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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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與臣意無異,不敢更有他議。

    伏惟上裁。

    」 ○沈喜壽、金睟、李廷龜、邊良傑、徐渻議:「臣等俱忝備邊司提調,曾於筵中下敎及啓辭回啓時,同參覆啓,不敢更有他議。

    伏惟上裁。

    」 ○李軸、李準議:「倭賊於我,爲不共戴天之讎,固無可和道理,但玩愒十載,不能自強,兵力單弱,人心渙散。

    百爾思之,戰守無策。

    若或有變,土崩可憂。

    羈縻之計,出於不得已也。

    廟謨必審,臣何容贅之有?伏惟上裁。

    」 ○李好閔議:「臣素昧籌略,軍國重事,固不可率爾擬議,姑以平日淺見陳之,此賊之不可許成,尺童亦知,第當局權時之策,所不可無。

    如我之兵力已振,有必制之勢,則非唯不容羈縻,故令怒之,使其速來耳,不然,生聚訓鍊之間,不可不以計持循,待我自強。

    是則非但馬島可縻,雖全國來請,亦可許也。

    非但關市可通,皮幣珠玉,亦可用也。

    若全無定算,而徒謂賊不可羈縻者,是怯夫,而效馮婦之爲也。

    但馬島,是彼之一州也。

    其來請成,當自其國始。

    獨此來請而許之,其能有關於去取之數乎?此則臣未詳彼中情形,唯在當事之地,審而行之。

    且念我國人心解弛,措置振作,無着實之事。

    未蔔羈縻幾年,當辦大事,歲月荒涼,擧一國之財粟,輸之所讎之賊,亦甚可慮。

    臣誠不勝嘆嗟之至。

    伏惟上裁。

    」 ○李光庭議:「倭賊之於我,萬世必報之仇也。

    有不共之義,無相交之道。

    此天經地義之不可易者也。

    惟其在我之勢,已到十分無可奈何之地,故不能以大義,自樹立於天下,而爲此羈縻之計,以緩後日之禍,此誠出於不得已也。

    然而雖曰羈縻,而勝勢在彼,伸縮弛張之權,專出於彼,雖欲隻開關市,而安保其彼之欲,不至於無厭,而不尋前日之故事耶?臣竊恐開市不已,必至歲遣,歲遣不已,必至上京,一不從其說,則彼必刼之以兵。

    以今日之勢,其可與之抵敵乎?若盡從其說,則非但有所不忍,雖竭一國之力,亦不得厭其慾矣。

    此臣之所以俯仰私室,不得其說者也。

    雖然,有一說焉。

    越王句踐,雖與吳交,而臥薪嘗膽,生聚敎訓,卒能報仇而雪恥。

    此實今日之所當法者也。

    徒效句踐之交吳,而無薪膽復仇之實,則臣恐國家之禍,終無稅駕之地也。

    臣聞今者,已許釜山開市,至於京商,亦皆下去。

    邊將因此懈怠,則句踐之事,誠可寒心。

    開市一事,今旣許矣,揆之事勢,雖不可已也,而在我自強之道,亦不可一日,而或忽也。

    古人雲:『一月有一月工夫,一年有一年工夫。

    』誠能上下薪膽,協心着力,月進而歲益,則安知今日之羈縻,或爲他日報仇之基址乎?不然而以羈縻爲恃,日就於懈惰潰爛之域,則非臣所知也。

    伏惟上裁。

    」 ○鄭昌衍議:「臣庸劣,素無識慮,且未諳倭奴往復顚末,何敢以妄見,與議大事?竊聞留連開市,已成許待之例。

    欲斥絶,則邊上之勢,蕩無可恃,許和則難處之事,將無有紀極,臣不知所出。

    第念若行羈縻,可免對馬等倭奴數年竊發之患,而至於大賊之來否,初不在此。

    以堂堂國家,不能爲備禦小醜之計,而爲此苟且姑息之事,豈不痛哉?今詣闕下,見備邊司啓辭,誠出於不得已,而揣摩詳盡。

    如在我防備,決不可爲,則臣更無他策。

    伏惟上裁。

    」 ○李齊閔議:「我國於倭賊,有萬世必報之讎。

    通和之事,固不可容議,但兵力日就削弱,勢難支吾,今因緻款,姑爲羈縻之計,使不生邊釁,恐無不可。

    伏惟上裁。

    」 ○李輅議:「我國於倭夷,有不共戴天之讎。

    我之堅甲利兵,足以制之,則義不可許和也,今則不然,我無堂堂之氣,彼有憑陵之虞,宜如越王之身爲臣、妻爲妾,因其彼之請,以申前日之納款,實出於權時之不得已者也。

    昔文王之事昆夷,大王之事獯鬻,不害於保國安民之盛德,惟在富國強兵,以圖後效而已。

    伏惟上裁。

    」 ○黃璡議:「臣於庚子秋間,已因獻議之敎,略達梗槪,不敢更陳,第念羈縻一事,遲延遷就,已至五六年之久,而尙未結局。

    今因筵中啓達之辭,備邊司。

    已爲規畫稟達。

    量度時勢,從長善處,唯在備局啓辭中。

    伏惟上裁。

    」 ○成泳議:「臣待罪度支之長,兼備邊司提調,故凡備邊謀猷,無不預聞,而旣無異同,則今不敢別獻他議。

    伏惟上裁。

    」 ○申磼議:「我國之於倭賊,有必報之讎。

    雖愚婦愚夫,亦知其不可與連和,而但以事勢言之,舟師師老,戌卒離心,南方失稔,居民散出,在我少無可恃之勢。

    島夷累次出來,轉賣物貨而去,則雖不通好,其實許款也。

    事已至此,羈縻之策,勢不得不講。

    第若如平時之規,則非但接應之難,必有難防之弊。

    其斟酌籌畫,在廟堂成算,臣不敢容易獻議。

    伏惟上裁。

    」 ○柳自新議:「臣一隨行人也。

    曾未聞軍國勝算,及今不可妄陳一得,而竊念我國之於倭奴,不共戴天,決無通和之義。

    但對壘十年,兵力日弱,自強難期,而一切斥卻其請,倘或後日有牽制之悔,則今乘來款,姑爲羈縻,恐無不可。

    然安危唯在廟謨,臣何敢容贅乎?伏惟上裁。

    」 ○宋言愼議:「我國與日本爲讎。

    講和通信,揆之情義,決不可爲也。

    唯事勢,出於不得已,對馬島羈縻,相通關市,則在所難已。

    廟堂已定之議亦宜。

    唯在上裁。

    」 ○奇自獻議:「對馬島之倭,今方往來似已羈縻也。

    今姑羈縻,而盡我自強之道,無妨。

    伏惟上裁。

    」 ○尹泂議:「自古帝王之待夷狄,不過曰戰、守、和三者而已。

    大王之事獯鬻、宣王之伐玁狁、魏絳之獻議,婁敬之請和,皆先度在我之勢,以爲屈伸弛張。

    不欲害人,大王之仁也。

    薄伐出疆,宣王之威也。

    魏絳之議,以其有五利也。

    屢敬之說,以天下甫定,力未暇征討也。

    大王之仁,難行於後世。

    宣王之威,非今日所及。

    晉以獲利,漢以弭患。

    然則利害得失,昭可考矣。

    我國之於倭奴,値百年中否之運,遭傾覆闆蕩之禍,園陵宗社,恥辱難雪。

    以義言之,固是不共之讎。

    羈縻之說,何敢輕議?第以今日事勢言之,人心渙散,如鳥擇栖,親上死長,非一朝可期。

    兵力疲弱,如綿漬水,坐作擊剌,亦不能知。

    國綱不立,紀律不嚴,將不畏法,兵不畏將,見敵披縻,土不瓦解,守且不能,何暇言戰?然則以何者爲可恃,而不爲之前慮乎?況夷狄,與天地俱生,如陰陽晝夜,不能相無,性又兇悍,寇掠爲生。

    在我能戰則戰,能守則守,可和則和,誠不可終始絶之,使彼自彼、我自我也。

    頃日榻前,聖敎丁寧,而席上諸臣,無一人明陳可否,以解聖心之疑者。

    雖以大臣之當國,亦未免徘徊顧慮,蓋從前任事之臣,終必陷於罪戾,孰能憂國忘身,以取一時之非議乎?備邊司,大臣所會,宰執鹹萃,訏謨籌畫,宜有所出,而發此數段之說,終無歸一之論,隻欲得一介天將,以爲借重之計,前頭國家之計,安可每得天將,而倚勢乎?天將不可每得,國勢不能自強,則拒此賊,而保疆場,不亦難乎?自宋朝以和誤國之後,言者涕之,聽者非之。

