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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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十五年大明萬曆十年
春正月
1月1日
○朔庚申,司憲府、司諫院合啓曰:「開極聖後,配乾極而主中壼,倫紀至嚴,名號截然。
其在祖宗朝,固無裁削貶降之擧,而祇奉之禮,一視齊陵,節序之享,旣戴於祀典,香祀之傳,必至於親行,而其於《龍飛禦天歌》,與神懿王後竝稱列書,而小無差等,則天經地義,名正言順,豈有一毫他議於其間?而當時任事之臣,不能據經論禮,因循掩置,寢遠寢忘,因山荒廢,陟降無所,將至於二百年之久,國家之不幸,孰有大於此乎?自古有國者,於前代帝王之陵,名臣之墓,尙且封植緻祭。
至如今日所載,大而山、川、嶽、瀆之靈,小而丘陵賁衍之神,微而折瘥無祀之鬼,莫不有澆賽之奠,肸蠁之感。
蓋人君爲廟社、百神之所主,凡天地之內幽顯之間,苟有一氣不得其平者,則皆人君所當惻念者也。
然則無故而廢萬世之廟享,棄一抔而不修,使先後之靈,冤鬱彷徨,而不知所托,是獨安於殿下之心乎?嗚呼!節序遷改,雨露興哀,牛醫夏畦之丘隴,香火遍滿,而聖後園陵,埋沒莫問。
思之至此,肝膈摧裂,雖知今日啓事之未安,而一日,急於一日,不然退默,敢此籲呼?伏願更加惕念亟賜兪允。
」答曰:「不允。
」 1月7日 ○丙寅,司憲府、司諫院合啓曰:「神德王後之事,關天理之存亡,係人紀之廢興,其義之重且大,可謂明矣。
臣等待罪言地,適當公議之沸騰,伏閤叫號,佇竢聖心之一悟,而自上聽之落落,牢拒日深,至有未安之敎,前後沓出,臣等聚首相顧,不勝鬱悒焉。
竊念國家之不幸,莫重於倫紀之墮缺,臣子痛悶莫甚於君親之幽冤,則今日之所不言所可爲者,果孰有大於追奉神德之一事者乎?名位堂堂,昭如日星,固宜竝享太廟,血食千秋,而講禮不審,遂緻湮沒,使廟主飄零,抔土荒涼,因循掩置,以迄于今。
人紀一缺,天理喪盡,殿下之明聖,非不洞燭乎此,而每諉諸先朝留難至此者,何哉?嗚呼?殿下重難之意,臣等亦知之矣。
第事體之重難者,又有大於殿下之所重難者,則臣等其忍坐視恝然,而不爲反覆諍論於殿下乎?理無不復,事必有待,克盡繼述之道,用光前烈之責,皆萃於今日。
伏願殿下,無憚逆耳,反求諸道更加三思,亟賜兪音。
」答曰:「不允。
」答再啓曰:「不允。
」答三啓曰:「可從之事,則其不從乎?今不可追論之事,更勿煩論。
」 1月11日 ○庚午,司憲府、司諫院合啓曰:「惟我神德,毋臨於開國之初,徽名美稱,炳然於記簿。
聖子神孫,無非太祖之後,嗣孰敢有異議於其間哉?議禮之臣,不體太宗之本意,杜撰一時非禮之禮,以貽臣民數百年之痛,國家之不幸,孰有大於此耶太宗之本意,則已著於間關奉禦之日,親傳香祝之時,顯顯明明,焉可誣也?而乃以一時議禮者之失,歸之於太宗,而不究其本意,留難於公論,則是小嫌反勝於大義,而民彜物則,由是而大泯亂也。
伏願亟從公論」答曰:「不允。
」 夏四月 4月21日 ○戊申,禮曹參判金繼輝入侍夕講,猝得病扶出,初更卒逝。
4月24日 ○辛亥,知事樸素立卒。
六月 6月5日 ○辛卯,右參贊李文馨卒。
○司諫院啓曰:「大司憲崔滉名論素輕,請改正。
」答曰:「不允。
」 6月8日 ○甲午,司諫院啓曰:「慶尙監司尹卓然,行己處事,多有物議。
及爲本職,多不謹;仁川府使李瓘,不治官事,請竝命罷職。
」答曰:「尹卓然、李瓘等,何事耶?城上所回啓曰:」尹卓然,以年少宰相,昧戒在得,廣占宅舍,喜使氣焰,隣裡之人,怨詈者多。
及爲本職,亦不謹,有贖木監司之譏;李瓘則玩揭度日,不事其事,民多怨咨,故敢啓。
「答曰:」尹卓然有才,任職居官,是以能察之人,風聞之劾,不必爲實,而所謂贖木,安有自取之理?此尤不近之言,不允。
李瓘罪目不明,亦不可輕遞,不允。
「 6月13日 ○己亥,司憲府啓曰:「洪州牧使林樞庸劣,請遞;昌寧縣監金鍵泛濫,請罷;井浦萬戶樸枝華貪鄙,請罷;注書鄭賜湖輕妄,請遞。
」答曰:「依啓。
」 ○三司追論貞陵事,乞與齊陵竝祔太廟。
直提學金宇顒,獨引《春秋》以爲諸候無二嫡,不可竝祔,隻宜封植園陵,酌殺儀節,建閣置官,略倣厚陵之制。
事竟不行。
