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謹慎控制
關燈
小
中
大
不能被稱為堅決的或堅定的。
堅定的或受控制的意志,也就是深思熟慮地進行選擇、堅持做出的這個選擇,并且堅定地運用任何可能實現該選擇的手段。
(2)理智的控制 如果詳盡地探讨理智控制這個主題,那就僅僅隻是對前面讨論過的&ldquo注意&rdquo這部分内容的重複。
确實,理智控制就是被定義為内在的意志。
所以,對理智控制的行為模式進行研究,也就是對心智如何控制其思想、指引這些思想達到某個目标進行研究。
在這裡,我們可能會記起前面讨論過的,注意包括一種抑制行為。
即使在注意最簡單的事物時,所有其他事物的吸引力都必須被忽視掉。
另一方面,理智控制的積極發展表現為心智注意某個事物的能力,即集中注意力增強了,并且能夠從事時間越來越長的從屬心理過程,從而達到最終的目的。
在記憶部分,我們已經證明在回憶過程中存在理智控制。
在進行回憶時,我們把注意力集中于某些元素上,從而大大增加了對我們正在搜索的東西進行恢複的能力。
從廣義上說,思維也是理智控制的一個例子。
這是因為在思維活動中,我們為了得出某種特定的心理結果,總是有意識地對我們的概念進行調節。
(3)情緒的控制 由于形式不同,所以在這裡,情緒控制的第一步是消極的,那就是限制情感。
對情感進行限制,主要是通過對肌肉系統進行控制而間接實現的。
在探讨感覺沖動時,我們知道,情緒總是傾向于在動作中表現它自己。
由此可以斷定,如果我們按照上一章談到的過程來對動作加以控制,那麼我們也就控制了情緒。
例如,在控制憤怒這種情緒時,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壓制情緒的外部表現。
但是,這可能隻是将感受轉到了另一種渠道。
特别是,如果憤怒因為某種外部動機而被壓制,那麼它肯定會進入另一種渠道。
在這種情況下,憤怒變成了愠怒的忿忿不平,或者是報複的願望。
很明顯,必須有一種進一步檢查情緒的方法。
而這一次,則又是間接地通過控制我們的思想來實現的。
也就是說,如果憤怒這一情緒必須加以抑制,那麼一定不要去想造成傷害的那個人或者傷害本身,而是去想想曾經從那個人那裡得到的益處,或者隻去想那些能激起愉悅情緒的事物。
這意味着,壓制任何情緒的最有效方法,也就是喚起一種相反的情緒,從而把那種情緒趕走。
總之,可以這麼說,擺脫某種情緒的方法不是去摧毀它、使它不複存在,因為這是不可能的。
唯一可行的方法是,引入一種更強的相反情緒。
積極控制 許多心理學家都曾讨論過情緒控制這個主題。
他們把它看作是:似乎知道了情緒是如何被壓制的,就可以讓情緒消失掉。
但是,這種觀點是片面的。
情緒是我們心理生活中的一種正常因素,因此,它和其他因素一樣,包括對達到某種特定目标的發展進行調節。
對情緒進行抑制本身并不是目的,而僅僅隻是一種必需的手段&mdash&mdash為了讓沒有被抑制的情緒适時地得以發展。
憤怒被加以壓制,隻是為了讓仁愛或者其他情緒能夠表達其自身。
如果真的抑制了所有的情緒,那麼這也就抑制了所有的行為,因為行為的願望和動機全都不複存在了。
情感的積極控制存在于對情感的引導過程中,以至于情感變成了知識或行為的一個促進因素。
比如,憤怒的情緒得到了控制,不是因為消除了憤怒,而是對憤怒情緒進行了引導。
這樣,憤怒的情緒并不是發洩在模糊的或劇烈的反應上,而是激發了思考和行為。
世上許多偉大的演說,以及許多英勇的行為,都是因控制了憤怒而産生的極好範例。
如果情感隻是表達其自身,那它還不是受控的;那些服從于理智或意志的情感才是受控的。
在情感變得如此有用時,情感就不僅隻是情感了;相反,它變得更加敏感、更加迅速,也更加深沉了。
第20章注釋 馬蒂諾:《倫理學理論種種》,第二卷,第65&mdash74頁;貝恩:《情緒與意志》,第399&mdash419頁;卡朋特:《心靈哲學》,第386&mdash428頁;喬治:《心理學教科書》,第576頁及以後的内容;福爾克曼:《心理學教科書》,第二卷,第463&mdash489頁。
