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揭示有機界過去及現狀背後成因的方法——生物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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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這些術語所吓倒的話,你們會發現這麼想是錯誤的。

    其實你們在一生中的每時每刻都在用這些令人生畏的玩意兒。

     在莫裡哀的戲劇中有這麼著名的一幕,當别人告訴男主人公,他一生一直與散文為伴出口成章時,男主人公表現出了無限的喜悅。

    同樣,如果你們發現自己一生時刻都在實踐着歸納和推理這些哲學原則的時候,我相信你們肯定會在心中沾沾自喜。

    恐怕這屋裡沒有一個人迄今從未進行過這一套同樣複雜的推理活動,隻是在追尋自然現象背後原因的程度上,跟從事科學的人有所區别而已。

     一件小事就能說明這個問題。

    假設你到了一個水果店,想買點兒蘋果。

    你拿起一個,咬了一口,發現是酸的,你一看,是個又硬又綠的。

    你再拿起一個,還是個又硬又綠的,結果也是酸的。

    這時店主人給你拿了第三個。

    嘗之前,你會觀察一下,發現又是個又硬又綠的,你馬上會說:&ldquo我不想要這個,因為它跟前邊嘗的一模一樣,肯定是酸的。

    &rdquo 你會想,沒有比這更簡單的事了。

    但是如果你花點兒力氣來分析跟蹤一下大腦中的邏輯,結果你會大吃一驚的。

    首先,你進行了一個歸納過程。

    你發現,在前兩次嘗試中,硬度和綠色跟酸度直接相關。

    第一回是這樣,第二回更證實了這個結論。

    要說這是少數的個例,那是對的;但是已經足以從中歸納出這個結論來了。

    你會推而廣之,認為隻要蘋果有一定的硬度又是綠色的,就會是酸的。

    你就此發現一個普遍規律:所有又硬又綠的蘋果都是酸蘋果。

    這是地地道道的歸納過程。

    好了,有了這個自然規律,當别人再給你一個又硬又綠的蘋果時,你會說:&ldquo所有又硬又綠的蘋果都是酸的;這個蘋果又硬又綠,所以這個蘋果是酸的。

    &rdquo邏輯學家将這一套推理過程稱為三段論,包括不同的部分和名詞&mdash&mdash大前提、小前提和結論。

    再通過兩三個三段論式的推理,你會得出最後的結論:&ldquo我不要這個蘋果。

    &rdquo你看,你首先通過歸納得到一個規律,在此基礎上你進行了推理,針對這種具體的條件得出了一個具體的結論。

    假設在你得出這個結論之後過了一段時間,你跟一個朋友談起蘋果的質量,你會說:&ldquo有意思哎,我發現所有又硬又綠的蘋果都是酸的。

    &rdquo你朋友會說:&ldquo你怎麼知道的?&rdquo你會回答說:&ldquo因為我試了很多很多次,結果總是一樣。

    &rdquo如果我們談的是科學而不是常理的話,我們會把這個過程叫做實驗驗證。

    如果還有人反對,你會接着說:&ldquo薩默塞特郡和德文郡種植了大量的蘋果,那裡的人們都說他們看到同樣的現象。

    在諾曼底和北美洲莫不如此。

    一句話,隻要人們注意這件事,就會發現這是全人類的共同體驗。

    &rdquo到了這一步,如果你的朋友還講點兒道理的話,他會同意你的結論,認為你所得出的結論是很正确的。

    他相信&mdash&mdash盡管也許他沒有意識到他有這個信條&mdash&mdash驗證得越多&mdash&mdash試驗進行得越頻繁,進行試驗的條件越是不同,而結果總是相同&mdash&mdash最終的結論就越是可靠,他就會不再争論這個問題了。

    看到試驗在所有各種可能的情況下,包括不同的時間、地點和人群,總是取得同樣的結果,他會跟你說,你所說的規律肯定是對的,他相信了。

     在科學中,我們做的是同樣的事情&mdash&mdash與哲學家進行着同樣的思維,隻是方式更加微妙複雜而已。

    就跟前面蘋果的情況一樣,科學研究的任務就是讓規律經受任何可能的考驗,而且有意識地讓它經受考驗,保證不漏過任何個别情況。

    跟日常生活一樣,科學中我們對于某一規律的信心跟實驗驗證結果的穩定性直接相關。

    例如,如果你一松手,你手中的東西馬上就會落到地面上。

    這就是對于最确定的自然規律&mdash&mdash重力規律的一個常見的驗證。

    從事科學的人們得出這個自然定律的方法和我們在前面得出又硬又綠的蘋果肯定是酸蘋果這個沒多大意義的結論的方法是一模一樣的。

    之所以它得到這麼廣泛全面毫不猶豫的接受,是因為全人類的經驗驗證了它,我們每個人任何時候都可以驗證它。

    這是所有自然定律所依賴的最堅實的基石。

     這樣我們就證實了科學中建立定律的方法跟我們日常生活中的行為是一模一樣的。

    現在我們轉到另一個問題上(實際上是同一個問題的不同階段),那就是通過現象之間的關系來證明某些現象是另一些現象的原因的方法。

     首先,我要把一件事講清楚,然後我會用另外一個例子來說明我的意圖。

    假設你們中的一位某一天早上起來,來到客廳,發現前一天晚上留在那兒的茶壺和勺子沒了,窗戶敞開着,你看到窗台上有泥手印,外面的石子路上還有帶釘鞋的腳印。

    這一切馬上引起你的注意,不到兩分鐘你會說:&ldquo噢,有人打開了窗戶,進了房間,拿着勺子和茶壺溜走啦!&rdquo這些話你是脫口而出,你可能還會說:&ldquo我知道就在這兒,我敢肯定!&rdquo你以為你說的跟你真的知道的一模一樣;但是實際上,你所說的無論如何隻能是一種假說的具體表達而已。

    其實你一點兒都不知道,那隻是在你腦海中迅速形成的一個假說而已!而這個假說是建立在一長串的歸納和推理的基礎之上的。

     這些歸納和推理又包括些什麼呢,你又是如何得出這個假說的呢?首先你看到,窗戶是開的。

    但是經過一系列的歸納和推理,你很可能在很久以前就已經得出了一個普通的&mdash&mdash一個很管用的&mdash&mdash定律,首先,窗戶是不會自己開的。

    這樣你就得出結論,肯定有什麼人打開了窗戶。

    同樣,你會得出第二個普通的定律,茶壺和勺子不會自己走到窗外去,現在它們不在原來的位置上了,所以你認為它們被人動過了。

    第三,你檢查了窗台上的印迹和外邊的鞋印,你會說基于以往的經驗,除了人手以外的任何東西都不會形成窗台上的印迹,同樣經驗告訴你,除了人以外沒有任何動物會穿在石子路上留下那種腳印的帶釘鞋。

    我也不知道假若再找到一些我們所說的&ldquo缺失&rdquo環節是否會改變這個結論!不管怎麼說,我們的經驗定律在我們目前的情況下是足夠有力的。

    下一步你會得出結論,既然除人以外的動物從未留下或者除了人的手腳以外無法形成這種印迹,所以這些可疑的印迹肯定是人所為。

    通過經驗和觀察,你還有一個通用的&mdash&mdash對不起,我得說是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mdash&mdash規律:有的人就是賊。

    基于這些前提條件&mdash&mdash它們構成了你的假說&mdash&mdash你會認為,在外面和窗戶上留下印迹的人打開了窗戶,進了屋裡,偷走了你的茶壺和勺子。

    現在你找到了真正的原因&mdash&mdash你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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