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不再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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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認識你,你的文章我幾乎篇篇都讀過。
那次,你到我們廠來采訪,為廠的二期工程上馬被人為阻礙呼籲,得到市領導高度重視,很快解決了。
我們全廠都很感謝你。
你是一個敢講真話、敢與邪惡作鬥争的記者。
因此,我将這個受苦受難的女人介紹給你,請你給她呼籲、伸冤。
她叫許瓊,原在市通聯公司财務處工作。
是文革結束後财經大學畢業的高材生。
一九八三年五月的一個星期六晚上,她按照安排到公司值班。
半夜,被早已打好主意的公司經理朱譽群強殲。
第二天,她去派出所報了案。
過後幾天,公安人員找了她,也找了朱譽群。
以後就沒有下文。
她去催,派出所說已移交上級部門。
她又去找市婦聯,婦聯的同志很熱情,八方為她奔走,而且直接找了檢察院。
後來,市檢察院的同志還來找過她,反複訊問了有關情況,還将她保存的最好的物證——被朱譽群撕爛了的内褲(那上面還有朱譽群的精液)——交給了來人。
三個多月過去了,仍然沒有下文。
朱譽群照當經理和黨委書記,每天照樣趾高氣揚。
奇怪的是“七。
一”那天,他還被授予市先進共産黨員。
她多次去問,得到的答複都是“你不要急,我們還在調查了解,我們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也絕不放過一個壞人”。
她的丈夫在日本留學,這件事她不敢告訴他,隻有自己默默地承受。
朱譽群找過她,要她不要再告,說:“你隻要不再反映。
我們一切好說。
給你加兩級工資,給一大筆獎金,要不,讓你去日本探半年親,等等。
否則,有你的好戲看。
”她不相信,她要鬥到底。
現在畢竟不是文化大革命時期了。
自己是受過高等教育的女性,要用法律來捍衛自己、捍衛自己的尊嚴。
她想得太簡單了。
一張罪惡的網已經向她撒來,一個挖好的陷阱已經移到了她的腳下。
那年秋天開始的“嚴打鬥争”将她作為暗娼抓了進去。
她一再反映、申訴,但有好幾個證人的證詞,特别是蓋有公司大印的《關于許瓊賣淫事實的說明》的揭發材料,更不容她反駁了。
不信組織的信誰的?許瓊被判刑四年,送到監獄服刑。
遠在日本的丈夫得知這事後,二話沒說,提出了離婚。
許瓊服刑滿後,回到了這個生養她的城市,發誓要告倒朱譽群,要洗清自己的冤屈,開始四處告狀。
但收效甚微。
最後找到了我和另幾個人大代表。
我們聯名寫了議案。
全國人大很關心,将議案的有關内容轉給了市裡。
市裡也作了調查,回複還是和過去差不多。
也就是說,她翻不了她的冤案。
無奈,我們就隻好讓她來找你,用你這支如椽大筆,為這個被侮辱與被損害的弱女子伸張大義! 仲秋看完信,又打量起面前的這個女人,心裡有點亂。
她的遭遇真如熊總寫的這樣嗎?作為一個記者,可不能隻聽一面之詞。
但是,眼前的這個女人已被歲月的滄桑折磨成了這副模樣,看她的五官、她的身闆,原本是一個美人兒啊!同情之心油然而生:“當初,為什麼沒有告倒朱譽群?” 女人歎了一口氣,說:“他的關系網太大。
公安、檢察院和婦聯開始都為我說話,也叫我寫了不少材料,還提供了物證。
以後就不了了之。
然後就把我抓起來了。
” “什麼理由?”仲秋問。
“說我是暗娼……”許瓊全身抖了一下,眼淚滾了出來。
“要證據呀!” 她用手背抹了抹眼淚,說:“他們做了假材料,朝我身上撥髒水。
朱譽群也倒打一耙,說我去勾引他,為了加工資、得獎金和到日本探親。
” “你的物證可以說話呀!”仲秋顯得一點急憤了。
“他們說,那内褲是我自己撕爛的……” 仲秋搶過話頭:“那褲子上的……” 許群微微低下頭,臉上泛起一絲淡淡的紅:“說是我與别的男人的……” “叫他們去化驗,看是朱譽群的還是别人的,不是一下就可以說明白了嗎?” “他們說,找不到了。
” 一個弱女子,沒有了可以證明自己清白的物證,面對朱譽群的強大的關系網,面對代表國家的專政機關,孤立無援,在那個時期,其結局可想而知。
仲秋看見弱不禁風的許瓊一直站在門外的過道上,真想讓她進去坐着談,話到嘴邊,又被理智或者叫世故擋了回去。
她現在是這種身份,家裡又沒有另外的人,萬一……以後,他可說不清楚。
幾個新聞界的老前輩告誡過他:“你既然選擇了這個職業,特别是要講真話,要敢于碰硬,要批評報道,那麼你就要學會保護自己,不要讓自己輕易受傷。
被批評的人是會想盡千方百計來為自己辯護,來搞你,甚至不惜動用一級或幾級組織來和你鬥。
”這些年,仲秋一直把它牢記于心,随時受用。
他狠了狠心,讓她繼續在門外站着。
