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禮制的完備與禮學的進步
關燈
小
中
大
皇後出身的變化
如前所述,兩漢時期天子的生活有着很大差異。
同時,這兩個時代立後的情形也有所不同。
《廿二史劄記》卷三中指出,西漢皇後大多出身卑微。
例如漢文帝的母親薄太後曾是漢高祖的俘虜。
漢武帝的母親王太後起初隻是嫁給了一個平平無奇的人,後來她的母親聽占蔔的人說王氏日後有富貴之命,就把她要回來送去了漢景帝宮中。
王氏生了漢武帝,也就成了皇後。
而漢武帝時期的衛皇後,原村是漢武帝姐姐平陽公主家的歌姬。
漢武帝去公主家時,見衛子夫唱歌,便将其帶回宮中。
後來衛子夫生了戾太子,也就成了皇後。
之後的漢成帝寵愛的趙氏姐妹,也都是舞女出身。
當時把這些人立為皇後,沒有任何阻力。
但是,到了東漢,皇後們大多是名家之女。
漢明帝的馬皇後是将軍馬援之女;漢章帝的窦皇後是功臣窦融的曾孫女;漢和帝的第一位皇後陰皇後是光武帝的陰皇後的哥哥的曾孫女,陰家是所謂四大家族之一,他的另一位皇後鄧皇後則是光武的功臣鄧禹的孫女。
漢安帝的閻皇後也是不錯的人家的女兒,祖上曾在宮中擔任叫做貴人的女官,為了避嫌,沒有封閻家人高官,但閻家門第較高。
漢順帝的梁皇後是大将軍梁商之女;漢桓帝的梁皇後是漢順帝皇後的胞妹。
另外,漢桓帝的窦皇後是漢章帝窦皇後的從祖弟之孫女;漢靈帝的宋皇後是漢章帝女官宋貴人的從曾孫女;漢獻帝的伏皇後(後被曹操所殺)是大司徒伏湛的第八代孫女,曹皇後是曹操之女。
唯有漢靈帝的何皇後出身卑微。
何皇後出自屠戶之家,但相當富裕,何氏靠着賄賂進宮,後來成了皇後。
納後的禮儀 如前所述,東漢的皇後皆出身名門,因而在訂婚禮儀上也是十分講究的。
在《漢舊儀》《雜事秘辛》等記述漢代禮儀的書中,記錄了天子訂婚的情形。
據載,彩禮一般是黃金兩萬斤、馬十二匹。
漢桓帝立梁皇後時用了黃金兩萬斤,另外還有雁、璧、乘馬、束帛等彩禮。
不過,《後漢書》記載此事,說這是&ldquo悉依孝惠皇帝納後故事&hellip&hellip一如舊典&rdquo,因此并不是東漢的禮儀。
關于漢桓帝立梁皇後,《雜事秘辛》記載了選後的儀式和檢查身體的事情。
但是,《雜事秘辛》被視作僞書,所載未必可信。
不過,彩禮的記載應該是确有其事的。
總的來說,西漢時期禮儀粗疏,不夠嚴格。
《廿二史劄記》卷三指出,漢惠帝的張皇後是惠帝姐姐之女,相當于他的外甥女,漢哀帝的皇後中有一位相當于他的姑姑。
即便是天子之女即公主,也不以随便擁有情夫為恥,有的甚至讓情夫去谒見天子。
這種狀況的出現,是因為高祖是平民出身,所以西漢天子的家庭和平民家庭相同,在禮儀上并不煩瑣,沒有貴族化。
而到了東漢,公主們大都會下嫁到相應的地方,西漢之風不複存在。
在《後漢書·皇後紀》的末尾就列舉了皇女們的婚嫁情況。
禮制的完備與實施 此外,一般的禮制也逐漸完備起來并開始實施。
中國人普遍認為,《禮記》《儀禮》中的禮由周公制定,在周代被嚴格執行,但到了秦漢時期,社會一度混亂,一直到了東漢,才改行周禮。
我對上述觀點持懷疑态度。
