣。
&mdash&mdash英譯本注 注175例如,柏幾裡斯人。
參見穆士海牟《教會史》,第八卷,第二部分,第5章,第九、十節。
&mdash&mdash諾爾注 注176原文作motive,按在這裡似有動力和動機雙重意義。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77原文作motive,按在這裡似有動力和動機雙重意義。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78原文到此結束;手稿裡随後是一張空白頁,足證這裡沒有什麼缺失。
&mdash&mdash諾爾注 注179&ldquo第二部分&rdquo與文中的分節及每一節的題目系根據英文本所加。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80黑格爾這裡可能是指克拉普斯托克的長詩《救主》而言。
&mdash&mdash英譯本注 注181指希臘而言。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82這句話是微欠準确地從克拉普斯托克《山陵和林苑》一詩引證而來。
&mdash&mdash英譯本注 注183用理智或者用幻想去理解古代傳說的不同态度,可以從摩西曾經在西奈山上看見上帝這個故事作為例子來加以說明。
(一)一個普通的基督徒讀者都把這故事當作感性知覺的事實,這件事實是按照我們一切感性知覺的規律而發生的。
(二)那開明的,重理智的女人瑞霞(Recha)說道(見萊辛著:《哲人納丹》一劇第3幕第2場,1653年):&ldquo摩西站立在哪裡,那裡就是在上帝前面&rdquo。
她承認上帝的客觀存在,但是否認上帝為人的感官所能夠知覺到。
她認為上帝随處出現在摩西前面,即使他并沒有想到他,她在這種情形下特别否認上帝能夠出現在感官前面。
(三)還有另外一種主張,當摩西相信他感覺到上帝出現在他前面的那時和那處,上帝就同樣真實地出現在他前面,正如任何一個感覺對于我們都有其真理性那樣。
但是這裡并不想要肯定客體本身的真實性,因為在這個判斷裡并沒有涉及到客體的真實性問題。
這裡所要肯定的隻是,當時當地,當人沒有想到上帝時,上帝就不出現在面前。
第一個判斷堅持對上帝的感性知覺當作一個客體;第二個判斷否認對上帝的感性知覺,但是堅持他的客觀存在;第三個判斷肯定對上帝的知覺,但是不把他當作一個客體。
第一種态度肯定摩西具有感覺和理智,第二種态度隻承認摩西有幻想,第三種态度承認摩西有着幻想和理性的活動。
對作出第二種判斷的人來說,隻有客體才有效準、他是按照他的理智和經驗的規律來判定客體之為客體的。
對作出第三種判斷的人來說,摩西的精神本身直接就有效準。
他理解摩西的精神,摩西的精神啟示給他。
他不管客體怎樣。
第一種判斷肯定主觀的和客觀的真理;第二種判斷肯定客觀真理,但認為錯誤是主觀的;第三種判斷肯定主觀的真理,如可以容許這樣說的話,卻認為錯誤是客觀的。
注184參看蘇封克勒斯著《安提恭尼》一劇,第450&mdash457行,&ldquo神的規律是一種永恒的規律,不成文的,不可動搖的,誰也不知道它是什麼時候最初定立的&rdquo。
注185參看:《法的精神》,第三篇,第三章。
注186按下面引文不是從普勞特,而是從德倫斯(Terence)的Eunuchus,iii.5.42引證來的。
&mdash&mdash英譯本注 注187按&ldquo它們&rdquo在這裡可能指聖潔的情感。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88原文到此為止。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89黑格爾在這裡說得很清楚:權威信仰成為可能的基礎,就在于人對于自己本身能力的不認識,由于這樣的種種缺陷,結果必然尋找救世主。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90諾爾本此處為&ldquound&rdquo,即&ldquo和&rdquo這兒依理論版改為&ldquooder&rdquo,即&ldquo或&rdquo。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91本文的分節與每一節的小标題系根據英譯本所加。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92《福音的準備》,IX,17。
&mdash&mdash諾爾注 注193他命他的兒子伊斯邁爾及其母親從沙拉放逐到荒漠地區,因為他們擾亂家庭統治的統一性。
注194按這事發生在1720年。
&mdash&mdash英譯本注 注195西貝爾(Kybele,土地之女神),崇高的神,她是現在、過去和将來存在的一切東西,她的面紗沒有有死的人曾經揭開過。
&mdash&mdash她的祭司們都是被閹割了的,在身體和精神方面都是非人化了的。
注196凡供獻給主人的東西,他并不能完全占有(即消滅它),它至少總還可以保持一種植物式的生活。
注197門德爾松(MosesMendelsohn,十八世紀的猶太哲學家)著:《耶路薩冷或者關于宗教的權力和猶太教》,1783.II.31&mdash54。
&mdash&mdash諾爾注 注198《利未記》,第25章,第23節以下及第35節。
他們不能轉讓任何财産,&ldquo因為土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旅客,是客居的&rdquo。
注199在這段話下面,黑格爾原稿有遺漏和不連貫之處。
在較早的草稿中(諾爾本第386頁),黑格爾曾寫道:&ldquo猶太教的根源是崇拜一個客體,亦即束縛在一個異己的主上面&rdquo。
在遺失了的這一段中,黑格爾大概是在進一步說明猶太人之束縛于法律。
下段開始在原稿也有殘阙,英文本譯者根據海林(L.T.Haering)的解釋,略有修補。
中譯文亦主要依據英譯本。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00法利賽人問耶稣道:&ldquo你的門徒為什麼違反古人的傳統習慣呢?因為吃飯的時候,他們不洗手。
&rdquo耶稣回答說:&ldquo&hellip&hellip你們借着傳統習慣廢了神的誡命。
&hellip&hellip以賽亞指着你們說的預言,是不錯的。
他說,這些人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rdquo。
(參看《新約全書》第15章,第1&mdash8節,中華聖經會本。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01這些命令就其為出于人的一種活動、基于人的一種能力而言,也是主觀的。
注202黑格爾這裡利用康德的命題來反對康德本人;參看康德:《理性界限内的宗教》,IV,2,§3。
&mdash&mdash諾爾注 注203參看康德:《實踐理性批判》第一部分,第一章,第三節。
&mdash&mdash諾爾注 注204這是鮑伽登的說法。
參看他的《形而上學》(1739),第40、55節。
&mdash&mdash英譯本注 注205&ldquo因此,每一個命令隻能表達一個&lsquo應當&rsquo,因為它是一個普遍的東西,從而立即表明了它的缺點,因為它沒有說出存在。
對于這樣一種命令像:&lsquo不要殺人&rsquo,耶稣提出了一種道德、人的愛的意向與它對立,這種愛的意向不僅使得那個命令就内容說來成為多餘的,而且也打破它作為命令的形式,因為命令的形式意味着一個命令者與一個抗拒命令者之間的對立;愛的意向排除了任何關于犧牲、毀滅、壓制情欲的思想,它同時比起理性的冷酷的命令是一個具有更豐富更有生命的充實内容。
