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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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七月
7月1日
○朔癸酉,仁宗榮靖大王忌晨。
○上在貞陵洞行宮。
○王世子問安。
7月2日 ○甲戌,政院啓曰:「鄭恊改付軍職之後,所當先期聞見,趁時肅拜。
而貢馬揀擇之日,至於啓請肅拜,請推考。
」傳曰:「勿。
」〈三公會坐而啓請,君父動聽而命招然後,乃始肅拜,往參,其異乎朝受命夕,飮氷者矣。
嗚乎!綱紀解弛,怠慢成習之緻,寧可獨責於鄭恊也哉?〉○憲府啓曰:「背君降賊,人臣莫大之罪惡。
而成世寧、世康兄弟,當倭賊入城之日,膝行迎附,臣節都喪,國人齊憤,久而愈深。
與其子孫,比肩同朝,實是衣冠之羞辱。
今者世寧外孫韓琂,得參文科;世康外孫前評事樸大謙,亦在仕籍,物情尤爲痛惋。
請韓琂削科;大謙削去仕版,今此許赴錄名官,請命罷職。
頃日武科殿試時,兵曹堂上、郞廳,無一員爲試官,至於擧子等應赴與否査覈之際,隻令數三下吏,考出文簿。
殿試事體至嚴,而如是苟簡,極爲駭愕。
兵曹堂上、色郞廳,請命推考。
」答曰:「依啓。
」 ○諫院啓曰:「平安道虞候李應順,爲人汎濫,駄緻內地妓生,貽弊於沿江列邑,聞者莫不駭憤,請命罷職。
凡科場擧子,無弓子者,以官弓許射,已成規例。
而今此武科殿試時,遠方擧子無弓子者,令軍器寺,進排以射,則隻以一張弓子進呈,而亦腰折不可射。
使之改進排,則此外,更無他件雲,武庫之事,極爲寒心。
色官員,請命罷職。
」 ○京畿監司李廷龜狀啓:「竹州山城畢役。
城子周回,以布帛尺三千八百八十尺,內城一千八百九十尺雲。
」 ○傳曰:「李惟弘〈時爲竹州府使,監築山城。
〉加資,監官以下分等論賞。
」 ○備邊司啓曰:「臣等伏見諫院箚子,辭語丁寧,旨意勸懇,逐條陳戒,切中時病,朝廷上下,所當惕然深省,擧以行之。
而其中選將一事,實是當今切急之務,有不容少緩者。
各擧武藝絶倫,馳突戰陣者及講習兵書,智謀超等者,分作二隊,預爲儲養,或試以郞署之職;或授以守宰、邊帥,至於失律罔赦,誤擧有罰等項,幷令該曹商量定規,著實擧行宜當。
至於疏末正心之說,與夫咨訪治道,商確古今之論,尤爲切當。
自上更加體念,勿以尋常而忽之,不勝幸甚,敢啓。
」傳曰:「允。
」〈史臣曰:「當今之勢,殆哉岌岌,若使如賈誼者見之,則不但流涕痛哭而已也,擧朝之臣,不以國事爲意,皆以悠悠取容。
頃日諫院之箚,亦掇拾陳談,徒爲塞責之虛文。
而備邊司之回啓,又拈選將一事,以分二隊而敎養,惓惓焉,此果內修外攘之急先務乎?」〉○訓鍊都監啓曰:「潼關陷沒時及件退焚蕩時,戰亡砲殺手等,所當依承傳,恤典擧行。
而復戶則自有法典,年限之定,依例施行;恤典則令該司,米布量宜題給,以示優恤之意,外方則移文本道,使之一體施行,敢啓。
」傳曰:「允。
」 7月3日 ○乙亥,王世子問安。
○以吳億齡爲司憲府大司憲,〈早有時譽,而無剛正氣節,頓綱振紀,決非所能。
〉全有亨爲監察,〈文科壯元。
〉任章爲說書,吳靖爲注書,玄極爲平安虞候,李山培爲泗川縣監,洪瑞龍爲抱川縣監。
7月4日 ○丙子,鹹鏡道觀察使李時發馳啓:「加乙波知僉使孫景祉馳報內:『大槪酋胡金倭道進告內:「老土因阿老斬給之嫌,請借精兵四百於老乙可赤欲爲報讎,而老乙可赤、以爲:『阿老犯罪被斬,不可爲此小事,請兵相戰。
』拒而不從,老土使酋胡王其老等,更爲請兵,欲報讎。
」雲。
』阿老受款一事,終爲後日之禍胎,人所共慮,而兵使金宗得妄肆己見,輕加斬殺,旋知有後尾之不妥,便卽歸咎於僉使玄楫,至於狀啓請罪。
而今見玄楫招辭,則兵使軍官金孝文持傳令,促刑節次,似不可掩。
身爲元帥,與管下鎭將,爭詰曲直,有駭聞聽。
旣往之事,言之無益,而其差失於一號令之間,惹起難處之釁端,誠爲可恨。
老土旣置阿老於死地,不可無端告赴於老酋,其以請兵報讐爲辭,固出於事勢之必然。
而其鴞音未變,竢釁生心,與忽賊相扇搆亂,不可謂無此虞,以本道削弱之力,當軍情挫衄之後,北備忽賊;南拒老土,其何以支吾?又老酋出送採蔘胡人百餘名,時方橫行於越邊,雖令善辭開諭,俾不得犯境,而邊將勢不能有所禁制,此亦非細慮。
」〈史臣曰:「金宗得之罪,可勝道哉?不思長慮,輕殺阿老,欲掩其失,歸罪鎭將,猶且信卓鬥之詐,擧件退之役,喪師辱國,結怨排禍。
而得保首領,薄被竄黜,軍律之不嚴、朝綱之解弛,至此而極矣。
」〉○申時,王世子問安,仍往孝敬殿,以行明日秋享祭也。
7月5日 ○丁醜,卯時,王世子還自孝敬殿,問安于兩殿。
○憲府啓曰:「大司憲吳億齡引嫌而退。
無衙門,不見啓目,下人又不來言,則其未得謝恩,而至於行公,勢使之然。
別無所嫌,不可以此,輕遞言官。
大司憲吳億齡,請命出仕。
」答曰:「依啓。
」吳億齡就職而出。
○鹹鏡監司李時發馳啓:「北兵使金宗得馳報內:『賊將者乙古舍因屯于距穩城境五十裡許家洪之部,隻送一價胡及李夫己等,〈夫己卽潼關役時,被擄通事也。
〉托以「求職不許,則留屯,以待八月間忽酋之自來。
」雲。
久留近境,肆意橫行,略無忌憚,而我則一向退縮,閉門自守,賊徒必以我爲?,益生淩侮之心,人皆憤惋,莫不思奮。
收合六鎭精銳,則制彼孤軍深入之賊,有如拉朽,而第以賊屯越境,未可擅便緻討,從長指揮事。
』馳報。
臣愚妄料,卽今江水盛長,越境征討,大非其時。
且沮敗之餘,士氣未振,利鈍所在,亦未可預料。
兵交,使在其中,古之道也。
今若擇一有膽略、計慮之人,稱爲穩城軍官,與李夫己等,一時入送者乙古舍處,開諭曰:『我國旣嘉爾酋求款之誠,職帖、儀章,今已來到。
我之待汝至矣,而爾今來逼我境,焚掠我藩,恣意橫行,爾欲誠心求職,則豈當如是?爾速領兵退歸,放還搶掠人畜,以爲受職之計可也。
不然而留連近境,且以忽賊自來恐嚇,則我國大兵,方爲盛集,一擧可以蕩滅。
爾雖悔之無及,量其利害,速爲自處。
』雲雲,恐合事宜。
臣旣以此意,回送於金宗得處。
此後賊之去留,待其處報,馳啓。
」 ○鹹鏡按問禦史李廷馦馳啓:「件退之役戰亡人,正軍二百十三名,火伴、蔔奴、隨從雜人名籍無憑,不能的知。
」 ○慶尙監司李時彥馳啓:「單遊擊設帳幕於草梁岸上,水陸陣兵,喚出橘倭問曰:『爾有何事,往來如是乎?』智正對曰:『一以護送松雲;一以刷還被擄人口,專爲通好一事而來也。
』遊擊曰:『隻要兩國通好乎?』智正對曰:『若得朝鮮通好,則不可不進貢於天朝矣。
』遊擊曰:『凡大小事,都在天朝處分,而爾何敢強要,先好朝鮮而後,貢於天朝耶?爾國若能到底恭順,終始不變,而從原路進貢,納款輸誠,則帝王待夷之道,豈有終絶之理乎?』智正謝曰:『老爺遠勞,敎諭懃懇,不勝感珮。
但海路遙遙,遠不能以時通貢,故秀吉借道朝鮮,終不見許,至於動兵矣。
今者家康之願,不過通好兩國,而進貢天朝而已。
』遊擊曰:『天朝曾爲沈惟敬所賣,至於冊封見辱,孰不爲之痛惋哉?我天朝常以爲,日本巧詐莫測,至于今日,家康遽稱不預秀吉之謀,豈有輕信以聽從乎?』智正對曰:『家康之意所在,非但擄人所共聞,松雲亦已親聽以來,小的何敢一毫扯謊於老爺之前乎?』遊擊曰:『松雲去來及爾之來此,自有天朝處分。
且爾國每脅朝鮮雲,果有是事否?然則天朝四十萬兵馬,方駐登、萊、旅順、鎭江、平壤等地,隨爾勦殺矣。
』智正對曰:『日本時無動兵之機。
伏願老爺,詮達大事,千萬幸甚。
』」 7月6日 ○戊寅,單遊擊見橘倭後,轉報于天朝各衙門曰:「爲倭情事。
本職除本月十六日,據倭子送回朝鮮被擄人民,已經具報外,今二十六日,據通官樸大根帶領倭目橘智正等,曰名稟見,本職當有,橘智正稟稱:」俺倭長家康,願與朝鮮修好,同貢天朝。
』等語。
本職宣諭智正:『爾國人心叛服不常,詎敢輕易替爾,稟奏朝廷?朝鮮自爾國侵犯之後,仰賴我天朝威靈,元氣稍復。
借路之事,該國豈敢自專?』橘智正復稟稱:『當初平秀吉邊于要求朝鮮,緻天朝老爺嗔怒,納貢事,眼下且不敢待。
家康且與朝鮮修好,久後見得俺們,實心再求納貢。
』本職復諭智正:『爾傳與家康,務要堅心學好,不可陽與朝鮮講和,陰懷異圖。
我天朝,登、萊、旅順,朝鮮平壤、義州分布水陸兵卒百十餘萬,又委官督送異樣火器,以待爾國動靜。
』智正等叩頭去訖。
「 ○諫院啓曰:「興陽縣監鄭沈,年少手生,凡幹公務,一委於奸吏之手,民受其害,請命罷職。
興德縣監許增,爲人汎濫,前爲守令時,多有不謹之事。
如此之人不可復委蘇殘起弊之責,請命罷職。
」答曰:「依啓。
」 ○備忘記曰:「軍無重賞,無以激戰士之心。
故曰:『香餌之下,必有芳魚。
』天朝則軍門摠督,受許多銀兩,士之有戰功者,卽於眼前賞之,故人皆爭奮以進,死爲榮。
我則元帥隻有兩空拳,以何物而賞之乎?兵,死地也。
必有以重賞之,又有以重刑之然後,其庶幾矣。
予意,空名告身若幹成貼,下送于李時發、李時言處,將士之奮勇殺賊,力戰有功者,卽欲帖中塡名,眼前賞之。
此二人者,豈欺予哉?昔在壬辰,樸泓以慶尙左水使,來在浿江,古今之所未聞也。
予欲依軍法誅之,再三傳敎,終未得施,老死牖下,至今猶憤。
此由其時,權臣當道之緻〈上意蓋指尹鬥壽也。
〉而慶尙水使,退於浿江,於事何如?此而不卽置諸軍法,能爲國乎?今宜戒之。
北道諸將之不能固守力戰,或臨陣退縮者,切勿少貸可也。
且禦史之査覈已聞。
前所謂雲雲之說,則誠爲過矣,而其敗則明矣。
賜祭、恤孤等事,從速擧行。
件退之役,成佑吉力戰卻賊。
使此日,無此人則諸軍之事,豈不殆哉?不可不別爲論賞,言于備邊司。
」 ○備邊司回啓曰:「伏見備忘下敎,其激勸將士、整肅軍律之意,至矣盡矣。
賞罰之施,有國之不可一日廢者,其在軍中,尤爲關重。
而壬辰之後,紀律蕩然,至於今日之陵夷,莫可收拾,誠爲寒心。
今者北事孔棘,巡察使、巡邊使,方與賊對壘,若不明其賞罰,其何以勸懲之哉?空名告身若幹張,依上敎,令該曹磨鍊下送,將士之有功者,卽於軍前,塡名分給,以示賞不留時之意。
至如將士之不能固守力戰,或臨陣退縮,凡不用命者,一切繩之以軍法,不少饒貸爲當。
件退之役,戰亡人賜祭、妻子恤典等事,令該曹詳察,速爲擧行亦當。
此意,巡察、巡邊使處下諭何如?成佑吉奮勇卻賊,使我軍得免全沒,其功極嘉。
量施賞典,聳動軍情,唯在上裁。
」傳曰:「允。
成佑吉加資,下敎書,各別褒奬。
」 ○備邊司啓曰:「『糧餉不敷,而徒入添兵,則恐有難事。
予意無乃賊使入歸後,如全羅、忠淸之穀,足以舟運,循海而東,卸下於鹹鏡,可能否也?』事,傳敎矣。
調兵、運糧二者,必須幷擧然後,庶乏軍興之患。
北塞絶遠,雖有海路,船制狹小,不能多載,海尺流散,難備格軍,隻恃漕轉,難望給餉。
本道及江原嶺東九官之穀,尙患不能盡輸,兩湖之穀運緻于北,誠恐不易。
臣等每遇自北出來之人,輒問貿穀便否則『北土雖曰寒苦,亦不無儲粟之人,如有木綿,可以換穀。
至於胡人則無他徭役,專以耕種爲業,所乏者綿布耳。
若以木綿一匹,要換田米一石,則彼必樂爲之貿換。
』雲。
設使一匹未能準換一石,而其視千裡轉輸之費,則豈不遠甚乎?臣等方議此事,略擧其意於督運禦史狀啓回啓之中矣。
今聞鹹鏡南道應運糧餉,可至於萬石,而船隻數少,未能趁時漕轉,方以此爲慮雲。
設使運緻鍾城、會寧等官海汀倉廒,而自海倉輸入軍前,亦不下百裡之遠。
百爾思量,不如貿穀之爲便,方與戶曹商量,優給木綿之策。
近聞江原道各浦當番水軍,除各鎭應役外,本道以綿布捧納雲。
江陵、三陟鎭軍作米上納于兵曹事,已有公事,而本道不卽一一擧行雲,令同道督運禦史句管,急急收合,入送北道。
且聞鹹鏡道監營所屬各種下人甚多,別無赴防之事,亦令本道,就元數內,三分之二作米,以補糧餉,竝令一面具由啓聞亦當。
」傳曰:「允。
」 ○備邊司啓曰:「忽賊又爲分兵侵掠於穩城之境,聲言:『八月,何叱耳自將出來。
』恐動陵侮,無所不至,此,無非件退損威示弱之緻。
今又輕爲動兵,萬一蹉跌,後日之悔,有甚於前日者。
時發申飭列鎭,各圖堅守,誠爲得計。
至於李夫己等開諭入送,以探賊情,亦合機宜。
李難及李夫己回還後,其所答辭,急急馳啓,以憑議處爲當。
忽酋要索職帖,實非誠心。
渠旣以此爲言,連續送人,我亦不可無應變之道。
擇其膽略伶俐人,偕李難、李夫己等,往來賊陣中,給以冠服、鞍具,以試其意,亦爲無妨。
秋防正急,前日啓下火器,已令江原、黃海等道,劃卽輸運。
又慮其不足,禿城、江華所儲火器,啓請發遣郞廳,使之看審取來,隨其來到,別定差官,相繼入送宜當。
自此亦爲設局,時方措置,材料鑄成之後,自當分送。
但功役浩大,勢難易就。
自本道收聚各鎭堡所在不用銃筒等器,分定南北都會,欲爲改造事甚便當。
依狀啓,事知匠人二名,令該司火急擇送竝持見樣佛狼機,給馬下送,爲當。
都監所用鑄鐵,已爲分定於各道,今難又爲分定。
但鹹鏡本道,則初不分定,意蓋有在,而旣係本道之用,則依他分定,似無不可。
斟酌道內田結,略定兩數,收聚補用宜當。
崔應澤,令兵曹督促下送亦當。
此意,監、兵使、巡邊使處,行移知會何如?」傳曰:「允。
冠服、鞍具,賊酋使人受去,則可矣,自此遣人授之,則似爲不可矣。
」 ○備邊司啓曰:「今見李時發狀啓以爲:『聞道內物情,則「金宗得自守令擢爲閫帥,威名已損於前日,而自經失利於件退,一道軍民將士之怨,尤叢聚於其身,渠亦自知如此,有若局束者然須及此時,有所處置。
」雲雲。
』臣等當初亦欲卽爲處置,而待變方急,易將非時,且欲知喪師曲折、戰亡多小,而詳審處置矣。
今以李廷馦狀啓觀之,則正軍死亡,至於二百十三人,雖不如當初傳播之說,其所折傷,不爲不多。
