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作為心理和道德問題的不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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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從什麼樣的權勢對我的服從行為而言幾乎沒有太大差别。
它們常以機構或人的面目出現,運用不同形式的外力,并帶有欺騙性地宣稱它們是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的。
我的服從行為使我成為這一受膜拜力量的一分子,于是我也變得強大起來。
我不會出錯,因為這個權勢替我作了主。
我不會孤獨,因為這個權勢高高在上地庇護着我。
我不會犯罪,因為這個權勢不允許我犯罪;即便是犯罪,懲罰也不過是再循路靠回這個全能的權勢而已。
為了不服從,一個人須有勇氣忍受孤獨、忍受愆誤、忍受罪咎。
但僅有勇氣尚不足夠。
一個人的勇氣來自其發展水平。
隻有當一個人脫離了母親的裙兜和父親的指令時,隻有當人獨立為一個完全成熟的個體并擁有了自我思考和感受的能力時,才具備真正的勇氣不服從權勢,對權勢說&ldquo不&rdquo。
通過學會向權勢說&ldquo不&rdquo這樣的不服從行為,人會成為一個自由的人。
具備不服從的能力的确是使人獲得自由的一項條件,但反過來,自由亦是使人敢于施行不服從行為的一項條件。
如果顧忌自由,我就不敢說&ldquo不&rdquo,我就沒有勇氣公然不服從。
其實,自由和不服從的能力是不可分割的兩部分;因此,任何社會制度、政治制度、宗教制度,如果口口聲聲宣稱擁護自由,但卻處處壓制不服從行為,它說的就不是真話。
對權勢說&ldquo不&rdquo的不服從行為還會遭遇另一大障礙。
在人類曆史的大部分時期,服從都被視為美德,而不服從被視為惡行。
道理很簡單:迄今為止大部分時期都是少數人在施行對多數人的統治。
這種統治造成的事實必然是,生活中的精華物質隻夠少數人享用,多數人則分得剩餘的碎屑。
如果少數人欲維持對精華物質的占用,并使多數人為少數人工作和提供服務,有一個條件是必不可少的:多數人必須學會服從。
誠然,服從可以通過純粹的武力來建立,但動用武力有很多不利因素。
有朝一日多數人亦可能找到采用武力推翻少數人統治的手段,這對統治者構成一種常在威脅;再者,若服從的背後完全由恐懼主宰,很多事情是難以妥善完成的。
正因如此,由武力威懾而形成的服從性就有必要轉換成人們發自内心的服從性。
人不再因恐懼而服從,而懷着一種服從的願望,甚至有一種服從的需求。
為達此目标,權勢必須使自己看上去具備一種全善、全智、全知的特質。
這一切營造起來後,權勢便能宣揚不服從是一種罪惡、服從是一種懿德;一旦這種觀念廣而告之,多數人便也欣然接受了服從性而鄙視不服從性,因為這是在趨利避害,而且他們不必再為自己不作為的懦弱自責。
自路德至十九世紀,人們對光天化日之下的權貴勢力比較有憂患意識。
路德、教皇、國君,一心要維護權貴勢力,而中産階級、工人、哲學家則想方設法鏟除它們。
對權力的反抗,不論在國家層面還是在家庭層面,都常會成為一個人培養其獨立和勇敢的基礎。
對權力的反抗,知性的态度亦是不可或缺的,它的代表是那些具有啟蒙精神的哲學家和科學家。
&ldquo批判的态度&rdquo是某種對理性的信仰,同時它對基于傳統、迷信、習俗、權勢認可的每一件事都審以懷疑的目光。
&ldquo勇于求知&rdquo(sapereaude)和&ldquo懷疑一切&rdquo(deomnibusestdubitandum)都是鼓勵培養說&ldquo不&rdquo的能力的典型态度。
阿道夫·艾希曼[1]的耶路撒冷受審案在我們這個讨論話題的情境中所賦予的象征意義,其重要性遠遠超出了法庭判決本身。
艾希曼是一個&ldquo組織&rdquo人(organizationman)的代表,是一個異化的官僚,對他而言,男女老少僅僅是一串數字。
他是我們所有人的一個象征。
我們可以從艾希曼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
而這個案件中最令人震撼的部分莫過于他當庭供認他的全部行徑後,居然還能夠言之鑿鑿地為自己作無罪辯護。
很明顯,如果他再次置于同樣的情境中,還會犯下同樣的罪行。
我們也會&mdash&mdash我們正是這麼做的。
