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個人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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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情感 道德情感以社會情感為基礎,且是社會情感的發展。

    我們能夠認識到我們與那些和我們擁有同樣天性的人之間存在道德關系。

    由于同情感是這種認同感的基礎,所以它也是所有道德感的來源。

    道德情感可能會擴展到包含所有可能的關系&mdash&mdash理智的和審美的,還有社會的關系。

    但是,道德情感的擴展隻有當這些關系開始和人格相連接的時候才會發生。

    在研究道德情感時,我們必須探讨它們是如何從社會情感中發展出來的,以及這種發展帶來的哪些元素是我們迄今為止還未認識到的。

     正義感 理智感的本質特性在于其真實感,或者是一個對象及其關系與所有關系的觀念統一體之間的和諧感。

    審美情感的本質特性在于其美感,或者是一個物體和所有物體的觀念價值之間的和諧感。

    而道德情感的本質特性則在于其正義感,即一個人的行為和人格觀念之間的和諧感。

    正義行為帶來的情感也就是指這樣一種情感:在正義行為中,觀念的人格&mdash&mdash完全客觀而普遍的人格&mdash&mdash得到了實現。

    錯誤行為帶來的情感則剛好相反,因為行為并不遵循這種觀念人格,而是與之相抵觸。

    理智感處理的是客觀事物之間的關系;美感處理的是它們的觀念價值;社會情感處理的是人與人之間的關系;而道德情感處理的則是觀念關系和人的價值。

     道德情感是唯一外顯的社會情感 很明顯,道德情感始終包含在社會情感當中,而隻有道德情感才通達到意識層面。

    社會情感的本質就在于,一個人感覺到他自己與一個比他特殊的個人存在更加廣泛和持久的自我是同一的。

    他覺得,他的真實生活将會成為所有人格的生活;簡而言之,他感覺到,除非一個自我能夠統一和協調人類所有的不同經驗,否則他将不可能實現他自己。

    當然,這并非意味着當人們經曆社會情感時,他們都能有意識地認識到實際自我和普遍的觀念自我之間的關系。

    它僅僅意味着,恰當的分析揭露了兩種自我之間的關系,而正是這一關系構成了道德情感的本質。

    但是,在道德情感中,這種關系更加明顯地通達到了意識。

    人們覺得他的真實自我将理解與所有人之間可能的關系,以及使實際自我與這個真實自我相協調所必須的所有行為。

    換句話說,在道德情感中,人們覺得他的真實自我讓他的意志遵循一個普遍的意志,這也是我們所說的義務(duties)。

     義務感 除了正義感之外,道德情感很明顯還包含義務感。

    在理智感和審美情感中,都不存在義務感。

    在那裡,我們僅僅感覺到真實感和美感,而不會感覺到責任感的存在。

    如果我們覺得有責任讓它們在我們自己身上重現,那也隻是因為我們已經知道了它們與人格的關系,已經把它們看作是完善人格的元素。

    要知道,在純粹的理智感和審美情感中,我們不會感覺到有這樣的責任。

    但是,普遍自我是我們自己的真實存在&mdash&mdash這種情感必然伴随着義務感和責任感。

    我們覺得一定要實現我們自己的本質,因為它是我們的本質。

    我們覺得自己應該對未能實現我們的本質而負責,因為我們面對的不是一個物體,而是我們自己的自我。

    如果是一個物體,那我們就不必為之負責,因為它總是部分地存在于我們的外部,所以不完全受我們的控制,比如構成世界的關系或者這些關系所表達的觀念價值就是如此。

     尊敬和悔恨 正義感和義務感的結合會産生尊敬(reverence)感。

    尊敬這種情感所指向的對象是完全普遍的,它完全實現了所有人的意志,因而是完全&ldquo正确的&rdquo或完美的。

    由于尊敬感和這種情感&mdash&mdash這種人格和我們的本質并非格格不入,而是我們本質的真實存在&mdash&mdash是結合在一起的,所以尊敬感是一種絕對的義務。

    謙虛的社會情感在這個觀念的人格面前變得更加深刻了。

    我們自己的某種行為會使得我們的觀念和我們自己的實際狀态之間存在距離,而悔恨感正是因這種距離而産生的。

    我們覺得我們本該已經實現了我們自己的存在,但是我們卻沒有。

    在我們天性中的這種二元性的分裂感,就構成了悔恨。

     (3)宗教情感 道德情感是社會情感的真實本質的發展和體現;而宗教情感則是道德情感的發展和體現。

    道德情感控制了我們自己的真實自我,讓它将人類性格的所有元素協調起來,并且宣稱這一行為應該得到實現,而且我們的實際自我必須與之相适應。

    因此,道德情感涉及在實際自我和觀念自我(或普遍自我)之間存在的距離。

    我們自己的天性并沒有在道德關系中完全體現出來;它隻是表現了一部分,而它本應該完全表達出來的。

    隻有當&ldquo是什麼&rdquo和&ldquo應該是什麼&rdquo、實際自我和觀念自我之間的差距被克服之後,我們的天性才能完全客觀化或者說得到實現。

    隻有在宗教經驗這一領域,一個人的自我和完全實現了的人格(或上帝)之間的認同過程才會發生。

    因此,宗教情感是完全普遍的情感;到了宗教情感這裡,情感的漸進發展終止了。

    宗教情感把道德情感和社會情感中包含的元素引入到我們的經驗當中,但是并沒有讓它們變得外顯。

    下面我們簡要談談這些元素中的一部分。

     依賴感 在我們的實際自我并不是我們的真實自我這種情感中,包含着依賴元素。

    在社會關系中,我們感覺到,為了自身的發展我們要依賴他人;如果我們被剝奪了大部分力量,那麼我們就會感到孤獨。

    在道德關系中,這種依賴能被有意識地感覺到,并且以義務情感的形式表現出來。

    覺得我們應該實現一種特定的個人價值,也就是感覺到我們對那種價值的依賴。

    但是,這種情感并不會變成全部。

    我們身上總是存在與普遍自我相對立的私人自我;盡管我們知道應該摒棄私人自我,但是它不可能在道德行為中被完全去除。

    不過,在宗教情感中,我們認識到了這種私人的分離自我的無價值性和無效性;宗教情感總是讓我們自己全部都奉獻給完美的人格,即上帝。

    這時,我們覺得自己身上完全沒有依賴。

    當然,情感并不是一種生理依賴,不是一種對力量的依賴,而是一種精神依賴;不管我們擁有什麼和是什麼,它們都不屬于我們特殊的自我,而是來自上帝。

     安甯感 宗教情感的另一個元素就是安甯感。

    這種情緒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