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年(上)

關燈
但諸生之道,當以讀書藏修爲務,朝廷是非,似非所與。

    《語》曰:『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小學曰:『不言朝廷利害。

    』況進退人物乎?在昔李珥時,始有所稱儒生之疏,相與紛挐。

    厥後柳成龍時,復踵陳疏,今又有之,恐於體統不宜。

    爾等之言,則固出於忠憤,第智者作之,愚者效焉。

    若萬一後來是非之際,使子弟數十人,托館學儒而陳疏,以張其勢,使人莫敢爭是非,安保其必無乎?爾等他日,立於朝廷,殿上之虎,獨擊之鶻,鐵面禦史,身自任之何晩?予??足而待。

    予雖不辟,此言,實出於愛爾等之意也。

    「 4月20日 ○癸巳,時禦所,韓同知初命接見。

     ○以李馪爲掌令,成以文爲大司諫,申磼爲兵曹判書,金尙容爲承旨,姜綖爲弘文館副校理,韓應寅爲戶曹判書,任蒙正爲大司成,吳百齡爲弼善,文勵爲文學,趙廷芝爲兵曹參知,李增爲工曹判書,李晟慶爲持平。

     ○正言樸思齊〈座目同上。

    〉來啓,論洪汝諄等事。

     ○掌令安克孝〈座目同上。

    〉來啓,論洪汝諄等事。

    答兩司曰:「已諭。

    不允。

    」 ○弘文館〈座目同上。

    〉上箚,論洪汝諄等事,答曰:「旣爲遞罷,何爲更煩?以予昏病日深,不知人世事,但此時何時,而在朝之臣,不思同舟之義,日事排軋爭鬪?今之人心,可謂險於《灔澦》矣。

    所可道也,言之醜也。

    嗟乎!以此鋒,安往而不能克敵?足以馘行長蹴扶桑,垂名竹帛,而紀勳鍾鼎也。

    今玆宰從八臣,方任職居官,在國未見所犯之罪,於人別無毒害之事,一朝突擊,必欲芟刈而蘊崇之,未知此何擧措?設使此等人,眞是非人,去非人非難,其所以去之之道,未易言也。

    古有一言,其言曰:『盜蹠伏於室,乃以陽貨而去之。

    』是虺螫雖除,而虎狼已入室。

    此說予不知其何說,且歷觀前代,若大若小,似或未免此病。

    天下之事,孰不曰予聖?予之此言,不以辭害義可也。

    洪汝諄,居官爲國,任怨不顧。

    柳熙緖,文武之才,近觀其人氣豪,豈與竪儒屑屑者,同日語哉?李準,乃勳舊之臣。

    李惟中,天下殘生,體若不勝衣者,及其國難,達官大爵,名稱自高者,視之如弁髦,而孰知其惟中之徒步從之也?其孤忠勁節,今人揮涕。

    假有籧篨之疾,於其方寸,何與哉?所謂斯人也,而有斯疾也。

    非但不以爲矜,反以此疾罪之,自古安有以疾病爲罪案斥之,俾不容於朝也?其無忌憚如此?自餘予不知其人面,且未見,大槪在樞地、在言地者,已遞其職,斯可以已矣。

    何益於煩擾也?」 4月21日 ○甲午,上幸韓同知初命所館處,接見。

     ○持平金緻〈座目同上。

    〉來啓曰:「洪汝諄,素以猜險之性,加有自用之病,身之所失,人或規之,則雖親舊,遂絶之,己之所厚者,昏夜來附,則雖衆棄,必進之。

    今日聞人議己,則明日輒中傷之。

    將爲獨夫,無以自容於淸議,則陰與修撰尹宖、權縉、前持平洪湜輩,結爲鷹犬,排置臺閣,凡所論劾,一出於好惡,至於論大臣,必三司同議,然後爲之,而前左相鄭琢之參,出於尹宖之手,其濁亂朝政,覆敗國事之兆,已爲著顯,而殿下之聖明,偶未之燭耳。

    請洪汝諄削奪官爵,尹宖、權縉、洪湜等,竝命罷職。

    」答曰:「已遞,又不可波及,不須更煩。

    但他餘事,予不知之,惟鄭琢一事,則鄭琢迂拙之狀,人孰不知之?豈汝諄、尹宖之所構陷哉?凡事構無爲有,此是陷人,鄭琢之事,固非誣陷。

    且宖以自意論之,而他人不與焉,則同僚豈有不避而相容之理乎?此則殊不近似。

    以此一事,他可推矣。

    」 ○正言樸思齊〈座目同上。

    〉來啓,論洪汝諄等事,答曰:「已諭。

    不允。

    」 4月22日 ○乙未,執義尹壽民來啓,論洪汝諄等事,答曰:「不允。

    」 ○正言樸思齊〈座目同上。

    〉來啓,論洪汝諄等事,答曰:「不允。

    」 ○以李憲國〈不學無術,精力亦衰,決非公輔之望也。

    嗚呼!老成雲,老成雲,年老雲乎哉?「〉爲右議政,閔汝慶爲黃海道觀察使。

     4月23日 ○丙申,藥房副提調洪進等啓曰:「近日自上引飮之證如何?前劑進藥,未知畢進禦否?敢來問安。

    」傳曰:「藥則服之矣,予證每一樣矣。

    勿爲問安。

    」 ○以備忘記傳曰:「義州府尹許頊,聞其人有才。

    前日本司所薦之時,適値經理西遷,故不得遞遷矣。

    諸衙門近無西還之奇,此時許頊可遞來,置于京中。

    當此南北可虞之日,如此有用之才,投之一隅,豈是計乎?此意議啓,言于備邊司。

    」 ○吏曹佐郞具義剛上疏曰:「六曹郞署之聯名陳疏,擧措極重。

    豈可以一二人所見,驅使而強爲之哉?小臣雖極無狀,職係吏部,如有郞官一會時,所當通議於小臣,然後方可出回文,而此一會曲折,臣未知孰主張是,竊有所怪,及到會所,始聞其大槪,則乃論洪汝諄等事也。

    噫!汝諄等八人,俱以名流,別無所犯於國家,而不意今日,官謗卒發,千兇百惡,滿紙狼藉,必欲芟盡而後已。

    三司之論,旣甚無謂,六部之郞,豈可又助其聲勢,以遂脅制之計乎?人之稍有公心者,非不知是非所在,而?於方張威勢,不敢崖異於其間,將至爲擧國靡然誠可痛矣。

    嗚呼!臣於上年,輕斥金、南,反受其害,固當知戒,而今又不參此疏,自陷於死地者,蓋亦古人不欲處小人朝廷之遺意,而抑恐他日之眞是眞非,有不可誣也。

    伏願聖明,察臣狂妄,鐫臣職名,以爲不從時論者之戒。

    答曰:」省疏。

    予不知曲折,但就疏中辭觀之,似是郞官等,言論洪汝諄等事也。

    其人之是非,則姑置勿論,隻以陳疏一款言之,一二宰從論啓,初非郞署之所當參論,自前安有如此之例,其偏黨脅制之狀,不難知也。

    方以恭等,鴟張之日,爾旣抗言斥之,今又如是,可謂百折而不回者。

    無爾必將被幷驅於其中,爲時論所斥明矣。

    然公論之所在,豈在於多寡,而忠臣豈惜一身哉?爾勿辭,更盡乃職。

    「 ○兩司合〈座目同上。

    〉啓曰:「洪汝諄窮兇極惡,國人罔不憝。

    臣等瀝血一旬,兪音久閟,臣等竊悶焉。

    公論旣發之後,尙不悛惡,乃嗾一無賴,假以儒名,一時名流,滿紙構捏,豈不慘哉?承閔,果是楊根人也,則一二除拜,在於卄日之政,而疏上乃在於翌朝,承閔何以及知之乎?況其疏之作,雖未知出於誰手,觀其字畫,斷是權縉之所書,則其肝肺,固已露矣。

    請洪汝諄削奪官爵,門外黜送,尹宖、權縉、洪湜、李惟中、柳熙緖、李準,竝命罷職。

    」 ○持平李晟慶來啓曰:「吏曹佐郞具義剛,本以奸邪反覆之人,諂附汝諄,結爲爪牙者久矣。

    今玆公議之發,自知不容於士類,乃於衆會之中,大倡攻洪之說,而一自聖批牢拒之後,復生反側之心,敢陳兇章,其爲設心,極兇且慘。

    請命罷職。

    」 ○正言樸思齊來啓,論具義剛事,與憲府所啓同。

    答兩司曰:「洪汝諄,已遞斥退,不須更論已甚。

    亦不可延及於他人,不允。

    具義剛,陳疏之人,論罷,是罪異己者,俾不得發言,是甚道理?君子在朝之時,豈有此事乎?」 ○閔中男,以備邊司言,啓曰:「以義州府尹具男事書狀,傳曰:『上國與小邦,地界截然。

    變後中江開市,雖出於一時之事,常懷未便。

    今如是生事,乘此機,依平日例,革罷痛禁,若不得自由,則經理前移咨似當。

    令有司處之事』傳敎矣。

    中江開市,雖出於我國之請,而行之累年,彼此之民,均蒙其利。

    但其間,亦不無奸濫之徒,惹起事端之弊。

    所當咨請革罷,而天兵未撤,買賣唐人,亦皆遍滿於京外,獨於開市,先爲請罷,事體未安。

    姑觀近日事勢,更議處置何如?」傳曰:「中江買賣,似是京中商賈,唐人出來前所始。

    今日當於京中爲之,何必中江焉?今旣生事,安知復有大於此,而得罪於上國者?初出於我國之請,則今請還革,於事爲未便。

    不可不措辭革罷,更議施行。

    」 4月24日 ○丁酉,戶曹正郞姜紞等上疏,略曰:「人主去奸,如農夫去草。

    去草不早,則必傷於稼;去奸不早,則必兇于國。

    洪汝諄之罪惡,三司將公論力爭,而殿下尙靳一兪,臣等以不可不去之意,爲殿下懇懇焉。

    汝諄罪惡貫盈,肺肝難掩,恐人之議己,則先立威權,以箝一世,日夜之所經營,無非爲士林嫁禍之地,奸謀秘計,極其兇慘。

    國人皆曰可罪,而殿下不罪,抑未知聖意之所在也。

    噫!一國之扼腕者,不止三司故臣等亦從百僚之後,以發公共之議。

    伏願殿下,去邪勿疑,以快臣民之憤。

    答曰:」洪汝諄已遞斥,何乃爾等竝煩?「 ○兩司合啓,論洪汝諄等事。

     ○持平金緻來啓論具義剛事。

     ○正言樸思齊來啓,論具義剛事。

    答兩司曰:「洪汝諄罷職,其餘不可爲,勿爲更煩。

    具義剛諂事,汝諄久矣雲,則汝諄論啓時,何不爲之,而上章後爲之?」 ○藝文館奉敎林晛等上箚。

    略曰:「國家之不幸久矣,朝紳角立,互相是非,朝傾暮軋,黨同伐異者,殆數十年。

    雖彼消此長,一進一退之有異,而世乏同寅之美,朝無共濟之望,以緻今日之潰亂,使聖上,獨憂社稷。

    噫!自有東西南北以來,爲臣子者,孰不爲殿下之罪人乎?至於近者,二司之官,論洪汝諄等一事,則臣等亦有說焉。

    汝諄之罪惡,三司六署旣已論啓,而上自百僚,下至閭巷,萬口一談,皆欲食汝諄之肉,則其出於公共之論明矣。

    殿下何惜一汝諄,而容貸於衆棄之中哉?自古人臣,被人駁劾者,無論有罪無罪,必屛迹杜門,以待公議之定,而汝諄則不然,朝被殫章,夕發對擧,陰嗾所親之人,以售網打之計,其鬼蜮罔極之謀,籲亦慘矣。

