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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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乘騾渡水,偶遇一劉進生,亦乘一騾至,結之曰:“騾性烈,至中流跳必堕溺,我驢馴,相易以度,抵岸各乘己者。
”婦信之。
及岸,進生鞭騾急往,不可追。
婦歸,其夫柳清以為婦有他奸,撻婦幾死,乃赴公處,告求出婦。
公無所問,但曰:“啟釁者驢也,可牽來。
”既至,既命系之廊柱,禁争刍水三日。
縱之,而卒随後往視。
其騾果歸進生家。
卒報之公,然公令即逮騾主至,詢,遂以杖之。
告奸易騾 告狀人柳清,告為調妻劫搶事。
切妻秦氏,于母家歸,路遇兇惡劉進生,見妻獨歸,乘騾一隻,調戲不從,乘騾逃走。
似此兇徒,荊棘蔓途,人民遭害;乞恩嚴緝剿滅。
上告。
訴 訴狀人劉進生,訴為捏誣脫騙事。
生素守法,秋毫無犯。
禍因路歸,偶遇秦氏,搶之間,各自而回,并未答有半言。
殊清多疑,謂身調戲伊妻,情實虛妾。
上訴。
海公判 劉進生,以秦氏一人自母家歸,狹路相逢,意必欲圖奪彼騾者無疑也。
既奪騾真,調戲秦氏者亦真矣。
然罪不至劫殺之律。
姑拟徒一年,以懲好惡之行。
騾合當官。
第二十五回妻妾相妒 南京比部主事陳應兆,正妻葛氏甚妒,陳娶一妾,妻每仇視之。
陳偶顧妾而笑,妻問故,陳曰:“美目盼兮。
”妻曰:“君悅其目耶?”陳笑而不言。
次日,陳坐書室,妻令婢捧一碗至,陳視之,乃眼睛也。
陳驚愕,妻曰:“爾悅妾目,故以相獻。
”乃知其妾已死。
陳無奈,隻得在家,忍隐數日。
侍婢忽有一小過,妻曰:“爾不看樣子。
”婢懼為所戕,逃出,遇公出部訪客,婢稱冤于公,公問何故,婢述前事。
公即到陳衙,令隸往搜;獲得妾屍。
公喝将陳妻系之帶來,問葛抵命。
陳罷官而回。
海公判 陳應兆,顧妾一笑,特一興趣耳。
葛氏以夫顧妾緻忿,亦不過偏妒也,遂殺妾而取其睛,何也?無乃為小忿而死一命乎?妾雖被爾殺而死于無辜,應知冤魂九泉之下,必不瞑目矣,乃使婢逃,以白其情。
非伊之罪貫盈,天不容奸,盍拟正與!應兆罔居官職,治家不正,其職亦奚留焉? 第二十六回姑疑媳與翁有奸 處州府嚴水縣,有一詹尚賢,父子皆儒生。
子肄業外館。
父詹希曾抱孫嬉,孫求翁金簪與戲,翁遂與之。
其媳見于手執一金簪,恐子失堕,乃取插髻旁。
姑素疑翁與媳有奸,私贈以簪。
是夜,乃竊翁衣冠,入媳房調戲,以試真僞。
媳本剛烈,大怒,遂咬下其耳。
姑負痛歸房,媳走訴父母。
父曰:“爾翁禮義君子,豈有是事?且何證?”婦曰:“咬得一耳為驗。
”父曰:“長厚者亦為是哉!”明日具膳,召翁,翁欣然至,耳故無恙。
父責女曰:“翁耳故在,豈得誣之?爾罪何如?”女歸而愧,自缢。
父趙景谟訟之公。
又,姑久卧不起。
枕畔有血迹,燭之,喪其耳鞫,問得其由,獄無所歸,要歸于其子。
公乃細詳律而批曰:“媳本烈婦,事由其姑起,子往外讀,非其子之罪也。
