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回 嶽飛上表辭官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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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及和尚、方山二原。
熙家降诏從兀朮之請。
兀朮得旨,複遣人往南朝,求割京西界要鄧、唐二州,陝西要割商、秦之半,止存上津、豐陽、天水三縣及隴西、成紀,餘棄;和尚、方山二原,以大散關為界。
使臣入京師奏知高宗,高宗俱從其請。
于是宋僅有兩浙、兩淮、江東西、湖南北、西蜀、福建、廣東西十五路,而京西南路止有襄陽一府,陝西路止有階、成、和、鳳四州,凡有府州軍監一百八十五,縣七百三。
金既畫界,建五京,置十四總管府,凡十九路。
其間散府九,節鎮三十六,守禦郡二十二,刺史郡七十三,軍十有六,縣六百三十二。
高宗将于廷臣内推有善達君命者為使。
秦桧奏曰:“金兀朮最要官職尊壟名望素著者來見,伏望陛下複遣魏良臣為使,則不煩于往返矣。
”帝允之,下诏遣魏良臣赍封界交割使金。
韓世忠深以為非,乃谏曰:“中原士民淪于腥羯,其間豪傑,莫不延頸以俟吊伐之師。
若自此與和,日月侵尋,人情銷弱,國勢委靡,誰複振之?北使之來,乞與面議。
如臣理屈,甘受誅戮。
”高宗不聽,竟遣良臣以行。
世忠憤惋而出。
嶽飛聞帝不允世忠谏,自思曰:“韓樞密以和議為不然,飛豈肯附和議哉。
若久立朝廷,必不為桧、俊所容。
”即日具表,辭退官爵。
表曰: 太尉開府儀同三司武昌郡開國公臣嶽飛奏:臣竊謂事君者,以能緻其身為忠;居官者,以知上不骀為義。
伏念臣受性愚戆,起家寒微。
顧在身官爵之崇,皆陛下識拔之賜。
苟非木石,甯不自知,每誓粉骨糜身,以圖報稱。
然臣叨冒已逾十載。
而所施設,未效寸長。
不惟曠職之官奏,況乃赢一驅之負玻蓋自從事軍旅,疲耗精神。
舊患目昏,新加腳弱。
雖弗辭于黾勉,恐有誤于使令。
願乞身軀,遂于退休,庶養痾漸獲于平愈。
比者,修盟漠北,割地河南。
既不複于用兵,且無嫌于避事。
伏望陛下明昭誠悃,曲賜矜從,令臣解罷兵務,退處林泉,以歌詠陛下聖德,為太平之散民,臣不勝幸甚。
他日未填溝壑,複效犬馬之報,亦為未晚。
臣無任激切戰栗伺命之至。
取進止。
高宗覽奏,下命付丞相府議之。
奏桧見了嶽飛辭退官爵表章,大喜曰:“正遂吾意。
”乃勸朝廷準其所奏。
遂罷嶽飛官爵,充萬壽觀使。
嶽飛見允奏命下,遣人往舒州取回嶽雲,即日解還印绶,輕騎歸鄂州,與子侄耕獲隴畝,再不言兵家事矣。
會兀朮遣人以書與桧曰:“汝朝夕以和議來請,嶽飛方為河北圖。
必殺飛,始可和。
”桧得兀朮書,亦以飛不死,終梗和議,禍必及已身。
故力謀殺飛之計。
乃奏帝以張俊如鎮江措置軍務。
俊披诏臨行,桧謂之曰:“公如往鎮江,須代吾了一件大事。
”俊知其意曰:“丞相不必挂懷,俊自有主張。
”即辭桧至鎮江,一應軍務,且自随時,專為桧來淮上搜尋嶽飛舊日有仇之人。
訪知嶽飛手下舊有副都統制王貴,比先因征小賊,違犯嶽飛軍令,免其死罪,被痛打一百刑杖。
俊暗思此人必然懷恨嶽飛,着人尋将王貴來,謂之曰:“汝曾受嶽飛苦虐,還欲思報其恨乎?”貴曰:“樞密何謂?小将實不知也。
”俊笑曰:“爾若能告發嶽飛罪過,則我為汝雪仇,且保爾之官職,使子孫永受富貴矣。
”王貴叩頭泣曰:“嶽侯昔居大将之權,統兵三十餘萬,若使賞罰不明,則三軍何肯用命,殺賊焉能成功。
小将因違其軍令,得不誅幸矣。
被鞭笞,分之該也。
豈敢逆天理而以私忿報之哉。
”俊見王貴忠言剀切,不能誘動,乃令其退去。
俊思了一夜,次日又暗使人采訪王貴私事來告。
