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理論 [115]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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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前因後果都梳理清楚了,否則,所用的語詞表達就有可能意指任何東西或毫無所指。

    如果我們将那些前因後果都考慮在内,那麼,我們就會看到:賦予實際存在狀況否定性價值命題,賦予所預期狀況相對肯定性價值命題,以及作為中介的命題(這類命題可以包含,也可不包含評價表達)引起某些活動,從而實現一種狀态到另一種狀态的轉換。

    因而這幾類命題就包含:(i)對現存境況的厭惡和被預期的可能境況所吸引;(ii)作為目的的可能境況和作為實現這一目的手段的活動之間,一種能詳細說明并可驗證的關系。

    這為進一步的讨論提出了兩個問題:其一,在活動中能起作用的态度或行動的态度,與(為了辨認起見)被稱為&ldquo喜歡&rdquo和&ldquo讨厭&rdquo之間的關系;其二,評價與那些作為手段-目的(means-end)的事物之間的關系。

     III.被當成喜歡或讨厭的評價 在與評價的關聯中,對喜歡和讨厭的考慮,應該從前面所闡述的可觀察、可辨認的行為方式的角度進行。

    就行動而言,&ldquo以情感為動力&rdquo(affective-motor)這個形容詞,還是适用的。

    但是,我們應該注意決不能将&ldquo情感&rdquo(affective)的性質解釋為私人的&ldquo感情&rdquo。

    因為這樣的解釋,會抵消以&ldquo驅動&rdquo所表達的那種能起作用的和可觀察的要素。

    &ldquo驅動&rdquo發生于公共的可觀察世界。

    而且與發生于這個世界的其他事情一樣,&ldquo驅動&rdquo具有可觀察的狀态和結果。

    如果把&ldquo喜歡&rdquo這個詞用作指稱一種行為方式,而不是指稱一種私人的、難以捉摸的感情,那麼,它所代表的是哪一類活動呢?它所指稱的是什麼呢?讓我們通過對下面這些詞的說明來回答這些問題。

    作為行為方式,&ldquo關心&rdquo和&ldquo照料&rdquo與&ldquo喜歡&rdquo有非常密切的關系。

    另外有一些詞彙與&ldquo喜歡&rdquo的關系也很密切,如&ldquo期待&rdquo、&ldquo尋求&rdquo、&ldquo珍愛&rdquo、&ldquo緻力于&rdquo、&ldquo專注&rdquo、&ldquo趨向于&rdquo、&ldquo照顧&rdquo、&ldquo撫養&rdquo等。

    幾乎所有這些詞都與&ldquo珍視&rdquo是同義異形的。

    而&ldquo珍視&rdquo,就像我們在前面已經看到的,是詞典中所認可的價值的兩種主要含義之一。

    當人們在行為的意義上使用這些詞,或者用它們指稱那些為維持或促成某些情形發生的那些活動時,就有可能将它們所指的東西與像&ldquo享受&rdquo這樣一些意義含糊的詞所指的東西區分開來。

    因為&ldquo享受&rdquo一詞可指一種從已經存在的東西中,而不是指從由以情感為動力的行動中獲得滿足的情形。

    以情感為動力的行動是産生滿足的前提,是滿足得以延續的前提。

    也許,&ldquo享受&rdquo一詞也可以指稱以情感為動力的活動,但在這種情形中,&ldquo享受&rdquo是力求歡悅的同義詞,它有着明顯的&ldquo欣賞玩味&rdquo的含意。