宜坐之于姑。
告奸媳緻死 告狀人趙景谟,告為号究女命事。
身女珠玉,配與詹尚賢為妻。
賢往外讀,豈惡希曾以子在外,調奸恣媳,女堅不從,自缢身喪。
切思女死無辜,情實慘然。
人倫風化,律法不容紊亂。
女因伊奸緻死,冤含泉壤,乞天正法。
上告。
訴 訴狀人詹希曾,訴為燭冤事。
綱常倫理,毫不容犯。
身媳珠女,閨門烈婦。
曾素守分,敢傷倫理。
孽妻劉氏,多疑多妒,竊身衣冠以試媳奸,豈其貞烈,謂愧自缢,希曾敢壞法而調戲兒媳?乞天洞察真僞。
叩訴。
海公判 審得劉氏多疑,素妒珠玉為有翁之通焉,亦不奸妒懦婦矣。
乃以無知兒所戲之簪,為夫私贈與媳,即竊衣詐夫之身,而往試奸真僞,此妒心最甚,為計最拙也。
然不知珠玉乃忠貞之婦,剛烈之女,謂姑為翁被戲,謂愧自缢,以成其名者,誠閨中之烈婦也。
劉氏執妒之甚,緻媳而死,罪由爾得,大辟宜坐。
珠玉合行獎之。
第二十七回斷問冤兒報仇 溫州府有一僧齊能,欲往北京禮部請度牒。
從杭州過,于一饒福店宿,身負百金,次日欲即往。
饒福知其身有百金,乃款待留之。
是夜,持刀劈開房門,入而殺之,将屍埋炕床下。
婦口生子漸長,常欲殺父,饒福乃訟之于公。
兒忽然語曰:“我非爾子,乃是請度牒之僧齊能也。
渠殺我,奪金百兩,屍尚在炕床下。
”令隸往搜得之,饒福遂成獄。
其兒依然去為僧。
告子打父 告狀人饒福,告為忤逆不孝事。
家門不幸,生下孽子饒承才,不顧天倫,持刀欲殺福命,似此父子不分,人倫大變,法律難容;乞天究治正法。
上告。
訴 訴狀人饒承才,訴為冤苦事。
切身齊能,因往吏部給度牒,揭金百兩,遇福店投宿。
豈惡見利生端,持刀劈門,将身殺死,屍埋房床下,負冤九泉,不甘瞑目,投伊妻遊氏胎,欲報前冤,故常持刃欲殺。
乞天發驗,究治正典。
上訴。
海公判 審得饒福,以一僧齊能獨宿伊店,裹箧系金百兩,乃殺之以奪其财,埋屍炕床之下,機最密矣。
而齊能負冤不甘,乃即伊家投胎,将欲來取冤者之人,豈真伊子哉?然天之不容奸黨也,故使福告承才忤逆,方知齊能冤屈,饒福之奸始露,而承才即僧齊能。
非冤冤相報者?盍拟大辟抵命。
第二十八回七月生子為先孕 淳安縣劉新女,嫁龔默,七月生子。
默父應祥,以為先孕,出婦已三載。
女舅父鄭子成,與劉新有,遂誣訟于郡,謂女孕出新。
劉新、應祥、默皆諸生,廪于癢,俱蒙羞,而劉新益甚,無以自解。
然而,海公已心疑之。
偶讀石室藏書,中載有七月生子事,臨決,出以視諸人,于是群疑盡釋,女冤得白。
語曰:“少所見,多所怪,故君子所不知阙如。
而不疑,引經斷獄,漢庭重之。
《吾學編》亦載宋潛漢學士以七月生,廣右廉訪陶公,亦然生,皆足征之。
頃語未汝修雲:七月子多壽,八月子多不壽。
婦有懷孕經水不絕者,或又謂有女十二生子者,有十一生子者,皆世所有,安可執一論耶? 告父奸女 告狀人鄭子成,告為剪奸正倫事。
罔法劉新,素縱匪彜,人行畜事,奸女帶孕三月,而歸龔默之家。
默父應祥,疑為他孕,亦已離出。
似此天倫滅絕,憲典難逃,無父無子,天理不容。
乞究懲惡正風。
首告。
訴 訴狀人劉新,訴為捏誣刁訟事。
鄭子成與新素隙仇恨,思欲壞新緻死,以女孕虛陷。