西漢開始,文化繁榮,與&ldquo禮&rdquo相關的讨論逐漸增多,就拿《禮記》來說,它是專門研究&ldquo禮&rdquo的學者所著筆記。
此後,在兩漢四百多年的時間裡,禮的制度逐漸确定,經書中的内容也得到了普遍實行。
然而在此之前,周代的士大夫們是否按經書來做事是個疑問。
各種學者都注意到了禮的不斷進步。
趙翼《陔餘叢考》卷十六有&ldquo漢時大臣不服父母喪&rdquo條,列舉大臣三年不服喪的例子,稱根本原因是漢文帝在遺诏中規定了以日易月,不必服喪三年之久的制度。
然而,也許是因為禮的學問慢慢興盛,盡管有如此制度,但有的官吏願服三年之喪,并被當時的人稱許。
到了漢安帝初年鄧太後執政時期,由于禮學的興盛,還頒布了不為雙親服喪者不可為地方官的诏令。
當時還有人進言說,州、郡的刺史太守也應當這樣做,于是讓公卿們商議此事。
結果,不少大臣認為服喪三年會帶來許多不便,隻有劉恺上奏說,刺史是一個地方為人的榜樣,應當以身作則。
如果百姓行三年之喪,卻說刺史行之不便的話,那不等于是濁源清流嗎?鄧太後最終采納了劉恺的意見。
但是實際上這個想法在後來基本沒有實行。
例如,趙岐建議刺史辭官歸家為父母守喪,荀爽也認為公卿大臣乃國家政教之本,如果不能為父母服喪,無法教人。
由此便可知,即便在鄧太後定制之後,高官也未服喪。
後來,行喪不行喪,直到漢亡時也沒有定制。
不過一般來說,為官之人服喪三年也并不算是件壞事,這樣做是一種名譽。
人們一般的傾向是尊崇守禮的行為,這是無疑的。
杜佑關于禮制進步的見解 另外,關于一般的禮在漢代的進步,唐代杜佑在《通典》《理道要訣》中也有記述。
杜佑的《理道要訣》今已亡佚不存,但在王應麟的
同時,這兩個時代立後的情形也有所不同。
《廿二史劄記》卷三中指出,西漢皇後大多出身卑微。
例如漢文帝的母親薄太後曾是漢高祖的俘虜。
漢武帝的母親王太後起初隻是嫁給了一個平平無奇的人,後來她的母親聽占蔔的人說王氏日後有富貴之命,就把她要回來送去了漢景帝宮中。
王氏生了漢武帝,也就成了皇後。
而漢武帝時期的衛皇後,原村是漢武帝姐姐平陽公主家的歌姬。
漢武帝去公主家時,見衛子夫唱歌,便将其帶回宮中。
後來衛子夫生了戾太子,也就成了皇後。
之後的漢成帝寵愛的趙氏姐妹,也都是舞女出身。
當時把這些人立為皇後,沒有任何阻力。
但是,到了東漢,皇後們大多是名家之女。
漢明帝的馬皇後是将軍馬援之女;漢章帝的窦皇後是功臣窦融的曾孫女;漢和帝的第一位皇後陰皇後是光武帝的陰皇後的哥哥的曾孫女,陰家是所謂四大家族之一,他的另一位皇後鄧皇後則是光武的功臣鄧禹的孫女。
漢安帝的閻皇後也是不錯的人家的女兒,祖上曾在宮中擔任叫做貴人的女官,為了避嫌,沒有封閻家人高官,但閻家門第較高。
漢順帝的梁皇後是大将軍梁商之女;漢桓帝的梁皇後是漢順帝皇後的胞妹。
另外,漢桓帝的窦皇後是漢章帝窦皇後的從祖弟之孫女;漢靈帝的宋皇後是漢章帝女官宋貴人的從曾孫女;漢獻帝的伏皇後(後被曹操所殺)是大司徒伏湛的第八代孫女,曹皇後是曹操之女。
唯有漢靈帝的何皇後出身卑微。
何皇後出自屠戶之家,但相當富裕,何氏靠着賄賂進宮,後來成了皇後。
納後的禮儀 如前所述,東漢的皇後皆出身名門,因而在訂婚禮儀上也是十分講究的。