    嗚呼!三司六署之章,數十韋布之疏,猶未免偏黨之歸,則一汝諄陰唆之論,其獨爲正直之言,而人不得以議之乎?《傳》曰:」執狐疑之心者,來讒賊之口。

    「殿下倘不覺悟,而早爲之所,則臣等恐奸人乘隙,禍將不測,終至於國非其國也。

    伏願聖明,快從公論,以答輿情。

    答曰:」予意已諭。

    「 ○以備忘記傳曰:「端川銀礦,自祖宗朝嚴禁,不許開採,其意深遠。

    亂後義理都喪,惟意是徇,有司乃敢爲聚利之計,令本官採銀,任其所爲,不復管其收採之數。

    其間之事,已爲叵測。

    本郡之民,因此採銀之役,受其侵毒,逃散相繼,中外牟利之徒,恣其姦騙,其弊有不可言,而或至訪及朝臣,尤爲痛憤。

    今後,依前封閉,嚴禁私採,現露則本人,全家徙邊,守令以贓罪論斷,監司罷職。

    」 ○諭倭酋檄。

    天朝提督摠兵官都督李,諭日本諸酋長。

    朝鮮,世奉天朝正朔,不失臣節,故嘉其義,而列之藩國,如遇外寇侵陵,必相救援。

    此天朝柔遠字小之仁也。

    往者關白,逞兇狡焉起疆,虔劉其人民,焚爇其廬舍,走其君臣,而掠其玉帛,與爾國有不共戴天之讎者。

    我聖天子,赫然震怒,不吝帑金,不靳糧餉,命將興師,驅逐憑陵,還其土地,復其宗社。

    此俱往事,今無論已,顧朝鮮爲爾國殘破,瘡未甦,元神未復。

    聖天子惓惓軫念屬藩,慮其衰弱不能自振,乃專勑經理都院,遴選本鎭提督,拔擢將領,提兵十萬,分守要地,善後朝鮮,爲屯牧長久之計,且簡書諄諄,唯務蕩平外寇,殄絶片帆。

    戰守機宜,本鎭專責。

    卽今爾輩,返其原使,似有悔心之萌,但連年戰爭,幹戈相向,卽一朝改心易慮,誰復信之?今據送還人役,乃昔年三提督所遣。

    本鎭繼來朝鮮,安得與聞?第念爾國不羈使人,不戮俘獲,遣將諭誠,飜然有恭順之意,乃特加爾優賚發還,此後毋得假事差遣,窺伺海濱。

    雖一價相通,亦所必戮。

    且朝鮮旣奉我命,今亦不敢擅自通和,自起昔年招侮之漸。

    爾國雖越在海外,亦我天地覆載赤子也。

    誠能無事侵陵,恪守境土,我皇上天地存心,亦且包容茹納,盡收之覆載中矣。

    豈獨愛字朝鮮,而故仇爾國耶?爾其思之,如諭奉行。

    「 4月25日 ○戊戌,右議政李憲國辭職箚子,略曰:「前旣以老而退,則今豈有還除之理乎?且前左議政李元翼,以上年陳箚之事,纔被言論而遞。

    臣旣與之連名陳箚,則臣之罪累,亦何異於元翼哉?伏望聖慈,俯憐小臣老病難堪之狀,亟許遞免,改蔔賢相,公私幸甚。

    」答曰:「人惟求舊。

    卿老成。

    所謂年彌高而德彌邵。

    陳箚,已往之事,不須介意。

    宜勿辭,從速出仕。

    」 ○兩司合啓,論洪汝諄等事。

     ○持平李晟慶來啓具義剛事。

     ○正言樸思齊來啓具義剛事。

    答兩司曰:「竝已諭。

    不允。

    」 ○承文院〈成均館、校書館。

    〉博士李幼淵等上疏,略曰:「《傳》曰:」惟仁者,能惡人。

    「惡而不能去,去而不能遠,是人主之大戒也。

    今洪汝諄之姦慝暴戾,包藏禍心,神人之所共憤,天地之所不容。

    內而禁衛之士,市廛之民,側目而重足,外而嶺北之人,痛入于髓,鹹欲食肉。

    嗚呼!至愚而最不可誣者,民也。

    今雖罄東土之人,進之于文石之下,而詢其可否,臣等必保其無一二救護,而欲其生者也。

    殿下特以宰臣之故,不忍遽置諸王法。

    臣等竊未知此之不忍,其將忍祖宗二百年宗社,亡於此人之手乎?伏願殿下,快從公論,少答中外之望。

    答曰:」予意已諭于三司。

    「 ○副提學黃佑漢啓曰:「臣伏見鄭承閔疏中,臣名亦在焉。

    臣性本踈迂,拙於聞知,邪媚非常習,學焉而不能者也。

    家世窮貧,短於營爲,亂後無家,不定厥居,貪黷非素心,賞之而難行者也。

    今若疏中之言,則是臣無家,有家貧化爲富,而拙變爲巧矣。

    臣竊伏惟念,往自丁酉,忝守松京,首尾三載,都是天兵侵害之日也。

    以殘破一府,獨當支待,役民多途,人不堪苦,刷還流氓,積謗如山,則徵斂之念,何自而出,駄載之運,所不敢爲也。

    至於頃日回祿之災,起於隣家,延燒僑寓。

    雖在暮夜之中,天知神知,人亦見而知之。

    粟帛之狼藉於道路者,果有之,而果埒於國家帑藏耶?抑恐無形之形,眩於人目,終爲禍人之祟耶?臣不敢知也。

    復念疏中之意,專以力攻山海爲主,以山海爲一陷阱。

    縉紳間不愜於汝諄者及三司之論劾汝諄者,擧皆驅而納諸其中,一以成山海之罪,一以售網打之計,籲亦慘矣。

    臣濫竊科第,于今二十有七載矣。

    賤姓名,不曾一登於章疏之中,是實由於不能爲有無於人也,而其無相先相後之人於朝側,推此可知矣。

    臣閱世旣久,飽諳人情,桃李盈門,不一其處,而不於早時,夤緣攀附,獨此衰年,鬚髮盡白,始乃黠於乘時事他人,則臣之附勢,嗚呼晩矣,其亦迂矣。

    大抵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

    臣才德兼亡,學識又蔑,不過隨逐行隊一庸人也,而冒居顯列,恬不知退,人言之來,在所當然,臣不敢尤人也。

    第以爲淸朝羞辱,自微臣始。

    臣爲此懼,煩瀆天聽伏乞聖慈,俯諒危懇,鐫臣職名,以重名器,以安愚分。

    」答曰:「勿辭。

    」 ○備邊司啓曰:「中江買賣,似是京中商賈,唐人出來前所始。

    今自當於京中爲之,何必中江焉?今旣生事,安知復有大於此,而得罪於上國者,初出於我國之請,則今請還革,於事爲未便。

    不可不措辭革罷,更議施行事傳敎矣。

    關市革罷事,臣等妄料,天兵旣撤則雖不咨請,自當竝撤,故如是回啓,而伏承上敎,誠爲允當。

    今當以中江開市,行之累年,小邦之民,得蒙其利者多矣。

    近來無籍之徒,潛相往來,緻有奸濫之事。

    今若不禁,後弊難防。

    速行革罷之意,令承文院,措辭移咨於經理衙門何如?」傳曰:「允。

    」 4月26日 ○己亥,右議政李憲國,謝恩後啓曰:「領相呈告不仕,廟堂空曠。

    臣義當強疾,趁卽拜恩行公,而病益深痼,今始來謝,惶恐罔極。

    臣之老病,日以深重,起居須人,至於出入君門,扶腋曳足,吏胥隷卒,望見嗤笑。

    筋力衰憊,思慮空乏,將焉用彼相哉?伏望聖慈,曲加矜愍,亟命遞免。

    且見近日之事,朝著之間,同寅之義蔑如,攻擊之習未殄,不勝寒心。

    如此不已,則國事必誤,慙至危亡。

    何必外寇之來?伏願益加聖軫,務和臣憐,是乃朝廷之福。

    」答曰:「近日大臣久曠。

    如予昏病,何事可爲?卿今出仕,良用喜焉。

    宜勿辭。

    且啓辭,深得大臣之體。

    予之於臣僚,每敎以協和,每敎以毋過。

    此則諸臣所共知。

    朝著之不靖,大臣不能鎭靜之罪也。

    況自爲之乎?震撼擊撞之鎭定,辛甘燥濕之調濟,此大臣之任也,深有望於卿焉。

    如予,非但性昏,近年以來,爲疾病所侵,今年尤甚,氣力如六七十人,實無意於人世。

    隻緣大衙門方臨,不得不奔走耳。

    且大臣不可久在外方。

    西南時無警急,各有巡察使,雖曰都元帥,別無留營屯守之兵,無異於一使臣之巡行。

    京中豈無大叚議處之事?左相似當召來。

    此一款,與備邊司議處可矣。

    」 ○弘文館上箚,論洪汝諄等事,答曰:「予意前已諭之。

    」 ○兩司合〈座目同前。

    〉啓,論洪汝諄等事。

     ○正言樸思齊〈座目同前。

    〉來啓,論具義剛事。

     ○持平李晟慶〈座目同前。

    〉來啓,論具義剛事。

    答兩司曰:「已罷遞,不可過,又不可蔓及他人,不須更煩,具義剛豈有請罪上疏人之理?」 ○接待都監啓曰:「臣弘老,今日往見王千總建功,探門賊中情形,則答稱,前時沈惟敬,譸張辭說,許以使臣貢米及所産禮物,而竟不得行,故仍緻再動幹戈。