況隨從雜人之死亡,不在此數者乎?戰陣之間,固不可以死亡多少,論其得失。
但宗得行軍之際,全無紀律,半途蒼黃,始從迂路,先鋒與賊相搏,而渠則退陣,不爲進拔,以緻挫衂。
士卒潰亂,盡棄器械,將官之散亡者,亦有經日乃還。
喪敗之狀,衆目難掩,而報不以實,乃敢以完師而還爲辭,其損威辱國、欺瞞朝廷之罪,不可不懲。
請命拿鞫定罪,其代以李時言差下宜當。
時發啓請砲手三百名,已分定於各道,令兵曹更加嚴飭,定將入送,雖未及於八月初生,須趁望前,準到防所,亦爲宜當。
」傳曰:「金宗得,不知兵者。
戎狄無信,非我族類,而旣與之同事,百裡趨利,兵法所忌,而一夜疾趨五舍。
強弩之末,不能穿魯縞,而策疲乏之兵,當新羈之馬,不待交鋒,而勝負之勢決矣。
當初有旨內:『兵貴神速,猶豫爲害。
須與諸將,啇議謀定而後戰。
』不審商議之時,此其謀定者耶?夫以堂堂閫帥,行軍之際,一爲胡雛所指敎,有如盲人爲黠兒所誑誘,崎嶇匍匐於千蹊萬逕之中,僅而得達所向之處,遄息未定,而旁有惡少者,奮臂突擊,毒挺加額,失聲而走,誠可歎哉。
宗得當爲拿來,但其代不可不極擇,而欲以李時言差下,則似爲未穩。
巡邊使之受命纔到,不過數日,旋除兵使,國體不重。
況將來賊,若左提右挈,大擧侵軼,虜騎蜂屯,處處入寇,則我之防禦,亦應勢分,非一將所能抵敵,巡邊使不可無矣。
予見如此,更議施行。
且砲手事依所啓。
但聞,外方砲手甚爲不精,未知其力,扼虎射命中也。
兵苟不精,是猶驅群羊,而攻猛虎也。
昔嶽飛,能以少擊衆者,不獨飛有英雄之才也,蓋其兵,能左右射,着重鎧超濠,此其所以所將不過五百、八百,而能破十萬衆也,豈徒然哉?唐太宗有玄甲五千,所向無敵;曹操稱兵精,爲群雄所憚。
未有兵不精,而爲敵所畏服者也。
我國素無名之國也。
雖有數百之如人形者,自外貌見之,已爲寒心。
天將譏之曰:『朝鮮之兵,手持柳枝,望若縞羊。
』我國之不武,甚矣。
更宜以精抄爲務。
且前聞,鹹鏡監司韓孝純在任時,砲手多數敎鍊成才者,幾至千餘雲雲,予爲緩急可仗。
到今砲手之徵發,遍於諸道,未知韓孝純敎鍊砲手,歸於何處乎?」 7月7日 ○己卯,北兵使金宗得啓:「穩城府使轉報永建萬戶馳報:『賊將者乙古舍,出來件退、穩城境,將爲焚蕩藩落。
』穩城府使馳報:『據卓使其家胡甫乙之進告曰:「不得已傳忽酋消息也。
忽酋使其將者乙古舍,挾潼關被擄通事李夫己,持私書一封來恃排,使之轉達穩城官,故令甫乙之,偕李夫己入送。
」』忽酋之言,大槪求職帖之事;夫己所言,亦不出此。
倘或若幹刷納後,懇求職帖,許與不許,何以處之?或多數刷納,欲授以麾胡等職,則亦何以處之?」 ○備邊司啓曰:「『金宗得拿鞫,兵貴擇精。
』事,傳敎矣。
〈語在初六日。
〉金宗得過信卓鬥之言,謀不先定,輕自動兵,以緻敗衂之狀,國人之所共知;聖鑑之所洞燭,臣等不敢更有所陳。
宗得旣爲拿來,則其代,所當別爲擇遣。
但當初臣等以爲:『宗得旣已罪犯軍律,勢不得仍在,而本處待變方急,不可一日無主將。
以秩高武將之可合兵使者,巡邊使稱號下送,待其行到六鎭,且査覈狀啓上來,而有所處置,則巡邊使。
移授兵使似合事宜。
』以此入啓。
差下時,雖不具陳,而意實在此。
故,昨日宗得之代,以時言啓之矣。
今承聖批,與堂上,反覆商議,則或以爲:『六鎭壤地褊小、軍民鮮小,大將二員,同在一處,則號令多門,必有掣肘之患。
此時北閫,爲任極重,實難得人,莫如仍前議定,移授兵使爲便。
』或以爲:『巡邊之下去,未久旋授兵使,事體未妥。
賊若分兵來侵,則一將似難獨當策應,姑限秋防,另出兵使,仍留巡邊爲當。
』此事所係極重,臣等不敢斷定,伏候睿裁。
砲手三百名,本道曾已啓請,而催促狀啓,今又入來,必以禦敵之用,莫急於此也。
都監砲手二百名,已爲下去,交代二百名,亦爲裝束待令。
此外留在京中者無幾,不得已分定於諸道,其精鍊與否,固未可知,亦不無騷擾之弊。
而兩湖及海西,團束已久,就其中抄選六七十名,則雖不如都監之軍,而亦可調用。
各以營下操鍊者,十分精擇,急急發送之意,更爲下諭何如?本道砲手,韓孝純束伍之後,相繼敎鍊,調用於分防之處雲雲。
然,本道器械齟齬,火藥難備,不能常常習放,比之於下三道砲手,尤爲不精,今本道之所以別爲啓請者也。
北邊防備,若不極力措置,則必有後日之悔,徵調之煩,有不暇計,敢啓。
」傳曰:「允。
兵使事,將來北道之事,難易難測,不如另差之爲得。
然,其形勢不能知之,況自是己見乎?更加僉議定之,幸甚。
」 ○憲府啓曰:「量敵而進;待時而動,此,兵家師出萬全之道。
況邊鎭失守,虜勢叵測,危機敗證,迫在目前,而在我無一可恃者乎?行上護軍徐渻,身都一面節制之權,賊虜之情形、防備之踈虞、時勢之緩急,豈不見之熟、料之久,而上不待朝廷明白指授;下不與諸將反覆商議,輕信一金宗得被瞞卓胡之言。
徒知示弱之可恥,不念開釁之爲懼,方値暑月,妄興師旅,策疲頓之卒,探虎狼之穴,不至交鋒,太半塗地。
若非成祐吉奮勇逆戰,則一軍之衆,其能得免胡地之鬼乎?言其敗衂,近古所無,使軍情大沮,國威頓喪,虜勢益驕。
將來北邊,繹騷削弱之禍,未必不由於此,誠可痛心。
今者金宗得喪師辱國、欺瞞朝廷之罪,自上洞燭無餘,已有拿鞫之命。
徐渻以一道之主,不宜獨免其罰,請命拿鞫。
」 ○諫院啓曰:「金宗得喪師辱國之罪,自上亦已洞燭,旣下拿鞫定罪之命。
而行上護軍徐渻,身爲方伯,不度時勢,妄肆己見,擅興師旅,竟緻一敗塗地,損威貽辱,莫此爲甚。
當其將卒奔潰逃還之際,誤聞追兵將迫,身自拔劍,督衆登埤,其蒼黃恇刼之狀,至今北人無不笑侮。
而反以完師而還,張皇瞞報,其罪狀,雖與宗得敗軍辱國之律有間,而欺罔君父之罪,決難獨貸,請命拿鞫。
」答兩司曰:「當討而不討,亦非善計。
金宗得,潼關見陷之後,思欲爲國討賊,有此擧事。
第於用兵之際,其謀有未盡耳。
竟失利而歸,果不無其罪,而人言太過,辭說紛紜,言不當罪,渠亦不服。
人臣任事難矣,一或蹉跌,安知不有乘時媒孽於其間者?自古如此,志士興嗟,人君不可不緻慮於此也。
況徐渻非身親履陣,眼外之事,何能盡知?逃兵急告,按劍督衆,事勢之當然,廷馦以此爲咎。
廷馦曾言:『不戰自潰。
』予常佇聞自潰之啓,每以爲虞。
今不戰數月,而自潰之啓不來,年少書生,言不斟酌,有如此哉。
且徐渻雖誤,不可與宗得一科。
已爲遞差,何至拿鞫?不允。
」 ○以金宗得拿來事,宣傳官下去,政院請出標信,傳曰:「當時,其代兵使,未得議定。
此拿來,姑留。
」 7月8日 ○庚辰,王世子問安。
○諫院啓曰:「臣等伏承,昨日聖批以爲:『已遞,何至拿鞫?』是固出於聖上優待宰臣之意,而臣等之惑,未免滋甚焉。
夫身爲一道之主,而不度時勢,妄興師旅,損威貽辱,而終之以完師,欺罔君父,是何等罪,而隻以一遞,爲施罰之地乎?況宗得旣被拿鞫之命,則渻之罪,雖似有間,而固無獨免之理。
若不一時竝拿,則非徒北道軍民之憤,無以少洩,宗得亦不能服其罪矣。
自古興師緻討之臣其心孰不欲爲國除兇,而失誤之後,不得已軍法加焉。
目今敗衂之餘,憑陵益甚,前頭之患,有不可勝言,而軍律之弛張、邊事之成敗,在此一擧措。
行上護軍徐渻,請亟命拿鞫,以快物論。
結城爲縣,介在營門不遠之地,而屢經守宰之非人,蕩無形樣,收拾之責,不可付諸武夫之手。
新縣監安浚,年少手生,決不可堪。
請命遞差,其代以有名望文官,極擇差送。
」答曰:「如是論之,徐渻罷職。
結城事,依啓。
」 ○憲府啓曰:「潼關之陷,國威大損。
如使策出萬全、擧事得宜,廝輿之卒,無一不備而還,則何不可之有?徐渻身爲方伯,銳意雪恥,非無爲國之誠,而謀不先定,臨機失措,使之輕擧,大衆終緻僨敗,其喪師辱國之罪,雖與親履戰陣之宗得有間,節制號令之際,失誤已甚,寧容置而不問?臣等之請,非歸罪於無罪之地,隻欲重其事耳,請命拿鞫。
」答曰:「如是論之,徐渻罷職。
」 ○以尹壽民爲江原道監司,李時言爲北道兵使,禹緻績爲北道虞候。
7月9日 ○辛巳,王世子問安。
○憲府啓曰:「前上護軍徐渻,身爲一道之主,擧兵緻討之際,謀不先定,臨機失措,當此暑月,妄興大衆,使北邊精銳,太半塗地,終緻敗衂之患。
今者金宗得以喪師辱國,拿命已下,則徐渻失誤欺瞞之罪,安可置而不究,隻罷其職而已乎?請命拿鞫。
」答曰:「過重之事爲之乎?不可拿鞫。
」 ○諫院啓曰:「臣等將徐渻喪師辱國、欺罔君父之罪,論列已盡,而尙未蒙允,僅得一罷之命,臣等不勝悶鬱焉。
渻之所犯,是何等罪,而以如是惟輕之典,當其莫重之律乎?輿情益憤,衆怒難遏。
伏願聖明,快從公論,亟命拿鞫。
」答曰:「過重之事爲之乎?不可拿鞫。
」 ○全羅右水使宋安廷馳啓:「今六月二十五日,務安縣代將鄭鳳壽,黑山島洋中,猝遇倭船一隻,殊死接戰,或射殺,或放火,賊人等或溺死、或燒死,斬頭六級,我國被虜鮑作一名,率來事。
」 7月10日 ○壬午,元敬王後忌晨。
○都元帥韓浚謙啓:「慶尙道天生山城,旣爲嶺南中道之保障,而緩急,當爲必守之所,則凡所經紀規畫,必須別樣措處,然後可期成就。
當初有以割屬旁邑,陞號爲府之意,啓稟于朝,而道內物情,請以軍威一縣,合倂于仁同,而陛爲大府,以壯控扼之勢,且使邑倅,兼爲助防將,以重事權。
臣與都巡察使李時彥參商,則民之聚散,隻在賦役之輕重,不在壤地之大小。
如使仁同,得蒙完復實惠,則地不加闢,而民自廣集,邑有完實之勢。
合倂一事,姑待後日,先將本道大小徭役,一切蠲減,以爲聚民根基,而且依該曹公事,移給公賤數三十口,以充使喚,陞其邑號,仍兼助防將之號,稍重其節制事權,則築城之役,雖在隣邑之民,亦可以時調用。
目前區處,無過於此。
」 7月11日 ○癸未,諫院〈前啓。
〉啓曰:「徐渻罪犯軍律,臣等拿鞫之請,實非過重,而聖意留難,未卽兪允,臣等竊悶焉。
夫不待朝廷之指揮,擅興必敗之師旅,終緻損威而貽辱者,其責實在於一道之主。
而假曰,喪師者宗得,非渻之爲也,其所以使宗得喪師,誰乎?渻與宗得,終始合謀,其出師之時,身到鍾城,號令節制,則其可諉之於宗得之失誤,而不治渻之罪乎?設若完師全勝而歸,則其論功行賞,獨及於宗得,而不逮於渻乎?揆之以法,則決不可一罷,而況渻以有識宰臣敗不實聞,欺罔君父,與宗得無異,而獨免拿鞫,則宗得之心,其果自服,而一道軍民,謂朝廷施罰,爲何如耶?一自敗衂之後,前頭侵突之患,無愚智,皆知其必至,而將卒憤惋,解體益甚。
惝於此時,擧措失當,軍法又從而不嚴,則國家事,終無可爲之地矣。
一渻之拿,所關非細,請加三思,快從公論。
武兼宣傳官成汝權,卽世康之孫也。
不可齒在衣冠之列,請命削去仕版。
三水郡守李仁敏,爲人汎濫,用心無狀,侵虐軍民,罔有紀極。
南關要害之地,不可一日在官,請命罷職。
」答曰:「言貴得中,罰必當罪。
已罷,不須更論。
成汝權、李仁敏允。
」 ○憲府〈前啓。
〉啓曰:「軍律之解弛,近來尤甚,而北路之敗衂,前古所無。
今不申嚴軍律,使前者幸免;後者不戒,則將來之虞,有不可言。
徐渻節制失誤,終緻僨敗,欺瞞朝廷,論以軍法,豈但一罷而止乎?臣等累日論執,隻欲以嚴軍律,戒後來耳。
徐渻請亟命拿鞫。
」答曰:「言貴得中,罰必當罪。
已罷,不須更論。
」 ○備邊司啓曰:「婆娑山城當上流要衝,與龍津,形勢相倚,足爲畿輔之保障。
當初或募僧徒、或定別將,經營修築,意非偶然。
龍津則至今仍定別將,使之守直,故猶存舊樣,至於婆娑城則義儼罷役之後,隻令驪州官監護,朝家未嘗有所處置,似若相忘者然,城中募入者,幾盡散亡,城堞頹圮、器械散亡,不出數年,將爲廢棄之地,誠爲可惜。
今聞,僧人靈珠頗有心計,凡遇公家之事,無不盡心奉行。
頃者竹山山城修築時,亦多效力。
使差住持之任,入處城中,廣募緇流,與之同居,修繕守護之,一切勿令侵擾他役,時時本司遣郞廳,撿飭似當。
」傳曰:「允。
」 ○備忘記:「居首〈七夕科製。
〉幼學金泰,來丙午式年,直赴會試;之次進士李芬等三,來丙午年館、鄕、漢試中,各給二分;之次進士趙蒙翼等五,依前例,紙、筆、墨題給。
」 7月12日 ○甲申,諫院啓曰:「臣等將徐渻不可不拿鞫之意,累日論列,而尙未蒙允,竊未曉聖意之所在也。
夫旣爲一道之主,號令節制之責,專在於其身,而不待朝廷之指授;不度時勢之難易,妄恃己見,輕動大衆,終緻塗地之敗,以啓北鄙之虞,則豈可獨諉之於宗得之失誤,而不之治也?及其敗衂之後,亦當從實馳啓,以竢嚴誅之不暇,而乃敢瞞報,至以完師爲辭,則其欺罔君父之罪,亦如何哉?一人之身,負此二大罪,而可以一罷而止,則其可謂科律之當其罪乎?而況兵,死地也,而自古專制之臣未嘗不冒白刃,爭死敵者,夫豈樂死而然哉?以其有軍法在也。
今也,紀律之不嚴,若是之甚,而欲望邊臣之效死者,難矣。
輿情之日激,而臣等之必欲得請後已者,欲其嚴紀律,而明軍法也。
請勿留難,快賜允兪。
」答曰:「已諭。
」 ○憲府啓曰:「臣將徐渻失誤僨敗、欺瞞朝廷之罪,論執累日,至蒙聖敎丁寧,而猶不得已者,臣等之意,不在於罪徐渻也,隻欲申嚴軍律,以肅人心。
而軍律至嚴,固不得以私之也。
目今北路之憂,危殆不可測,設使方伯連帥臨事,好謀策出萬全,終亦難保其必無門庭之禍。
而宗得爲卓胡所賣;渻惑於宗得,輕擧見敗,至使些少見在精銳,半爲異域之鬼。
軍情大崩,國威頓挫,雖有良將,繼之於後,難容爲力。
耳目之臣所謂:『不戰自潰。
』之形,不亦近之乎?軍機重在節制,而渻誤之;敗狀旣已昭著,而渻諱之。
誤之猶可,諱之已甚,論以軍律,輕重何居?罪犯軍律,而軍法不加,則人將無所忌畏,而北路之事,將無以收拾,異日安危成敗之機,未必不係於此。
此,所以臣等之意以爲,徐渻可赦,而軍法不得以撓之也。
一罷之命,豈足以當其罪乎?請亟命拿鞫。