堅定的或受控制的意志,也就是深思熟慮地進行選擇、堅持做出的這個選擇,并且堅定地運用任何可能實現該選擇的手段。
(2)理智的控制 如果詳盡地探讨理智控制這個主題,那就僅僅隻是對前面讨論過的&ldquo注意&rdquo這部分内容的重複。
确實,理智控制就是被定義為内在的意志。
所以,對理智控制的行為模式進行研究,也就是對心智如何控制其思想、指引這些思想達到某個目标進行研究。
在這裡,我們可能會記起前面讨論過的,注意包括一種抑制行為。
即使在注意最簡單的事物時,所有其他事物的吸引力都必須被忽視掉。
另一方面,理智控制的積極發展表現為心智注意某個事物的能力,即集中注意力增強了,并且能夠從事時間越來越長的從屬心理過程,從而達到最終的目的。
在記憶部分,我們已經證明在回憶過程中存在理智控制。
在進行回憶時,我們把注意力集中于某些元素上,從而大大增加了對我們正在搜索的東西進行恢複的能力。
從廣義上說,思維也是理智控制的一個例子。
這是因為在思維活動中,我們為了得出某種特定的心理結果,總是有意識地對我們的概念進行調節。
(3)情緒的控制 由于形式不同,所以在這裡,情緒控制的第一步是消極的,那就是限制情感。
對情感進行限制,主要是通過對肌肉系統進行控制而間接實現的。
在探讨感覺沖動時,我們知道,情緒總是傾向于在動作中表現它自己。
由此可以斷定,如果我們按照上一章談到的過程來對動作加以控制,那麼我們也就控制了情緒。
例如,在控制憤怒這種情緒時,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壓制情緒的外部表現。
但是,這可能隻是将感受轉到了另一種渠道。
特别是,如果憤怒因為某種外部動機而被壓制,那麼它肯定會進入另一種渠道。
在這種情況下,憤怒變成了愠怒的忿忿不平,或者是報複的願望。
很明顯,必須有一種進一步檢查情緒的方法。
而這一次,則又是間接地通過控制我們的思想來實現的。
也就是說,如果憤怒這一情緒必須加以抑制,那麼一定不要去想造成傷害的那個人或者傷害本身,而是去想想曾經從那個人那裡得到的益處,或者隻去想那些能激起愉悅情緒的事物。
這意味着,壓制任何情緒的最有效方法,也就是喚起一種相反的情緒,從而把那種情緒趕走。
總之,可以這麼說,擺脫某種情緒的方法不是去摧毀它、使它不複存在,因為這是不可能的。
唯一可行的方法是,引入一種更強的相反情緒。
積極控制 許多心理學家都曾讨論過情緒控制這個主題。
他們把它看作是:似乎知道了情緒是如何被壓制的,就可以讓情緒消失掉。
但是,這種觀點是片面的。
情緒是我們心理生活中的一種正常因素,因此,它和其他因素一樣,包括對達到某種特定目标的發展進行調節。
對情緒進行抑制本身并不是目的,而僅僅隻是一種必需的手段&mdash&mdash為了讓沒有被抑制的情緒适時地得以發展。
憤怒被加以壓制,隻是為了讓仁愛或者其他情緒能夠表達其自身。
如果真的抑制了所有的情緒,那麼這也就抑制了所有的行為,因為行為的願望和動機全都不複存在了。
情感的積極控制存在于對情感的引導過程中,以至于情感變成了知識或行為的一個促進因素。
比如,憤怒的情緒得到了控制,不是因為消除了憤怒,而是對憤怒情緒進行了引導。
這樣,憤怒的情緒并不是發洩在模糊的或劇烈的反應上,而是激發了思考和行為。
世上許多偉大的演說,以及許多英勇的行為,都是因控制了憤怒而産生的極好範例。
如果情感隻是表達其自身,那它還不是受控的;那些服從于理智或意志的情感才是受控的。
在情感變得如此有用時,情感就不僅隻是情感了;相反,它變得更加敏感、更加迅速,也更加深沉了。
第20章注釋 馬蒂諾:《倫理學理論種種》,第二卷,第65&mdash74頁;貝恩:《情緒與意志》,第399&mdash419頁;卡朋特:《心靈哲學》,第386&mdash428頁;喬治:《心理學教科書》,第576頁及以後的内容;福爾克曼:《心理學教科書》,第二卷,第463&mdash48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