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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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午,彗星出。
○朝講。
大司憲李俊民啓曰:「近者有公論不平者,不得不言。
家供事,當初設立之時,欲防防納之弊及士大夫迎餞之浪費,以公心而設也。
近日觀之,則物情似爲未便,若有言家供之便者,則衆嫉之,可知人心之未便也。
」上曰:「家供事,當初出於憲府。
」俊民曰:「其時設立,則雖出於某處,以公心而爲之,以公心罷之,何妨?」上曰:「旣議立而又罷,何耶?然若人皆怨咨,則不可不慮。
」俊民曰:「事之不便,雖十易之無妨。
」上顧謂左相曰:「家供之事,大憲言之,當更議之乎?」左相曰:「今者人皆厭憚雲,當下問大臣。
」上從之。
8月11日 ○辛未,上答兩司曰:「前者郭越陳疏,多有悖妄之說,在所必鞫,而回護沮遏而啓之。
今也林芑上章,或涉近是之言,不應加罪,而偏嫉羅織而論之。
惟其不忤於己,故在所當鞫,而使不得鞫;深軋於己,故不應加罪,而固請治罪。
夫芑如彼,則後日奸臣當道,恣行滑手,誰肯言之哉?則是適足以資其無窮之弊而已。
芑一小臣也。
治之甚易,而惟於理不當,非惟不當,亦不必也。
求言而得言,又從請治,是誠何心哉?至如合司一事,尤貽我國輕佻之羞矣。
自爲處事矣當,而以廢事言於君前,可乎?」 8月13日 ○癸酉,上答玉堂箚曰:「林芑不治罪,則無妨於大體,而治罪則有害於朝廷,故不允。
不必煩爲之箚。
」 8月16日 ○丙子,有政。
以洪曇爲右參贊,李潑爲獻納,李誠中爲副校理,李純仁爲正言,盧稙爲修撰。
8月18日 ○戊寅,有政。
以權轍爲領議政。
8月19日 ○己卯,儒生庭試入等者三人,命賜紙。
8月22日 ○壬午,雨雹。
大如榛子,或如鳥卵。
8月23日 ○癸未,有政。
以姜士尙爲右參贊,樸啓賢爲大司憲,權徵爲執義,洪進爲獻納,安自裕爲黃海監司,申恪爲慶尙右兵使。
8月25日 ○乙酉,朝講。
○冬至使具思孟如京師。
百官拜表。
上禦經筵,下問以疑難數處,侍讀官不能對。
上乃言曰:「問之而無不知,奇特奇特。
世安有如此奇特?」上亟稱柳希春學問精博。
左相樸淳曰:「此人盡捐他,專心文字,故乃能如此。
」 8月26日 ○丙戌,領相權轍辭職箚入啓。
答曰:「卿才德,實合輔弼,四爲上公,庸何傷乎?腳力雖無,扶持有人,又何患躡陛之難?宜調理出仕,勉輔是望。
」遣注書諭之。
○兩司請罪林芑事,停啓。
○獻納洪進,以未準朔數,而陞品辭免,再啓,不允。
8月27日 ○丁亥,有朝講。
○院啓:「慶尙兵使蘇潝,全羅水使郭嶸,以母病紛紜祈免,後弊難防,請命罷職。
益山郡守趙應亨,未經五品,開城都事丁胤祐,六品未十朔,而皆陞品,請改正。
禮曹正郞任百英,以曾經守令文官,罷歸鄕曲,不自謹愼,駄隨監司,出入列邑,公然徵索,請命罷職。
監司崔應龍,亦命推考。
」答曰:「依啓。
」 ○內殿衣襨所用鼎紬,曝曬於望春門內,內院奴等,偸取四十八匹者現捉,下義禁府推鞫。
8月28日 ○戊子,有政。
以姜士尙爲刑曹判書,權??爲持平,丁焰爲靈光郡守。
8月29日 ○己醜,領相權轍辭職箚子入啓。
