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回 下嶽飛大理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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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撫使兼營田大使、節制河北諸路招讨使、開府儀同三司、太尉、武昌郡開國公嶽飛狀招右:“飛生居河北,長在湯陰。

    幼日攻書于河内,壯年掌握軍馬于淮西。

    聞知明主中興,草萊後進。

    正值宣撫版蕩藝祖之洪基,複遇靖康飄散皇都之大業。

    三千粉黛,一日遭胡狗之淩;八百胭脂,霎時被臊狐之賤。

    萬民切齒,群宰相依。

    幸獲聖主,龍飛淮甸,虎據金陵。

    帝室未完,乾坤絕造,就不想二帝埋沒于黃沙,卻乃縱奸臣擅施于威福。

    丞相專主通和,将軍必争用武。

    因斯宣回四鎮諸侯,故以罷去八方守将。

    位雖進至三公,權卻退歸兩府。

    其韓制置畏權而懼勢,張樞密借命而顧身,劉锜志守江南,沂中心抛淮北。

    嶽飛折矢有誓,與衆曾期東連海島,學李責力跨海征遼;南及滇池,仿諸葛七擒七縱。

    南延蔥嶺,習班超辟土開疆;北平流沙,似平仲添城立堡。

    先俘胡虜,幹廷拜舞。

    次迎帝母,内殿安然。

     方表中原一統,始為天下獨尊。

    仍滿飛心,可全于志。

    昔者群雄并起,胡馬縱橫。

    區區奮身田野,擒草寇于鄰州;注籍戎行,殺張超于迸郡。

    王索樹兵于太行,兵臨即便擒來。

    女真驅衆入金陵,馬到就皆遁去。

    戚方本吾家叛将,鞭指看人馬荒奔;王善乃我土群雄,旗揮處狼煙自息。

    觑楊鹞子如手中之物,睹張莽蕩如腳下之塵。

    四太子不敢正視中原,十大王焉能偏居一水。

    郾城厮殺,砍番虜将屍積堆山;汴水相持,戳倒胡兵血深似海。

    北方聞我兵進,人人身搖膽破;南嶺見吾旗至,個個手亂腳忙。

    朱仙鎮上,百千鐵甲奔逃;虎将麾前,十二金牌召轉。

    我則辭兵退職,予乃入隴耕耘。

    因非和議,有賊權奸。

    為複故疆,乃誅忠直。

    誘人告吾謀及,将飛賺入監牢。

    千般供辯,并無抱怨朝廷;萬種思量,豈敢辜忘聖主。

    飛今死去,閻羅殿下,知我忠心。

    速報司前,本無反意。

    天廷不昧,必有相府奸臣,難分皂白;地府有靈,定取大理寺官,共證是非。

    右飛所供,并系的實。

    如有虛詐,願伏具刑。

    不詞。

    紹興十一年十二月嶽飛供狀。

     萬俟卨、元龜年二人,觀其招狀不是服辯言詞,喝令獄卒:“須下無情拷問。

    ”嶽飛被其百般吊打,無處伸冤。

    父子各在一監,三人俱不得相見,各另拷打,此苦何當。

    似這等冤枉,誰人不知,隻無一個敢向前說一屈字。

    那時奸賊秦桧專國威權,欺君罔聖,但有一事吩咐,誰敢不從,生死從流,隻在眼下。

     因此王貴、董先、于鵬、孫革等怕死,從他所使,來證嶽飛,誰敢出一言說他無此事者。

    時有大理寺卿薛仁輔、寺丞李若樸、何彥猷衆人到相府,告秦桧曰:“嶽飛之事多有不明,伏望丞相與其辨之,庶不冤枉。

    ”桧曰:“汝衆人安知其有冤枉?”仁輔曰:“朝廷中外皆知之,何獨我數人乎?”桧大怒,拂袖而入。

    次日,薛仁輔等皆被貶黜。

    判大宗正寺趙士僚謂秦桧曰:“我體訪嶽飛之事,委的冤枉。

    今日中原未複而殺忠臣義士,此實棄忘二聖于塞北,而不欲恢複中原之故地也。

    我今願将家下百口性命保之,若果有此事,我之一門情願受死。

    ”秦桧不聽其言,複奏貶之。

     卻說樞密韓世忠知嶽飛父子之冤,乃親至丞相府,謂桧曰:“我素知嶽飛父子心實無此事,休要屈人。

    ”桧曰:“嶽飛之子嶽雲與張憲畫謀還其父兵柄,事雖不明,觀其事體莫須有?”世忠曰:“隻這‘莫須有’三字,如何服得天下人口?”因大怒而返樞府。

    次日,複抗疏言:“秦桧通情金國,專主和議,每自欺壓人主,政事紛紛出其門者,殆無虛日。

    陛下若不早正之,恐緻誤國,悔無及矣。

    ”疏上,秦桧知之,使台臣劾奏其非,高宗不聽。

    世忠見不容于桧等,連疏求罷去官爵。

    高宗見其切于乞退,乃允其請,遂罷為醴泉觀使,封福國公,進封鹹安郡王。

    世忠自此閉門絕客,再不言兵事,每日乘驢攜酒,引着兒奴,遊于西湖,澹然自樂。

    平日相知将帥,罕得會面。

    又有一個不怕死的民人劉允升,上言訴嶽飛之冤。

    報入丞相府,秦桧大怒,将劉允升拿送大理寺獄勘問與嶽飛同謀反,死于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