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案彙錄乙集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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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俸二年已滿,照例造具冊結詳送等情。

    經臣批據署福建布政司布政使喬學尹會同按察司按察使覺羅倫達禮查明守備陳廉任内經手兵馬、錢糧、船隻、軍火、甲械、炮位、藥彈等項,俱各清楚,亦無地方失事、逃盜降罰、承緝接緝停升等案違礙;并聲明該守備陳廉自乾隆二年七月初六日聞訃丁母憂,不計閏扣至乾隆四年十月初六日,共二十七個月服滿。

    緣今二年俸滿,例應題報,詳請具題等由前來。

    臣覆查無異。

    除将冊結存案外,相應具題,伏乞皇上敕部議覆施行。

    臣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四年八月初八日,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騎都尉加七級紀錄三十八次功加一等駐劄福州府臣郝玉麟。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一二~七一三頁。

     一三七、兵部題本 經筵講官太保議政大臣保和殿大學士總理兵部事務世襲三等伯加十五級臣鄂爾泰等謹題為請調守備事:兵科抄出升任閩浙總督郝玉麟題前事内開:乾隆四年五月二十九日,準兵部咨為推升參将等事,職方清吏司案呈,乾隆四年三月分出有江南甯國營參将中軍守備員缺,将福建台灣北路左營守備王錫耀升補等因,于乾隆四年四月十四日題,本月十六日奉旨:趙興祖等依拟用,餘依議,欽此。

    查王錫耀所遺台灣北路左營守備員缺,系應行調補之缺,行令該督、提揀選合例人員,具題調補可也,合咨查照施行等因到臣。

     準此,除經移行遵照外,該臣看得:福建台灣北路左營守備王錫耀,已經升補江南甯國營守備,所遺員缺,接準部咨,令臣等揀選合例人員,具題調補等因。

    臣随于閩省内地各營守備内詳加揀選。

    查有漳州鎮标左營守備張盛,人材壯健,曆練營務,辦事小心,相應仰懇皇上天恩,俯準以張盛調補台灣北路左營守備,洵為人地相宜,于海疆營伍有裨。

    查張盛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引見。

    除照例取具該員履曆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王郡、陸路提督臣蘇明良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謹題請旨。

    乾隆四年六月二十二日題,七月二十九日奉旨:該部議奏,欽此,欽遵于本月三十日抄出到部。

     該臣等議得:升任閩浙總督郝玉麟疏稱:福建台灣北路左營守備王錫耀升補遺缺,接準部咨,令臣等揀選調補等因。

    臣查有漳州鎮标左營守備張盛,人材壯健,曆練營務,辦事小心,俯準以張盛調補台灣北路左營守備,人地相宜,海疆營伍有裨。

    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等因,具題前來。

    查福建台灣北路左營守備系應調補之缺,漳州鎮标左營守備張盛任内,并無事故,調補守備,與例相符。

    該督既稱張盛人材壯健,曆練營務,辦事小心,俯準以張盛調補台灣北路左營守備,人地相宜,海疆營伍有裨等語。

    應如該督所請,漳州鎮标左營守備張盛,準其調補台灣北路左營守備。

    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俟命下之日,臣部照例兼銜給劄,令其任事可也。

    臣等未敢擅便,謹題請旨。

    乾隆四年八月十九日,經筵講官太保議政大臣保和殿大學士總理兵部事務世襲三等伯加十五級臣鄂爾泰、太子少保議政大臣尚書兼都統提督九門步軍巡捕三營統領加五級紀錄四十五次臣鄂善、尚書加三級紀錄九次臣楊超曾、議政大臣左侍郎加二級臣宗室普泰、左侍郎加二級臣吳應棻、右侍郎加五級紀錄六次臣雅爾圖、右侍郎臣淩如煥、職方清吏司掌印郎中兼參領臣三碩色、郎中管理館所監督事務臣輝色、郎中臣溫天诏、員外郎臣富起、員外郎臣運泰、員外郎臣李掄元、主事臣阿桂、主事臣吳雲從、主事臣魏嵉、額外主事臣興海、題外主事臣窦霖、額外主事臣張肇殷、額外主事臣楊大琛。

     旨:張盛依議調補,餘依議。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一四頁。

     一三八、閩浙總督郝玉麟題本 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騎都尉加七級紀錄三十八次功加一等今升吏部尚書臣郝玉麟謹題為請補副将事:竊照福建台灣北路副将雷澤遠,已經奉旨補授福建福甯鎮總兵官,所遺員缺,系應行調補之缺。

    臣詳加揀選,查有福州城守副将江化龍,曆練營務,辦事小心勤慎,在閩年久,熟悉台地風土情形,堪以調補台灣北路副将。

    倘蒙聖恩俞允,其所遺福州城守副将員缺,系應行題補之缺。

    查有奉旨命往福建以副将補用之楊永,堪以補授,均屬人地相宜,于營伍有裨。

    再查楊永于前護福甯鎮任内,因霞浦縣民吳泰生被盜一案,業将統轄職名報參,見候部覆。

    又江化龍見于輪流引見案内,給咨送部引見。

    楊永引見未過三年,毋庸送部。

    除照例取具履曆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王郡、陸路提督臣蘇明良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四年九月二十四日,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騎都尉加七級紀錄三十八次功加一等今升吏部尚書臣郝玉麟。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一五頁。

     一三九、閩浙總督郝玉麟題本 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騎都尉加七級紀錄三十八次功加一等今升吏部尚書臣郝玉麟謹題為請補副将事:竊照福建澎湖水師副将李惟揚患病,呈請休緻,業經另疏具題外,所遺員缺,系應行調補之缺。

    臣于閩省内地各員内逐加遴選,有閩安水師副将高得志,才具優良,老成練達,熟悉水師,堪以調補澎湖水師副将。

    倘蒙聖恩俞允,其所遺閩安協副将員缺,查有澎湖水師俸滿副将顧元亮,經臣于副參輪流引見案内,給咨送部引見,奉旨:顧元亮着記名仍發回本省候補,欽此。

    該員老成謹饬,辦事實心,堪以補授閩安水師副将。

    均屬人地相宜,于海疆有裨。

    再查高得志先于輪流引見案内,經臣給咨送部在案。

    顧元亮系原品補用,毋庸送部引見。

    除照例饬取履曆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王郡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四年九月二十四日,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騎都尉加七級紀錄三十八次功加一等今升吏部尚書臣郝玉麟。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一五頁。

