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870—1911年晚清帝國的經濟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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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取得的相對成就與先發展然後又下降的茶葉出口一起進行考慮,雖然不能說手工業有了新的興旺氣象,但可以同樣有力地反駁關于手工業在滿洲王朝末期發生緻命危機的任何假設。

     在較大的手工業中,榨油、碾米、土法采礦和絲織等行業在19世紀受到進口的和本國的機制品的影響很小。

    手工的榨油工場實際上從19世紀90年代起開始迅速發展,這是為了滿足歐洲肥皂制造商對豆油的需要以及日本對大豆、豆餅和豆油的需要。

    照明用的植物油從19世紀90年代起逐步被進口煤油代替。

    像制造爆竹、扇子、竹制家具、中草藥和農具之類的次要手工業的商品,因為沒有進口貨代替,所以根本沒有受影響。

    在通商口岸中,用從日本進口的腳踏軋花機軋花以供出口的手工業工場有了發展。

    還有幾種新工業發展了,例如在手工業工場進行的棉織品制造和火柴生産等行業。

    在剛入20世紀之際,手工業的發展大部分以設在城市的手工業工場的形式出現。

    除了前面讨論過的織布業有組織的原料貸放形式外,在農村還沒有可與之相比的新的發展。

    因此在19世紀過程中,被剝奪了大部分紡紗收入的這些逐漸增多的農村人口,也許越來越會看到家庭中有一個或幾個成員離家去城鎮的工場、工廠和店鋪當臨時工或長期工的情景。

    不過在1911年,這仍是一個次要的趨勢。

     近代工業 甚至關于19世紀末期逐漸出現的小型近代工業部門的計量材料,能夠搜集到的最多隻是一些大概的近似值;例如,在1912年前有關産量的資料幾乎完全沒有。

    這種情況是令人驚奇的,因為:這些企業主要設在通商口岸;它們或者是外國人辦的,或者在當時是新興事物(如果企業主是中國人的話),所以在英文報刊上都有記載;它們也在創辦許多近代工業的清朝官員的著作中有所反映。

    最近期的、也許是迄今作出的最可靠的估計告訴我們,1895年以前在中國創辦了103家外資企業,其中大部分是小型的。

    它們和下面将要讨論的華資企業與手工業常見的差别僅僅在于前兩者使用了動力機器。

    嚴格地說,按照條約規定,洋人辦制造業是不合法的;但這種制造業仍大部分存在于上海的外國租界内,一小部分則設在其他通商口岸。

    在19世紀80年代以前,中國政府并不幹涉這些外資小工廠的建立。

    但是當李鴻章和其他官員開始提倡他們自己的制造業時,他們能取得北京的支持去阻止洋人進行像棉紡織廠之類的大的冒險活動,直到1895年止。

    這些外國工廠在1894年的估計數和資本列于表10。

    [18] 表10 1894年外資工業在中國的估計數和資本* *包括少數總号設在香港的企業。

     資料來源:孫毓棠《中國近代工業史資料,第一輯,1840&mdash1895年》第1冊,第242&mdash247頁。

    公認是根據不完整的材料編制的。

     從1895&mdash1913年,随着《馬關條約》使通商口岸的外國工業合法化後,至少又有136家外資制造業和采礦企業建立,它們創辦時的資本投資額都超過10萬中國元。

    這裡面包括了40家中外合辦的企業,它們出于一切實際需要,由外國人控制(所有外資的礦不管其資本多少,都包括在上面的數字内)。

    這些企業創辦的資本總額為103153000中國元,它們的幾個特征分别表現在表11中。

    英、法、德、俄等國的企業開設的時間在這20年中分布得相當均勻,可是日本的企業除了兩家以外,都是在1904年和更晚的時期開設的,這證明了日俄戰争以後日本對滿洲的經濟滲透日益加劇。

    煤礦是投資的最大目标,英國則是最大的投資者。

    中外合辦的采礦業所占的高比重反映了清政府的開礦章程的影響,在1902年以前它規定在任何采礦業中華人投資者必須提供資本的30%&mdash50%。

    在32個采礦企業中,有9個是英國人的,資本共達3793萬中國元,而這個行業的總資本為4996.9萬中國元,前者占後者的比重與占英國在(中國)工業中的直接投資總額的比重相當。

