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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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政樸宗薰。

    〉啓言:「伏承慈敎,允協神人之望。

    斯乃宗社臣民無疆之福,臣等不勝忭賀之至。

    」 ○金祖根爲領敦寧府事,永興府院君妻李氏,爲韓城府夫人。

     ○上禦熙政堂,召見時原任大臣豐恩府院君、永興府院君及時原任閣臣。

    大王大妃命永興府院君進前敎曰:「三揀已過,六禮又涓,宗社之慶,莫大於此。

    見其擧止端重,容貌完備,尤不勝欣幸之心。

    而卿其一心謙約,無替終始,以今日之心,與國同休,則豈非家國之幸乎?金祖根曰:」國家億萬年無疆之休,始基於此日,臣民慶忭,何可勝達,而在賤臣私分,惟有懍惕而已,不知所以仰達矣。

    「 ○進講于熙政堂。

     2月27日 ○乙亥,上禦熙政堂,召見前平安監司李紀淵。

     2月28日 ○丙子,設三日製于泮宮。

     三月 3月1日 ○戊寅,命嘉禮慶科,以庭試爲之。

     3月3日 ○庚辰,召見,前全羅監司金興根于熙政堂,遞來也。

     3月6日 ○癸未,上禦仁政殿,行納采禮。

     ○大王大妃命完城君子李時仁,封爵。

     3月7日 ○甲申,以金祖根爲扈衛大將。

     3月8日 ○乙酉,上禦熙政堂,受生進謝恩。

     3月10日 ○丁亥,上禦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

    右議政樸宗薰啓言:「嶺左民勢遑汲,寔爲諸道之?。

    蓋歲饑乏食,綿荒無衣,而賑救方擧,庫旣枵罄,加以癘疫漸盛,死亡甚多。

    昔在正廟朝,兩南嘗値饑癘,以道臣之不卽登聞,屢降嚴敎,仍令無依者,各別賙恤於顑頷之前,死亡人之無依者,收瘞。

    其熾息與否,從實狀聞,憂民恤患,聖念憧憧,此豈非今日所當仰法乎?請爲先嚴飭道臣,以某邑方張,某邑向蘇形止,隨卽啓聞,而周恤收瘞之政,悉心擧行,期有實效。

    」大王大妃從之。

    敎曰:「苟有益於民者,自廟堂,極力爲之,別厲祭當否,星火關問於道臣。

    」又敎曰:「每以民勢之遑汲,上下徒有矜悶之空言,終無救濟之實效,良可憫然。

    雖於京司上納中,變通劃給,惟當急救其危亡之民,何可慮後而不爲此目下之急乎?上無區劃之事,而但飭道臣,道臣亦何以爲之乎?毋論某事,如有濟民之道,予當不惜其捐費矣。

    」宗薰啓言:「歉歲遏糴,?是不通之政。

    商貨流行然後,可以有無相資,而近聞兩西諸邑,頗多防穀處,或有商舶空還之弊雲。

    此不可不禁斷,請以此意行會嚴飭。

    」大王大妃敎曰:「各別嚴飭於兩道道臣。

