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學習與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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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興趣。
在此,而且僅就此而言,我們獲得了&ldquo使事物有趣&rdquo的真實概念。
某些興趣反對者的理論是:首先選擇教學内容,然後教師再使它們有趣。
從字面上而言,我不知道是否還有比這更令人沮喪的學說。
它在本質上把兩個十足的錯誤結合在一起,一方面,它使教學内容的選擇獨立于興趣&mdash&mdash由此,獨立于兒童自己的天生渴望和需要;另一方面,它把教學方法貶低為某種外在的和人為的工具,以此裝飾無關内容和保持兒童的注意力。
在現實中,&ldquo使事物有趣&rdquo的原則,意味着科目的選擇應該和兒童現有的經驗、能力和需要相關;意味着(萬一他不理解和不懂得這種相關性)教師以一種使兒童能夠懂得意義、關系和必要性的方法呈現新的材料。
無論是贊同還是反對&ldquo使事物有趣&rdquo的同行,他們經常誤解的恰恰就是&ldquo使兒童意識到新的材料&rdquo。
換句話說,内在聯系可以激發注意力,問題在于把握好它的尺度。
那種告訴學生如果不把地理課的内容背誦好[4]就要留堂的老師,用的是間接興趣心理學。
過去學生學拉丁文時如果犯了一定的錯誤,教師就要嚴厲地敲打學生的關節,英國人的這種方法也是激發學生對繁瑣的拉丁文産生興趣的方法之一。
賄賂小孩,或者承諾獲得老師的喜歡,晉升到高年級,或者獲得掙錢的能力,取得社會地位等諸如此類,都屬于間接興趣,是轉換興趣的實例。
判斷它們的标準僅僅在于:在什麼程度上或範圍内,某種興趣外在地附着或者取代了另一種興趣?這些新吸引力和動機在多大程度上用以解釋、闡明并與材料建立聯系,否則就不會産生興趣?這又是一個相互存在和相互作用的問題。
它可以理解為手段和目的的關系之一。
當人們把無關緊要和令人厭惡的事情當作達到與自我建立關系的目的的手段時,或者當作使掌握了的手段促發進一步的行為和表現的目的時,它們就變得有趣了。
但是,就興趣的正常發展而言,對某個事物的興趣不會簡單地與對另一個事物的興趣外在地綁在一起。
前者包容、浸潤着後者,并由此轉換它。
前者解釋或再評價後者&mdash&mdash賦予後者意識上的新意義。
一個有妻子和家庭的男人從而對日常生活有了新的動力&mdash&mdash他在枯燥的生活中發現了新的意義,給枯燥的生活注入了以前缺乏的執着和熱情。
但是,如果他把日常工作看作是内在不和諧的事務,看作僅僅是為了掙錢糊口的苦差事,情況就完全相反了。
手段和目的隔離了,它們彼此不再相互包容。
他和過去一樣對工作沒有真正的興趣,工作本身是需要逃避的苦難。
因此,他不可能全心關注它,不能毫無保留地投入其中。
但是,對另外一個男人而言,工作的每一步都可能差不多意味着他的妻子和孩子。
在外部的身體上,它們是隔離的;在精神意識上,它們是一體的,擁有同樣的價值。
而在苦差事中,目的和手段在意識上保持隔離,就像在時間和空間中一樣。
這一切就和教師通過訴諸外在動力努力&ldquo創造興趣&rdquo(createinterest)一樣。
接下來,從相反的方面舉一個藝術建築的例子。
雕刻家有他所期待的目的和理想。
為了實現他的目的,他必須經過一系列就表面上而言與目的并不相等的步驟。
他必須模仿、鑄造和砍鑿,所有的結果也許與他心目中的美好雕像相去甚遠,所有的努力都代表着他個人付出的能量。
但是,因為這些對于他而言都是達到目标、實現理想的必要手段,最終的形式完全是由這些努力轉化而來的。
黏土的每次鑄造和砍鑿的每一刀,對于他而言,都是實現過程中的全部目的。
附着于目的的每一種興趣或者價值都附着于每一步的努力中,它們對他具有同樣的吸引力。
不完全地認同以上所言,就意味着一個缺乏藝術性的創造,意味着他不是真正對他的理想感興趣。
對理想的真正興趣,必然象征着對表達理想的所有條件産生同等的興趣。
與欲望和努力有關的興趣 我們正在讨論興趣與欲望和努力之間的關系。
欲望和努力在合法的意義上都是間接興趣的特征。
它們是相關而不是對立的。
隻有當目的稍有些遙不可及的時候,努力和欲望才都存在。
當能量的付出純粹出于自身的目的時,就不存在努力的問題,同樣也不存在欲望的問題。
努力和欲望都包含着緊張的狀态。
在所期待的理想與實際的狀态之間,肯定存在着某種對立。
為了使實際狀态符合于理想,當我們考慮決定轉換它的必要性時&mdash&mdash當我們從理想的角度考慮轉換的過程,當我們的興趣在于如何使理想實現時,我們稱其為努力。
為了保證這種轉換,或者為了把觀念變成現實,當我們考慮推動自我向前的現有能量時&mdash&mdash當我們從已有手段的角度考慮轉換過程的時候,我們稱其為欲望。
但是,在任何一種情況中,都暗含着阻止我們的障礙和對抗障礙的持續不斷的活動。
當對抗純粹模糊的願望時,欲望的唯一确定的證據是努力。
隻有要求不斷努力的時候,欲望才能夠被喚起。
在讨論間接興趣的條件時,我們既可以強調欲望中的目的和觀念,也可以從一開始就考慮現有的手段以及迫切表達的能動方面。