    萬古正論,雖不可無,時異事殊,則不可以一槪言之矣。

    羈縻之術,本是帝王,來不拒、去不追之長策,而以今日賊情觀之,羈縻不已,終至講和,明者視之,有若觀火,特臣僚不敢先發耳。

    然則殿下,雖日令廷臣獻議,必不得歸一之論矣。

    如臣愚直,出自肝肺之外,不知有修飾之事,而亦且沈吟不敢直言羈縻之說,含糊骨突,且左且右。

    若在魏絳、婁敬之時,則事之難斷,豈若是之甚乎?當宋之世,國勢雖曰難爲,率天下之兵,有張、嶽之將,而秦檜以巨奸,終始沮撓,至今讀《宋史》者,爲之氣塞。

    和之一字,恥惡而不欲出諸口者,蓋以此也。

    今日兵疲,有甚於宋氏,今日人心,有悖於宋時,海賊勁悍,有劇於完顔,而上自將相,下至卒伍,皆懷明哲保身之計。

    習俗已成,牢不可破。

    其不爲楊朱之國者,幾希矣。

    況兵,死地也。

    不有以驅之,孰肯赴敵,而就死乎?進戰則或生,退避則必死,兵家常法,而今則進戰者死,退避者生。

    若此不改,臣恐國終不國,而羈縻之術,亦無所施矣。

    今日之計,一邊羈縻,一邊自治,改絃易轍,申明嚴勑,則其所以羈縻者,正欲緩敵而自治,以爲他日自強制敵之術也。

    誠不可二而觀之也。

    我國與倭奴,固是讎賊,然與宋氏之擧族北轅,幽殺父兄者不同,而羈縻不絶,非卑辭乞哀之此。

    廟堂謀國,有隨時處變之道,不必執一膠守矣。

    臣愚獨以爲:『聖上睿知出天,學問超詣,義理是非之際,昭若日月之明,擔當宇宙,把握天地者,誠無讓於古昔帝王。

    』審始慮終,以定國家無疆之計者,唯在聖斷。

    」 ○盧稷議:「臣旣爲同參於備邊司啓辭之時,不敢更容他議。

    伏惟上裁。

    」 ○樸弘老議:「臣旣忝在備邊司諸臣之後,頃日羈縻馬島之事,自本司議啓時,臣方爲言官,雖不得進參,其所論議,亦嘗與知,而別無他意於其間,今不敢更有所達。

    伏惟上裁。

    」 ○尹承吉議:「島夷羈縻之策,在今日急務,而彼賊請和不已,不可輕許,亦不可不許。

    此朝議之所以難斷,而姑許關市之論,實出於不得已也。

    第念隻通關市,而其他講和節目,必待天朝準許,然後方可擧行雲,則彼賊無辭聽命,而更無他患,亦未可知也。

    此間處置得中最難,先許關市,以試賊情,徐觀事勢,更圖長策,似合權時之宜。

    伏惟上裁。

    」 ○諫院連啓安衛拿鞫事,答曰:「過重。

    」 ○備忘記曰:「前日竹州山城事,有公事,厥後似無結末,未知其故。

    不但防守倭賊,人心極兇,保障都城,厥有微意。

    且皇勑聖旨,丁寧戒諭,至深至切。

    先修畿甸鎭守之地,爲諸道倡。

    如坡州等處,如有據險之地,亦可隨宜隨築。

    或曰畿甸有何事?安用空勞?爲是民怨。

    在昔帝王之道,莫不有四塞據險之勢,如長安之四關,是也。

    我國本無形勢,習見且拙。

    此事議處何如?」兵曹啓曰:「令本道監司,會同防禦使,速爲籌度啓聞爲當。

    」傳曰:「允。

    」 9月4日 ○丁巳,王世子問安。

     ○忠淸道燕岐縣,百姓白春希家,畜雌雞兩年伏卵産雛,今年化爲雄鷄,羽毛形色,正如雄鷄。

    尼山縣私奴末叱石家,雌牛産雄犢,四腳之外,又有一腳,出於項脊間,橫在背上。

    觀察使柳根啓聞。

     ○諫院啓曰:「我國公道,唯在科擧,而近來主察場屋之官,或不能糾檢,而緻有錯謬者,或不爲嚴密,而先有漏通者。

    如此之習,不可不隨現痛革。

    頃日監試覆試時,一所則生員試科次當參者,置之於落幅,使不得參榜,進士試科次應屈者,反居入格之中。

    二所則試場之中,專不檢勑,出榜前一日,入格儒生之名,無不漏通,凡在聞見,極爲駭愕。

    請兩所試官,竝命罷職。

    禮曹正郞李成吉,頃爲覆試試官時,赴擧儒生所親切者,試券糊封,手書以給而入場,科次時,多有參榜者。

    其不有國試,循私用情之狀,人莫不痛憤。

    請命罷職不敍。

    」答曰:「允。

    科擧如此,可羞。

    但場中事,不知曲折,而諸試官,似皆難免其失。

    」 ○傳于政院曰:「當參者,置之於落幅,已矣,應屈者,反居入格之中,可削去。

    」政院回啓曰:「科擧,重事。

    若應屈者,反居入格之中,則依上敎削去宜當。

    」傳曰:「令該曹察處。

    」 ○以樸東亮〈東亮,輕率不厚重,乏宰相器。

    〉爲戶曹參判,李蘧爲刑曹參判,鄭賜湖〈局量剛扁瑣瑣,非大器。

    〉爲黃海道觀察使,鄭?〈歷敭淸顯,而無文雅之聞。

    〉爲禮曹參議,尹安性〈性度峻急。

    〉爲海州牧使,李應獬爲全羅左水使,具義剛爲弘文副應敎,尹顗爲司憲府掌令。

     ○政院啓曰:「辛醜年十月十六日,二品以上會議,李元翼、柳成龍、許潛、李時彥,廉謹抄擇入啓,則廉謹被抄人加資,大臣則官其子事,傳敎,而許潛、李時彥,以此加資矣。

    」傳曰:「依此贈職。

    皆已作古之人,似當錄用其子。

    令該曹議處。

    」 9月5日 ○戊午,備忘記曰:「虜之來去,如飄風驟雨,非對壘持守之賊。

    因一自中攻擊,張皇之奇,發殿前親兵,千裡赴援,或者過矣。

    幸而得達,氣亦已竭,將安用之?都監砲手,似非初爲邊陲而設,年年赴防,賞不霑而怨已興矣。

    四方之虞,不可不慮,王都單弱之兵,未宜抽出。

    本道敎練砲手,不止累千雲。

    無事而敎練,有事而不用,必待京砲手而可,則所謂敎練之兵,將用於何時?姑令本道砲手添防,自京或抄選武士若幹下送,以助聲勢。

    且如李天文等別將數人下送,聽兵使節制,助防於要害處,則未爲不可,至遣與兵使頡頏之大將,兵小食盡,而輕爲所動。

    設以大將,六郡之中,恐爲無益。

    不妨更議處之,言于備邊司。

    」 ○備邊司回啓曰:「當初北邊警報稀到,而不明白,自此未詳賊勢如何,而猶慮客將下去,則有弊而無及,故防禦使,則初請更觀賊勢進退矣。

    今賊已盡退,防禦使別無下去有爲之事。

    防禦使李箕賓,姑勿入送。

    前啓請江、黃兩道武士,亦似不關,竝都監砲手,停行爲便。

    但此賊雖退去,而藩籬一空,前頭之患,難以預言。

    添防一時,不可小忽。

    本道操鍊砲手,極擇量數入送,分防要害,俾無疎虞,別將令該曹催促下送。

    別將下去時,抄給若幹武士,使之帶行,邊上糧餉,亦令本道,多般措置,務出萬全爲當。

    此意行移于監、兵使處何如?」傳曰:「允。

    」 ○司諫姜籤、獻納申慄、正言鄭岦啓曰:「昨日兩所監試官論啓之時,臣等妄意,凡場屋糾檢之責,專在於監試官,隻請罪監察,而不及諸試官矣。

    伏承聖批,以爲諸試官,似皆難免其失。

    臣等論事失體之罪,著矣。

    請命遞斥臣等之職。

    」答曰:「予不知曲折而言之,宜勿辭。

    」 ○諫院啓曰:「科擧,國之重事。

    糾檢之責,雖在於監察,而試場凡事,考官實主之。

