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判斷的邏輯 [85]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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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實踐判斷的性質 我要先就這個讨論作一些說明,以避免可能造成的誤解。

    或許有人會反對說,既然從本質上說,一切判斷都是知識性的或者理論性的,那麼,&ldquo實踐判斷&rdquo這個術語就會讓人誤入歧途。

    &ldquo實踐判斷&rdquo完全是用詞不當,這是一個會導緻混亂的術語。

    于是存在着這樣一種危險,如果使用這個術語,我們會把實際上根本不屬于知識的東西當作判斷和知識,結果使我們走上一條以神秘主義或者蒙昧主義而告終的道路。

    這種看法确實很有道理。

    我并不是說,實踐判斷與其他判斷的不同,在于它有不同的構件和來源。

    簡單地說,實踐判斷隻不過是一種包含有特定内容的判斷。

    與實際行為(agenda)相關的命題是存在的&mdash&mdash要做什麼事情或者完成什麼事情,對需要采取行動的情形作出判斷。

    例如有這樣一些命題:某某人應該做而且要這樣做;隻有這般行事或許更有效、更明智、更審慎、更恰當、更應當、更适宜和更有利,等等。

    我把這種判斷稱為實踐判斷。

     可能也有人會反對說,這種判斷内容并沒有什麼獨特之處;而且把這種判斷與主謂(sp)判斷形式或者&ldquo某某比某某更怎麼樣&rdquo(mRn)的判斷形式分割開來,這是沒有什麼根據的。

    我也願意承認,這或許是一個事實。

    不過,與此同時,是否存在一種不同的判斷内容,因而需要一種不同的邏輯形式來表現呢?如果是這樣的話,這種顯而易見(primafacie)的差别就值得我們去考慮。

    事先臆斷實踐判斷的内容必須簡約為主謂判斷形式或者&ldquo某某比某某更怎麼樣&rdquo這樣的判斷形式,這跟相反的臆斷一樣,也是荒唐的和毫無道理的。

    它回避了我們要向世界提出的最重要的問題,即時間的性質問題。

    目前的讨論表明,這類判斷的命題就算不是完全空白的,至少也是明顯缺失的。

    羅素先生最近說到了邏輯的兩個部分,第一部分列舉或者概述了不同種類的命題,或者不同形式的命題。

    [87]值得注意的是,他并沒有提到這隻是一種可能的判斷形式。

    然而,可以想象,關于其他判斷形式的讨論會因為這種疏忽而受到影響。

     這裡可以提供實踐判斷的一些額外例證,比如,他最好去找醫生咨詢一下;建議你不要去投資這些債券;美國要麼改變門羅主義[88]立場,要麼作好更有效的軍事準備;現在是建房的好時機;如果我幹那事,那我就做錯了,等等。

    我們根本用不着去強調這類判斷的實踐重要性,但必須看到,人們在讨論一般邏輯形式時往往忽視實踐判斷的重要性。

    關于實踐判斷的重要性,我們可以這樣說: 1.實踐判斷的内容包含一種不完整的情境(situation)。

    這種不完整性不是心理上的。

    肯定有東西在&ldquo那兒&rdquo,可這個東西并不構成一個完全客觀的情境。

    于是,還需要别的東西。

    隻有等這些别的東西具備了之後,已知事實(thegiven)才與完整的内容相一緻。

    這個事實在我們思考不确定的、難以預見的事物時,具有重要的意義。

    有時候,人們(支持者和反對者)會斷定,這些确定的觀念還是會引起已知事實的不确定性&mdash&mdash這似乎是一派胡言。

    這個邏輯推論是說,事實總是沒有終結的,沒有完成的,或者說還沒有完整的内容。

    推論總是關于未來事物的。

    此外,這種不完整性并不涉及個人。

    我的意思是說,情境并不局限在作出判斷的那個人身上;實踐判斷并不完全是或者并非主要是關于自我的。

    相反,隻有當這個判斷是關于情境的判斷,而這個情境又包含了個人及自我之外的許多其他因素,這個判斷才是關于自我的判斷。

    人們對于道德判斷常常提出一些自相矛盾的斷言,以緻這個陳述一定顯得十分武斷。

    不過,這是一個顯而易見的情境:當我決定不給街上的乞丐錢的時候,我是在判斷一個客觀情境的性質,我作出的結論要受一個關于情境的命題左右,而我恰好處在這個情境之中。

    這個充分而複雜的命題内容包括乞丐、社會狀況及其後果、一個慈善組織協會等,同時也包括我自己的因素在裡面。

    以任何别的理由來捍衛道德命題的&ldquo客觀性&rdquo,似乎都是不可能的。

    除此之外,我們至少可以指出,無論是關于我們自己的決策判斷,還是關于他人的決策判斷,肯定都是對一種暫時不完整的情境的判斷。

    當我作出&ldquo現在是我購買某些鐵路債券的恰當時機&rdquo這個判斷時,完全是因為我對幾百個完全獨立于我的外在因素進行了判斷。

    如果承認類似命題确實存在,那麼,關于道德命題,唯一的問題就是道德判斷是否屬于業已界定的實踐判斷。

    這對于道德理論而言,是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但對我們的邏輯讨論來說,卻并非如此。