前者是智力的方面,後者是情感的方面。
通過引發間接興趣和克服阻礙的過程,自我實現的目的傾向是努力。
堅持為一個未來的目的而全力表達現有能力的傾向是欲望。
沖動與情緒 我們常常将欲望看作是盲目和非法的。
我們認為它堅持于自我滿足,脫離實際情況,強調自我利益。
這意味着欲望隻能被感覺,而不可被認知。
不能從意義和關系的立場考慮欲望,不能把欲望轉移成欲望的結果之條件。
因此,不能使欲望有智力的意義。
它不能被理性化。
因此,能量被浪費了。
在強烈的欲望之中有巨大的力量,身體和心靈都躁動不安,但是在行動主體期望的目的與這種力量不相對應的地方,它就失去了方向。
能量随遇而安地或根據一些偶然性的刺激自我釋放。
有機體疲憊不堪,卻沒有完成任何積極或有目的的活動。
煩擾或焦躁與任何要達到的目的都不成比例。
這種巨大的興奮能量表現出來的,隻是在刺激和釋放中感到暫時滿足。
然而,即使是盲目的欲望,在低級動物和人類之間還是存在着類型上的明顯差别。
在動物界,當欲望沒有意識到它自己的目的時,它依舊通過某種在動物界中早已存在的和諧追逐着目的。
恐懼是動物戰鬥和尋求躲藏點的刺激。
憤怒是動物攻擊和防衛的意圖。
情感打敗了動物并且迫使它們無益地浪費自己能量的情況,是非同尋常的。
但是,據說人類大部分盲目的情感在持續地發揮作用之前,就被要求作出調整。
毫無疑問,與動物一樣,恐懼或憤怒對人類也是有用的。
在前一種情況中,人類需要受到一定的訓練;而在後一種情況中,他們天然地就擁有了這種本事。
憤怒的根本功能毫無疑問是搬掉阻礙實現過程的絆腳石,但對于兒童而言,憤怒的表現幾乎肯定是把客體障礙物束之高閣,敬而遠之,并使他們精疲力竭。
盲目的情感需要理智化。
主體必須意識到目的或目标,控制有意提及目的而激發的能量。
換言之,為了使自我表現的過程有效和自動,手段和目的都必須意識到:無論什麼時候,隻要出現了影響調整目的和手段的困難,行動主體就陷入了情緒的狀态中。
無論什麼時候,隻要我們一方面産生了與某個目的相應的觀念,另一方面産生了躁動不安的沖動和習慣,以及這種躁動不安的傾向立刻集中于相應的觀念上,我們就會産生煩擾或焦躁,也就是衆所周知的心理方面的情緒。
人們常說,随着與特定目的有關系的習慣的确定和成形,情感因素就消失了。
但是,如果讓習慣已經适應的尋常目的被放棄,并且對過去的習慣突然提出一個要求,使它成為一個新目的的手段的話,情緒的壓力就可能變得很迫切了。
積極的一面,是所有的一切都被喚起了;但是,既沒有在無目的的情況下立刻懈怠自我,也沒有把自我導向任何習慣性的目的。
結果是在習慣和目标之間、沖動和觀念之間、手段與目的之間産生了張力。
這種張力是情緒的本質特征。
情緒的功能 以上的描述明确表明,情緒在行為者生活的關鍵階段保證了激發足夠的能量。
當目的是新的或者不尋常的,并且行為者感到應對有困難的時候,自然傾向将使它處于來去自由的狀态。
但是,正是目的的新穎性,經常表現出所提要求的重要性。
對行為者來說,忽略目的是嚴重的問題,即使不是緻命的話。
正是進行有效調整的困難不斷發出刺激波,要求更多的沖動和習慣發揮作用來強化能力和行為者可以調配的資源。
由此,情緒的功能是支持或者強化行為者處理意外和直接情境中的新穎因素。
在興奮和理想之間的平衡中,可以找到正常的道德結果。
如果興奮過于微弱或者彌散,行為者将缺乏動力。
如果它相對太強,行為者無法控制被激發的能量,他将失去理智而被自己的興奮所左右。
換句話說,他會堕入盲目的情感。
欲望的功能 不能把欲望和單純的沖動或盲目的情感看作同一個東西。
與動物的欲望相比,人類的欲望總是意識到,至少是模糊地意識到自己的目的。
當行為者處于欲望之中的時候,他意識到他前方的目的,而且這種對目的的意識可以強化他的積極傾向。
簡而言之,它可用以激發達到目的的必要手段。
當欲望不是處于純粹沖動的狀态時,當然它也不處于純粹智力的狀态。
目的可能出現在意識中,但是它隻是被簡單地看作目的。
如果它不被看作是活動的刺激,它就是純粹審美或者理論的東西了。
至多,它将隻能激發一種虔誠的願望或者模糊的情感渴求,而不是積極的欲望。
欲望的真正道德功能與情緒的功能是一樣的,準确地說,是其中的一個特殊階段。
它在道德生活上的作用是激發能量,刺激實現目的的必要手段,否則,就是純粹理論或者審美的作用了。
在特定方向上的欲望,隻是度量某種目的或者觀念對我們的控制。
它們展示了性格的力量和該方向的迫切要求。
它們考驗性格的誠實。
一個喚醒不了欲望的畸形生長的目的完全是虛假的,它顯示性格不斷分裂,是具有威脅性的僞善。
在道德上處理欲望,就像處理情緒一樣,必須确保一種平衡。
欲望傾向于不斷地超越自己。
欲望昭示着把躁動不安的能量作為實現目的的手段,但是能量一旦被挑起,它就傾向于擺脫目的而我行我素。
欲望是貪婪的,除非欲望被監管。
否則的話,它還使行為者過于輕率。
它将他消耗殆盡。
意識到了目的可以激發沖動和習慣,但是這還不夠,行為者必須堅持把被沖動和習慣激發出的能量引導到正确的方向。
快樂和欲望的關系 我們從而獲得了判斷欲望與快樂之間關系的正常狀态的标準。
毫無疑問,欲望總是有些令人愉快的。
意識到自我表達的目的,是令我們高興的。
因為目的決定滿足,因此,凡是目的能夠激發任何概念和喚醒的任何映像,它本身就是愉快的。
這種快樂使行為者聽從于目的,把理想的狀态轉化為現實。
正常的快樂有着嚴格的工具性作用。