    所當十分愼重,無一毫未盡之弊,而頃日監試覆試時,一所試官,則科次出榜之際,曚不緻察,使當參試卷,誤置於落幅,應屈儒生,反居於入格,物情莫不駭異。

    請竝命罷職。

    二所則場屋之事,不能謹密,使參榜儒生之名,盡漏於出榜之前。

    其時監察,雖已被參,同參試官,亦不無其失。

    請竝命推考。

    」答曰:「允。

    試官竝推考。

    」 ○以尹民逸爲禮曹正郞,李慶千爲工曹正郞,尹守謙爲監察。

     9月6日 ○己未,朝,王世子問安。

     ○以李善復爲司諫院獻納,蘇光震爲兵曹正郞,申慄爲成均館典籍。

     ○備忘,傳于政院曰:「講院,是侍講之地。

    孜孜勸講,使學業日就,德器日成,是乃其職,兵機之務,非所當問。

    講院安得取邊報入達,滯留中間,使諫臣,趁不卽見?三司,有論事劾正之任,出納機務,宜有以參見。

    講院又安可自比?庶政機務,不是《大學》、《中庸》書,豈講院之當預?至嚴者分義,莫重者事體,後當知戒。

    」 ○政院回啓曰:「問于侍講院,則自前係是邊報等事,例爲入達,故或謄書於政院而來,或取狀啓而來,與三司一體施行矣。

    頃者王世子,適問邊報於本院,本院聞其書狀,備邊司回啓之後,已下于政院,暫取而來,入達,則邊報不可一刻留滯,斯速還送事,有下令,故卽卽出給雲矣。

    」 ○傳曰:「闕內四面看審,相其形勢,連設軍堡,俾無虛疎扈衛之事,似當留意,而不當慢視也。

    言于兵曹。

    」兵曹啓曰:「前日砲、殺手設營留衛事,已爲啓下。

    令訓鍊都監,速爲擧行何如?」傳曰:「允。

    」人主所居之處,深邃嚴密。

    豈爲其身哉?必有所以也。

    宋仁宗,太平時也,何以火起廉幕。

    唐敬宗,不足道也,何以負入神策營?今日之人心,其不爲禽獸者幾希。

    有司之處此,不亦弛且慢乎?雖軍行之際,尙有營柵。

    此處則出入踰越,若行坦道。

    去春,穴墻投石於大內至近之處。

    此雖兇人,故爲驚動之術,而豈無其由哉?今但增設軍堡,嚴其巡鐸,毋或少弛。

    宋龍、於屯福之踰越處,亦可加築防塞。

    量處。

    「 9月7日 ○庚申,以諸宰獻議,傳曰:「議得,大槪一樣。

    依備邊司前啓辭爲之。

    」備邊司回啓曰:「狡倭之所望,必不止於關市而已。

    今雖姑許關市,而旣許之後,必有來爭之事。

    此不可不深慮也。

    且頃者天朝,有爾國自處之言,而關市一事,前此不曾提起。

    今若爲之,詳陳其事勢,具報於蹇軍門及遼東撫鎭按各衙門,而後試之可也。

    卽聞軍門回咨齎來通事之言,則辭退時,軍門分付曰:『我立等回咨,須趁十月內,更來回報。

    』雲。

    此咨回答時,又細陳橘智久留連哄脅之狀,而就咨內所言,更爲善辭修答,末乃詳陳倭情,與今日事勢,不得不權宜處置,姑緩其兇鋒,而聚兵學鍊,以圖防守者,明白咨報,以聽裁處,似爲宜當。

    敢啓。

    」傳曰:「允。

    」 ○備邊司啓曰:「豐界部酋於仇大等,受國厚恩,而乃與忽賊相往來,賊之來也,非但不爲進告,反爲獻物濟糧,其通謀同惡之狀,似爲無疑,與日巨大等,所當次第問罪矣。

    但今秋宴享之時,必有自疑,而不爲來參者,更爲詳審事狀,與巡察使同議啓聞,而或擧事,則當用砲手幾名、精兵幾名,而當於何時,可以行師,軍餉可支幾百千石,所食與否,及運糧便宜,同議馳啓事,巡察使處,竝爲密諭何如?」傳曰:「允。

    此胡之情態曲折,雖不詳知,以臆見言之,安知不爲大賊所脅,不能自緻乎?若自前向國之胡,則一朝甘心叛國,豈其本情哉?至於大賊,已到其部落,則責其獻物濟糧,豈不過哉?自古介於兩國之間者,非理明義正,惟其勢是趨。

    鋌而走險,急何能擇?況夷狄禽獸乎?藩胡,羈縻之禽獸也。

    設或眞有通謀同惡之狀,姑且畜之以禽獸,因以撫之,更觀事勢,徐圖其便,亦不難矣。

    今不耐,悻悻銳於用兵,自撤其藩籬,仁不能以柔遠,武不足以取威。

    今時,何時也?大敵對南,深讎未復,風塵一警,社稷安危,決在呼吸。

    此而不足,更事北方,橫挑虜患,必將爲腹背受敵,恐非計之得也。

    吉兇悔吝,皆生於動,故曰:『動惟厥時。

    』今非用兵之時也。

    且師出有名,敵乃可服。

    不爲進告,非可討也,獻物濟糧,不足責也。

    潼關之引,未必不爲所脅,然倘一緻討,而遠近慴服,邊境永安,則誠不可不爲,但予見如此,而未知其如何。

    或此意,竝問于巡察使,揣摩籌策,施行何如。

    」 ○功臣都監啓曰:「伏承聖敎,王子錄勳削去之命,猶未收回,臣等不勝惶恐未安之至。

    錄勳,乃國家至嚴至重之事。

    雖在下賤,猶當據實定功,俾無闕漏。

    今所當論者,但以賞當其實蹟爲務耳。

    若因言官一時論議,而盡削其應錄者,則重典虧損,終不成摸樣。

    下人之應錄而見削者,尙爲未穩之甚。

    況於王子乎?今此錄勳,若不爲則已,錄勳而遺應錄之人,終如王子而竝削去,安有如許事體乎?錄勳,豈是戲擧,而議定之後,任其壞了如此乎?伏願亟收前命,以完盛典。

    臣等不勝區區,敢此再稟。

    」傳曰:「旣爲削去,不可更擧。

    」 9月8日 ○辛酉,禮曹啓目:「行上護軍崔汝霖上言內:『臣嫡妾俱無子,隻有外孫一人,又爲無後身死。

    年已八十,死亡無日,欲以同生弟汝雨第二子濬立後,而父母俱歿,不得兩家同議,極爲悶迫。

    依近例特蒙天恩,呈上言。

    』兩家情願的實事納招,向前崔濬依判下,崔汝霖繼後何如?」上從之。

     ○備忘記:「生員、進士榜,禮曹不得査出雲。

    但旣曰有入格而落榜者。

    其落榜者之試卷査考,觀其入格高下,其事的實,則居末者,應爲削去,以杜後弊。

    令禮曹,更察施行。

    」禮曹啓曰:「應參而見屈者,應屈而入格者,旣出於言官之啓。

    公論所發,必非偶然。

    臣等初承察處之命,無從憑考,不得已令四館,將入格試卷,取次査考,若有越次冒參者,則可以削去矣。

    及見所報,則樸由忠、李晉英等,隻是失次,而似非應屈之類,故具由稟裁矣。

    今日伏承傳敎,其懲冒僞、杜後弊之意,至矣。

    應參而冤屈者,外議頗有雲雲,臣等亦暫有聞,而旣非目見,有難憑信。

    今若削居末人而已,則不甚難事,而必須査考落榜之試卷,觀其入格高下,乃可處置。

    落榜試卷,雖皆送於戶曹,而亦必有散用之處,收合之際,勢未容易。

    且場中科次之事,非有他人所知,必其時試官,當知曲折。

    請牌招試官,與臣等會于闕內,將入格試卷及落幅,一一査考處置,似爲宜當。

    明日放榜,勢未及爲,姑退何如?」傳曰:「允。

    」 9月9日 ○壬戌,備忘記曰:「前代諸王陵墓,經變之後,似當令各其本官,隨便修治破毀,禁其樵牧,前代忠臣如新羅之金庾信、金陽,百濟之成忠、階伯,高麗之姜邯賛、鄭夢周之墓,亦似當封植,禁其樵牧。