     一四○、兵部題本 經筵講官太保議政大臣保和殿大學士總理兵部事務世襲三等伯加十五級臣鄂爾泰等謹題為請補參将事:兵科抄出升任閩浙總督郝玉麟題前事内開:乾隆四年六月初四日,準兵部咨為兼銜事,職方清吏司案呈,乾隆四年四月二十五日,将已準題補福建台灣北路副将雷澤遠等帶領引見,奉旨:黃正位、雷澤遠、楊鶴俱着赴新任,雷澤遠着記名,欽此。

    除雷澤遠記名之處注冊外,查雷澤遠系守備管台灣南路營參将事任内有紀錄一次,今補授副将,應照例仍兼以守備管福建台灣北路營副将事,帶紀錄一次,給與劄付限票,令其赴任。

    至所遺南路營參将,系調補之缺,應令該督、提揀選調補可也。

    合咨查照施行等因到臣。

     準此,除經移行遵照外,該臣看得:福建台灣南路營參将雷澤遠已經升補北路副将,所遺員缺系調補之缺,準到部咨,令臣等揀選調補等因。

    今臣詳加揀選,查有泉州城守營參将董文宗,辦事勤慎,曆練營務,熟悉台地風土情形,相應仰懇皇上天恩,俯準以董文宗調補台灣南路營參将,于海疆營伍有裨。

    倘蒙聖恩俞允,其董文宗所遺員缺,查有福州将軍标右營遊擊亢永端,才守兼優,馭兵有術,先經委署同安營參将事務,辦理甚為妥洽,今請以之升補泉州城守營參将,洵為人地相宜。

    再查董文宗系對品調補,亢永端于乾隆四年三月初九日甫經引見,均毋庸送部。

    又亢永端經福州将軍臣隆升等于補行軍政案内具題,奉旨準卓異注冊,欽此,欽遵在案,合并陳明。

    除照例取具各該員履曆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州将軍臣隆升、左翼副都統臣陳世璠、右翼副都統臣蔺照、福建水師提督臣王郡、陸路提督臣蘇明良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謹題請旨。

    乾隆四年七月十三日題,九月初二日奉旨:該部議奏。

    這本及貼黃内協字訛寫洽字,不合,着饬行,欽此。

    欽遵于本月初三日抄出到部。

     該臣等議得、升任閩浙總督郝玉麟疏稱:台灣南路營參将雷澤遠升補北路營副将,遺缺準部咨,令揀選調補。

    今臣詳加揀選,查有泉州城守營參将董文宗辦事勤慎,曆練營務,熟悉台地風土情形,仰懇俯準,以董文宗調補台灣南路營參将,于海疆營伍有裨。

    其董文宗所遺員缺,查有福州将軍标右營遊擊亢永端,才守兼優,馭兵有術,先經委署同安營參将,甚為妥洽,今請以之升補泉州城守營參将,人地相宜。

    再董文宗系對品調補,亢永端于乾隆四年三月初九日甫經引見,均毋庸送部。

    又亢永端經将軍臣隆升等于補行軍政案内具題,奉旨準卓異注冊,欽遵在案,合并陳明等因具題。

    奉旨:該部議奏。

    這本及貼黃内協字訛寫洽字,不合,着饬行,欽此。

    除遵旨饬行該督欽遵外,查福建台灣南路營參将,系應行調補之缺,泉州城守營參将董文宗任内,并無事故,調補參将,與例相符。

    該督既稱董文宗辦事勤慎,曆練營務,熟悉台地風土情形,懇準調補台灣南路營參将,海疆營伍有裨等語。

    應如所請,參将董文宗準其調補台灣南路營參将。

    系對缺調補,毋庸送部。

    俟命下之日,照例兼銜給劄,令其任事。

    至董文宗所遺泉州城守營參将,系陸路應題之缺。

    将軍标右營遊擊亢永端,系都司佥書管事,題補參将,越銜二等,于軍政案内奉旨,準卓異注冊,該員仍系小銜遊擊,例應升銜調補遊擊之員,題補參将,與例不符。

    今該督既稱亢永端才守兼優,馭兵有術,以之升補泉州城守營參将,人地相宜,該員系本年三月内引見,毋庸送部等語,但該員系越銜題補,應令該督給咨赴部,臣部帶領引見,恭候欽定。

    臣等未敢擅便,謹題請旨。

    乾隆四年十月初一日,經筵講官太保議政大臣保和殿大學士總理兵部事務世襲三等伯加十五級臣鄂爾泰、太子少保議政大臣尚書兼都統提督九門步軍巡捕三營統領加五級紀錄四十五次臣鄂善、尚書加三級紀錄九次臣楊超曾、左侍郎加二級臣吳應棻、右侍郎臣淩如煥、職方清吏司掌印郎中兼參領臣三碩色、郎中管理館所監督事務臣輝色、郎中臣溫天诏、員外郎臣運泰、主事臣阿桂、主事臣吳雲從、額外主事臣張肇殷。

     旨:董文宗依議調補,餘依議。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一六~七一七頁。

     一四一、閩浙總督郝玉麟題本 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騎都尉加七級紀錄三十六次功加一等今升吏部尚書臣郝玉麟謹題為請補遊擊事:竊照福建台灣水師中營遊擊王作興,據報于乾隆四年十月初九日病故,經臣另疏題報外,所遺員缺,系應行調補之缺。

    臣與水師提臣王郡詳加揀選,查有金門鎮标右營遊擊施必功曆練營務,熟悉水師,堪以調補台灣水師中營遊擊。

    倘蒙聖恩俞允,其所遺金門鎮标右營遊擊員缺亦系應行題補之缺。

    查有降調留閩委用之原烽火門參将劉使,為人樸實,水務甚屬谙練,堪以補授金門鎮标右營遊擊,于海疆營伍有裨。

    再查施必功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劉使系降調題準留閩委用之員,應否送部引見,聽候部議。

    除取具各該員履曆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王郡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四年十一月初四日,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騎都尉加七級紀錄三十六次功加一等今升吏部尚書臣郝玉麟。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一九頁。