一方面是因為對目的的意識,另一方面對目的的實踐有效性作出貢獻。
在自我沉溺中,目的隻是被用于刺激有意識的快樂狀态,目的一旦完成,快樂此後就被排斥了。
我們應該使快樂成為它自己的目的,而不是用來将心智固着于目的的手段。
欲望與興趣的關系 有人可能會問,欲望與興趣的關系是什麼呢?準确地說,對欲望的分析就意味着對間接興趣問題的考慮。
正常的欲望,隻是恰當的間接興趣的一個例子而已。
在沖動的一端和理想或目标的另一端之間保持平衡,恰恰就是對目标保持足夠興趣的問題。
它可以防止能量浪費&mdash&mdash引導被激發的能量朝着有助于實現目的的方向努力。
在此,對目的的興趣被轉換為手段。
換句話說,興趣表明被激發的情緒力量發揮了作用。
這是我們對興趣的定義:它是一種與自我表現觀念有關的沖動。
對目的的興趣表明,欲望既是平靜的,也是穩定的。
過于貪婪的欲望,就像過于焦慮的反感,自己打敗了自己。
年輕的獵手急于殺死他的獵物,一想到就要達到目的了,他激動得無法控制自己,瞄準不了獵物,目标最終落空了。
成功的獵手不是那種對目的、對殺死獵物不感興趣的人,而是那種能夠把他的興趣完全轉化到實現目的的必要手段上來的人。
占滿他心靈的不是殺死獵物,而是他必須完成的每一個步驟。
手段再一次與目的同一,欲望變成了間接的興趣。
作為純粹理想的理想消失了,它&ldquo落戶&rdquo于工具性的能力之中。
目的的分析 到目前為止,我們一直在從手段的角度讨論間接自我表現的過程。
現在我們得考慮同樣的過程,把重點放在對目的的智力分析上。
因為前面讨論的内容較多,我們在此可能簡單地分别論述目的或者理想的緣起和作用。
首先論述目的的緣起。
一般而言,理想是活動能力(activepowers)的投射。
目的既不是在真空中生成的,也不是通過外部沖動和極力尋求表達的習慣而進入到頭腦中的。
目的就是這些活動的能力,它們被激發出來,審視着自己,想把自己看個透徹,弄明白自己對整個事件的影響。
這種影響是持久的和在決定性意義上的,而不是暫時性的和相對割裂的。
換句話說,理想是對沖動的自我意識,是自我诠釋。
理想的價值在于可能的實現。
接着論述目的的作用。
如果理想有着獨立于活動能力的起源,那麼就不可能明白理想如何能夠發揮作用。
理想需要一種心靈機制,通過這種心靈機制,它不再僅僅是理想,而是成為一種現實。
但是,正因為理想一般而言是活動能力投射到智力活動中,理想才必然地擁有了活動的品質。
這種動力因素一直保持着。
作為動機的表現在種類上與作為理想的表現沒有區别。
動機就是活動價值的實現,這種價值起初就附着于動機中。
理想的沖突 換言之,當理想具有了動機(喚起活動的能力)功能的時候,從目的的角度而言,我們就把欲望轉換為間接的興趣了,就像我們剛才提到的從手段的角度而言一樣。
隻要理想不變成動機,這就表明理想本身尚未明确地形成。
這個世界存在着理想的沖突。
行為者眼前有兩個可能的目的方向,一個與活動能力相對應,另一個與沖動和習慣相對應。
由此,思想、反思在任何單獨的方向上都無法聚焦。
自我遭遇了迷失,它不知道自己究竟需要什麼。
它處在嘗試性的自我表現過程中,先嘗試着一個自我,然後嘗試着另一個自我,想看看它們是如何适應的。
實現某個意圖或者确定某個最終理想,表明自我已經找到了一緻性的表現。
正是在這一點上,理想開始抑制自我,開始在公開的活動中表現自我。
理想變成了動機。
對目的的興趣現在轉換為沖動和習慣,變成了當前的目的。
動機是對理想的興趣,而這種理想轉化為沖動和習慣。
正常努力的意義 正常的努力恰恰是理想的自我實現的傾向&mdash&mdash轉換為動機的努力。
行為者活動的能量不會引發,或從中生長出空洞的和形式上的理想。
缺乏任何強有力的品質,理想得不到伸張;它沒有成為一個原動力,一個動機。
但是,每當理想确實是自我表現的投射或者轉換時,它一定奮力地表現自己。
它一定堅韌地克服障礙,把障礙轉換為自我實現的手段。
它在哪種程度上表明了它的堅韌,它就在相同的程度上表明自己是現實中的真正理想,而不是名義上的或者妄想的自我表現形式。
良好的意圖或者&ldquo懷有好意&rdquo提供了對這個原則的清晰解釋。
當一個從表面上看來失職的人,提供了良好的意圖為自己的行為證明或者辯解的時候,究竟是什麼決定了是否可以接受它們?難道不正是他在意圖、理想和自我實現上表現出來的努力嗎?不正是看他能否克服阻止理想公開實現的障礙嗎?如果他不能夠展示某些外來的、無法抵擋的幹涉的話,我們有理由認定,行為者或者企圖欺騙我們或者他在自我欺騙&mdash&mdash他所謂良好的意圖,實際上隻是一種模糊的情緒願望或者是間接地參照某種無法真正影響他的一些傳統理想。
我們一直用目的的持久性對抗考驗它的生命力和真實性的障礙。
作為壓力的努力 另一個方面,因為缺乏興趣而在壓力意義上的努力,是努力非正常的運用表現。
這個意義上的努力的必要性表明,名義上堅持的目的沒有作為自我表現的形式得到承認&mdash&mdash它外在于自我,沒有産生興趣。
有意識激發的努力僅僅是一種非真正的壓力,這種壓力必然表現在實現目的的任何企圖中,但它不是自我過程的重要部分。
壓力總是人為的,它要求某種外在的刺激來保持,而且總是使人疲倦。
壓力意義上的努力,不但在道德訓練中不起作用,而且起着明顯的非道德的作用。
目的的外在性見證了它無法激發積極的沖動,無法堅持實現目的。
這種外在性,使任何實現目的的壓力隻會産生相對非道德的動機。
