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可、标準和美德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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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相差甚遠,雖然我本人在學術上非常感謝格林先生;恰恰相反,格林倫理問題讨論中的所有重大缺陷似乎就來自這種形而上學的假設。

     [8]達西先生,似乎和詹姆斯·塞斯(JamesSeth)教授一樣,全然接受了安德魯·塞斯(AndrewSeth)教授的理論,他與格林對黑格爾的解釋是一樣的。

    我從未看出過這種一緻性有任何基礎可言。

    黑格爾一直堅決地反對康德-費希特的倫理學,而格林的立場實質上和後者一樣。

    黑格爾和格林的一緻性邏輯似乎在于:就人和神的關系而言,兩者都是缺乏根據的。

    因此,兩者宣揚的信條也就一緻了。

     [9]沒有什麼可以超越達西先生關于個體自我的&ldquo終極性&rdquo宣言。

    &ldquo自我對每個人來說都是獨特的和終極的。

    每個人心中的自我與上帝的一緻性包含着所有人類自我與上帝的一緻性。

    但是,由于每一個自我自身是獨特的和終極的,這種一緻性歸結為對自我本質特征的否認。

    &rdquo(第46頁) [10]達西先生似乎在個體自我上有一些固執。

    首先,它必須是單純個體的和獨特的,因為,否則的話,它會以最泛神論的形态與上帝和其他的自我相混淆。

    換句話說,出于宗教的理由,它自身是相當封閉的。

    然後,宗教的興趣被适當地得到了保護。

    自我由于它的自我中心和自我探求的本性而受到嚴峻的指責,被确證為急需宗教的救助,給予它一個和其他人一樣的終極關懷。

    我重申,以其他自我和個體自我的宗教名義,同時拒絕和要求其他自我參與到個體自我中是有些困難的。

     [11]雖然如此,達西先生還是認為,能夠被應用到社會中的觀念隻能是有機整體的觀念。

    然而,真理不是在觀念中完整呈現的(第74頁)。

     [12]達西先生對此作了補充,&ldquo但這是一個附屬于每種理想的缺陷&rdquo&mdash&mdash是的,對于每一種形而上學式建立起來的理想而言就是如此;但是,對于心理式或者社會式建立的理想就不是這樣的了,因為在後一種情況下,從某種新的關系角度而言,理想總是某個特定系列的此在。

    因此,比起科學探究或者工業發明來說,沒有進一步要求涉及作為一個整體宇宙的一些最終極的目的。

     [13]選自《杜威全集·中期著作》第3卷。

     [14]首次發表于《心理學評論》,第10卷(1903年),第158&mdash160頁。

     [15]選自《杜威全集·晚期著作》第17卷。

     [16]杜威于1901年12月4日給芝加哥大學哲學俱樂部所作的演講。

    打字稿(并非杜威所打),收藏于卡本代爾:南伊利諾伊大學,莫裡斯圖書館,特别收藏,7号文件夾,第44盒,拉特納/杜威文集;加利福尼亞,斯坦福:斯坦福大學圖書館,亨利·沃德格雷弗·斯圖亞特文集。

     [17]比埃裡亞(Pieria)是希臘東北部的一個地區,相傳這裡曾是皮厄裡得斯(Pierides,缪斯女神Muses的别稱)的出生地。

    在西方,缪斯是詩人的保護神并掌管文藝,是詩和一切藝術的化身。

    在英語中,(the)Muse表示&ldquo靈感、詩才&rdquo。

    傳說,比埃裡亞的泉水因為缪斯女神的緣故而成了神水,任何人隻要飲此泉水,即可獲得文藝和詩歌上的靈感。

    所以,比埃裡亞聖泉表示&ldquo産生詩歌靈感的源泉、知識的源泉&rdquo。

    &mdash&mdash譯者 [18]選自《杜威全集·早期著作》第1卷。

     [19]本文最初發表于《安多弗評論》,第12卷(1887年6月),第573&mdash591頁,後來一直沒有重印。

     [20]絕對,被認為是所有思想和存在的最終基礎的事物。

    &mdash&mdash譯者 [21]選自《杜威全集·晚期著作》第3卷。

     [22]首次發表于《社會科學及其相互關系》(TheSocialSciencesandTheirInterrelations),威廉·菲爾丁·奧格本(WilliamFieldingOgburn)和亞曆山大·戈德韋澤(AlexanderGoldenweiser)編,波士頓:霍頓·米夫林出版公司,1927年,第24&mdash36頁。

     [23]選自《杜威全集·早期著作》第5卷。

     [24]這是在芝加哥大學夏季期刊刊發的一份公共演講稿。

    這能說明為什麼缺乏對其他同樣類型的文章的引用。

    但是,我會特别注意萊斯利·斯蒂芬(LeslieStephen)先生在刊物《當代評論》上的文章&ldquo自然選擇和倫理學&rdquo,以及卡洛斯博士在刊物《一元論者》(第4卷,第3期)上的文章&ldquo倫理學和宇宙秩序&rdquo。

     [本文首次發表于《一元論者》(Monist),第8卷(1898年4月),第321&mdash341頁。

    作者生前未重印。

    ] [25]這正是赫胥黎先生堅持自然和倫理進程對立的原因。

    我沒有辦法不相信,這是赫胥黎先生意識深處的真正想法。

    但是他說,不是适應、生存競争和選擇三者的形式和内容随着環境條件變化而變化,而是這三個概念失去了所有的适應性。

    這是現在正在讨論的觀點。

     [26]很奇怪,赫胥黎可能沒有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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