    在我們看來,隻有&ldquo煞費苦心&rdquo、&ldquo想方設法&rdquo,才能使那些能讓我們從中獲得滿足的條件延綿不斷。

    行動的意義上的享受,以花費精力赢得作為滿足之源泉的那些條件為特點。

     之所以說這些,就是為了使理論免于那種脫離所指的對象而界定詞意的徒勞。

    它引導我們去注意那些能夠作出詳細說明的實際存在着的情形,去觀察在現實情形中所發生的事情。

    它告訴我們,要去觀察我們的精力是否被用于創造某些條件和維持某些條件。

    用日常術語來說,就是去注意是否已經盡力了,是否已經盡力去創造那些條件而不是其他的條件了。

    之所以需要花費精力,這表明現實中存在着一些與我們所需要的條件相反的東西。

    如果一個母親說她珍視她的孩子,樂于(在該詞的行動意義上)與孩子為友,但實際上卻接二連三地忽略孩子,而且也不找機會和孩子相處,那麼,她就是自欺欺人。

    另外,假如她隻有在他人在場的時候,才做一些像撫摸孩子等顯示愛的事情,那麼,她八成就是想欺騙别人。

    隻有通過足夠的時間和在足夠的場合對行為進行觀察,才能作出評價。

    就像我們上面所列舉的那個例子。

    隻有通過觀察這個母親花費精力的多少和堅持時間的長短,才有資格将諸如&ldquo微不足道的&rdquo或&ldquo偉大的&rdquo這樣的形容詞恰當地加在特定的評價上。

    觀察精力的去向,看它是趨向還是離開所說的目标,就能使我們有根據地确定究竟應該給予&ldquo肯定性的&rdquo評價還是&ldquo否定性的&rdquo評價。

    即使另外還存在&ldquo感情&rdquo,那麼感情的存在,也與可證實的、能夠形成評價的命題無關。

     因為在&ldquo珍視&rdquo、&ldquo喜歡&rdquo意義上的評價,隻發生在有必要創造現在缺少的東西,或有必要保護受到威脅的東西的時候。

    評價包含着想望(desiring)。

    但想望不等于純粹的想要(wishing)。

    在純粹的想要中,&ldquo為實現目的而努力&rdquo是缺席的。

    &ldquo如果願望就是馬,那麼,乞丐将騎願望而行&rdquo。

    現在沒有此物,假如有的話,就會令人感到心滿意足,但卻不花精力去創造此物,也不在現有條件下作任何能使此物産生的努力,那麼,這就像嬰兒哭着要月亮和幼稚的成年人沉湎于幻想,&ldquo如果事情不是這樣的話,那該多麼好啊&rdquo一樣。

    在這些情形中,所使用的&ldquo想望&rdquo與&ldquo想要&rdquo這兩個詞的所指是根本不同的。

    相應地,用&ldquo想望&rdquo來界定&ldquo評價&rdquo的一個先決條件,就是要在欲望(desire)産生和發揮作用的現實情境中來看待欲望。

    如果将欲望看作一種就其本身而言原初的、完成了的東西,并在這個意義上用欲望來界定&ldquo評價&rdquo,那麼就不可能對不同的欲望作出區别,因此也就無法通過相互比較來衡量不同評價的價值。

    欲望就是欲望,所能說的就隻是這些。

    另外,如果因此而把欲望設想為純粹私人的東西,那麼就無法根據其他對象或事件對欲望作出規定。

    例如,假如碰巧注意到努力是随着欲望而來的,而且這種努力引起了現存條件的變化,那麼,這些考慮就會被當作外在于欲望的東西,也就是說,在這樣的條件下,欲望就被當作一種就其本身而言原初的、完成了的東西,一種不受可觀察的、有前因後果關系的情境制約的東西。

     然而,如果我們發現,欲望隻産生于特定的背景(contexts)之中,即隻有當某種匮乏妨礙了行動意向直接實行的時候,才會有欲望的産生;發現欲望是在這樣的背景中,以彌補現存缺憾的方式起作用的,那麼,我們就會看到可以要求以可證實命題的形式表述欲望和評價的關系。

    (i)我們看到,欲望的内容和對象依賴于使欲望産生的特定背景,而這一背景又依賴于人的活動和先前存在的周圍環境。

    以一個人對食物的欲望為例:已經連續吃了5個小時的人或已經連續吃了5天的人,對食物的欲望很難與普通人相同;住在茅屋裡的人和住在皇宮裡的人的食欲很難相同;遊牧部落的人與農耕部落的人對食物的欲望,也很難相同。