在這種情況下,自私的恐懼,對外在壓力的恐懼或純粹機械的習慣,或者對外在獎賞的希望和對某種賄賂形式上的敏感,都可以成為真正的動機。
小結 我們清楚了作為動機的快樂理論和作為動機的人為的努力是如何在實際上産生相同結果的。
壓力的理論總是涉及或者與愉悅或者與痛苦的某種關系,這兩種情感都是具有真正控制作用的動機。
快樂理論,由于缺乏影響和指引能力的内在的目的,得不停地依賴某些外在的刺激去激發不斷消退的能力。
在道德上沒有人比習慣性的快樂尋求者付出的努力更多,取得的效果卻更差,這是老生常談。
心理學的分析結果與實際上教育方面的分析所達到的結果是一樣的。
在此,我們發現,訴諸使事物有趣的努力,激發對非有趣的事物的快樂感,在常識上引起了過度刺激的更疊和枯燥的冷漠。
在此,我們發現,将快樂的期望作為目的,一方面,必然激起無用的能量;另一方面,導緻能量的毫無方向和大肆揮霍。
在教育方面,我們發現,訴諸所謂&ldquo意志&rdquo的絕對力量,除了對目的的興趣以外,意味着形成分散注意的習慣&mdash&mdash一方面,以一種純粹外在的方式機械地從事某項工作;另一方面,卻是想入非非和無法控制的發揮意象的作用。
在心理學方面,我們發現,對目的的興趣僅僅意味着自我在某個方向找尋自己的行為路徑和情感表達。
因此,為了能量的釋放,存在實現理想目的的努力動機。
在教育方面,引導我們認為正常的興趣和努力與自我表現過程是同一的。
現在,通過間接的自我表現過程,我們為教育實踐的先決條件獲得了相當充分的心理學依據。
(楊小微羅德紅等譯) *** [1]本文節選自《杜威全集·早期著作》第5卷,第85&mdash103頁。
[2]本文首次發表于《全國赫爾巴特協會首次年鑒的第二增補版》(伊利諾伊州,布魯明頓:派特格拉夫,1896年),第209&mdash246頁;修訂和重版本(芝加哥:芝加哥大學出版社,1899年),第40頁。
[3]确實,興趣這個詞也有貶義。
談到興趣,我們将它與原則對立,就像我們談到自我興趣時,将它與隻關心個人利益的行為動機對立一樣;但這些既不是唯一的,也不是主導的意思。
也許應該公正地問問,是否這絕沒有窄化或者貶低了該詞的合法意思。
即使這樣,對我而言,許多關于興趣的道德上的争論的興起,是因為一部分人在一個公認的價值或者引人入勝的活動的廣義的、客觀的意義上使用它,而另一部分人在把它等同于自私的動機意義上使用它。
[4]我曾經聽到人們非常嚴肅地讨論過這個問題&mdash&mdash被留堂學習的孩子,常常會對數學或者語法産生前所未有的興趣,似乎這證明了與興趣相對的&ldquo紀律&rdquo的功效。
當然,事實是:更多的閑暇,個人解釋機會的被提供,都使學習内容與兒童思維發生相應的關系&mdash&mdash就此而言,他&ldquo感興趣&rdquo了。
學校與兒童生活[1] 上周我向大家展示了學校和共同體的更大生活之間的關系,以及為更好地适應當前的社會需要而變革學校工作的方法和内容的必要性。
今天我想從另一方面來考察這一問題,并思考學校與學校裡的兒童們的發展和生活之間的關系。
由于難以把普遍原則與像小孩子這樣具體的事物聯系起來,我不得不從芝加哥大學初等學校的工作中抽取大量事例。
在一定程度上,諸位也許贊同這個方法,從中提出這些觀念本身是從真實的實踐中産生出來的。
幾年以前,我在城市裡四處遊走,逛遍了教育用品商店,想要找到完全符合要求的桌椅&mdash&mdash符合藝術的、衛生的和教育的要求,适應兒童們的需要。
我們費了老大力氣也找不到所需要的樣式,最後,一個比他的同行們聰明的商人發表了這樣的評論:&ldquo恐怕我們沒有你們要找的東西。
你們要找的是孩子們可以在上面工作的東西,而我們有的這些全是供聽講用的。
&rdquo這揭示了傳統教育的問題。
就像生物學家能用一兩塊骨骼重現整個動物那樣,如果我們想象一下常見的教室,裡面是以幾何順序排列的一排排難看的書桌,書桌都堆擠在一起,活動的空間無比狹小;而書桌幾乎是同樣大小,隻勉強放得下書本、鉛筆,此外放上一個講台、幾把椅子,光秃秃的牆壁上面可能貼着幾張畫,我們由此可以重現在這一場所上演的唯一的教育活動。
這全是為了能&ldquo聽講&rdquo&mdash&mdash因為單純學習書本中的課程隻是另一種聽講,這造成了一個心靈對另一個心靈的依賴。
相對而言,聽講的态度意味着消極和吸收。
有一些由學校主管、委員會和教師們準備好的材料放在那兒,兒童們隻要用最少的時間學會它們就夠了。
在傳統的教室裡,幾乎沒有給兒童們留出工作的地方。
多數情況下,兒童們可用以進行建造、創新和積極探索的工場、實驗室、材料、工具甚至最基本的空間都非常缺乏。
這些過程中所需要的事物,在教育中甚至沒有一個明确認可的位置,它們隻是在日報上寫社論的教育界權威們一般稱之為&ldquo一時的風尚&rdquo或&ldquo不必要的裝飾&rdquo的東西。
昨天一位女士告訴我,她正在到處尋訪,想找到一所兒童們的活動優先于教師傳授知識的學校,或兒童們有某種要求獲得信息的動機的學校。
她說,她在訪問了24所不同的學校之後,才找到一所這樣的學校。
我要加上一句,這所學校不在我們這座城市。
這些有固定書桌的教室所揭示的是:每一件東西都是為了管理最大數量的孩子,為了從總體上對付兒童而設置的,把兒童視為一個個體的集合;這又意味着,兒童被消極地對待。
