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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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搜查本部很努力,可時間日複一日地流逝,仍沒能發現一個重點嫌疑人。

     于是,發現屍體的那名公司職員便再次成為了懷疑對象。

    雖然他已經接受過一次排查,可當調查陷入困境的時候,二次嫌疑便再度返回到發現者的身上,這似乎是警察署的慣常做法。

     搭載遇害者的出租車司機也是如此。

    他聲稱是在案發次日看到了報紙才來警察署供述的,這也讓搜查本部感到了再次調查他的必要。

    過早地向警方申報會被懷疑,而過分着急與警方配合也是同樣可疑。

     莫非,罪犯原本就知道依田德一郎會在那一時刻回到那一地點,然後潛伏在那裡? 被傳喚到搜查本部的司機接受了如下訊問: 問:“在你把那名遇害者從新宿載到案發現場的途中,你身後有沒有車輛尾随?” 答:“在我行至站前大街之前,周圍一直有車,所以我也說不清楚有沒有跟蹤的。

    不過,當我進了小道之後就隻剩下我的車子了。

    因為那是條斷頭路,如果有尾随的車子,我立刻就會發現。

    ” 問:“可是,就算沒有跟到現場,也不能排除沒有車子在後面尾随啊。

    比如說,對方可能跟過了道口,到途中的岔道停下來之類。

    ” 答:“不會的。

    因為我記得當時自己還琢磨,過了那道口後怎麼連一輛車子都沒有啊,真凄涼。

    ” 問:“那,在你把這名乘客從新宿帶到案發現場的過程中,中途有沒有别的乘客上下車?” 答:“沒有。

    ” 問:“你再好好想想,人有時也會記錯的。

    ” 答:“我再怎麼想也沒有啊,有的話我馬上就能記起來。

    因為我一直在同那位乘客搭讪。

    而且到了車站附近後,這位乘客就打起瞌睡來,為了詢問方向,我還不時地把他給叫醒呢。

    ” 至此,司機才恍然大悟:原來,辦案的警官認為是自己把罪犯和遇害者拉上了同一輛車。

    于是他的聲音尖銳起來,強調自己所說的都是毋庸置疑的事實。

     “既然如此,那請你把乘客送到現場時的情形再描述一遍。

    ” 司機又原封不動地叙述了一遍。

    他知道,警方要自己把同一件事再重複一遍,一旦前後描述稍有差錯或是出現矛盾,自己立刻就會遭到追查。

    于是,他便刻意小心地、盡量不出錯地又描述了一遍。

    可是,無論再鐵的事實,人一旦被這種意識羁絆,舌頭也會不由得僵硬起來。

    司機中途甚至咽了好幾次唾沫。

     “你們在車子裡的談話,除了你上述的内容外,還有沒有談過其他可疑的内容?” “沒有。

    ” “你是第一次見到遇害的依田吧?” “當然。

    我從不認識這位乘客。

    ” 為謹慎起見,警官又追問司機:“停下出租車折返回去時,前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