    今則關白已死,家康輩三閣老,主管國事,皆稱朝鮮七八年來,殘破已極,興兵結怨,更無所爲。

    但望差一使價,封一張書,以示賀禮,則三國太平雲。

    俺以大義折之,而彼之所望,在此矣雲雲。

    觀其辭氣,自以爲停當大事,多有誇功布賞之意。

    敢啓。

    」〈建功,自日本還來將官也。

    〉傳曰:「知道。

    」 4月27日 ○庚子,昭惠王後忌晨。

     ○本月十五日成貼,慶尙左道水軍節度使李雲龍狀啓:「本月十五日巳時,東海瞭望軍李毛作進告內,被擄逃還茂安正兵金鶴聲等,男女幷二十一名,同騎一船雲雲。

    金鶴聲處,被擄根因,賊情推問招內,丁酉八月十五日,南原接戰時被擄,戊戌正月初三日,到日本地方大坂名不知倭人家,常以魚採連命,本月十二日,乘夜逃出,不由對馬島,直渡東大洋,艱得生還。

    賊中聲息,則不得記戊戌年中,平秀吉病死,年幼稚子代立,家康等攝政。

    淸正與各處倭將,率其兵馬,鹹聚倭都,築城鍊兵之事,聞知之矣,其他賊情,則以迷劣漁人,未得詳知雲雲。

    」啓下備邊司,回啓曰:「金鶴聲,令該司免役帖成給,他餘各人姓名俱錄,隨後牒報,一樣施行事,行移何如?」 4月28日 ○辛醜,上幸李提督承勛所館處接見。

    行酒禮訖,提督備酒饌以饗之。

    〈饌品豊侈,剪綵花飾,燦爛床卓,身居毋喪,小無哀素之容。

    天朝喪紀紊亂,見此可知。

    〉酒禮訖,上還宮。

     ○領議政李山海箚子。

    略曰:「臣本月十六日,病伏私室,府吏持一小紙,見之,則乃諫院論劾洪汝諄者也。

    驚駭疑訝,未喩其何等曲折。

    厥後聞之,當初兩司之官,激發此論,而外人未及知之雲。

    外人所未知,而臣獨與知者,容有是理?臣若與知此論,而到今敢爲飭辭,以爲不知,則發論者尙在,以臣爲何如人也?至於鄭承閔疏中,許多說話,無非以臣爲締結時流,專事排斥。

    臣竊痛焉。

    向者洪汝諄,或來見臣,臣之所懷,不敢有隱。

    如近日擧措之乖當者,人多以爲皆出於汝諄,故臣不得不開陳而力言之,蓋欲汝諄聞言自省,不至違拂物情也。

    中間喜事之輩,因此而做成交構之說,至以爲攻汝諄,汝諄亦疑之。

    所謂承閔者,臣不知何人,而不過收拾聽聞,輾轉敷衍,而有是疏也。

    臣之出入帷幄,非一二歲。

    天日孔昭,豈待臣之自明,而有以諒察乎?伏乞聖明,先斥臣之身爲大臣,不能鎭靜之罪,以爲人臣誤事者之戒。

    答曰:」大臣不可爭辨。

    如庶官嘵嘵者之爲,恐爲朝廷羞。

    勿辭。

    「 ○領議政李山海,三度呈辭入啓,答曰:「本職遞差。

    」 ○兩司合〈座目同上。

    〉啓,論洪汝諄等事,答曰:「已遞罷,不可蔓及更論。

    」 ○司憲府察監、六寺七監、漢城府五部、四山監役等官,上疏論洪汝諄等事,答曰:「洪汝諄,已從論啓罷斥。

    爾等未宜紛紛瀆擾。

    一宰臣削黜之擧,至於爾等陳疏,古所未聞。

    凡論啓,自有任言責者,其酌量處置,則在於君上。

    爾等何可如是?各自察其職而已。

    」 ○禮曹啓曰:「伏見謝恩使李好閔書狀,皇太子冊封冠婚之禮,今當撿次擧行,聖諭丁寧,至於修葺移居之所。

    此實天下莫大之慶,降勑必不遠矣。

    我國亦當有應行節目,但時未定日,不可徑先磨鍊,而奏聞使李時彥及南以信等,相繼入去,若有所聞,則必登時馳報矣,自此亦不可不別爲探聽於遼東地方。

    急令司譯院,另差事知通事,量給人情,一二日內發送,使之詳細聞見,星火馳報,亦令義州府尹,連續探聽馳啓事,下諭何如?」傳曰:「聖旨似隻示當行之意,其期恐不近。

    自前遼東探聽通事,乃白牌探聽通事也。

    白牌探聽,似太早。

    使臣方在京師,諸衙門亦在此,姑觀事勢,入送如何?至千秋使,須頒詔天下,名位旣正後,乃可進賀。

    此亦恐未及,然此則雖預爲差出以待,不妨矣。

    大槪詔使迎接各項事,則有司預察整齊以待可矣。

    此曲折更爲回啓。

    」 4月29日 ○壬寅,兩司合〈座目同前。

    〉啓,論洪汝諄等事,答曰:「洪汝諄已爲罷職斥退,言已行矣。

    何必紛紛不已?宰臣豈可輕爲削黜乎?事貴得中,言論不可過。

    過必有悔,中爲正道。

    至如諸人,又不可蔓及。

    蔓及,人心不安。

    莫若幷皆姑置之,勿更煩爲得。

    」 ○禮曹啓曰:「以封太子事,另差通事,遼東探聽事草記,傳曰:『聖旨似隻示當行之意,其期恐不近。

    自前遼東探聽通事,乃白牌探聽通事也。

    白牌探聽,似太早。

    使臣方在京師,諸衙門亦在此,姑觀事勢入送如何?至於千秋使,須頒詔天下,名位旣正後,乃可進賀,此亦恐未及。

    然此則雖預爲差出以待,不妨矣。

    大槪詔使迎接各項事,則有司預察整齊以待可矣。

    此曲折更爲回啓事,傳敎矣。

    此事極重,欲專委探聽遼東而來,非爲詔使白牌也。

    今承上敎,而更思之,則使臣在彼,諸衙門在此,天朝大段消息,自當趁卽來傳。

    探聽譯官,姑勿入送。

    千秋、進賀等使,已爲差出,治裝傳令宜當。

    卽今國儲殫竭,迎接諸具,極爲可慮。

    令各該司,預先留意經營,未爲不可。

    敢啓。

    」傳曰:「允。

    」 ○弘文館上箚論洪汝諄等事,答曰:「予意已諭。

    」 五月 5月1日 ○癸卯朔,上在貞陵洞行宮。

     ○司憲府啓論洪汝諄等事,答曰:「言不當罪,罪不稱情。

    其人可殺,其心難服。

    罷斥已足,安用削黜?人之處事,不宜乘快,乘快失中,不宜蔓及,蔓及傷人。

    可以已矣。

    何必更煩?昨日之敎,未或不是,似不可不體。

    」 ○禮曹判書沈喜壽辭職箚子入啓,答曰:「人在六氣之中,風淫末疾,所不免也。

    哀卿盡瘁國事,頻年馳驅,豈無所傷?惟在善爲調攝,必有勿樂之喜。

    何必辭職?宗伯之長,文衡之任,與夫籌邊堂上,非卿不可。

    宜遵前旨,毋庸固辭。

    」 5月2日 ○甲辰,司憲府連啓,論洪汝諄等事,答曰:「已諭不允。

    」 5月3日 ○乙巳,兩司合司啓曰:「前兵曹判書洪汝諄,特一戾氣所鍾,陰險猜忌,貪婪縱恣,乃其平生題目,其所長,則攻擊搏噬,傷人害物而已。

    主兵僨事之罪,開釁網利之狀,姑置勿論,請以近日擅國亂政者言之,脅制東銓,恣行兇臆,姻婭親戚,布列中外。

    如李忠可之林川,李得可之長淵,尹堅鐵之堤川,宋裕祚之殷栗,梁思行之稷山,鄭應鐸之臨陂,鄭休復之高城,李慶祿之砥平,李慶祚之保安,洪泳之橫城,洪澯之監役,除拜於數月之內。

    臣等耳目所未及者,亦不可一二計。

    銓曹,一國之公選,而旣以具義剛爲郞,又欲以權縉次義剛,洪湜次權縉、尹宖,欲使朝家政柄,不歸於其親,則必歸於其黨,其無忌憚,可以知矣。

    嘗欲圖台鼎,而山海不許蔔相,故百計搆捏,思所以中傷之,及鄭琢爲相,則急於自爲,使尹宖不議於公席,而自家通簡以劾之。

    自古大奸巨猾,擅弄威福,未有如汝諄者也。

    若使汝諄,久據朝著,益肆其手段,而醞釀其禍胎,則必至於主勢日孤,權柄下移,國事有不可言者矣。

    旣遞之後,安坐其家,日聚私黨,搆成網打之章,使權縉書之,嗾一無賴,假儒名以呈之,其欺君父陷士類,此其肝肺之已露者也。

    三司章上之日,道路相慶,朝野懽呼,翰苑、太學之書,四館、六部、殿中各司之疏,相繼而上,人心之共憤,衆怒之齊發,於此可見,而聖明之必欲曲全者,抑何意歟?以一汝諄之故,而離一國之心,激難犯之怒,是可謂快示好惡之正乎?至如尹宖,則有人類難容之惡,爲一世所棄者久矣。

    發迹權門,遽通淸籍,入臺之日,輒肆獰險。

    李慶千嘗言其隱慝,則加以惡名而擊之,樸慶新偶論其所失,則托以他罪而中止,欲去李惺而引權縉,則自搆啓草,排衆議而擊之。

    其所畜妾,文川官婢也。

    李瑩爲其郡守,欲刷其婢,故以私憾而劾之。

    嘗刦奪趙侃奴婢,而反懼其議己,故汰去翊衛之官,以箝其口。

    如李忠一之無罪,而以宿怨陷之,樸乃成之有職,而以私怒杖之。

    此等兇狀,在人耳目,其他醜行,難以悉數。

    權縉之喜事浮薄,固不暇論,而忘其父讐,奴事奸魁,身方被劾,手寫兇疏,筆迹昭著,天監難誣。

    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柳熙緖,素性兇悖,濟以貪縱,趨權附勢,笑罵從他,反覆交構,爲鬼爲蜮,至於政席隨參,隻管出納,而幹預除拜,略不顧忌,其心不過奉行汝諄而已。