    英國和日本包了整個&ldquo工程和造船&rdquo行業,在其他各個行業中所占的比重也很高,兩國企業占全部136個企業中的86個,資本占總創辦資本10300萬中國元中的7600萬中國元。

    除了煤礦主要位于直隸省和滿洲外,這些外資的和中外合辦的企業集中在上海、北方的通商口岸和滿洲。

    從1906&mdash1913年,包括采礦在内的53個企業在滿洲開辦,大部分由日本人投資。

    136家企業的平均創辦資本為75.8萬中國元。

     表11 1895&mdash1913年設在中國的外資廠礦和中外合辦廠礦的國别、業務、地點和創辦資本的規模 續表 資料來源:根據汪敬虞編《中國近代工業史資料,第二輯,1895&mdash1914年》第一冊,第2&mdash32頁計算。

     關于清末中國人辦的制造業和采礦業(除去上面所列的中外合辦企業)的材料,甚至更不令人滿意。

    第一類,有大約19個官辦的兵工廠和造船廠,其中最大的設在上海(由曾國藩和李鴻章在1865年建立)、南京(1865年李鴻章建立)和漢陽(1890年張之洞建立)。

    除了制造彈藥和少量輪船外,官辦兵工廠一般都有生産和修理工具、零件的機器車間。

    其中幾個廠還訂有訓練技術人員的計劃,并且像上海洋炮局的譯館那樣還為19世紀後期學習科學和工程的中國學生編譯教科書。

     第二類是一批官方和半官方的采礦、冶煉和紡織企業,它們早在1872年起就已經在經營了。

    在這些先驅性的企業中,像開平煤礦、漢陽鐵工廠及其煤礦和鐵礦(漢冶萍)、張之洞的湖北織布局和李鴻章的上海機器織布局等最大和最出名的廠礦逐步擺脫了贊助它們的官員的控制而轉到中國私人投資者手中,或者像開平煤礦那樣處于外國的控制之下。

    還沒有對兵工廠的投資規模作出令人滿意的估計;有關官辦、官督商辦和官商合辦等形式的官方和半官方企業的材料,不是始終能與試圖分析商辦制造業和采礦業的材料清楚地加以區别。

    無論從哪一方面說,這種半官方廠礦和私營廠礦的區别在很大程度上是形式上的,也許是次要的,這點我将在下面加以說明。

    近來對當時文獻所作的研究,獲得了除上述兵工廠以外的大約75個制造業(例如缫絲廠、軋棉廠、紡紗廠、面粉廠、火柴廠和造紙廠)和33個煤礦、金屬礦的材料,這些廠礦均建于1872年至1894年期間,私人投資在其中或多或少地起着作用。

    這些企業很多是短命的,往往是小規模的,與手工業工場的區别隻是在于它們多少使用了蒸汽和電力。

    [19] 從1895年起,華資的制造業數量,像外資企業一樣,有了增加。

    但按絕對數字說,中國這一早期工業化時期工業部門的總的增長是微不足道的,而與1918&mdash1922年時期開始生産的新企業相對地大量湧現的情況相比也不算多。

    在甲午戰争和義和團起義後,清政府采取了在1903年成立商部(後改組成農工商部)和在1904年頒布&ldquo公司法&rdquo這類措施來提倡工業,這些努力可能有助于工業的這一有限度的發展。

    當然,各省的商紳迸發的反帝的民族主義情緒也是一個原因。

    但是創辦新企業的主要動力是因為最初少數經營最為工業化事業的企業,特别是經營制造行銷于商埠區的消費品的企業,能明顯地賺取利潤。

    在20世紀第一個10年中,經營成功的外資企業和華資企業每年回收它們資本投資最初市場價值的10%或者更多。

    但是總的市場受到大部分中國農村低水平實際需要的有力限制。

    因此,在第一批少數先驅者之後陸續經營某一工業的企業,都面臨着一種越來越有風險和不穩定的境遇。

    它們的風險往往有加大之虞,因為這些先驅性企業的創辦或是經過各省重要官員的倡議,或是取得官方的資助,或是得到了官方的支持(如采取部分免稅或壟斷某些市場等形式)。

    例如,上海機器織布局(1890年投産,1894年改組)和漢冶萍公司(1894年投産,1896年改組)就作為官督商辦企業由盛宣懷管理,并分别依靠省領導李鴻章和張之洞的支持。