卻喚王貴至樞府,謂之曰:“人告爾私下有這幾條違法事,若不從我結果了嶽飛,定先拿爾問罪,全家遷徙嶺南。
”王貴莫禁其苦逼,隻得許之。
張俊大喜曰:“若得獄成之後,保奏重封爾官。
”着令且回,說:“雖待用爾處,即來聽候。
”
熙家降诏從兀朮之請。
兀朮得旨,複遣人往南朝,求割京西界要鄧、唐二州,陝西要割商、秦之半,止存上津、豐陽、天水三縣及隴西、成紀,餘棄;和尚、方山二原,以大散關為界。
使臣入京師奏知高宗,高宗俱從其請。
于是宋僅有兩浙、兩淮、江東西、湖南北、西蜀、福建、廣東西十五路,而京西南路止有襄陽一府,陝西路止有階、成、和、鳳四州,凡有府州軍監一百八十五,縣七百三。
金既畫界,建五京,置十四總管府,凡十九路。
其間散府九,節鎮三十六,守禦郡二十二,刺史郡七十三,軍十有六,縣六百三十二。
高宗将于廷臣内推有善達君命者為使。
秦桧奏曰:“金兀朮最要官職尊壟名望素著者來見,伏望陛下複遣魏良臣為使,則不煩于往返矣。
”帝允之,下诏遣魏良臣赍封界交割使金。
韓世忠深以為非,乃谏曰:“中原士民淪于腥羯,其間豪傑,莫不延頸以俟吊伐之師。
若自此與和,日月侵尋,人情銷弱,國勢委靡,誰複振之?北使之來,乞與面議。
如臣理屈,甘受誅戮。
”高宗不聽,竟遣良臣以行。
世忠憤惋而出。
嶽飛聞帝不允世忠谏,自思曰:“韓樞密以和議為不然,飛豈肯附和議哉。
若久立朝廷,必不為桧、俊所容。
”即日具表,辭退官爵。
表曰: 太尉開府儀同三司武昌郡開國公臣嶽飛奏:臣竊謂事君者,以能緻其身為忠;居官者,以知上不骀為義。
伏念臣受性愚戆,起家寒微。
顧在身官爵之崇,皆陛下識拔之賜。
苟非木石,甯不自知,每誓粉骨糜身,以圖報稱。
然臣叨冒已逾十載。
而所施設,未效寸長。
不惟曠職之官奏,況乃赢一驅之負玻蓋自從事軍旅,疲耗精神。
舊患目昏,新加腳弱。
雖弗辭于黾勉,恐有誤于使令。
願乞身軀,遂于退休,庶養痾漸獲于平愈。
比者,修盟漠北,割地河南。
既不複于用兵,且無嫌于避事。
伏望陛下明昭誠悃,曲賜矜從,令臣解罷兵務,退處林泉,以歌詠陛下聖德,為太平之散民,臣不勝幸甚。
他日未填溝壑,複效犬馬之報,亦為未晚。
臣無任激切戰栗伺命之至。
取進止。
高宗覽奏,下命付丞相府議之。
奏桧見了嶽飛辭退官爵表章,大喜曰:“正遂吾意。
”乃勸朝廷準其所奏。
遂罷嶽飛官爵,充萬壽觀使。
嶽飛見允奏命下,遣人往舒州取回嶽雲,即日解還印绶,輕騎歸鄂州,與子侄耕獲隴畝,再不言兵家事矣。
會兀朮遣人以書與桧曰:“汝朝夕以和議來請,嶽飛方為河北圖。
必殺飛,始可和。
”桧得兀朮書,亦以飛不死,終梗和議,禍必及已身。
故力謀殺飛之計。
乃奏帝以張俊如鎮江措置軍務。
俊披诏臨行,桧謂之曰:“公如往鎮江,須代吾了一件大事。
”俊知其意曰:“丞相不必挂懷,俊自有主張。
”即辭桧至鎮江,一應軍務,且自随時,專為桧來淮上搜尋嶽飛舊日有仇之人。
訪知嶽飛手下舊有副都統制王貴,比先因征小賊,違犯嶽飛軍令,免其死罪,被痛打一百刑杖。
俊暗思此人必然懷恨嶽飛,着人尋将王貴來,謂之曰:“汝曾受嶽飛苦虐,還欲思報其恨乎?”貴曰:“樞密何謂?小将實不知也。
”俊笑曰:“爾若能告發嶽飛罪過,則我為汝雪仇,且保爾之官職,使子孫永受富貴矣。
”王貴叩頭泣曰:“嶽侯昔居大将之權,統兵三十餘萬,若使賞罰不明,則三軍何肯用命,殺賊焉能成功。
小将因違其軍令,得不誅幸矣。
被鞭笞,分之該也。
豈敢逆天理而以私忿報之哉。
”俊見王貴忠言剀切,不能誘動,乃令其退去。
俊思了一夜,次日又暗使人采訪王貴私事來告。
卻喚王貴至樞府,謂之曰:“人告爾私下有這幾條違法事,若不從我結果了嶽飛,定先拿爾問罪,全家遷徙嶺南。
”王貴莫禁其苦逼,隻得許之。
張俊大喜曰:“若得獄成之後,保奏重封爾官。
”着令且回,說:“雖待用爾處,即來聽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