    」大王大妃又敎曰:「聞前箕伯之言,贈參判韓浩運之孫,已爲年滿雲,初仕作窠調用事,分付銓曹。

    」 3月12日 ○己醜,上禦仁政殿,行納徵禮。

     3月13日 ○庚寅,上禦仁政殿,行告期禮。

     3月14日 ○辛卯,以南履懋爲吏曹參議。

     3月16日 ○癸巳,召見回還冬至使于熙政堂。

     3月17日 ○甲午,月有食之。

     3月18日 ○乙未,上禦仁政殿,冊金氏爲王妃。

     3月20日 ○丁酉,上行親迎禮于別宮。

     ○上行同牢宴于大造殿。

     3月21日 ○戊戌,上禦仁政殿,受賀頒敎赦。

    「 3月22日 ○己亥,以尹命圭爲司諫院大司諫。

     3月23日 ○庚子,大王大妃敎曰:「皇天祖宗眷佑,大禮順成,坤極正位,此實國家磐泰之基。

    予心之慶幸嘉悅,曷有其極?其在廣慶覃恩之道,不可無格外示意之擧。

    各道舊還十萬石,各貢舊遺在一萬石,市民泮民徭役,三十日竝蕩減,各道甲午以前拯劣米,亦爲一體蕩減,以示與民同慶之意事,分付。

    」 ○命嘉禮時進圭承旨趙秉鉉,傳敎官金興根加資,以金履載爲司憲府大司憲。

     3月24日 ○辛醜,以李鼎臣爲司諫院大司諫。

     ○嘉禮都監別單,都廳兵曹正郞尹緻定,副校理趙得林,副使行大護軍樸岐壽,加資。

     ○命宣敎官李謙在,司饔正金在田,加資。

     3月25日 ○壬寅,命嶺南別厲祭,設行。

     3月30日 ○丁未,大王大妃敎曰:「大禮順成,冞增感懷。

    金忠獻公內外祠版,翼憲公、金履素內外祠版,竝遣承旨緻祭。

    」 夏四月 4月1日 ○戊申,上詣仁政殿月臺,親傳太廟夏享香祝。

     4月3日 ○庚戌,式年文科覆試講經,一所洪大奎,二所盧鎭泰居首。

     4月4日 ○辛亥,召對于熙政堂。

     4月5日 ○壬子,以徐憙淳爲司憲府大司憲。

     ○上禦仁政殿,行春到記,講居首權命周,製述賦居首金輔根,竝直赴殿試。

     ○召對于熙政堂。

     ○命武科回榜人孫胤祖,加資。

     4月7日 ○甲寅,大王大妃敎曰:「純宗大王禦眞戊辰小本,庚寅大本,翼宗大王禦眞大本冕服本,移奉于景慕宮、望廟樓,純宗大王禦眞戊辰大本,庚寅小本,翼宗大王禦眞三本,移奉于景祐宮、誠一軒。

     4月8日 ○乙卯,東堂生劃試,金在瓘居首。

     4月10日 ○丁巳,上禦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

    大王大妃敎曰:「見今八路還逋。

    無邑無之,而逋欠所出,專由於下吏,爲監司守令者,如或貪墨而先犯,則何以禁止,亦安有設置監司守令之意哉?有勢之人,每多犯科而勿論,隻以無勢蔭武,隨而責之,非徒監司守令而已,卿亦事事皆直乎?垂簾已爲三年,而尙未聞監司守令之論罪矣。