傳曰:「不允批答,可也。
」 九月 9月3日 ○壬辰,禮曹,以三宰洪曇卒入啓。
傳曰:「三宰卒逝,予用驚焉其考別置簿以啓。
停朝二日。
○府啓:「全羅水使李??,素多物議,見棄公論。
今授閫外節制之任,列鎭將士,決不能彈壓,請命遞差。
」答曰:「李??驍勇善射,當今武臣,鮮有其比。
乙卯之變,有捍禦之功,沈廢多年,今乃試可。
決不可遞,不允。
9月9日 ○戊戌,上禦經筵。
○上問:「經書中,《書》與《詩》熟好?」對曰:「《書》,載帝王之事,固爲治之大法;《詩》本人情該物理,所關尤切。
」上曰:「《書》,辭艱,深不平易。
《詩》亦類此否?」詩之文辭,甚平易明白。
有益於人。
「上曰:」《詩》、《書》與《論》、《孟》,如何?「對日:」《論》、《孟》又切於《詩》、《書》。
朱子曰:『論孟是熟飯,《詩》、《書》是打禾爲飯;學問之方,四書極緊,《詩》、《書》次之。
治國平天下之道,《綱目》最緊,《大學衍義》次之。
「 ○領議政權轍出。
9月10日 ○己亥,上命左相試漢語吏文製述,考講于勤政殿。
9月11日 ○庚子,晝講。
9月13日 ○壬寅,有政。
以樸忠元爲參贊,樸謹元爲京畿監司,尹毅中爲副提學,柳希春爲僉知中樞,李大伸爲淸州牧使,金逸駿爲潭陽府使,李邦柱爲大同察訪。
9月18日 ○丁未,朝講。
9月19日 ○戊申,備忘記傳曰:「禁府囚人種同等,雖以禁苑栗偸取之罪,其刑訊固不足惜。
第其鼎紬偸竊事迹,則可疑,而證據未現。
一人已杖死,予心惻然。
此公事,議諸大臣。
」三公論議,皆贊上好生之德。
上於是命,幷勿加刑。
種同以偸竊禁苑之栗,照律定罪。
三伊、金伊、勳卿等,竝放送。
9月21日 ○庚戌,朝講後,上親政。
9月23日 ○壬子,諫院啓:兵曹堂上之論,大司諫尹鬥壽、正言李純仁擅停啓之失。
9月26日 ○乙卯,兩司啓:「兵曹堂上,以爲有銅臭之譏,或雲貨吉,或雲賄賂,或雲苞苴,請托論之,請堂上、郞廳竝命遞差。
」答曰:「郞廳遞差,堂上推考。
」連日啓之,不允。
9月27日 ○丙辰,有政。
以崔顒爲大司諫,李憲國爲承旨,金澥爲司諫,李準爲獻納,洪仁憲爲正言。
○武科殿試。
鐵箭貫革各五矢二巡內,中一矢以上,取二十五人。
9月28日 ○丁巳,工曹判書元混,三度呈辭。
蓋自以年滿八十,欲謝事就閑故也。
冬十月 10月2日 ○辛酉,有朝講。
○有政。
以鄭彥信爲執義,盧植爲持平,柳成龍爲典翰。
10月7日 ○丙寅,上以冬享親祭,詣敬慕殿,齋宿昌德宮。
10月8日 ○丁卯,醜時,上親行敬慕殿冬享大祭。
10月11日 ○庚午,文科重試,取監察曹光益等六人。
○武科重試,取崔湖等十八人。
貫革五矢十巡內,取十分以上。
○有政。
以樸忠元爲兵曹判書,柳希春爲同知中樞。
○別試殿試,取司評鄭崐壽等十九人。
10月13日 ○壬申,柳希春乞暇下鄕。
上傳敎政院曰:「柳希春肅拜後,予將引見。
」上出坐思政殿,引見希春。
仍啓曰:「臣伏覩,殿下近年以來,學問行事,比前益進,此誠一國臣民之福。
然大舜用中,成湯執中,尤不可不益求其所未至。
凡天下事物上,莫不有至當之理,患在究之未精耳。
人君凡遇衆論不同之際,必須無適無莫,虛心觀理,惟當之從。
譬如治病,衆說不一,良醫折中,當用熱藥,則用熱藥,當用冷藥,則用冷藥,當平補則平補,對證用藥,毫髮不差,故病瘳而氣安。
