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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說話。

    我們在清醒時說話,在睡夢中說話。

    我們總是在說話。

    哪怕我們根本不吐一字,而隻是傾聽或者閱讀,這時候,我們也總是在說話。

    甚至,我們既沒有專心傾聽也沒有閱讀,而隻是做着某項活計,或者隻是悠然閑息,這當兒,我們也總是在說話。

    我們總是不斷地以某種方式說話。

    我們說話,因為說話是我們的天性。

    說話首先并非源出于某種特殊的欲望。

    人們認為,人天生就有語言。

    人們堅信,與植物和動物相區别,人乃是會說話的生命體。

    這話不光是指,人在具有其他能力的同時也還有說話的能力。

    這話的意思是說,唯語言才使人能夠成為那樣一個作為人而存在的生命體。

    作為說話者,人才是人。

    這是威廉姆·馮·洪堡的一個講法。

    然而,有待思索的事情還是:何謂人? 無論如何,語言是最切近于人之本質的。

    觸處可見語言。

    所以用不着奇怪,一旦人有所運思地尋視于存在之物,他便立即遇到語言,從而着眼于由語言所顯示出來的東西的決定性方面來規定語言。

    人們深思熟慮,力圖獲得一種觀念,來說明語言普遍地是什麼。

    适合于每個事物的普遍性的東西,人們稱之為本質。

    按流行之見,一般地把普遍有效的東西表象出來,乃是思想的基本特征。

    據此,對語言的思考和論述就意味着:給出一個關于語言之本質的觀念,并且恰如其分地把這一觀念與其他觀念區别開來。

    注1我這個演講仿佛也要做同樣的事情。

    但本演講的标題并不叫&ldquo論語言的本質&rdquo,而隻是叫&ldquo語言&rdquo。

    我們說&ldquo隻是&rdquo,同時又顯然立下了一個十分狂妄的超出我們的意圖的标題,盡管我們在此滿足于對語言作一些探讨。

    然而,關于語言的談論或許比關于沉默的寫作還要糟糕。

    我們并不想對語言施以強暴,并不想把語言逼入既定觀念的掌握之中。

    我們并不想把語言之本質歸結為某個概念,以便從這個概念中獲得一個普遍有用的、滿足一切表象活動的語言觀點。

     探讨語言意味着:恰恰不是把語言,而是把我們,帶到語言之本質的位置那裡,也即:聚集入大道之中。

    注2 我們要沉思的是語言本身,而且隻是語言本身。

    語言本身就是語言,而不是任何其他東西。

    語言本身就是語言。

    受過邏輯訓練的心智能夠計算一切,因而最為盛氣淩人;它稱前面這種話是毫無内容的同義反複。

    僅僅把同一回事情說上兩遍&mdash&mdash語言是語言,這如何讓我們深入呢?但我們并不想深入更遠的地方。

    我們唯求僅此一次便達于我們已經居留的所在。

     因此我們就要思量:語言本身的情形如何?因此我們就要問:語言之為語言如何成其本質?我們答曰:語言說話(DieSprachespricht)。

    這當真是一個答案嗎?也許就是吧;也就是說,在我們弄清楚了什麼叫說話之時。

     于是,對語言的深思便要求我們深入到語言之說話中去,以便在語言那裡,也即在語言之說話而不是在我們人之說話中,取得居留之所。

    隻有這樣,我們才能通達某個領域,在此領域範圍内,下面這樣一回事情或成功或失敗,即:語言從這個領域而來向我們道出其本質。

    我們把說話委諸語言。

    我們既不想根據非語言本身所是的其他東西來論證語言,也不想用語言來說明其他事物。

     1784年8月10日,哈曼緻信赫爾德爾,信中寫道(見《哈曼文集》,羅特編輯,第七卷,第151-152頁): &ldquo倘若我像德莫斯提尼斯注3那樣口若懸河,那麼,我頂多也隻能把一個唯一的詞語重複三遍:理性就是語言,就是&lambda?&gamma&omicron&sigmaf[邏各斯]。

