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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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 ○己巳,晝講于熙政堂。

     6月12日 ○庚午,晝講于熙政堂。

     ○以樸綺壽爲司憲府大司憲,李錫祜爲司諫院大司諫。

     6月14日 ○壬申,給砥平縣燒戶,恤典。

     6月16日 ○甲戌,吏曹,以諸道經行尤著人抄啓,幼學李光老、宋達洙、成緻默、崔琳、李秉坤,生員嚴翼鉉。

     6月19日 ○丁醜,晝講于熙政堂。

     6月20日 ○戊寅,晝講于熙政堂。

     ○上禦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

    大王大妃敎曰:「每於都政,自上申飭,非不嚴截,而徒歸文具,未有實效矣。

    今番則其在信任兩銓之道,無事更飭,而大政旣在邇,故如是申諭,須善爲之,俾遠近物情洽然也。

    」右議政趙寅永啓言:「還逋未捧之守令,自有定律,而比年査逋,諸倅之行遣相望,然列邑之請排不絶,此可見法不足恃也。

    假令十分之逋,能捧九分,而未捧一分,則法府議讞,隻得與隻捧一分,末捧九分同律,蓋緣金石之典,不能低昻也。

    以是而逋邑守令,擧皆厭避。

    臣意則自今還逋未捧之律,略倣收糧違限分等勘罪之例,假使十分之逋,未捧一分,則以杖六十施行,至未捧次次加律,而至於全未捧與始逋新逋守令,自有本律,不當比例於此。

    若重律之請用輕律,反易犯科,亦或爲守令惕念之端,逋有漸完之期,律無混施之歎矣。

    」大王大妃敎曰:「罪有輕重,律當分別,若如是,則或有警飭之道,所陳甚好。

    」從之。

    又啓言:「每於六臘大政,兵曹以六道西北人宣部薦參上參下,取才收用,蓋出柔遠疏滯之意,而或値窠窄,未及區處,則自不免勿施之歸者,事甚無謂。

    自今如有窠窄之時,姑以某窠加設,待後陞實,永爲定式施行,庶爲靺韋慰悅之方。

    」大王大妃從之。

     6月22日 ○庚辰,以樸齊明爲吏曹參議。

     ○都政下批,以趙鶴年爲成均館大司成。

     6月23日 ○辛巳,召見守令邊將初仕人于熙政堂。

     ○召對于熙政堂。

     ○給沃川郡燒戶,恤典。

     6月24日 ○壬午,召見平安南道暗行禦史徐有薰于熙政堂。

    罪前兵使李寬奎,安州牧使南駿應,平壤前庶尹金?秀,成川府使閔緻文,三和前府使金善一,慈山前府使許晟,祥原前郡守安弼壽,江東前縣監洪祐成,殷山縣監金龍洛等有差,因禦史書啓也。

     6月29日 ○丁亥,以李紀淵爲吏曹判書,李憲瑋爲兵曹判書。

     ○中批,以趙秉鉉爲戶曹判書。

     6月30日 ○戊子,以金弘根爲司憲府大司憲,宋冕載爲刑曹判書。

     秋七月 7月2日 ○庚寅,上詣仁政殿月臺,親傳宗廟永寧殿秋享香祝。

     7月4日 ○壬辰,以權敦仁爲刑曹判書。

     7月5日 ○癸巳,給林川郡燒戶,恤典。

     ○鹹鏡監司畢賑狀啓,安邊等十邑,救急飢口,七萬三千三百十五口,賑資各穀合折米五千八百七十三石九鬥零,富民願納錢一萬二千兩。

     7月7日 ○乙未,以韓鎭?爲司諫院大司諫。

     ○平安監司畢賑狀啓,公賑十二邑,飢民三十四萬八千七百一口,賑資穀折米二萬五百三十九石二鬥零,錢十二萬八百四十八兩零,私賑十一邑,飢民二十九萬五千五百二十三口,分賑折米九千六百七十四石二鬥。