    但是即使像張謇的大生紗廠(1899年投産)和周學熙的最早的啟新洋灰公司(1907年投産)這類名義上的商辦企業,它們最初的成就也要歸功于其主辦人因有官方的關系而能取得的官方支持&mdash&mdash如大生得到張之洞和劉坤一的支持,啟新得到袁世凱的支持。

    由于[中國的]市場有限,又缺乏能把儲蓄系統地轉入工業投資的現代銀行體系,其中央政府的财政資源嚴重不足,以及面臨着進口貨和在華外資工廠的制成品的競争,所以某些地方大員和與之有關聯的實業家為了共同利益而試圖建立一些有限度的、但受到保護的工業帝國,也許就不令人奇怪了。

    能指望獲得成功的純商辦企業為數很少。

     經濟成就和政治權力的結合曾經是當初公行等壟斷事業或鹽商的特征,并且20世紀30年代和40年代又在國民黨中國有其表現,在中國早期工業化時期,這種結合也沒有分裂過。

     根據最近的一個統計,在1895&mdash1913年期間,至少創辦了549家使用機器動力的中國商辦的和半官方的制造業和采礦業。

    全部創辦資本是1.20288億中國元。

    這個統計不包括兵工廠、鑄币廠和數量顯然較少的一批純官辦事業。

    這549家企業包括有資料可查的、比在1895年以前開業的企業具有更多資料的、開辦資本又在一萬中國元以上的全部廠礦,它們的一些特征分别列于表12至表14。

     表12 1895&mdash1913年開業的華資制造業和采礦業的企業數和創辦資本(按行業) 資料來源:根據汪敬虞編《中國近代工業史資料,第二輯,1895&mdash1914年》第2冊,第869&mdash920頁材料計算。

     表13 1895&mdash1913年開業的華資制造業和采礦業的企業數和創辦資本(按地點) 資料來源:同表12。

     表14 1895&mdash1913年開業的華資制造業和采礦業的創辦資本 資料來源:汪敬虞《中國近代工業史資料,第二輯,1895&mdash1914年》第2冊,第1041頁。

     在這20年中興辦近代工業最多的幾年是1905&mdash1908年。

    在這四年中,有238家企業開始營業,其資本總額為61219000中國元。

    大部分安裝的機器來自國外,這可以從1905&mdash1908年工具和機器的年進口值比1895&mdash1904年的同類年進口值多一倍這個事實中看出。

    1908年以後機器進口量繼續增長,但開辦的新企業的數字銳減,直到1918&mdash1922年一個大得多的工業化運動出現時為止。

    這些趨勢也許可以說明,在已開辦的享有特權的企業中的資本投資在增加,而新企業進入有限的市場的困難卻越來越大了。

    它們還反映了投機資本轉投到地方鐵路工程這一事實,這些工程是在王朝最後幾年受到&ldquo恢複利權&rdquo的民族主義活動的鼓舞而興辦的。

     在企業數和創辦資本這兩方面,這些新工業中的大部分集中在紡織業等輕型制造業(計160個,占總企業數的29.14%;資本額共30246000中國元,占總資本的25.14%)和食品加工業(計125個,占總企業數的22.76%;資本額共18875000中國元,占總資本的15.69%)這類行業。

    采礦業占總企業數的14.75%%,占總開辦資本的18.35%。

    采礦業的相對重要地位再次反映了晚清&ldquo恢複利權運動&rdquo取得了很大的成績,在20世紀第一個10年中由于這一運動的成績,得以取消了許多外國的采礦特許權,雖然有時要付出顯然是高昂的補償款項。