    (ii)我們看到,包含在欲望中最基本的張力是努力(effort),而不是随欲望而至的東西。

    因為欲望并非僅僅是個人的,它還是有機體與環境之間的一種行動關系(&ldquo餓&rdquo這個例子就很明顯)。

    正是這種關系,将真正的欲望與純粹的想要和幻想區别開來。

    由此必然得出這樣的結論:與欲望相聯系的評價,是與欲望存在的條件聯系在一起的;在不同的存在環境中,評價是不同的。

    既然評價的存在依賴于環境,那麼,它的恰當性就在于它對環境所産生的需要與要求的适應。

    既然環境是可觀察的,并且評價對環境的适應取決于對努力之結果的觀察,那麼,一種特定欲望的适當性就可以通過命題來表達。

    而且,這些命題能夠經受經驗的檢驗。

    因為可以通過經驗觀察的手段(means),而探知一種特定的欲望與它發揮作用的條件之間的聯系。

     &ldquo興趣&rdquo(interest)一詞,以具有說服力的方式暗示了人的活動和那些在評價理論中必須考慮的條件之間的積極聯系。

    甚至在詞源上,&ldquo興趣&rdquo一詞也顯示了人和周圍環境彼此緊密聯系在一起的某種東西。

    發生在人和周圍環境聯系中的這種東西被稱作一種&ldquo交互作用&rdquo(transaction)。

    它指的是通過外部環境這一媒介而起作用的活動。

    例如,當我們考慮一個特殊集團的興趣時,如考慮銀行家的興趣、工會的興趣或政府機構的興趣時,我們所考慮的就不僅僅是這些相關人士的心理狀态,還要考慮到他們作為一個壓力集團(pressuregroups),有各種各樣有組織的渠道,并且正是通過這些渠道來指揮行動,才會獲得和創造那些産生特定的結果的可靠條件。

    單個人的行動也是如此。

    一旦法庭确認某個人對某事有特别興趣,它就确定了這個人會有哪些特别的要求,這些要求的滿足将對存在的問題或者結果産生什麼影響。

    無論何時,隻要一個人對某事有興趣,他就與這事的進程和最終的結果有了一種利害關系;正是這種利害關系,引導他采取行動去實現某種特别的結果,而不是去實現其他的結果。

     從所引證的這些事實中,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将評價(或各種&ldquo價值&rdquo)與欲望、興趣聯系起來的觀點,僅僅是一個起點(starting-point)。

    在對興趣和欲望的性質作出分析以前,在構建&ldquo在欲望和興趣具體而特殊的發生過程中,确定欲望和興趣的要素&rdquo這一方法之前,将評價(或各種&ldquo價值&rdquo)與欲望、興趣聯系起來的觀點,和有關評價的理論是模糊不清的。

    在那些将評價與欲望聯系起來的理論中,幾乎所有的謬誤都是由于籠統地使用&ldquo欲望&rdquo而導緻的。

    例如,當有人說(相當正确地)&ldquo價值源于對生命沖動直接的而無法說明的反應,源于我們本性的非理性部分&rdquo時,他實際上所表述的是:生命沖動是欲望存在的原因。