兒童一旦活動起來,他們就使自己變成了個人;他們不再是一個群體,而成為我們在學校外面、在家庭中、在操場上、在鄰居家所看到的那種有個人特點的人。
方法和課程的一緻性,可以在同樣的基礎上加以解釋。
如果每件事都基于&ld
在此,而且僅就此而言,我們獲得了&ldquo使事物有趣&rdquo的真實概念。
某些興趣反對者的理論是:首先選擇教學内容,然後教師再使它們有趣。
從字面上而言,我不知道是否還有比這更令人沮喪的學說。
它在本質上把兩個十足的錯誤結合在一起,一方面,它使教學内容的選擇獨立于興趣&mdash&mdash由此,獨立于兒童自己的天生渴望和需要;另一方面,它把教學方法貶低為某種外在的和人為的工具,以此裝飾無關内容和保持兒童的注意力。
在現實中,&ldquo使事物有趣&rdquo的原則,意味着科目的選擇應該和兒童現有的經驗、能力和需要相關;意味着(萬一他不理解和不懂得這種相關性)教師以一種使兒童能夠懂得意義、關系和必要性的方法呈現新的材料。
無論是贊同還是反對&ldquo使事物有趣&rdquo的同行,他們經常誤解的恰恰就是&ldquo使兒童意識到新的材料&rdquo。
換句話說,内在聯系可以激發注意力,問題在于把握好它的尺度。
那種告訴學生如果不把地理課的内容背誦好[4]就要留堂的老師,用的是間接興趣心理學。
過去學生學拉丁文時如果犯了一定的錯誤,教師就要嚴厲地敲打學生的關節,英國人的這種方法也是激發學生對繁瑣的拉丁文産生興趣的方法之一。
賄賂小孩,或者承諾獲得老師的喜歡,晉升到高年級,或者獲得掙錢的能力,取得社會地位等諸如此類,都屬于間接興趣,是轉換興趣的實例。
判斷它們的标準僅僅在于:在什麼程度上或範圍内,某種興趣外在地附着或者取代了另一種興趣?這些新吸引力和動機在多大程度上用以解釋、闡明并與材料建立聯系,否則就不會産生興趣?這又是一個相互存在和相互作用的問題。
它可以理解為手段和目的的關系之一。
當人們把無關緊要和令人厭惡的事情當作達到與自我建立關系的目的的手段時,或者當作使掌握了的手段促發進一步的行為和表現的目的時,它們就變得有趣了。
但是,就興趣的正常發展而言,對某個事物的興趣不會簡單地與對另一個事物的興趣外在地綁在一起。
前者包容、浸潤着後者,并由此轉換它。
前者解釋或再評價後者&mdash&mdash賦予後者意識上的新意義。
一個有妻子和家庭的男人從而對日常生活有了新的動力&mdash&mdash他在枯燥的生活中發現了新的意義,給枯燥的生活注入了以前缺乏的執着和熱情。
但是,如果他把日常工作看作是内在不和諧的事務,看作僅僅是為了掙錢糊口的苦差事,情況就完全相反了。
手段和目的隔離了,它們彼此不再相互包容。
他和過去一樣對工作沒有真正的興趣,工作本身是需要逃避的苦難。
因此,他不可能全心關注它,不能毫無保留地投入其中。
但是,對另外一個男人而言,工作的每一步都可能差不多意味着他的妻子和孩子。
在外部的身體上,它們是隔離的;在精神意識上,它們是一體的,擁有同樣的價值。
而在苦差事中,目的和手段在意識上保持隔離,就像在時間和空間中一樣。
這一切就和教師通過訴諸外在動力努力&ldquo創造興趣&rdquo(createinterest)一樣。
接下來,從相反的方面舉一個藝術建築的例子。
雕刻家有他所期待的目的和理想。
為了實現他的目的,他必須經過一系列就表面上而言與目的并不相等的步驟。
他必須模仿、鑄造和砍鑿,所有的結果也許與他心目中的美好雕像相去甚遠,所有的努力都代表着他個人付出的能量。
但是,因為這些對于他而言都是達到目标、實現理想的必要手段,最終的形式完全是由這些努力轉化而來的。
黏土的每次鑄造和砍鑿的每一刀,對于他而言,都是實現過程中的全部目的。
附着于目的的每一種興趣或者價值都附着于每一步的努力中,它們對他具有同樣的吸引力。
不完全地認同以上所言,就意味着一個缺乏藝術性的創造,意味着他不是真正對他的理想感興趣。
對理想的真正興趣,必然象征着對表達理想的所有條件産生同等的興趣。
與欲望和努力有關的興趣 我們正在讨論興趣與欲望和努力之間的關系。
欲望和努力在合法的意義上都是間接興趣的特征。
它們是相關而不是對立的。
隻有當目的稍有些遙不可及的時候,努力和欲望才都存在。
當能量的付出純粹出于自身的目的時,就不存在努力的問題,同樣也不存在欲望的問題。
努力和欲望都包含着緊張的狀态。
在所期待的理想與實際的狀态之間,肯定存在着某種對立。
為了使實際狀态符合于理想,當我們考慮決定轉換它的必要性時&mdash&mdash當我們從理想的角度考慮轉換的過程,當我們的興趣在于如何使理想實現時,我們稱其為努力。
為了保證這種轉換,或者為了把觀念變成現實,當我們考慮推動自我向前的現有能量時&mdash&mdash當我們從已有手段的角度考慮轉換過程的時候,我們稱其為欲望。
但是,在任何一種情況中,都暗含着阻止我們的障礙和對抗障礙的持續不斷的活動。
當對抗純粹模糊的願望時,欲望的唯一确定的證據是努力。
隻有要求不斷努力的時候,欲望才能夠被喚起。
在讨論間接興趣的條件時,我們既可以強調欲望中的目的和觀念,也可以從一開始就考慮現有的手段以及迫切表達的能動方面。
前者是智力的方面,後者是情感的方面。
通過引發間接興趣和克服阻礙的過程,自我實現的目的傾向是努力。
堅持為一個未來的目的而全力表達現有能力的傾向是欲望。
沖動與情緒 我們常常将欲望看作是盲目和非法的。
我們認為它堅持于自我滿足,脫離實際情況,強調自我利益。