&rdquo在這一段裡黑格爾明顯而突出地歌頌愛,反對冷酷的道德命令。
但是這段話又被他意味深長地删去了。
原編者諾爾在小注中附入此段,今亦作為小注譯出。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06&ldquo把他們分開&rdquo大意是把他要評判的人分成下句所說的&ldquo本來那樣&rdquo和&ldquo應該那樣&rdquo,而以自己主觀思想的應該那樣作為标準去苛責他人。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07道德不僅是與權威性相反對的,而又是與非道德、不道德相反對的。
注208法律,正如懲罰和行為一樣是一種客觀的東西,是不能消滅的東西;以命運的形式被了解的懲罰又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一個受命運支配的人是和法律不相涉的。
注209這段話所謂&ldquo按照内容來反對他&rdquo是指用具體刑罰來處罰他。
所謂&ldquo它具有&hellip&hellip行為的形式&rdquo是指法律已變成懲罰人的具體行動的形式。
所謂&ldquo行為的内容&hellip&hellip&rdquo是說按照法律的懲罰措施,其内容也是有普遍性的,也是法律。
這裡是用内容和形式的範疇來分析法律、犯法、懲罰的辯證關系。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10違規、犯法和懲罰決不是原因與結果的關系,因果的有規定的聯系是一個客觀的東西、是一種規律。
在這種情形下,可以說因與果是完全分離,不再統一的。
反之,命運可以揚棄那反作用于犯罪者的規律,因為那個規律是他自己建立起來的。
這種他自己作出來的分離,是可以統一起來的,這種統一就是愛。
注211按Recht一字前面都譯成&ldquo權利&rdquo,但在這裡就上下文語意看來,又要譯成&ldquo正義&rdquo才妥當。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12補充(complement)有&ldquo完成&rdquo的意思,但又不好譯為&ldquo完成&rdquo。
這裡說道德補充法律、愛補充道德,有前者揚棄後者、較高于後者的意思。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13黑格爾這裡是引證康德的話,并加以批評。
參看康德的倫理思想,并參看本書第308&mdash313頁。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14隻有在意志範圍内的東西才可以命令的。
隻有理性能夠發出命令,隻有符合義務的東西才可以命令,因為理性與義務皆以對立和自由為前提。
隻有對于自由意志可以下命令。
命令或應當表示出思想與現實的對立。
因此無疑在這個意義下愛是不能被命令的。
注215愛可以是幸福的或者不幸福的。
注216或純自我意識。
注217這可能是指萊辛而言,萊辛《人類的教育》一書中,第16、20、48節就有這種法。
&mdash&mdash英譯本注 注218《約翰福音》第9、10節有如下的話:&ldquo(第9節)那光是真光,&hellip&hellip(第10節)他在世界,世界也是借着他造的,世界卻不認識他。
&rdquo黑格爾這裡首先指出文法上的問題,&ldquo光&rdquo是物,在希臘文是中性。
下句&ldquo他&rdquo是陽性,指人。
所以第10節以下的&ldquo他&rdquo(&alphaú&tauó&nu)字究應指謂什麼?一般了解&ldquo他&rdquo是&ldquo光&rdquo的人格化,黑格爾意在把這點與下面&ldquo道變成肉身&rdquo聯系起來看。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19&ldquo合而為一&rdquo,德文原著作Einssein,這裡是采用新約的原來譯法,見通行本《新約全書》第127頁,《約翰福音》,第17章,第11、21、22諸節。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20DicNetur在這裡主要作人的本性解,下面幾次出現&ldquo本性&rdquo、原文皆為Natur。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21&ldquo保惠師&rdquo(Tröster)是《新約全書》的舊譯名、乃&ldquo慰安者&rdquo之意,實即指聖靈或神聖精神而言。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22參看《馬太福音》,第28章,第18&mdash20節。
黑格爾這裡的引文,與原文小有出入。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23方括号内的字是别的本子有、而黑格爾引文中省去的。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24天國(Königreich)直譯應作&ldquo神的王國&rdquo,故下文提到&ldquo王國&rdquo這個詞在猶太文中的意義。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25參看凱特(G.Keate)著:《碧柳島》(PellewIslands),福爾斯特德文譯本,第XXXIV頁,漢堡,1789。
注226他投身于為了一個偉大的目标的高貴活動中。
注227關于自由是靈魂之美的否定的特性可參看本書第332頁。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28&ldquo分而為二&rdquo、&ldquo分裂&rdquo,德文原文都作entzweien。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29以上三段,占諾爾本第331頁全頁,是諾爾從黑格爾别的零散的手稿中挑出來,加到這裡的。
與上下文稍有不甚連貫的地方。
英文譯本把它放在小注中,我們仍然照諾爾本作為正文譯出放在這裡。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30在死了兩天之後,耶稣從死裡又複活了。
信仰回轉到他們的心靈裡。
不久聖靈來到了他們那裡,于是耶稣的複活就成了他們的信仰和他們的得救的基礎。
由于複活的作用是那樣的大,由于這件事情已成了他們信仰的中心,足見他們對于複活的需要是深深地銘記在他們心裡。
注231原文&ldquoeinPositives&rdquo一般譯&ldquo積極的東西&rdquo或&ldquo實證的東西&rdquo,在宗教方面主要指有束縛力的權威性的東西。
在下文中的用法也是這樣。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32黑格爾這裡所謂&ldquo猶太人的著作&rdquo(dieJüdischenBücher)和上面(本書第430頁)所提到的&ldquo猶太人的著作&rdquo(dieSchriftenderJuden)皆主要指《舊約》而言。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33&ldquo得到榮耀&rdquo(verklärt)是指耶稣被神化、被奉為神而言。