    如果隻給&ldquo生命沖動&rdquo一種經驗上可證實的解釋(即有機體的生物學傾向),那麼,那個&ldquo非理性&rdquo因素就是評價的原因。

    這個事實就證明了評價在某種存在中有其根基,而這種存在與所有自在存在一樣,都是合理的存在。

    如果解釋正确的話,這個表述提醒人們:有機體傾向是與其他的存在相聯系的存在,因此是可觀察的。

    &ldquo非理性的&rdquo這一語詞,根本沒有為&ldquo存在&rdquo添加什麼新的東西。

    但上面所引用的那個句子,常常被解釋為生命沖動就是評價。

    這種解釋,與把評價和欲望及興趣聯系起來的觀點,是不相容的。

    根據邏輯上的相似性,這種解釋可以證明&ldquo種子就是樹&rdquo這個判斷是正當的,因為樹是由種子生長出來的。

    毫無疑問,生命沖動是欲望和興趣存在的必要條件。

    但是,欲望和興趣包含了以實現目的的措施(包括付出精力)為形式的各種想法(ideas),以及随同這些想法的預期結果。

    既然我們用欲望活動或興趣活動來界定評價,就要拒絕用生命沖動來界定評價。

    這是因為,将評價視為生命沖動将會導緻一種荒謬,即把所有有機體的活動都看作評價行為。

    因為根本不存在不包含&ldquo生命沖動&rdquo的有機體的活動。

     接受&ldquo價值是一切興趣的一切對象&rdquo這一觀點,應該非常謹慎。

    按照字面來理解,這一觀點是把一切興趣完全置于同一水平。

    但是,如果從某些情形中興趣的地位與具體構成之間的關系方面來考察興趣,那麼就可以清晰地看到:一切都依賴興趣所涉及的對象。

    而興趣的對象又反過來依賴于某種關心(care),正是由于這種關心,才會有審視存在境況的需要;也正是由于這種關心,才會考察所計劃的可滿足這些需要的那些行動的資格。

    就興趣作為評價者(valuators)的功能而言,所謂所有興趣的立足點都是相同的這一說法,與日常經驗中即使最普通的觀察,也是相抵觸的。

    可以說,對入室行竊及其結果的興趣,給予一定的對象價值。

    但是,梁上君子對此的評價和警察對此的評價是不同的。

    對富有成效的工作成果的興趣所創造的價值,與梁上君子追求其行當的興趣所創造的價值是不同的。

    很明顯,将小偷所偷的東西拿到法官面前等候處理時,這個東西的價值也是不同的。

    因為興趣是在存在的一定背景中産生的,而不是完全憑空産生的,并且由于這些背景屬于個人或群體生命活動範圍内的境遇(situations),所以各種興趣彼此相聯,以至于對任何一個興趣的評價都隻能将它視為它所屬系列的一個函數。

    隻有在将各種興趣完全隔離開來的情況下,才能堅持&ldquo價值是一切興趣的一切對象&rdquo的觀點。

    而将各種興趣看成是完全孤立的觀點,與實際觀察到的事實如此格格不入,以至于它的存在隻能被解釋為内省心理學的一個推論。

    因為在内省心理學看來,欲望和興趣僅僅是一些&ldquo感情&rdquo,而不是一些行為方式。

     IV.評價命題[117] 由于欲望和興趣是在這個世界裡發生并在這個世界裡發揮作用的活動,所以它們本身是可以觀察的,它們所産生的作用也是可以觀察的。

    依據那些将評價與欲望和興趣聯系起來的理論,我們現在似乎可以看到我們的目标了&mdash&mdash探索評價命題[118]。

    的确,現在顯示出關于評價的命題是可能的。

    然而,僅僅是在&ldquo關于土豆的命題就是土豆命題&rdquo這樣的意義上,關于評價的命題才是評價命題。

    評價命題是關于事實的命題。

    這些所發生的恰好就是評價,這一事實并不會使評價命題處在任何特别的(distinctive)意義上。

    雖然如此,可以形成這樣的事實命題這一事實,仍然是重要的。

    因為,如果根本不存在關于評價的命題這一事實,那麼要假設一種特别意義上的評價命題,就再荒謬不過了。

    已經表明,個人活動的這一題材并不存在構成建立事實命題的理論障礙,因為人類的行為(behavior)是可觀察的。

    當一些實踐障礙妨礙我們建立關于人的行為(如關于其要素的活動關系)的普遍的有效命題(validgeneralproposition)時,我們可以探究這種行為的條件和結果。

    根據這種行為的條件和結果作出的關于評價的命題,劃定了關于&ldquo一種特别意義上的評價命題&rdquo這一問題的界限。

    能夠對關于現存評價的命題本身進行鑒定嗎?這種鑒定能夠成為将來評價的一部分嗎?我們已經知道,可以通過觀察而确定一個母親是否珍視她的孩子;在理論上,我們可以對不同類别的&ldquo珍視&rdquo或&ldquo喜歡&rdquo的條件和結果進行比較和對照。

    一旦比較和對照的結果表明某種珍視行為比其他珍視行為更好,那麼,評價行為(valuation-acts)本身就得到了評價(evaluated);而且,這種評價(evaluation)可以對将來直接的珍視活動有所修正。