    凡此三人,結爲心膂,汝諄之陰謀秘計,無不與知,汝諄之虐焰鷙氣,無不贊成。

    臣等請罷,亦從末減,而王法不加,職名猶在,銀臺淸貫、玉署華銜,尙付於負罪之人,此臣等所以瀝血籲呼者也。

    聖明之慮其蔓及,實出於不欲騷擾,而臣等所論,亦擧其尤甚者耳。

    公議至嚴,衆情難遏。

    臣等不得不言,而殿下亦不得容貸之也。

    請洪汝諄削奪官爵,門外黜送,副修撰尹宖,罷職不敍,修撰權縉、都承旨柳熙緖,竝命罷職。

    」答曰:「洪汝諄,已爲罷職。

    餘人不可延及之意,前已言之,不宜騷擾。

    守令等事,銓曹所爲,當咎銓曹。

    設使洪汝諄親戚,或所識之人,若可用者,則非不可用也。

    憲府當初,洪汝諄,隻請削職,又從而請門外黜送。

    尹宖,初則隻請罷職,而今又以不敍請之。

    其人等所啓後,又加作罪乎?漸加等其罪,是何意也?」 ○弘文館上箚,論洪汝諄等事,答曰:「君子,不爲已甚。

    」 5月4日 ○丙午,政院啓曰:「臣等伏見,論汝諄一事,非出於矯激搏擊之擧,實由於人心國論之發。

    其媢嫉蠧國,朋比黨惡之狀,昭載耳目,貪縱無忌,特其餘事。

    彈章一上,萬口同辭,愚婦尺童,鹹快被劾,廝徒賤隷,喜氣盈路,則人心之所在,從可知矣。

    上自郞署,下至韋布,連章累牘,人無異議,則國論之齊發,亦可想矣。

    人心難誣,公議難遏,而聖兪遲疑,讒口踵來,魑魅挾疏,白日肆毒。

    倘非聖明,幾乎空國矣。

    堅氷之漸,已著於履霜之前,而察影之明,尙蔽於見形之後,人心公議,從何所底定乎?臣等叨在近密,所當出納之惟謹,而咫尺含默,亦非無隱之義,轉環如流之美,願復見於聖明之世,惶恐敢啓。

    」傳曰:「具見有懷必陳之意。

    一二宰侍削罷,似不至極難,而蕭墻禍起,室中幹戈,非美事也。

    此習豈可長乎?所論之罪,日日增益,請罪之名,前輕後重,此何意也?雖罄折狼籍,而回顧其罪,初無害士林,得罪國家之事,何乃至於如是乎?自前論啓,有次序。

    今此擧措,郞噪於合司之先,合啓於再啓之前,顚倒遑遽之狀,見所未曾。

    我國之習,素無風節,一有過激之論,擧朝靡然,皆趨下風,惟恐不及,無敢崖異於其間。

    試觀金安老、尹元衡之時,一時之論,三司之啓,雖慘刻之擧,孰不自以爲公論,而脅君上以必從也?果有一人異其辭說者乎?到今觀之,何如也?故惟在時君酌其輕重,處之如何而已。

    不可以人言之多寡,爲勝負之計。

    政院在近侍,予意不可不知。

    」 ○兩司合司啓曰:「臣等伏覩下政院之敎,相顧失色,罔知所措。

    豈謂遭遇聖明,乃有此敎乎?巨猾當朝,國事日去。

    臣等俱以駑劣,待罪言地,不敢泯默,以負聖明,何意劾奸之言,反爲慘刻之擧,公共之論,終爲脅君之歸,自陷於天下不測之罪人乎?此由臣等事君無狀,上爲聖明之累,下貽朝著之羞。

    臣等無面仍冒,請命罷斥臣等之職。

    」答曰:「勿辭。

    」 ○傳于政院曰:「聽洪汝諄之請,豈有守令循私除授之理?以昨日臺諫啓辭,吏曹堂上、郞廳、推考重治。

    」 ○弘文館上箚,論洪汝諄等事,答曰:「已爲罷職,公論非不從矣。

    不欲加罪,而波及者,隻使朝廷擧措得中,保全臣僚之意耳。

    何爲過激如是?所論之罪,初不至於此,恐激而緻此耳。

    凡天下之物,激則失其平。

    水激則過顙。

    況易動之血氣乎?莫如平其氣,使言當其罪,罪當其情,然後受罪者心服,而旁觀者不得容議於其間矣。

    近日過爲騷擾,不可不斟酌也。

    」 ○通判沈思賢揭帖曰:「前蒙翰示,知國王欲集大小臣工,會議而行。

    正與鄙意相合。

    蓋凡有所私者,可與一人知,而不可與衆知。

    賢之所言,欲國王弘化理、振丕基、綿國祚,無不可與天知,無不可對人言者。

    但多苦口,有厭聽聞。

    必日本之強,非今日而始強,對馬島之近,非今日而始近。

    二百年來不犯,而今獨犯者,必其先時處之有道,而令緻釁有由,其過不全在人,宜爲自咎。

    況平酋已故,主少國疑,時下決無動兵,正當遣使,觀其動靜,察其虛實,一面修險鍊兵、造船制器,使兵精糧足,相時而動,或長驅直搗,或出奇制勝,或堅壁自守,隨其所向,無不克矣。

    以使命而壯國威者有矣,未聞以使命,而失國者也。

    以使命以解兵圍者有矣,未聞以使命,而肇兵端者也。

    及觀來書,彼國不敢輕瀆國王。

    雖不輕於遣使,而禮曹、萊、釜各守之書,不可以不復。

    如不復其書,目前雖未卽發,求之不遂,怨所由生。

    一二年後,彼國君臣長壯,必復肆憑陵之患矣。

    又以理之易見者譬之,今有富實子弟,時與隣人作孽,父兄始初聽從子弟之言,與隣人作鬧攘打,告官興訟,及後蕩廢其家,傍人議其長短,父兄不怨恨隣人,而怨子弟矣。

    子弟亦何顔以見父兄乎?我皇上,爲授朝鮮,錢穀耗費者,不啻千萬計。

    幸而掃蕩巢穴,恢復故土矣,試思往事,兵部尙書石,爲貴邦而死於獄矣,臨淮候李,爲貴邦而遣矣,禦史曹,爲貴邦而論死矣,兵憲蕭、許,爲貴邦而謫戌逮獄矣,撫院楊、閣臣張,爲貴邦而遞職矣。