這裡是采納《新約》舊譯本的譯法。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34據諾爾的考證:這個&ldquo體系&rdquo的原稿共有47印張,現在保存下來的這個&ldquo殘篇&rdquo隻是原稿中的第34和第47印張。
黑格爾于稿末寫明&ldquo1800年9月14日&rdquo。
這時他在法蘭克福。
幾天之後他曾經到美因茨去旅行一次。
從9月24日起,他已經開始修改他的《基督教的權威性》一文。
修改的成果見本書第155&mdash177頁。
11月2日,黑格爾在與謝林的一封重要的信中,接觸到&ldquo體系&rdquo問題說:&ldquo在我的科學教養裡,(而科學教養是被看成人們的次要的需要的,)我必定要被迫走向科學的形式,而我少年時代的理想必須轉變成反思的形式、轉變成為一個體系。
現在我自己問自己,當我還忙于從事搞哲學體系時,有什麼辦法可以返回來抓住人的生活。
&rdquo所以這個體系殘篇實包含有黑格爾後來體系的一些種子。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35括号内的話是根據克朗納的英譯文增補的,因為原稿散失不全,這裡可能是在談無論死物或生物都有對立或矛盾。
請參看上面所說:&ldquo在死東西領域内是矛盾的東西,在生命的領域内就不是矛盾&rdquo(本書第391頁)。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36據英譯本的注釋,這可能是指謝林的自然哲學而言,因為當1797&mdash1999年數年内,謝林的自然哲學是當時德國唯心主義的中心。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37括号内這句話是黑格爾原稿所有,後來又被他删去的。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38&ldquo自我&rdquo二字,是根據英譯本第311頁增補的。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39括号内這幾個字是黑格爾原稿所有,後來又被他删去的。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40原稿這裡到了第34印張末,下頁遺失,這句話也不全,括号内&ldquo壞的無限&rdquo四字是譯者增補的,取其與上文&ldquo真的無限&rdquo相對立。
英譯本增補為&ldquo假的無限&rdquo,也可通,不過黑格爾在别處很少用&ldquo假的無限&rdquo的說法。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41由于前頁散失,原稿第47印張突然由&ldquo客觀中心&rdquo四字開始,茲根據譯者從下文作出的揣測,增加括号内這些字以補足語意。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42&ldquo上文&rdquo,這裡指已遺失了的文稿中的一部分。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43這是從馬丁·路得的一首贊美詩中,略加改變後引用而來,這詩的首句是:&ldquo耶稣基督,你應該受到贊美。
&rdquo&mdash&mdash英譯本注 注244被壓抑的東西指僅被當作對象的有生命之物。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45&ldquo特定本性&rdquo指宗教具有自然的、藝術的、道德的特性或階段而言。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46快活的民族可能指古希臘人,不快活的民族可能指猶太民族而言。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47《一切啟示的批判》,1792年,第8頁。
注248Longin,213&mdash273年,希臘的修辭學家,寫過倫理學的著作。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49古羅馬神話中的雷神。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50Leda,指邱必特的情婦。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51〔〕中的話,系德文編者諾爾所加。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52《論哲學形式的可能性》,1794年。
注253Örtel(1798&mdash1867),德國民間傳說著作家。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54〔〕中的話,系德文編者諾爾所加。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55Guyon,似為法國南部近波爾多地區的人的稱呼。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56〔〕中的話,系德文編者諾爾所加。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57〔〕中的話,系德文編者諾爾所加。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58〔〕中的話,系德文編者諾爾所加。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59IV部分中的一些話與II部分中的一些話是重複的,現據諾爾本譯出。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60〔〕中的話,系德文編者諾爾所加。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61MosesMendelsohn,1729&mdash1786,德國哲學家、至死堅持猶太教信仰、曾把斯賓諾莎看成&ldquo死狗&rdquo。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62〔〕中的話,系德文編者諾爾所加。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63沒有雜多事物的理論上的統一性是空的、無有意義的,隻有與雜多事物相聯系的統一性才是可以設想的。
注264也可譯作&ldquo沖動&rdquo。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65也可譯作&ldquo理解&rdquo。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66這是殘留的半個印張起始,上文散失了。
從下文看來&ldquo他們&rdquo可能是指希臘人而言。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67柏拉圖對話:《斐德若斯篇》。
〔251頁,斯梯芬本〕&mdash&mdash原注 注268這是黑格爾手稿中一個新印章的起頭,前面的一些印張都散失了。