    46家發電廠和自來水廠建立在除陝西、廣西和貴州以外的中國本部各省的較大城市中。

    它們的規模懸殊,絕大部分設在長江流域和東南沿海各省的通商口岸城市中。

     除了缫絲業(它在1900年後日益由蒸汽缫絲廠經營)、向日本出口的大冶鐵礦以及加工業務較小的榨油業外,這些華資近代工業不進行原料加工以供出口。

    例如,表内隻記錄了三家近代軋棉廠。

    大部分出口加工主要仍舊是手工業進行的,雖然有外資加工廠的産品作補充。

    甚至在城區的棉織業和印染業也依然處于手工業階段,或者由設在新棉紡廠附近和隻有極少動力機器的小廠經營。

     事實上,在這些新制造業中,很多都是小廠。

    屬于紡織一類的160家企業中,有97家是蒸汽缫絲廠,其中54家是設在廣東的很小的廠。

    設在上海的21家缫絲廠都比南方大幾倍。

    但97家缫絲廠平均創辦資本隻有119000中國元。

    在549家企業中,303家企業的創辦資本不到100000中國元。

    剩下的246家華資企業(資本為100000中國元或以上)的平均資本為432000中國元,而表11中136家外資企業和中外合營企業的平均投資為758000中國元。

     華資的企業如果願意,當然可以設在内地,也可以設在上海和其他通商口岸。

    在468家非采礦企業中,239家設在口岸城市,229家設在口岸以外的地方。

    由于外資非采礦企業都設在通商口岸,并主要在這些地方銷售其産品,内地中國企業的存在說明,在華的外資企業市場和華資企業市場之間在一定程度上既互相補充,又互相競争。

    但是在創辦資本和平均規模這兩方面,設在通商口岸的華資近代制造業要比内地企業大得多,如表15所示。

    從表13至表15中可以看出,上海、武漢、天津和廣州四個城市是最重要的制造中心。

    例如,上海至少在以下幾個行業中占首位:金屬加工、棉紡織、缫絲、面粉制造、榨油、印刷以及蠟燭和肥皂制造。

     表15 1895&mdash1913年設在通商口岸和内地的華資制造業數及其創辦資本 資料來源:同表12。

     上述材料的價值隻在于它們說明了大緻的趨勢。

    可能有些企業不是沒有列入就是重複計算,也可能有一部分企業在所讨論的這段時期内經營失敗,也可能對有些企業的創辦資本估計過高(另一些企業的創辦資本或者已迅速增加)。

    因此,如果把企業的簡單總數和前面讨論的幾類企業的資本總額作為19世紀中國工業化的絕對數量,那就會得出錯誤的結論。

    最多隻能說,到清代末期,也許有五六百個外資的和華資的使用機械動力的采礦業和制造業企業,其資本總額約為2億中國元。

     在這些企業中,據估計有116家華資企業和40家外資企業每家雇傭500名或更多的工人,前一類企業的工人總數為130985人,後一類為109410人。

    當然500名這條界線是随意作出的,但如果它被采納的話,這240395名工人就可以被認為是1900&mdash1910年中國的&ldquo近代&rdquo勞動力的隊伍。