    」右議政樸宗薰曰:「如臣無狀,承此下敎,無容仰達矣。

    」大王大妃敎曰:「非獨卿之謂也,擧世皆然矣。

    」宗薰啓言:臣於向來三司諸臣事,竊有所耿耿者。

    職居言地,事有可言而不言,及其規警之來,始乃引咎紛紜,未免顚倒欠妥。

    而其實事屬廉隅邊,若自上揭令,禁不得自達,則亦非所以通下情體群臣也。

    「大王大妃敎曰:」予意豈欲設禁?不過一時事,卿之所奏,異於予之本意也。

    「宗薰又啓言:」齋官分差,各有定規,聞邇來宗廟大祝,間以未通淸文臣塡差雲。

    未知始自何時,而格例則自別,必是因循失檢而然。

    此後則更無或如是之意,另飭該曹,請令政院,隨時照察。

    「大王大妃從之。

     ○以徐耕輔爲工曹判書,李羲準爲漢城府判尹,具錫朋爲京畿水軍節度使兼三道統禦使喬桐府使。

     4月11日 ○戊午,召對于熙政堂。

     ○給義州府燒戶,恤典。

     4月12日 ○己未,上禦春塘臺,行式年文武科殿試,文取林肯洙等四十一人,武取樸載仁等一百六十三人。

     4月13日 ○庚申,上詣奉謨堂展拜。

     4月14日 ○辛酉,召對于熙政堂。

     4月17日 ○甲子,上詣月覲門、曜金門,純宗大王、翼宗大王禦眞,自宙合樓、演慶堂,移奉于景慕宮、望廟樓、景祐宮、誠一軒時,親行祗送。

     4月18日 ○乙醜,上禦仁政殿,行文武科放榜。

     4月19日 ○丙寅,上禦熙政堂受文武新恩謝恩。

     ○上展拜于景慕宮,春謁也。

     4月20日 ○丁卯,上禦熙政堂,召見三使臣。

    〈奏請正使金賢根,副使趙秉鉉,書狀官李源益。

    〉及下直閫帥,辭陛也。

    大王大妃敎京畿水使具錫朋曰:「喬桐不但畿輔之重地,又有牧民之責,而近年以來,饑饉薦臻,重之以年前海溢,凋弊太甚,誠極悶然。

    卿其往哉撫摩,俾有實效可也」又敎曰:「水使謂非牧民之官,多行掊克之政,年來凋殘,到處皆然。

    軍卒獨非民乎?且平時不能殫心愛護,則設有不虞之警,其何以望其盡力乎?此予平昔所欲一言者,而今始發之,毋以入侍之例談飭敎聽之,銘念奉公,期有實效可也。

    」 ○以李紀淵爲禮曹判書。

     4月22日 ○己巳,進講于熙政堂。

     4月23日 ○庚午,進講于熙政堂。

     4月24日 ○辛未,進講于熙政堂。

     4月25日 ○壬申,進講于熙政堂。

     4月26日 ○癸酉,進講于熙政堂。

     ○召對于熙政堂。

     4月27日 ○甲戌,進講于熙政堂。

     4月28日 ○乙亥,進講于熙政堂。

     4月29日 ○丙子,進講于熙政堂。

     五月 5月1日 ○丁醜,進講于熙政堂。

     5月2日 ○戊寅,上詣仁政殿月臺,親傳景慕宮夏享香祝。

     ○進講于熙政堂。

     5月3日 ○己卯,進講于熙政堂。

     5月4日 ○庚辰,進講于熙政堂。

     5月7日 ○癸未,進講于熙政堂。

     5月8日 ○甲申,進講于熙政堂。

     5月9日 ○乙酉,進講于熙政堂。

     5月10日 ○丙戌,進講于熙政堂。

     5月11日 ○丁亥,進講于熙政堂。

     5月12日 ○戊子,進講于熙政堂。

     ○上禦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

    大王大妃敎曰:「今日次對之進定,以亢旱之故也。

    間或有二三次驟雨,而此不可以鋤犂論。

    春牟則初雲稍登矣,旱氣一直如此,雖屢豐之餘,猶難救濟,而日日望霓,尙靳一霈。

    夏至且不遠,祈雨祭不蔔日設行可乎?」右議政樸宗薰曰:「夏至前特擧圭璧,已多其例矣。

    」大王大妃敎曰:「還逋積弊,果以未捧於民而然耶?抑亦已捧而或爲乾沒於吏輩而然耶?」宗薰曰:「春間受糶之民,秋無不納之理。

    間或大歉之歲,往往有流離死亡之戶,則又有洞裡之徵,民間之眞箇逋欠者,本自絶少。

    所謂民逋,擧皆吏逋之舞弄文簿,畢竟歸之民名。

    假使民未捧三分,則其二分,必是吏輩之奸也。

    」大王大妃敎曰:「吏逋專在於守令,而董飭守令,惟在監司,必須嚴明黜陟,褒其善而黜其不善可也。

    而不此之爲,則畢竟民受其害,而罪不歸於守令,民生誠可矜矣。

    」又敎曰:「守令之論勘定配者,被罪未幾而旋卽宥還,故尤無所畏憚矣。

    」又敎曰:「雖霈澤之後,獄囚之中,若有罪輕未放者,則此亦爲幹和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