     一四二、閩浙總督德沛題本 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紀錄四次鎮國将軍駐劄福州府宗室臣德沛謹題為請調遊擊事:乾隆四年十二月初三日,準兵部咨為兼銜事,職方清吏司案呈,本部将九月分推升參将李國勳等開列職名,并将仍留原任福建澎湖水師應升遊擊張吉一員、福建台灣水師應升守備沈廷耀一員,均照例加銜一等注冊,行文該督、提于内地應升之缺與該員人地相宜者,酌量題調;福建閩安水師應升都司姚德、福建水師提标應升都司蔡忠,均照例加銜一等,仍留原任。

    行文該督、提與該員人地相宜者,酌量題調等因,于乾隆四年十月十三日題,本月十五日奉旨:李國勳等依拟用,餘依議,欽此。

    除參将李國勳等已于推升本内兼銜給劄外,查張吉系署守備管遊擊事,任内有恩诏加一級,今二年俸滿,例應即升,應加銜一等,兼以守備管遊擊事,所有恩诏加一級改為紀錄一次。

    沈廷耀系署守備管守備事,任内有軍功加一級,恩诏加一級,今二年俸滿,例應即升,應加銜一等,兼以守備管守備事,仍帶軍功加一級,所有恩诏加一級改為紀錄一次,應行文該督、提以内地應升缺出與該員人地相宜者酌量題調。

    姚德系守備管守備事,任内有恩诏加一級,系大銜守備推升都司升銜留任,應仍兼以守備管都司佥書事,留福建閩安水師副将右營遊擊中軍守備任,所有恩诏加一級改為紀錄一次。

    蔡忠系守備管守備事,任内有紀錄一次,随帶軍功紀錄二次,系大銜守備推升都司升銜留任,應仍兼以守備管都司佥書事,留福建水師提标中營參将中軍守備任,帶紀錄一次,随帶軍功紀錄二次,均換給劄付,行文該督、提與該員人地相宜者酌量題調可也。

    合咨欽遵施行等因到臣。

     準此,除台灣水師右營守備員缺先經前督臣郝玉麟具題,請以海壇鎮标左營守傭陳士祥調補,準到部覆在案。

    至閩安水師右營守備姚德、水師提标中營守備蔡忠,應俟有缺出,另行具題請補外,該臣看得:福建澎湖水師右營遊擊張吉,先因俸滿,業經前督臣郝玉麟具疏題報,準到部咨,應加銜一等,行文該督、提以内地應升缺出,與該員人地相宜者,酌量題調等因。

    今臣詳加揀選,查有海壇鎮标左營遊擊林如錦,辦事勤慎,熟悉水師,相應仰懇皇上天恩,以之調補澎湖水師右營遊擊。

    至林如錦所遺海壇鎮标左營遊擊員缺,請即以張吉調補。

    均屬人地相宜,于海疆營伍有裨。

    林如錦系對品調補,張吉系原品補用,俱毋庸送部引見。

    再查林如錦等各任内并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

    除照例取具各該員履曆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王郡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五年二月初八日,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紀錄四次鎮國将軍駐劄福州府宗室臣德沛。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一九~七二○頁 一四三、兵部題本 經筵講官太保議政大臣保和殿大學士總理兵部事務世襲三等伯加十五級臣鄂爾泰等謹題為請補遊擊事:兵科抄出閩浙總督宗室德沛題前事内開:乾隆四年十二月初三日,準兵部咨為推升參将等事,職方清吏司案呈,乾隆四年九月分出有貴州撫标右營遊擊員缺,将福建台灣鎮标中營遊擊範榮升補。

    又江西建昌營守備員缺,将福建台灣鎮标左營守備葉開國升補等因。

    于乾隆四年十月十三日題,本月十五日奉旨:李國勳等依拟用,餘依議,欽此。

    查範榮所遺台灣鎮标中營遊擊、葉開國所遺左營守備各員缺,俱系應行調補之缺,行令該督、提揀選合例人員,具題調補可也,合咨查照施行等因到臣。

    準此,除台灣鎮标左營守備員缺經前督臣郝玉麟會疏具題,請以陸路提标後營守備王升調補,現候部覆外,該臣看得:福建台灣鎮标中營遊擊範榮已經升補貴州撫标右營遊擊,所遺員缺,準到部咨,行令該督、提揀選合例人員,具題調補等因。

    今臣詳加揀選,查有福甯鎮标左營遊擊許方度,辦事勤慎,曆練營務,以之調補台灣鎮标中營遊擊,洵為人地相宜。

    至許方度所遺員缺,亦系沿海應行題補之缺。

    查有長福營右軍都司章琳,人材壯健,弓馬娴熟,堪以升補福甯鎮标左營遊擊。

    倘蒙聖恩俞允,其章琳所遺長福營右軍都司員缺,查有前經推升陝西綏德城守營都司因親老仍留閩省俟有相當缺出題補之候補都司周宏祚,堪以補授,于地方營伍,均有裨益。

    遊擊許方度系對品調補,都司章琳引見未滿三年,周宏祚系原品補用,均毋庸送部引見。

    再查遊擊許方度于福安縣民王曉生被盜一案罰俸一年,其章琳、周宏祚并無參罰,合并聲明。

    除照例取具各該員履曆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王郡、陸路提督臣蘇明良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謹題請旨。