掌令柳永謹〈見上。
〉引嫌而退。
榜目書塡之時,必憑錄名單子,而錄名單子,自有句當之官,所管之事,旣不在其身,則其不能緻察,勢亦使然。
不可以此,輕遞言官,柳永謹請命出仕。
」答曰:「勝負,兵家常事。
以中國事言之,邊將雖有蹉跌,未聞拿鞫,自古然矣。
若擧事一不當,卽便拿鞫,雖才智之臣無轉敗爲功之日矣。
昔秦穆不廢孟明;曹沫不死三敗,卒能收功定覇。
若我國則豈有是哉?我國小器,遇事不耐。
宗得之拿,已與古違然此則雖不得不鞫,若徐渻則實不當拿鞫。
一夜馳五息,是豈渻之指揮哉?宗得實違渻之節制,緻此不利。
若完師之語,則兩軍相搏之際,自古豈無死傷者?大軍旣得全還,故似謂之完師耳。
必欲責此,則伏屍蔽野雲雲、太半喪師等語,則獨爲啓之以實者乎?大槪不可與宗得施之一律,不允。
出仕事,允。
」 ○傳于政院曰:「前郡守樸東彥身死,別緻賻。
」〈東彥,懿仁王後之同母兄也〉 7月13日 ○乙酉,王世子問安 ○憲府啓曰:「臣等前後論徐渻不可不拿鞫之意,所執,法而此法誠不可撓也。
渻、宗得,雖曰輕重有間,節制之失,其犯軍律則一,而諱敗瞞報之罪,本無異也。
論敗軍之罪,而施之以罷職之典,臣等竊恐,法與罪不稱也。
此法一撓,前無所懲;後無所戒,將無以收拾人心,而國事將至於不可爲之地,徐渻請亟命拿鞫。
場屋之事,至嚴且重,不可使有一毫差誤。
而頃於武科殿試出榜之時,入格者乃是濟州人金繼宗,而以山陰居金繼宗,換書入啓,其顚錯不察甚矣。
其時入格擧子句管之員,請命罷職。
」答曰:「已諭,不允。
新啓,依啓。
」 ○諫院啓曰:「徐渻臨機僨事、欺罔君父,是何等罪狀,而可以一罷而止乎?當初傳播之說,必出於風聞之失實,則固不可盡信,而査覈之後,正軍之死,亦至數百有餘,則不可謂之不敗,明矣。
號令節制,渻實主之,則敗軍者宗得,而使之敗軍者,未必非渻也。
豈可以身不赴戰,而不治其罪也?旣與宗得,罪固有間,則斷律之際,誠宜異同,而拿問之擧,何敢以此而少緩也?請亟命拿鞫。
監察全有亨,父死不葬,私自起復,上章獻策,以圖進取。
及爲守宰,橫行隣邑,挾妓沈醉,無異平人。
其母之死,亦不服喪,晏然行公,湖西人心,至今莫不痛惋。
如此之人,不可齒在衣冠之列,請命削去仕版。
」答曰:「徐渻事已諭。
罰不可過,休煩爲宜。
全有亨事,不近情理。
起復事,則變時,因其上章,欲用之,而命起復矣。
今曰:『私自起復。
』雲,是,上章之前,先自起復之謂乎?抑朝命起復之事,無乃訛傳,而私自起復雲乎?母死不服喪雲,母死而何故不服喪?此非人情之所近切,不可塗聽流聞之說,加人以莫大之罪。
更宜詳悉議啓。
萬一失實,其冤何可言?」 ○以義禁府趙誼公事,備忘記曰:「貪縱某某事,賄賂受何物於某人,姦猾手段何事,詳悉書啓事。
李民寏,政院牌招,問啓。
」 ○備忘記:「邊報漸緊,凡繼援運糧,更加措置,而被抄精兵、砲手等,亦宜次次督送,毋令中路遲緩。
且對馬賊使,緣何至今久留境上?與其薄待而久留,不如速還,亦修其答書,速令回還。
」備邊司回啓曰:「北邊之事,誠爲岌岌。
調兵、運糧之事,臣等方刻意措置,何敢暫忘?但本道糧餉不敷,數千裡之外,轉運極難,不計糧餉,而數多添兵,亦非得計。
前因李時發狀啓,京中、各道及本道南關之軍,竝計已入防。
未入防幾至一千六百餘名,此外三百餘名,則以精壯砲,分定於各道,務準啓請二千名之數,鱗次入送矣。
今見李時言狀啓,前日啓請精兵三千餘名,京鄕砲手竝千餘名,星夜下送雲。
時言啓請之數,臣等未嘗見之,而必是時言,商量應添之軍,非四千則不可,如是啓請也,四千,似難容易充數送之。
已裝束都監交代砲手二百名、平安道砲手二百名,武士則前日兵曹啓請,裝束六千名中,抽出六百名,量定日限,急急調發,與前抄精兵、砲手等,一倂催督,星火下送宜當。
至於糧餉,本道南關應運之穀,幾至萬石,嶺東各官所儲,亦令相繼漕轉。
此外最爲急切,莫如貿穀於本道及胡中,故前日所送木綿,已至一百六十餘同,而下三道調度使措置米穀及慶尙左道應運之穀,方今換貿木綿。
各道贖木,亦令連續上送,隨到隨送,則庶可補用矣。
且橘倭持來書契回答之意,已爲啓下,令承文院,速爲磨勘爲當。
但橘倭持來物貨,厥數甚多,必待畢買賣,渠乃打回。
以賊使久留境上,事多非便,買賣之事速爲完了,書契下去卽時發送之意,慶尙監司處行會何如?」傳曰:「允。
雖稱幾名,而庸雜不精,將安用之?以如此之兵,雖韓、白爲將,恐未易摧敵。
不見高山察訪書狀乎?我國之事,極爲寒心矣。
故,前日必以兵精爲務事,言及之矣。
今宜更加精擇,其不謹抄擇監司以下,勿爲饒貸爲當。
」 7月14日 ○丙戌,諫院啓曰:「監察全有亨,頃在甲午年間,遭父之喪,肌肉未冷,製疏獻策,及其詣闕引對,脫衰服,著黑笠而進見。
起復授官之命,雖出於引對之後,脫衰著黑之事,固在於引對之前,則此非不葬其父,而私自起復者乎?及赴任所,橫行列邑,飮酒啖肉,無異平日,一道之人,視若禽獸。
其母病死,托以染疾,斂襲之事,亦不親見,偃然成殯於公廨,徘徊顧望,無意解職,或上書於使命;或通簡於朝著,有要起復援例之語,以待人之處置。
又得起復之命,去衰在官,治事自若,不服母喪之謂,不亦信乎?有亨不服父母之喪,不獨湖西之人無不知之,擧國之人亦皆痛知而憤惋。
臣等論人之極惡大罪,安敢隻憑風聞之說,緻有一毫失實之事乎?其壞滅紀綱、斁敗人倫,莫此爲甚。
觀其所行,參以物議,則隻削其職,亦雲末減,請命削去仕版。
高山縣監李眞彥,因其三寸之家在於不遠之地,肥己之資,輸送絡繹,物情深以爲痛憤,請命罷職。
」答曰:「黑笠事則其時因國事岌岌,急於引對而然,非自爲之事矣。
其下之言,則雖不能知之,然人情天理,必無是事。
但此非尋常之罪,旣有此論啓,依啓。
李眞彥,依啓。
」 ○左副承旨具義剛啓曰:「問于李民寏,則『臣在道內聞,平壤中軍趙誼,不以操鍊爲意,而率畜家屬,專事徵斂,管下之軍,無不苦之。
臣行到中和,則平壤砲手十餘名,呈狀曰:「北道抄送砲手時,中軍趙誼,任意低昻,捧納白紬四五端。
」雲。
大槪廉問其曲折則「砲手二百抄送北道之時,不以元隊束伍起送,而托以精抄,一隊中拈出一二名以送,故許多砲手,無不被侵,其間多用手段。
」雲。
且臣聞,趙誼曾爲南原府使時,偸出官穀,貿換銀子,至以數百餘兩,買得唐將良馬雲。
故,以『爲人貪縱』啓之矣。
』」〈趙誼武弁中貪縱無厭之人。
癸甲年間,爲南原府使,適當唐將劉綎留屯之時,盡偸官穀,多買銀兩於唐兵,以爲入己之物,南民有言曰:「太守所貿之銀,雖傳諸子孫,用之不竭。
」〉 ○前訓鍊主簿韓秋慶上疏,略曰: 北虜猖獗,犯順不測,屠城殺將,慘不忍言。
違時妄動,失機速禍,喪師之變,在古罕聞。
不特北關之兵盡血兇鋒,至於南道之丁,亦無孑遺。
趙卒盡坑;魯婦皆髽,家號巷哭,一道如雷,而地隔天遠,衆口呑舌。
以臣犬馬之賤,猶且扼腕憤歎,況廟堂夙夜之賢乎?世已矣,習俗大澆,以軟熟自保者爲良士;以奮發赴難者爲狂夫。
加以賞罰不章、勸懲無地,人心懈怠,國事日非,可勝歎惜?今聞,北道虞候禹緻績,爲人勇敢力戰,有素舟師萬口,至今稱服。
臣願隨此人,同赴北路,與之戮力,忘生從事,入穴得子,雖未及焉,搴旗斬將,庶或能之。
伏願聖明,恕臣自薦之狂許臣欲試之懇,錫以長劍、介冑,使之偕行赴難,則臣之志願,於斯畢矣。
備邊司請從其願,俾遂裹屍馬革之志,上從之。
7月15日 ○丁亥,朝,王世子問安。
○諫院啓曰:「大司憲吳億齡、執義李好義、持平蔡慶先、持平申之悌幷引嫌而退。
不待僚議之歸一,而先自入啓,率爾之失,在所難免。
論議之際,有所妨礙,則後日更議,固無不可,簡通之時,答以謹悉,雖不分明,是亦規例,有所未安,則不敢可否,理勢當然,亦無所失。
請持平申之悌遞差,大司憲吳億齡、執義李好義、掌令柳永謹、持平蔡慶先竝命出仕。
」答曰:「依啓。
」 7月16日 ○戊子,王世子問安。
○平安兵使成允文馳啓:「滿浦僉使洪有義馳報:『據使事知譯官,歸順胡人處,善辭探問則「建州衛胡人,或知或不知,而北邊藩胡,被擄於老酋來者曰:『忽溫酋名夫者卓古,或稱夫者漢古,或單稱卓古、漢古,〈卓、漢二音,胡人傳語,或不相似而然。
〉年可四十,體中、面暫縛,悍勇無雙。
與老、少酋、羅裡等,尋常通使講好,而以二女妻之。
然而,卓古與羅裡,所居地方稍近,兩酋原爲四寸兄弟,最爲親厚。
今次潼關之捷,卽爲來報于老酋,老酋使其手下可信人,往問接戰形止,俘獲多寡,而時未回程。
』」僉使,於癸未年間,始聞鍾城有忽賊之變,自是入寇,殆無寧歲。
僉使欲知忽溫、如許、建州衛三酋,連和與否,訪問於胡人,頗得其詳。
今之所聞,又如此則夫者卓古之爲忽溫酋,似爲分明。
大槪前日所聞,如許酋羅裡、忽溫酋卓古等,往在癸巳年間,相與謀曰:「老可赤本以無名常胡之子崛起爲酋長,合倂諸部,其勢漸至強大。
我輩世積威名,羞與爲伍。
」不意合兵來攻老酋,期於蕩滅之際,老酋得諜大驚,先使精兵,埋伏道傍,又於嶺崖,多設機械,以待。
而沿江峽路阻隘,故敵兵不得成列,首尾如長蛇,而至老酋之兵,所在放石,兵馬塡江而死者,不知其數後軍驚潰,先鋒悉爲老酋所獲。
於是,羅裡兄夫者戰死,忽酋卓古,亦被擒而來,老酋解縛優待,拘留城中,作爲少酋女壻。
老酋欲爲遠交近攻之計,始乃遣還卓古,卓古雖以不殺爲感,而其慙憤之心,久而猶存。
今之通信,實爲外親內忌。
羅裡痛其兄夫者之死,銳意報復,至今兵連禍結。
三酋雖有鼎立之勢,而其中老酋,似爲孤危。
今者卓古爲小酋之壻,相通締結,不無其事。
在我防備,不可小忽。
』」 ○傳曰:「丁允祐身死乎?曾經侍從之人,該司何不啓之乎?〈允祐在慶尙道醴泉身死,監司狀啓未及入來。
〉○以姜紳爲右參贊,〈爲人無行檢。
〉洪慶臣爲兵曹參議,金權爲判校,李德泂爲司?正,柳永謹爲司諫,權慶祐爲掌令,李忠養爲掌令,李慶千爲司僕僉正,尹讓爲持平,尹孝先爲弘文修撰,申鑑爲鳳山郡守。
7月17日 ○己醜,憲府啓曰:「正言李克信、獻納柳惺、正言閔德男竝引嫌而退。
兩司相避,本無其法,而兼臺之與諫官,不相關涉,尤無妨礙之事。
論人之事,各隨所聞,禦史稱譽之實,旣不及聞,而所聞者,侵虐行路,騰播人口之事,則所論,不得不相反。
正言李克信、獻納柳惺、正言閔德男請竝命出仕。
掌令李忠養,今在京畿竹山地,請斯速上來事下諭,依前例,府書吏給馬下送,何如?」答曰:「允。
」 7月18日 ○庚寅,憲府啓曰:「掌令權慶祐引嫌而退。
金繼宗換書入啓之失,專由於錄名擧子句管官員顚錯之緻,則雖在參考官之列,而其不及緻察,勢使之然,別無所失。
掌令權慶祐,請命出仕。
」答曰:「依啓。
」 ○傳曰:「秋霖大作,必傷禾穀。
觀其勢,似未易止,依前速行祈晴祭,言于禮曹。
」 7月19日 ○辛卯,朝,王世子問安。
○憲府啓曰:「爲唐官跟隨者,所當恪謹,自將以禁戢一行之人。
而訓鍊僉正李春榮,以高委官接伴官,憑藉唐官,作弊多端,到處所經之人,不堪其苦,請命罷職。
訓鍊院主簿閔宗直,用心無狀,多行悖戾之事,不可齒在衣冠之列,請命罷職。
國家設師儒之官,以敎誨多士,作成人才,其選甚重,不可一日而廢也。
經亂以後,未遑文敎,學校之官,雖備員,而無訓誨之規,士子雖入學,而蔑自養之實,其視學宮如傳舍;視師長如路人,士習日卑,如水趨下,將無挽回之期。
其故無他,在敎誨之無其方而然也,誠可寒心。
前者臺官以師儒抄選之意,論啓者非一,而該曹置之相忘之域,尙不遵行,極爲未便。
請該曹色郞廳推考,其公事急速擧行。
」答曰:「允。
李春榮推考。
罷職則有後弊。
」 ○元孫,與講學官相見儀。
其日設元孫拜位於東壁西向,〈設席。
〉設講學官拜位於西壁東向。
〈設席。
〉講學官集外廳,具時服,侍學奉迎。
講學官立於門西,東向北上,元孫具服以出。
元孫降自東階,西向立,講學官入詣西階下。
講學官先陞,元孫後陞。
講學官就位,元孫就位再拜,講學官答再拜訖。
講學官降階,元孫降立東階下。
講學官出門,元孫入內。
〈元孫時年八歲,講學官宋錫慶、李克信也。
〉○兵曹啓曰:「『東方雖壤地褊小,素稱強兵之國。
下賤之中,豈無可用之才,而經亂十餘年,未見有忠勇之士應募而効力者。
此,良由末世之人無義氣而然,亦未必不由於國俗大拘於名分,而求之不以誅耳。
今若設廣募,應募之人或膂力絶倫、或驍勇出衆、或強力善射,有一於此,皆可收用,令兵曹遵宜傳敎之意,掛榜募聚爲當。
但我國之習,雖好事,例多旋作而旋輟,蓋緣不能謀始而然也。
萬一,所募之人名實不稱,而輕施賞典,則人心不樂此法,終爲不信之歸,更令兵曹,着實擧行爲當,敢啓。
』傳曰:田『允。
』事,傳敎矣。
事目磨鍊入啓,依此掛榜,知委施行,何如?」傳曰:「允。
」 7月20日 ○壬辰,雨。
終日大風,拔木、飛瓦。
○諫院啓曰:「副司直趙誼,曾以平壤中軍,多有汎濫作弊之事,至於拿鞫,而以自己發明,遽蒙全釋,物情莫不駭憤,請命罷職不敍。
災傷踏驗,爲任非輕,苟不擇遣,害必及民。
忠淸右道敬差官李瑩,年衰;江原道敬差官鄭仁涵、京畿左道敬差官許??,俱是望輕,請竝命遞。
結城爲縣,殘敗已極,且間於營門。
前日以有名望文官擇遣之啓,實出於蘇復之意,而新縣監羅紉,爲人迂拙,收拾之責,決不可付諸此人請命遞差。
」答曰:「依啓。
」 ○憲府啓曰:「臣等論李春榮憑藉作弊之事,請罷其職,而聖度包容,隻命推考,臣等固知聖意之有在也。
第春榮隨率唐官,藉其威勢,汎濫作弊,靡有紀極,其所經一路,無不被其侵擾,徵督責辦之際,列邑騷然,齊民受害,原其用心,極爲無狀。
止請罷職,亦從末減,請勿留難,快賜一兪。
」答曰:「接伴官或未必不貽弊。
雖然,旣委以接伴之任,姑無作弊可據之實狀,而輒爲罷職則恐後不能檢飭守令。
已爲推考,不須罷職。