    今不設險、不練兵、不修好,而修怨召尤惹釁,被其役行竊據,切恐衆言薦至。

    皇上一時震怒,亦如父兄之不怨恨隣人,而怨子弟矣。

    貴邦何辭以自解乎?悔之何及乎?邦人不共戴天之語,爲國王目前計,一時之小忿也。

    賢言諄切,欲保全,終爲國王千百年計,萬世之大勇也。

    國王其尙三復此言,其尙速與國人共議,其尙遠慮深謀,沈機勿露,永保治安,不勝顒仰之至。

    」以備忘記傳于政院曰:「沈通判前後覶縷,極其譸張。

    和賊利害,非渠所必管,而若是其獨爲惓惓不能已者,何也?其前後文詞計畫,頗不尋常。

    恐或有所以而緩頰也。

    似不可歇後視之,宜熟慮而詳處之。

    言于備邊司。

    」 5月5日 ○丁未,忠淸道觀察使張晩馳啓曰:「林川郡,今四月初五日夜下霜,兩麥黍粟木花,太半枯損。

     ○政院啓曰:「臣等猥將能惡之意,冒昧陳達,聖批丁寧,有若慈父愛子之至情,聚首相顧,繼以涕泣也。

    朝臣之同事聖明者,固是一室之人,而豺狼混處,禍及同室,則甘心受嚙,不思除患,古今天下,寧有是理?輿情鹹鬱,國言難遏。

    今日之擧,隻恃聖明。

    其肯自興幹戈,惹禍於蕭墻之內耶?其情誠戚,而其事誠急矣。

    臣等俱以無狀,久叨近密,尋常相對,私自語心曰:『保全官僚,聖諭懇至。

    在廷相勉,盍各體奉?若其過越之論,敢言之失,唯在聖明優容裁度之如何,而脅君慘刻之敎,反下於拭目之日,不勝缺然。

    所爭者是,所論者公,則辭說擧措之不中,抑是聖世諍臣之好底氣像,豈敢較勝於天日之下哉?聖明旣以心待臣等,區區衷曲,不敢不盡,惶恐再瀆,俟罪俟罪。

    」傳曰:「凡事適中,則好矣。

    」 ○兩司合司啓曰:「臣等論洪汝諄,爲日多矣。

    以爲今日不允,則明日必允,庶幾之望,愈往愈渴,而誠蔑回天,言未見信,臣等之罪,固當萬死。

    第以汝諄,一兇魁也。

    不早去之,其禍終至於國不爲國。

    一汝諄斥黜,非關於國人,而國人皆欲去之,一汝諄罪惡,無與於臣等,而臣等必欲治之,非爲身謀,徒以國耳。

    殿下將欲臣等,知有其身,而不知有國乎?知有其國,而不知有身乎?容汝諄則其身安,忤汝諄則其身危,臣等非不知也,而猶區區如此,臣等之意,亦雲戚矣。

    欲安其國,巨奸不可不去,欲去其魁,其黨不可不治。

    請前判書洪汝諄,削奪官爵,門外黜送,副修撰尹宖,罷職不敍,修撰權縉、都承旨柳熙緖,竝命罷職。

    」答曰:「洪汝諄,旣爲罷職斥退,更復何爲?柳熙緖、權縉、尹宖,竝遞差。

    」 ○弘文館前箚洪汝諄等事,答曰:「予意,前已盡喩。

    」 ○備邊司啓曰:「南邊汛防正急。

    況韓孝純盡心國事,今遽遞換,則必有踈虞之患,恐非得計也。

    敢稟裁。

    」傳曰:「然矣。

    但累以病懇辭,必非虛病。

    防緊之地,帶病難策應。

    及此時遞差,他員差出下送,以防秋汛當矣。

    」 ○李提督承勛揭帖曰:「昨接京報,議撤東師,制臺與桂掌科二疏,俱奉旨下部,令九卿科道會議。

    詳玩旨意,強半且留戍。

    豈非貴國之糧,不能供給,而內帑之餉,殆尤甚焉?且兵將思歸之念,勃然而不可遏矣。

    豈惟兵將?卽不侫先母長逝,今幾十月矣,寄襯旅邸,尙不得俯棺一哭,扶之歸裡。

    此等哀苦,百倍恒情。

    第念欽奉簡命,及叨國王雅愛,報效職爾,安敢言勞,又安敢顧私情乎?惟爲內帑與貴國匱乏計,不得不一白之耳。

    不侫輩,懼涉自便之嫌,不敢再回仰瀆廟堂。

    今惟國王,可以明白一言,除議留水兵,其餘請撤,則當路方敢主裁矣,幸速圖之。

    」 ○弘文館行副提學臣黃佑漢、副校理臣尹繼善、副修撰臣柳潚等伏以臣等,伏覩昨日下政院聖批,驚惶失色,肝膽欲裂。

    憂國微衷,未能曝白,格君危言,反歸慘刻,豈謂以殿下之明聖,殊未覺一奸兇,而遽下如此之敎乎?三司之論,國人之怒,非激而緻也。

    人之畏虎豹、惡蛇虺者,愚智同然,則汝諄,亦室中之蛇虎也。

    除之不可不急,而或戒捕擊之人曰:『母激也。

    必合中。

    』雲爾,則古今天下,寧有是理哉?伏願殿下,快從公論。

    取進止。

    「 ○朝鮮國王,爲乞罷中江關市。

    今據前因爲照,小邦先因公私財粟匱乏,咨請遼東都司,暫於中江地面,關市買賣,蒙利多矣。

    但近來有等姦頑之徒,因此關市,私相往來,至於欺取貨物,緻擾官府,事甚駭愕,情極可惡。

    若不卽行罷市,申明禁約,日後惹事,患在難防。

    乞貴院,勿許後集買賣,請照驗施行。

    「 ○屢勤示諭,詳講利害,比諭丁寧,要使小邦,視時制變,不失處權之宜,益見大人相愛之深,不外之至也。

    不幸我國,與賊爲隣,初無啓釁之事,稱兵犯順,以結今日之禍者,是誰之故?非我自絶,彼先絶我。

    一絶之後,義無相交,而今乃緻書要款,實所叵測,彼旣有書,不可無答。

    着令禮曹,略修回書,以試賊情如何耳。

    「 ○「中路管糧委官經歷吳,〈宗道〉啓爲禮儀事,蒙賢王明咨:『小邦于兵火之後,庶事草創,倣效天朝,略備常服,而紅服則未遑製,委于禮儀有缺等。

    賢王爲仁義禮樂之主,聖靈天授,乃朝鮮君子之國,開闢以來,節義無雙,至于儀禮一節,尤見神明,信乎非聖賢,不議禮也。

    至愚極陋,未知禮本,又福分淺薄,不敢直當客禮,顧誤蒙非分之恩,至今不安於心,猶遑遑然恐其折平生之福也。

    惟進而敎之幸甚。

    外有一事,上幹天聰。

    我賢王,亦可以例司國柄者,欺罔之一端也。

    伏讀《大明律》,檢奪人財物者,計贓準竊盜論。

    金通事,其失主也。

    失主擬合在外,而盜馬者,理當寄監矣。

    振威兪太守,甘結甚明,而尙未問理。

    高登雲,不足責矣,爲太守者,獨無人心乎?若不上啓天聰,恐曾母投杼,中山盈篋,有何面目,自立於天地間哉?」 5月6日 ○戊申,上拜聖節賀表。

     ○以備忘記,傳于政院曰:「前日傳敎,金安老、尹元衡時之事,近日啓辭,以爲衆論雲雲,故予引此雲雲。

    一時人言之多寡,不足計也雲爾,非謂今日如金、尹之時事。

    或辭避,或雲加以惡名,實非予意。

    此意知悉。

    」 ○以備忘記,傳于政院曰:「聖節使李民覺,從仕於外處?故予不知其人,今日見之,衰老鬚鬢盡白,奉表升降,亦頗艱。

    於萬裡艱關,雖年少無病,亦所難堪。

    況如此老病之人乎?殊非體下之道,而亦恐所損非細。

    豈無他可使之人,而必以如此之人擬差乎?吏曹誤矣。

    此意知悉。

    」政院啓曰:「李民覺,雖鬚髮衰白,其氣力尙強,故該曹必循例差遣,而今承下敎,萬裡間關,或不無難堪之患。

    何以爲之?敢稟。

    」傳曰:「予見之,而隻言予意而已,今奈何?」 ○論洪汝諄等事,停啓。

    〈史臣論曰:「以洪汝諄爲可罪者耶?爲不可罪者耶?爲不可罪則已,爲可罪,則烏有合司數日,遽爾停止者乎?古之諫官,當事直言,雖不見納,至於碎首、牽裾,死而後已。

    此蓋不顧利害禍福,惟以張公道、別賢邪爲意也。

    今之諫官,異於是,言責之道,果如是耶?」〉 5月7日 ○己酉,掌令李馪、安克孝、持平李晟慶、獻納柳慶宗、持平金緻、正言樸思齊啓曰:「去奸之典,不可不嚴;合司之擧,不可輕止。

    臣等當碎首瀝血,期回天聽,而不恤公議,遽爾停止,物情大駭,道路笑罵。

    罷軟不職之罪,大矣。

    請命罷斥臣等之職。

    」答曰:「勿辭。

    」 ○有政。

    以樸弘老爲都承旨,趙庭芝爲左承旨,李慶全〈自少以狂悖稱,無一行檢,紛挐利場,不顧廉恥。

    爲朝廷禍基者,未必非此人也。

    〉爲議政府舍人,樸思齊爲世子侍講院兼文學,李弘老爲全羅道觀察使,金尙容爲右承旨,尹壽民爲世子侍講院兼弼善。

     5月8日 ○庚戌,藥房啓曰:「近來日候炎霾,自上引飮之證,今則何如?敢來問安。

    」答曰:「予證猶一樣,勿爲問安。

    」 ○忠淸道觀察使張晩馳啓曰:「林川郡,今四月二十九日,雨雹交下,大如豆子。

    」 ○鹹鏡道觀察使尹承勳馳啓曰:「賊胡焚蕩節次,大槪臣軍官李希吉等,自戰場回還,臣詳細訪問,參以所聞,則魚遊澗之路,距賊境最遠,故左衛之兵,入虜地,經二夜,豐山之路,比左路稍近,故右衛之兵,入虜地,經一夜。

    茂山之路,尤近於他路,故中衛之兵,本月〈四月也。

    〉十四日初昏行師,十五日平明,三路兵一時俱進如約。

    左衛兵設伏於初面部落後山,把截遁歸路,中右兵馬,自前面入攻。

    兵使李守一,亦在中衛,前後合勢,似無網漏之賊,而車踰嶺底及祈雨洞口,賊胡所送伏兵,各有四五名,見我斥候,便卽北走。

    此則在平時,畏我加兵,例設伏路之兵,非預知師期,而設伏者也。

    緣此伏兵,世漏兵機,各部之賊,一時登山,家藏雜物及頭畜,未及帶去。

    當初臣,傳令于各陣,軍中所獲雜物,各其獲者分給,將官毋得自取,故諸將一依約束。

    其他雜穀各樣器具,縱火焚燒,胡家塗土甚固,屋上苫蓋雖燒,四壁則例不付火,故令軍卒中持斧者,打破再燒,無一架遺存,自張主部落,至亇乙外部落,無慮千餘家,一時焚蕩,煙焰漲天,士氣自倍,賊不敢近,壯弱男女,散登山上望見,號哭而已。

    至於埋窖穀物,亦皆撥開燒火,已種之田,盡行踏損,亇乙外城寨,亦爲焚燒。

    此賊強盛,自張主部落,至亇乙外部落,四十餘裡,左右有高山絶壁,其中寬敞,土地膏沃,中有大川,諸部夾水而居,房屋櫛比,家家富饒,非水下諸胡之比,而俄頃之間,掃地一空,所見壯快。

    焚蕩旣畢,斂兵結陣,日已晡矣。

    經宿賊中,慮有意外之變,三衛鱗次回軍,直向豐山,行到十餘裡,日沒月黑,賊之追騎,已躡其後,以京砲手及精銳土兵捍後,且戰且行,故不得快回,以緻達夜,十六日酉時,始到豐山堡,賊兵終始不退,此日亦再三接戰。

    但此賊,非自初聚兵,必欲追擊者,當其焚蕩之時,諸種散伏山間,見我回軍,處處竊發追躡,其數不多,故我兵放砲欲戰,則退去,收兵而行,則旋卽追來,不至大段交戰。

    以此得免死傷之患,而出身三人,砲手四名戰亡。

    大抵今此之戰,非砲手未能全勝,其功最多,射手次之。

    自魚遊澗,至亇乙外;自亇乙外,至豊山,其間三百餘裡,橫行無礙,各部諸種,禠魄遠遁,至於隣部之從賊者,會寧藩酋之已叛者,近日皆欲納降,實是一道之幸也。

    斬馘之數,則除蒼黃所斬無輪郭者外,左衛五十九馘,中衛十八馘,生擒一名,右衛三十三馘。

    兵使管下五馘,兵使已爲上送,各衛軍功,隨後磨鍊。

    啓聞。

    」 ○司諫李馨郁啓曰:「臣初四日,患胸腹痛甚苦,退伏私室,初六日朝,洪汝諄等停啓之意,以簡來通。

    臣意以爲:」合司擧措,不宜如是。

    「臣之鄙見,雖有所通,而終以相從爲答,不敢獨異,疲軟不職之罪,與兩司諸僚無異,臣疾尙不見瘳,未得一時辭避,臣之失亦大矣。

    不可苟冒言地,請命罷斥臣職。

    」答曰:「勿辭。

    」 ○弘文館副提學黃佑漢、校理任守正、副校理姜綖、尹繼善、副修撰柳潚等:「伏以,掌令李馪、安克孝、持平李晟慶、金緻、獻納柳慶宗、正言樸思齊、司諫李馨郁等,合司之擧,遽爾停止,其疲軟不職之罪大矣。

    幷引嫌而退。

    汝諄之罪惡貰盈,神人共憤,邪黨之鼓煽兇焰,中外齊憤,合司之論,實一國公共莫大之擧也。

    數日之後,遽爾停止,雖出於感激聖敎,而臺諫風采,則決不當如是。

    物議之來,固其宜也。

    請掌令李馪以下,司諫李馨郁以下,竝命遞差。

    」答曰:「徒爲紛紛,無益於事,隻自損耳。

    不須遞差。

    」 5月9日 ○辛亥,執義尹壽民啓曰:「洪汝諄等,合司論啓,率爾停止,以緻物議重發。

    臣之疲軟不職之罪,與兩司諸僚無異,不可仍冒言地。

    且臣累日病伏,今始來啓,臣之所失尤大。

    請命罷斥臣職。

    」答曰:「勿辭。

    」 ○弘文館〈座目同上。

    〉上箚曰:「臺諫體貌,自別於他官,或受指點於人,則斷無自安之理。

    且見執義尹壽民避嫌之辭,與李馪等無異。

    請執義尹壽民以下,司諫李馨郁以下,竝命遞差。

    答曰:」於事竟何益?「 5月10日 ○壬子,弘文館〈座目同上。

    〉上箚曰:「國家之賴以維持者,公論也,爲國家除兇去奸,公論之大而重者也。

    主一時公論,合司數日,先自停止,人言可畏,自處亦難。

    今之臺諫,決無仍在之理。

    請執義尹壽民以下,司諫李馨郁以下,竝命遞差。

    取進止。

    答曰:」不可遞之意已言。

    徒滋騷擾。

    「 5月11日 ○癸醜,弘文館〈座目同上。

    〉上箚曰:「臺諫去就,係國家重輕,豈可苟焉?旣被物論而本館已爲處置,則決無仍在之理。

    今日不遞,明日必遞,而遲延至此,累日曠職。

    人主不可一日無耳目之官,請執義尹壽民以下,司諫李馨郁以下,竝命遞差。

    」答曰:「依啓。

    」 ○館學儒生李天柱等,上疏曰:「伏以,是非不明,則善惡相混;邪正不分,則擧措失宜。

    此固國家之禍福,社稷之存亡,甚可畏也。

    漢有劉陶、郭泰之輩,以激濁相尙,宋有陳東、蔣傅之徒,以直言自任。

    臣等雖鄙陋微賤,跡忝庠序,粗識禮義,則其所以忠君裨世之志,豈在於古人之後哉?頃者臣等所論洪汝諄一事,初非有所黨比而相攻也,實出於憂時疾惡之心,而欲使公論得行,姦究屛跡,以補殿下淸明之治,而聖批丁寧,慰諭懃懇,嘉奬之餘,繼有未安之敎。