     19世紀外國工廠中的部分投資歸住在通商口岸中的中國股東所有,他們主要是洋行買辦或經營絲、茶和進口紗、布的商人。

    在外資的海輪和江輪公司、保險公司和貨棧業方面情況更是如此,它們沒有包括在表10的制造業企業的數字中。

    但缫絲業、電燈電力事業和1895年以後新設立的棉紡織廠也有這種情況。

    最近一份研究材料确定,有130個中國的大股東曾在1860&mdash1900年期間向44家外國企業投資。

    [20]另一份材料列舉了1896&mdash1910年間向主要設在上海的17家外資工廠投資的78個中國人和中國企業。

    在這些外資企業中,6家是棉紡廠,兩家是面粉廠。

    [21]這兩份材料反映出的中國人在外國企業中的投資總額無法算出。

    但是這類投資确實證明,如果投資有希望獲得厚利,在通商口岸是能夠獲得資金的(資金往往是參加對外貿易賺取的利潤)。

    外國人的特殊地位,通商口岸的租界,都為賺錢提供了必要的保證。

    當中國的實業家也提出有希望賺取利潤的同樣保證時,有些在外國企業投資的人也把他們的&ldquo買辦資本&rdquo投放到中國人的事業之中。

    官督商辦企業和形式上屬于商辦但在不同程度上依靠官方支持的其他企業所擁有的特權,就是專門為了提供這種保證的。

     但如上所述,晚清的近代制造業的整個發展前途是受限制的。

    把非通商口岸的儲蓄納入工業的各種組織&mdash&mdash特别是近代的銀行制度&mdash&mdash并不存在。

    中央政府在思想上和政治上都不能建立和保證一個有法律、商業和教育等制度的體制,而如果沒有這個體制,近代企業就不能繁榮發達。

    由于沒有關稅自主權,由于外國人已經索取的特權,它也不能保護&ldquo新生的&rdquo華資企業,使它們能與進口貨和在華外資企業的産品競争。

    尤其是它需要對農業部門進行根本的改組,以便為工業發展提供原料,為增長的城市人口提供糧食,為增加的産品提供一個足夠容納它們的市場。

    19世紀後期的中國經濟被公認是貧困的:歐洲工業革命的技術還剛在沿海城市出現;農村人口在人&mdash地比例日趨不利的情況下生活;他們生活中的農業技術的發展潛力在若幹世紀中已經消耗殆盡。

    但是阻礙中國早期工業發展的因素并不是資本的絕對短缺。

    在1912年,向農商部登記的制造業申報的資本總額為54804000中國元。

    同年,向該部登記的錢莊和當鋪申報的資本總額為164854000中國元。

    [22]問題在于事實上本來有限的經濟資源,在隻有根本的政治變革才能打破的傳統束縛中一直沒有發揮作用。

     國内貿易和對外貿易 處于當時技術水平的晚清中國經濟,以商業的高度發展為其特點。

    貨物和商人在全國廣泛地流動,國内的經濟在一定程度上已經與世界市場發展了聯系。

    在最基層,每一個農村地區的農民都有規律地在為其周圍村落服務的城鎮定期集市上做買賣。

    在這裡,他們生産的剩餘農産品和手工業産品被用來交換其他地方的土産,或者交換通商口岸城市的制成品或進口貨(後兩種貨物逐級通過交換體系最後到達消費者手中)。

    施堅雅估計,在20世紀初這種集市多達63000個,[23]這些數以千計的基層集市又與兩種較高級的市場&mdash&mdash中間市場和中心市場&mdash&mdash發生關系,最後則與像天津、上海和廣州這樣的沿海大貿易城市連接起來。

     各級市場居住着行商、本地商人和其他一切市場(基層集市除外)的商号派駐的代理商。

    在較高級的市場(中心市場以上),市場交換體系與清政府的各級行政機構互相滲透。

    農村的中心市場、城市以及地區市場是官方控制的中間商和牙行的所在地,官僚上層分子則通過這些中間商和牙行控制帝國的商業并對它征稅。

    在這些較高級的市場中還可以看到票号(通常由山西省的一些家族經營,因此稱為&ldquo山西票号&rdquo),它們開出的本票可以把大筆資金從一個高級市場轉到另一個市場。

    高級市場還設有其他形式的&ldquo土銀行&rdquo,例如錢莊,它通常通過個人擔保,有時通過指定的貨物擔保,把資金借給本地商人,同時也從事兌換貨币的業務。

    在基層集市,以貨易貨的交易是常見的,慣常的金融活動隻有本地的放債人和小本經營的貨币兌換商在進行。

     地圖3 貿易路線 這6.3萬個農村基層集市各處一方的狀态和整個市場的等級結構,是與交通工具的發展程度有密切關系的。

    高級的市場位于主要的水、陸(在華北)交通線上或其終點,以便進行貨運和客運,而基層集市則位于越來越不方便的支線和河道支流附近。

    錯綜複雜的和高度發展的定期集市結構不但在19世紀中後期,而且在進入20世紀以後很久仍繼續盛行,這是因為相對地說缺乏以下兩個重大的變化:(1)缺乏地方一級的改進的運輸,使農民不能像到達傳統基層集市那樣方便地到達中間市場和更高級的市場;(2)沒有優良的輪船和鐵路交通把高級市場與國内外的工業中心連接起來從而促使商品輸出與輸入增加,而這種增加又會反過來減少在基層集市交易的農戶的自給自足程度。

     可以肯定地說,19世紀中國全部貿易的大部分,也許多達四分之三,是由小規模的地方貿易組成的。

    這種貿易局限于基層集市和中間市場的水平上,這是因為運輸費用高昂,市場各級體系中有着形形色色的中間商的層層盤剝,以及在一定程度上大部分農村中的基本糧食相對地保持自給自足的緣故。