&ldquo組織&rdquo人早已喪失了不服從的能力,他甚至都不會意識到自己正在服從的事實。
從目前這個曆史節點看,人類究竟是否有未來,文明究竟是否會終結,端賴我們是否能秉持懷疑的能力、批判的能力和不服從的能力。
它們常以機構或人的面目出現,運用不同形式的外力,并帶有欺騙性地宣稱它們是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的。
我的服從行為使我成為這一受膜拜力量的一分子,于是我也變得強大起來。
我不會出錯,因為這個權勢替我作了主。
我不會孤獨,因為這個權勢高高在上地庇護着我。
我不會犯罪,因為這個權勢不允許我犯罪;即便是犯罪,懲罰也不過是再循路靠回這個全能的權勢而已。
為了不服從,一個人須有勇氣忍受孤獨、忍受愆誤、忍受罪咎。
但僅有勇氣尚不足夠。
一個人的勇氣來自其發展水平。
隻有當一個人脫離了母親的裙兜和父親的指令時,隻有當人獨立為一個完全成熟的個體并擁有了自我思考和感受的能力時,才具備真正的勇氣不服從權勢,對權勢說&ldquo不&rdquo。
通過學會向權勢說&ldquo不&rdquo這樣的不服從行為,人會成為一個自由的人。
具備不服從的能力的确是使人獲得自由的一項條件,但反過來,自由亦是使人敢于施行不服從行為的一項條件。
如果顧忌自由,我就不敢說&ldquo不&rdquo,我就沒有勇氣公然不服從。
其實,自由和不服從的能力是不可分割的兩部分;因此,任何社會制度、政治制度、宗教制度,如果口口聲聲宣稱擁護自由,但卻處處壓制不服從行為,它說的就不是真話。
對權勢說&ldquo不&rdquo的不服從行為還會遭遇另一大障礙。
在人類曆史的大部分時期,服從都被視為美德,而不服從被視為惡行。
道理很簡單:迄今為止大部分時期都是少數人在施行對多數人的統治。
這種統治造成的事實必然是,生活中的精華物質隻夠少數人享用,多數人則分得剩餘的碎屑。
如果少數人欲維持對精華物質的占用,并使多數人為少數人工作和提供服務,有一個條件是必不可少的:多數人必須學會服從。
誠然,服從可以通過純粹的武力來建立,但動用武力有很多不利因素。
有朝一日多數人亦可能找到采用武力推翻少數人統治的手段,這對統治者構成一種常在威脅;再者,若服從的背後完全由恐懼主宰,很多事情是難以妥善完成的。
正因如此,由武力威懾而形成的服從性就有必要轉換成人們發自内心的服從性。
人不再因恐懼而服從,而懷着一種服從的願望,甚至有一種服從的需求。
為達此目标,權勢必須使自己看上去具備一種全善、全智、全知的特質。
這一切營造起來後,權勢便能宣揚不服從是一種罪惡、服從是一種懿德;一旦這種觀念廣而告之,多數人便也欣然接受了服從性而鄙視不服從性,因為這是在趨利避害,而且他們不必再為自己不作為的懦弱自責。
自路德至十九世紀,人們對光天化日之下的權貴勢力比較有憂患意識。
路德、教皇、國君,一心要維護權貴勢力,而中産階級、工人、哲學家則想方設法鏟除它們。
對權力的反抗,不論在國家層面還是在家庭層面,都常會成為一個人培養其獨立和勇敢的基礎。
對權力的反抗,知性的态度亦是不可或缺的,它的代表是那些具有啟蒙精神的哲學家和科學家。
&ldquo批判的态度&rdquo是某種對理性的信仰,同時它對基于傳統、迷信、習俗、權勢認可的每一件事都審以懷疑的目光。
&ldquo勇于求知&rdquo(sapereaude)和&ldquo懷疑一切&rdquo(deomnibusestdubitandum)都是鼓勵培養說&ldquo不&rdquo的能力的典型态度。
阿道夫·艾希曼[1]的耶路撒冷受審案在我們這個讨論話題的情境中所賦予的象征意義,其重要性遠遠超出了法庭判決本身。
艾希曼是一個&ldquo組織&rdquo人(organizationman)的代表,是一個異化的官僚,對他而言,男女老少僅僅是一串數字。
他是我們所有人的一個象征。
我們可以從艾希曼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
而這個案件中最令人震撼的部分莫過于他當庭供認他的全部行徑後,居然還能夠言之鑿鑿地為自己作無罪辯護。
很明顯,如果他再次置于同樣的情境中,還會犯下同樣的罪行。
我們也會&mdash&mdash我們正是這麼做的。
&ldquo組織&rdquo人早已喪失了不服從的能力,他甚至都不會意識到自己正在服從的事實。
從目前這個曆史節點看,人類究竟是否有未來,文明究竟是否會終結,端賴我們是否能秉持懷疑的能力、批判的能力和不服從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