    此非臣等,所望於殿下者也。

    伏覩鄭承閔之疏,兇謀巧說,不一而足,上以欺罔天聽,下以誣陷多士,使一世淸流,必欲芟刈誅戮而後已,讒人罔極之禍,籲亦慘矣。

    臣等竊聞,承閔,一悖惡人也。

    初名應靈,以醜行,削籍於中庠,乃變名曰之夏,因亂編入殺手,得罪而逋,又變名爲得華。

    及屬防禦使邊應星軍官,僞造官印,偸取軍糧七十餘斛,囚禁廣州,累受刑訊,越獄逃躱,被捉於楊根,因赦獲放,竊其隣牛,爲主所告。

    聞捕而求活草間,汝諄誘緻於驪州私莊,以爲家臣。

    今因上疏之嗾,假作儒生貌樣,遂改名爲承閔,譸張虛說,熒惑天聽,自以爲得計,疏文旣下,皆知其老秦之筆。

    此汝諄之罪,又所以上通于天者也。

    當臣等上章之日,覘其一二章甫之與臺諫親屬者,以爲執言之端。

    竊未知疏中縫掖之徒,果皆臺諫之親屬乎?以至銀臺、翰苑、六署、三館、大小諸司,萬口齊發,則亦豈盡三司之親屬而然乎?當公論激發之日,韋布數十人,慷慨齊憤,自泮宮陪疏,直至闕門,其間未曾有迫?招集之狀,虛張姓名之事,則天地鬼神,臨之在上,十目所視,其可誣乎?大抵自古奸兇,或蒙蔽聰明,擅弄威福者有之,或密締宮掖,陰結主寵者有之。

    方今聖明在上,汝諄之姦,未必盡行其胸臆,而以承閔之疏觀之,則安保其必無漸乎?噫!兇章一售,奸類相慶,誘聚無賴,繼承閔而逞毒者,又將接跡而起矣。

    殿下何辨之不早,以來讒賊之口耶?答曰:」一夫之言,不足與辨。

    「 ○有政。

    以姜綖爲執義,趙翊爲掌令,沈悅爲持平,李馨郁爲輔德,金緻爲修撰,尹滉爲掌令,鄭昌衍爲大司憲,李晟慶爲副校理,成大業爲黃海道觀察使,李睟光爲大司諫,吳百齡爲司諫,柳潚爲修撰,尹繼善爲持平,尹壽民爲弼善,文勵爲獻納,李久澄爲正言,柳慶宗爲司書。

     5月12日 ○甲寅,備邊司啓曰:「啓下公事,何不趁時爲之事,傳敎矣。

    臣等推問,則郞廳趁不遍告堂上,以至今日雲。

    臣等考其繕寫書契,則以禮曹參判姓名回答。

    考之前例,諸殿倭修答,則判書,小二殿,則參判,諸州太守,則參議,諸酋受圖署者,則正、佐郞回答,各有次第矣。

    今者行長、正成,則平時不來,調信則以沙火同刷還論功,授嘉善同知,義智則平時以國王使臣副官出來,今爲對馬州太守。

    以此觀之,義智、正成、行長,則當依前例,以參議答之,調信則不書其職,當以正、佐郞修答矣。

    令禮曹改磨鍊改書後,可信通事逢授,傳給東萊府使,使之附送賊使爲當。

    敢啓。

    」傳曰:「允。

    」 ○傳曰:「常時我國,奇別十日內通,而唐報一二日內來傳。

    經理已爲諭文,而我國元是弛緩,倭書契收議,啓下已久,迄未之畢。

    經理諭文,以撥馬送之,則必於一二日內可達,設使倭書修答,同日出送,而不與同心馳去,則定無及矣。

    令接伴使,以我國亦修答,不可不偕送之意,周旋似當。

    」 5月13日 ○乙卯,政院啓曰:「今此賊書之來,不答則已,旣令修答,則必急速磨勘,毋失機會可也,而以文書定奪之故,慢相往復,以緻遲悞。

    經理諭文已發,彼賊仍留,取討我國文書,亦難保其必然。

    若至於差失事機,而賊使打回,則異日之難處,有不可勝悔者,如得火票馳往,則固不幸中幸也。

    更令接伴使,急急周旋,卽日內,幷定兩人馳送依當。

    且文書遲緩承文院次知官員,及備邊司、禮曹色郞廳,竝推考何如?」傳曰:「依啓。

    」仍傳曰:「予前後丁寧之敎,非止一再,而國之大事,如是爲之,我國之事,安得不然?」〈史臣曰:「上自宰列,下至百執事,未有一人擔當國事,以爲己任者,各自含糊,玩揭度日,或有一人出一言,則不察其言之當否,先觀其人之爲某類某黨,果非同己者,則雖有不易之正論,必群起而折之,若其同類不相背者,則雖曲見邪論,莫不唯唯苟從。

    不然則亦曰:」某人從某人之議:「此某人之黨也。

    」噫!同寅之美,今不復見,而國事將日非矣。

    可勝惜哉?「〉○備邊司啓曰:「今此倭書修答,不可不輸送。

    今日直送于東萊,令府使入送于對馬島曰:『國書來到,而貴使已發,未及附送。

    此國書,邊將不可留置,故玆令管下人輸送。

    』雲雲,恐或無妨。

    事已至此,他無可爲之事,惶恐敢啓。

    」傳曰:「允。

    」 ○禮曹啓曰:「以備邊司啓辭,賊酋答書事,令禮曹斯速改磨鍊事,傳敎矣。

    常時修答規例,則果如備邊司啓辭之意,而聞壬辰構亂之後,倭將各人,皆占殿號,且如平調信,則平時雖以都船主出來,今者官職權力,不讓於諸倭,豈可以渠之書契中,不書其職之故,而遽爲之區別降殺哉?今雖必不以參判爲之,而似當純用參議姓名,不必固守正、佐郞之規。

    仰稟睿裁。

    」傳曰:「允。

    」 5月14日 ○丙辰,以李瑗爲正言,李久澄爲禮曹佐郞。

     ○兩司合司啓曰:「前判書洪汝諄,兇險猜暴,造事害物,乃其素性也。

    敗壞國事,積失人心之狀,久著於國人之耳目,不須更煩天聽,姑擧近日事言之,權勢已盛,威焰日熾,肆行胸臆,略無忌憚,再典本兵,貪恣益甚,除拜武弁,唯貨是徇,東銓擬任,其指揮人物進退,一循所欲,小忤於己者,中傷之,不遺餘力,趨附其門者,汲引之,猶恐不及,使爪牙布置臺閣,頣指氣使,莫不如志。

    李元翼,一國賢相也。

    與金、南邪正自別,而思所以斥之,則密令所親臺諫,締結金、南,搆捏成罪。

    鄭琢,元老大臣也。

    及其入相,急於自爲,則陰使私黨,不議於公席,而自家通簡而劾之。

    其排擯異己,擅弄威福,歷觀前古,豈有如汝諄者乎?至如前修撰尹宖、權縉,前承旨柳熙緖等,或以兇悖,或以浮薄,或以貪縱,爲其羽翼,聽其指嗾,助張聲勢,無所不至,必欲害家兇國而後已,其罪斷不可容貸者也。

    輿情共憤,公論益激,請汝諄削奪官爵,門外黜送,尹宖罷職不敍,權縉、柳熙緖罷職。

    」答曰:「不允。

    」 ○弘文館上箚,〈座目同上。

    〉論洪汝諄等事,答曰:「旣已斥之不須更煩。

    」 5月15日 ○丁巳,掌令趙翊、執義姜綖、掌令尹滉來啓曰:「守令之職,雖在平時,不可一日曠官。

    況當此軍國多事,農務方劇之時乎?近因諫院之官,在外者多,不得備員,已差者俱未署經,趁不赴任,且窠闕亦多,尙未差出,邑人留京者,處處丐食,號訴盈路,非但見聞矜惻,官事亦不無虛踈之弊。

    請諫院官在下一員遞差,以在京人差出,急速齊坐署經,未差者,竝令吏曹,一二日內無遺塡差,催促赴任。

    答曰:」啓辭似然矣,但諫院時在一二員,亦足署經。

    臺諫似不須輕遞,守令亦自當政事日差出。

    「仍傳于政院曰:」頃日大司諫所啓李久澄,已爲遞差,而何以又爲啓請乎?「回啓曰:」諫官隻有二員,故欲備三員,守令署經矣。

    「傳曰:」知道。

    「 ○兩司合司。

    「〈座目同前。

    〉啓,論洪汝諄等事,答曰:」貴得中。

    「 ○弘文館上箚,論洪汝諄等事,答曰:「得無甚乎?何必再煩。

    」 5月16日 ○戊午,兩司合司啓,論洪汝諄等事答曰:「已爲罷遞,何須更論?」 ○正言李瑗、大司諫李睟光來啓曰:「近來備邊司,玩揭日甚,凡幹策應等事,例緻稽緩,至爲寒心。

    今此賊書修答,事係緊急,爲備邊司者,所當終始句管,指揮該官,毋失機會,而略不經心,賊使過海之後,始爲追送。

    軍機重事,遲悞至此,極爲駭愕。

    承文院,則撰詞磨勘,乃其責也,而啓下十餘日,不卽定奪,緻令如此,其慢不察職之罪,亦所難免。

    請備邊司有司堂上,承文院次知提調,竝命罷職。

    」答曰:「罷職過重。

    承文院提調,已爲推考,備邊司有司堂上推考。

    」 ○弘文館修撰金緻、柳潚,上箚論洪汝諄等事,答曰:「旣已罷遞,且已停止,今又更擾,是誠何意?知止知足,蓋言過則有悔之說。

    此言可以無所不通。

    」 ○幼學李海上疏。

    〈尹宖自作疏草,敎唆李海曰:「爾呈此疏,爾當爲南行臺諫。

    海信之,遂呈此疏。

    〉略曰:」夫山海之於汝諄,初非異色之人,而釀成今日之禍者,無非慶全之反覆交構也。

    當初金、南之陷汝諄也,慶全非但不爲之救,又從而攘臂下石,故人皆惡其用心之不正。

    頃者李元翼復相,自上敦勉出仕,則山海便生疑懼之心,乃與其子,作趨附之計,先陷汝諄等七八人,以爲媚元翼復金、南之資。

    其陷人肥己之謀,籲亦巧矣。

    嘗觀山海之爲人,外若謹愼,內實兇慝,三十年來東西南北之禍根,無非此人之所陰主培植者也。

    慶全則喜事樂禍,甚於乃父,平生行己,有同犬彘,其交亂彼此,陷害士類之狀,無異鬼蜮,是實安石之雱也。

    國老之於汝諄,亦是素厚之人,非不知汝諄之無辜,而乃敢附山海,攻汝諄者,豈其本心之所欲哉?不過患失之念,有以緻之也。

    其子蒙正等三人,又是爾瞻、弘道之心黨,至如趙挺,卵育於山海之家,情同父子,凡大小兇謀,無不稟裁於山海。

    嗚呼!山海居一人之下,國老執百僚之柄,趙挺、爾瞻、弘道、佑漢,爲爪牙羽翼,威福在手,驅三司之官,行突擊之謀,網打宰從之異己者七八人,於一日之內。

    嗚呼!汝諄之有罪無罪,臣未嘗聞而山海之患得患失,國老之棄君親,國人之所共知。

    患得失棄君親者,合以爲謀,則何事不可忍爲也?自古亂世之強臣,必布置其黨於內外,先除朝臣之異己者,然後乃行其胸臆。

    竊恐他日之禍,不止於網打士林而已也。

    噫!山海之心,路人所知,而觀其自明之箚,則至以全不聞知爲說,隱然歸咎於三司。

    噫!小官末職,猶不可面瞞君父,曾謂大臣,而欺罔天聽,至此極乎?三司之一時齊發,庶官之四面繼起者,豈皆山海之腹心哉,或患於得失,或怵於禍福,循例隨行者,亦非一二,其擔當首事,一向肆毒者,爾瞻、弘道、繼善、柳潚、晟慶、金緻、樸慶先等若幹人而止耳。