    乾隆五年二月初八日題,三月十五日奉旨:該部議奏,欽此,欽遵于本月十六日抄出到部。

     該臣等議得:閩浙總督宗室德沛疏稱:福建台灣鎮标中營遊擊範榮升補遺缺,準部覆揀選合例人員題調。

    臣查有福甯鎮标左營遊擊許方度,辦事勤慎,曆練營務,以之調補台灣鎮标中營遊擊。

    至許方度所遺員缺,查有長福營右軍都司章琳,人材壯健,弓馬娴熟,堪以升補福甯鎮标左營遊擊。

    倘蒙聖恩俞允,其章琳所遺長福營右軍都司員缺,查有前經推升陝西綏德城守營都司因親老留閩題補之候補都司周宏祚,堪以補授,于地方營伍均有裨益。

    許方度系對品調補,章琳引見未滿三年,周宏祚系原品補用,均無庸送部。

    再許方度于王曉生被盜一案罰俸一年,其章琳、周宏祚并無參罰,合并聲明等因,具題前來。

    查福建台灣鎮标中營遊擊系陸路應行調補之缺,福甯鎮标左營遊擊許方度任内有盜案罰俸一年,已經議結,系無事故之員,調補遊擊,與例相符。

    該督既稱許方度辦事勤慎,曆練營務,以之調補台灣鎮标中營遊擊,人地相宜等語,應如該督所請,遊擊許方度準其調補台灣鎮标中營遊擊。

    系對缺調補,毋庸送部。

    俟命下之日,臣部兼銜給劄,令其任事。

    至許方度所遺福甯鎮标左營遊擊,系陸路應行題補之缺。

    長福營右軍都司章琳任内并無事故,但系福建人題補本省遊擊,與例不符。

    今該督既稱人材壯健,弓馬娴熟,堪以補授福甯鎮标左營遊擊等語,應令該督給咨章琳赴部,臣部帶領引見,恭候欽定。

    如蒙準其補授,其所遺長福營右軍都司,亦系陸路應行題補之缺,候補都司周宏祚系福建台灣北路右營俸滿守備,推升陝西綏德城守營都司,經該督以該員母汪氏來閩就養,家無次丁,請留閩省,俟有都司缺出補用,臣部議覆周宏祚準其照親老改補近地之例留閩補用,俟養親事畢後,仍俟陝西綏德城守營都司缺出補用在案。

    今補授都司,亦與例相符。

    應俟都司章琳引見,準其補授遊擊後,再将都司周宏祚準其補授,兼銜給劄可也。

    臣等未敢擅便,謹題請旨。

    乾隆五年四月十八日,經筵講官太保議政大臣保和殿大學士總理兵部事務世襲三等伯加十五級臣鄂爾泰、太子少保議政大臣尚書暫行兼理刑部尚書事務兼都統提督九門步軍巡捕三營統領加一級紀錄七十七次臣鄂善、經筵講官尚書署理吏部尚書事務加二級紀錄九次降五級臣楊超曾、禦前侍衛内務府總管右侍郎加二級臣阿裡衮、右侍郎臣淩如煥、職方清吏司掌印郎中兼參領臣三碩色、郎中管理館所監督事務臣輝色、員外郎臣富起、員外郎臣劉弘緒、主事臣阿桂、主事臣吳雲從、額外主事臣窦霖、額外主事臣張肇殷。

     旨:許方度依議調補,餘依議。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二○~七二一頁。

     一四四、兵部題本 經筵講官太保議政大臣保和殿大學士總理兵部事務世襲三等伯加十五級臣鄂爾泰等謹題為調補守備事:兵科抄出閩浙總督宗室德沛題前事内開:乾隆五年九月十五日,準兵部咨為推升遊擊等事,職方清吏司案呈,乾隆五年七月分将福建台灣城守營左軍守備黃升推升浙江衢州城守營都司,于乾隆五年八月十七日題,本月二十日奉旨:依拟用,欽此。

    除黃升另行給與劄付外,查黃升所遺福建台灣城守營左軍守備員缺,系陸路應行調補之缺,應令該督、提揀選合例人員,具題調補可也,合咨查照施行等因到臣。

    準此,該臣看得:福建台灣城守營左軍守備黃升已經推升浙江衢州城守營都司,所遺員缺,接準部咨,令臣等揀選合例人員具題調補等因。

    臣即詳加揀選。

    查有浙閩楓嶺營守備安宛,年力壯盛,弓馬可觀,辦事谙練,堪以調補台灣城守營左軍守備,于海疆營伍有裨。

    查安宛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引見。

    又該員任内并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

    除饬取履曆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王郡、陸路提督臣蘇明良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謹題請旨。

    乾隆五年十二月初五日題,乾隆陸年正月二十八日奉旨:該部議奏,欽此,欽遵于本月二十九日抄出到部。

     該臣等議得:閩浙總督宗室德沛疏稱:福建台灣城守營左軍守備黃升推升員缺,準部咨令揀選題調。

    臣詳加揀選,查有浙閩楓嶺營守備安宛,年力壯盛,弓馬可觀,辦事谙練,堪以調補台灣城守營左軍守備,于海疆營伍有裨,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等因,具題前來。

    查福建台灣城守營左軍守備系陸路應行調補之缺,楓嶺營守備安宛任内并無事故,調補守備,與例相符。

    今該督既稱安宛年力壯盛,弓馬可觀,辦事谙練,調補台灣城守營左軍守備,海疆營伍有裨等語,應如該督所請,守備安宛準其調補福建台灣城守營左軍守備。

    系對品調補,毋庸送部引見。

    俟命下之日,臣部照例兼銜給劄,令其任事。

    其所遺楓嶺營守備員缺,系部推之缺,照例歸入月分推補可也。

    臣等未敢擅便,謹題請旨。

    乾隆六年二月十三日,經筵講官太保議政大臣保和殿大學士總理兵部事務世襲三等伯加十五級臣鄂爾泰、太子少保議政大臣兵部尚書兼管吏部尚書事務兼都統提督九門步軍巡捕三營統領加一級紀錄八十三次臣鄂善、經筵講官尚書教習庶吉士軍功加二級又加一級紀錄十三次軍功紀錄二次臣史贻直、左侍郎協辦步軍統領刑名事務紀錄五次臣舒赫德、左侍郎臣淩如煥、右侍郎臣鄂彌達、右侍郎紀錄一次臣王承堯、職方清吏司掌印郎中管理館所監督事務臣輝色、郎中臣六格、郎中臣曹元仁、郎中臣徐琳、員外郎臣富起、員外郎臣運泰、員外郎臣阿敏爾圖、員外郎臣劉弘緒、額外員外郎臣衡位、主事臣吳雲從、主事臣魏嵉、額外主事臣窦霖、額外主事臣楊大琛。

     旨:安宛依議調補,餘依議。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二二頁。

     一四五、暫署閩浙總督策揭帖 署理鎮守福州等處将軍暫署閩浙總督印務鑲白旗滿洲副都統銮儀衛銮儀使紀錄二次策為請補遊擊、都司、守備事:乾隆六年八月初三日,準兵部咨為推升參将等事,職方清吏司案呈,乾隆六年五月分本部出有山西平垣營遊擊員缺,将福建台灣鎮标左營遊擊石良臣推升;直隸天津城守營都司員缺,将福建福甯鎮标中營遊擊中軍守備葉景恩推升;湖南撫标右營守備員缺,将福建台灣鎮标中營守備張舜推升。