這意味着欲望隻能被感覺,而不可被認知。
不能從意義和關系的立場考慮欲望,不能把欲望轉移成欲望的結果之條件。
因此,不能使欲望有智力的意義。
它不能被理性化。
因此,能量被浪費了。
在強烈的欲望之中有巨大的力量,身體和心靈都躁動不安,但是在行動主體期望的目的與這種力量不相對應的地方,它就失去了方向。
能量随遇而安地或根據一些偶然性的刺激自我釋放。
有機體疲憊不堪,卻沒有完成任何積極或有目的的活動。
煩擾或焦躁與任何要達到的目的都不成比例。
這種巨大的興奮能量表現出來的,隻是在刺激和釋放中感到暫時滿足。
然而,即使是盲目的欲望,在低級動物和人類之間還是存在着類型上的明顯差别。
在動物界,當欲望沒有意識到它自己的目的時,它依舊通過某種在動物界中早已存在的和諧追逐着目的。
恐懼是動物戰鬥和尋求躲藏點的刺激。
憤怒是動物攻擊和防衛的意圖。
情感打敗了動物并且迫使它們無益地浪費自己能量的情況,是非同尋常的。
但是,據說人類大部分盲目的情感在持續地發揮作用之前,就被要求作出調整。
毫無疑問,與動物一樣,恐懼或憤怒對人類也是有用的。
在前一種情況中,人類需要受到一定的訓練;而在後一種情況中,他們天然地就擁有了這種本事。
憤怒的根本功能毫無疑問是搬掉阻礙實現過程的絆腳石,但對于兒童而言,憤怒的表現幾乎肯定是把客體障礙物束之高閣,敬而遠之,并使他們精疲力竭。
盲目的情感需要理智化。
主體必須意識到目的或目标,控制有意提及目的而激發的能量。
換言之,為了使自我表現的過程有效和自動,手段和目的都必須意識到:無論什麼時候,隻要出現了影響調整目的和手段的困難,行動主體就陷入了情緒的狀态中。
無論什麼時候,隻要我們一方面産生了與某個目的相應的觀念,另一方面産生了躁動不安的沖動和習慣,以及這種躁動不安的傾向立刻集中于相應的觀念上,我們就會産生煩擾或焦躁,也就是衆所周知的心理方面的情緒。
人們常說,随着與特定目的有關系的習慣的确定和成形,情感因素就消失了。
但是,如果讓習慣已經适應的尋常目的被放棄,并且對過去的習慣突然提出一個要求,使它成為一個新目的的手段的話,情緒的壓力就可能變得很迫切了。
積極的一面,是所有的一切都被喚起了;但是,既沒有在無目的的情況下立刻懈怠自我,也沒有把自我導向任何習慣性的目的。
結果是在習慣和目标之間、沖動和觀念之間、手段與目的之間産生了張力。
這種張力是情緒的本質特征。
情緒的功能 以上的描述明确表明,情緒在行為者生活的關鍵階段保證了激發足夠的能量。
當目的是新的或者不尋常的,并且行為者感到應對有困難的時候,自然傾向将使它處于來去自由的狀态。
但是,正是目的的新穎性,經常表現出所提要求的重要性。
對行為者來說,忽略目的是嚴重的問題,即使不是緻命的話。
正是進行有效調整的困難不斷發出刺激波,要求更多的沖動和習慣發揮作用來強化能力和行為者可以調配的資源。
由此,情緒的功能是支持或者強化行為者處理意外和直接情境中的新穎因素。
在興奮和理想之間的平衡中,可以找到正常的道德結果。
如果興奮過于微弱或者彌散,行為者将缺乏動力。
如果它相對太強,行為者無法控制被激發的能量,他将失去理智而被自己的興奮所左右。
換句話說,他會堕入盲目的情感。
欲望的功能 不能把欲望和單純的沖動或盲目的情感看作同一個東西。
與動物的欲望相比,人類的欲望總是意識到,至少是模糊地意識到自己的目的。
當行為者處于欲望之中的時候,他意識到他前方的目的,而且這種對目的的意識可以強化他的積極傾向。
簡而言之,它可用以激發達到目的的必要手段。
當欲望不是處于純粹沖動的狀态時,當然它也不處于純粹智力的狀态。
目的可能出現在意識中,但是它隻是被簡單地看作目的。
如果它不被看作是活動的刺激,它就是純粹審美或者理論的東西了。
至多,它将隻能激發一種虔誠的願望或者模糊的情感渴求,而不是積極的欲望。
欲望的真正道德功能與情緒的功能是一樣的,準确地說,是其中的一個特殊階段。
它在道德生活上的作用是激發能量,刺激實現目的的必要手段,否則,就是純粹理論或者審美的作用了。
在特定方向上的欲望,隻是度量某種目的或者觀念對我們的控制。
它們展示了性格的力量和該方向的迫切要求。
它們考驗性格的誠實。
一個喚醒不了欲望的畸形生長的目的完全是虛假的,它顯示性格不斷分裂,是具有威脅性的僞善。
在道德上處理欲望,就像處理情緒一樣,必須确保一種平衡。
欲望傾向于不斷地超越自己。
欲望昭示着把躁動不安的能量作為實現目的的手段,但是能量一旦被挑起,它就傾向于擺脫目的而我行我素。
欲望是貪婪的,除非欲望被監管。
否則的話,它還使行為者過于輕率。
它将他消耗殆盡。
意識到了目的可以激發沖動和習慣,但是這還不夠,行為者必須堅持把被沖動和習慣激發出的能量引導到正确的方向。
快樂和欲望的關系 我們從而獲得了判斷欲望與快樂之間關系的正常狀态的标準。
毫無疑問,欲望總是有些令人愉快的。
意識到自我表達的目的,是令我們高興的。
因為目的決定滿足,因此,凡是目的能夠激發任何概念和喚醒的任何映像,它本身就是愉快的。
這種快樂使行為者聽從于目的,把理想的狀态轉化為現實。
正常的快樂有着嚴格的工具性作用。
一方面是因為對目的的意識,另一方面對目的的實踐有效性作出貢獻。
在自我沉溺中,目的隻是被用于刺激有意識的快樂狀态,目的一旦完成,快樂此後就被排斥了。
我們應該使快樂成為它自己的目的,而不是用來将心智固着于目的的手段。
欲望與興趣的關系 有人可能會問,欲望與興趣的關系是什麼呢?準确地說,對欲望的分析就意味着對間接興趣問題的考慮。