」 7月22日 ○甲午,冬至使拜表,權停禮。
○諫院啓曰:「進獻方物,事大莫重之事,所當十分敬謹,俾無一毫之未盡。
而慶尙監司李時彥,滿花席封進之際,視爲尋常,專不緻念,以不合進獻之物,苟充封進,其慢忽不職之罪,不可不懲,請命罷職。
今此冬至使方物人參,以滓參相雜封進。
不小。
進獻之物,專不用意,其慢忽不職,莫此爲甚,請戶曹堂上推考;色郞廳及該司色官,竝命罷職。
永同縣監崔應周,巧作色目,徵斂無藝,闔境之人無不怨咨,請命罷職。
」答曰:「允。
慶尙監司推考。
」 ○鹹鏡按問禦史李廷馦啓:「臣按行州郡,訪問守令賢否;巡歷各鎭堡,審察邊將盡職與否。
甲山府使李延慶,爲人勤幹,赴任以後,修擧廢政,鄕校、公廨皆已修改,軍器等物措備亦多,賦役均平,流逋還集。
三水郡守李仁敏,撫恤軍卒,流亡土兵,多有還集之者,入防南軍,亦願入三水,處處稱譽,軍器、城池,亦多修葺。
安邊府使李睟光,慈詳爲政,號令不煩,一境之民,皆得其蘇。
吉州牧使梁諿,到任未久,自備軍器甚多,盡心官事,民甚稱譽。
邊將各人等,有能,有不能。
」上命各賜表裏一襲。
李仁敏爲訓鍊院所劾,去表裏有傷事體,故擧行安徐,邊將等賞罰有差。
7月23日 ○乙未,王世子問安。
○諫院啓曰:「慶尙監司李時彥不職之狀,不一而足。
進獻之物,專不緻念,至以麤造席子,苟充封進,慢勿不敬,莫此爲甚。
頃日刷還男婦,盡爲各營軍官及土豪所奪占,至有殺其夫,而?其妻者,使當初備邊司簽丁公事,終歸虛地,再三行文,亦不擧行。
倭船捕捉,邊上莫重之事,而不爲登時馳報,其昏劣不察之失,據此可知,請命罷職。
階梯之職,非他司長官之比,自前必以有名望者擇差,其意有在。
承文院判校李瑩,年衰望輕;奉常寺正洪緻祥,人物庸愚,皆不合本職,請竝命遞差。
近來國綱解弛,人不畏法,稍有厭憚之事,輒生巧避之計,識者之寒心久矣。
前評事趙靖,厭苦塞上之任,退在鄕曲,終不來謝恩命,以至過限,其謀避之罪,不可不治,請命先罷後推。
當此北鄙多聳之日,調兵、運糧之責,專委於幕佐。
新評事宋仁及,出身未久,年少不經事,請命遞差,其代以儒將被抄人差出,數三日內發送。
」答曰:「允。
監司事,隨後發落。
」仍傳于政院曰:「慶尙監司近觀所爲,予頗疑其弛緩。
今諫院,適如是啓之,何以處之?問于備邊司。
」 ○江原道嶺西寧越、旌善、春川、平昌、麟蹄、原州、橫城等官,今七月十七日爲始,東風連日大吹,海中白鷗,蔽天飛來,所見駭異。
二十日夜,下雨如注,洪濤巨浸,卒然橫流,衝突客舍、官廳、軍器、倉穀,大而僧居、小而村落,水之所經,盡爲漂沒,牛馬、家藏,亦盡漂溺無存。
春川則昭陽亭樓撥毀,人物、廬舍,盡數墊沒,百穀埋損,沙石覆沒。
登高望見,哭聲相聞於四野,鷄犬鳴吠於浮屋之上,亦有著枷罪人,浮來水上。
寧越人家,至於三百三十九幕浮去。
嶺東則江陵府五裡程外,有水曰南大川,自前防水,川邊植木,堅築堤防,本府設立後,自南門之外,官奴婢幷百餘家及他百姓私奴婢數多居生。
大水猝至,防川水口衝破,轟突之聲,崩山拍海,勢掀天地,百餘家官奴婢等卒然遇之,罔知所措,各聚家上,或乘木,木拔家破,一時漂流,妻子、同生一族,同結衣帶以死。
呼哭之聲,幹雲徹霄,凡有耳目,不忍聞見,府使金弘微親到南城,大慟而已。
田畓幷千餘石地埋沙,大小人家竝皆漂沒,人無依接。
自大嶺至海邊,膴膴原田,唯見白沙彌漫,牛馬溺死,不知其數。
麟蹄則一百二幕漂去,水災在嶺西尤甚慘酷。
官舍、公廨、鄕校、倉庫盡爲漂流,官門五裡,數百年生長松木,摧折拔根,漂流無一,許多田畓,成沙作塘。
襄陽則府內百餘戶大小人家財畜,一時漂沒,渰死人物,或父母子女,或夫妻兄弟,有全家淪溺者,有沙汰壓死者,閭閻街路,哭聲徹天,濱海之間,積斃相枕。
高原則人家漂沒者,一百七家,牛馬雜畜,亦多溺死。
金城、杅城、平康、洪川、楊口、鐵原,水災亦爲慘酷。
慶尙道安東府,本月二十日,江漲大至,漸成溟渤,渺然不知津涯,衝入府城,南門客舍大廳及衙舍,盡爲沈沒。
東南近郊所居官人及民人家舍,盡爲衝激漂散而去,各人家財,全未收出,蕩然一空,三面子城,亦爲崩頹。
映湖樓不知去處;廬江書院盡數漂去,大家世族百年家舍,漂蕩無餘,今此水災,乃開闢以來之所未有者。
慶州則府內變爲大海,閭舍無不墊沒;善山則瀰滿廣野,阡陌成海,以至仁同、靈山、軍威、昌原、醴泉、迎日、義興、龍宮、高靈、尙州等官,一樣牒報。
禮安、安東、靈山、草溪、宜寧、金海、昌原、鹹安等官,被害尤酷。
沿江公廨及民家衝盪漂沒,蔽江而下流,屍不知其數,號哭徹天。
古之言大水者,或謂懷山襄陵;或謂之沈陸沒崗,而恐未有如此之不可形言者,其殘滅之狀,有甚於當壬辰賊火之焚蕩乎。
○以李輅爲同知中樞府事,李瑩爲承文院判校,金權爲宗簿寺正,趙應文爲司饔院正,趙正立爲舍人,宋仁及爲北道評事。
7月24日 ○丙申,朝,王世子問安。
○京畿監司李廷龜馳啓:「楊州,本月二十日,狂風大作,折木拔屋,已發穗早稻,擺落無餘;未發穗晩稻,盡爲枯仆。
根耕太、豆、木麥竝葉,竝爲飄刮無遺,農民號哭,慘不忍見。
驪州、坡州、麻田、砥平、抱川、陽川等官,川渠漲溢,田畓盡爲水沈,或浦落覆沙,已無西成之望。
而二十日大風,樹拔瓦落,禾穀委地,至於各種根蔓,掃盡撤捲,有若沈鹽,更無掛鎌之地。
自前風水之災,未有如此之甚。
」 ○諫院啓曰:「掌令權景祐、大司憲吳億齡、執義李好義、持平蔡慶先引嫌而退。
憲府擲奸各司,糾察勤慢,乃其職任,而內醫院在闕內,非他司之比,使下人擲奸,似涉未穩。
各司擲奸之事,專在於城上所他僚則恐無所失。
請掌令權景祐遞差,大司憲吳億齡、執義李好義、持平蔡慶先,竝命出仕。
」答曰:「依啓。
」 ○備邊司啓曰:「傳曰:『慶尙監司〈李時彥。
〉何以處之?』事,傳敎矣。
李時彥近日處事,頗有所失。
臺諫如是論之,遞差宜當,敢啓。
」傳曰:「可代之人議啓。
」 ○執義李好義來啓曰:「持平蔡慶先引嫌而退。
本府之官,與兼臺爲相避則兼官見遞,已有近例。
兼持平閔汝任,請命遞差。
」答曰:「依啓。
」 ○成均館儒生丁好誠、許宲、柳希亮、崔誠元等,通書于八道列邑鄕校及諸書院,醜詆鄭仁弘跋《南溟集說》。
〈史臣曰:「嶺南,人才之府庫;士論之根抵。
自新羅至于高麗,自高麗迄于聖朝,名儒、碩士彬彬輩出,以扶國家之元氣者,班班可考。
曩在先朝,退溪、南溟兩夫子者,竝生於一道,倡明道學,開示義理,以淑人心,扶世敎爲己任,士子之薰陶漸染,觀感興起者,不知其幾人矣。
雖當衰亂之世,人之所以爲子死孝;爲臣死忠,彜倫以之不獸,中國免爲夷狄者,何莫非兩先生之功耶?惟其出處不一,或以行道救時爲心;或以隱居求志爲樂,而要其歸則皆不離於道義,君子何必同被?兩家門徒,不能明知二公學問之深淺,徒執其迹,互相訾謷,迄數世而滋甚,有志之士,慨嘆久矣。
今者名爲館學儒生數三輩,〈生員丁好誠、許宲與成世寧外孫韓琂、梁弘澍女壻權潗等主張其事,脅率章甫,通文于外方,稍知事理之人,皆不從焉。
〉挾憾於南溟門徒,借鄭仁弘跋《南溟集說》,馳書各道,侮弄先師,無所不至。
觀其指斥仁弘,而潛攻南溟;推尊退溪,而顯排南溟,至以『嫉惡之過,抑揚太甚。
』爲說,多見其不知量也。
南溟一肥遯之士,篤學力行,修道進德,精識博聞,鮮與倫比。
可以追配於前賢;宗師於後學,則豈可與退溪差殊觀哉?仁弘從遊最久,得其衣鉢之傳者也。
見退溪過許龜巖而緻疑,南溟門下之人,設淫辭,而助之攻則其心以爲:『彼龜岩,不正之甚者也。
在南溟嫉惡如讎之心,絶之宜矣。
而或者誤以南溟爲已甚之歸,我不發明其師志,則千載之下,孰知眞是非哉故,於《集說》略辨其事,雖未免僭妄之譏,其情則慼矣。
噫!學術不明,是非不著,道學如南溟,而尙未免曲士之議,他尙何說哉?直百世,以俟知者之知耳。
」〉 7月25日 ○丁酉,諫院啓曰:「慶尙監司李時彥,昏不察職之狀,聖明旣已洞燭,臣等不敢更爲瀆陳。
而第進獻方物,臣子所當十分緻謹,而以麤造席子,苟充封進,其慢忽不敬之罪著矣。
安可一遞而止哉?請命罷職。
」答曰:「過。
」 ○憲府啓曰:「大司憲吳億齡、執義李好義、持平蔡慶先引嫌而退。
本府之官,與兼臺諫,有相避者,兼官遞差,流來舊規,則未及自處,啓請遞差,別無所妨。
而閔汝任旣爲遞差,則蔡慶先出仕,在於不言之中。
旣與兼官,有相避則先自辭退,有何所失,而法應出仕,承命就職,尤無可避之嫌,豈可以些少偶然之事,輕遞言官,以啓騷擾之端乎?請大司憲吳億齡、執義李好義、持平蔡慶先竝命出仕。
」答曰:「依啓。
」 7月26日 ○戊戌,京畿監司馳啓:「明廟後宮淑儀韓氏,亂離中卒逝於道內江華地,仍爲權葬事,臣流聞於道聽,訪問於府使沈悅,則回報:『淑儀去甲午年,府東面民家來寓,而其年卒逝,家後入葬。
』雲。
先王俶儀之喪,十餘年尙在淺土,揆之情禮,極爲未安。
移葬時應行諸事,令該曹,照例擧行。
」〈史臣曰:「十年淺土,一朝禮葬,可謂國家之美擧。
而順懷世子德嬪尹氏卒逝於壬辰之春,賊鋒急至,終不得成葬,聞者至今墮淚。
」〉 7月27日 ○己亥,王世子問安。
○憲府啓曰:「持平蔡慶先以:『臣前日以閔汝任相避之嫌,退待本府處置,請遞閔汝任,不及臣身出仕之語,而臣承命趨詣,冒昧就職而退矣。
今者,諫院以色承旨請推論啓,臣之矇然不察之失著矣。
』大司憲吳億齡、執義李好義以:『凡臺諫處置之時,應出則啓請出仕;應遞則啓請遞差,例也。
而臣等當初處置之際,於持平蔡慶先則應出而,啓辭中漏出仕之語;於閔汝任則不待自處,而遽請遞差,其不識規例甚矣,同僚雖請出仕,勢難強顔仍冒,而近因辭避之私,連日瀆擾,隕越方深,不暇更出一言,悶默而就職。
然其所失,猶在於身,方切蹙踖不安。
今見諫院啓辭以「憲府不請出仕,而政院請出命牌爲非。
」至於色承旨被推,其失非政院之失,專由於臣等昏謬不察之緻。
言官少有所失,尙難苟冒,況臣等前有處置顚倒之失;後有煩瀆宸嚴之罪,以緻紛紜至此乎?決不可仍在重地。
』持平尹讓以:『臣於昨日,大司憲吳億齡等之避嫌退待也,妄意以爲:「不過規例間些少偶然之事,初非大段謬誤之比。
」故以此請遞言官,慮有騷擾之弊,敢請出仕矣。
今見吳億齡等再避之辭,臣之處置乖當之失,著矣,不可仍冒言地。
』幷引嫌而退。
臺諫體面,自無兼、實之別,相避之法,在下者當避,則姑待汝任之自處而處之,未爲不可。
慶先之徑先辭避,是何道理?至於處置之際,亦當審其可否,而爲之進退可也。
以未及避之汝任爲當遞;以不當避之慶先爲應出,億齡、好義之所見,抑何意歟?況啓辭之中,又闕出仕數字,則其爲顚倒錯謬,不一而足。
而尹讓之處置,亦甚乖宜,至請出仕,其爲所失,彼此同然。
請大司憲吳億齡、執義李好義、持平蔡慶先、尹讓等竝命遞差。
」答曰:「依啓。
」 ○高山察訪金應鍊,赴北武士點考狀啓:「出身等徒手持弓,俱無長片箭。
赴戰出身軍裝,如是齟齬,極駭愕。
所騎馬匹,不合戰馬過半,不可一一點退。
」 史臣曰:「經亂以來,訓鍊軍卒,已至十年之久,而赴戰之士軍裝,齟齬如此,此,國勢所以不振也。
」 ○諫院啓曰:「當此北鄙多虞之日,佐幕之任,所關非輕。
調兵、運糧之責,專在於此,而必須上下之官,同心協力然後,乃可濟事。
新評事閔汝任,前爲蔚山判官時,與李時發,大不相得,爭詰之端,貶黜之擧,不一而足。
其間曲直,雖不能詳知,而兩人懷憾,今尙未解。
玆者時發,方爲巡察使,而汝任又除本職,機宜策應之際,必多掣肘之患。
旣赴之後,倘有妨礙難便之事,則其爲處置,亦甚狼狽,物情深以爲憂,閔汝任請命改差。
頃日風水之災,前古所無。
畿甸,根本之地,更無西成之望,前頭民事,可謂痛悶。
苟有一毫利民之事,則所當汲汲講究,而今此監試、東堂鄕試復設,凡百責辦,皆出於民間,其爲貽弊,有不可勝言。
依近例,合試京中之意,請令該曹,急速定奪施行。
」答曰:「允。
閔汝任事,未知爲何如事。
但此是朝廷之罔敢知于玆者,以此論遞,恐反有損。
然旣論,勢難赴任,當遞差。
」 ○傳于政院曰:「自來月經筵取稟。
」〈頃緣玉候不寧,停廢經筵,已至數年之久。
今承此命,實國家莫大之慶。
〉 ○弘文館〈副提學宋應洵、副應敎樸震元、副校理曺倬、成俊耆、修撰尹孝先、正字奇恊、樸顔賢。
〉等上箚曰: 伏以,殿下至誠格天,大義戡亂,銳意修攘,再造邦域。
天心庶幾悔禍矣;國事庶幾休否矣,奈何嘉徵不至,衆災駢臻,可駭可愕。
彌久彌現,東海赤、鴨江紫、沸井湧、客星出。
而風水之災,振古所無,山谷崩頹、邑裡蕩拆、人民墊溺、禾穀漂沒,譴告之嚴,愈慘於壬辰之前。
南患未息,賊使踵至,外似乞款,內實逞兇;北鄙開釁,小酋憑陵,叵陣坐陷,大軍敗還,策應之難,愈甚於壬辰之時。
噫!壬辰之亂,古所未有,而前頭時事之可虞,又將不止於壬辰,巷議村談,莫不危懼。
不審殿下,亦嘗念及乎此歟?臣等俱以無狀,待罪經幄。
伏見天災時弊至於此極,深憂過計,不敢容默。
謹擧時務所急者,分爲七條,冒進于前。
其一綱也;其六目也。
伏願殿下,垂覽焉。
其一曰:正心,以立治本。
夫人主一心,天下之大本也。
心旣正而後,天下之事,可從而理也。
殿下卽位以來,持守此心,講明此學,其於堯、舜、禹傳心法,深有得焉。
至於幹戈搶攘之中,亦未嘗不開筵講學,其端本出治之道,可謂至矣。
近來,堯欽或怠;舜勤漸倦,邇英講席,久廢延訪之擧;儒臣撰述,或非經綸之書。
臣等竊恐,殿下隱微幽獨之中,精一工程,或有所未盡,而治化之效,亦隨以不古若也。
由是,紀綱大壞、言路壅閉、士習不正、閫帥匪人,治兵而兵不組練;恤民而民不蒙澤,中興之治未盡,而憂懼之象日著,殿下寧不於此,而惕然乎?臣等嘗見,《大學》旣說格物、緻知、誠意、正心,則宜若無私意矣,至於修齊、治平,亦以偏僻貪戾、以利爲利戒之。