況女完娶已經三載,孕所當有,若系奸之孕,龔默豈不具詞?其情可察。
懇台劈冤斧刁。
上訴。
海公判 審得劉氏嫁與龔默,已及三載,因生一子,惟懷七月之孕,公應樣疑為原有,令默将婦出之。
而子成與劉新素有仇隙,思欲壞新于死,其情是實。
新與劉氏乃父子之恩愛,天倫所不敢犯,分莫嚴于父子,則新豈有奸女之情?子成不過協其仇矣,而以無辜者陷于死,誠何心哉?合依誣坐,故拟滿徒,以懲刁惡。
第二十九回妒妾成獄 南京聚寶門外,有一王舜卿,父為顯宦,緻政歸。
生留都下,與妓玉堂春日久情深,不忍相舍。
乃所攜之銀漸消,還隻戀妓。
後囊罄,然妓待如故。
但鸨日憎,生不得已出院。
流落都下,寓一城隍廟中廊下。
有賣果者見之曰:“公子乃在此耶?玉堂春為公子誓不接客,命我訪公子所在,今幸毋他往。
”乃走報玉堂春。
妓诳其母,往廟酬香,見生抱泣曰:“君名家公子,一旦至此,妾罪何言!然胡不歸?”生曰:“路遙費多,欲歸不得!”妓與之金曰:“以此置衣服,再至我家,當徐區畫。
”生盛服飾仆從複往,鸨大喜,相待有加,設宴。
夜闌,生席卷所有而歸。
鸨知之,撻妓幾死,因剪發跣足斥為庖婢。
未幾,有一浙江客,蘭溪人,姓彭名應科,聞妓名求見,知前事,愈賢之,以百金為贖身。
逾年,發長,顔色如舊,攜歸為妾。
初,商婦皮氏,以夫出,鄰有監生,浼妪與通,及夫娶妓,皮妒之,夜飲,置藥酒中,妓疑未飲,夫代飲之,遂死。
監生欲娶皮,乃唆皮告官。
雲:“妓毒殺夫。
”妓曰:“酒為皮置。
”皮曰:“夫始诒妓為正室,不甘為次,故殺夫,冀改嫁。
”妓遂成獄。
生歸,父怒斥之,遂矢志讀書,登甲後,擢禦史,案山西。
時公已轉江浙運使,生以之告公:“可為生根究此?”公諾之托,至浙詢之,乃知妓成獄已久。
一日,察院錄囚犯,解妓往審,值公轎至,妓即扳公轎曰:“老爺神谳,小婦冤于囹圄,乞爺爺救之!”公沉思,曰:“舜卿曾托究此妓下落,今日可救之,以脫其罪,日後可好與舜卿相見。
”乃即帶歸衙審,令隸去逮劉妪、胡監生等至,不伏。
乃潛匿一卒于庭下櫃中,監生、皮氏與妪俱受刑于櫃外。
公僞退,吏胥散。
摳老年不堪刑,私謂皮曰:“爾殺人累我,我止得監生銀五兩,布二匹,安能為此挨刑?”二人曰:“老妪娘,再奈煩一刻不招,我罪得脫,當重報老娘。
”櫃中卒聞此言,大叫曰:“三人已盡招矣!”公出,卒面證,俱伏。
公令人僞為妓兄,領回籍,後與舜卿為側室,妓冤得白,公作文書申詳察院,顧大巡見之,大為明谳,抑稱之。
告謀死親夫 告狀婦皮氏,告為号究夫命事。
孽妾周氏,不甘為小,苦要夫嫁伊身。
夫堅不從,豈孽置藥毒死。
少年冤斃,聞者傷心。
夫系無辜遭毒,情慘蔽天。
恩愛相殘,五倫滅絕。
叩天法究,感恩上告。
訴 訴狀人周氏,訴為冤誣陷害事。
切身嫁彭應科為妾,謹守閨訓。
皮氏每懷妒嫉,置藥欲殺妾命,豈夫誤飲遭傷,殊仇反捏架言,欲嫁毒殺。
不思酒由爾置,死夫一命不足,又欲害身以死,情實可憐。
哀訴天台作主劈冤。
上訴。
海公判 審得皮氏,以夫久外不歸,乃與胡才成奸,應科娶周氏而歸,伊見執妒,置藥毒之者實矣。