    乾隆六年六月十六日題,本月十八日奉旨:張廷柱等依拟用,餘依議,欽此。

    查福建福甯鎮标中營守備系陸路題補之缺,應歸于預行保舉注冊人員内掣補外,其台灣鎮标左營遊擊員缺、台灣鎮标中營守備員缺,俱系陸路應行題調之缺,應令該督、提揀選合例人員具題調補可也,合咨查照施行等因到臣。

     準此,該臣看得:福建台灣鎮标左營遊擊石良臣已經推升山西平垣營遊擊,又台灣鎮标中營守備張舜已經推升湖南撫标右營守備,所遺員缺,俱系陸路應行題調之缺,準到部咨,令臣等揀選合例人員具題調補等因。

    今臣詳加揀選,查有福甯鎮标中營遊擊林夢熊,曆練營務,辦事勤慎,堪以調補台灣鎮标左營遊擊。

    其林夢熊所遺員缺,系沿海應行題補之缺;查有福州城守左軍都司廖國選,系漳州府诏安縣人,署參将銜,該員谙練營伍,弓馬娴熟,堪以升補福甯鎮标中營遊擊。

    至廖國選所遺員缺,亦系沿海應行題補之缺;查有奉世宗憲皇帝谕旨交與總督郝留标試用酌量題補之世職騎都尉黃世桓,系漳州府诏安縣人,該員年力精壯,弓馬可觀,且到标年久,曆經委署都司、守備各事務,俱能整頓有方,請即以之補授福州城守左軍都司,均屬銜缺相當。

    又查有雲霄營守備馬英,技藝優娴,勤慎營務,請以之調補台灣鎮标中營守備,洵為人地相宜,于海疆營伍均有裨益。

    查遊擊林夢熊、守備馬英均系對品調補,都司廖國選引見未滿三年,俱毋庸送部。

    其世職騎都尉黃世桓,現在給咨赴部引見,并照例取具各該員履曆另咨送部。

    再查遊擊林夢熊于前長福營右軍都司任内,因閩縣貢生邱定元家被盜一案,照離任官例,于現任内罰俸一年,銷去紀錄一次,抵罰俸六個月,仍罰俸六個月。

    都司廖國選、守備馬英、世職黃世桓正署各任内,并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

    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王、陸路提督臣蘇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為此除具題外,理合具揭,須至揭帖者。

     乾隆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錄自明清史料第八本七二三頁。

     一四六、福建水師提督王揭帖 提督福建水師等處地方總兵官左都督駐劄廈門王為遵例自陳、仰乞睿鑒事:乾隆七年三月二十八日,蒙兵部劄付内開:為題明考選軍政事,查乾隆二年十月起至乾隆七年十月,五年已滿,所有内外各省武職官員例應軍政,提督總兵官仍照例具疏自陳等因到臣。

    蒙此,除前屆軍政,乾隆二年十月以前事迹,例應免開外,竊臣實年六十三歲,陝西幹州人,于乾隆二年,因軍政自陳,本年十二月内蒙到部文,奉旨:王郡簡任提督,着照舊供職,該部院知道,欽此。

    乾隆三年正月内,又蒙到部文,為查明參奏事,緣台灣北路新港加志閣二社頑番不法一案,部覆奉旨:依議,王郡着銷去加一級抵降一級,免其降級,欽此。

    又本年五月内,為據實參奏事,覆蒙部文,因台灣北路登台柳樹湳莊民被生番殺死一案,題覆奉旨:依議,王郡着銷去餘功一次抵降一級,免其降級,欽此。

    本年十月内,為籲懇聖慈賞給覃恩封典事,蒙到部文,奉旨:着照王郡所請,賞給封典,欽此。

    随經恭疏奏謝天恩。

    乾隆六年九月内,又蒙部文,為敬獻刍言等事,因盤驗專屬臣轄各協營,乾隆五年軍裝并無缺少,遵例保題一案,奉旨:該部知道。

    這本及貼黃内并字訛寫■〈彔,廾代水〉字不合,着饬行,欽此。

    俱各遵奉在案。

    伏思臣本庸愚,猥荷聖朝厚恩,畀以海疆重寄,自愧短材,恒懼覆餗。

    計自受任水師提督以來,迄今十載,并無寸長足錄,恩賜有加,愆尤日積。

    茲當軍政屆期,乃澄叙官方大典,臣焉敢不自揣量,仍圖竊祿,以誤封疆。

    謹遵例自陳,仰懇聖恩垂鑒。

    閩省水師,内連浙粵,外控台澎,地方要重,不比尋常,非臣匪材所可久任,伏望皇上俯賜罷斥,另簡賢能,以資料理,俾大典聿昭而臣心得安矣。

    伏乞皇上睿鑒施行。

    為此,除具奏外,理合具揭。

    須至揭帖者。

    乾隆七年九月初九日。

     --錄自明清史料戊編第一本五九頁。

     一四七、閩浙總督那蘇圖題本 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雲騎尉加一級紀錄十五次駐劄福州府臣那蘇圖謹題為請調守備事:乾隆七年八月初四日,準兵部咨為武職俸滿等事,職方清吏司案呈,兵科抄出據原署福督策楞疏稱:台灣水師左營守備鄭連于乾隆五年三月初八日領劄任事起,計至乾隆七年二月初八日連閏曆俸二年已滿,任内經手兵馬、錢糧、軍火、甲械、船隻、炮位、藥彈等項俱各清楚,亦無地方失事、逃盜降罰停升等案違礙。

    今二年俸滿,例應題報等因。

    于乾隆七年五月初四日題,六月十五日奉旨:該部議奏,欽此。

    查定例:台灣武職三年俸滿,于即升官員内先行升用之中又先行升用等語。

    又雍正八年十一月内,本部議覆升任台灣總兵王郡條奏,台灣參、遊、守備準其二年俸滿具報,令該督、撫察核具題注冊,行知候缺升調,及交代渡海,實合三年之數等因題覆在案。

    今該署督既稱台灣水師左營守備鄭連曆俸二年已滿,任内經手錢糧等項俱各清楚,亦無降罰等語。

    查此項人員,該督等具題到日,本部即行注冊,俟升用時始行題覆,應将守備鄭連俸滿之處照例注冊升用,仍知照閩浙總督可也,合咨查照施行等因到臣。

     準此,随經移行遵照外,該臣看得:福建台灣水師左營守備鄭連先因二年俸滿,經前署督臣策楞具疏題報,準到部覆,照例注冊升用等因。

    臣查台澎水師人員曆俸年滿,應行調回内地,所遺員缺,例應調補。

    今臣詳加揀選,查有水師提标右營守備李名魁,谙曉水務,辦事勤敏,堪以調補台灣水師左營守備。

    其李名魁所遺水師提标右營守備員缺,請即以鄭連調補。

    均為人地相宜,于海疆營伍洵有裨益。

    查李名魁系對品調補,鄭連系原品補用,俱毋庸送部引見。

    再李名魁、鄭連各任内,并無參罰案件,合并聲明。

     除照例取具各該員履曆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王郡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七年九月十五日,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雲騎尉加一級紀錄十五次駐劄福州府臣那蘇圖。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二五頁。