     2.實踐判斷的内容蘊含着這樣一個意思:命題本身就是使情境變得完整并促使情境實現的因素。

    我們判斷說應該完成這個或者完成那個,因此完成後的情境往往是包含這個或者那個内容。

    &ldquo這樣做好&rdquo這個命題,是以某種方式來處理已知事實的一個命題。

    既然行為方式是由命題來确立的,命題便是決定結果的一個因素。

    作為一個對已知事實進行補充的命題,它就是補充過程中的一個因素&mdash&mdash但不是作為一種無關的東西,作為附随命題的某種東西,而是以其自身邏輯的力量來完成的。

    我們至少從表面上可以看到,實踐命題與描述命題和叙述命題有明顯的不同,與我們熟悉的主謂命題不同,與純粹的數學命題也不同。

    後者意味着,這種命題并不參與命題内容的構成。

    實踐命題也不同于條件性命題,比如這種形式的命題:&ldquo他已經動身去你家了”&ldquo房子的大火還在燃燒”&ldquo天大概要下雨&rdquo。

    已知事實的未完成性包含在這些命題中,但并不意味這種命題是決定這些事實得以完成的一個因素。

     3.實踐判斷的内容蘊含着這樣一個意思:它會給已知事實帶來完全不同的結果,即比另一種結果更好的結果,命題是一個(盡可能地做到)确保有一個更好結果的因素。

    換言之,在這種命題形成的過程中,有些東西在客觀上是難以确定的。

    一個正确的或者錯誤的描述判斷(一種限于已知事實的判斷,不管它是時間的、空間的,還是實存的),不會影響它的内容;它既不會有助于也不會有礙于内容的發展,因為按照假設,它沒有發展。

    但是,一個實踐命題會對内容産生或好或壞的影響,因為它是對那(the)整個内容的存在條件(應該完成的事情)的判斷。

    [89] 4.實踐命題是二元的。

    它是一種将要采取具體方式對已知事實進行處理的判斷,也是一種肯定這種處理方式并認可其具體目标的判斷,還是一種同時關注目的(将要産生的結果)和手段的判斷。

    那些将目的讨論與手段确定割裂開來的倫理學說&mdash&mdash它們大多是這樣做的&mdash&mdash最後隻能是離開判斷的範圍而去讨論目的。

    如果這樣來讨論目的的話,就不會有什麼理智的結果。

     &ldquo我應該去看醫生&rdquo這個判斷,表示&ldquo我&rdquo應該采用一種特有的方式去改善已知的情形,也表示&ldquo我&rdquo去看醫生還能得救。

    這個命題既關系到應付辦法,也關系到某些阻礙&mdash&mdash既要理智地确定那些阻礙生命力的因素,又要理智地确定可以用來克服這些阻礙的因素。

    &ldquo我需要看醫生&rdquo這個判斷,意味着在正常生活的過程中會存在一些阻礙;但是,它同樣也意味着存在積極的因素,可以來克服阻礙并重新回到正常的生活事務上。

     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實踐判斷在關系到手段評估時候的相互性。

    從目的方面來看,這種相互性表現為反對烏托邦主義和浪漫主義,有時也被稱為理想主義。

    從手段方面來看,這種相互性表現為反對唯物主義和預定論,有時也被稱為機械論。

    我說的唯物主義,是指這樣一種思想,它認為已知事實完全包含了實踐判斷的全部内容,即已知的事實就是所有的&ldquo一切&rdquo。

    已知的事實無疑隻是存在的事物,它是完全确定下來的;但是,它也是有待完成的已知事實。

    調查現存(事實的)條件,把其列成清單,這些還不夠;已知事實存在的理由是為了讓人們可以理智地決定應該做些什麼,以及去完成已知事實還需要什麼。

    這樣看待已知事實是自相矛盾的,因為這意味着已知事實以其已知性否認了任何行為的可能性,否定了任何改變的可能性。

    作為實踐判斷的一個部分,當發現一個人遭受一種疾病的折磨時,并不等于發現他必須遭受疾病的折磨,也不等于發現接下來所發生的事件進程是由他的疾病決定的;這個發現,指明了恢複健康的一個必需的和大概的過程。

