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心理學科學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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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學科相比,心理學不再是一門單一的科學,而是一門核心科學。
因為作為心理學的主要研究内容,認識過程包含了其他所有學科。
心理學的普遍因素 現在我們看到,心理學本身既具有普遍性,又具有前面所說的獨特性。
它的研究對象(或者說研究内容)涉及所有的學科門類。
進而言之,它對所有智力正常的人都是開放的。
這可以從認識和意志兩方面來闡述。
例如,我知道我前面有一張桌子。
這是我的一種認識活動和意識現象,因此它是個人化的。
但是它對其他人而言可能也是一個已知的事實。
對認識活動而言,已知的物體和正在被認識的物體都是同樣必要的;但是,已知的物體對所有認識者而言,卻都是必需的。
從這個角度上講,心理學具有内在的普遍性。
因此,盡管認識對于正在認識的人來說是個人化的,但對于已知的事物來說卻是普遍的。
認識可以被定義為普遍元素形成的過程,它以個人化的形式實現,并存在于意識中。
這裡,普遍元素是指能夠與所有正常人發生共同聯系的存在。
認識不是一種個人所有物。
如果某種意識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是個人化的,或者說對某些個人而言是獨特的,那麼這種意識就不是認識。
要獲得認識,個體必須排除對自身有特殊意義的特征,并且遵循普通正常人的條件。
然而,這個過程一定是通過個體實現的。
行為的例證 意志或行動,常常都有普遍性和獨特性這兩個方面。
我能執行的每個行為的内容都是已經存在的,也就是說普遍的。
但是這些行為并不是為意識而存在的,所以不屬于心理學的範疇。
直到我,或者某個自我,執行了某個動作,才使它成為個體的活動。
這與該動作是寫個句子還是吐露真相無關。
在書寫時,鋼筆、墨水、紙、手上的肌肉,以及控制書寫動作的物理法則都已經存在。
我所能做的就是,在我的意識裡通過我的行為把這些分離的普遍活動變成一種個人化的活動。
而吐露真相時,真相已經存在,自我能做的就是把它變成自己的,通過意識或自我的再造活動來賦予真相以個人化的形式。
對心理學的進一步定義 現在,我們對心理學的原始定義可以得到拓展。
心理學是關于認識和行為的科學;心理是把普遍的現象(内容)用個人化的意識形式表現出來的再造過程。
這種個人化的意識本身與内容無關,通常以情感的形式存在;所以可以說,這種心理的再造過程通常以情感為媒介發生。
因此,我們對自我的研究可以分為知識、意志和情感三大主題,它們各自的性質以及相互之間的關系将在下一章講到。
II心理學的方法 方法的必要性 心理學的研究對象是自我活動,或稱作意識現象。
然而,如果沒有系統地将這些現象搜集并整理成理論,心理學就不能被稱為科學。
因此,有必要理解它們之間的相互關系,使現象得到更好的解釋。
通過恰當的搜集、分類并對現象加以解釋的研究途徑,我們才能正确地掌握心理學的研究方法。
内省法 首先,很明顯,既然心理學的研究對象是意識,那麼意識本身就是知識的主要來源。
就像自然科學從呈現給感官的現象,諸如:落體、閃電、岩石、酸、樹木等開始研究一樣,心理科學必須從意識現象開始研究。
我們把觀察意識現象以确定它們性質的研究方法稱為内省法(introspection)。
内省并不是一種特殊的心理能力,而是心理所擁有的一種一般的認識能力,它能夠反思性地和意向性地指向某些特定的活動。
相對于外部觀察而言,它也被稱為内部觀察法。
外部觀察是一種對感官活動或事件的觀察,而内省則是對觀念的性質以及它發生發展的過程的一種觀察。
由内省法觀察得出的意識現象,最終一定是心理學研究材料的唯一來源。
内省法的難點 有些心理學家甚至走得更遠,他們聲稱,内部觀察比外部觀察有效得多。
心理在觀察客體時往往會出錯,而在内省自身時卻總是對的,這是因為觀察者和被觀察者是一體的。
例如,有人可能把黃銅誤認為是黃金,但當他憤怒時他不會把這種情感誤以為是愛。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聲明的是,事實遠非如此。
因為憤怒中一定還包含着許多混雜的微妙的情緒狀态,例如一半恐懼一半希望的狀态也很難鑒定,就像我們很難鑒定一隻品種稀有的鳥一樣。
即便對于憤怒,人們也不知道自己越憤怒反而越期望達到完全的平靜。
經驗是一回事,使經驗變成可觀測的研究對象卻完全是另一回事。
心理學的内省就是這樣。