開首所談到的整體,據這裡省略去的意思模糊的一句話和下文來看,大概是指猶太民族或基督教的全體而言。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69方括符内這幾句話,以及本篇下面幾處方括符内的一些字句,是根據英譯本(第303&mdash308頁)增補的。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70見莎士比亞:《羅米歐與朱麗葉》,第二幕,第二場。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71即中文中的系詞&ldquo是&rdquo。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72因為德文中的&ldquo存在&rdquosein有作系詞&ldquo是&rdquo的功能,既然系詞&ldquo是&rdquo是主詞與謂詞的&ldquo聯合&rdquo,黑格爾就以此證明&ldquo存在&rdquo與&ldquo聯合&rdquo有同等意義。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73即救世主,指耶稣。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74〔〕中的話,系德文編者諾爾所加。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75諾爾本此處C直接承A,B在後邊。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76《馬太福音》第5章第21、22節上耶稣說:&ldquo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lsquo不可殺人&rsquo。
又說,&lsquo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rsquo。
隻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
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判;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rdquo&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77指對主人的依附。
&mdash&mdash中譯音注 注278這&ldquo言辭&rdquo的原文是&ldquoWort&rdquo,即&ldquo太初有道&rdquo中的&ldquo道&rdquo或希臘哲學的邏各斯。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79〔〕中的話,系德文編者諾爾所加。
&mdash&mdash中譯者注
在以利亞沒有到來,并幫助他之前,我們隻會給我們帶來嘲笑。
《馬可福音》,第15章,第36節。
注141手稿到這裡終結,邊上注明完成的日期為十月二十四日,〔一七〕九五年。
&mdash&mdash諾爾注 注142此标題與文中的分節及每一節的題目系根據英譯本所加。
《第一部分第一節至第四節的修改稿》這一标題下面的小标題實際上隻有第一、二、三節的,并無第四節的,英譯本就是這樣,請讀者注意。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43黑格爾原手稿保存下19個印張,編号為a-t,我們隻缺少其第一個印張。
按黑格爾所注兩個日期來看,他在&ldquo1795,11月,2日&rdquo(見第r印張第3頁),即緊接于《耶稣傳》之後,已将此篇正文基本寫完,隻于&ldquo95,4月,29日&rdquo(見第t印張第3頁)添加了一個結束語。
原手稿在本書(指諾爾本)上始于152頁,止于213頁。
(在這中譯本裡,始于170頁,止于251頁。
)此處開始的這一部分,是黑格爾于&ldquo1800,9月,24日&rdquo(見第a1印張,第1頁),對原手稿開頭部分的修改稿,修改時他新添了三個印張(a-a3),其餘的修改是寫在原手稿第a-c印張的邊緣上的。
我們把修改前後的兩稿分别印出,可以見出他的觀點的全部改變。
這個修改稿從時間上說是我們掌握的稿子中最後寫的。
&mdash&mdash諾爾注 注144這是指費希特《人的規定》(Die:BestimmungdesMenschen)一書。
規定即是本性、特性。
費希特這書,出版于1800年春天,書名中譯,一作《人的天職》,一作《人的使命》。
黑格爾這部分修改稿是1800年9月寫于法蘭克福。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45撒都該教是猶太教的一個支派或支種,否認複活、來世、靈魂及天使的存在。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46這裡原文附有一條小注作為補充說明,這條小注就是諾爾本第154&mdash155頁的小注,故這兒從略。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47修改稿到此為止。
就内容而言,下面應接《基督教的權威性》第五節。
但按諾爾原書的編排,緊接在這修改稿後面的,仍是該文前四節的原手稿。
這樣,是為了便于對黑格爾修改前後的觀點作對照。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48耶稣在聖經裡找到了道德的一些最高原則,他并沒有提出新的道德原則,就《馬太福音》xxii.36所說,&ldquo你當盡一切的心去愛主&mdash&mdash你的上帝&rdquo,試比較舊約《帖撒羅尼迦》vi.5、《利未記》xix.18和xv111.5,《馬太福音》v.48&ldquo你們應當完善&rdquo。
又如《馬太福音》vii.12&ldquo你們要别人怎樣對待你們,你們也當怎樣對待别人&rdquo,具有太廣泛的範圍,以緻不能提供一個道德原則,因為它也甚至可以适用于一個惡人作為謹慎行事的一個格言。
那将會是一件奇怪的事,如果像猶太人所信的那樣的宗教,把上帝看成他們的政治上的立法者,而沒有又包含着純粹的道德原則。
注149例如,(a)猶大。
(b)《馬太福音》xx.20&ldquo請準許我這兩個兒子、一個坐在你的左邊,一個坐在你的右邊&rdquo,這件事情的發生是在雅各和約翰追随耶稣多年之後。
(c)甚至在他塵世居住的最後時刻裡,即在他的所謂&ldquo升天&rdquo前的一些時刻裡,他的門徒們還以充足的力量表現了猶太人的希望,即希望他将會恢複猶太人的國家(《使徒行傳》i,6)&ldquo他們問耶稣說,主、你就要在這個時候重新興複以色列國麼?&rdquo 注150這裡引文中&ldquo信仰&rdquo一詞,萊辛原劇本作&ldquo迷信&rdquo。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51參看本文第三節腳注。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52據說,别的猶太人有能醫治魔鬼附身的能力。
此外當耶稣在猶太人的禮拜堂内醫好了那枯萎的手時,引起他們驚奇的并不是醫好了病,而首先是他敢于渎亵安息日的儀節。
注153這足以說明為什麼丢掉了純粹的權威宗教之後,其結果常常會發生不道德的行為;如果信仰純粹是權威性的,則對于不道德行為的責任直接歸之于權威的信仰,而不歸之于丢掉了權威的信仰。