《洪範》旣言敬用五事,建其皇極,則宜若無私邪矣,至於會極歸極,亦以無黨、無偏、無反、無側戒之。
以此觀之,則雖在聖人之地位,其戒謹兢業,猶恐或至於怠忽者如此。
伏願殿下,勿謂吾學已至、吾心已正,嘗於一念之起,克加精一之功,果出於人心,則察而克治;果出於道心,則一向持守,絶毫分之私、純天理之公,則一心合天,何事不濟?臣等區區愚衷,抑有所懷。
玉體久愆,調攝方急,雖不能日禦經筵,禮接群臣,而有時臨禦便殿,或召對近臣、或引見大臣咨以時政得失、邊事緩急,溫顔假色,虛己察言,則非但上下交孚,裨益治道,其於保養聖候,亦無所損,惟聖明留意焉。
其二曰:振紀綱。
紀綱者,國家之所賴以扶持者也。
上下相維,莫敢或亂者,紀綱存焉耳,智力相爭,莫之能制者,紀綱亡焉耳。
紀綱亡,而國之不亡者,鮮矣。
近來私情大勝,公道幾熄,刑政無章,法令不行。
政曹、臺省,關節搖公,刑官訟庭,屈伸任情。
至嚴者,贓法也,而錄案之典,代以罷遞;罔赦者,軍律也,而戮挫之刑,贖以徒年。
由是,下至僕隷之賤,罔畏邦憲。
百僚怠官,三軍解體,下陵上、賤妨貴,朝廷之令,不行於藩臣;方伯之令,不行於列郡。
以若紀綱,欲振肅中外、摠攝兆庶,不亦難乎?然,紀綱不能以自行,必待公論而後行,欲救斯弊,隻是袪一箇私字可矣。
伏願殿下,灑濯聖志,擴開公道,不以私意撓三尺法,賞必當功,無以踈遠而或遺;罰必當罪,無以親昵而或貸,則大小臣民,自然畏法,紀綱不期振,而自振矣。
《詩》曰:「勉勉我王,綱紀四方。
」惟聖明留意焉。
其三曰:開言路。
臣等伏聞,人主以一身,臨四海,必合天下之知爲一人之知然後,聰明廣達,所知者大矣。
故,淺近之言不足以補其聖德,而大舜好察邇言,用中於民,此,舜之所以爲大知也。
近年以來,搢紳之間,循默成風,言及乘輿,縮首卻步;事涉貴近,結舌傍觀。
靑蒲彈文,隻煩瑣屑;細氈論思,未聞逆耳,以承順爲職分;以建白爲深戒。
今日何等時也?百孔千瘡,危如一髮,而尙無一人出而言之者。
有臣如此,是謂不恭,而緻群臣之如此者,亦殿下之所當自反也。
臣等竊恐,殿下求言之敎,徒尙虛文樂聞之誠,漸不如初,忠讜日遠,謟侫將進也。
伏願殿下,深戒自聖之病;益恢虛受之量,言苟可用,勿以觸忤而斥之;辭或近謟,勿以順志而受之,則言路自闢,嘉言罔攸伏矣,惟聖明留意焉。
其四曰:正士習。
士習正則正氣恢張、朝廷淸明;士習不正則陰邪潛長、世道淆漓。
古人所謂:「士習,國之元氣。
」顧不信哉?近來冠章甫者,纔解口讀,便做科文;年踰志學,已圖名利,浮靡成習,偸薄日甚,心術旣壞於未仕之前;氣節可想於已仕之後。
以之達而在朝,節行已缺,合汚趨時。
淸議不張,喪廉無恥,貪風大肆,苞苴公行,僭濫無度,隻以患得患失爲
○上在貞陵洞行宮。
○王世子問安。
7月2日 ○甲戌,政院啓曰:「鄭恊改付軍職之後,所當先期聞見,趁時肅拜。
而貢馬揀擇之日,至於啓請肅拜,請推考。
」傳曰:「勿。
」〈三公會坐而啓請,君父動聽而命招然後,乃始肅拜,往參,其異乎朝受命夕,飮氷者矣。
嗚乎!綱紀解弛,怠慢成習之緻,寧可獨責於鄭恊也哉?〉○憲府啓曰:「背君降賊,人臣莫大之罪惡。
而成世寧、世康兄弟,當倭賊入城之日,膝行迎附,臣節都喪,國人齊憤,久而愈深。
與其子孫,比肩同朝,實是衣冠之羞辱。
今者世寧外孫韓琂,得參文科;世康外孫前評事樸大謙,亦在仕籍,物情尤爲痛惋。
請韓琂削科;大謙削去仕版,今此許赴錄名官,請命罷職。
頃日武科殿試時,兵曹堂上、郞廳,無一員爲試官,至於擧子等應赴與否査覈之際,隻令數三下吏,考出文簿。
殿試事體至嚴,而如是苟簡,極爲駭愕。
兵曹堂上、色郞廳,請命推考。
」答曰:「依啓。
」 ○諫院啓曰:「平安道虞候李應順,爲人汎濫,駄緻內地妓生,貽弊於沿江列邑,聞者莫不駭憤,請命罷職。
凡科場擧子,無弓子者,以官弓許射,已成規例。
而今此武科殿試時,遠方擧子無弓子者,令軍器寺,進排以射,則隻以一張弓子進呈,而亦腰折不可射。
使之改進排,則此外,更無他件雲,武庫之事,極爲寒心。
色官員,請命罷職。
」 ○京畿監司李廷龜狀啓:「竹州山城畢役。
城子周回,以布帛尺三千八百八十尺,內城一千八百九十尺雲。
」 ○傳曰:「李惟弘〈時爲竹州府使,監築山城。
〉加資,監官以下分等論賞。
」 ○備邊司啓曰:「臣等伏見諫院箚子,辭語丁寧,旨意勸懇,逐條陳戒,切中時病,朝廷上下,所當惕然深省,擧以行之。
而其中選將一事,實是當今切急之務,有不容少緩者。
各擧武藝絶倫,馳突戰陣者及講習兵書,智謀超等者,分作二隊,預爲儲養,或試以郞署之職;或授以守宰、邊帥,至於失律罔赦,誤擧有罰等項,幷令該曹商量定規,著實擧行宜當。
至於疏末正心之說,與夫咨訪治道,商確古今之論,尤爲切當。
自上更加體念,勿以尋常而忽之,不勝幸甚,敢啓。
」傳曰:「允。
」〈史臣曰:「當今之勢,殆哉岌岌,若使如賈誼者見之,則不但流涕痛哭而已也,擧朝之臣,不以國事爲意,皆以悠悠取容。
頃日諫院之箚,亦掇拾陳談,徒爲塞責之虛文。
而備邊司之回啓,又拈選將一事,以分二隊而敎養,惓惓焉,此果內修外攘之急先務乎?」〉○訓鍊都監啓曰:「潼關陷沒時及件退焚蕩時,戰亡砲殺手等,所當依承傳,恤典擧行。
而復戶則自有法典,年限之定,依例施行;恤典則令該司,米布量宜題給,以示優恤之意,外方則移文本道,使之一體施行,敢啓。
」傳曰:「允。
」 7月3日 ○乙亥,王世子問安。
○以吳億齡爲司憲府大司憲,〈早有時譽,而無剛正氣節,頓綱振紀,決非所能。
〉全有亨爲監察,〈文科壯元。
〉任章爲說書,吳靖爲注書,玄極爲平安虞候,李山培爲泗川縣監,洪瑞龍爲抱川縣監。
7月4日 ○丙子,鹹鏡道觀察使李時發馳啓:「加乙波知僉使孫景祉馳報內:『大槪酋胡金倭道進告內:「老土因阿老斬給之嫌,請借精兵四百於老乙可赤欲爲報讎,而老乙可赤、以爲:『阿老犯罪被斬,不可爲此小事,請兵相戰。
』拒而不從,老土使酋胡王其老等,更爲請兵,欲報讎。
」雲。
』阿老受款一事,終爲後日之禍胎,人所共慮,而兵使金宗得妄肆己見,輕加斬殺,旋知有後尾之不妥,便卽歸咎於僉使玄楫,至於狀啓請罪。
而今見玄楫招辭,則兵使軍官金孝文持傳令,促刑節次,似不可掩。
身爲元帥,與管下鎭將,爭詰曲直,有駭聞聽。
旣往之事,言之無益,而其差失於一號令之間,惹起難處之釁端,誠爲可恨。
老土旣置阿老於死地,不可無端告赴於老酋,其以請兵報讐爲辭,固出於事勢之必然。
而其鴞音未變,竢釁生心,與忽賊相扇搆亂,不可謂無此虞,以本道削弱之力,當軍情挫衄之後,北備忽賊;南拒老土,其何以支吾?又老酋出送採蔘胡人百餘名,時方橫行於越邊,雖令善辭開諭,俾不得犯境,而邊將勢不能有所禁制,此亦非細慮。
」〈史臣曰:「金宗得之罪,可勝道哉?不思長慮,輕殺阿老,欲掩其失,歸罪鎭將,猶且信卓鬥之詐,擧件退之役,喪師辱國,結怨排禍。
而得保首領,薄被竄黜,軍律之不嚴、朝綱之解弛,至此而極矣。
」〉○申時,王世子問安,仍往孝敬殿,以行明日秋享祭也。
7月5日 ○丁醜,卯時,王世子還自孝敬殿,問安于兩殿。
○憲府啓曰:「大司憲吳億齡引嫌而退。
無衙門,不見啓目,下人又不來言,則其未得謝恩,而至於行公,勢使之然。
別無所嫌,不可以此,輕遞言官。
大司憲吳億齡,請命出仕。
」答曰:「依啓。
」吳億齡就職而出。
○鹹鏡監司李時發馳啓:「北兵使金宗得馳報內:『賊將者乙古舍因屯于距穩城境五十裡許家洪之部,隻送一價胡及李夫己等,〈夫己卽潼關役時,被擄通事也。
〉托以「求職不許,則留屯,以待八月間忽酋之自來。
」雲。
久留近境,肆意橫行,略無忌憚,而我則一向退縮,閉門自守,賊徒必以我爲?,益生淩侮之心,人皆憤惋,莫不思奮。
收合六鎭精銳,則制彼孤軍深入之賊,有如拉朽,而第以賊屯越境,未可擅便緻討,從長指揮事。
』馳報。
臣愚妄料,卽今江水盛長,越境征討,大非其時。
且沮敗之餘,士氣未振,利鈍所在,亦未可預料。
兵交,使在其中,古之道也。
今若擇一有膽略、計慮之人,稱爲穩城軍官,與李夫己等,一時入送者乙古舍處,開諭曰:『我國旣嘉爾酋求款之誠,職帖、儀章,今已來到。
我之待汝至矣,而爾今來逼我境,焚掠我藩,恣意橫行,爾欲誠心求職,則豈當如是?爾速領兵退歸,放還搶掠人畜,以爲受職之計可也。
不然而留連近境,且以忽賊自來恐嚇,則我國大兵,方爲盛集,一擧可以蕩滅。
爾雖悔之無及,量其利害,速爲自處。
』雲雲,恐合事宜。
臣旣以此意,回送於金宗得處。
此後賊之去留,待其處報,馳啓。
」 ○鹹鏡按問禦史李廷馦馳啓:「件退之役戰亡人,正軍二百十三名,火伴、蔔奴、隨從雜人名籍無憑,不能的知。
」 ○慶尙監司李時彥馳啓:「單遊擊設帳幕於草梁岸上,水陸陣兵,喚出橘倭問曰:『爾有何事,往來如是乎?』智正對曰:『一以護送松雲;一以刷還被擄人口,專爲通好一事而來也。
』遊擊曰:『隻要兩國通好乎?』智正對曰:『若得朝鮮通好,則不可不進貢於天朝矣。
』遊擊曰:『凡大小事,都在天朝處分,而爾何敢強要,先好朝鮮而後,貢於天朝耶?爾國若能到底恭順,終始不變,而從原路進貢,納款輸誠,則帝王待夷之道,豈有終絶之理乎?』智正謝曰:『老爺遠勞,敎諭懃懇,不勝感珮。
但海路遙遙,遠不能以時通貢,故秀吉借道朝鮮,終不見許,至於動兵矣。
今者家康之願,不過通好兩國,而進貢天朝而已。
』遊擊曰:『天朝曾爲沈惟敬所賣,至於冊封見辱,孰不爲之痛惋哉?我天朝常以爲,日本巧詐莫測,至于今日,家康遽稱不預秀吉之謀,豈有輕信以聽從乎?』智正對曰:『家康之意所在,非但擄人所共聞,松雲亦已親聽以來,小的何敢一毫扯謊於老爺之前乎?』遊擊曰:『松雲去來及爾之來此,自有天朝處分。
且爾國每脅朝鮮雲,果有是事否?然則天朝四十萬兵馬,方駐登、萊、旅順、鎭江、平壤等地,隨爾勦殺矣。
』智正對曰:『日本時無動兵之機。
伏願老爺,詮達大事,千萬幸甚。
』」 7月6日 ○戊寅,單遊擊見橘倭後,轉報于天朝各衙門曰:「爲倭情事。
本職除本月十六日,據倭子送回朝鮮被擄人民,已經具報外,今二十六日,據通官樸大根帶領倭目橘智正等,曰名稟見,本職當有,橘智正稟稱:」俺倭長家康,願與朝鮮修好,同貢天朝。
』等語。
本職宣諭智正:『爾國人心叛服不常,詎敢輕易替爾,稟奏朝廷?朝鮮自爾國侵犯之後,仰賴我天朝威靈,元氣稍復。
借路之事,該國豈敢自專?』橘智正復稟稱:『當初平秀吉邊于要求朝鮮,緻天朝老爺嗔怒,納貢事,眼下且不敢待。
家康且與朝鮮修好,久後見得俺們,實心再求納貢。
』本職復諭智正:『爾傳與家康,務要堅心學好,不可陽與朝鮮講和,陰懷異圖。
我天朝,登、萊、旅順,朝鮮平壤、義州分布水陸兵卒百十餘萬,又委官督送異樣火器,以待爾國動靜。
』智正等叩頭去訖。
「 ○諫院啓曰:「興陽縣監鄭沈,年少手生,凡幹公務,一委於奸吏之手,民受其害,請命罷職。
興德縣監許增,爲人汎濫,前爲守令時,多有不謹之事。
如此之人不可復委蘇殘起弊之責,請命罷職。
」答曰:「依啓。
」 ○備忘記曰:「軍無重賞,無以激戰士之心。
故曰:『香餌之下,必有芳魚。
』天朝則軍門摠督,受許多銀兩,士之有戰功者,卽於眼前賞之,故人皆爭奮以進,死爲榮。
我則元帥隻有兩空拳,以何物而賞之乎?兵,死地也。
必有以重賞之,又有以重刑之然後,其庶幾矣。
予意,空名告身若幹成貼,下送于李時發、李時言處,將士之奮勇殺賊,力戰有功者,卽欲帖中塡名,眼前賞之。
此二人者,豈欺予哉?昔在壬辰,樸泓以慶尙左水使,來在浿江,古今之所未聞也。
予欲依軍法誅之,再三傳敎,終未得施,老死牖下,至今猶憤。
此由其時,權臣當道之緻〈上意蓋指尹鬥壽也。
〉而慶尙水使,退於浿江,於事何如?此而不卽置諸軍法,能爲國乎?今宜戒之。
北道諸將之不能固守力戰,或臨陣退縮者,切勿少貸可也。
且禦史之査覈已聞。
前所謂雲雲之說,則誠爲過矣,而其敗則明矣。
賜祭、恤孤等事,從速擧行。
件退之役,成佑吉力戰卻賊。
使此日,無此人則諸軍之事,豈不殆哉?不可不別爲論賞,言于備邊司。
」 ○備邊司回啓曰:「伏見備忘下敎,其激勸將士、整肅軍律之意,至矣盡矣。
賞罰之施,有國之不可一日廢者,其在軍中,尤爲關重。
而壬辰之後,紀律蕩然,至於今日之陵夷,莫可收拾,誠爲寒心。
今者北事孔棘,巡察使、巡邊使,方與賊對壘,若不明其賞罰,其何以勸懲之哉?空名告身若幹張,依上敎,令該曹磨鍊下送,將士之有功者,卽於軍前,塡名分給,以示賞不留時之意。
至如將士之不能固守力戰,或臨陣退縮,凡不用命者,一切繩之以軍法,不少饒貸爲當。
件退之役,戰亡人賜祭、妻子恤典等事,令該曹詳察,速爲擧行亦當。
此意,巡察、巡邊使處下諭何如?成佑吉奮勇卻賊,使我軍得免全沒,其功極嘉。
量施賞典,聳動軍情,唯在上裁。
」傳曰:「允。
成佑吉加資,下敎書,各別褒奬。
」 ○備邊司啓曰:「『糧餉不敷,而徒入添兵,則恐有難事。
予意無乃賊使入歸後,如全羅、忠淸之穀,足以舟運,循海而東,卸下於鹹鏡,可能否也?』事,傳敎矣。
調兵、運糧二者,必須幷擧然後,庶乏軍興之患。
北塞絶遠,雖有海路,船制狹小,不能多載,海尺流散,難備格軍,隻恃漕轉,難望給餉。
本道及江原嶺東九官之穀,尙患不能盡輸,兩湖之穀運緻于北,誠恐不易。
臣等每遇自北出來之人,輒問貿穀便否則『北土雖曰寒苦,亦不無儲粟之人,如有木綿,可以換穀。
至於胡人則無他徭役,專以耕種爲業,所乏者綿布耳。
若以木綿一匹,要換田米一石,則彼必樂爲之貿換。
』雲。
設使一匹未能準換一石,而其視千裡轉輸之費,則豈不遠甚乎?臣等方議此事,略擧其意於督運禦史狀啓回啓之中矣。
今聞鹹鏡南道應運糧餉,可至於萬石,而船隻數少,未能趁時漕轉,方以此爲慮雲。