     7月10日 ○戊戌,上禦熙政堂,引見時原任大臣備局堂上。

     ○大司憲金弘根疏略曰: 臣疾病實形,已在聖鑑所燭,四三年來,駸駸至於末如之何。

    按禮有引年懸車之文,年未至而告休者,亦有之。

    倘使特垂異渥,許臣休緻,則凡臣餘生,皆殿下賜也。

    臣方乞退,而顧其職則言官也。

    竟無一言畢暴素畜,孤恩也,負心也。

    今日國事,人皆曰毛髮皆病,正類古人痛哭流涕長太息也,而臣則以爲不然。

    臣每讀慈聖殿下絲綸下者,時復登筵,親承簾敎,凡於國計民憂,朝象時弊,無微不燭,詢諭惻怛,回泰轉安之方,如飢渴之思飮食,我殿下,亦當仰聆而俯察之矣。

    朱夫子曰:『知如是爲病,不如是爲藥。

    』今其爲病,慈聖知如是,殿下知如是,何憂無不如是之藥?日月計功,自底於病都完了,此臣所以恃無恐也。

    惟有耿耿悒悒,寤寐不能已者,講學之不勤而聖志無由立也,義理之不明而國是罔有定也。

    臣請以講學之事,先陳之。

    夫正心之要,在於學,爲學之要,無間斷而已,苟或作撤無常,寒曝有時,此心已自走作。

    是以,古之好學之君,必求宿德博識之士,置諸左右,使之朝夕納誨,講明經訓,咨訪治道,喩之於心,不知不措也,體之於身,不能不措也。

    臣愚死罪,未敢知殿下典學之工,果亦有是否乎。

    邱園有招徠之盛,而未免虛禮,經幄無問難之益,而徒歸應文,登對之頃刻乍久,輒示速退之意,文義之敷陳稍長,顯有厭煩之色。

    由是而新進之齟齬未嫺者,踈逖之惶懼居先者,自不能畢展所蘊,盡其一得之見,逡巡畏縮,有似乎含糊鶻突,則殿下必謂以此輩粗淺,無足當聖意,遂藐視而哂薄之,豈其人眞箇粗淺而然哉?倘殿下,進之咫尺,假之容色,俾得以盡言所欲言者,則尙能緣飾先賢訓詁之旨,綴拾先賢議論之緖,有足以啓沃聖心,開發聖聰,雖其人未必盡賢,是亦賢者徒也,不害爲程子所雲,賢士大夫之願其君接時多者也。

    程子之爲此言,而必以宦官宮妾對之者,其意深,其慮遠,豈一時陳戒之徒然乎哉?宦官進則賢士退,譬如陰陽之相爲消長,其幾甚妙,所係甚大。

    是以,後來勉君學者,非無古聖賢法言嘉訓,必以程子此言,爲第一義。

    今殿下,無馳騁弋獵之事,聲音玩好之娛,可以蠱聖志而妨聖學者,惟是講學則不勤也,講官則不親也。

    唐之仇士良,告其徒曰:『天子不可令閑常,宜以奢靡娛其耳目,無暇更及他事,然後吾輩得志矣,愼勿使之讀書,親近儒生,彼見前代興替,心知憂懼,則吾輩踈斥矣。

    』其徒拜謝。

    惟此數句語,卽渠輩傳神護法,今古一轍,籲!亦可畏也已。

    彼知人主之讀書明理,彼當見斥,不知人主之不讀書,不明理,其國隨亡,彼無得志之地也,然則其智似慧而其實甚愚,適足以害而國而禍其身而已。

    惟我聖朝家法,尤嚴於此,故渠輩之長享其福,寔賴是耳。

    臣聞年來,數下中官加資之命,及臣猥叨銓任,果見下批者屢,或至一紙三數人之多焉。

    未知此輩,有何可紀之勞勩,而不愛嚬笑濫觴之不已耶?今若過加恩寵,以啓橫濫之漸,則甚非國家之幸,而彼輩之災,莫有甚於此者矣。

    苟臣言之不然,雖出忠愛之悃,當伏妄率之罪,而如或因此而猛加警省,聖志奮發,講學勤孜,察夫此進彼退,陽長陰消之理,臣雖萬死,靡所恨惜,群下之竊疑憂歎,亦無從而至矣。

    夫國家之有義理,猶人身之有氣血,氣血不舒,人不得爲人,義理不明,國不得爲國,義理者,嚴於忠逆之別也。

    是以,古人有言『見無禮於其君者,若鷹鸇之逐鳥雀。

    』今有不特無禮,乃敢誣逼莫重,而或假息覆載,或臥死牖下,卽尙度、魯敬是耳。

    天下,寧有此乎?噫嘻!兩賊窮天極地之罪,殿下以事在沖齡,未及洞然垂燭之耶?抑魯敬之已被恩宥,闔門如故,則謂無可追理,而尙度臺閣之請,亦以他罪人啓辭之謄傳故紙,一例賜不允之批耶?此不可不爲殿下一陳之矣。

