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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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我宣稱自己那樣絕對地忠于真理,我必須說話算活,答應他決不再起舍命逃跑的念頭,跟他一起完成這次航行,否則在到裡斯本以前,他将一直把我禁閉起來。

    我答應了他的要求,但同時還是向他申明,我甯願受最大的苦,也不願意回去同“野胡”們一起生活。

     我們一路上沒有遇到什麼重大事件。

    有時為了報答船長的恩情,我也接受他的懇求陪他一起坐坐。

    我竭力掩飾自己對人類的憎惡,盡管竭力掩飾,有時也不免流露一點;船長倒耐心不錯,不去注意就放它過去了。

    但是一天中的大部分時間我還是躲在自己的艙裡不見任何水手。

    船長三番五次請我把那身野蠻人的衣服脫下來,要把自己那套最好的衣服借給我。

    但無論如何我也不肯接受,因為我讨厭把“野胡”穿過的任何東西穿到自己的身上。

    我隻希望他能借我兩件幹淨的襯衫,我想他穿過之後總要洗的,所以不太會玷污了我的身體。

    這兩件襯衫我就每隔一天換一次,并且換下之後都由自己親自洗。

     一七一五年十一月五日我們到了裡斯本。

    上岸時,船長硬要我把他的外套穿上,免得一幫烏合之衆上來圍觀我。

    他把我領到他自己家裡,在我的懇切要求下,他帶我來到房子後部最高的一個房間。

    我求他不要對任何人透露我對他談過關于“慧骃”的事,因為隻要走漏一點風聲,不但會引來許多人看我,說不定我還會有被異教徒審判所監禁或者燒死的危險。

    船長勸說我接受一身新做的衣服,可是我容不得裁縫給我量尺寸;好在彼得羅先生跟我差不多,那衣服穿起來倒還相當合身。

    他還給我準備了其他一些必需品,全都是新的,我把它們晾曬了二十四個小時後才使用。

    船長沒有妻子,隻有三個仆人,我們吃飯時也不用他們在一旁侍候。

    他的一舉一動都彬彬有禮,加上又非常能理解人,我倒真的喜歡讓他和我在一起了。

    他赢得了我極大的好感,我也因此敢于從後窗往外張望了。

    後來漸漸地過一段時間,我搬到了另一間屋子;我從那兒伸頭朝大街上望了望,但吓得立即把頭縮了回來。

    一個星期之後,他引導我來到門口,我發現恐懼已經減少了許多,可仇恨和鄙視似乎有了增長。

    最後我已敢由他陪着到街上去走走,但我總是用芸香有時也用煙草把鼻子捂得好好的。

     我已經跟彼得羅先生說起過我的家事,所以十天以後他就哄勸我說,為了名譽和面子,我應該回到祖國去跟老婆孩子一起生活。

    他對我講,港裡有艘英國船就要啟航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他都會提供給我。

    他說了不少理由,我則提出了反對的意見,可這些說起來太長,毫無興趣。

    他說,找那麼一座我理想中的孤島定居下來是完全不可能的,但我在自己家裡可以自己作主,想怎麼隐居就怎麼隐居。

     我發現也沒有什麼其他更好的辦法,最後還是順從了他。

    十一月二十四月,我乘一艘英國商船離開了裡斯本,可船長是誰我從來也沒有問過。

    彼得羅先生送我上了船,又借了我二十英鎊。

    他與我親切告别,分手時還擁抱了我,我隻好盡力忍着。

    在最後一段航程中,我和船長、船員都根本不往來,我隻推說自己身體有病,寸步不離自己的船艙。

    一七一五年十二月五日上午九點鐘左右,我們在唐茲抛錨。

    下午三點,我平安回到瑞德裡夫我的家中。

     我的妻子和家人迎接到我是又驚又喜,因為他們都斷定我早已死亡。

    但是我必須承認,見到他們我心中隻充滿了仇恨、厭惡和鄙視,而一想到我同他們的親密關系,就更是這樣了。

    因為雖然我不幸從“慧骃”國裡被放逐了出來,強忍着同“野胡”們見面,同彼得羅·德·孟德斯先生說話,可我記憶中、想象中還都時時刻刻一直被那些崇高的“慧骃”們的美德和思想滿滿地盤據着,而我想到自己曾和一隻“野胡”交媾過,從而成了幾隻“野胡”的父親,這就叫我感到莫大的恥辱、惶惑和恐懼。

     我一走進家妻子就把我抱在懷裡、吻我;多少年不習慣碰這種可厭的動物了,所以她這麼一來,我立即就昏了過去,差不多一個小時後才醒過來。

    現在寫這部書的時候,我回到英國已經五年了。

    第一年當中,我都不準我妻子和孩子到我跟前來,他們身上的氣味我受不了,更不要說讓他們同我在一個房間裡吃飯了。

    到今天為止,他們還是不敢碰一碰我的面包,或者用我的杯子喝水,我也從來不讓他們任何一個牽我的手。

    我花的第一筆錢是為了買兩匹小馬,我把它們養在一個很好的馬廄裡。

    除小馬之外,馬夫就是我最寵愛的人了,他在馬廄裡沾染來的那種氣味我聞到就來精神。

    我的馬頗能理解我,我每天至少要同它們說上四個小時的話。

    它們從不帶辔頭和馬鞍。

    我同它們和睦相處,它倆之間也很友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