朱子論稱一物平施之道曰:『古之欲爲平者,必稱其物之大小輕重,方爲其施之多寡厚薄,後乃得其平。
』此亦用中之說也。
凡事當遵守,而不遵守,固爲不可當變通,而不變通,亦是膠柱而鼓瑟,此不可察也。
頃年,館學儒生以五賢從祀,上疏力請,上不卽從。
此固詳審愼重之道,然五賢一時從祀,事固重難,宋理宗褒崇周程張朱從祀文廟,君子以爲逈出千古,當此聖明之世,豈可不開其端乎?金宏弼首倡道學,在四人之前,乞詢問大臣及經筵官,特命宏弼從祀,以興起士風。
」上曰:「予於卿言,豈敢不留心?但從祀事極,未可輕爲。
仍賜白紬天益、紅紬天益、黑靴子,俱精。
10月16日 ○乙亥,司憲府啓曰:「北靑判官尹覃休,淩侮長官,使不得措手。
且忿其失職,期於罷還,肆意無忌,請先罷後推。
前南道兵使崔遠,特爲下官所惱,辭病而遞,殊無剛制之義,不無所失。
但此人守邊,別無欠事,請仍任。
魚川察訪林希茂,本無名望,且厭殘驛,久不謝恩,請命罷職。
」答曰:「依啓。
」 10月20日 ○乙卯,司諫院啓曰:「沔川郡守李仁弘,人物麤鄙,前爲大同察訪時,帶率牟利之人,多行鄙陋之事,請命罷職。
」答曰:「依啓。
」南道兵使崔遠爲下官所制,不能善爲處置,而強托疾病,隱然狀啓,請命推考治罪。
「答曰:」不允。
「 ○以趙穆除奉化縣監,上辭職疏。
略曰: 國家爵祿之設,本爲求得賢才而用之。
臣非賢者,又無才藝,何以得此?是不過當初廷紳誤聽,終緻謬恩下逮。
臣雖冒昧而進,凡不見治,顚沛而歸,奈辱國恩何? 上答以不允。
十一月 11月6日 ○甲午,有政。
以權克禮爲吉州牧使,權克智爲北靑判官,閔純爲龍崗縣令。
十二月[1] 12月6日 ○甲子,有政。
左相樸淳遞爲領中樞,領中樞洪暹爲左相。
12月30日 ○戊子,上以大祥齋戒,欲宿闆房,政院請宿溫室。
上從之。
○朝講。
大司憲李俊民啓曰:「近者有公論不平者,不得不言。
家供事,當初設立之時,欲防防納之弊及士大夫迎餞之浪費,以公心而設也。
近日觀之,則物情似爲未便,若有言家供之便者,則衆嫉之,可知人心之未便也。
」上曰:「家供事,當初出於憲府。
」俊民曰:「其時設立,則雖出於某處,以公心而爲之,以公心罷之,何妨?」上曰:「旣議立而又罷,何耶?然若人皆怨咨,則不可不慮。
」俊民曰:「事之不便,雖十易之無妨。
」上顧謂左相曰:「家供之事,大憲言之,當更議之乎?」左相曰:「今者人皆厭憚雲,當下問大臣。
」上從之。
8月11日 ○辛未,上答兩司曰:「前者郭越陳疏,多有悖妄之說,在所必鞫,而回護沮遏而啓之。
今也林芑上章,或涉近是之言,不應加罪,而偏嫉羅織而論之。
惟其不忤於己,故在所當鞫,而使不得鞫;深軋於己,故不應加罪,而固請治罪。
夫芑如彼,則後日奸臣當道,恣行滑手,誰肯言之哉?則是適足以資其無窮之弊而已。
芑一小臣也。
治之甚易,而惟於理不當,非惟不當,亦不必也。
求言而得言,又從請治,是誠何心哉?至如合司一事,尤貽我國輕佻之羞矣。
自爲處事矣當,而以廢事言於君前,可乎?」 8月13日 ○癸酉,上答玉堂箚曰:「林芑不治罪,則無妨於大體,而治罪則有害於朝廷,故不允。
不必煩爲之箚。
」 8月16日 ○丙子,有政。
以洪曇爲右參贊,李潑爲獻納,李誠中爲副校理,李純仁爲正言,盧稙爲修撰。
8月18日 ○戊寅,有政。
以權轍爲領議政。
8月19日 ○己卯,儒生庭試入等者三人,命賜紙。