注154這是指各個新教教派,特别是路得教派的許多忏悔錄而言。
&mdash&mdash英譯本注 注155這兩行引自克羅普斯托克(Klopstock)《萊茵酒》一詩(1753),全節如下: &ldquo放蕩的行為植根在 為一個卑鄙目的所浸透的靈魂裡, 受到&ldquo不朽的&rdquo愚人的,鐘聲的引誘 人人應得的獎懲還是在那裡等待着你。
誰高尚地盡他的職分,世界不會不知道的。
盡最美好的職分就是盡道德的義務。
有了藝術的傑作,保你獲得榮譽; 盡了道德義務,榮譽卻很稀少。
&rdquo &mdash&mdash英譯本注 注156舉例說,試看《使徒行傳》(xii,11),彼得,所有門徒中最熱烈的一個,說道:&ldquo我如今真正知道,主曾經差遣來他的使者&rdquo。
再參看容器及其所包容各種動物(《使徒行傳》,x,9以下),和前面的155頁(諾爾本)所引證過的故事。
注157&ldquo你們往普天下去,宣傳福音給每一個人聽,信仰而受洗的人必定要得救,不信仰的人必定要受天罰,信仰的人必定能創造奇迹:以我的名義他們會趕走魔鬼、他們會說各種新的語言、他們手能拿蛇、他們若喝了毒物也不緻受害、他們的手摩着病人,病人就會好&rdquo。
(《新約·馬可福音》)&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58訣别辭見于《約翰福音》關于&ldquo最後晚餐&rdquo以後的記載。
參看本文下面第十九節談&ldquo最後晚餐&rdquo部分,以及諾爾本第320&mdash321頁。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59就普遍知識來說,&ldquo先知的語言&rdquo比簡單地作預言含義要多些:它的意思毋甯接近于或至少略同于&ldquo用許多新的語言說話&rdquo。
(《馬可福音》,xvi,17) 注160萊辛:《哲人納丹》,第4幕,第7場,3067&mdash3070。
&mdash&mdash諾爾注 注161撒摩耶族是中央西伯利亞的蒙古族人。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62這一節的論點大體上根據的德爾松同《耶魯撒冷》一書。
&mdash&mdash諾爾注 注163因為不同的政治制度,其看不見、摸不着的影響在人民之中會形成一種道德的精神。
〔這就是說,也有其間接的道德效果,〕但與這裡所講的無關。
注164見《馬太福音》v.17&mdash18。
新約舊譯本作&ldquo成全&rdquo,英譯本有時譯成fulfilment(完成),有時譯成supplement(補充),關于這點黑格爾在本書下面《基督教的精神及其命運》第二節裡還有讨論。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65萊辛《哲人納丹》,第4幕,第2場,2540&mdash2543。
&mdash&mdash諾爾注 注166這是就婚姻而言,黑格爾認為婚姻有政治和宗教雙重意義。
參看黑格爾:《法哲學》第164節。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67萊辛《哲人納丹》,第4幕,第2場,2555&mdash2564。
&mdash&mdash諾爾注 注168&ldquo大門前的皈依者&rdquo(proselytiportae)是遵守某些猶太教儀式的異邦人,但不同于&ldquo正義性的皈依者&rdquo,他們沒有完全接受亞伯拉罕的誓約。
&mdash&mdash英譯本注 注169穆斯海牟(Moshcim):《教會史》,第五卷,第二部分,第五章,第十四節。
&mdash&mdash黑格爾原注。
&ldquo一夥強盜&rdquo是指449年在愛非梭斯舉行的第二次宗教會議而言。
&mdash&mdash英譯本注 注170皮得裡待(J.R.A.Piderit)著:《宗教聯合的導論和綱要》,1781。
&mdash&mdash諾爾注 注171按新教、新教徒曲文原字是Protestant,就字根原文直譯應作&ldquo反抗者&rdquo,黑格爾這裡指出不要誤解&ldquo反抗者&rdquo或新教為反抗一切權威,不要任何信仰。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72見席勒:《理想與生活》一詩。
&mdash&mdash諾爾注 注173從席勒的《斷念》一詩初次發表的原版中摘出的段落,這一段落在後來的版本中被迫删去了。
&mdash&mdash諾爾注 注174這一段也許對于研究存在主義者基爾克戈爾德的人會感到興趣。
&mdash&mdash英譯本注 注175例如,柏幾裡斯人。
參見穆士海牟《教會史》,第八卷,第二部分,第5章,第九、十節。
&mdash&mdash諾爾注 注176原文作motive,按在這裡似有動力和動機雙重意義。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77原文作motive,按在這裡似有動力和動機雙重意義。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78原文到此結束;手稿裡随後是一張空白頁,足證這裡沒有什麼缺失。
&mdash&mdash諾爾注 注179&ldquo第二部分&rdquo與文中的分節及每一節的題目系根據英文本所加。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80黑格爾這裡可能是指克拉普斯托克的長詩《救主》而言。
&mdash&mdash英譯本注 注181指希臘而言。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82這句話是微欠準确地從克拉普斯托克《山陵和林苑》一詩引證而來。
&mdash&mdash英譯本注 注183用理智或者用幻想去理解古代傳說的不同态度,可以從摩西曾經在西奈山上看見上帝這個故事作為例子來加以說明。
(一)一個普通的基督徒讀者都把這故事當作感性知覺的事實,這件事實是按照我們一切感性知覺的規律而發生的。
(二)那開明的,重理智的女人瑞霞(Recha)說道(見萊辛著:《哲人納丹》一劇第3幕第2場,1653年):&ldquo摩西站立在哪裡,那裡就是在上帝前面&rdquo。
她承認上帝的客觀存在,但是否認上帝為人的感官所能夠知覺到。
她認為上帝随處出現在摩西前面,即使他并沒有想到他,她在這種情形下特别否認上帝能夠出現在感官前面。
(三)還有另外一種主張,當摩西相信他感覺到上帝出現在他前面的那時和那處,上帝就同樣真實地出現在他前面,正如任何一個感覺對于我們都有其真理性那樣。
但是這裡并不想要肯定客體本身的真實性,因為在這個判斷裡并沒有涉及到客體的真實性問題。
這裡所要肯定的隻是,當時當地,當人沒有想到上帝時,上帝就不出現在面前。
第一個判斷堅持對上帝的感性知覺當作一個客體;第二個判斷否認對上帝的感性知覺,但是堅持他的客觀存在;第三個判斷肯定對上帝的知覺,但是不把他當作一個客體。
第一種态度肯定摩西具有感覺和理智,第二種态度隻承認摩西有幻想,第三種态度承認摩西有着幻想和理性的活動。
對作出第二種判斷的人來說,隻有客體才有效準、他是按照他的理智和經驗的規律來判定客體之為客體的。
對作出第三種判斷的人來說,摩西的精神本身直接就有效準。
他理解摩西的精神,摩西的精神啟示給他。
他不管客體怎樣。
第一種判斷肯定主觀的和客觀的真理;第二種判斷肯定客觀真理,但認為錯誤是主觀的;第三種判斷肯定主觀的真理,如可以容許這樣說的話,卻認為錯誤是客觀的。
注184參看蘇封克勒斯著《安提恭尼》一劇,第450&mdash457行,&ldquo神的規律是一種永恒的規律,不成文的,不可動搖的,誰也不知道它是什麼時候最初定立的&rdquo。