在《漢舊儀》《雜事秘辛》等記述漢代禮儀的書中,記錄了天子訂婚的情形。
據載,彩禮一般是黃金兩萬斤、馬十二匹。
漢桓帝立梁皇後時用了黃金兩萬斤,另外還有雁、璧、乘馬、束帛等彩禮。
不過,《後漢書》記載此事,說這是&ldquo悉依孝惠皇帝納後故事&hellip&hellip一如舊典&rdquo,因此并不是東漢的禮儀。
關于漢桓帝立梁皇後,《雜事秘辛》記載了選後的儀式和檢查身體的事情。
但是,《雜事秘辛》被視作僞書,所載未必可信。
不過,彩禮的記載應該是确有其事的。
總的來說,西漢時期禮儀粗疏,不夠嚴格。
《廿二史劄記》卷三指出,漢惠帝的張皇後是惠帝姐姐之女,相當于他的外甥女,漢哀帝的皇後中有一位相當于他的姑姑。
即便是天子之女即公主,也不以随便擁有情夫為恥,有的甚至讓情夫去谒見天子。
這種狀況的出現,是因為高祖是平民出身,所以西漢天子的家庭和平民家庭相同,在禮儀上并不煩瑣,沒有貴族化。
而到了東漢,公主們大都會下嫁到相應的地方,西漢之風不複存在。
在《後漢書·皇後紀》的末尾就列舉了皇女們的婚嫁情況。
禮制的完備與實施 此外,一般的禮制也逐漸完備起來并開始實施。
中國人普遍認為,《禮記》《儀禮》中的禮由周公制定,在周代被嚴格執行,但到了秦漢時期,社會一度混亂,一直到了東漢,才改行周禮。
我對上述觀點持懷疑态度。
西漢開始,文化繁榮,與&ldquo禮&rdquo相關的讨論逐漸增多,就拿《禮記》來說,它是專門研究&ldquo禮&rdquo的學者所著筆記。
此後,在兩漢四百多年的時間裡,禮的制度逐漸确定,經書中的内容也得到了普遍實行。
然而在此之前,周代的士大夫們是否按經書來做事是個疑問。
各種學者都注意到了禮的不斷進步。
趙翼《陔餘叢考》卷十六有&ldquo漢時大臣不服父母喪&rdquo條,列舉大臣三年不服喪的例子,稱根本原因是漢文帝在遺诏中規定了以日易月,不必服喪三年之久的制度。
然而,也許是因為禮的學問慢慢興盛,盡管有如此制度,但有的官吏願服三年之喪,并被當時的人稱許。
到了漢安帝初年鄧太後執政時期,由于禮學的興盛,還頒布了不為雙親服喪者不可為地方官的诏令。
當時還有人進言說,州、郡的刺史太守也應當這樣做,于是讓公卿們商議此事。
結果,不少大臣認為服喪三年會帶來許多不便,隻有劉恺上奏說,刺史是一個地方為人的榜樣,應當以身作則。
如果百姓行三年之喪,卻說刺史行之不便的話,那不等于是濁源清流嗎?鄧太後最終采納了劉恺的意見。
但是實際上這個想法在後來基本沒有實行。
例如,趙岐建議刺史辭官歸家為父母守喪,荀爽也認為公卿大臣乃國家政教之本,如果不能為父母服喪,無法教人。
由此便可知,即便在鄧太後定制之後,高官也未服喪。
後來,行喪不行喪,直到漢亡時也沒有定制。
不過一般來說,為官之人服喪三年也并不算是件壞事,這樣做是一種名譽。
人們一般的傾向是尊崇守禮的行為,這是無疑的。
杜佑關于禮制進步的見解 另外,關于一般的禮在漢代的進步,唐代杜佑在《通典》《理道要訣》中也有記述。
杜佑的《理道要訣》今已亡佚不存,但在王應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