    如果滿足了這個條件,那麼,關于實際發生的評價的命題就成為特别意義上的評價的題材了。

    也就是說,這種特别的意義,是一種使關于評價的命題既區别于物理學命題,又區别于記載人類實際已做事情的史學命題所具有的意義。

     這樣,我們就被帶到了鑒定的性質或評價的性質這一問題上。

    如我們所知,鑒定是公認的&ldquo評價&rdquo的兩種含義之一。

    以一個簡單的鑒定命題為例:&ldquo這一小塊地正面寬每英尺值200美元。

    &rdquo這一命題在形式上不同于下面這個命題:&ldquo這塊地正面寬度為200英尺。

    &rdquo後一個命題陳述了一個已經完成的事實,而前一個命題陳述了一個确定将采取的行動的規則(rule)。

    前一個命題是指向未來的,而不是指向已經完成或已經做過的事情。

    如果這個命題的背景是估稅官執行公務,那麼,這個命題所表達的就是向土地所有者征稅的制約條件;如果它是土地所有者對地産商說的,那麼,它就是提出一個制約條件,要求地産商在對土地所有者出售的資産出價時應遵循這個前提。

    關于未來的行動或情形并不是作為關于将來會發生的事情的預言提出來的,而是作為應該發生或本應該發生的事情提出來的。

    因此,可以說,這一命題設置了一個規範(norm),但是必須在&ldquo未來行動的一定形式應該遵循的條件&rdquo這一意義上理解&ldquo規範&rdquo。

    &ldquo規則&rdquo存在于人類關系的一切模式中,這一點顯而易見而毋需争論。

    &ldquo規則&rdquo決不僅僅局限于可以用&ldquo道德&rdquo命名的活動之中。

    每一種循環往複的活動,如在需要技術的行業和需要專門知識及特殊訓練的職業中,都要制定一些規則,這些規則能使人們以最佳的方式來實現所期望的結果(theendsinview)[119]。

    這樣的規則被作為标準或&ldquo規範&rdquo,以判斷所籌劃的行為方式的價值。

    這些評價不同領域行為模式的規則是不可否認的,它們被用于評價不同領域的行動是明智的還是愚蠢的、節約的還是浪費的、有效的還是無效的。

    問題并不在于這些規則作為一般命題的存在(因為每一種活動規則都是一般性的),而在于它所表達的僅僅是習慣、習俗和傳統,還是能夠規定[120]作為手段的東西與作為結果(consequences)的東西之間的關系。

    手段與結果關系本身的基礎,是得到經驗确定和證明的、通常被稱為因果的存在關系。

     當涉及工藝、技巧和技術的時候,我們能夠确定哪一個選擇是正确的。

    例如,醫學技術正接近這樣一種情形,即醫生為病人規定的大部分規則所涉及的是:對于病人來說,應該做什麼會更好,其中不僅僅包括藥療方式,而且包括日常飲食方式和生活習慣。

    醫生為病人所規定的這些規則的基礎,是得到經驗證明的化學原理和物理學原理。

    當工程師們說,如果要在哈得遜河的某一點上建造一座能夠承受一定負荷的橋梁,那麼就需要某些經過一定技術處理的材料。

    他們的建議所表達的并不是他們的個人觀點,也不是他們的突發奇想,而是以公認的物理學原理為依據的。

    通常人們相信,像收音機、汽車那樣的發明物,自問世以來已經得到很大的改善,并相信手段和結果之間關系的改善,歸功于對基本的物理學原則更充分的科學認識。

    這種論證并不要求相信習慣和風俗的影響已經被完全排除。

    這些例子足以表明,建立得到科學證明的物理學一般法則為基礎的鑒定規則或評價規則是可能的;而且,這類規則與那些僅僅表達日常習慣的規則相比,正在不斷地增加。

     在醫學方面,一個庸醫也許會援引大量所謂被治愈的例子作為證據,以使他的患者接受他所提議的藥物。

    但是,隻要一個小小的檢驗就能表明,在一些明确的方面,他對治療步驟的建議與稱職的醫生是不同的,或者說,他們關于某種醫療步驟&ldquo好&rdquo或&ldquo必要&rdquo的判斷是不同的。

    例如,并沒有什麼分析可以表明一個庸醫用來作為證據的病例,事實上與他竭力推薦的藥物治愈的病症是一樣的。

    而且,也沒有什麼分析可以表明,一個庸醫所說的(而不是已被證明的)那些已經痊愈的病人,實際上是由于服用了他竭力推薦的那種藥而被治愈的,而不是由于某些其他未确知的原因中的任何一個原因所導緻痊愈的。