豈周疑不飲,科乃飲之,而中毒死。
何尤反陷周之不甘為妾,殺科将以再事他人?惡毒之心,胡甚之耶!然伊雖惡毒不盡,亦無此能陳告,必胡才之奸計也。
皮氏大辟抵命,胡才合應拟戍矣。
”婦信之。
及岸,進生鞭騾急往,不可追。
婦歸,其夫柳清以為婦有他奸,撻婦幾死,乃赴公處,告求出婦。
公無所問,但曰:“啟釁者驢也,可牽來。
”既至,既命系之廊柱,禁争刍水三日。
縱之,而卒随後往視。
其騾果歸進生家。
卒報之公,然公令即逮騾主至,詢,遂以杖之。
告奸易騾 告狀人柳清,告為調妻劫搶事。
切妻秦氏,于母家歸,路遇兇惡劉進生,見妻獨歸,乘騾一隻,調戲不從,乘騾逃走。
似此兇徒,荊棘蔓途,人民遭害;乞恩嚴緝剿滅。
上告。
訴 訴狀人劉進生,訴為捏誣脫騙事。
生素守法,秋毫無犯。
禍因路歸,偶遇秦氏,搶之間,各自而回,并未答有半言。
殊清多疑,謂身調戲伊妻,情實虛妾。
上訴。
海公判 劉進生,以秦氏一人自母家歸,狹路相逢,意必欲圖奪彼騾者無疑也。
既奪騾真,調戲秦氏者亦真矣。
然罪不至劫殺之律。
姑拟徒一年,以懲好惡之行。
騾合當官。
第二十五回妻妾相妒 南京比部主事陳應兆,正妻葛氏甚妒,陳娶一妾,妻每仇視之。
陳偶顧妾而笑,妻問故,陳曰:“美目盼兮。
”妻曰:“君悅其目耶?”陳笑而不言。
次日,陳坐書室,妻令婢捧一碗至,陳視之,乃眼睛也。
陳驚愕,妻曰:“爾悅妾目,故以相獻。
”乃知其妾已死。
陳無奈,隻得在家,忍隐數日。
侍婢忽有一小過,妻曰:“爾不看樣子。
”婢懼為所戕,逃出,遇公出部訪客,婢稱冤于公,公問何故,婢述前事。
公即到陳衙,令隸往搜;獲得妾屍。
公喝将陳妻系之帶來,問葛抵命。
陳罷官而回。
海公判 陳應兆,顧妾一笑,特一興趣耳。
葛氏以夫顧妾緻忿,亦不過偏妒也,遂殺妾而取其睛,何也?無乃為小忿而死一命乎?妾雖被爾殺而死于無辜,應知冤魂九泉之下,必不瞑目矣,乃使婢逃,以白其情。
非伊之罪貫盈,天不容奸,盍拟正與!應兆罔居官職,治家不正,其職亦奚留焉? 第二十六回姑疑媳與翁有奸 處州府嚴水縣,有一詹尚賢,父子皆儒生。
子肄業外館。
父詹希曾抱孫嬉,孫求翁金簪與戲,翁遂與之。
其媳見于手執一金簪,恐子失堕,乃取插髻旁。
姑素疑翁與媳有奸,私贈以簪。
是夜,乃竊翁衣冠,入媳房調戲,以試真僞。
媳本剛烈,大怒,遂咬下其耳。
姑負痛歸房,媳走訴父母。
父曰:“爾翁禮義君子,豈有是事?且何證?”婦曰:“咬得一耳為驗。
”父曰:“長厚者亦為是哉!”明日具膳,召翁,翁欣然至,耳故無恙。
父責女曰:“翁耳故在,豈得誣之?爾罪何如?”女歸而愧,自缢。
父趙景谟訟之公。
又,姑久卧不起。
枕畔有血迹,燭之,喪其耳鞫,問得其由,獄無所歸,要歸于其子。
公乃細詳律而批曰:“媳本烈婦,事由其姑起,子往外讀,非其子之罪也。
宜坐之于姑。
告奸媳緻死 告狀人趙景谟,告為号究女命事。
身女珠玉,配與詹尚賢為妻。
賢往外讀,豈惡希曾以子在外,調奸恣媳,女堅不從,自缢身喪。
切思女死無辜,情實慘然。
人倫風化,律法不容紊亂。
女因伊奸緻死,冤含泉壤,乞天正法。
上告。
訴 訴狀人詹希曾,訴為燭冤事。
