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道德進行科學研究的邏輯條件 [35]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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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dquo科學的&rdquo一詞的用法 科學是系統化的知識體,這個我們所熟知的觀點可以用來引入對本文所使用的&ldquo科學的&rdquo一詞的讨論。

    &ldquo系統化的知識體&rdquo這個短語,可以有不同的含義。

    它可以指内在于被安排的事實中的一種屬性,既不考慮事實之間被排列而成其為事實的方式,也不考慮這種排列得以确保的方式。

    或者,它可以指觀察、描述、比較、推斷、實驗、檢驗的各種理智活動,這些理智活動是獲得事實和使事實變得融貫所必須具備的。

    它應該同時包含這兩種意義。

    但是,既然排列的靜止屬性依靠于先前的動态過程,就有必要闡明這種依靠性。

    在使用&ldquo科學的&rdquo一詞時,我們需要首先強調方法,然後通過方法而強調結果。

    在本文中,&ldquo科學的&rdquo指控制我們形成關于一些題材之判斷的有規則的方法。

     從心靈的日常态度到科學态度的轉變,與之相對應的是不再把确定的事物看作理所當然的,而是采取一種批判的或者探究的、試驗的态度。

    這個轉變意味着一些信念及其相應的陳述不再被當作自足的和自全的,而是被當作結論。

    把一個陳述看作結論,意味着:(1)它的根據和基礎外在于它自身。

    超越它自身的這種相關性,使我們開始尋找為了作出這個陳述所必需的在先的斷言,這種尋找就是探究。

    (2)這種在先的陳述基于它們在确定更多一些陳述(即結論)時的關聯或者重要性而被讨論。

    邏輯上,一個特定陳述的含義或者意義在于:我們在作出這個陳述的同時必須承認其他陳述。

    因此,我們開始進行推理,即一個特定斷言或觀點使我們承認和獲得其他斷言之發展。

    對于每個被通過的判斷,當我們同時朝這兩個方向察看時,我們的态度就是科學的。

    首先,通過它作出其他的、更加确定的判斷(它是與這些判斷連接在一起的)的可能性來核查或者檢驗它的有效性;其次,通過在作出其他陳述時它的使用來确定它的含義(或者意義)。

    通過作出其他判斷(該陳述所依靠的那些判斷)的可能性來确定它的有效性,和通過作出其他判斷(該陳述使我們承認的那些判斷)的必然性來确定它的含義,這是科學程序的兩個标志。

     隻要我們進入了這個程序,就不會把判斷的各種活動看作獨立的和分離的,而是看作一個内在聯系的系統。

    在其中,每一個斷言都使我們得到其他斷言(因為這些斷言構成了其含義,所以我們必須審慎地對其作推論),并且我們隻有通過其他斷言才能獲得這個内在聯系的系統(因此,我們必須審慎地尋求這些斷言)。

    因此,在本文中所使用的&ldquo科學的&rdquo一詞意味着确定判斷之秩序的可能性,以緻每個判斷被作出時,也是用來确定其他判斷,從而能夠控制這些判斷的形成。

     這種&ldquo科學的&rdquo概念強調探究的内在邏輯,而不是強調探究的結果所具有的特定形式。

    上述觀點可以用來排除一些反對意見,而當我們提到行為科學時,這些反對意見就會立刻出現。

    除非我們對這個概念進行了強調,否則&ldquo科學的&rdquo一詞很可能讓人想起那些我們在物理方面最為熟悉的知識體系;因此給人一種印象,以為我們所尋求的是把行為還原為相似的物理的或者甚至準數學的形式。

    但是,我們想要的東西類似于探究的方法而不是最終的結果。

    雖然這個解釋可以排除一些反對意見,但是在目前的讨論階段,還遠遠不能排除所有的反對意見并因此确保一個自由開放的領域。

    這個觀點鮮明地否定了任何想要把關于行為的陳述還原為某些形式(類似于物理科學的形式)的努力。

    但是,它也鮮明地肯定了兩種情況下邏輯程序的一緻性。

    這個觀點将會遇到尖銳和斷然的拒絕。

    因此,在闡述道德科學的邏輯之前,有必要讨論一些反對意見。

    這些反對意見斷定道德判斷和物理判斷之間存在内在差異,因此認為不能根據在一個領域中判斷活動的控制來推論出另一個領域中有相似控制的可能性。

     II.對道德判斷進行邏輯控制的可能性 正如剛才所指出的,在考慮這個可能性時,我們會遇到這樣的主張,即認為正是行為的本質使得邏輯方法不能以它們在已經公認的科學探究的領域中被使用的那種方式來得到運用。