    隻擧一二而言,餘不能悉。

    」政院啓曰:「伏覩聖敎,其無間異代,追崇封植之意,至矣。

    令禮曹,廣加聞見,前代諸王陵墓及忠賢之表表著稱者,依上敎,從便施行宜當事。

    」啓下禮曹。

    禮曹啓曰:「聞見未博,典籍無憑,勢難容易擧行。

    令各官,在前所封植修治前代諸王及忠賢表表著稱,在人耳目,不至諲設者,一一訪問,啓聞後處置次,八道監司及開城府留守處,竝爲行移何如?」上從之。

    禮曹又啓曰:「今見各官所報,或有不辨表表與否,隻將境內有名墳墓,泛然書送之處。

    國家封植之盛典,不可混施。

    依啓下表表著稱人及前代諸王陵墓,各以啓本內所載,開錄于左,令各道,先爲封植,禁其樵牧。

    前代諸王及忠賢,必不止此。

    如備忘記所及成忠、階伯、姜邯賛,各道不爲開報。

    是必年代久遠,未能聞知而然。

    各道監司處,更爲移文,詳細訪問馳啓事,行移何如?」啓依允。

    江原道寧越魯山君墓、開城府高麗始祖顯陵境內昭、穆陵十處,慶尙道金海駕洛國始祖首露王陵、慶州新羅始祖赫居世墓、金春秋陵、金陽墓、味鄒王陵、孝昭王陵、善德王陵、大角幹金庾信墓、晉州贈大司諫曺植墓、禮安上洛公金方慶墓、贈領議政李滉墓、仁同高麗忠臣注書吉再墓、淸道金馹孫墓、密陽文簡公金宗直墓、興海贈領議政李彥迪墓,鹹陽贈右議政文獻公鄭汝昌墓、玄風贈領議政文敬公金宏弼墓、京畿長湍文成公安裕墓、文敬公金安國墓、贈右議政徐敬德墓、朱溪君墓、高陽高麗恭讓王兩位墓、龍仁文忠公鄭夢周墓、文正公趙光祖墓、黃海道海州文憲公崔沖墓、平安道平壤箕子墓、中和東明王墓。

     ○司諫姜籤正言鄭岦啓曰:「世降俗末,萬事非公,公道一脈,唯托科擧。

    如有麾釐錯謬於其間,則爲言官者,不可隨勢炎涼,少有隱默。

    頃者,監試會試出榜後,或雲當參者見屈,或雲不當參者冒錄,物議喧騰,國言藉藉。

    臣等博採公論,略以科罪試官,論啓矣,伏見禮曹及試官前後啓辭,則與臣等當初所聞,大相牴牾,臣等不得不從實陳啓。

    當初試官完定時,以大小正字及草書,爲等第高下,逐次編類,而主簿姜克裕,以正字大次下,應參於次下之首頭,考官不察,誤置於更軸。

    旣得於未詣闕之前,則所當依次編入,而終乃棄置,使不得參榜。

    李晉英所製,乃詩草書次下,而軍士作軸時,誤置於正次下之類。

    旣覺之後,則爲考官者,所當更將草次下之軸,詳悉考覈,觀其製體,無一偏升沈之私,而任其軍士之所爲,非但冒參於榜中,反居高慶齡正次下之上,不亦傎乎?臣等初非拾取道路行言,其所試官,公然發言曰:『姜克裕,以大字次下,當參於腰上,而不及省察,緻此見削,李晉英當見屈,而僥倖越參,福哉福哉!』如許曲折,昭不可掩,而今見一所試官啓辭,則或曰:『十三道一體正次下,少無優劣』,或曰:『置之於落幅,實所未曉』,或曰:『李晉英、高慶齡,旣皆應中,而俱是詩次下,正草不必太拘』,至以旣編之後,不可紛改,爲執言之地。

    如是,則應參腰上之說,僥倖越參之言,果發於誰人之口乎?且爲該曹者,旣承察處之命,則所當十分詳覈,從實處置,而敢生分謗之計,前則推委於四館,不自照撿,終乃請與試官,會同査出。

    夫被彈試官,可與禮官,偃然竝坐,有所可否乎?禮官一聽其頤指,回啓之際,終始曚曨,有若全無所失者然。

    此無非臣等無狀,忝冒言地,見輕之緻。

    決不可靦然在職,請命罷斥臣等之職。

    」答曰:「勿辭。

    」〈退待物論。

    〉 9月10日 ○癸亥,憲府啓曰:「司諫姜籤、正言鄭岦,引嫌而退。

    近於場屋中,自點次下革去之後,緣額數有限,而同等者過數,難於取舍,則以正書草書,爲高下優劣者,其來已久,而間有優於次下,劣於次中者,則科次之際,或大其字體,以爲微標者,雖非正草書之,已成格例,而不無一時或然之所緻。

    今次一所生員試,擧子姜克裕之大次下,旣有微標之意,而竟歸於落幅,不無所誤,進士試擧子李晉英之草次下,軍士誤置於正次下之類,而旋覺其差謬,則自當與見屈草次下之諸作,爭爲立落,而不當在正次下高慶齡之上,明矣。

    此雖非大段隔等例置之比,而因此一事,以緻外論之洶洶。

    諫院之論啓,不過欲直克裕之冤屈,明晉英之越參,以扶一脈之公道,而無一毫未盡之意。

    姜籤等別無所失,請命出仕。

    」答曰:「依啓。

    」 ○正言鄭岦,因傳敎回啓曰:「鄭協通書于姜克裕曰:『君之所製,應參於腰上,而不能省察,以緻見屈。

    』李好閔亦言於姜克裕曰:『爾試卷,當參而曖昧見屈。

    』睦長欽亦言於名官家曰:『李晉英試卷,誤置於正次下之軸,僥倖越參,而仍編不改』雲雲矣。

    」答曰:「知。

    」 ○以李廷馨〈文雅端確,處事不苟。

    嘗佐松京,治民出於至誠,自奉極其簡約。

    當上西遷,駐駕松京,特命廷馨留守,從民望也。

    秉心剛直,不惑於勢利之交。

    〉爲戶曹參判,樸東亮爲兵曹參判,樸承宗〈爲人聰慧,自少有幹事之才,然。

    輕淺率爾,乏宰相器。

    〉爲大司諫,柳時行爲持平。

     ○傳于政院曰:「觀此書啓,則諫院啓辭,是矣。

    但以出於偶然,不須削去。

    李晉英,亦當仍其坐次。

    令禮曹回啓。

     9月11日 ○甲子,朝,王世子問安。

     ○禮曹判書李廷龜、參議鄭?啓曰:「前者伏承査考試券,削去居末之敎。

    臣等之意以爲:『以風聞論是非者,言官事也。

    若該曹,則必須先執其迹,可議其事。

    』今榜之所謂冒參冤屈,雖有道途之言,而旣非目見,有難憑悉。

    若欲査考,則不可隻考入格試卷,必須對準落幅,方驗其應參應屈,而落幅過半散用,無從憑考。

    旣無憑據査出之地,則臣等何敢自出意見,懸斷於局外,遽以爲某人當陞,某人當削乎?此所以請招試官,會同査考也。

    及見試官啓辭,始知其間許多曲折,請將姜克裕、姜弘重等試卷,對淮其正草,從所見具由啓稟。

    臣等之意,不過如此,而昨見諫院避嫌之辭,臣等不能善處之罪,大矣。

    方縮伏竢議,而今者又有回啓之命。

    前旣以曚曨回啓,見斥於臺評,則偃然自是,更有陳啓,尤爲未安。

    臣等不勝惶恐,伏地待罪。

    」傳曰:「勿待罪。

    旣在該曹,當自議啓。

    」 9月12日 ○乙醜,憲府啓曰:「七祀之祭,在古禮爲重。

    經亂之後,廢而不行,極爲無謂。

    今此親享太廟之時,不可不爲先修擧。

    請令禮官,斯速講究施行。

    訓鍊都監砲手保,被告之人,前後竝無慮萬有餘人,而有無役雜頉,慮其本官之不以實報,一一推捉于都監。

    遠近坌集,爲弊萬狀,往復推閱之際,動經時月,其間怨苦,有不忍聞。

    擾害民生,無甚於此。

    豈可不思所以善處之乎?事係籍兵,雖不可專委於守令。

    許多人員,亦不可就覈於都監,以滋勞擾之弊。

    如使各道奉命之人,巡歷列邑之際,兼管此事,更加査覈,從實充定,則民弊稍祛,而成籍可期。

    請令都監,從長議處。

    家舍間架,徒有定制,不可僭踰,而我國昇平百年,公私第宅,多有過制奢太之風,已不可遏,識者之寒心久矣。

    自經賊禍,一望蒿萊。

    物盛而衰,固其變也。

    目今大小民人,還集舊基,創造房屋。

    若不申明法禁,則狃汰之人心,安知漸加奢濫,復如前日之爲乎?請令該司,嚴飭中外,使之一遵法制。

    被賊侵入境內,擄掠人民者,律有嚴科。

    頃日鍾城賊變之時,府使鄭曄,旣以書生,如或病不治事,則備禦之責,專在判官,而判官李宅俊,不謹瞭望,賊至不知,被擄人口,多至十七名,而獨免拿推之典,物情深以爲未便。