注185參看:《法的精神》,第三篇,第三章。
注186按下面引文不是從普勞特,而是從德倫斯(Terence)的Eunuchus,iii.5.42引證來的。
&mdash&mdash英譯本注 注187按&ldquo它們&rdquo在這裡可能指聖潔的情感。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88原文到此為止。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89黑格爾在這裡說得很清楚:權威信仰成為可能的基礎,就在于人對于自己本身能力的不認識,由于這樣的種種缺陷,結果必然尋找救世主。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90諾爾本此處為&ldquound&rdquo,即&ldquo和&rdquo這兒依理論版改為&ldquooder&rdquo,即&ldquo或&rdquo。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91本文的分節與每一節的小标題系根據英譯本所加。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192《福音的準備》,IX,17。
&mdash&mdash諾爾注 注193他命他的兒子伊斯邁爾及其母親從沙拉放逐到荒漠地區,因為他們擾亂家庭統治的統一性。
注194按這事發生在1720年。
&mdash&mdash英譯本注 注195西貝爾(Kybele,土地之女神),崇高的神,她是現在、過去和将來存在的一切東西,她的面紗沒有有死的人曾經揭開過。
&mdash&mdash她的祭司們都是被閹割了的,在身體和精神方面都是非人化了的。
注196凡供獻給主人的東西,他并不能完全占有(即消滅它),它至少總還可以保持一種植物式的生活。
注197門德爾松(MosesMendelsohn,十八世紀的猶太哲學家)著:《耶路薩冷或者關于宗教的權力和猶太教》,1783.II.31&mdash54。
&mdash&mdash諾爾注 注198《利未記》,第25章,第23節以下及第35節。
他們不能轉讓任何财産,&ldquo因為土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旅客,是客居的&rdquo。
注199在這段話下面,黑格爾原稿有遺漏和不連貫之處。
在較早的草稿中(諾爾本第386頁),黑格爾曾寫道:&ldquo猶太教的根源是崇拜一個客體,亦即束縛在一個異己的主上面&rdquo。
在遺失了的這一段中,黑格爾大概是在進一步說明猶太人之束縛于法律。
下段開始在原稿也有殘阙,英文本譯者根據海林(L.T.Haering)的解釋,略有修補。
中譯文亦主要依據英譯本。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00法利賽人問耶稣道:&ldquo你的門徒為什麼違反古人的傳統習慣呢?因為吃飯的時候,他們不洗手。
&rdquo耶稣回答說:&ldquo&hellip&hellip你們借着傳統習慣廢了神的誡命。
&hellip&hellip以賽亞指着你們說的預言,是不錯的。
他說,這些人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rdquo。
(參看《新約全書》第15章,第1&mdash8節,中華聖經會本。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01這些命令就其為出于人的一種活動、基于人的一種能力而言,也是主觀的。
注202黑格爾這裡利用康德的命題來反對康德本人;參看康德:《理性界限内的宗教》,IV,2,§3。
&mdash&mdash諾爾注 注203參看康德:《實踐理性批判》第一部分,第一章,第三節。
&mdash&mdash諾爾注 注204這是鮑伽登的說法。
參看他的《形而上學》(1739),第40、55節。
&mdash&mdash英譯本注 注205&ldquo因此,每一個命令隻能表達一個&lsquo應當&rsquo,因為它是一個普遍的東西,從而立即表明了它的缺點,因為它沒有說出存在。
對于這樣一種命令像:&lsquo不要殺人&rsquo,耶稣提出了一種道德、人的愛的意向與它對立,這種愛的意向不僅使得那個命令就内容說來成為多餘的,而且也打破它作為命令的形式,因為命令的形式意味着一個命令者與一個抗拒命令者之間的對立;愛的意向排除了任何關于犧牲、毀滅、壓制情欲的思想,它同時比起理性的冷酷的命令是一個具有更豐富更有生命的充實内容。
&rdquo在這一段裡黑格爾明顯而突出地歌頌愛,反對冷酷的道德命令。
但是這段話又被他意味深長地删去了。
原編者諾爾在小注中附入此段,今亦作為小注譯出。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06&ldquo把他們分開&rdquo大意是把他要評判的人分成下句所說的&ldquo本來那樣&rdquo和&ldquo應該那樣&rdquo,而以自己主觀思想的應該那樣作為标準去苛責他人。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07道德不僅是與權威性相反對的,而又是與非道德、不道德相反對的。
注208法律,正如懲罰和行為一樣是一種客觀的東西,是不能消滅的東西;以命運的形式被了解的懲罰又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一個受命運支配的人是和法律不相涉的。
注209這段話所謂&ldquo按照内容來反對他&rdquo是指用具體刑罰來處罰他。
所謂&ldquo它具有&hellip&hellip行為的形式&rdquo是指法律已變成懲罰人的具體行動的形式。
所謂&ldquo行為的内容&hellip&hellip&rdquo是說按照法律的懲罰措施,其内容也是有普遍性的,也是法律。
這裡是用内容和形式的範疇來分析法律、犯法、懲罰的辯證關系。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10違規、犯法和懲罰決不是原因與結果的關系,因果的有規定的聯系是一個客觀的東西、是一種規律。
在這種情形下,可以說因與果是完全分離,不再統一的。
反之,命運可以揚棄那反作用于犯罪者的規律,因為那個規律是他自己建立起來的。
這種他自己作出來的分離,是可以統一起來的,這種統一就是愛。
注211按Recht一字前面都譯成&ldquo權利&rdquo,但在這裡就上下文語意看來,又要譯成&ldquo正義&rdquo才妥當。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12補充(complement)有&ldquo完成&rdquo的意思,但又不好譯為&ldquo完成&rdquo。
這裡說道德補充法律、愛補充道德,有前者揚棄後者、較高于後者的意思。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13黑格爾這裡是引證康德的話,并加以批評。
參看康德的倫理思想,并參看本書第308&mdash313頁。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14隻有在意志範圍内的東西才可以命令的。
隻有理性能夠發出命令,隻有符合義務的東西才可以命令,因為理性與義務皆以對立和自由為前提。
隻有對于自由意志可以下命令。
命令或應當表示出思想與現實的對立。