    即便發現這個疾病救治無望,這個原則也同樣适用,因為它表明不要在某些徒勞無功的努力上浪費時間和金錢,而是要去準備後事,等等。

    這個發現還表明,要尋找條件以便将來遇到類似疾病時能夠有救,而不是束手待斃。

    實踐判斷的全部真實性随着這個原則而沉浮。

    這個原則樂于接受任何質疑,但必須依賴經驗證據,才能确定這個原則的正确性。

    關于已知事實或者已經發生的事情的命題,我們不能因為這個命題的含義得到辯證而詳盡的闡述,便輕視其正确性。

    也就是說,科學判斷作為對現狀的一種發現和陳述,其性質不允許有這個原則;但是,我們不能根據這個斷言便推論說這個原則無效,更不能根據數學命題的分析便推論說它無效。

    因為這種方法不過是在回避問題而已。

    顯而易見的經驗是,如果沒有偷偷引入某種成見,把事實變得錯綜複雜,那麼,科學判斷&mdash&mdash決定性的診斷&mdash&mdash贊成而不是禁止已知事實可能發生變化的原理。

    我再說一遍,要想推翻這個假設,就應該去尋找具體的證據來證明這種學說行不通。

    大量的經驗證據表明,我們通過科學判斷,加強了對已知事實(科學判斷的内容)的控制力,因此,要找到具體證據來證明這種學說行不通,可能性似乎很小。

     這些事實揭示了(實踐的)理想主義和機械論的本義。

    行動中的理想主義,無非是對我們一直在考慮的這些含義的公開承認。

    理想主義表明,已知事實既可以成為事物積極發展或者完成進程中的障礙,又可以作為事物朝着另一種進程發展的資源,由此直接受阻的進程可以得到間接的發展。

    理想主義不是一種充滿了希望的盲目本能,也不是那種通常被稱為樂觀主義的形形色色的和隐晦的情緒表露,更不是烏托邦主義。

    理想主義承認,憑借正确的發現,我們才能夠不斷地推動事件的進程,才能夠重新确定進程的方向。

    或者說得更具體一些,作為一個主導性的動機,理想主義可以促進發現并利用其得到的成果。

     機械論意味着對于手段的相對認可。

    它承認了實踐判斷中已知事實的決定性意義。

    作為完結的各種孤立事實,并不是機械論的。

    它們最多僅僅是表現為有這樣的結果。

    說這些事實是機械論的,是指實現其種種可能性的機制和手段。

    除了向前看(預測事件的未來走向)之外,機械論是一種毫無意義的觀念。

    把這個觀念運用到一個業已完成的世界,運用到任何蕩然無存的場景,也是毫無意義的。

    那些有關過去世界的種種命題,僅僅是關于過去的命題(而不是為将來的行動提供什麼條件),也許是完整的和準确的;但是,它們往往具有一種複雜的分類目錄的性質。

    另外,采用機械論的觀念,就等于認可未來發展的種種可能性。

    [90] 5.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關于将來行動的判斷暗示了一種對于情境中已知事實的評估,它是對追求的過程及其采用的手段的說明。

    因此,它必須具有相應的準确性。

    與其說需要附加一個完備性的要求,不如說需要附加一個準确性的要求。

    對于準确性而言,基本上取決于與下一步決定要幹什麼的關聯度。

    完成(Completeness)并不意味着要窮盡事情本身(perse),但意味着要關心目的及其手段的适當性。

    列入的東西過多,或者把無關者也列入進來,這些都違反了準确性的要求,等于遺漏了&mdash&mdash沒有發現&mdash&mdash重要的方面。

     對此有了清楚的認識之後,我們便能夠避免某些邏輯論證的混亂。

    前面已經論證過,對已知存在或者已知事實的判斷不能是假設性的;事實性與假設性完全是矛盾的。

    如果把這兩種限制性條件相提并論的話,它們就會發生矛盾。

    假設的事實是指構成已知事實命題條件的那些事實,它們與行動的目的有關&mdash&mdash即與确定行動完成的可能性有關。

    經驗材料或許是确鑿的,或者如你所願是絕對的,但我們卻不能保證它們就是這種特定判斷所需要的材料。

    假定将要完成的事就好比預測彗星什麼時候返回,其主要的困難并不在于天文觀察,也不在于根據觀察進行的數學計算&mdash&mdash盡管完成這些工作也許很困難。

    它需要弄清楚我們所得到的觀察材料是不是與彗星的正确運行軌迹相吻合:困難在于既要确保我們沒有漏掉有關的東西,又沒有列入與彗星的運行無關的東西。

    達爾文關于自然選擇的假設,并沒有因為他關于圈養動物繁殖的命題的正确性而受到沖擊。

    人工選擇的事實可能就像他所陳述的那樣&mdash&mdash它們或許就不是假設出來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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