    噫!尙度,鄕曲卑微之類,而其言肆犯至憯,魯敬,朝廷榮顯之臣,而其案昭著不道。

    前後聲討,以疏以啓,兇腸悖肚,畢露無餘,臣無容更事臚列,而惟我純祖,深察其情狀。

    處分尙度則若曰:『獨非朝鮮之臣子乎?』若曰:『固當嚴鞫得情,以正人心,以熄邪說。

    』此純祖之察其至憯之情。

    而末乃以屢回思量,不欲索言,反傷事面,姑從惟輕之典爲敎,聖意所在,可有以仰認也。

    處分魯敬則若曰:『罪止一案,尙不容誅,況兼有二案者乎?雖使渠自爲之說,亦必自知其莫逭。

    』此純祖之察其不道之狀,而追念其先姑貸一縷而島置之,聖意所在,亦有可以仰認矣。

    至於敬賊特放之命,乃在眞殿祗謁之辰,此實曠宸感而寓聖慕也。

    孰不欽仰萬萬?而若曰四年海島,足懲其言行不謹之罪,其言則兇言也,其行則兇節也,聖意雖出於世宥,兩案所犯則未始全赦。

    猗歟!大聖人至精至微之義,爲殿下留與兩賊,使殿下闡明大義,以光殿下之孝耳。

    辛壬諸賊,英廟未嘗不容借,而在正廟則大行懲討,漢祿餘黨,正廟未嘗不包貸,而在純祖則亟施誅殛,爲前矛於裕賊者,純祖不加之罪,反或進用,而翼考代聽,則洞諭於宜學之獄,此所謂前聖後聖,同一揆也,而今日殿下之所宜師法者也。

    況彼兩賊,非但爲殿下之罪人,卽是爲翼考之罪人,而宗社萬世之所必討也。

    然則兩賊之各施當律,豈可晷刻緩哉?此是擧國臣民,一辭而無異見者,則明張之義,人得以效,公議豈或淹久,而臣今告退,言之差先。

    及今不言,更無可言之日,乃敢齋沐而陳之。

    「 批曰:」休緻事,誠是意外。

    陳勉甚切,實當體念。

    尾附事,俄於筵中,已下慈敎矣。

    本職許遞。

    「 ○大王大妃敎曰:「俄於筵中,已有所酬酢,而此事關繫於莫重,故詢及於大臣與登筵諸臣矣,衆論如一無異辭,如此公共之論,何可一向久遏乎?揪子島薦棘罪人尙度,卽令拏來設鞫。

    魯敬事,終不無商量,從當處分矣。

    」 ○以李翊會爲司憲府大司憲,李羲準爲禮曹判書。

     7月11日 ○己亥,給永興府爛死人,恤典。

     7月12日 ○庚子,大王大妃敎曰:「予意已悉於日昨筵中,而數日商量,豈有他哉?追念先故,先朝盛德,已曲施於渠家,當律亟施,主上聖孝,不可緩於今日。

    於此更無可以商量者,臺啓所論魯敬事,施以追奪之典。

    」 7月13日 ○辛醜,忠淸兵使具載哲,以堤川縣軍器偸出罪人安昌憲,梟首驚衆,啓。

     7月15日 ○癸卯,平安監司金蘭淳,以龜城府火藥,偸出罪人邊海寬,梟首驚衆,啓。

     7月16日 ○甲辰,月有食之。

     ○罪宣川前府使申錫朋,前前府使李景純,楚山府使韓仁植,龍川前府使權謙,前前府使趙熙錫,龜城前府使李昇淵,鐵山前府使趙述永,熙川郡守鄭喆東,雲山郡守金德淵,博川前郡守具載鳳,碧潼前郡守吳顯文,泰川前縣監林基洙等有差,因平安北道暗行禦使沈承澤書啓也。

     ○進香副使尹命圭,卒于燕京。

    命護其喪錄其孤。

     7月18日 ○丙午,以洪穉圭爲吏曹參判,洪在喆爲慶尙道觀察使。

     7月21日 ○己酉,以李鼎臣爲吏曹參判,李羲準爲司憲府大司憲,李淵祥爲司諫院大司諫,樸晦壽爲禮曹判書。

     7月22日 ○庚戌,以李祖榮爲司諫院大司諫。

     7月25日 ○癸醜,關西北關補賑人,施賞有差。

     7月29日 ○丁巳,給晉州牧渰死人,恤典。

     八月 8月5日 ○壬戌,以金弘根爲議政府左參贊。

     8月10日 ○丁卯,設七夕製于泮宮。

     8月11日 ○戊辰,鞫廳罪人尙度以大逆不道,淩遲處死。

    庚寅翼宗大喪後,尙度以前臺官,論樸宗薰、申緯、柳相亮也,所以誣睿德者,無有紀極,純宗敎曰:『尙度獨非朝鮮臣子乎?遂減死棘置于島。

    至是設鞫得情,幷戮其支屬,散配其應坐。

     8月12日 ○己巳,以趙秉龜爲奎章閣直提學,李?爲待敎。

     8月17日 ○甲戌,給杆城郡渰死人,恤典。

     8月18日 ○乙亥,罪黃州前牧使尹行定,平山前府使鄭日復,豐川府使李勉大,安嶽前郡守尹正鎭,鳳山前郡守申命淳,信川郡守李憲猷,金川前郡守樸穉圭,開城前留守李奎鉉等有差,因黃海道暗行禦史沈敦永書啓也。

     8月24日 ○辛巳,召對于熙政堂。

     ○日本己亥條第四船送使正官倭藤信,死于東萊館所,命賻物題給。

     8月25日 ○壬午,召見回還進香使于熙政堂。

     ○召對于熙政堂。

     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