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評價與社會事實 [78]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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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事物也就有了&ldquo價值&rdquo。

    然而,人們&ldquo賦予價值&rdquo之物本身并非價值。

    而當評價作為判斷、判定時,某種受到珍愛的東西之價值才剛好成了評價的主題内容。

    我的某位朋友值得我那樣地去愛嗎?我矢志不渝追求的對象值得我花那麼多的時間和精力嗎?這樣的區分在理論探讨之外是很平常的。

    一種态度極其熱烈,而另一種則不裹挾太多熱情,使人冷靜。

    這在各種各樣的道德勸誡中也是常見的,它能從消極的一面警告人們不要被欲望和激情沖昏頭腦;理智之所以具有吸引力,原因也正在于此。

    &ldquo三思而後行&rdquo這一格言較好地表達了這一點。

     II 開場白過後,我想接着談談上述議論對貝努瓦-斯穆爾揚先生的文章能産生什麼影響。

    他的文章中有這麼一段話,不失為一個很好的議論出發點:&ldquo價值判斷必定始終包含有情感成分&hellip&hellip另一方面,價值判斷似乎又含有自願作出抉擇的成分。

    作判斷的人似乎在作出某種選擇,這種選擇要他忠于未來的某項事業,可能要他不要偏離某項行動的路線,因而他有責任去擁護、捍衛自己認為是正确的事情,并行動起來去保護它。

    &rdquo[82] 判斷的特征與作為珍視、珍愛之意的評價之特征,關于這兩者間的相似性,我們也許沒有必要加以詳述。

    假如用心理學的術語來表述的話,後者明顯地可以說是一種情感-選擇型行為;也許可以說是典型的情感-選擇型行為,因為意識到了情感-選擇的對象,而且,其中包含的&ldquo理智&rdquo因素也被吸收乃至裹挾到了一系列喜愛-厭惡行為中,而這些喜愛-厭惡行為遵從明确的行動方向。

    同樣顯而易見的是,把這些特征歸給價值-判斷,自然就會在對價值的各種判斷與所有其他各類判斷之間設置鴻溝,并因而同樣自然地在社會問題與所有其他科學問題的研究原理上産生差異。

     忠誠、關切、依戀的态度和習慣,是人類社會客觀存在的事實中極其重要的方面及組成部分;将這樣的态度和習慣轉換成作為科學探索之結果的種種判斷,也許不無道理,也許未必像表面看上去那樣錯得離譜。

    人們完全有理由認為,由于判斷而實際發生的某種變化恰好促成了這樣一種轉換。

    筆者在此談論的既不是原初的行為性質的珍視、珍愛,也不是判斷本身,而是信奉什麼、珍愛什麼(及把什麼視為有價值)發生了變化。

    通過探索,人們對以往盲目、随意、考慮不周的行為有了一個較好的認識态度,從而導緻了這種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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