    目今國事之艱虞,主勢之孤危,日以益甚,宜乎奸黨之無忌憚至此也。

    然而愛君之心,人所共有,討惡之擧,不患無從。

    伏願殿下,深察燃眉之急,毋貽噬臍之悔,則宗社幸甚。

    「 5月17日 ○己未,兩司合司〈座目同前。

    〉啓,論洪汝諄等事,答曰:「旣已罷遞,言論不爲不行,何必如是太擾?設使削罷,於事何益?事貴得中,君子不爲已甚。

    夫犬馬之微,畜之旣久,豈無乘吠之效乎?一朝斬伐,仁者不爲。

    況於宰侍之臣乎?旣已退斥,言已行矣。

    且已停止復論,尤爲失中。

    可更思勿擾。

    予亦豈偶然計而言乎?」兩司合司再啓曰:「臣等伏覩聖敎,不勝感激之至。

    夫三司所劾,實出於一國公共之論,決非臣等所能自己者。

    汝諄等罪惡,如彼其重,罷遞之典,如此其輕,罰不當罪,衆怒益甚,則果可謂言論之行乎?噫!斬伐微畜,仁者不忍,而窮兇極惡,人所難容。

    雖以聖人之仁,必痛惡而深絶之,故帝堯之於四竄,孔子之於兩觀,當時鹹服其明,而後世不以爲過。

    臣等今日之言,豈爲已甚之擧也?杜漸之責,固在言地,而曩日停止,遽出於群情之所未料,其疲軟不職之失,臣等寧容復踵哉?噫!除兇魁、拔奸黨,隻欲安靖朝著,扶植正論,非敢好爲失中之議,以緻太擾也。

    請洪汝諄削奪官爵,門外黜送,尹宖罷職不敍,權縉、柳熙緖幷罷職。

    」答曰:「予意已諭。

    」 ○弘文館上箚〈座目同上。

    〉論汝諄事,答曰:「此何時,而敢煩擾如是,必欲爲已甚之擧乎?與其勇於內鬪,曷若勇於外禦?」 ○幼學李海上疏曰:「臣與一方在被論之人,素有相厚之情,過去其門,少許入見,則袖出疏草而見臣。

    臣見疏辭則疑惑,臣心實不知搆捏之辭,而輒生誤計,妄自陳達之後,擧國之人,莫不以臣爲怪,道路唾罵,至於閭閻之人,皆曰:『何如承閔之類,又疊出,作此罔極之事。

    』雲。

    臣聞此言,不勝惶怖。

    臣本以年少不學之人,急遽之間,不知事理之輕重、公論之如何,爲人所賣,誣罔天聽,臣非但得罪於殿下之前,將何顔面,更見老父乎?臣罪萬死,伏俟鈇鉞之誅。

    謹昧死以聞。

    以備忘記傳于政院曰:」幼學李海,朝廷間事,旣已陳疏,卽以非己所爲,受人指嗾陳疏。

    一夜之間,變其辭說,肆然無忌,輕慢朝廷,侮弄君父。

    此必中間,將欲俱陷彼此,以逞其奸,其陰兇反側之狀,極爲駭愕。

    拿來窮鞫。

    「 5月18日 ○庚申,兩司〈座目同上。

    〉初啓前啓洪汝諄等事,答曰:「已爲罷遞,雖累爲啓辭,不當其罪,豈可爲過中之擧措乎?」兩司再啓,答曰:「已諭,不允。

    」 ○弘文館上箚論洪汝諄等事,答曰:「古雲:『是亦無窮,非亦一無窮也。

    』事貴得中,旣已罷遞,言已行矣。

    莫如姑且置之,毋事紛挐,自取以燕伐燕之譏。

    」 5月19日 ○辛酉,大臣以下登對。

    海原府院君尹鬥壽、右議政李憲國、慶林君金命元、行知中樞府事申點、刑曹判書李輅、兵曹判書申磼、行副護軍邊良傑、戶曹參判李廷龜、副提學黃佑漢、兵曹參判尹承吉、正言李瑗、持平尹繼善、修撰金緻。