綱常倫理,毫不容犯。
身媳珠女,閨門烈婦。
曾素守分,敢傷倫理。
孽妻劉氏,多疑多妒,竊身衣冠以試媳奸,豈其貞烈,謂愧自缢,希曾敢壞法而調戲兒媳?乞天洞察真僞。
叩訴。
海公判 審得劉氏多疑,素妒珠玉為有翁之通焉,亦不奸妒懦婦矣。
乃以無知兒所戲之簪,為夫私贈與媳,即竊衣詐夫之身,而往試奸真僞,此妒心最甚,為計最拙也。
然不知珠玉乃忠貞之婦,剛烈之女,謂姑為翁被戲,謂愧自缢,以成其名者,誠閨中之烈婦也。
劉氏執妒之甚,緻媳而死,罪由爾得,大辟宜坐。
珠玉合行獎之。
第二十七回斷問冤兒報仇 溫州府有一僧齊能,欲往北京禮部請度牒。
從杭州過,于一饒福店宿,身負百金,次日欲即往。
饒福知其身有百金,乃款待留之。
是夜,持刀劈開房門,入而殺之,将屍埋炕床下。
婦口生子漸長,常欲殺父,饒福乃訟之于公。
兒忽然語曰:“我非爾子,乃是請度牒之僧齊能也。
渠殺我,奪金百兩,屍尚在炕床下。
”令隸往搜得之,饒福遂成獄。
其兒依然去為僧。
告子打父 告狀人饒福,告為忤逆不孝事。
家門不幸,生下孽子饒承才,不顧天倫,持刀欲殺福命,似此父子不分,人倫大變,法律難容;乞天究治正法。
上告。
訴 訴狀人饒承才,訴為冤苦事。
切身齊能,因往吏部給度牒,揭金百兩,遇福店投宿。
豈惡見利生端,持刀劈門,将身殺死,屍埋房床下,負冤九泉,不甘瞑目,投伊妻遊氏胎,欲報前冤,故常持刃欲殺。
乞天發驗,究治正典。
上訴。
海公判 審得饒福,以一僧齊能獨宿伊店,裹箧系金百兩,乃殺之以奪其财,埋屍炕床之下,機最密矣。
而齊能負冤不甘,乃即伊家投胎,将欲來取冤者之人,豈真伊子哉?然天之不容奸黨也,故使福告承才忤逆,方知齊能冤屈,饒福之奸始露,而承才即僧齊能。
非冤冤相報者?盍拟大辟抵命。
第二十八回七月生子為先孕 淳安縣劉新女,嫁龔默,七月生子。
默父應祥,以為先孕,出婦已三載。
女舅父鄭子成,與劉新有,遂誣訟于郡,謂女孕出新。
劉新、應祥、默皆諸生,廪于癢,俱蒙羞,而劉新益甚,無以自解。
然而,海公已心疑之。
偶讀石室藏書,中載有七月生子事,臨決,出以視諸人,于是群疑盡釋,女冤得白。
語曰:“少所見,多所怪,故君子所不知阙如。
而不疑,引經斷獄,漢庭重之。
《吾學編》亦載宋潛漢學士以七月生,廣右廉訪陶公,亦然生,皆足征之。
頃語未汝修雲:七月子多壽,八月子多不壽。
婦有懷孕經水不絕者,或又謂有女十二生子者,有十一生子者,皆世所有,安可執一論耶? 告父奸女 告狀人鄭子成,告為剪奸正倫事。
罔法劉新,素縱匪彜,人行畜事,奸女帶孕三月,而歸龔默之家。
默父應祥,疑為他孕,亦已離出。
似此天倫滅絕,憲典難逃,無父無子,天理不容。
乞究懲惡正風。
首告。
訴 訴狀人劉新,訴為捏誣刁訟事。
鄭子成與新素隙仇恨,思欲壞新緻死,以女孕虛陷。
況女完娶已經三載,孕所當有,若系奸之孕,龔默豈不具詞?其情可察。
懇台劈冤斧刁。
上訴。
海公判 審得劉氏嫁與龔默,已及三載,因生一子,惟懷七月之孕,公應樣疑為原有,令默将婦出之。
而子成與劉新素有仇隙,思欲壞新于死,其情是實。