設使運緻鍾城、會寧等官海汀倉廒,而自海倉輸入軍前,亦不下百裡之遠。
百爾思量,不如貿穀之爲便,方與戶曹商量,優給木綿之策。
近聞江原道各浦當番水軍,除各鎭應役外,本道以綿布捧納雲。
江陵、三陟鎭軍作米上納于兵曹事,已有公事,而本道不卽一一擧行雲,令同道督運禦史句管,急急收合,入送北道。
且聞鹹鏡道監營所屬各種下人甚多,別無赴防之事,亦令本道,就元數內,三分之二作米,以補糧餉,竝令一面具由啓聞亦當。
」傳曰:「允。
」 ○備邊司啓曰:「忽賊又爲分兵侵掠於穩城之境,聲言:『八月,何叱耳自將出來。
』恐動陵侮,無所不至,此,無非件退損威示弱之緻。
今又輕爲動兵,萬一蹉跌,後日之悔,有甚於前日者。
時發申飭列鎭,各圖堅守,誠爲得計。
至於李夫己等開諭入送,以探賊情,亦合機宜。
李難及李夫己回還後,其所答辭,急急馳啓,以憑議處爲當。
忽酋要索職帖,實非誠心。
渠旣以此爲言,連續送人,我亦不可無應變之道。
擇其膽略伶俐人,偕李難、李夫己等,往來賊陣中,給以冠服、鞍具,以試其意,亦爲無妨。
秋防正急,前日啓下火器,已令江原、黃海等道,劃卽輸運。
又慮其不足,禿城、江華所儲火器,啓請發遣郞廳,使之看審取來,隨其來到,別定差官,相繼入送宜當。
自此亦爲設局,時方措置,材料鑄成之後,自當分送。
但功役浩大,勢難易就。
自本道收聚各鎭堡所在不用銃筒等器,分定南北都會,欲爲改造事甚便當。
依狀啓,事知匠人二名,令該司火急擇送竝持見樣佛狼機,給馬下送,爲當。
都監所用鑄鐵,已爲分定於各道,今難又爲分定。
但鹹鏡本道,則初不分定,意蓋有在,而旣係本道之用,則依他分定,似無不可。
斟酌道內田結,略定兩數,收聚補用宜當。
崔應澤,令兵曹督促下送亦當。
此意,監、兵使、巡邊使處,行移知會何如?」傳曰:「允。
冠服、鞍具,賊酋使人受去,則可矣,自此遣人授之,則似爲不可矣。
」 ○備邊司啓曰:「今見李時發狀啓以爲:『聞道內物情,則「金宗得自守令擢爲閫帥,威名已損於前日,而自經失利於件退,一道軍民將士之怨,尤叢聚於其身,渠亦自知如此,有若局束者然須及此時,有所處置。
」雲雲。
』臣等當初亦欲卽爲處置,而待變方急,易將非時,且欲知喪師曲折、戰亡多小,而詳審處置矣。
今以李廷馦狀啓觀之,則正軍死亡,至於二百十三人,雖不如當初傳播之說,其所折傷,不爲不多。
況隨從雜人之死亡,不在此數者乎?戰陣之間,固不可以死亡多少,論其得失。
但宗得行軍之際,全無紀律,半途蒼黃,始從迂路,先鋒與賊相搏,而渠則退陣,不爲進拔,以緻挫衂。
士卒潰亂,盡棄器械,將官之散亡者,亦有經日乃還。
喪敗之狀,衆目難掩,而報不以實,乃敢以完師而還爲辭,其損威辱國、欺瞞朝廷之罪,不可不懲。
請命拿鞫定罪,其代以李時言差下宜當。
時發啓請砲手三百名,已分定於各道,令兵曹更加嚴飭,定將入送,雖未及於八月初生,須趁望前,準到防所,亦爲宜當。
」傳曰:「金宗得,不知兵者。
戎狄無信,非我族類,而旣與之同事,百裡趨利,兵法所忌,而一夜疾趨五舍。
強弩之末,不能穿魯縞,而策疲乏之兵,當新羈之馬,不待交鋒,而勝負之勢決矣。
當初有旨內:『兵貴神速,猶豫爲害。
須與諸將,啇議謀定而後戰。
』不審商議之時,此其謀定者耶?夫以堂堂閫帥,行軍之際,一爲胡雛所指敎,有如盲人爲黠兒所誑誘,崎嶇匍匐於千蹊萬逕之中,僅而得達所向之處,遄息未定,而旁有惡少者,奮臂突擊,毒挺加額,失聲而走,誠可歎哉。
宗得當爲拿來,但其代不可不極擇,而欲以李時言差下,則似爲未穩。
巡邊使之受命纔到,不過數日,旋除兵使,國體不重。
況將來賊,若左提右挈,大擧侵軼,虜騎蜂屯,處處入寇,則我之防禦,亦應勢分,非一將所能抵敵,巡邊使不可無矣。
予見如此,更議施行。
且砲手事依所啓。
但聞,外方砲手甚爲不精,未知其力,扼虎射命中也。
兵苟不精,是猶驅群羊,而攻猛虎也。
昔嶽飛,能以少擊衆者,不獨飛有英雄之才也,蓋其兵,能左右射,着重鎧超濠,此其所以所將不過五百、八百,而能破十萬衆也,豈徒然哉?唐太宗有玄甲五千,所向無敵;曹操稱兵精,爲群雄所憚。
未有兵不精,而爲敵所畏服者也。
我國素無名之國也。
雖有數百之如人形者,自外貌見之,已爲寒心。
天將譏之曰:『朝鮮之兵,手持柳枝,望若縞羊。
』我國之不武,甚矣。
更宜以精抄爲務。
且前聞,鹹鏡監司韓孝純在任時,砲手多數敎鍊成才者,幾至千餘雲雲,予爲緩急可仗。
到今砲手之徵發,遍於諸道,未知韓孝純敎鍊砲手,歸於何處乎?」 7月7日 ○己卯,北兵使金宗得啓:「穩城府使轉報永建萬戶馳報:『賊將者乙古舍,出來件退、穩城境,將爲焚蕩藩落。
』穩城府使馳報:『據卓使其家胡甫乙之進告曰:「不得已傳忽酋消息也。
忽酋使其將者乙古舍,挾潼關被擄通事李夫己,持私書一封來恃排,使之轉達穩城官,故令甫乙之,偕李夫己入送。
」』忽酋之言,大槪求職帖之事;夫己所言,亦不出此。
倘或若幹刷納後,懇求職帖,許與不許,何以處之?或多數刷納,欲授以麾胡等職,則亦何以處之?」 ○備邊司啓曰:「『金宗得拿鞫,兵貴擇精。
』事,傳敎矣。
〈語在初六日。
〉金宗得過信卓鬥之言,謀不先定,輕自動兵,以緻敗衂之狀,國人之所共知;聖鑑之所洞燭,臣等不敢更有所陳。
宗得旣爲拿來,則其代,所當別爲擇遣。
但當初臣等以爲:『宗得旣已罪犯軍律,勢不得仍在,而本處待變方急,不可一日無主將。
以秩高武將之可合兵使者,巡邊使稱號下送,待其行到六鎭,且査覈狀啓上來,而有所處置,則巡邊使。
移授兵使似合事宜。
』以此入啓。
差下時,雖不具陳,而意實在此。
故,昨日宗得之代,以時言啓之矣。
今承聖批,與堂上,反覆商議,則或以爲:『六鎭壤地褊小、軍民鮮小,大將二員,同在一處,則號令多門,必有掣肘之患。
此時北閫,爲任極重,實難得人,莫如仍前議定,移授兵使爲便。
』或以爲:『巡邊之下去,未久旋授兵使,事體未妥。
賊若分兵來侵,則一將似難獨當策應,姑限秋防,另出兵使,仍留巡邊爲當。
』此事所係極重,臣等不敢斷定,伏候睿裁。
砲手三百名,本道曾已啓請,而催促狀啓,今又入來,必以禦敵之用,莫急於此也。
都監砲手二百名,已爲下去,交代二百名,亦爲裝束待令。
此外留在京中者無幾,不得已分定於諸道,其精鍊與否,固未可知,亦不無騷擾之弊。
而兩湖及海西,團束已久,就其中抄選六七十名,則雖不如都監之軍,而亦可調用。
各以營下操鍊者,十分精擇,急急發送之意,更爲下諭何如?本道砲手,韓孝純束伍之後,相繼敎鍊,調用於分防之處雲雲。
然,本道器械齟齬,火藥難備,不能常常習放,比之於下三道砲手,尤爲不精,今本道之所以別爲啓請者也。
北邊防備,若不極力措置,則必有後日之悔,徵調之煩,有不暇計,敢啓。
」傳曰:「允。
兵使事,將來北道之事,難易難測,不如另差之爲得。
然,其形勢不能知之,況自是己見乎?更加僉議定之,幸甚。
」 ○憲府啓曰:「量敵而進;待時而動,此,兵家師出萬全之道。
況邊鎭失守,虜勢叵測,危機敗證,迫在目前,而在我無一可恃者乎?行上護軍徐渻,身都一面節制之權,賊虜之情形、防備之踈虞、時勢之緩急,豈不見之熟、料之久,而上不待朝廷明白指授;下不與諸將反覆商議,輕信一金宗得被瞞卓胡之言。
徒知示弱之可恥,不念開釁之爲懼,方値暑月,妄興師旅,策疲頓之卒,探虎狼之穴,不至交鋒,太半塗地。
若非成祐吉奮勇逆戰,則一軍之衆,其能得免胡地之鬼乎?言其敗衂,近古所無,使軍情大沮,國威頓喪,虜勢益驕。
將來北邊,繹騷削弱之禍,未必不由於此,誠可痛心。
今者金宗得喪師辱國、欺瞞朝廷之罪,自上洞燭無餘,已有拿鞫之命。
徐渻以一道之主,不宜獨免其罰,請命拿鞫。
」 ○諫院啓曰:「金宗得喪師辱國之罪,自上亦已洞燭,旣下拿鞫定罪之命。
而行上護軍徐渻,身爲方伯,不度時勢,妄肆己見,擅興師旅,竟緻一敗塗地,損威貽辱,莫此爲甚。
當其將卒奔潰逃還之際,誤聞追兵將迫,身自拔劍,督衆登埤,其蒼黃恇刼之狀,至今北人無不笑侮。
而反以完師而還,張皇瞞報,其罪狀,雖與宗得敗軍辱國之律有間,而欺罔君父之罪,決難獨貸,請命拿鞫。
」答兩司曰:「當討而不討,亦非善計。
金宗得,潼關見陷之後,思欲爲國討賊,有此擧事。
第於用兵之際,其謀有未盡耳。
竟失利而歸,果不無其罪,而人言太過,辭說紛紜,言不當罪,渠亦不服。
人臣任事難矣,一或蹉跌,安知不有乘時媒孽於其間者?自古如此,志士興嗟,人君不可不緻慮於此也。
況徐渻非身親履陣,眼外之事,何能盡知?逃兵急告,按劍督衆,事勢之當然,廷馦以此爲咎。
廷馦曾言:『不戰自潰。
』予常佇聞自潰之啓,每以爲虞。
今不戰數月,而自潰之啓不來,年少書生,言不斟酌,有如此哉。
且徐渻雖誤,不可與宗得一科。
已爲遞差,何至拿鞫?不允。
」 ○以金宗得拿來事,宣傳官下去,政院請出標信,傳曰:「當時,其代兵使,未得議定。
此拿來,姑留。
」 7月8日 ○庚辰,王世子問安。
○諫院啓曰:「臣等伏承,昨日聖批以爲:『已遞,何至拿鞫?』是固出於聖上優待宰臣之意,而臣等之惑,未免滋甚焉。
夫身爲一道之主,而不度時勢,妄興師旅,損威貽辱,而終之以完師,欺罔君父,是何等罪,而隻以一遞,爲施罰之地乎?況宗得旣被拿鞫之命,則渻之罪,雖似有間,而固無獨免之理。
若不一時竝拿,則非徒北道軍民之憤,無以少洩,宗得亦不能服其罪矣。
自古興師緻討之臣其心孰不欲爲國除兇,而失誤之後,不得已軍法加焉。
目今敗衂之餘,憑陵益甚,前頭之患,有不可勝言,而軍律之弛張、邊事之成敗,在此一擧措。
行上護軍徐渻,請亟命拿鞫,以快物論。
結城爲縣,介在營門不遠之地,而屢經守宰之非人,蕩無形樣,收拾之責,不可付諸武夫之手。
新縣監安浚,年少手生,決不可堪。
請命遞差,其代以有名望文官,極擇差送。
」答曰:「如是論之,徐渻罷職。
結城事,依啓。
」 ○憲府啓曰:「潼關之陷,國威大損。
如使策出萬全、擧事得宜,廝輿之卒,無一不備而還,則何不可之有?徐渻身爲方伯,銳意雪恥,非無爲國之誠,而謀不先定,臨機失措,使之輕擧,大衆終緻僨敗,其喪師辱國之罪,雖與親履戰陣之宗得有間,節制號令之際,失誤已甚,寧容置而不問?臣等之請,非歸罪於無罪之地,隻欲重其事耳,請命拿鞫。
」答曰:「如是論之,徐渻罷職。
」 ○以尹壽民爲江原道監司,李時言爲北道兵使,禹緻績爲北道虞候。
7月9日 ○辛巳,王世子問安。
○憲府啓曰:「前上護軍徐渻,身爲一道之主,擧兵緻討之際,謀不先定,臨機失措,當此暑月,妄興大衆,使北邊精銳,太半塗地,終緻敗衂之患。
今者金宗得以喪師辱國,拿命已下,則徐渻失誤欺瞞之罪,安可置而不究,隻罷其職而已乎?請命拿鞫。
」答曰:「過重之事爲之乎?不可拿鞫。
」 ○諫院啓曰:「臣等將徐渻喪師辱國、欺罔君父之罪,論列已盡,而尙未蒙允,僅得一罷之命,臣等不勝悶鬱焉。
渻之所犯,是何等罪,而以如是惟輕之典,當其莫重之律乎?輿情益憤,衆怒難遏。
伏願聖明,快從公論,亟命拿鞫。
」答曰:「過重之事爲之乎?不可拿鞫。
」 ○全羅右水使宋安廷馳啓:「今六月二十五日,務安縣代將鄭鳳壽,黑山島洋中,猝遇倭船一隻,殊死接戰,或射殺,或放火,賊人等或溺死、或燒死,斬頭六級,我國被虜鮑作一名,率來事。
」 7月10日 ○壬午,元敬王後忌晨。
○都元帥韓浚謙啓:「慶尙道天生山城,旣爲嶺南中道之保障,而緩急,當爲必守之所,則凡所經紀規畫,必須別樣措處,然後可期成就。
當初有以割屬旁邑,陞號爲府之意,啓稟于朝,而道內物情,請以軍威一縣,合倂于仁同,而陛爲大府,以壯控扼之勢,且使邑倅,兼爲助防將,以重事權。
臣與都巡察使李時彥參商,則民之聚散,隻在賦役之輕重,不在壤地之大小。
如使仁同,得蒙完復實惠,則地不加闢,而民自廣集,邑有完實之勢。
合倂一事,姑待後日,先將本道大小徭役,一切蠲減,以爲聚民根基,而且依該曹公事,移給公賤數三十口,以充使喚,陞其邑號,仍兼助防將之號,稍重其節制事權,則築城之役,雖在隣邑之民,亦可以時調用。
目前區處,無過於此。
」 7月11日 ○癸未,諫院〈前啓。
〉啓曰:「徐渻罪犯軍律,臣等拿鞫之請,實非過重,而聖意留難,未卽兪允,臣等竊悶焉。
夫不待朝廷之指揮,擅興必敗之師旅,終緻損威而貽辱者,其責實在於一道之主。
而假曰,喪師者宗得,非渻之爲也,其所以使宗得喪師,誰乎?渻與宗得,終始合謀,其出師之時,身到鍾城,號令節制,則其可諉之於宗得之失誤,而不治渻之罪乎?設若完師全勝而歸,則其論功行賞,獨及於宗得,而不逮於渻乎?揆之以法,則決不可一罷,而況渻以有識宰臣敗不實聞,欺罔君父,與宗得無異,而獨免拿鞫,則宗得之心,其果自服,而一道軍民,謂朝廷施罰,爲何如耶?一自敗衂之後,前頭侵突之患,無愚智,皆知其必至,而將卒憤惋,解體益甚。
惝於此時,擧措失當,軍法又從而不嚴,則國家事,終無可爲之地矣。
一渻之拿,所關非細,請加三思,快從公論。
武兼宣傳官成汝權,卽世康之孫也。
不可齒在衣冠之列,請命削去仕版。
三水郡守李仁敏,爲人汎濫,用心無狀,侵虐軍民,罔有紀極。
南關要害之地,不可一日在官,請命罷職。
」答曰:「言貴得中,罰必當罪。
已罷,不須更論。
成汝權、李仁敏允。
」 ○憲府〈前啓。
〉啓曰:「軍律之解弛,近來尤甚,而北路之敗衂,前古所無。
今不申嚴軍律,使前者幸免;後者不戒,則將來之虞,有不可言。
徐渻節制失誤,終緻僨敗,欺瞞朝廷,論以軍法,豈但一罷而止乎?臣等累日論執,隻欲以嚴軍律,戒後來耳。
徐渻請亟命拿鞫。
」答曰:「言貴得中,罰必當罪。
已罷,不須更論。
」 ○備邊司啓曰:「婆娑山城當上流要衝,與龍津,形勢相倚,足爲畿輔之保障。
當初或募僧徒、或定別將,經營修築,意非偶然。
