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價值 [63]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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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戈·明斯特伯格(HugoMünsterberg)著 波士頓,紐約:霍頓·米夫林出版公司,1909年 雖然這部書并不是作者德文版的《價值哲學》(PhilosophiederWerte)的一個翻版,但是它充分再現了作者德文版的《價值哲學》,以緻沒有必要在1909年3月的《哲學評論》(PhilosophicalReview)發表那篇詳盡透徹而又令人佩服的評論之後再寫一篇新的詳盡的評論。

    因此,我将僅涉及與絕對主義哲學的邏輯的一些普遍問題有關的一些觀點,而這些觀點中的大多數在泰勒教授的評論中有所涉及,盡管他是從不同的立場、不同的着重點來看待這些問題的。

     首先,絕對主義的唯意志論和每一種徹底的一元論所面臨的困難是相同的。

    當被經驗到的世界的任何一個階段或因素都被概括到當作終極事物[65](Ultimate)的時候(就像用以解釋其他一切事物的&ldquo實在&rdquo),這種終極事物也就失去了一切區别或差異的特點,因而對解釋任何事都毫無用處了。

    從邏輯上來看,所有終極事物都是相似的;馮·哈特曼(VonHartman)的無意識、斯賓塞的不可知物、叔本華的意志,以及一些新黑格爾主義者的自我意識或思想之間的差别,并不是理智上可定義的差别。

    終極事物被置于與具體經驗相對比的狀況中,如果不是與終極事物相聯系的那些具體經驗所延續下來的聯系,以及著作者與讀者的情感态度把我們帶到某個獨立于這個前提、獨立于這個邏輯過程的結果,那麼這些差别就僅僅是言詞上的。

    即使是明斯特伯格(Münsterberg)最漫不經心的讀者,都會為他将意志(及其同義詞)作為描述和解釋的術語來大量使用而感到驚訝。

    如果認真的讀者願意取若幹典型實例,并且問:為什麼作者使用意志這個術語,而不使用無意識,或理念(Idee),或不可知的絕對這些術語呢?同時問:如果用這些術語中的任何一個來代替意志的話,那麼與結果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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