    上曰:「各陳所欲言。

    」憲國曰:「臣四十年立朝,未見其紛挐氣像,如今日之甚者也。

    家內必有嚴父兄,然後子弟不得鬪。

    自上鎭靜,則必無此事。

    」上厲聲曰:「歸咎於予乎?右相之言,至當矣,近日之事,何如也?」憲國曰:「弘文館官員相鬪,幾於扶執,老吏垂泣發嘆雲。

    」上曰:「誰耶?」憲國曰:「任守正、尹宖也。

    守正言:『今日臺啓,何其早來耶?』宖曰:『汝已知之,何不言于我也?』以此相鬪詰,高聲攘臂曰:『爾必未久被罪』雲雲。

    冠紳之列,有如此之事,極爲寒心。

    大槪呼朋作黨,所相爭者名利,朝廷爲一戰場。

    請自上快從公論。

    小臣戊午年間,明廟臨禦時,見崔堣、金汝孚之事。

    崔爲司諫,金爲執義。

    朝廷以爲浮薄,皆莫之許,故其終交結尹元衡、金乃金安國之子也。

    不無家庭之訓,而紛紛交亂,故辛酉年間,大臣入對曰:『崔、金作亂,人不自安』雲,故不待臺諫之言,卽爲中學一會斥罷之。

    小臣每欲陳之,而不敢言者。

    今若隻罪汝諄,不罪山海,恐國人之不服也。

    上之西遷也,諫官以山海請去邠,至今非之。

    」上曰:「靖朝廷,乃大臣之責也。

    是在卿。

    」憲國曰:「有上待大臣之意似輕。

    頃者山海自明之箚,人皆笑之,然遽命遞之,李元翼亦爲輕遞。

    大臣之位,朝更夕替,待大臣之道,曾不如庶官,此爲未安,且臺諫,不可人人爲之。

    臺諫得人,然後朝廷正矣。

    」上曰:「近日臺諫所論如何,孰是孰非?」憲國曰:「戊戌年後,爲禍根者,李山海也。

    隻罪汝諄,則不可,汝諄欲登相位,山海不爲蔔相,故有此事雲。

    參奉、奉事,猶不可求,相位可求乎?且爲銓曹佐郞、正郞者,必挾勢而專擅,堂上則束手而坐。

    政在臺閣,猶謂之亂,而政在郞廳可乎?」上曰:「專擅之郞,誰耶?大臣豈可隱諱於君父之前乎?」憲國曰:「頃日則,南以恭、金藎國,是也。

    」上曰:「今日之事,孰爲是孰爲非?」憲國曰:「甚者,洪汝諄、李山海也。

    」上曰:「今此擧措,李山海主之雲,然乎?」憲國曰:「臣何敢明知?聞李山海上疏,旋又反覆自明。

    自上必鞫問,然後可得其情。

    」上曰:「今之此事,李山海以爲不知,陳箚自明。

    曾以大臣,而欺罔君父乎?」憲國曰:「李慶全,自少悖戾,朝廷不許通顯,故交結金、南,以成南北之禍,其後又爲大小北。

    與洪汝諄初爲一體,而今則背之。

    洪汝諄,亦非吉人,作事皆由恩怨,人皆憤疾。

    自上必斥去,然後朝廷可安。

    今隻罪洪汝諄,而不罪李山海,則不可也。

    嚮者李浚慶爲首相時,以兩邊皆不可,故其子德悅登第時,人不許翰注。

    浚慶戒之曰:『汝不爲好爵,汝之福也。

    』山海之於慶全,當如浚慶之戒德悅可矣。

    及尹承勳爲吏判,承勳往見,山海曰:『吾子慶全,除一官如何?』雲。

    爲大臣而爲其子求顯官,雖庶官,且不可請。

    況淸顯,敢私求乎?山海雖謹愼之人,未免患失之心,故晩節大謬,至於植黨,則極爲非矣。

    」上曰:「頃者鄭彥信,佯若不知鄭汝立,故予惡其欺罔,以爲無所不至也。

    」申磼曰:「寧有兩是兩非?此言未安。

    況未聞山海、國老等,與知此事者也。

    」申點曰:「若知之,則君父前,寧以不知陳達乎?」磼曰:「右相之言,必欲兩斥,不無後弊。

    」點曰:「磼之言是也。

    右相之言,非平和之言也。

    彼李山海,雖或有過,文章事業,非常人比也。

    」上曰:「予所見,與右相之論同。

    」憲國曰:「東西之說一起,雖有逆變,必不直言。

    」上曰:「李山海與洪汝諄,以何事相乖隔乎?」憲國曰:「山海謂汝諄,不可與之權柄,不爲蔔相,故汝諄,含之,使洪湜輩,袖彈文到憲府,則諫院先發攻洪雲矣。

    」上曰:「戊戌有何事乎?」憲國曰:「南北所由分也。

    」黃祐漢曰:「今此洪汝諄事,路人皆憤激。

    請亟從公論。

    」上曰:「洪汝諄削罷,予豈惜之?但以自中相鬪,爲不正故耳。

    」顧謂尹鬥壽曰:「卿所見則何如也?」鬥壽曰:「三司所啓,所當快從,大臣之黜,極爲未安。

    」李輅曰:「天下寧有兩是兩非乎?山海爲是,則汝諄爲非,汝諄爲是,則山海爲非矣。

    」憲國曰:「植黨之罪,則山海不免矣。

    」尹繼善曰:「右相在外之言,與榻前所陳不同。

    前日李元翼,連名上箚,而引對時,則稱病不進,人皆以爲怵於禍福也。

    」上怒曰:「汝言非也。

    右相年旣高,位亦高,有何怵禍福乎?」憲國曰:「臣豈敢稱病?」上曰:「右相何必與竪子相較乎?大槪人臣作黨,必欲叛君。

    」申磼曰:「君臣如父子,有此未安之敎,臣等莫不惶恐失措。

    」上曰:「叛君雲者,非謂今日有是事也。

    其後之弊,必至於此也。

    鄭汝立不以分黨叛國乎?」樸弘老曰:「自上久不接群下,今日得見天日,豈料反承叛君之敎乎?大臣所陳,輾轉成誤,以至此耳。

    豈有分黨,而反逆不言之理乎?是非邪正,必先分辨。

    寧有兩是兩非者乎?且臺諫雖年少,旣置之言責,以竪子爲敎,極爲未安。

    」上不答。

    上曰:「武將李鎰等,欲上疏雲。

    然乎?」磼曰:「閭閻間有是說,而李鎰則不知雲。

    」上曰:「武士陳疏,前所未聞。

    大槪一二宰相削黜,有何關重?一彈章足矣,而至於六曹、各司、庶官,蒼黃爲之,其意未可知也。

    」申點曰:「物論齊發,故如此耳。

    自古奸臣在朝,如尹元衡時,百僚陳疏而攻之。

    」上曰:「南以信,齎去奏本請留水兵三千外,無他言乎?天朝議論不一,其一曰,思歸之兵,不可久處於朝鮮,當移置遼東,一以爲東援,一以禦虜患。

    天朝未能廷決,使經理與朝鮮君臣議處雲。

    因此機會,陳請如何?」憲國曰:「此不可失之機也。

    」廷龜曰:「上敎至當。

    」上曰:「大軍在鴨綠,則甚爲便好。

    於我國爲今之計,無過於此。

    」傳于大臣曰:「李山海,身爲大臣,欺罔君父。

    隻此一款,其罪已不容貸。

    渠亦無以自立於天地間,況自爲私黨,壞亂朝廷,厥罪非輕。

    但在大臣之列,罷職,其子慶全及李爾瞻,幷削職,門外黜送,兩司幷遞。

    如是定罪如何?洪汝諄事,依所啓從之。

    」 ○以備忘記傳曰:「李鎰、崔漢、李希聖、李挺臣等,爲洪汝諄事,將欲率軍陳疏雲雲。

    朝廷是非,非渠輩所當與知,而敢爲兇悖之事,其無君不道之狀,漸不可長,極爲駭愕。

    拿來推鞫定罪。

    」 ○有政。

    傳于吏批曰:「尹繼善,年少輕妄,不合侍從。

    可外補。

    」 ○臺諫望,還下曰:「若以此等人爲之,則不無所失,且不必不爲避嫌。

    此人勿擬,以無拘礙新人,改擬。

    」以盧稷爲大司憲,尹承吉爲大司諫,尹睲爲執義,鄭榮國、趙應文爲掌令,李久澄爲正言,尹繼善爲甕津縣令,李德溫爲持平。

     5月20日 ○壬戌,政院啓曰:「臣等竊念,國家設耳目之官,豈徒然哉?許以風聞,重其風采,言及乘輿,至尊改容,事關廟堂,宰相待罪。

    自昔重待之意,亦可知矣。

    是以,臺諫所言,雖未盡得中,而必加採納者,蓋欲養其銳氣,勸其直言也。

    昨日兩司,因論洪汝諄事,自上旣不能優容,而又下幷遞之敎,頃刻之間,臺省一空。

    臣等竊恐聖世待臺諫之道,不宜如是也。

    設令今之臺諫,論事失當,待其自處而處之,亦未爲晩,遽以一事之違忤,而輕加斥逐,使人得以窺聖明之淺深,此不但貽聖德之累,臺諫風采,自此消委,難以振起,孰能奮揚慷慨,觸犯雷霆之威哉?今此之擧,未必無後日之弊。

    初非期於聖明者,瞻聆所及,莫不駭歎。

    臣等忝居近密,不容終默,惶恐敢啓。

    」傳曰:「知道。

    雖臺諫,非則不遞乎?」 ○弘文館副提學黃佑漢、修撰金緻、柳潚等啓曰:「臣等俱以無似,待罪論思,徒知隨事可論,言無不盡之義。

    目見洪汝諄等蠧國亂政之狀,長憂過慮之至,不敢不累煩天聽矣。

    今者兩司,旣以此竝遞。

    臣等斷無獨免之理,請命鐫削臣等職名。

    席蒿之餘,惶恐待罪。

    」答曰:「宜勿爲待罪。

    具見忠款,更加盡職。

    」 5月21日 ○癸亥,備忘記傳曰:「王子師傅尹孝先,不爲上來,可遞,但累年訓誨,多有勤苦,而聞其人,眞足爲師表之人,予常嘉之。

    聞有老母獨子雲。

    六品特爲遷轉,養親可當守令除授。

    」 ○弘文館副提學黃佑漢、副校理李晟慶、修撰金緻、柳潚等,上箚曰:「是非不兩立,邪正不同道,故有是則非自見,有正則邪自別。

    古今天下,寧有兩是非,而一邪正之理乎?近日三司論洪汝諄等罪惡,已過旬朔,天聽愈邈,輿情方鬱。

    召對之命,適會此時,兩黜之擧,出於意外,瞻聆震駭,莫曉所以。

    聖明之世,寧有此擧措耶?噫!汝諄,一國之罪人也。

    論之者,出於共公,非之者,不是偏黨,而右議政李憲國,當公論未伸之日,執彼此兩非之說,眩惑天聽。

    交亂國是,竟使討惡之典,倂及於非罪之人,臣等竊痛焉。

    憲國,心護成龍者也。

    自戊戌以後,憤成龍之敗,其所以經營復起者,無所不用其極,幸此可乘之釁,欲收漁人之功,其計可謂巧矣。

    噫!山海之?懦糢糊,亦臣等之所惡也。

    初締兇魁,自貽伊禍,及其陳箚,語且庸鄙。

    憲國之非山海,亦未必不出於此,而若以一時名流,爲黨山海而攻汝諄,則豈非多士之至冤乎?李爾瞻,剛腸疾惡,不畏彊禦,其見忤於汝諄者,蓋非一日,至於憲國,則曾爲憲長,顯被爾瞻之斥,而今乃因此攻之,有若相報者然,此豈君子之所可爲者乎?爾瞻前在臺閣時,獨擊成龍,出爲禦史,殿下以爲爭是非之臺諫,特令勿遣。

    是何優容於前,而加震怒於後耶?宖輩數人,尙逭王法,飛走都中,而爾瞻獨受嚴譴,向隅明時,亦可憐也。

    臣等聞,主聖則臣直。

    今日之攻汝諄,所恃者聖明,而所守者忠直而已。

    在廷臣僚,豈皆汝諄之仇怨,而故爲騷擾,上拂天心,下餌讒口,自陷於罪網之歸乎?噫!臺諫,殿下之耳目也。

    隨事卽論,言無不盡,乃其職分,而榻前敢言之臣,出補百裡,兩司論事之官,一時俱遞,竊恐從此以往,仗馬不鳴,金人緘口,殿陛之間,雖有指鹿之奸,誰敢抗言不諱,自取批鱗之禍哉?臣等俱以無狀,忝在論思,席藁待罪之不暇,而昨承聖批,不許鐫改,勉以盡職,感激鴻私,不知所報。

    顧念一日在職,則當盡一日之責,復進危言不避煩聒,臣等之罪,至此而尤大矣。

    伏願聖明垂察焉。

    答曰:」雖如是言之,右相自少忠讜,固無此理。

    多見其不知量也。

    至於數三奸黨,薄施王法,亦何必伸救?「〈史臣論曰:」箚辭所謂?懦糢糊,初締兇魁,自貽伊禍,及其陳箚,言且庸鄙等語,果中其山海之疾也。

    「〉○以備忘記傳曰:「尹宖、任守正等,弘文館入直,相與極其鬪詰,幾於扶執,至於下吏,垂泣發歎。

    自古豈有玉堂學士,直宿淸瑣,詬罵鬪詰,如夷狄之世乎?其羞辱朝廷,汚濊經幄,無禮讓、蔑廉恥,極爲駭愕。

    竝削其官爵。

    有如此之事,而臺諫者,不爲論劾糾正,事可知矣。

    」 5月22日 ○甲子,大司諫崔鐵堅啓曰:「具臣賦性,不爲剛猛,於世是非,無私好惡。

    自知疲軟,人謂踈愚,玆授本職,骨驚神戰。

    環顧一己,甚不如也,痛哭。

    此時之爲何如時也,而僝僽交亂,朝著不安?噫!忘主私交之說,不幸近之。

    夫君子之論人治人也,正其事、明其罪而已。

    前有柳成龍,後有洪汝諄各有執拗之躛,弄才之孽,終抵於疪國害政。

    所賴大觀在上,克從輿論,故禍不至於巨,千載一時,臣民禍矣。

    其病痛難革,人其可戒也。

    李山海,平時愼畏之相,而自少文藝,有聲於天下,求諸大臣,豈易與乎?李鎰等,則近來武弁之習,驕傲無比,而至於妄與朝議,作意肆志,罪之無上者也。

    然猶先事治獄,恐傷王政之體。

    臣誠愛主憂世,不覺心戚而言發。

    重念臣苦病在身,不能勝出納夙夜之勤,而今又扶曳詣闕,決難冒據。

    請命遞臣職。

    」答曰:「勿辭。

    」 ○政院啓曰:「弘文館上下番,無端出去,不爲入直,經幄重地,以緻空曠,極爲駭愕。

    當直官員,〈柳潚、金緻等也。

    〉請推考。

    」傳曰:「依啓。

    」 5月23日 ○乙醜,掌令趙應文來啓曰:「昨日玉堂之官,無緣幹直,至今空虛,極爲駭愕。

    請命罷職。

    」答曰:「依啓。

    」 ○司憲府啓曰:「伏以好惡,人心之所同然也。

    好惡正,然後是非公矣。

    好惡失當,則是非亦混,而其流之弊,終至於兩非之論,可不懼哉?國運不幸,士論攜貳,朝著不靖,公事靡定,其間浮薄喜事之徒,有相朋比而亂政者,則雖謂之黨可也。

    至如一時所見所論之不同者,或不免竝謂之黨,則必輾轉蔓及,終無全人矣。

    欲止傾軋,而傾軋益滋,欲靖朝著,而無時可靖,此所以兩非之說,無益於救時,而有害於將來矣。

    徂玆此論一發,而兩罪焉,論事者,亦被嚴譴,而或補外、或遞免。

    以言得罪,殊非聖朝之美事。

    此豈臣等所望於聖明者哉?況前論尹宖、柳熙緖、權縉等尙未蒙兪,群情猶鬱,而伏見聖批赫然,尹宖、李海,皆擧其罪,輿憤鹹快。

    雖有未盡之餘論,而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