     一四八、閩浙總督那蘇圖題本 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雲騎尉加二級紀錄十五次駐劄福州府臣那蘇圖謹題為請補副将、參将事:竊照福建台灣水師副将林榮茂婪贓不職,經臣會疏題參,所遺之缺,例應調補。

    今查閩省水師副将止有閩安協副将陳林每一員,但甫經到任,此外并無可調之員。

    臣詳加揀選,查有水師提标中營參将施必功,材技優長,辦事勤敏,熟谙水務,請将施必功升補台灣水師副将。

    其施必功所遺之缺,亦系應行題補;查有浙江溫州鎮标中軍遊擊張燦,曆練營伍,曉暢水務,請将張燦升補福建水師提标中營參将。

    均屬人地相宜,于海疆營伍,俱有裨益。

    查施必功引見未滿三年,毋庸送部;張燦例應引見,相應給咨送部引見。

    施必功等各任内并無參罰案件,合并陳明。

    除照例取具各該員履曆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王郡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八年閏四月十五日,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雲騎尉加二級紀錄十五次駐劄福州府臣那蘇圖。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二六頁。

     一四九、閩浙總督那蘇圖題本 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雲騎尉加二級紀錄十四次駐劄福州府臣那蘇圖謹題為請補遊擊事:乾隆八年七月二十日,準兵部咨為兼銜事,職方清吏司案呈,乾隆八年六月初五日,将題補福建督标水師營參将之金門鎮标右營遊擊劉使、撫标中軍參将之雲霄營遊擊李兆、福甯鎮标左營遊擊之福州城守左軍都司黃世桓帶領引見,奉旨:劉使、李兆、黃世桓,着照該督、撫所請補授,欽此。

    查遊擊劉使系署守備管事,今題補參将,應仍兼以署守備管福建督标水師營參将事;遊擊李兆系署守備管事,任内有紀錄一次,今題補參将,應仍兼以署守備管福建撫标中軍參将,兼管左營事,帶紀錄一次;都司黃世桓系署參将管事,今題補遊擊,應仍兼以署參将管福建福甯鎮标左營遊擊事。

    各給與劄付限票,令其赴任。

    其劉使所遺金門鎮标右營遊擊員缺,已據該督将守備薛存忠題補;黃世桓所遺福州城守左軍都司員缺,已據該督将守備陳邦偉題補,行令給咨送部在案;俟到部之日,帶領引見外,其李兆所遺雲霄營遊擊系陸路應題之缺,見在預行保舉人員内并無陸路都司,其雲霄營遊擊一缺,應令該督揀選具題補授可也,合咨查照施行等因到臣。

     準此,随即移行遵照外,該臣看得:福建雲霄營遊擊李兆,已經升補福建撫标中軍參将,所遺員缺,接準部咨,令臣揀選具題補授等因。

    臣詳加揀選,查有台灣北路淡水營都司王定國,湖廣人,系都司佥書管都司事。

    該員曆練營務,辦事勤慎,相應仰懇聖恩,準将王定國升補雲霄營遊擊,于營伍有益。

    仍照例給咨送部引見。

    再查王定國任内并無參罰案件,合并陳明。

    除饬取該員履曆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王郡、陸路提督臣武進升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雲騎尉加二級紀錄十四次駐劄福州府臣那蘇圖。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二七頁。

     一五○、閩浙總督那蘇圖題本 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雲騎尉加二級紀錄十四次駐劄福州府臣那蘇圖謹題為請補參将事:乾隆八年八月初四日,準兵部咨為推升參将等事,職方清吏司案呈,乾隆八年五月分出有山西潞澤營參将員缺,本部将福建台灣城守營參将孫士彪推升,開列職名具題,于六月十八日奏旨:孫士彪等依拟用,餘依議,欽此。

    除孫士彪另行給劄外,其所遺台灣城守營參将系調補之缺,應令該督揀選具題調補可也,合咨查照施行等因到臣。

     準此,該臣看得:福建台灣城守營參将孫士彪已經推升山西潞澤營參将,所遺員缺,接準部咨,令臣揀選具題調補等因。

    臣詳加揀選,查有長福營參将吳成玉,曆練營務,辦事勤慎,請将吳成玉調補台灣城守營參将。

    其吳成玉所遺員缺,系沿海應行題補之缺。

    查有奉旨發往福建以參将題補之哈國龍,系直隸人,該員人材壯健,實心任事,堪以補授長福營參将,于地方營伍均有裨益。

    查吳成玉系對品調補,哈國龍系奉旨以參将補用之員,均毋庸送部引見。

    吳成玉因前署興協右營遊擊任内,聽從黃正中倡議制物祝壽一案,罰俸六個月,哈國龍任内并無參罰案件,合并陳明。

    除照例取具各該員履曆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王郡、陸路提督臣武進升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為此具本謹題請旨。

    乾隆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雲騎尉加二級紀錄十四次駐劄福州府臣那蘇圖。

     旨:該部議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二八頁。

     一五一、兵部題本 經筵講官太保議政大臣保和殿大學士兼領侍衛内大臣總理兵部事務暫行管理理藩院事務世襲三等伯臣鄂爾泰等謹題為請補副将事:兵科抄出閩浙總督那蘇圖題前事内開:乾隆八年五月十七日,準兵部咨為題明事,職方清吏司案呈,兵科抄出本部題前事内開:議得福督那蘇圖疏稱:福建台灣北路副将江化龍,乾隆四年十二月十七日領劄任事起,至乾隆七年十一月十七日,連閏曆俸已滿三年。