正常的欲望,隻是恰當的間接興趣的一個例子而已。
在沖動的一端和理想或目标的另一端之間保持平衡,恰恰就是對目标保持足夠興趣的問題。
它可以防止能量浪費&mdash&mdash引導被激發的能量朝着有助于實現目的的方向努力。
在此,對目的的興趣被轉換為手段。
換句話說,興趣表明被激發的情緒力量發揮了作用。
這是我們對興趣的定義:它是一種與自我表現觀念有關的沖動。
對目的的興趣表明,欲望既是平靜的,也是穩定的。
過于貪婪的欲望,就像過于焦慮的反感,自己打敗了自己。
年輕的獵手急于殺死他的獵物,一想到就要達到目的了,他激動得無法控制自己,瞄準不了獵物,目标最終落空了。
成功的獵手不是那種對目的、對殺死獵物不感興趣的人,而是那種能夠把他的興趣完全轉化到實現目的的必要手段上來的人。
占滿他心靈的不是殺死獵物,而是他必須完成的每一個步驟。
手段再一次與目的同一,欲望變成了間接的興趣。
作為純粹理想的理想消失了,它&ldquo落戶&rdquo于工具性的能力之中。
目的的分析 到目前為止,我們一直在從手段的角度讨論間接自我表現的過程。
現在我們得考慮同樣的過程,把重點放在對目的的智力分析上。
因為前面讨論的内容較多,我們在此可能簡單地分别論述目的或者理想的緣起和作用。
首先論述目的的緣起。
一般而言,理想是活動能力(activepowers)的投射。
目的既不是在真空中生成的,也不是通過外部沖動和極力尋求表達的習慣而進入到頭腦中的。
目的就是這些活動的能力,它們被激發出來,審視着自己,想把自己看個透徹,弄明白自己對整個事件的影響。
這種影響是持久的和在決定性意義上的,而不是暫時性的和相對割裂的。
換句話說,理想是對沖動的自我意識,是自我诠釋。
理想的價值在于可能的實現。
接着論述目的的作用。
如果理想有着獨立于活動能力的起源,那麼就不可能明白理想如何能夠發揮作用。
理想需要一種心靈機制,通過這種心靈機制,它不再僅僅是理想,而是成為一種現實。
但是,正因為理想一般而言是活動能力投射到智力活動中,理想才必然地擁有了活動的品質。
這種動力因素一直保持着。
作為動機的表現在種類上與作為理想的表現沒有區别。
動機就是活動價值的實現,這種價值起初就附着于動機中。
理想的沖突 換言之,當理想具有了動機(喚起活動的能力)功能的時候,從目的的角度而言,我們就把欲望轉換為間接的興趣了,就像我們剛才提到的從手段的角度而言一樣。
隻要理想不變成動機,這就表明理想本身尚未明确地形成。
這個世界存在着理想的沖突。
行為者眼前有兩個可能的目的方向,一個與活動能力相對應,另一個與沖動和習慣相對應。
由此,思想、反思在任何單獨的方向上都無法聚焦。
自我遭遇了迷失,它不知道自己究竟需要什麼。
它處在嘗試性的自我表現過程中,先嘗試着一個自我,然後嘗試着另一個自我,想看看它們是如何适應的。
實現某個意圖或者确定某個最終理想,表明自我已經找到了一緻性的表現。
正是在這一點上,理想開始抑制自我,開始在公開的活動中表現自我。
理想變成了動機。
對目的的興趣現在轉換為沖動和習慣,變成了當前的目的。
動機是對理想的興趣,而這種理想轉化為沖動和習慣。
正常努力的意義 正常的努力恰恰是理想的自我實現的傾向&mdash&mdash轉換為動機的努力。
行為者活動的能量不會引發,或從中生長出空洞的和形式上的理想。
缺乏任何強有力的品質,理想得不到伸張;它沒有成為一個原動力,一個動機。
但是,每當理想确實是自我表現的投射或者轉換時,它一定奮力地表現自己。
它一定堅韌地克服障礙,把障礙轉換為自我實現的手段。
它在哪種程度上表明了它的堅韌,它就在相同的程度上表明自己是現實中的真正理想,而不是名義上的或者妄想的自我表現形式。
良好的意圖或者&ldquo懷有好意&rdquo提供了對這個原則的清晰解釋。
當一個從表面上看來失職的人,提供了良好的意圖為自己的行為證明或者辯解的時候,究竟是什麼決定了是否可以接受它們?難道不正是他在意圖、理想和自我實現上表現出來的努力嗎?不正是看他能否克服阻止理想公開實現的障礙嗎?如果他不能夠展示某些外來的、無法抵擋的幹涉的話,我們有理由認定,行為者或者企圖欺騙我們或者他在自我欺騙&mdash&mdash他所謂良好的意圖,實際上隻是一種模糊的情緒願望或者是間接地參照某種無法真正影響他的一些傳統理想。
我們一直用目的的持久性對抗考驗它的生命力和真實性的障礙。
作為壓力的努力 另一個方面,因為缺乏興趣而在壓力意義上的努力,是努力非正常的運用表現。
這個意義上的努力的必要性表明,名義上堅持的目的沒有作為自我表現的形式得到承認&mdash&mdash它外在于自我,沒有産生興趣。
有意識激發的努力僅僅是一種非真正的壓力,這種壓力必然表現在實現目的的任何企圖中,但它不是自我過程的重要部分。
壓力總是人為的,它要求某種外在的刺激來保持,而且總是使人疲倦。
壓力意義上的努力,不但在道德訓練中不起作用,而且起着明顯的非道德的作用。
目的的外在性見證了它無法激發積極的沖動,無法堅持實現目的。
這種外在性,使任何實現目的的壓力隻會産生相對非道德的動機。
在這種情況下,自私的恐懼,對外在壓力的恐懼或純粹機械的習慣,或者對外在獎賞的希望和對某種賄賂形式上的敏感,都可以成為真正的動機。
小結 我們清楚了作為動機的快樂理論和作為動機的人為的努力是如何在實際上産生相同結果的。