龍津則至今仍定別將,使之守直,故猶存舊樣,至於婆娑城則義儼罷役之後,隻令驪州官監護,朝家未嘗有所處置,似若相忘者然,城中募入者,幾盡散亡,城堞頹圮、器械散亡,不出數年,將爲廢棄之地,誠爲可惜。
今聞,僧人靈珠頗有心計,凡遇公家之事,無不盡心奉行。
頃者竹山山城修築時,亦多效力。
使差住持之任,入處城中,廣募緇流,與之同居,修繕守護之,一切勿令侵擾他役,時時本司遣郞廳,撿飭似當。
」傳曰:「允。
」 ○備忘記:「居首〈七夕科製。
〉幼學金泰,來丙午式年,直赴會試;之次進士李芬等三,來丙午年館、鄕、漢試中,各給二分;之次進士趙蒙翼等五,依前例,紙、筆、墨題給。
」 7月12日 ○甲申,諫院啓曰:「臣等將徐渻不可不拿鞫之意,累日論列,而尙未蒙允,竊未曉聖意之所在也。
夫旣爲一道之主,號令節制之責,專在於其身,而不待朝廷之指授;不度時勢之難易,妄恃己見,輕動大衆,終緻塗地之敗,以啓北鄙之虞,則豈可獨諉之於宗得之失誤,而不之治也?及其敗衂之後,亦當從實馳啓,以竢嚴誅之不暇,而乃敢瞞報,至以完師爲辭,則其欺罔君父之罪,亦如何哉?一人之身,負此二大罪,而可以一罷而止,則其可謂科律之當其罪乎?而況兵,死地也,而自古專制之臣未嘗不冒白刃,爭死敵者,夫豈樂死而然哉?以其有軍法在也。
今也,紀律之不嚴,若是之甚,而欲望邊臣之效死者,難矣。
輿情之日激,而臣等之必欲得請後已者,欲其嚴紀律,而明軍法也。
請勿留難,快賜允兪。
」答曰:「已諭。
」 ○憲府啓曰:「臣將徐渻失誤僨敗、欺瞞朝廷之罪,論執累日,至蒙聖敎丁寧,而猶不得已者,臣等之意,不在於罪徐渻也,隻欲申嚴軍律,以肅人心。
而軍律至嚴,固不得以私之也。
目今北路之憂,危殆不可測,設使方伯連帥臨事,好謀策出萬全,終亦難保其必無門庭之禍。
而宗得爲卓胡所賣;渻惑於宗得,輕擧見敗,至使些少見在精銳,半爲異域之鬼。
軍情大崩,國威頓挫,雖有良將,繼之於後,難容爲力。
耳目之臣所謂:『不戰自潰。
』之形,不亦近之乎?軍機重在節制,而渻誤之;敗狀旣已昭著,而渻諱之。
誤之猶可,諱之已甚,論以軍律,輕重何居?罪犯軍律,而軍法不加,則人將無所忌畏,而北路之事,將無以收拾,異日安危成敗之機,未必不係於此。
此,所以臣等之意以爲,徐渻可赦,而軍法不得以撓之也。
一罷之命,豈足以當其罪乎?請亟命拿鞫。
掌令柳永謹〈見上。
〉引嫌而退。
榜目書塡之時,必憑錄名單子,而錄名單子,自有句當之官,所管之事,旣不在其身,則其不能緻察,勢亦使然。
不可以此,輕遞言官,柳永謹請命出仕。
」答曰:「勝負,兵家常事。
以中國事言之,邊將雖有蹉跌,未聞拿鞫,自古然矣。
若擧事一不當,卽便拿鞫,雖才智之臣無轉敗爲功之日矣。
昔秦穆不廢孟明;曹沫不死三敗,卒能收功定覇。
若我國則豈有是哉?我國小器,遇事不耐。
宗得之拿,已與古違然此則雖不得不鞫,若徐渻則實不當拿鞫。
一夜馳五息,是豈渻之指揮哉?宗得實違渻之節制,緻此不利。
若完師之語,則兩軍相搏之際,自古豈無死傷者?大軍旣得全還,故似謂之完師耳。
必欲責此,則伏屍蔽野雲雲、太半喪師等語,則獨爲啓之以實者乎?大槪不可與宗得施之一律,不允。
出仕事,允。
」 ○傳于政院曰:「前郡守樸東彥身死,別緻賻。
」〈東彥,懿仁王後之同母兄也〉 7月13日 ○乙酉,王世子問安 ○憲府啓曰:「臣等前後論徐渻不可不拿鞫之意,所執,法而此法誠不可撓也。
渻、宗得,雖曰輕重有間,節制之失,其犯軍律則一,而諱敗瞞報之罪,本無異也。
論敗軍之罪,而施之以罷職之典,臣等竊恐,法與罪不稱也。
此法一撓,前無所懲;後無所戒,將無以收拾人心,而國事將至於不可爲之地,徐渻請亟命拿鞫。
場屋之事,至嚴且重,不可使有一毫差誤。
而頃於武科殿試出榜之時,入格者乃是濟州人金繼宗,而以山陰居金繼宗,換書入啓,其顚錯不察甚矣。
其時入格擧子句管之員,請命罷職。
」答曰:「已諭,不允。
新啓,依啓。
」 ○諫院啓曰:「徐渻臨機僨事、欺罔君父,是何等罪狀,而可以一罷而止乎?當初傳播之說,必出於風聞之失實,則固不可盡信,而査覈之後,正軍之死,亦至數百有餘,則不可謂之不敗,明矣。
號令節制,渻實主之,則敗軍者宗得,而使之敗軍者,未必非渻也。
豈可以身不赴戰,而不治其罪也?旣與宗得,罪固有間,則斷律之際,誠宜異同,而拿問之擧,何敢以此而少緩也?請亟命拿鞫。
監察全有亨,父死不葬,私自起復,上章獻策,以圖進取。
及爲守宰,橫行隣邑,挾妓沈醉,無異平人。
其母之死,亦不服喪,晏然行公,湖西人心,至今莫不痛惋。
如此之人,不可齒在衣冠之列,請命削去仕版。
」答曰:「徐渻事已諭。
罰不可過,休煩爲宜。
全有亨事,不近情理。
起復事,則變時,因其上章,欲用之,而命起復矣。
今曰:『私自起復。
』雲,是,上章之前,先自起復之謂乎?抑朝命起復之事,無乃訛傳,而私自起復雲乎?母死不服喪雲,母死而何故不服喪?此非人情之所近切,不可塗聽流聞之說,加人以莫大之罪。
更宜詳悉議啓。
萬一失實,其冤何可言?」 ○以義禁府趙誼公事,備忘記曰:「貪縱某某事,賄賂受何物於某人,姦猾手段何事,詳悉書啓事。
李民寏,政院牌招,問啓。
」 ○備忘記:「邊報漸緊,凡繼援運糧,更加措置,而被抄精兵、砲手等,亦宜次次督送,毋令中路遲緩。
且對馬賊使,緣何至今久留境上?與其薄待而久留,不如速還,亦修其答書,速令回還。
」備邊司回啓曰:「北邊之事,誠爲岌岌。
調兵、運糧之事,臣等方刻意措置,何敢暫忘?但本道糧餉不敷,數千裡之外,轉運極難,不計糧餉,而數多添兵,亦非得計。
前因李時發狀啓,京中、各道及本道南關之軍,竝計已入防。
未入防幾至一千六百餘名,此外三百餘名,則以精壯砲,分定於各道,務準啓請二千名之數,鱗次入送矣。
今見李時言狀啓,前日啓請精兵三千餘名,京鄕砲手竝千餘名,星夜下送雲。
時言啓請之數,臣等未嘗見之,而必是時言,商量應添之軍,非四千則不可,如是啓請也,四千,似難容易充數送之。
已裝束都監交代砲手二百名、平安道砲手二百名,武士則前日兵曹啓請,裝束六千名中,抽出六百名,量定日限,急急調發,與前抄精兵、砲手等,一倂催督,星火下送宜當。
至於糧餉,本道南關應運之穀,幾至萬石,嶺東各官所儲,亦令相繼漕轉。
此外最爲急切,莫如貿穀於本道及胡中,故前日所送木綿,已至一百六十餘同,而下三道調度使措置米穀及慶尙左道應運之穀,方今換貿木綿。
各道贖木,亦令連續上送,隨到隨送,則庶可補用矣。
且橘倭持來書契回答之意,已爲啓下,令承文院,速爲磨勘爲當。
但橘倭持來物貨,厥數甚多,必待畢買賣,渠乃打回。
以賊使久留境上,事多非便,買賣之事速爲完了,書契下去卽時發送之意,慶尙監司處行會何如?」傳曰:「允。
雖稱幾名,而庸雜不精,將安用之?以如此之兵,雖韓、白爲將,恐未易摧敵。
不見高山察訪書狀乎?我國之事,極爲寒心矣。
故,前日必以兵精爲務事,言及之矣。
今宜更加精擇,其不謹抄擇監司以下,勿爲饒貸爲當。
」 7月14日 ○丙戌,諫院啓曰:「監察全有亨,頃在甲午年間,遭父之喪,肌肉未冷,製疏獻策,及其詣闕引對,脫衰服,著黑笠而進見。
起復授官之命,雖出於引對之後,脫衰著黑之事,固在於引對之前,則此非不葬其父,而私自起復者乎?及赴任所,橫行列邑,飮酒啖肉,無異平日,一道之人,視若禽獸。
其母病死,托以染疾,斂襲之事,亦不親見,偃然成殯於公廨,徘徊顧望,無意解職,或上書於使命;或通簡於朝著,有要起復援例之語,以待人之處置。
又得起復之命,去衰在官,治事自若,不服母喪之謂,不亦信乎?有亨不服父母之喪,不獨湖西之人無不知之,擧國之人亦皆痛知而憤惋。
臣等論人之極惡大罪,安敢隻憑風聞之說,緻有一毫失實之事乎?其壞滅紀綱、斁敗人倫,莫此爲甚。
觀其所行,參以物議,則隻削其職,亦雲末減,請命削去仕版。
高山縣監李眞彥,因其三寸之家在於不遠之地,肥己之資,輸送絡繹,物情深以爲痛憤,請命罷職。
」答曰:「黑笠事則其時因國事岌岌,急於引對而然,非自爲之事矣。
其下之言,則雖不能知之,然人情天理,必無是事。
但此非尋常之罪,旣有此論啓,依啓。
李眞彥,依啓。
」 ○左副承旨具義剛啓曰:「問于李民寏,則『臣在道內聞,平壤中軍趙誼,不以操鍊爲意,而率畜家屬,專事徵斂,管下之軍,無不苦之。
臣行到中和,則平壤砲手十餘名,呈狀曰:「北道抄送砲手時,中軍趙誼,任意低昻,捧納白紬四五端。
」雲。
大槪廉問其曲折則「砲手二百抄送北道之時,不以元隊束伍起送,而托以精抄,一隊中拈出一二名以送,故許多砲手,無不被侵,其間多用手段。
」雲。
且臣聞,趙誼曾爲南原府使時,偸出官穀,貿換銀子,至以數百餘兩,買得唐將良馬雲。
故,以『爲人貪縱』啓之矣。
』」〈趙誼武弁中貪縱無厭之人。
癸甲年間,爲南原府使,適當唐將劉綎留屯之時,盡偸官穀,多買銀兩於唐兵,以爲入己之物,南民有言曰:「太守所貿之銀,雖傳諸子孫,用之不竭。
」〉 ○前訓鍊主簿韓秋慶上疏,略曰: 北虜猖獗,犯順不測,屠城殺將,慘不忍言。
違時妄動,失機速禍,喪師之變,在古罕聞。
不特北關之兵盡血兇鋒,至於南道之丁,亦無孑遺。
趙卒盡坑;魯婦皆髽,家號巷哭,一道如雷,而地隔天遠,衆口呑舌。
以臣犬馬之賤,猶且扼腕憤歎,況廟堂夙夜之賢乎?世已矣,習俗大澆,以軟熟自保者爲良士;以奮發赴難者爲狂夫。
加以賞罰不章、勸懲無地,人心懈怠,國事日非,可勝歎惜?今聞,北道虞候禹緻績,爲人勇敢力戰,有素舟師萬口,至今稱服。
臣願隨此人,同赴北路,與之戮力,忘生從事,入穴得子,雖未及焉,搴旗斬將,庶或能之。
伏願聖明,恕臣自薦之狂許臣欲試之懇,錫以長劍、介冑,使之偕行赴難,則臣之志願,於斯畢矣。
備邊司請從其願,俾遂裹屍馬革之志,上從之。
7月15日 ○丁亥,朝,王世子問安。
○諫院啓曰:「大司憲吳億齡、執義李好義、持平蔡慶先、持平申之悌幷引嫌而退。
不待僚議之歸一,而先自入啓,率爾之失,在所難免。
論議之際,有所妨礙,則後日更議,固無不可,簡通之時,答以謹悉,雖不分明,是亦規例,有所未安,則不敢可否,理勢當然,亦無所失。
請持平申之悌遞差,大司憲吳億齡、執義李好義、掌令柳永謹、持平蔡慶先竝命出仕。
」答曰:「依啓。
」 7月16日 ○戊子,王世子問安。
○平安兵使成允文馳啓:「滿浦僉使洪有義馳報:『據使事知譯官,歸順胡人處,善辭探問則「建州衛胡人,或知或不知,而北邊藩胡,被擄於老酋來者曰:『忽溫酋名夫者卓古,或稱夫者漢古,或單稱卓古、漢古,〈卓、漢二音,胡人傳語,或不相似而然。
〉年可四十,體中、面暫縛,悍勇無雙。
與老、少酋、羅裡等,尋常通使講好,而以二女妻之。
然而,卓古與羅裡,所居地方稍近,兩酋原爲四寸兄弟,最爲親厚。
今次潼關之捷,卽爲來報于老酋,老酋使其手下可信人,往問接戰形止,俘獲多寡,而時未回程。
』」僉使,於癸未年間,始聞鍾城有忽賊之變,自是入寇,殆無寧歲。
僉使欲知忽溫、如許、建州衛三酋,連和與否,訪問於胡人,頗得其詳。
今之所聞,又如此則夫者卓古之爲忽溫酋,似爲分明。
大槪前日所聞,如許酋羅裡、忽溫酋卓古等,往在癸巳年間,相與謀曰:「老可赤本以無名常胡之子崛起爲酋長,合倂諸部,其勢漸至強大。
我輩世積威名,羞與爲伍。
」不意合兵來攻老酋,期於蕩滅之際,老酋得諜大驚,先使精兵,埋伏道傍,又於嶺崖,多設機械,以待。
而沿江峽路阻隘,故敵兵不得成列,首尾如長蛇,而至老酋之兵,所在放石,兵馬塡江而死者,不知其數後軍驚潰,先鋒悉爲老酋所獲。
於是,羅裡兄夫者戰死,忽酋卓古,亦被擒而來,老酋解縛優待,拘留城中,作爲少酋女壻。
老酋欲爲遠交近攻之計,始乃遣還卓古,卓古雖以不殺爲感,而其慙憤之心,久而猶存。
今之通信,實爲外親內忌。
羅裡痛其兄夫者之死,銳意報復,至今兵連禍結。
三酋雖有鼎立之勢,而其中老酋,似爲孤危。
今者卓古爲小酋之壻,相通締結,不無其事。
在我防備,不可小忽。
』」 ○傳曰:「丁允祐身死乎?曾經侍從之人,該司何不啓之乎?〈允祐在慶尙道醴泉身死,監司狀啓未及入來。
〉○以姜紳爲右參贊,〈爲人無行檢。
〉洪慶臣爲兵曹參議,金權爲判校,李德泂爲司?正,柳永謹爲司諫,權慶祐爲掌令,李忠養爲掌令,李慶千爲司僕僉正,尹讓爲持平,尹孝先爲弘文修撰,申鑑爲鳳山郡守。
7月17日 ○己醜,憲府啓曰:「正言李克信、獻納柳惺、正言閔德男竝引嫌而退。
兩司相避,本無其法,而兼臺之與諫官,不相關涉,尤無妨礙之事。
論人之事,各隨所聞,禦史稱譽之實,旣不及聞,而所聞者,侵虐行路,騰播人口之事,則所論,不得不相反。
正言李克信、獻納柳惺、正言閔德男請竝命出仕。
掌令李忠養,今在京畿竹山地,請斯速上來事下諭,依前例,府書吏給馬下送,何如?」答曰:「允。
」 7月18日 ○庚寅,憲府啓曰:「掌令權慶祐引嫌而退。
金繼宗換書入啓之失,專由於錄名擧子句管官員顚錯之緻,則雖在參考官之列,而其不及緻察,勢使之然,別無所失。
掌令權慶祐,請命出仕。
」答曰:「依啓。
」 ○傳曰:「秋霖大作,必傷禾穀。
觀其勢,似未易止,依前速行祈晴祭,言于禮曹。
」 7月19日 ○辛卯,朝,王世子問安。
○憲府啓曰:「爲唐官跟隨者,所當恪謹,自將以禁戢一行之人。
而訓鍊僉正李春榮,以高委官接伴官,憑藉唐官,作弊多端,到處所經之人,不堪其苦,請命罷職。
訓鍊院主簿閔宗直,用心無狀,多行悖戾之事,不可齒在衣冠之列,請命罷職。
國家設師儒之官,以敎誨多士,作成人才,其選甚重,不可一日而廢也。
經亂以後,未遑文敎,學校之官,雖備員,而無訓誨之規,士子雖入學,而蔑自養之實,其視學宮如傳舍;視師長如路人,士習日卑,如水趨下,將無挽回之期。
其故無他,在敎誨之無其方而然也,誠可寒心。