因此無疑在這個意義下愛是不能被命令的。
注215愛可以是幸福的或者不幸福的。
注216或純自我意識。
注217這可能是指萊辛而言,萊辛《人類的教育》一書中,第16、20、48節就有這種法。
&mdash&mdash英譯本注 注218《約翰福音》第9、10節有如下的話:&ldquo(第9節)那光是真光,&hellip&hellip(第10節)他在世界,世界也是借着他造的,世界卻不認識他。
&rdquo黑格爾這裡首先指出文法上的問題,&ldquo光&rdquo是物,在希臘文是中性。
下句&ldquo他&rdquo是陽性,指人。
所以第10節以下的&ldquo他&rdquo(&alphaú&tauó&nu)字究應指謂什麼?一般了解&ldquo他&rdquo是&ldquo光&rdquo的人格化,黑格爾意在把這點與下面&ldquo道變成肉身&rdquo聯系起來看。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19&ldquo合而為一&rdquo,德文原著作Einssein,這裡是采用新約的原來譯法,見通行本《新約全書》第127頁,《約翰福音》,第17章,第11、21、22諸節。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20DicNetur在這裡主要作人的本性解,下面幾次出現&ldquo本性&rdquo、原文皆為Natur。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21&ldquo保惠師&rdquo(Tröster)是《新約全書》的舊譯名、乃&ldquo慰安者&rdquo之意,實即指聖靈或神聖精神而言。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22參看《馬太福音》,第28章,第18&mdash20節。
黑格爾這裡的引文,與原文小有出入。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23方括号内的字是别的本子有、而黑格爾引文中省去的。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24天國(Königreich)直譯應作&ldquo神的王國&rdquo,故下文提到&ldquo王國&rdquo這個詞在猶太文中的意義。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25參看凱特(G.Keate)著:《碧柳島》(PellewIslands),福爾斯特德文譯本,第XXXIV頁,漢堡,1789。
注226他投身于為了一個偉大的目标的高貴活動中。
注227關于自由是靈魂之美的否定的特性可參看本書第332頁。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28&ldquo分而為二&rdquo、&ldquo分裂&rdquo,德文原文都作entzweien。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29以上三段,占諾爾本第331頁全頁,是諾爾從黑格爾别的零散的手稿中挑出來,加到這裡的。
與上下文稍有不甚連貫的地方。
英文譯本把它放在小注中,我們仍然照諾爾本作為正文譯出放在這裡。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30在死了兩天之後,耶稣從死裡又複活了。
信仰回轉到他們的心靈裡。
不久聖靈來到了他們那裡,于是耶稣的複活就成了他們的信仰和他們的得救的基礎。
由于複活的作用是那樣的大,由于這件事情已成了他們信仰的中心,足見他們對于複活的需要是深深地銘記在他們心裡。
注231原文&ldquoeinPositives&rdquo一般譯&ldquo積極的東西&rdquo或&ldquo實證的東西&rdquo,在宗教方面主要指有束縛力的權威性的東西。
在下文中的用法也是這樣。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32黑格爾這裡所謂&ldquo猶太人的著作&rdquo(dieJüdischenBücher)和上面(本書第430頁)所提到的&ldquo猶太人的著作&rdquo(dieSchriftenderJuden)皆主要指《舊約》而言。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33&ldquo得到榮耀&rdquo(verklärt)是指耶稣被神化、被奉為神而言。
這裡是采納《新約》舊譯本的譯法。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34據諾爾的考證:這個&ldquo體系&rdquo的原稿共有47印張,現在保存下來的這個&ldquo殘篇&rdquo隻是原稿中的第34和第47印張。
黑格爾于稿末寫明&ldquo1800年9月14日&rdquo。
這時他在法蘭克福。
幾天之後他曾經到美因茨去旅行一次。
從9月24日起,他已經開始修改他的《基督教的權威性》一文。
修改的成果見本書第155&mdash177頁。
11月2日,黑格爾在與謝林的一封重要的信中,接觸到&ldquo體系&rdquo問題說:&ldquo在我的科學教養裡,(而科學教養是被看成人們的次要的需要的,)我必定要被迫走向科學的形式,而我少年時代的理想必須轉變成反思的形式、轉變成為一個體系。
現在我自己問自己,當我還忙于從事搞哲學體系時,有什麼辦法可以返回來抓住人的生活。
&rdquo所以這個體系殘篇實包含有黑格爾後來體系的一些種子。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35括号内的話是根據克朗納的英譯文增補的,因為原稿散失不全,這裡可能是在談無論死物或生物都有對立或矛盾。
請參看上面所說:&ldquo在死東西領域内是矛盾的東西,在生命的領域内就不是矛盾&rdquo(本書第391頁)。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36據英譯本的注釋,這可能是指謝林的自然哲學而言,因為當1797&mdash1999年數年内,謝林的自然哲學是當時德國唯心主義的中心。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37括号内這句話是黑格爾原稿所有,後來又被他删去的。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38&ldquo自我&rdquo二字,是根據英譯本第311頁增補的。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39括号内這幾個字是黑格爾原稿所有,後來又被他删去的。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40原稿這裡到了第34印張末,下頁遺失,這句話也不全,括号内&ldquo壞的無限&rdquo四字是譯者增補的,取其與上文&ldquo真的無限&rdquo相對立。
英譯本增補為&ldquo假的無限&rdquo,也可通,不過黑格爾在别處很少用&ldquo假的無限&rdquo的說法。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41由于前頁散失,原稿第47印張突然由&ldquo客觀中心&rdquo四字開始,茲根據譯者從下文作出的揣測,增加括号内這些字以補足語意。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42&ldquo上文&rdquo,這裡指已遺失了的文稿中的一部分。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43這是從馬丁·路得的一首贊美詩中,略加改變後引用而來,這詩的首句是:&ldquo耶稣基督,你應該受到贊美。