    請李宅俊,拿來推鞫,依律定罪。

    穩城府使金宗得,除授本職,到任治事,在上年五月,莅職日淺,功績未著。

    北兵使李用淳,分閫下去,亦屬耳,有不能審察邊情,而誇張狀啓,極其隆洽,竟使睹得重加,物情之未便,久而愈激。

    賞未當功,則人心不服,無以勸後,所係非細。

    且邊將之敎誘民夷,邀賞使命者,亦近日弊習,尤不可因其所訴,輕施重賞。

    請金宗得嘉善加改正。

    政院,職掌絲綸,凡有敎命,所當預令撰完,俾無顚倒之事,而平安監司拜辭時所授敎書,未及製進,而無意撿督,日已向晡,始乃歸責於知製敎,其不職甚矣。

    請色承旨推考。

    」答曰:「依啓。

    金宗得,名著之人,何可改也?」〈家舍僭踰之啓,誠至論矣。

    目今宗廟,時未建復,至尊尙處閭閻。

    爲臣子者,何恤於無家?雖不免墻壁之居,稍變爲草創之室,至於重堂複室,一如平日,則其無識猥濫之譏,寧可免乎?左議政尹承勳,方居表率百僚之地,新營家室,極其侈大,最爲亂後之過制,過者駭目,聞者寒心。

    不念時執,不顧公議,乃敢效無知諸王子之所爲,如是而叨居具瞻,寧不有愧?承勳者,足爲罪人矣。

    〉○備忘記曰:「天兵逃匿我國,遍于京外。

    前日解送事,傳敎非一,而該司似不盡力於刷括。

    聞至今猶有存者,此義理不明之緻。

    天朝發兵東援,拯濟下邦,而我乃隱其逃兵耶?苟一名不還,負罪天朝。

    天朝雖不責,豈安於心乎?今以北道逃民刷還事,差遣禦史于八道。

    今此禦史,天兵兼爲搜括。

    其事目,一依北道逃民,令備邊司議啓。

    」備邊司回啓曰:「天朝發兵,救濟我國,而逃兵之隱匿者,不爲極盡刷還,於義甚未安。

    今此推刷禦史之行,兼爲搜括逃兵,一體施行,至爲允當。

    令該曹添入事目中,而但釜山留住逃兵,則上年遼東都司,旣因上司憲牌,許以資給防民,早晩幸或有委官出來,則不無詰問之理。

    今此蹇軍門回咨齎起時,令譯官,善辭稟告,待其分付處之,似爲宜當。

    敢啓。

    」傳曰:「允。

    」 9月14日 ○丁卯,朝,王世子問安。

     ○憲府連啓,〈金宗得賞加改正事。

    〉又啓曰:「近日人心悖惡,盜賊熾發,明火攻?,在在而然,殺越之變,至及於衣冠宰列之人,都下不遠之地,公然剌刃,而莫之忌。

    此誠前所未有之事也。

    自上深加驚念,特下跟捕之命,爲日已久,而有司之臣,不能體奉,迄未聞捕得一賊。

    其爲不職甚矣。

    請左右捕盜大將、京畿防禦使、忠淸道兵使等,爲先推考重治。

    警備措捕等事,下書各道,申明嚴勑。

    往歲湖西逆變,下過一二兇孽,乘時煽亂,爲潢池之弄耳。

    梟獍之徒,行當殲滅。

    初非大勢無當之賊,洪陽城守,亦非曠世特異之績,而乃至勒名於鍾鼎,不無譏議於後世。

    元勳等數人之錄,猶有可諉,至於同力守城雲者,則多非其時自推鞫廳超賞之人,其功之微眇,可知矣。

    頃日兩司交章,請削無功濫錄,已蒙兪音,使之改勘,則爲元勳者,所當一循公議,從實釐正,而再三瀆啓,似若難於取舍者然,其不恤公論,不恤人言。

    甚矣。

    請命推考,更令會同大臣,大加澄汰,改爲等第,以重錄勳之事。

    」答曰:「允。

    金宗得事,不須論。

    功臣事,已再三勘定,不須更論,亦不可推考。

    」 9月15日 ○戊辰,朝,王世子問安。

     ○憲府連啓,〈金宗得賞加改正,淸難元勳推考,更令大臣澄汰事。

    〉答曰:「姑勿論其是非,而敎書已下之後,論之顚倒。

    再三勘定,元勳大臣,亦豈偶然計,而必欲盡改,未知果當。

    不可推考,亦無改勘之事。

    」 9月16日 ○己巳,憲府連啓,〈淸難功臣更加澄汰事。

    〉答曰:「無功而倖冒,固爲譏議,其身有功而見削,亦將譏議其論。

    再三會勘,元勳曰難改,大臣曰可仍。

    今不信元勳大臣,而唯己見之必欲行。

    自前定功,安有如此時?無乃不可乎?其冒濫者,憲府可擧名參啓,則當更問。

    」 9月17日 ○庚午,朝,王世子問安。

     ○憲府啓曰:「考其淸難功臣名下所錄,則樸震元、元墀、李用沉,雖曰以千、把摠,入城措置,而別無表著之績,樸東善、黃應聖,雖曰以守令,領兵赴難,而又無特異之事。

    況辛景行、林得義之功,固非超出於其中,溷參於二等,不亦濫乎?」答曰:「當徐爲發落。

    」 9月19日 ○壬辛,朝,王世子問安。

     ○憲府啓曰:「食君之祿,而享民之奉者,則不得與下民爭利。

    古人所以拔園葵、去織婦,而有與之齒者,去其角,傅之翼者,兩其足之喩也。

    此義不明於世,人心惟利之徇,在昔猶然。

    矧今何說?近來士風不競,官箴掃地,身在衣冠之列者,有不免征利之習,或防納各司貢物,或防納故失國馬,或代立軍士,或代立刷馬,或圖囑監、兵使、守令,備納官中所捧,而收其直,或乘其緊急公貿易,抑勒市上物價,而罔其利,唯利所在,錐刀是競,此豈羞惡之心,有所梏亡而然哉?良由亂離爲瘼,生理困極,而爲此苟且之事也。

    革彼之習,救此之弊,實在於行敎化、勵廉恥,而禁防科條,不可不別爲嚴立。

    請自今以後,士夫之潛爲防納,而殉于貨利者,竝以贓汚論斷,外官之私給陳省,剝民以奉者,一倂重究事,各別捧承傳,使之知所警戢。

    行司勇柳春發、洪山君得、守山君喆等,不有傳敎之意,大張聲樂,連日宴會於闕門至近之地,道路聞者,莫不駭愕。

    其縱恣無忌憚,極矣。

    請竝命罷職,以懲其餘。

    」答曰:「依啓。

    」 ○以高敬民爲鍾城府使,鄭曄爲高嶺僉使,金伯玉爲潼關僉使。

     9月20日 ○癸酉,朝,王世子問安。

     ○司饔院啓曰:「本院,非他司比,委係禦膳監納之地,而都提調臨海君珒,以行公爲未安,久不得來仕,非但本院事體不重,凡事亦多虛疎。

    敢稟。

    」傳曰:「行公。

    」〈珒嘗殺人,言官論以依律。

    雖有司依阿,未能成獄,珒是一縱囚,方在聽勘之中。

    提調等乃隱然以冠帶爲請,其謟媚逢迎之狀,看來可醜。

    徒知本院事體之重,而不念殺人事體之重,隻慮本院凡事之虛疎,而不恤殺人按獄之虛疎,任使冠冕,呼唱於道路,可勝痛哉?〉 ○傳于政院曰:「古者春蒐、夏苗、秋獮、冬狩,皆於農隙,以講武事,又禮有薦禽之節。