讓一個很少探究自我經驗的人準确描述自己的心理狀态可能會有困難,就像一個門外漢難以對呈現給他的新化學物質做出精确的描述一樣。
科學的内省過程 換句話說,要正确感知一種現象,必須通過分析的過程。
感到憤怒是
因為作為心理學的主要研究内容,認識過程包含了其他所有學科。
心理學的普遍因素 現在我們看到,心理學本身既具有普遍性,又具有前面所說的獨特性。
它的研究對象(或者說研究内容)涉及所有的學科門類。
進而言之,它對所有智力正常的人都是開放的。
這可以從認識和意志兩方面來闡述。
例如,我知道我前面有一張桌子。
這是我的一種認識活動和意識現象,因此它是個人化的。
但是它對其他人而言可能也是一個已知的事實。
對認識活動而言,已知的物體和正在被認識的物體都是同樣必要的;但是,已知的物體對所有認識者而言,卻都是必需的。
從這個角度上講,心理學具有内在的普遍性。
因此,盡管認識對于正在認識的人來說是個人化的,但對于已知的事物來說卻是普遍的。
認識可以被定義為普遍元素形成的過程,它以個人化的形式實現,并存在于意識中。
這裡,普遍元素是指能夠與所有正常人發生共同聯系的存在。
認識不是一種個人所有物。
如果某種意識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是個人化的,或者說對某些個人而言是獨特的,那麼這種意識就不是認識。
要獲得認識,個體必須排除對自身有特殊意義的特征,并且遵循普通正常人的條件。
然而,這個過程一定是通過個體實現的。
行為的例證 意志或行動,常常都有普遍性和獨特性這兩個方面。
我能執行的每個行為的内容都是已經存在的,也就是說普遍的。
但是這些行為并不是為意識而存在的,所以不屬于心理學的範疇。
直到我,或者某個自我,執行了某個動作,才使它成為個體的活動。
這與該動作是寫個句子還是吐露真相無關。
在書寫時,鋼筆、墨水、紙、手上的肌肉,以及控制書寫動作的物理法則都已經存在。
我所能做的就是,在我的意識裡通過我的行為把這些分離的普遍活動變成一種個人化的活動。
而吐露真相時,真相已經存在,自我能做的就是把它變成自己的,通過意識或自我的再造活動來賦予真相以個人化的形式。
對心理學的進一步定義 現在,我們對心理學的原始定義可以得到拓展。
心理學是關于認識和行為的科學;心理是把普遍的現象(内容)用個人化的意識形式表現出來的再造過程。
這種個人化的意識本身與内容無關,通常以情感的形式存在;所以可以說,這種心理的再造過程通常以情感為媒介發生。
因此,我們對自我的研究可以分為知識、意志和情感三大主題,它們各自的性質以及相互之間的關系将在下一章講到。
II心理學的方法 方法的必要性 心理學的研究對象是自我活動,或稱作意識現象。
然而,如果沒有系統地将這些現象搜集并整理成理論,心理學就不能被稱為科學。
因此,有必要理解它們之間的相互關系,使現象得到更好的解釋。
通過恰當的搜集、分類并對現象加以解釋的研究途徑,我們才能正确地掌握心理學的研究方法。
内省法 首先,很明顯,既然心理學的研究對象是意識,那麼意識本身就是知識的主要來源。
就像自然科學從呈現給感官的現象,諸如:落體、閃電、岩石、酸、樹木等開始研究一樣,心理科學必須從意識現象開始研究。
我們把觀察意識現象以确定它們性質的研究方法稱為内省法(introspection)。
内省并不是一種特殊的心理能力,而是心理所擁有的一種一般的認識能力,它能夠反思性地和意向性地指向某些特定的活動。
相對于外部觀察而言,它也被稱為内部觀察法。
外部觀察是一種對感官活動或事件的觀察,而内省則是對觀念的性質以及它發生發展的過程的一種觀察。
由内省法觀察得出的意識現象,最終一定是心理學研究材料的唯一來源。
内省法的難點 有些心理學家甚至走得更遠,他們聲稱,内部觀察比外部觀察有效得多。
心理在觀察客體時往往會出錯,而在内省自身時卻總是對的,這是因為觀察者和被觀察者是一體的。
例如,有人可能把黃銅誤認為是黃金,但當他憤怒時他不會把這種情感誤以為是愛。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聲明的是,事實遠非如此。
因為憤怒中一定還包含着許多混雜的微妙的情緒狀态,例如一半恐懼一半希望的狀态也很難鑒定,就像我們很難鑒定一隻品種稀有的鳥一樣。
即便對于憤怒,人們也不知道自己越憤怒反而越期望達到完全的平靜。
經驗是一回事,使經驗變成可觀測的研究對象卻完全是另一回事。
心理學的内省就是這樣。
讓一個很少探究自我經驗的人準确描述自己的心理狀态可能會有困難,就像一個門外漢難以對呈現給他的新化學物質做出精确的描述一樣。
科學的内省過程 換句話說,要正确感知一種現象,必須通過分析的過程。
感到憤怒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