    一個庸醫所聲稱的每一件事情,都是不加區别和缺乏分析性條件約束的。

    而且,也缺乏科學程序必須具備的首要條件,即沒有充分地公開它的材料和過程。

    我之所以引用這些人們非常熟悉的事實,唯一的理由就是:它們與稱職的醫學實踐之間的對照顯示了一種限度,在這一限度内,稱職的醫學程序規則得到了已被驗證的經驗命題的保證。

    關于活動的過程更好或更糟、更有用或更沒用的鑒定,與那些不涉及人的非評價命題(nonvaluative-propositions)一樣,都能得到經驗的證明。

    先進的工程技術命題,規定了所要采用的恰當的活動程序。

    很明顯,這些命題是以物理科學和化學科學的一般規則為基礎的;它們通常歸屬于應用科學。

    不過,那些為了使程序合适而不是不合适、好而不是不好而制定規則的命題,與它們所依據的科學命題在形式上不同。

    因為它們是人的活動中的規則或活動所遵循的規則,它們是将科學所概括的原則用作實現人們渴望和預期的目的的一種手段。

     對這種鑒定的考察表明,鑒定必須借助它們與手段與目的的關系或手段與結果的關系的相互支撐。

    對任何包含所謂更好或所謂需要的行動規則的鑒定,都必然包含所要達到的目的,因為鑒定就是對事物的适用性和必要性的評價。

    如果我們用前面所舉的例子,那麼顯然,鑒定地産的目的是為了征稅或決定售價;鑒定治療方法的目的是為了使身體康複;鑒定材料和技術的目的是為了建造橋梁,或制造收音機和汽車等。

    如果鳥兒築巢是出于所謂純粹的&ldquo本能&rdquo,那麼,它就不必鑒定材料和程序是否與目的相适應。

    但是,假如鳥兒把&ldquo巢&rdquo這個結果當作自己欲望的對象,那麼,它要麼采取一種最為任意的操作&mdash&mdash試錯法,要麼考慮采用什麼材料和通過怎樣的步驟才能使欲望的對象成為現實。

    而對材料和步驟的權衡過程,明顯地包含了對作為可選擇手段的不同材料和步驟的比較。

    除了那些純粹的&ldquo本能&rdquo和完全的試錯法之外,在每一個例子中都包含了對實際材料的觀察,及對這些材料就獲得特定結果而言所具有的潛力的鑒定。

    人們總是會在所獲得的結果與所預期的結果的比較中,觀察所獲得的結果。

    那麼觀察,就使這種比較有助于理解那些被作為手段的東西的實際的适用性。

    這樣也就為将來更好地判斷這些東西的适用性與用途提供了可能。

    根據這樣的觀察,某些行為方式被認為是愚蠢的、輕率的或不明智的,而其他行為方式則被認為是明智的、謹慎的或英明的。

    這一辨别是以已完成的鑒定的有效性為基礎的。

    而這一鑒定的對象,是作為手段者與作為目的者之間的關系,或作為手段者與實際取得的結果之間的關系。

     已有反對這種評價觀點的典型的意見認為,這種評價觀點僅僅适用于作為手段的東西;而真正的評價的命題,是關于作為目的的東西。

    對于這種觀點,一會兒我們将詳細地考慮。

    在這裡必須提到的是:對目的的鑒定,就在對作為手段者的權衡這同一個評價之中。

    例如,人們想到了一個目的,但當他們在權衡實現這一目的的手段時,發現要花費太多的時間和精力才能實現這個目的,或者發現一旦實現這個目的,會招緻一堆麻煩,或将來可能會碰到一些麻煩,就會将這個目的鑒定為&ldquo壞的&rdquo,從而放棄這個目的。

     可以将結論概述如下:(1)有這樣一些命題:它們不僅僅是關于已經發生的評價的,即不僅僅是關于過去發生過的珍視、欲望和興趣的,而且描述和詳細說明了在确定的現實關系中一些東西之好壞、恰當和适合與否。