8月22日 ○壬午,雨雹。
大如榛子,或如鳥卵。
8月23日 ○癸未,有政。
以姜士尙爲右參贊,樸啓賢爲大司憲,權徵爲執義,洪進爲獻納,安自裕爲黃海監司,申恪爲慶尙右兵使。
8月25日 ○乙酉,朝講。
○冬至使具思孟如京師。
百官拜表。
上禦經筵,下問以疑難數處,侍讀官不能對。
上乃言曰:「問之而無不知,奇特奇特。
世安有如此奇特?」上亟稱柳希春學問精博。
左相樸淳曰:「此人盡捐他,專心文字,故乃能如此。
」 8月26日 ○丙戌,領相權轍辭職箚入啓。
答曰:「卿才德,實合輔弼,四爲上公,庸何傷乎?腳力雖無,扶持有人,又何患躡陛之難?宜調理出仕,勉輔是望。
」遣注書諭之。
○兩司請罪林芑事,停啓。
○獻納洪進,以未準朔數,而陞品辭免,再啓,不允。
8月27日 ○丁亥,有朝講。
○院啓:「慶尙兵使蘇潝,全羅水使郭嶸,以母病紛紜祈免,後弊難防,請命罷職。
益山郡守趙應亨,未經五品,開城都事丁胤祐,六品未十朔,而皆陞品,請改正。
禮曹正郞任百英,以曾經守令文官,罷歸鄕曲,不自謹愼,駄隨監司,出入列邑,公然徵索,請命罷職。
監司崔應龍,亦命推考。
」答曰:「依啓。
」 ○內殿衣襨所用鼎紬,曝曬於望春門內,內院奴等,偸取四十八匹者現捉,下義禁府推鞫。
8月28日 ○戊子,有政。
以姜士尙爲刑曹判書,權??爲持平,丁焰爲靈光郡守。
8月29日 ○己醜,領相權轍辭職箚子入啓。
傳曰:「不允批答,可也。
」 九月 9月3日 ○壬辰,禮曹,以三宰洪曇卒入啓。
傳曰:「三宰卒逝,予用驚焉其考別置簿以啓。
停朝二日。
○府啓:「全羅水使李??,素多物議,見棄公論。
今授閫外節制之任,列鎭將士,決不能彈壓,請命遞差。
」答曰:「李??驍勇善射,當今武臣,鮮有其比。
乙卯之變,有捍禦之功,沈廢多年,今乃試可。
決不可遞,不允。
9月9日 ○戊戌,上禦經筵。
○上問:「經書中,《書》與《詩》熟好?」對曰:「《書》,載帝王之事,固爲治之大法;《詩》本人情該物理,所關尤切。
」上曰:「《書》,辭艱,深不平易。
《詩》亦類此否?」詩之文辭,甚平易明白。
有益於人。
「上曰:」《詩》、《書》與《論》、《孟》,如何?「對日:」《論》、《孟》又切於《詩》、《書》。
朱子曰:『論孟是熟飯,《詩》、《書》是打禾爲飯;學問之方,四書極緊,《詩》、《書》次之。
治國平天下之道,《綱目》最緊,《大學衍義》次之。
「 ○領議政權轍出。
9月10日 ○己亥,上命左相試漢語吏文製述,考講于勤政殿。
9月11日 ○庚子,晝講。
9月13日 ○壬寅,有政。
以樸忠元爲參贊,樸謹元爲京畿監司,尹毅中爲副提學,柳希春爲僉知中樞,李大伸爲淸州牧使,金逸駿爲潭陽府使,李邦柱爲大同察訪。
9月18日 ○丁未,朝講。
9月19日 ○戊申,備忘記傳曰:「禁府囚人種同等,雖以禁苑栗偸取之罪,其刑訊固不足惜。
第其鼎紬偸竊事迹,則可疑,而證據未現。
一人已杖死,予心惻然。
此公事,議諸大臣。
」三公論議,皆贊上好生之德。
上於是命,幷勿加刑。
種同以偸竊禁苑之栗,照律定罪。
三伊、金伊、勳卿等,竝放送。
9月21日 ○庚戌,朝講後,上親政。
9月23日 ○壬子,諫院啓:兵曹堂上之論,大司諫尹鬥壽、正言李純仁擅停啓之失。
9月26日 ○乙卯,兩司啓:「兵曹堂上,以爲有銅臭之譏,或雲貨吉,或雲賄賂,或雲苞苴,請托論之,請堂上、郞廳竝命遞差。