    我啃着這塊硬骨頭,并将終身啃咬下去。

    對我來說,在這一深淵之上始終還是幽暗莫測的。

    我卻總是翹首期待着一位天使,為我捎來一把開啟此深淵之門的鑰匙&rdquo。

     對哈曼來說,此種深淵在于:理性就是語言。

    哈曼試圖去道說何謂理性;做這種努力時,他回到語言那裡。

    對理性的考察落入某個深淵深處。

    但此種深淵僅僅由于理性是以語言為依據的嗎?甚或,語言本身就是這個深淵嗎?我們所說的深淵是基礎之消失和基礎之缺乏,我們因此要尋求基礎并企圖達到某個基礎。

    注4然而我們現在并不是追問什麼是理性,而是要徑直沉思語言,并且把&ldquo語言是語言&rdquo這樣一個異乎尋常的命題當作我們的指導線索。

    這個命題并沒有把我們帶向語言所賴以建基的其他事物那裡。

    它也不是要說明語言本身是不是其他事物的基礎。

    &ldquo語言是語言&rdquo,隻消我們堅持在這個命題所道說的東西那裡,它就讓我們盤桓于某個深淵之上。

     語言是:語言。

    注5語言說話。

    如若我們一任自己沉入這個命題所指示的深淵中,那我們就沒有淪于空洞。

    我們落到一個高度,其威嚴開啟一種深度。

    這兩者測度出某個處所,在其中,我們就會變得遊刃有餘,去為人之本質尋覓居留之所。

     對語言的沉思意味着:以某種方式通達語言之說話,從而使得這種說話作為那種允諾終有一死者的本質以居留之所的東西而發生出來。

     那麼,何謂說話呢?流俗之見認為,說話是發聲器官和聽覺器官的活動。

    說話是有聲的表達和人類心靈運動的傳達。

    而人類心靈運動是以思想為指導的。

    根據這種語言規定,有三點是确定無疑的: 首先并且最主要的一點:說話是一種表達。

    認為語言是一種表達,這是最為流行的觀念了。

    這種觀念以這樣一種想法為前提:一個内在的東西表達自己。

    如果把語言看做表達,那就是從外部來表象語言,而這恰恰是由于人們通過回溯到某個内在之物來說明表達。

     其次,說話是人的一種活動。

    據此我們必得認為:人說話,并且人向來說一種語言。

    我們因此不能認為:語言說話;因為後者乃意味着:語言才産生人,才給出(er-gibt)人。

    倘若這樣來看,則人就是語言的一個保證了。

     最後,人的表達始終都是一種對現實和非現實的東西的表象和再現。

     人們早已知道,上述對語言特性的标畫是不足以界定語言之本質的。

    而當人們把語言之本質确定為表達時,人們便給它以一個更為廣大的規定,即:人們把表達看作人類各種活動中的一種,并把它建構到人借以造就自身的那些功能的整個經濟結構中去。

     與這種把語言标畫為純粹人類功能之一的做法相對,另外有人強調,語言之詞語有其神性的本源。

    《約翰福音》序言開篇就說,詞語最初與上帝同在。

    注6但人們不光是要把本源問題從理性邏輯的說明的桎梏中解放出來,而且也想消除對語言的純粹邏輯描述的界限。

    與那種把概念當作詞語意義的唯一特性的觀點相反,人們把語言的形象特征和符号特征推到突出的地位上。

    于是乎,人們緻力于生物學和哲學人類學,社會學和精神病理學,神學和詩學,以期更為廣泛地描述和說明語言現象。

     可是,人們在那裡首先把一切陳述與自古以來起決定作用的語言顯現方式聯系起來。

    人們因此強化了語言之本質整體已經凝固的方面。

    所以,兩千五百年以來,邏輯語法的、語言哲學的和語言科學的語言觀念才始終如一,盡管關于語言的知識已經不斷地增長和變化了。

    人們甚至可以把這一事實引為一個證據,來說明關于語言的主導觀念無可動搖的正确性。

    沒有人膽敢宣稱上述語言觀&mdash&mdash即認為語言是對内在心靈運動的有聲表達,是人的活動,是一種形象的和概念性的再現&mdash&mdash是不正确的,甚或認為它是無用的而加以擯棄。

    上述語言觀是正确的,因為它符合于某種對語言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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