     龍州海關的稅務司在1892年指出:&ldquo在可能時,大部分貿易都經由水路。

    &rdquo[24]這個看法既适用于主要産糧區内的短途糧食航運(例如從靠近洞庭湖的湖南省各縣向湘潭或長沙等大市場的運輸),也适用于從大米有剩餘的湖南省運往長江三角洲缺米區的長達千裡的運輸。

    但是像長途航運大米這類大量而低價的商品的總數量是很小的。

    甚至在20世紀初期,從安徽用帆船運大米到上海的運輸和銷售總成本,幾乎是安徽農村産地大米原價的兩倍。

    [25]長途貿易是在高級市場之間進行的,但起訖點歸根結底當然都在基層集市。

    這種貿易的絕大部分商品每噸價值都較高,它們的生産得益于某個特定産區的資源或氣候:如江南的原棉和棉紡織品;四川的鹽井或江蘇沿海鹽池産的鹽;雲南、貴州和四川的鴉片;廣東、福建的糖;雲南的銅和鉛;長江中下遊的茶葉;浙江、江蘇、廣東和四川的絲。

    按重量算,這些産品的價值比較高,所以經得起較貴的運輸和管理費用。

    以茶葉為例,它每擔的價值是每擔大米的10倍,從安徽運往上海的運輸和管理費用可能是每擔價值的15%或20%。

    這些産品沒有其他供應來源,而且被住在城鎮的富戶(紳士)大量地消費着,對這些人來說,價格問題相對地說是次要的。

     特别在華中和華南,主要河流以及它們的分支小河就是商業的動脈和毛細管。

    一個也适用于晚清的20世紀的估計提出,至少有4000英裡的航道可用于輪船航行,有1.5萬英裡可供汽艇航行,另外還有2.7萬英裡則一切&ldquo土船&rdquo都可以航行。

    也許共有長達2.5萬英裡的長江各條河道可供航行:從上海起航的江輪駛至漢口,然後由淺水輪駛至宜昌,在那裡把貨物重新打包并裝到帆船上,再由纖夫溯急流直達重慶;[26]從重慶經長江上遊及其支流到四川北部和貴州的帆船越來越小,最後這些平底小帆船通過小河和由腳夫扛運進入雲南。

    在最小的小河中,使用的船隻可能不能大于頭部上翹的竹筏;也許用平底小船,它們滿載時吃水九英寸,常需要船夫在水中擡或推。

    雖然西江隻能從廣州通輪船至廣西邊上的梧州,但西江及其支流上數以千計的帆船卻能深入廣西、貴州和雲南,來回運送貨物。

    第三條主要貿易路線(在開辟上海以前,用這條路線把茶葉和絲綢運至廣州)是從廣州經過北江,再使用搬運工穿過南嶺山脈的摺嶺鋪和梅嶺關分别到達在湖南和江西的湘江和贛江的河源,然後又通過洞庭湖和鄱陽湖直達長江。

    陸路必須使用腳夫通過南嶺山脈以及甯波、福州和廈門等受限制的内地貿易區的局限性,有利于把上海發展為主要的外貿港口和把長江發展為通向中國内地的主要航道。

     從漢口起,帆船可以沿漢水往西北進入陝西。

    運河在一定程度上仍繼續把長江下遊與華北平原連接起來。

    但華北可供航行的河道要比南方少得多。

    在這裡,華北的大輪車和馱畜在塵土飛揚和泥濘的小道上活動;在河南、山西和陝西等省的黃土區,不斷來往的交通工具把這些小道滾壓得比周圍農村的地面低10英尺以上。

    從北京出發的幾條主要傳統貿易路線沿着難行的道路,一路在陸上通往山西,一路經張家口穿過蒙古到達蒙古邊境的恰克圖,支路則往西通往陝西和甘肅。

    像華北大部分地區那樣,在那些地方沒有水路交通,貨物的流通既慢又貴。

    [27]靠大車、手推車、馱畜或搬運工運輸的陸路運費據估計每噸英裡是帆船運費的二倍至五倍。

     19世紀的商業制度盡管按傳統标準衡量是高度發展的,但當然還不是&ldquo近代&rdquo的市場經濟。

    如上所述,雖然少數高價商品可能通過水路被運往全帝國,但說這些商品甚至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