    敎鍊軍卒,正所以習其坐作合散。

    木落後,都提調以下,兵曹一同,盡率都監及諸武士,打圍於近郊某處,一以習勞,一以耀武,畢驅之後,査考各哨將卒之能不能,行其賞罰,議以爲之,言于兵曹、訓鍊都監。

    」 9月21日 ○甲戌,傳于政院曰:「領議政李德馨、左議政尹承勳、右議政柳永慶、領中[樞]府事李元翼、鵝城府院君李山海、鰲城府院君李恒福、海平府院君尹根壽、延興府院君金悌男、淸平府院君韓應寅、完山君李軸、全城君李準、晉興君姜紳、陽陵君許頊、茂城君尹洞、知經筵洪進、同知經筵沈喜壽、李好閔、洪汝諄、大司憲申湜、行都承旨尹暾、右承旨尹暒、左承旨姜綖、左副承旨尹暉、右副承旨李慶涵、同副承旨柳夢寅、副提學申欽、大司諫樸承宗、右賓客奇自獻,各獤皮紗帽耳掩一部,直提學洪慶臣、典翰洪湜、應敎鄭協、副應敎具義剛、校理李愖、副校理曺晫、權縉、修撰金光燁、趙濈、副修撰宋??[1]、姜籒、注書琴愷、假注書樸大謙、徐景雨、奉敎沈光世、待敎金大德、檢閱黃敬中、丁好寬、權昕、執義尹壽民、掌令尹顗、李久澄、持平柳時行、元虎智、司諫姜籤、獻納李善復、正言鄭岦、琴??、輔德權盼、弼善柳澗、文學李順慶、司書崔起南、趙中立、說書申光立、各鼠皮紗帽耳掩一部賜給,勿謝。

    」 9月22日 ○乙亥,朝,王世子問安。

     ○以李光庭爲禮曹判書,趙挺〈當壬辰,以春坊僚屬,奉大殿書,向東宮分朝,淹滯中路,久不報,物議非之。

    嘗朝天,有不謹之誚。

    〉爲戶曹參判,李廷龜爲行僉知中樞府事。

    〈擧止輕率,不類宰相器度。

    〉○傳于政院曰:「每番上番軍士都目一件,謄書留于政院,或臨時兵曹所在都目,取來政院,有時抽出,或五六人,或七八人,不拘其數招來,色承旨親自問其四祖,審其容貌,與都目冊憑準,仍問定送于某處,其處侵責與否,旣而無頉與否入啓。

    如此,則可坐而摘奸諸處上番軍士之一弊一擧,而掃盡矣。

    政院議啓察行。

    且上番軍士四祖及容貌年歲身長肥疲,容貌中有某痕與否,詳察備錄于都目中,毋緻如前尋常事,令兵曹,行移知委于諸道。

    且新番點考時,郞廳親自點名審視,與都目憑準,如或與都目有異,則或行移于本道,更問其由,或私標于都目冊中,毋緻放過,立番摘奸時橫罹,言于兵曹。

    」 9月24日 ○丁醜,朝,王世子問安。

     ○領議政李德馨、左議政尹承勳啓曰:「伏聞自上,有未寧候,臣等不勝悶慮,敢來問安。

    」答曰:「偶然而然,非大段。

    委來問安,至爲未安。

    」 ○備忘記曰:「平日有三甲射、三甲搶、毛毬之規。

    可試才,言于兵曹。

    」兵曹啓曰:「三才,或試之於親幸閱武時,而近來久廢不行,新進武士,不知其規矩。

    若遽爲試才,則必不能成形。

    令該司,措備器具,且武士等預習,然後或出試官,臨時稟裁施行何如?」傳曰:「允。

    」 9月25日 ○戊寅,朝,王世子問安。

     9月26日 ○己卯,朝,王世子問安。

     ○藥房啓曰:「近日玉候愆和,進藥調攝,已踰二旬。

    感冒之證,雖似解散,而脈度尙未和平,咳嗽夜則不止,眼眩之證,亦未盡差。

    臣等區區憂念,不可仰喩。

    前頭親享日期,已爲臨迫,而夜間寒澟之氣,日漸加緊。

    聖候平復,雖在數日之內,而冒夜勞動,必至添傷。

    群下之情,莫不悶慮。

    初九日大祭,勿爲親行何如?自上欲擧久曠之禮,固當將順之不暇,而以調護玉體爲重,敢此仰稟。

    」答曰:「更觀爲之。

    」 ○夕,王世子問安。

     ○傳于政院曰:「上番軍士之弊,則似已痛韋,惟市民之弊,革去無路,貿易之價,該司積年未償。

    端川銀子採取,爲因此事而設,厥後轉擬天使之用,已非當初設立本意。

    天使之來,姑無其期,設使出來,自當應之,不可遠待未來之天使,靳而不償,以失怨咨之民心。

    其已採來銀子,斯速分給市民。

    且常時頻數準給其價,俾知國家之意,言于戶曹。

    」 9月27日 ○庚辰,朝,王世子問安。

     ○夕,王世子問安。

     ○備忘記曰:「??〈王子、順和君也。

    〉自入城之後,殺人傷人,可駭可愕。

    前數日,入番別監李仁慶,使人捉去,亂打刑訊,極其殘傷,稤奴及家內使喚人,欲推問其由,則皆匿于宮家不出。

    令宗簿寺、刑曹,搜探家內,盡數捕捉以啓。

    且慶會、扈應祥、韓明環、忠傑、樸仁乃、千應男、金彥國、韓天祥、李把一、金銀國、韓應男、車業同、金天點等,亦竝捉囚,言于宗簿寺、刑曹。

    且聞砲手及無賴人,多數投托出入,恣行作弊。

    砲手之已出於奴子招辭者,數三人,尤爲駭愕。

    都監不爲鈐束嚴令,縱其砲手,出入於王子之門。

    都監官員,從當覈治。

    」〈自上能割恩忍愛,有此擧措?左右作弊之輩,庶有懲戢之路。

    王言一下,觀聽鹹快,然王子驕橫行惡,不獨??也。

    其殺人傷人,可駭可愕之事,無讓於此,而剝人膏血之慘,投托坌集之煩,傷倫敗俗之行,抑或過之,則無乃欺蔽聰明,難容下燭,使一時人心,有溺愛之疑耶?可勝痛哉?〉 9月28日 ○辛巳,朝,王世子問安。

     ○夕,王世子問安。

     ○備邊司啓曰:「廣寧李摠兵,頗留意於我國之事,見我國通事,必問倭情,聞我國欲得一委官,以爲邊上聲勢,曰:『是固當矣,差去者,必得人,然後爾國可得除弊,而有實效。

    若得葉靖國之流,則有後悔矣。

    如吳宗道輩固當,而今不在此處矣。

    』雲雲。

    今次蹇軍門回咨例報時,若以本鎭,職兼備倭,備諳東事首末,願得揭報本兵及制府,差呂永明、吳宗道、譚宗仁輩,深曉邊情人,巡歷邊上操練雲雲,則李總兵,必有處置,而呂永明,吳宗道一家人,而乃摠兵極切者,方在其標下,句管一應咨揭雲。

    如得此人,則必勝於他官。

    依此試之何如?」傳曰:「允。

    」 9月29日 ○壬午,朝,王世子問安。

     ○掌令李久澄〈座目上同。

    〉來啓曰:「我國奴主之分,猶君臣大義,不可毫有淩叛之意,而亂離十年,人心悖惡,加以文籍無憑,詐僞橫生,觀其主之炎涼,爲其主之去就,謀背本主,投托勢家者,滔滔皆是,內而京輔,外而州縣,獄訟滋繁,奸弊萬狀。