    此外,這些命題是一些一般原則(generalizations),因為它們形成了正确使用素材的規則。

    (2)我們所讨論的存在關系,是手段與目的的關系或手段與結果的關系。

    (3)具有普遍形式的這些命題,可以奠基在經過科學證明的經驗命題之上;而且,這些命題本身能夠通過觀察實際獲得的結果和期望的結果的比較而得到檢驗。

     反對上述看法的意見是:這些見解未能對以下兩種東西作出區分:一種是直接而内在地因自身而好、因自身而正當,并且來自自身的好、來自自身的正當的東西;另一種是僅僅對其他東西來說是&ldquo好的&rdquo的東西。

    換言之,這種東西之所以好,是因為它們有助于獲得那些被認為是因自身而有價值、由于自身而有價值的東西。

    因自身而有價值、由于自身而有價值的東西,不是因為作為實現其他東西的手段而得到珍視,而是因為它們自身的原因而受到青睐。

    據稱,關于這兩種&ldquo好&rdquo和&ldquo正當&rdquo的區别,對于整個評價理論和價值理論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以至于假如不對它們作出區别,我們已提出的那些結論就毫無有效性可言。

    這種反對意見,明确地将手段與目的範疇的關系問題擺到了我們面前。

    根據前面談到的&ldquo評價&rdquo的雙重含義,很明顯,&ldquo珍視&rdquo和&ldquo鑒定&rdquo的關系問題就産生了。

    因為在這種反對意見看來,&ldquo鑒定&rdquo僅适用于作為手段的東西,而&ldquo珍視&rdquo适用于作為目的的東西,所以,必須承認自身具有極其重要性的評價和派生的、第二位的評價之間的區别。

     假設已經承認了珍視和評價之間的聯系,也承認了欲望、興趣與珍視之間的聯系。

    那麼,對于作為手段者的鑒定和作為目的者的珍視二者之間的關系問題,就采取了以下形式:對目的價值産生直接影響的欲望和興趣(如果有人更喜歡用&ldquo喜愛&rdquo這個詞也行),是不受對作為手段者的鑒定的制約,還是本質上受到對作為手段者的鑒定的影響呢?假如一個人經過充分的調查研究之後,發現要付出巨大的努力才能獲得作為滿足這種欲望所必需的手段的條件(也許還需要犧牲其他目的價值,而通過付出相同的努力就有可能獲得其他目的價值),那麼,這個事實會不會使他修改原來的欲望呢?根據上面關于欲望與評價聯系的那種界定,這個事實會不會使他對原來的評價也作出修改呢?審視深思熟慮(deliberate)的活動中所發生的一切,可以為這個問題提供肯定的回答。

    何謂&ldquo深思熟慮&rdquo?除了根據作為實現欲望的條件,即除了根據作為手段而決定結果能否實現的條件,而權衡各種可選擇的欲望(包括各種目的價值)之外,還有所謂的&ldquo深思熟慮&rdquo可言嗎?除非控制促成結果實現的那些條件,否則無法控制所期望的結果的實現。

    作為所期望的結果的對象是可陳述的,或可以明确陳述的。

    這樣的命題,僅僅在已經從作為手段的角度通盤考慮和鑒定了現存條件的情況下,才能被認為是有正當理由的。

    對這種陳述來說,唯一可能的另一種情況是:一個人無論如何都不進行深思熟慮,也不構建所期望的結果,直接按照恰好出現的沖動行事。

     對構建所期望的結果的經驗審視,對早期的沖動性偏好通過深思熟慮而被塑造成精選的欲望這一經曆的審視揭示了:最後被評價為&ldquo要實現的目的&rdquo之對象的具體的特質,是通過對作為手段的現存條件的鑒定而确定的。

    然而,由于長期形成的哲學傳統的緣故,将目的和手段這兩個範疇完全割裂開來的習慣根深蒂固,因此有必要對此進行進一步的讨論。

     1.一種通常的假定認為,有用的或有幫助的東西與内在好的東西之間存在着明顯的區分,并且因此何謂有利的、何謂謹慎的、何謂明智這樣一些命題,與什麼是本來值得想望的命題之間,也存在着明顯的區分。

    這種假定,無論如何都不能聲稱是不證自明的真理。

    像&ldquo審慎的&rdquo、&ldquo有判斷力的&rdquo和&ldquo有利的&rdquo這樣的詞,最後經過全面考察所有條件之後,會輕而易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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