秋七月 7月16日 ○辛未,靖陵丁字閣前,地勢卑下,每遇霖潦,江水泛溢,入于階下,自齋室乘舟以通往來,去年大臣、六卿等晉去,相其地勢,以玄宮所安之處,則地勢高峻,水氣不及,可於丁字閣前,以土石塡築隆高,使不侵於水,設都監,大發人丁赴役。
今年雨水,所築處多頹落,
其在祖宗朝,固無裁削貶降之擧,而祇奉之禮,一視齊陵,節序之享,旣戴於祀典,香祀之傳,必至於親行,而其於《龍飛禦天歌》,與神懿王後竝稱列書,而小無差等,則天經地義,名正言順,豈有一毫他議於其間?而當時任事之臣,不能據經論禮,因循掩置,寢遠寢忘,因山荒廢,陟降無所,將至於二百年之久,國家之不幸,孰有大於此乎?自古有國者,於前代帝王之陵,名臣之墓,尙且封植緻祭。
至如今日所載,大而山、川、嶽、瀆之靈,小而丘陵賁衍之神,微而折瘥無祀之鬼,莫不有澆賽之奠,肸蠁之感。
蓋人君爲廟社、百神之所主,凡天地之內幽顯之間,苟有一氣不得其平者,則皆人君所當惻念者也。
然則無故而廢萬世之廟享,棄一抔而不修,使先後之靈,冤鬱彷徨,而不知所托,是獨安於殿下之心乎?嗚呼!節序遷改,雨露興哀,牛醫夏畦之丘隴,香火遍滿,而聖後園陵,埋沒莫問。
思之至此,肝膈摧裂,雖知今日啓事之未安,而一日,急於一日,不然退默,敢此籲呼?伏願更加惕念亟賜兪允。
」答曰:「不允。
」 1月7日 ○丙寅,司憲府、司諫院合啓曰:「神德王後之事,關天理之存亡,係人紀之廢興,其義之重且大,可謂明矣。
臣等待罪言地,適當公議之沸騰,伏閤叫號,佇竢聖心之一悟,而自上聽之落落,牢拒日深,至有未安之敎,前後沓出,臣等聚首相顧,不勝鬱悒焉。
竊念國家之不幸,莫重於倫紀之墮缺,臣子痛悶莫甚於君親之幽冤,則今日之所不言所可爲者,果孰有大於追奉神德之一事者乎?名位堂堂,昭如日星,固宜竝享太廟,血食千秋,而講禮不審,遂緻湮沒,使廟主飄零,抔土荒涼,因循掩置,以迄于今。
人紀一缺,天理喪盡,殿下之明聖,非不洞燭乎此,而每諉諸先朝留難至此者,何哉?嗚呼?殿下重難之意,臣等亦知之矣。
第事體之重難者,又有大於殿下之所重難者,則臣等其忍坐視恝然,而不爲反覆諍論於殿下乎?理無不復,事必有待,克盡繼述之道,用光前烈之責,皆萃於今日。
伏願殿下,無憚逆耳,反求諸道更加三思,亟賜兪音。
」答曰:「不允。
」答再啓曰:「不允。
」答三啓曰:「可從之事,則其不從乎?今不可追論之事,更勿煩論。
」 1月11日 ○庚午,司憲府、司諫院合啓曰:「惟我神德,毋臨於開國之初,徽名美稱,炳然於記簿。
聖子神孫,無非太祖之後,嗣孰敢有異議於其間哉?議禮之臣,不體太宗之本意,杜撰一時非禮之禮,以貽臣民數百年之痛,國家之不幸,孰有大於此耶太宗之本意,則已著於間關奉禦之日,親傳香祝之時,顯顯明明,焉可誣也?而乃以一時議禮者之失,歸之於太宗,而不究其本意,留難於公論,則是小嫌反勝於大義,而民彜物則,由是而大泯亂也。
伏願亟從公論」答曰:「不允。
」 夏四月 4月21日 ○戊申,禮曹參判金繼輝入侍夕講,猝得病扶出,初更卒逝。
4月24日 ○辛亥,知事樸素立卒。
六月 6月5日 ○辛卯,右參贊李文馨卒。
○司諫院啓曰:「大司憲崔滉名論素輕,請改正。
」答曰:「不允。
」 6月8日 ○甲午,司諫院啓曰:「慶尙監司尹卓然,行己處事,多有物議。
及爲本職,多不謹;仁川府使李瓘,不治官事,請竝命罷職。
」答曰:「尹卓然、李瓘等,何事耶?城上所回啓曰:」尹卓然,以年少宰相,昧戒在得,廣占宅舍,喜使氣焰,隣裡之人,怨詈者多。
及爲本職,亦不謹,有贖木監司之譏;李瓘則玩揭度日,不事其事,民多怨咨,故敢啓。
「答曰:」尹卓然有才,任職居官,是以能察之人,風聞之劾,不必爲實,而所謂贖木,安有自取之理?此尤不近之言,不允。
李瓘罪目不明,亦不可輕遞,不允。
「 6月13日 ○己亥,司憲府啓曰:「洪州牧使林樞庸劣,請遞;昌寧縣監金鍵泛濫,請罷;井浦萬戶樸枝華貪鄙,請罷;注書鄭賜湖輕妄,請遞。
」答曰:「依啓。
」 ○三司追論貞陵事,乞與齊陵竝祔太廟。
直提學金宇顒,獨引《春秋》以爲諸候無二嫡,不可竝祔,隻宜封植園陵,酌殺儀節,建閣置官,略倣厚陵之制。
事竟不行。
秋七月 7月16日 ○辛未,靖陵丁字閣前,地勢卑下,每遇霖潦,江水泛溢,入于階下,自齋室乘舟以通往來,去年大臣、六卿等晉去,相其地勢,以玄宮所安之處,則地勢高峻,水氣不及,可於丁字閣前,以土石塡築隆高,使不侵於水,設都監,大發人丁赴役。
今年雨水,所築處多頹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