    這種反對意見暗示着道德判斷具有這樣一種特質,使得我們不能從任何一個判斷中系統地析取出什麼東西,即使這個判斷可以用來促進和保證其他判斷的形成。

    它從邏輯方面否定了道德經驗的連續性。

    如果存在這樣的連續性,那麼任何一個判斷都可以用作形成其他判斷的自覺工具。

    否定道德經驗的連續性之根據在于以下信念:倫理判斷的基礎和擔保原則存在于超越的概念,即意見之中,這些超越的概念或意見不是從經驗進程中産生的,是依據其自身而被判斷,有着獨立于這種經驗進程的意義。

     這種指出邏輯差異的主張采取了各種表現形式,但它們都采用了幾乎相同的預設。

    一種說法是倫理判斷是直接的和直覺的。

    如果這是正确的,那麼倫理判斷不能被看作結論;因此,不能把它與其他東西(例如判斷)在理智上(或者邏輯上)進行有序排列。

    一個純粹直接判斷依據其本性,是不能用作理智上的校正或者應用的。

    這個觀點的表述可以在一種流行的思想中找到,即認為科學判斷依靠于理性,而道德判斷來自一種獨立的能力,即良知。

    道德判斷有屬于它自身的标準和方法而不服從理性的監督。

     斷定極端差異的另一種說法是認為科學判斷依靠于因果原則。

    因果原則必然帶來一個現象對另一個現象的依賴性,因此也帶來了陳述任何事實和陳述其他事實之間具有聯系的可能性;而道德判斷包含了最終原因、目的和理念的原則。

    因此,想要通過在先的命題對任何道德判斷的内容之形成和斷定進行控制,都會破壞它獨有的道德特性。

    或者,用流行的話語來表述,倫理判斷之所以是倫理的,正因為它不是科學的;因為它處理的是規範、價值、理念,而不是特定的事實;因為它處理的是&ldquo應該是什麼&rdquo,而不是&ldquo是什麼&rdquo,前者通過純粹的精神願望來評估,而後者通過調查研究來決定。

     當認為科學判斷根據時間的序列性和空間的并存性來陳述事實時,這也表達了幾乎相同的觀點。

    無論我們在什麼情況下處理這種聯系,很顯然關于一個項或者一個成員(member)[37]的知識可以用來引導和檢查對其他項或者其他成員的存在和性質之斷言。

    但是,據說道德判斷處理的是還有待完成的行動。

    因此,在這樣的情況下,道德特有的意義隻能存在于判斷之後且依靠判斷而存在的特性。

    因而,道德判斷被認為從本質上超越了任何在過去的經驗中所發現的東西;并且,要試圖通過其他判斷的媒介來控制道德判斷,這會消除它獨特的道德特性。

    這種觀念的表現形式可以在下面的信念中找到,即認為道德判斷與涉及自由的現實相聯系,從而使得理智控制成為不可能。

    這樣的判斷被認為不是依據客觀事實,而是依據在某種贊同或者反對中所表達出來的任意選擇或者意志。

     我并不想充分地讨論這些觀點。

    我将把它們歸結為一個單獨的邏輯表述,然後在最一般的意義上讨論它。

    把這個單獨的邏輯陳述看作剛才所提出的那些(和其他類似的)反對意見中的一種并進行辯護,這并不是我試圖去做的,因為接下來的讨論并不依靠于那種觀點。

    經過概括,關于道德判斷和科學判斷之間鴻溝的各種陳述歸結為兩個二律悖反的斷言:其一是在普遍的和個别的之間的分離;其二則是在理智的和實踐的之間的分離。

    這兩個二律悖反最後縮減為一個:科學陳述涉及一般的(generic)條件和聯系,因此可以成為完全和客觀的陳述;倫理判斷涉及個别的(individual)活動,并且個别活動依據其本性超越了客觀陳述。

    這種分離的基礎是:科學判斷是普遍的,因此隻能是假設的,并因此不能與行動發生聯系;而道德判斷是直接的,因此是個别化的,并因此涉及行動。

    科學判斷陳述的是:條件或者條件類别在哪裡被發現,那麼就能相應地在那裡發現特定的其他條件或者其他條件類别。

    道德判斷陳述的是:一個特定的目的具有直接的價值,因此可以被實現而不需要涉及什麼在先的條件或事實。

    科學判斷陳述的是條件之間的關聯,道德判斷陳述的則是無條件地要求實現一個觀念。

     對目前讨論的這個問題的邏輯表述,使我們把注意力集中到兩個還需進一步讨論的關鍵點上。

    首先,科學判斷是否處理本質上普遍性的内容(它的全部意義都在于展示了特定條件之間的聯系)?其次,通過理智的方法來控制道德判斷(當然完全是個别化的)是否會破壞或者以任何方式削弱特有的倫理價值? 在讨論剛才提出的兩個問題中,我試圖指出:首先,科學判斷具有倫理判斷的所有邏輯特性;因為它們涉及(1)個别事例和(2)行動。