&rdquo&mdash&mdash英譯本注 注244被壓抑的東西指僅被當作對象的有生命之物。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45&ldquo特定本性&rdquo指宗教具有自然的、藝術的、道德的特性或階段而言。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46快活的民族可能指古希臘人,不快活的民族可能指猶太民族而言。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47《一切啟示的批判》,1792年,第8頁。
注248Longin,213&mdash273年,希臘的修辭學家,寫過倫理學的著作。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49古羅馬神話中的雷神。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50Leda,指邱必特的情婦。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51〔〕中的話,系德文編者諾爾所加。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52《論哲學形式的可能性》,1794年。
注253Örtel(1798&mdash1867),德國民間傳說著作家。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54〔〕中的話,系德文編者諾爾所加。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55Guyon,似為法國南部近波爾多地區的人的稱呼。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56〔〕中的話,系德文編者諾爾所加。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57〔〕中的話,系德文編者諾爾所加。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58〔〕中的話,系德文編者諾爾所加。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59IV部分中的一些話與II部分中的一些話是重複的,現據諾爾本譯出。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60〔〕中的話,系德文編者諾爾所加。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61MosesMendelsohn,1729&mdash1786,德國哲學家、至死堅持猶太教信仰、曾把斯賓諾莎看成&ldquo死狗&rdquo。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62〔〕中的話,系德文編者諾爾所加。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63沒有雜多事物的理論上的統一性是空的、無有意義的,隻有與雜多事物相聯系的統一性才是可以設想的。
注264也可譯作&ldquo沖動&rdquo。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65也可譯作&ldquo理解&rdquo。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66這是殘留的半個印張起始,上文散失了。
從下文看來&ldquo他們&rdquo可能是指希臘人而言。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67柏拉圖對話:《斐德若斯篇》。
〔251頁,斯梯芬本〕&mdash&mdash原注 注268這是黑格爾手稿中一個新印章的起頭,前面的一些印張都散失了。
開首所談到的整體,據這裡省略去的意思模糊的一句話和下文來看,大概是指猶太民族或基督教的全體而言。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69方括符内這幾句話,以及本篇下面幾處方括符内的一些字句,是根據英譯本(第303&mdash308頁)增補的。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70見莎士比亞:《羅米歐與朱麗葉》,第二幕,第二場。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71即中文中的系詞&ldquo是&rdquo。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72因為德文中的&ldquo存在&rdquosein有作系詞&ldquo是&rdquo的功能,既然系詞&ldquo是&rdquo是主詞與謂詞的&ldquo聯合&rdquo,黑格爾就以此證明&ldquo存在&rdquo與&ldquo聯合&rdquo有同等意義。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73即救世主,指耶稣。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74〔〕中的話,系德文編者諾爾所加。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75諾爾本此處C直接承A,B在後邊。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76《馬太福音》第5章第21、22節上耶稣說:&ldquo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lsquo不可殺人&rsquo。
又說,&lsquo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rsquo。
隻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
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判;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rdquo&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77指對主人的依附。
&mdash&mdash中譯音注 注278這&ldquo言辭&rdquo的原文是&ldquoWort&rdquo,即&ldquo太初有道&rdquo中的&ldquo道&rdquo或希臘哲學的邏各斯。
&mdash&mdash中譯者注 注279〔〕中的話,系德文編者諾爾所加。
&mdash&mdash中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