    任内有彰化縣柳樹楠汛兵丁林義被番殺死,割去頭顱,業将統轄職名報參。

    此外,任内經手兵馬、錢糧、軍火、甲械等項,俱各清楚,亦無地方失事、接緝逃盜等案違礙,相應題明,聽候部議等因,具題前來。

    查定例内:台灣武職副将三年俸滿,該督、提具報到日,于應升官員内先行升用等語。

    副将江化龍于彰化縣柳樹楠汛兵被番殺死一案,先經該督咨參,臣部議以罰俸一年,銷去紀錄二次抵罰俸一年彙題,奉旨依議,欽遵在案。

    今該督疏稱台灣北路副将江化龍,于乾隆四年十二月十七日領劄任事起,至乾隆七年十一月十七日,連閏曆俸已滿三年,任内經手錢糧、軍火、甲械俱各清楚,亦無地方失事、接緝逃盜違礙,相應題明聽候部議等語。

    查台灣參、遊、都、守等官,如已經俸滿,該督題報到日,臣部即照例推升題請補用。

    至副将一項,并無推升之例。

    遇有總兵缺出,俱系開列具題,請旨簡用。

    今副将江化龍既經俸滿,相應注冊,俟總兵缺出,臣部将該員三年俸滿之處,于開列本内聲明。

    再台灣副将,例應于内地人員揀選調補。

    副将江化龍俸滿遺缺,應令該督、提于内地揀選合例人員,對缺調補可也,合咨查照施行等因到臣。

     準此,随經移行遵照外,該臣看得:福建台灣北路副将江化龍已經俸滿,經臣具疏題報,準到部覆:副将江化龍既經俸滿,相應注冊。

    台灣副将,應令該督提于内地揀選合例人員對缺調補等因。

    今臣詳加揀選,查有延平城守副将梁峙楹才具優良,曆練營務,請将梁峙楹調補台灣北路副将。

    其梁峙楹遺缺,例應将江化龍對缺補用;但延平一協,雖系内地,實屬沖途,地方營伍,均須整頓。

    查有奉旨發往福建以副将題補之哈攀龍,人材弓馬,俱屬可觀,凡遇差委,料理合宜。

    臣已委哈攀龍暫往延平署理。

    惟是梁峙楹赴台任事,江化龍回至内地,尚需半年之久,署員未若正任之專一,相應仰懇聖恩,即将哈攀龍補授延平城守副将,俟另有副将缺出,将江化龍題補,一轉移間,地方營伍實有裨益矣。

    查梁峙楹系對品調補,哈攀龍甫經引見,均毋庸送部引見。

    再查梁峙楹于前廣西郁林營參将任内,有巡丁邱瓊昌等跟追私枭,持械拒捕,鎗死私枭一名案内,降二級留任;已升福建延平副将,照離任官例,于現任内罰俸一年,有紀錄一次,銷去紀錄一次抵罰俸六個月,仍罰俸六個月,其罰俸銀兩已經解貯司庫;哈攀龍并無參罰案件;合并陳明。

    除照例取具各該員履曆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王郡、陸路提督臣武進升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謹題請旨。

    乾隆八年六月十九日題,七月三十日奉旨:該部議奏,欽此,欽遵于八月初一日抄出到部。

     該臣等議得:閩浙總督那蘇圖疏稱:福建台灣北路副将江化龍俸滿,準部覆揀選對調。

    臣詳加揀選,查有延平城守副将梁峙楹才具優長,曆練營務,請将梁峙楹調補台灣北路副将。

    其梁峙楹遺缺,例應将江化龍對缺調補;但延平一協,實屬沖途,地方營伍,均須整頓。

    查有奉旨發往福建以副将題補之哈攀龍,人材弓馬,俱屬可觀,凡遇差委,料理合宜,已委暫往延平署理。

    惟是梁峙楹赴台任事,江化龍回至内地,尚需半年,署員未若正任之專,相應仰懇聖恩,将哈攀龍補授延平城守副将,俟另有副将缺出,将江化龍題補,一轉移間,地方營伍,實有裨益。

    查梁峙楹系對品調補,哈攀龍甫經引見,毋庸送部等因,具題前來。

    查福建台灣北路副将員缺系應行題補之缺,延平城守副将梁峙楹任内并無事故,調補副将,與例相符。

    該督既稱該員才具優長,曆練營務,調補台灣北路副将,毋庸送部等語,應如所請,梁峙楹準其調補福建台灣北路副将。

    該員系對品調補之員,毋庸送部。

    俟命下之日,臣部照例兼銜給劄,令其任事。

    至副将江化龍,該督既稱俟回至内地,另有副将缺出,再行題補,應俟另有題補副将缺出,題請到日再議外,其梁峙楹所遺福建延平城守副将員缺,系部推之缺,例應臣部開列請旨補放。

    且查定例内:奉旨簡發人員,無歸班铨選之例,有題缺省分,俟題補缺出,具題請補;其題缺無多及并無題缺各省,遇有部推缺出,與該員人地相宜、銜缺相當者,該督撫于出缺本内聲明,并出具确實考語,應行題補者具題請補等語。

    福建省系現有題缺之省分,并非題缺無多及并無題缺者可比。

    今該督請将哈攀龍補授部推之缺,與例不符;應将該督所請哈攀龍補授福建延平城守副将之處毋庸議。

    仍行該督,俟有福建陸路題補副将缺出,再行具題請補。

    俟命下之日,臣部将福建延平城守副将一缺,照例開列具題,請旨補放可也。

    臣等未敢擅便,謹題請旨。

    乾隆八年九月初四日,經筵講官太保議政大臣保和殿大學士兼領侍衛内大臣總理兵部事務暫行管理理藩院事務世襲三等伯臣鄂爾泰、經筵講官尚書降一級留任臣陳德華、左侍郎辦理步軍統領事務紀錄三十五次臣舒赫德、左侍郎紀錄七次臣汪由敦、右侍郎紀錄二次臣王承堯、職方清吏司掌印郎中臣富起、郎中臣薩甯阿、郎中臣劉緒科、員外郎兼佐領臣阿敏爾圖、員外郎臣富勒渾、員外郎臣趙瓒,主事臣巴爾布、主事臣吳雲從、主事臣溫必聯。

     夾片:梁峙楹,陝西人,年五十四歲,由進藏功加,經原任川陝總督嶽锺琪考列一等,保送赴部,于雍正五年五月内掣補山東武定營遊擊。

    十年四月内,推升廣西郁林營參将。

    乾隆二年七月内,奉旨補授福建延平城守副将。

    今閩浙總督那蘇圖以該員才具優長,曆練營務,調補福建台灣北路副将。

     旨:梁峙楹調補福建台灣北路副将,餘依議。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二八~七三○頁。