    我試圖表明:科學判斷即關于條件之聯系的表述,有它産生的根源,并且是為了解放或者加強(應用于獨特的和個别的事例的)判斷行為這個特殊、唯一的目的而被發展和應用的。

    換句話說,我試圖表明不會存在以下問題:由于把倫理判斷放入一種不同的邏輯類型中,而這種邏輯類型又屬于所謂的科學判斷,這種做法會消除倫理判斷的獨特性質;因為在科學判斷中被發現的邏輯類型,已經考慮到了個别化和活動性。

    其次,我試圖指出:個别化的倫理判斷需要借助一般命題來得到控制,這些一般命題以普遍(或者客觀)的形式陳述了相關條件之間的聯系;而且,通過指導探究而獲得這樣的一般命題是可能的。

    最後,如果要對倫理學進行科學化的研究,我将簡要提出建構這樣的一般科學命題必須遵循的三種典型路線。

     III.科學判斷的性質 科學判斷是假設的,因為它們是普遍的,這種說法在最近的邏輯理論中幾乎是一個常識。

    的确,這個說法在某種意義上陳述了一個毫無疑問的真理。

    科學的目标是規律。

    當規律表現為恒常性、關系或者順序的形式(如果不是表現為公式的話,至少也是表現為簡單表述)時,規律就是恰當的。

    很顯然,任何規律,不管是簡述順序還是作為公式,表達的都不是個别化的現實,而是條件之間的某種聯系。

    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出現争論。

    但是,當認為科學和普遍陳述的這種直接和顯明的關聯包括了科學方法的所有邏輯含義時,某些基本假設和基本含義被忽視了;我們所争論的邏輯問題被回避了。

    真正的問題不是科學的目标是以一般概念的形式或者條件聯系的公式來進行陳述,而是科學如何做到這點,并且在得到這些普遍陳述之後,如何利用這些普遍陳述。

     換句話說,我們首先必須詢問一般判斷的邏輯意義。

    因此,本節不是要考察作為科學之客觀内容的一般公式之意義,而是試圖表明這種意義在于把&ldquo科學&rdquo或一般公式的體系發展成為控制個别判斷的手段和方法。

     1.現代科學引以自豪和驕傲的東西,是它特有的經驗的和實驗的特征。

    &ldquo經驗的&rdquo一詞,指科學陳述從具體經驗中産生和發展出來;&ldquo實驗的&rdquo一詞,指通過所謂的規律和一般概念在具體經驗中的應用,對規律和一般概念進行檢驗和檢查。

    如果這樣的科學概念是正确的,那麼毫無疑問,這表明了一般命題處于一個純粹中介的位置。

    它們既不是原初的,也不是最終的。

    它們是我們借以從一個特定經驗通向另外一個經驗的中介;是以這種形式出現的個别經驗,以便能用來控制其他經驗。

    否則,科學規律隻能是理智的抽象物,隻能通過它們相互之間的融貫來檢驗,被認為把科學和中世紀的沉思區分開來的特性也會立即消失。

     另外,如果物理和生物科學的命題的一般性是最根本的,那麼這樣的命題從實踐觀點來看是完全無用的;它們完全不能運用于實踐,因為它們在理智上脫離實踐應用所關注的個别事例。

    如同初始前提一樣,對抽象物的純粹演繹之推理也不能産生貼近具體事實的結論。

    演繹過程系統地引入一系列的新觀念,因此使普遍内容變得更複雜。

    但是,認為通過普遍内容的複雜化,我們就能接近經驗的個别化,這種觀念是中世紀實在論的謬誤,也是上帝存在的本體論證明的謬誤。

    在化學、物理學和生物學中的普遍命題(如果這樣的命題在邏輯上是自足的)的演繹推理,并不能幫助我們修建橋梁或者确定熱傷風流行的源頭。

    但是,如果普遍命題及其演繹推理能被闡釋為對理智工具的制造和使用,并以促進我們的個體經驗為明确的目标,那麼結果會完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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