新與劉氏乃父子之恩愛,天倫所不敢犯,分莫嚴于父子,則新豈有奸女之情?子成不過協其仇矣,而以無辜者陷于死,誠何心哉?合依誣坐,故拟滿徒,以懲刁惡。
第二十九回妒妾成獄 南京聚寶門外,有一王舜卿,父為顯宦,緻政歸。
生留都下,與妓玉堂春日久情深,不忍相舍。
乃所攜之銀漸消,還隻戀妓。
後囊罄,然妓待如故。
但鸨日憎,生不得已出院。
流落都下,寓一城隍廟中廊下。
有賣果者見之曰:“公子乃在此耶?玉堂春為公子誓不接客,命我訪公子所在,今幸毋他往。
”乃走報玉堂春。
妓诳其母,往廟酬香,見生抱泣曰:“君名家公子,一旦至此,妾罪何言!然胡不歸?”生曰:“路遙費多,欲歸不得!”妓與之金曰:“以此置衣服,再至我家,當徐區畫。
”生盛服飾仆從複往,鸨大喜,相待有加,設宴。
夜闌,生席卷所有而歸。
鸨知之,撻妓幾死,因剪發跣足斥為庖婢。
未幾,有一浙江客,蘭溪人,姓彭名應科,聞妓名求見,知前事,愈賢之,以百金為贖身。
逾年,發長,顔色如舊,攜歸為妾。
初,商婦皮氏,以夫出,鄰有監生,浼妪與通,及夫娶妓,皮妒之,夜飲,置藥酒中,妓疑未飲,夫代飲之,遂死。
監生欲娶皮,乃唆皮告官。
雲:“妓毒殺夫。
”妓曰:“酒為皮置。
”皮曰:“夫始诒妓為正室,不甘為次,故殺夫,冀改嫁。
”妓遂成獄。
生歸,父怒斥之,遂矢志讀書,登甲後,擢禦史,案山西。
時公已轉江浙運使,生以之告公:“可為生根究此?”公諾之托,至浙詢之,乃知妓成獄已久。
一日,察院錄囚犯,解妓往審,值公轎至,妓即扳公轎曰:“老爺神谳,小婦冤于囹圄,乞爺爺救之!”公沉思,曰:“舜卿曾托究此妓下落,今日可救之,以脫其罪,日後可好與舜卿相見。
”乃即帶歸衙審,令隸去逮劉妪、胡監生等至,不伏。
乃潛匿一卒于庭下櫃中,監生、皮氏與妪俱受刑于櫃外。
公僞退,吏胥散。
摳老年不堪刑,私謂皮曰:“爾殺人累我,我止得監生銀五兩,布二匹,安能為此挨刑?”二人曰:“老妪娘,再奈煩一刻不招,我罪得脫,當重報老娘。
”櫃中卒聞此言,大叫曰:“三人已盡招矣!”公出,卒面證,俱伏。
公令人僞為妓兄,領回籍,後與舜卿為側室,妓冤得白,公作文書申詳察院,顧大巡見之,大為明谳,抑稱之。
告謀死親夫 告狀婦皮氏,告為号究夫命事。
孽妾周氏,不甘為小,苦要夫嫁伊身。
夫堅不從,豈孽置藥毒死。
少年冤斃,聞者傷心。
夫系無辜遭毒,情慘蔽天。
恩愛相殘,五倫滅絕。
叩天法究,感恩上告。
訴 訴狀人周氏,訴為冤誣陷害事。
切身嫁彭應科為妾,謹守閨訓。
皮氏每懷妒嫉,置藥欲殺妾命,豈夫誤飲遭傷,殊仇反捏架言,欲嫁毒殺。
不思酒由爾置,死夫一命不足,又欲害身以死,情實可憐。
哀訴天台作主劈冤。
上訴。
海公判 審得皮氏,以夫久外不歸,乃與胡才成奸,應科娶周氏而歸,伊見執妒,置藥毒之者實矣。
豈周疑不飲,科乃飲之,而中毒死。
何尤反陷周之不甘為妾,殺科将以再事他人?惡毒之心,胡甚之耶!然伊雖惡毒不盡,亦無此能陳告,必胡才之奸計也。
皮氏大辟抵命,胡才合應拟戍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