」答曰:「郞廳遞差,堂上推考。
」連日啓之,不允。
9月27日 ○丙辰,有政。
以崔顒爲大司諫,李憲國爲承旨,金澥爲司諫,李準爲獻納,洪仁憲爲正言。
○武科殿試。
鐵箭貫革各五矢二巡內,中一矢以上,取二十五人。
9月28日 ○丁巳,工曹判書元混,三度呈辭。
蓋自以年滿八十,欲謝事就閑故也。
冬十月 10月2日 ○辛酉,有朝講。
○有政。
以鄭彥信爲執義,盧植爲持平,柳成龍爲典翰。
10月7日 ○丙寅,上以冬享親祭,詣敬慕殿,齋宿昌德宮。
10月8日 ○丁卯,醜時,上親行敬慕殿冬享大祭。
10月11日 ○庚午,文科重試,取監察曹光益等六人。
○武科重試,取崔湖等十八人。
貫革五矢十巡內,取十分以上。
○有政。
以樸忠元爲兵曹判書,柳希春爲同知中樞。
○別試殿試,取司評鄭崐壽等十九人。
10月13日 ○壬申,柳希春乞暇下鄕。
上傳敎政院曰:「柳希春肅拜後,予將引見。
」上出坐思政殿,引見希春。
仍啓曰:「臣伏覩,殿下近年以來,學問行事,比前益進,此誠一國臣民之福。
然大舜用中,成湯執中,尤不可不益求其所未至。
凡天下事物上,莫不有至當之理,患在究之未精耳。
人君凡遇衆論不同之際,必須無適無莫,虛心觀理,惟當之從。
譬如治病,衆說不一,良醫折中,當用熱藥,則用熱藥,當用冷藥,則用冷藥,當平補則平補,對證用藥,毫髮不差,故病瘳而氣安。
朱子論稱一物平施之道曰:『古之欲爲平者,必稱其物之大小輕重,方爲其施之多寡厚薄,後乃得其平。
』此亦用中之說也。
凡事當遵守,而不遵守,固爲不可當變通,而不變通,亦是膠柱而鼓瑟,此不可察也。
頃年,館學儒生以五賢從祀,上疏力請,上不卽從。
此固詳審愼重之道,然五賢一時從祀,事固重難,宋理宗褒崇周程張朱從祀文廟,君子以爲逈出千古,當此聖明之世,豈可不開其端乎?金宏弼首倡道學,在四人之前,乞詢問大臣及經筵官,特命宏弼從祀,以興起士風。
」上曰:「予於卿言,豈敢不留心?但從祀事極,未可輕爲。
仍賜白紬天益、紅紬天益、黑靴子,俱精。
10月16日 ○乙亥,司憲府啓曰:「北靑判官尹覃休,淩侮長官,使不得措手。
且忿其失職,期於罷還,肆意無忌,請先罷後推。
前南道兵使崔遠,特爲下官所惱,辭病而遞,殊無剛制之義,不無所失。
但此人守邊,別無欠事,請仍任。
魚川察訪林希茂,本無名望,且厭殘驛,久不謝恩,請命罷職。
」答曰:「依啓。
」 10月20日 ○乙卯,司諫院啓曰:「沔川郡守李仁弘,人物麤鄙,前爲大同察訪時,帶率牟利之人,多行鄙陋之事,請命罷職。
」答曰:「依啓。
」南道兵使崔遠爲下官所制,不能善爲處置,而強托疾病,隱然狀啓,請命推考治罪。
「答曰:」不允。
「 ○以趙穆除奉化縣監,上辭職疏。
略曰: 國家爵祿之設,本爲求得賢才而用之。
臣非賢者,又無才藝,何以得此?是不過當初廷紳誤聽,終緻謬恩下逮。
臣雖冒昧而進,凡不見治,顚沛而歸,奈辱國恩何? 上答以不允。
十一月 11月6日 ○甲午,有政。
以權克禮爲吉州牧使,權克智爲北靑判官,閔純爲龍崗縣令。
十二月[1] 12月6日 ○甲子,有政。
左相樸淳遞爲領中樞,領中樞洪暹爲左相。
12月30日 ○戊子,上以大祥齋戒,欲宿闆房,政院請宿溫室。
上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