這是他當記者以來,破天荒的第一次對采訪對象的不禮貌。
他把信折好,放進信封裡,轉換了話題:“你到哪些地方去反映過?” “能去的都去了。
”說着,她從提包裡取出一疊厚厚的材料,遞給他,“後來
那次,你到我們廠來采訪,為廠的二期工程上馬被人為阻礙呼籲,得到市領導高度重視,很快解決了。
我們全廠都很感謝你。
你是一個敢講真話、敢與邪惡作鬥争的記者。
因此,我将這個受苦受難的女人介紹給你,請你給她呼籲、伸冤。
她叫許瓊,原在市通聯公司财務處工作。
是文革結束後财經大學畢業的高材生。
一九八三年五月的一個星期六晚上,她按照安排到公司值班。
半夜,被早已打好主意的公司經理朱譽群強殲。
第二天,她去派出所報了案。
過後幾天,公安人員找了她,也找了朱譽群。
以後就沒有下文。
她去催,派出所說已移交上級部門。
她又去找市婦聯,婦聯的同志很熱情,八方為她奔走,而且直接找了檢察院。
後來,市檢察院的同志還來找過她,反複訊問了有關情況,還将她保存的最好的物證——被朱譽群撕爛了的内褲(那上面還有朱譽群的精液)——交給了來人。
三個多月過去了,仍然沒有下文。
朱譽群照當經理和黨委書記,每天照樣趾高氣揚。
奇怪的是“七。
一”那天,他還被授予市先進共産黨員。
她多次去問,得到的答複都是“你不要急,我們還在調查了解,我們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也絕不放過一個壞人”。
她的丈夫在日本留學,這件事她不敢告訴他,隻有自己默默地承受。
朱譽群找過她,要她不要再告,說:“你隻要不再反映。
我們一切好說。
給你加兩級工資,給一大筆獎金,要不,讓你去日本探半年親,等等。
否則,有你的好戲看。
”她不相信,她要鬥到底。
現在畢竟不是文化大革命時期了。
自己是受過高等教育的女性,要用法律來捍衛自己、捍衛自己的尊嚴。
她想得太簡單了。
一張罪惡的網已經向她撒來,一個挖好的陷阱已經移到了她的腳下。
那年秋天開始的“嚴打鬥争”将她作為暗娼抓了進去。
她一再反映、申訴,但有好幾個證人的證詞,特别是蓋有公司大印的《關于許瓊賣淫事實的說明》的揭發材料,更不容她反駁了。
不信組織的信誰的?許瓊被判刑四年,送到監獄服刑。
遠在日本的丈夫得知這事後,二話沒說,提出了離婚。
許瓊服刑滿後,回到了這個生養她的城市,發誓要告倒朱譽群,要洗清自己的冤屈,開始四處告狀。
但收效甚微。
最後找到了我和另幾個人大代表。
我們聯名寫了議案。
全國人大很關心,将議案的有關内容轉給了市裡。
市裡也作了調查,回複還是和過去差不多。
也就是說,她翻不了她的冤案。
無奈,我們就隻好讓她來找你,用你這支如椽大筆,為這個被侮辱與被損害的弱女子伸張大義! 仲秋看完信,又打量起面前的這個女人,心裡有點亂。
她的遭遇真如熊總寫的這樣嗎?作為一個記者,可不能隻聽一面之詞。
但是,眼前的這個女人已被歲月的滄桑折磨成了這副模樣,看她的五官、她的身闆,原本是一個美人兒啊!同情之心油然而生:“當初,為什麼沒有告倒朱譽群?” 女人歎了一口氣,說:“他的關系網太大。
公安、檢察院和婦聯開始都為我說話,也叫我寫了不少材料,還提供了物證。
以後就不了了之。
然後就把我抓起來了。
” “什麼理由?”仲秋問。
“說我是暗娼……”許瓊全身抖了一下,眼淚滾了出來。
“要證據呀!” 她用手背抹了抹眼淚,說:“他們做了假材料,朝我身上撥髒水。
朱譽群也倒打一耙,說我去勾引他,為了加工資、得獎金和到日本探親。
” “你的物證可以說話呀!”仲秋顯得一點急憤了。
“他們說,那内褲是我自己撕爛的……” 仲秋搶過話頭:“那褲子上的……” 許群微微低下頭,臉上泛起一絲淡淡的紅:“說是我與别的男人的……” “叫他們去化驗,看是朱譽群的還是别人的,不是一下就可以說明白了嗎?” “他們說,找不到了。
” 一個弱女子,沒有了可以證明自己清白的物證,面對朱譽群的強大的關系網,面對代表國家的專政機關,孤立無援,在那個時期,其結局可想而知。
仲秋看見弱不禁風的許瓊一直站在門外的過道上,真想讓她進去坐着談,話到嘴邊,又被理智或者叫世故擋了回去。
她現在是這種身份,家裡又沒有另外的人,萬一……以後,他可說不清楚。
幾個新聞界的老前輩告誡過他:“你既然選擇了這個職業,特别是要講真話,要敢于碰硬,要批評報道,那麼你就要學會保護自己,不要讓自己輕易受傷。
被批評的人是會想盡千方百計來為自己辯護,來搞你,甚至不惜動用一級或幾級組織來和你鬥。
”這些年,仲秋一直把它牢記于心,随時受用。
他狠了狠心,讓她繼續在門外站着。
這是他當記者以來,破天荒的第一次對采訪對象的不禮貌。
他把信折好,放進信封裡,轉換了話題:“你到哪些地方去反映過?” “能去的都去了。
”說着,她從提包裡取出一疊厚厚的材料,遞給他,“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