壓力的理論總是涉及或者與愉悅或者與痛苦的某種關系,這兩種情感都是具有真正控制作用的動機。
快樂理論,由于缺乏影響和指引能力的内在的目的,得不停地依賴某些外在的刺激去激發不斷消退的能力。
在道德上沒有人比習慣性的快樂尋求者付出的努力更多,取得的效果卻更差,這是老生常談。
心理學的分析結果與實際上教育方面的分析所達到的結果是一樣的。
在此,我們發現,訴諸使事物有趣的努力,激發對非有趣的事物的快樂感,在常識上引起了過度刺激的更疊和枯燥的冷漠。
在此,我們發現,将快樂的期望作為目的,一方面,必然激起無用的能量;另一方面,導緻能量的毫無方向和大肆揮霍。
在教育方面,我們發現,訴諸所謂&ldquo意志&rdquo的絕對力量,除了對目的的興趣以外,意味着形成分散注意的習慣&mdash&mdash一方面,以一種純粹外在的方式機械地從事某項工作;另一方面,卻是想入非非和無法控制的發揮意象的作用。
在心理學方面,我們發現,對目的的興趣僅僅意味着自我在某個方向找尋自己的行為路徑和情感表達。
因此,為了能量的釋放,存在實現理想目的的努力動機。
在教育方面,引導我們認為正常的興趣和努力與自我表現過程是同一的。
現在,通過間接的自我表現過程,我們為教育實踐的先決條件獲得了相當充分的心理學依據。
(楊小微羅德紅等譯) *** [1]本文節選自《杜威全集·早期著作》第5卷,第85&mdash103頁。
[2]本文首次發表于《全國赫爾巴特協會首次年鑒的第二增補版》(伊利諾伊州,布魯明頓:派特格拉夫,1896年),第209&mdash246頁;修訂和重版本(芝加哥:芝加哥大學出版社,1899年),第40頁。
[3]确實,興趣這個詞也有貶義。
談到興趣,我們将它與原則對立,就像我們談到自我興趣時,将它與隻關心個人利益的行為動機對立一樣;但這些既不是唯一的,也不是主導的意思。
也許應該公正地問問,是否這絕沒有窄化或者貶低了該詞的合法意思。
即使這樣,對我而言,許多關于興趣的道德上的争論的興起,是因為一部分人在一個公認的價值或者引人入勝的活動的廣義的、客觀的意義上使用它,而另一部分人在把它等同于自私的動機意義上使用它。
[4]我曾經聽到人們非常嚴肅地讨論過這個問題&mdash&mdash被留堂學習的孩子,常常會對數學或者語法産生前所未有的興趣,似乎這證明了與興趣相對的&ldquo紀律&rdquo的功效。
當然,事實是:更多的閑暇,個人解釋機會的被提供,都使學習内容與兒童思維發生相應的關系&mdash&mdash就此而言,他&ldquo感興趣&rdquo了。
學校與兒童生活[1] 上周我向大家展示了學校和共同體的更大生活之間的關系,以及為更好地适應當前的社會需要而變革學校工作的方法和内容的必要性。
今天我想從另一方面來考察這一問題,并思考學校與學校裡的兒童們的發展和生活之間的關系。
由于難以把普遍原則與像小孩子這樣具體的事物聯系起來,我不得不從芝加哥大學初等學校的工作中抽取大量事例。
在一定程度上,諸位也許贊同這個方法,從中提出這些觀念本身是從真實的實踐中産生出來的。
幾年以前,我在城市裡四處遊走,逛遍了教育用品商店,想要找到完全符合要求的桌椅&mdash&mdash符合藝術的、衛生的和教育的要求,适應兒童們的需要。
我們費了老大力氣也找不到所需要的樣式,最後,一個比他的同行們聰明的商人發表了這樣的評論:&ldquo恐怕我們沒有你們要找的東西。
你們要找的是孩子們可以在上面工作的東西,而我們有的這些全是供聽講用的。
&rdquo這揭示了傳統教育的問題。
就像生物學家能用一兩塊骨骼重現整個動物那樣,如果我們想象一下常見的教室,裡面是以幾何順序排列的一排排難看的書桌,書桌都堆擠在一起,活動的空間無比狹小;而書桌幾乎是同樣大小,隻勉強放得下書本、鉛筆,此外放上一個講台、幾把椅子,光秃秃的牆壁上面可能貼着幾張畫,我們由此可以重現在這一場所上演的唯一的教育活動。
這全是為了能&ldquo聽講&rdquo&mdash&mdash因為單純學習書本中的課程隻是另一種聽講,這造成了一個心靈對另一個心靈的依賴。
相對而言,聽講的态度意味着消極和吸收。
有一些由學校主管、委員會和教師們準備好的材料放在那兒,兒童們隻要用最少的時間學會它們就夠了。
在傳統的教室裡,幾乎沒有給兒童們留出工作的地方。
多數情況下,兒童們可用以進行建造、創新和積極探索的工場、實驗室、材料、工具甚至最基本的空間都非常缺乏。
這些過程中所需要的事物,在教育中甚至沒有一個明确認可的位置,它們隻是在日報上寫社論的教育界權威們一般稱之為&ldquo一時的風尚&rdquo或&ldquo不必要的裝飾&rdquo的東西。
昨天一位女士告訴我,她正在到處尋訪,想找到一所兒童們的活動優先于教師傳授知識的學校,或兒童們有某種要求獲得信息的動機的學校。
她說,她在訪問了24所不同的學校之後,才找到一所這樣的學校。
我要加上一句,這所學校不在我們這座城市。
這些有固定書桌的教室所揭示的是:每一件東西都是為了管理最大數量的孩子,為了從總體上對付兒童而設置的,把兒童視為一個個體的集合;這又意味着,兒童被消極地對待。
兒童一旦活動起來,他們就使自己變成了個人;他們不再是一個群體,而成為我們在學校外面、在家庭中、在操場上、在鄰居家所看到的那種有個人特點的人。
方法和課程的一緻性,可以在同樣的基礎上加以解釋。
如果每件事都基于&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