     一五二、閩浙總督那揭帖 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雲騎尉加二級紀錄十九次那為請調守備事:乾隆九年五月二十八日,準兵部咨為推升事,職方清吏司案呈,乾隆九年四月十七日,兵科抄出本年三月分出有四川叙馬營遊擊員缺,将台灣鎮标左營守備許王榜推升;貴州提标後營守備員缺,将台灣城守營守備安宛推升;浙江處州鎮标中營守備員缺,将台灣南路營守備林勳推升等因。

    乾隆九年四月十四日題,本月十六日奉旨:許王榜等依拟用,欽此。

    除許王榜等另行給劄令其赴任外,其所遺台灣鎮标左營守備、台灣城守營守備、台灣南路營守備各員缺,均系調補之缺,應行該督揀選具題調補可也,合咨查照施行等因到臣。

     準此,該臣看得:福建台灣鎮标左營守備許王榜已經推升四川叙馬營遊擊,台灣城守營左軍守備安宛已經推升貴州提标後營守備,台灣南路營守備林勳已經推升浙江處州鎮标中營守備,所遺各員缺,均系調補之缺,準到部咨,令臣揀選具題調補等因。

    今臣詳加揀選,查有陸路提标後營守備馬成龍,曆練營務,辦事勤慎,堪以調補台灣鎮标左營守備。

    又查有雲霄營守備周龍,人材壯健,谙練營伍,堪以調補台灣城守營左軍守備。

    又查有臣标左營守備張淵,弓馬娴熟,辦事勤敏,堪以調補台灣南路營守備。

    其張淵所遺員缺,查有奉旨發往福建交臣酌量題補之武進士穆騰額,材技優良,弓馬可觀,前經委署诏安營及現署漳州鎮标左營各守備事務,辦事勤慎,堪以補授臣标左營守備,均于海疆營伍有裨。

    查馬成龍、周龍、張淵均系對品調補,穆騰額引見未滿三年,俱毋庸送部引見。

    再各該員任内并無參罰案件,合并陳明。

    除照例取具各該員履曆另咨送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王、陸路提督臣武合詞具題,伏乞皇上睿鑒,敕部議覆施行。

    為此除具題外,理合具揭,須至揭帖者。

     乾隆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三○~七三一頁。

     一五三、閩浙總督馬揭帖 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雲騎尉紀錄五次帶降十一級馬為循例報滿事:據福建台灣鎮總兵官張天駿詳,據澎湖水師副将楊瑞詳,據右營遊擊吳昭詳,據中軍守備蔡忠詳稱:竊照台灣武職官員,參将以下、守備以上,俱準其二年俸滿。

    今卑職于乾隆八年三月初七日領劄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十年二月初七日,曆俸二年期滿,理合備造履曆,同印甘各結繳報等情,詳報到本職。

    據此,複查守備蔡忠任内經手兵馬、錢糧、軍火等項,俱各清楚,亦無逃盜降罰等案違礙。

    今二年俸滿,例應題報,合就詳請,伏候察核具題等由到臣。

     據此,該臣看得:台澎武職官員,參将、遊擊、都司、守備定例俱準其二年俸滿。

    今據福建台灣鎮總兵官張天駿詳報:澎湖水師右營守備蔡忠,于乾隆八年三月初七日領劄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十年二月初七日二年期滿,取具履曆冊結詳請具題等由前來。

    臣覆查無異,除将冊、結存案外,相應照例題明,聽候部議。

    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王合詞具題,伏乞皇上敕部議覆施行。

    為此除具題外,理合具揭。

    須至揭帖者。

     乾隆十年三月初九日。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三一頁。

     一五四、閩浙總督馬揭帖 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雲騎尉紀錄五次帶降十一級馬為循例報滿事:據福建台灣鎮總兵官張天駿詳稱:竊照台澎水陸各營,參将以下、守備以上各官,俱準其二年報滿。

    今本職所轄水師各營内,據台灣水師副将施必功詳,據中營遊擊林洛詳,據中軍守備林金勇詳稱:竊照卑職于乾隆七年十二月二十日領劄到營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九年十一月二十日,曆俸二年期滿,理合備造履曆同印、甘各結繳報等情,詳報到本職。

    據此,覆查守備林金勇任内,經手兵馬、錢糧、軍火等項,俱各清楚,亦無逃盜降罰等案違礙。

    今二年俸滿,例應題報,合就詳請,伏候察核具題等由到臣。

     據此,該臣看得:台澎武職官員參将、遊擊、都司、守備定例俱準其二年俸滿。

    今據福建台灣鎮總兵官張天駿詳報:水師各營内有台灣水師中營守備林金勇,于乾隆七年十二月二十日領劄到營任事起,連閏計至乾隆九年十一月二十日,二年期滿,取具履曆冊結,詳請具題等由前來。

    臣覆查無異,除将冊、結存案外,相應照例題明,聽候部議。

    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王合詞具題,伏乞皇上敕部議覆施行。

    為此,除具題外,理合具揭。

    須至揭帖者。

    乾隆十年三月十九日。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八本七三二頁。

     一五五、閩浙總督馬揭帖 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世襲雲騎尉紀錄五次帶降十一級馬為請調台澎遊擊守備事:竊照福建台灣水師中營遊擊林洛、澎湖水師左營遊擊高省,俱經曆俸年滿,準到部咨,照例升銜,調回内地,以水師員缺題調。

    又澎湖水師左營守備張勇曆俸年滿,現準部咨,照例注冊升用。

    所遺員缺,亦應于内地水師内揀選調補。

    臣随會同水師提督臣王詳慎揀選,查有水師提标前營遊擊林竿,水務谙練,年壯力強,熟悉海外情形,堪以調補台灣水師中營遊擊。

    又查有海壇鎮标右營遊擊鄭李嘉,久曆水師,海洋熟悉,原由澎湖守備題升海壇遊擊,堪以調補澎湖水師左營遊擊。

    又查有水師提标前營守備曾志忠,年力壯盛,熟悉水師,堪以調補澎湖水師左營守備。

    其林竿所遺水師提标前營遊擊員缺,即請以林洛調補。

    又鄭李嘉所遺海壇鎮标右營遊擊員缺,即請以高省調補。

    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