    若不嚴立科條,爲之禁防,則人道將爲禽獸。

    請自今以後,凡以叛主被訴者,雖在相訟未決,爲先籍報兵曹,盡遷之邊,一以扶風紀,一以實北塞事,議大臣商確施行。

    都城不遠之地,屠殺宰列之人,此固獷賊之尤者,而人情之所共驚愕也。

    今其徒黨,被捉於廣州,明有現贓之物,其所援引之賊,寔繁有徒。

    移文捕盜廳,已浹旬朔,而捕盜廳視爲尋常,無意跟捕,其僅得捕捉之賊,亦不嚴加盤詰,至於端緖現招之人,緻令輕斃獄中,適遂賊黨滅口之計,尤爲可愕。

    請左右捕盜大將及其日守直典獄署官員,竝命推考重治,辭連賊黨,刻期措捕,俾無網漏之弊。

    各道都事,佐幕一方,爲任甚重,而近日則多有兼管之事,體面自別。

    苟非剛明幹敏之人,則無以辦得使事。

    江原都事尹趌,人望未著,平安都事尹繼善,身有重病,俱不堪任、請竝命遞差。

    」答曰:「依啓。

    」 ○夕,王世子問安。

     冬十月 10月1日 ○朔癸未,上在貞陵洞行宮。

     ○朝夕,王世子問安。

     ○刑曹啓曰:「廣州囚賊人雪守,似是儒城君柳熙緖殺害之賊。

    其援引所出,金德允奴子春世供招,則端緖已出,而未取鞫之前,徑先緻斃。

    且曹囚賊人黃福,頃者又出於雪守之招。

    此賊亦是其黨,故欲爲徐徐盤問,隻刑問一次囚禁,而典獄署又報物故。

    雪守所引之賊,連日徑斃,此必獄卒與賊人通同,欲爲滅口之計。

    極爲痛憤。

    典獄署官員,亦不撿飭,尤爲駭愕。

    其日上直官員,各別推考重治何如?」傳曰:「允。

    」 ○夜一更二更,雷動電光,二更,雨雹,狀如大豆。

     10月2日 ○甲申,朝,王世子問安。

     ○備忘記曰:「??〈王子順和君名也。

    〉之殺人、傷人,無所顧忌,可駭可愕之行,無非奴輩及無賴之徒,縱?指導之緻。

    甚者,故爲趨附,獻諂納交之後,囑其有嫌之人,捉來亂打,恣其殘虐,以敍其憾。

    法府不能禁,有司莫以告,小民怨咨,無路赴訴,極爲痛心。

    前後所犯,及其出入宮家之人,一一嚴訊窮問。

    且砲手,則以禁兵,叛軍門,投入王子家。

    今不重治,漸不可杜。

    辭緣竝爲推問,其中尤甚者一二人取服,依軍令梟示,以警三軍事,下刑曹。

    」 ○領議政李德馨、左議政尹承勳、右議政柳永慶啓曰:「去夜雷電之變,極爲驚愕。

    今者收聲已久,而乃發於立冬將迫之日,燁燁轟轟,有甚夏節。

    陰陽失度,變莫大焉。

    自上年以來,天災地變物怪之飾見於前史者,層見而疊出,至於非時雷電,連成不警。

    夫變不虛生,必有所召。

    當此艱危,天怒如此,豈不甚可懼乎?臣等俱以無狀,屍素苟度,耳聞目見,無非切迫之憂,而無一事猷爲,裨補顚危,以圖消弭災沴,收拾人心,其爲罪,尤重矣。

    伏乞聖明,深察時勢,先斥臣等,以警具臣之不職,克盡修省之道,以爲應天之實,不勝至幸。

    惶恐敢啓。

    」答曰:「天變非常,極爲兢惕。

    當更加修省。

    卿等賢相,別無所失,宜勿辭,益盡輔弼之道。

    」三公再啓曰:「伏承聖敎,臣等不勝惶恐悶迫之至。

    時勢艱危如此,天怒之重疊又如此,自上欲修省而應之,則當先擇相臣,委以輔弼之責。

    臣等自視眇然,雖欲勉盡心力,有所猷爲,而才術短淺,何能召裨益哉?況今大亂之後,時事之大虞者,日異而歲不同?紀綱墜廢,而上令多及,誅求煩重,而民怨日起,萬事奄奄,如日將暮。

    國之所以維持而爲體面者,唯在紀綱與人心,而聞見所及,無非駭機。

    不待邊圍外寇,而憂念深矣。

    人事有失於下,然後天乃示警於上,感召不忒,必有其應。

    臣等私竊悶慮,不知所出。

    伏乞聖明,無以臣等所言,諉諸例辭,亟賜退斥,改蔔賢德,交修胥勉,以回天怒,以收人心,消沴緻和,以盡諴小民,祈天永命之圖。

    臣等無任區區,敢此陳達。

    」答曰:「此豈非不辟之緻?徒切惕然警懼。

    宜勿辭。

    」 10月3日 ○乙酉,朝夕,王世子問安。

     ○大司憲申湜、執義尹壽民、掌令尹顗、李久澄、持平柳時行啓曰:「亂離以來,國綱墜地,姦弊萬狀,叛主之奴,無賴之徒,投托宮家,縱臾作挐,罔有紀極,至于今日而甚矣。

    此豈宮家之所盡知者哉?無非此等姦濫之輩,假威中間,橫肆爲惡,有司不辨眞贗,而莫敢誰何,小民無所赴訴,而歸怨宮家。

    萬目睊睊,不敢言而敢怒。

    以近日氣像觀之,誠不知厥終之何如也。

    伏覩昨日下刑曹之敎,宮奴弄奸之弊,小民怨咨之狀,天日洞燭,更無餘蘊。

    王言一下,擧國聳聽,人心可以慰悅,民弊可以革祛,凡有血氣,孰不感激?臣等忝在法府,奉職無狀,旣不能禁戢於初,又不能糾治於後,緻勤聖敎嚴切,臣等更將何顔,揚揚入臺府,有所綱紀國家乎?請命罷斥臣等之職,以爲具臣屍位之戒。

    」答曰:「勿辭。

    」退待物論。

     ○憲府連啓捕盜大將李箕賓罷職事,答曰:「已爲推考,不可罷職。

    」 10月4日 ○丙戌,朝夕,王世子問安。

     ○藥房啓曰:「伏審聖體所患之證,一樣不差。

    臣等不勝悶慮,與醫官等商議,則解表治嗽之劑,進禦已久,今若加進,恐傷胃氣。

    姑停湯藥,宜以半瓜丸,加白芥子炒、杏仁、旋覆花,用生薑、橘皮煎湯,呑進爲當雲。

    此藥劑入何如?凡感冒咳嗽之證,若趁未調治,必至彌留。

    用藥固不可緩,而攝養之方,必倍加愼重,乃可見效。

    竊聞時感,出外殿酬應庶務。

    外殿虛涼之地,寒氣易襲,此甚有妨於調護聖躬。

    切宜近間,靜處燠室,少節機務,專心保養,以期和平之効。

    臣等不堪區區之慮,敢此更啓。

    」答曰:「依啓。

    」 ○以權悏爲戶曹參議,柳夢寅爲承政院右副承旨,洪慶臣爲承政院同副承旨,李德泂爲弘文館校理,蔡衡爲禮曹正郞,尹守謙爲戶曹佐郞,尹綬爲刑曹佐郞,沈宗道爲工曹佐郞,李綏祿爲廣州牧使,韓希吉爲昌城府使。

     ○備忘記:「壬寅十二月初二日,奉聖旨:『倭奴狡詐異常,防之宜愼。

    沿海備禦,着名加申飭,遼東鎭江城及旅順口諸處,尤宜整理,以贊緩急,毋許懈怠。

    朝鮮君臣,宜懲前慮後,改創法制,大修職守,勉力自強。

    豈得仍前懦緩爲習,靜自藉口?依擬撰勑一道,就着該國陪臣齎去,訓諭國王,不必差官,徒滋煩擾。

    該國如有應奏請的,着他不時奏來,毋有所諱。

    』右冬至使金玏、金時獻、書狀官宋錫慶聞見事件內,具錄。

    」 ○備忘記:「今日之急務,先禦倭之策,自餘細事。

    禦倭,必籍天朝蹇軍門處移咨事,啓下矣。

    蹇軍門,封疆之臣也。

    自守封疆而已。

    安敢擅發將欽於外國,私自敎鍊,代受他日之事機,生事於無事?必無此理。

    若不奉聖旨,曲循外國之請,豈無罪責,又豈無參論者乎?予決知其蹇之不肯爲此。

    今雖移咨,徒往來耳。

    觀頃日回啓之事,理明而智圓,文高而意盡,似非我國之所能及也。

    兇賊旁竢覬覦,于今五六年,更肆作耗,必不但已。

    明春海防,豈不懼哉?賊貽書悖慢,顯言明年入寇。

    虛實之間,我不可不具由奏聞。

    況聖旨內:『該國如有應奏請的,着他不時奏來,毋有所諱。

    』丁寧若此,天地父母之恩也。

    我不盡陳賊情,是自阻天地之化也。

    爲今之計,速遣使臣,悉陳賊書及我國危疑之狀,仍請三將一員,敎鍊海上,使賊聞之,以爲天朝不忘朝鮮,有所畏憚。

    且馬島許市之事,亦從實陳奏,兼謝解送人口之恩何如?予見如此,參酌議處,言于備邊司。

    」 10月5日 ○丁亥,朝夕,王世子問安。

     10月6日 ○戊子,朝夕,王世子問安。

     ○憲府來啓曰:「變故以來,百事隳廢,祖宗朝良法美意,無復存者,而學敎之政,尤甚頹墜,凡爲士子者,蒙養不端,長益浮靡,唯知尋摘章句,以要名利,而於儒者向上工夫,未知爲何等事,若有挾持《小學》、《心經》、《近思錄》等書者,則群聚而嘲笑之。

    士習如此,寧不寒心?然此豈士子之過?特以導迪之乖其方耳。

    目今師儒重選,未免有文官置處之閑局,提督良規,不過爲老敗寄食之散秩。

    講習無聞於學堂,絃誦絶響於州裡,此識者之所共憂歎也。

    內而四學,外而八路,敎授訓導之任,雖難卒然盡復,而內則令大司成,董率師儒,頻開講席,盡心敎導,外則令監司,嚴飭州縣,日課所讀,另加勸督,而凡幹法典所在勸課節目,請一一申明修擧,着實施行,以敦風化之原。

    」答曰:「依啓。

    」 ○訓鍊都監啓曰:「備忘記曰:『??自入京城之後,殺人傷人、可駭可愕。

    前數日,入番別監李仁慶,使人捉去,亂打刑訊,極其殘酷,稤奴及家內使喚,欲問其由,則皆匿于宮家不出。

    令宗簿寺、刑曹,搜探家內,盡數捕捉以啓,且此人等,亦竝捉囚事,言于宗簿寺、刑曹。

    且聞砲手及無賴人,多數投托,出入恣行作弊。

    砲手已出於奴子招辭者,數三人,尤爲駭愕。

    都監不爲鈐束嚴令,縱其砲手,出入於王子之門。

    都監官,從當覈治』事,傳敎矣。

    臣等伏見前日下敎,都監不爲鈐束嚴令,縱其砲手,出入於王子之門。

    臣等惶悚震惕,無地自容。

    順和君家投入曺大吉等,已爲現出囚禁矣,此外不無諸宮家投入之人,故傳令各哨査覈,則順和家投入,前司左哨公賤李石,本以都監軍,投入順和家,後司右哨樸大信,本以順和家奴子,入屬都監,而兩人,則時方從軍。

    後司右哨韓龍淡,以達城尉家元奴,中司中哨內需司奴樸應善等兩人,以義昌君家新奴,時在都監從軍。

    前司前哨許伏龍、後司前哨許得龍等元奴子,及前司前哨梁蟲介、右別哨李成會等,臨海家投入。

    前司前哨崔千孫,定遠君家投入,而皆在都監,依他操鍊,時方從軍。

    已上十人等,別無背逆都監之事矣。

    此外左司中哨宋文祥、左司右哨李仁倫等,定遠君家投人,而皆不出。

    中軍軍士朱彥祥,定遠君家新奴,不參操鍊,前司右哨姜應男,丁酉逃亡後,定遠君家投入,後司中哨李如桂,定遠君家投入,右司右哨李應男,十六宮投入。

    此人等八名,都監百分嚴推,終始橫逆,更無推治之路。

    今承下敎,敢此竝啓。

    其投入不仕都監及已逃亡各人等,似當嚴加推捉,治罪操鍊。

    敢啓。

    」傳曰:「知。

    都監軍之橫逆,投入於諸宮家者,一一嚴治,其中作弊者,則治之宜別。

    」 10月7日 ○己醜,朝,王世子問安。

     ○憲府啓曰:「宮房差使稱雲,金瑞玉其名者,下去南陽府,掠奪民間牛隻物貨,作弊無窮雲,故移文捉來推閱,則瑞玉現納,所謂牌子二張末端,書順和君房四字,而無署押僞造,冒稱作弊之事,而府使趙應文,不辨眞僞,不覈虛實,?於一紙僞造,唯恐奉行之不暇,刻剝無辜之民,督徵十餘頭牛隻,事甚駭愕。

    如此之人,不可一日在官。

    請命罷職,金瑞玉稱名人,令該曹,窮推定罪。

    」答曰:「依啓。

    」 ○以柳成龍爲豐原府院君。

    〈袞職有闕,而面折無聞焉,賢士冤死,而一言不及焉,行乎國政,如彼其久,而設施疎迂,終無實效。

    金宇顒所謂,無大臣風采,乏宰輔局量者,眞確論也。

    〉○備忘記,傳于政院曰:「京都宿衛之得以稍成貌樣者,以其有都監軍也。

    然於其間,弊亦大焉。

    宜有以處之,而革去不可不速也。

    我國私賤之法,誠天下古今之所未有,而事之出於理外者也。

    雖然,旣不能大改其法,則奴主之分,天經地緯,亘萬古難逃,而不可以撓者也。

    我國之所以維繫人心,扶持世道者,以其名分嚴,而等威截然也。

    一自變故之後,人皆跳躍於本分之外,求所以爭逞其非望,日夜養其奸濫之心、詐慝之術。

    人心不淑,恐亦職此。

    當初都監軍,急於募聚,不計私賤,皆許入屬。

    其流之弊,至于今而益滋,叛主之奴,必於此而歸焉,橫逆之隷,必倚此而肆焉。

    《書》所謂逋逃主、萃淵藪,不幸近之,而論當世作弊之窟者,恐以都監爲先焉。

    頃日憲府之請治叛奴,又有人擅殺其奴之爲都監軍者。

    是皆官家有以啓之也。

    今宜悉刷私奴之爲兵者,各還其主,更勿以私賤爲兵。

    痛革其弊,言于訓鍊都監。

    」 10月8日 ○庚寅,朝,王世子問安。

     ○藥房問安,答曰:「日漸向差,勿爲問安。

    」 ○藥房再啓曰:「伏承聖批,以漸向差復爲敎。

    臣等竊以爲喜,而亦不無區區之慮焉。

    凡初寒感冒之證,趁未用藥調治,則必至彌留,而易緻再感添傷,此蓋通患也。

    今者玉候愆和,爲日已久,而尙未快復,此必感冒之氣,未盡和解而然也。

    須深居密室溫房,使玉體連有汗氣,此治寒止嗽之至要也,前日劑進半瓜丸,已爲進禦否乎?向來進藥已多,想必有厭苦之意,而湯劑丸藥,不可竝爲停止,此藥勉強進禦,以期見効。

    不任下情懇切,敢此煩啓。

    」備忘記曰:「暗於攝生,偶爾緻疾,卿等憂勞,日來問之,良切不安于懷。

    予之此證,非坎離有所不濟,適因初寒,感冒頗深,未易見差。

    自頭痛之後,服藥已二十餘貼。

    到今不思利病之道,輒懷苦口之厭,宜其厥疾不瘳,藥不奏功矣。

    然日漸向差,已減十分之五六,晝則如常,唯夜不能寐,但聞更漏之丁東而已。

    昨見半瓜丸滿盛二榼而進。

    見之令人髮白。

    雖窮年服之,安能盡服?然每夕一投,期不作輟,使用功接續,毋負卿等惓惓之誠。

    」 10月9日 ○辛卯,朝,王世子問安。

     ○弘文館啓曰:「禮曹啓辭,獻禽之禮,令儒臣,博考禮文事啓下矣。

    凡蒐狩節目,已詳於禮曹所考出《五禮儀》講武條及《儀禮》所載。

    禮曹所未詳者,獻禽之數及薦進之官,而兩項節目,取考《周禮》、《儀禮經傳》、《杜氏通典》、《大明會典》等書,皆無現出可據明文,而但《五禮儀》薦新條註雲:『孟冬薦禽,各實以豆。

    』小註曰:『蒐狩所獲禽獸』雲。

    以此觀之,則所獲禽獸,似當各獻一物矣。

    若用《五禮儀》此條之禮,則奉常寺正、宗廟署令,似當薦進矣。

    」傳曰:「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