前者臺官以師儒抄選之意,論啓者非一,而該曹置之相忘之域,尙不遵行,極爲未便。
請該曹色郞廳推考,其公事急速擧行。
」答曰:「允。
李春榮推考。
罷職則有後弊。
」 ○元孫,與講學官相見儀。
其日設元孫拜位於東壁西向,〈設席。
〉設講學官拜位於西壁東向。
〈設席。
〉講學官集外廳,具時服,侍學奉迎。
講學官立於門西,東向北上,元孫具服以出。
元孫降自東階,西向立,講學官入詣西階下。
講學官先陞,元孫後陞。
講學官就位,元孫就位再拜,講學官答再拜訖。
講學官降階,元孫降立東階下。
講學官出門,元孫入內。
〈元孫時年八歲,講學官宋錫慶、李克信也。
〉○兵曹啓曰:「『東方雖壤地褊小,素稱強兵之國。
下賤之中,豈無可用之才,而經亂十餘年,未見有忠勇之士應募而効力者。
此,良由末世之人無義氣而然,亦未必不由於國俗大拘於名分,而求之不以誅耳。
今若設廣募,應募之人或膂力絶倫、或驍勇出衆、或強力善射,有一於此,皆可收用,令兵曹遵宜傳敎之意,掛榜募聚爲當。
但我國之習,雖好事,例多旋作而旋輟,蓋緣不能謀始而然也。
萬一,所募之人名實不稱,而輕施賞典,則人心不樂此法,終爲不信之歸,更令兵曹,着實擧行爲當,敢啓。
』傳曰:田『允。
』事,傳敎矣。
事目磨鍊入啓,依此掛榜,知委施行,何如?」傳曰:「允。
」 7月20日 ○壬辰,雨。
終日大風,拔木、飛瓦。
○諫院啓曰:「副司直趙誼,曾以平壤中軍,多有汎濫作弊之事,至於拿鞫,而以自己發明,遽蒙全釋,物情莫不駭憤,請命罷職不敍。
災傷踏驗,爲任非輕,苟不擇遣,害必及民。
忠淸右道敬差官李瑩,年衰;江原道敬差官鄭仁涵、京畿左道敬差官許??,俱是望輕,請竝命遞。
結城爲縣,殘敗已極,且間於營門。
前日以有名望文官擇遣之啓,實出於蘇復之意,而新縣監羅紉,爲人迂拙,收拾之責,決不可付諸此人請命遞差。
」答曰:「依啓。
」 ○憲府啓曰:「臣等論李春榮憑藉作弊之事,請罷其職,而聖度包容,隻命推考,臣等固知聖意之有在也。
第春榮隨率唐官,藉其威勢,汎濫作弊,靡有紀極,其所經一路,無不被其侵擾,徵督責辦之際,列邑騷然,齊民受害,原其用心,極爲無狀。
止請罷職,亦從末減,請勿留難,快賜一兪。
」答曰:「接伴官或未必不貽弊。
雖然,旣委以接伴之任,姑無作弊可據之實狀,而輒爲罷職則恐後不能檢飭守令。
已爲推考,不須罷職。
」 7月22日 ○甲午,冬至使拜表,權停禮。
○諫院啓曰:「進獻方物,事大莫重之事,所當十分敬謹,俾無一毫之未盡。
而慶尙監司李時彥,滿花席封進之際,視爲尋常,專不緻念,以不合進獻之物,苟充封進,其慢忽不職之罪,不可不懲,請命罷職。
今此冬至使方物人參,以滓參相雜封進。
不小。
進獻之物,專不用意,其慢忽不職,莫此爲甚,請戶曹堂上推考;色郞廳及該司色官,竝命罷職。
永同縣監崔應周,巧作色目,徵斂無藝,闔境之人無不怨咨,請命罷職。
」答曰:「允。
慶尙監司推考。
」 ○鹹鏡按問禦史李廷馦啓:「臣按行州郡,訪問守令賢否;巡歷各鎭堡,審察邊將盡職與否。
甲山府使李延慶,爲人勤幹,赴任以後,修擧廢政,鄕校、公廨皆已修改,軍器等物措備亦多,賦役均平,流逋還集。
三水郡守李仁敏,撫恤軍卒,流亡土兵,多有還集之者,入防南軍,亦願入三水,處處稱譽,軍器、城池,亦多修葺。
安邊府使李睟光,慈詳爲政,號令不煩,一境之民,皆得其蘇。
吉州牧使梁諿,到任未久,自備軍器甚多,盡心官事,民甚稱譽。
邊將各人等,有能,有不能。
」上命各賜表裏一襲。
李仁敏爲訓鍊院所劾,去表裏有傷事體,故擧行安徐,邊將等賞罰有差。
7月23日 ○乙未,王世子問安。
○諫院啓曰:「慶尙監司李時彥不職之狀,不一而足。
進獻之物,專不緻念,至以麤造席子,苟充封進,慢勿不敬,莫此爲甚。
頃日刷還男婦,盡爲各營軍官及土豪所奪占,至有殺其夫,而?其妻者,使當初備邊司簽丁公事,終歸虛地,再三行文,亦不擧行。
倭船捕捉,邊上莫重之事,而不爲登時馳報,其昏劣不察之失,據此可知,請命罷職。
階梯之職,非他司長官之比,自前必以有名望者擇差,其意有在。
承文院判校李瑩,年衰望輕;奉常寺正洪緻祥,人物庸愚,皆不合本職,請竝命遞差。
近來國綱解弛,人不畏法,稍有厭憚之事,輒生巧避之計,識者之寒心久矣。
前評事趙靖,厭苦塞上之任,退在鄕曲,終不來謝恩命,以至過限,其謀避之罪,不可不治,請命先罷後推。
當此北鄙多聳之日,調兵、運糧之責,專委於幕佐。
新評事宋仁及,出身未久,年少不經事,請命遞差,其代以儒將被抄人差出,數三日內發送。
」答曰:「允。
監司事,隨後發落。
」仍傳于政院曰:「慶尙監司近觀所爲,予頗疑其弛緩。
今諫院,適如是啓之,何以處之?問于備邊司。
」 ○江原道嶺西寧越、旌善、春川、平昌、麟蹄、原州、橫城等官,今七月十七日爲始,東風連日大吹,海中白鷗,蔽天飛來,所見駭異。
二十日夜,下雨如注,洪濤巨浸,卒然橫流,衝突客舍、官廳、軍器、倉穀,大而僧居、小而村落,水之所經,盡爲漂沒,牛馬、家藏,亦盡漂溺無存。
春川則昭陽亭樓撥毀,人物、廬舍,盡數墊沒,百穀埋損,沙石覆沒。
登高望見,哭聲相聞於四野,鷄犬鳴吠於浮屋之上,亦有著枷罪人,浮來水上。
寧越人家,至於三百三十九幕浮去。
嶺東則江陵府五裡程外,有水曰南大川,自前防水,川邊植木,堅築堤防,本府設立後,自南門之外,官奴婢幷百餘家及他百姓私奴婢數多居生。
大水猝至,防川水口衝破,轟突之聲,崩山拍海,勢掀天地,百餘家官奴婢等卒然遇之,罔知所措,各聚家上,或乘木,木拔家破,一時漂流,妻子、同生一族,同結衣帶以死。
呼哭之聲,幹雲徹霄,凡有耳目,不忍聞見,府使金弘微親到南城,大慟而已。
田畓幷千餘石地埋沙,大小人家竝皆漂沒,人無依接。
自大嶺至海邊,膴膴原田,唯見白沙彌漫,牛馬溺死,不知其數。
麟蹄則一百二幕漂去,水災在嶺西尤甚慘酷。
官舍、公廨、鄕校、倉庫盡爲漂流,官門五裡,數百年生長松木,摧折拔根,漂流無一,許多田畓,成沙作塘。
襄陽則府內百餘戶大小人家財畜,一時漂沒,渰死人物,或父母子女,或夫妻兄弟,有全家淪溺者,有沙汰壓死者,閭閻街路,哭聲徹天,濱海之間,積斃相枕。
高原則人家漂沒者,一百七家,牛馬雜畜,亦多溺死。
金城、杅城、平康、洪川、楊口、鐵原,水災亦爲慘酷。
慶尙道安東府,本月二十日,江漲大至,漸成溟渤,渺然不知津涯,衝入府城,南門客舍大廳及衙舍,盡爲沈沒。
東南近郊所居官人及民人家舍,盡爲衝激漂散而去,各人家財,全未收出,蕩然一空,三面子城,亦爲崩頹。
映湖樓不知去處;廬江書院盡數漂去,大家世族百年家舍,漂蕩無餘,今此水災,乃開闢以來之所未有者。
慶州則府內變爲大海,閭舍無不墊沒;善山則瀰滿廣野,阡陌成海,以至仁同、靈山、軍威、昌原、醴泉、迎日、義興、龍宮、高靈、尙州等官,一樣牒報。
禮安、安東、靈山、草溪、宜寧、金海、昌原、鹹安等官,被害尤酷。
沿江公廨及民家衝盪漂沒,蔽江而下流,屍不知其數,號哭徹天。
古之言大水者,或謂懷山襄陵;或謂之沈陸沒崗,而恐未有如此之不可形言者,其殘滅之狀,有甚於當壬辰賊火之焚蕩乎。
○以李輅爲同知中樞府事,李瑩爲承文院判校,金權爲宗簿寺正,趙應文爲司饔院正,趙正立爲舍人,宋仁及爲北道評事。
7月24日 ○丙申,朝,王世子問安。
○京畿監司李廷龜馳啓:「楊州,本月二十日,狂風大作,折木拔屋,已發穗早稻,擺落無餘;未發穗晩稻,盡爲枯仆。
根耕太、豆、木麥竝葉,竝爲飄刮無遺,農民號哭,慘不忍見。
驪州、坡州、麻田、砥平、抱川、陽川等官,川渠漲溢,田畓盡爲水沈,或浦落覆沙,已無西成之望。
而二十日大風,樹拔瓦落,禾穀委地,至於各種根蔓,掃盡撤捲,有若沈鹽,更無掛鎌之地。
自前風水之災,未有如此之甚。
」 ○諫院啓曰:「掌令權景祐、大司憲吳億齡、執義李好義、持平蔡慶先引嫌而退。
憲府擲奸各司,糾察勤慢,乃其職任,而內醫院在闕內,非他司之比,使下人擲奸,似涉未穩。
各司擲奸之事,專在於城上所他僚則恐無所失。
請掌令權景祐遞差,大司憲吳億齡、執義李好義、持平蔡慶先,竝命出仕。
」答曰:「依啓。
」 ○備邊司啓曰:「傳曰:『慶尙監司〈李時彥。
〉何以處之?』事,傳敎矣。
李時彥近日處事,頗有所失。
臺諫如是論之,遞差宜當,敢啓。
」傳曰:「可代之人議啓。
」 ○執義李好義來啓曰:「持平蔡慶先引嫌而退。
本府之官,與兼臺爲相避則兼官見遞,已有近例。
兼持平閔汝任,請命遞差。
」答曰:「依啓。
」 ○成均館儒生丁好誠、許宲、柳希亮、崔誠元等,通書于八道列邑鄕校及諸書院,醜詆鄭仁弘跋《南溟集說》。
〈史臣曰:「嶺南,人才之府庫;士論之根抵。
自新羅至于高麗,自高麗迄于聖朝,名儒、碩士彬彬輩出,以扶國家之元氣者,班班可考。
曩在先朝,退溪、南溟兩夫子者,竝生於一道,倡明道學,開示義理,以淑人心,扶世敎爲己任,士子之薰陶漸染,觀感興起者,不知其幾人矣。
雖當衰亂之世,人之所以爲子死孝;爲臣死忠,彜倫以之不獸,中國免爲夷狄者,何莫非兩先生之功耶?惟其出處不一,或以行道救時爲心;或以隱居求志爲樂,而要其歸則皆不離於道義,君子何必同被?兩家門徒,不能明知二公學問之深淺,徒執其迹,互相訾謷,迄數世而滋甚,有志之士,慨嘆久矣。
今者名爲館學儒生數三輩,〈生員丁好誠、許宲與成世寧外孫韓琂、梁弘澍女壻權潗等主張其事,脅率章甫,通文于外方,稍知事理之人,皆不從焉。
〉挾憾於南溟門徒,借鄭仁弘跋《南溟集說》,馳書各道,侮弄先師,無所不至。
觀其指斥仁弘,而潛攻南溟;推尊退溪,而顯排南溟,至以『嫉惡之過,抑揚太甚。
』爲說,多見其不知量也。
南溟一肥遯之士,篤學力行,修道進德,精識博聞,鮮與倫比。
可以追配於前賢;宗師於後學,則豈可與退溪差殊觀哉?仁弘從遊最久,得其衣鉢之傳者也。
見退溪過許龜巖而緻疑,南溟門下之人,設淫辭,而助之攻則其心以爲:『彼龜岩,不正之甚者也。
在南溟嫉惡如讎之心,絶之宜矣。
而或者誤以南溟爲已甚之歸,我不發明其師志,則千載之下,孰知眞是非哉故,於《集說》略辨其事,雖未免僭妄之譏,其情則慼矣。
噫!學術不明,是非不著,道學如南溟,而尙未免曲士之議,他尙何說哉?直百世,以俟知者之知耳。
」〉 7月25日 ○丁酉,諫院啓曰:「慶尙監司李時彥,昏不察職之狀,聖明旣已洞燭,臣等不敢更爲瀆陳。
而第進獻方物,臣子所當十分緻謹,而以麤造席子,苟充封進,其慢忽不敬之罪著矣。
安可一遞而止哉?請命罷職。
」答曰:「過。
」 ○憲府啓曰:「大司憲吳億齡、執義李好義、持平蔡慶先引嫌而退。
本府之官,與兼臺諫,有相避者,兼官遞差,流來舊規,則未及自處,啓請遞差,別無所妨。
而閔汝任旣爲遞差,則蔡慶先出仕,在於不言之中。
旣與兼官,有相避則先自辭退,有何所失,而法應出仕,承命就職,尤無可避之嫌,豈可以些少偶然之事,輕遞言官,以啓騷擾之端乎?請大司憲吳億齡、執義李好義、持平蔡慶先竝命出仕。
」答曰:「依啓。
」 7月26日 ○戊戌,京畿監司馳啓:「明廟後宮淑儀韓氏,亂離中卒逝於道內江華地,仍爲權葬事,臣流聞於道聽,訪問於府使沈悅,則回報:『淑儀去甲午年,府東面民家來寓,而其年卒逝,家後入葬。
』雲。
先王俶儀之喪,十餘年尙在淺土,揆之情禮,極爲未安。
移葬時應行諸事,令該曹,照例擧行。
」〈史臣曰:「十年淺土,一朝禮葬,可謂國家之美擧。
而順懷世子德嬪尹氏卒逝於壬辰之春,賊鋒急至,終不得成葬,聞者至今墮淚。
」〉 7月27日 ○己亥,王世子問安。
○憲府啓曰:「持平蔡慶先以:『臣前日以閔汝任相避之嫌,退待本府處置,請遞閔汝任,不及臣身出仕之語,而臣承命趨詣,冒昧就職而退矣。
今者,諫院以色承旨請推論啓,臣之矇然不察之失著矣。
』大司憲吳億齡、執義李好義以:『凡臺諫處置之時,應出則啓請出仕;應遞則啓請遞差,例也。
而臣等當初處置之際,於持平蔡慶先則應出而,啓辭中漏出仕之語;於閔汝任則不待自處,而遽請遞差,其不識規例甚矣,同僚雖請出仕,勢難強顔仍冒,而近因辭避之私,連日瀆擾,隕越方深,不暇更出一言,悶默而就職。
然其所失,猶在於身,方切蹙踖不安。
今見諫院啓辭以「憲府不請出仕,而政院請出命牌爲非。
」至於色承旨被推,其失非政院之失,專由於臣等昏謬不察之緻。
言官少有所失,尙難苟冒,況臣等前有處置顚倒之失;後有煩瀆宸嚴之罪,以緻紛紜至此乎?決不可仍在重地。
』持平尹讓以:『臣於昨日,大司憲吳億齡等之避嫌退待也,妄意以爲:「不過規例間些少偶然之事,初非大段謬誤之比。
」故以此請遞言官,慮有騷擾之弊,敢請出仕矣。
今見吳億齡等再避之辭,臣之處置乖當之失,著矣,不可仍冒言地。
』幷引嫌而退。
臺諫體面,自無兼、實之別,相避之法,在下者當避,則姑待汝任之自處而處之,未爲不可。
慶先之徑先辭避,是何道理?至於處置之際,亦當審其可否,而爲之進退可也。
以未及避之汝任爲當遞;以不當避之慶先爲應出,億齡、好義之所見,抑何意歟?況啓辭之中,又闕出仕數字,則其爲顚倒錯謬,不一而足。
而尹讓之處置,亦甚乖宜,至請出仕,其爲所失,彼此同然。
請大司憲吳億齡、執義李好義、持平蔡慶先、尹讓等竝命遞差。
」答曰:「依啓。
」 ○高山察訪金應鍊,赴北武士點考狀啓:「出身等徒手持弓,俱無長片箭。
赴戰出身軍裝,如是齟齬,極駭愕。
所騎馬匹,不合戰馬過半,不可一一點退。
」 史臣曰:「經亂以來,訓鍊軍卒,已至十年之久,而赴戰之士軍裝,齟齬如此,此,國勢所以不振也。
」 ○諫院啓曰:「當此北鄙多虞之日,佐幕之任,所關非輕。
調兵、運糧之責,專在於此,而必須上下之官,同心協力然後,乃可濟事。
新評事閔汝任,前爲蔚山判官時,與李時發,大不相得,爭詰之端,貶黜之擧,不一而足。
其間曲直,雖不能詳知,而兩人懷憾,今尙未解。
玆者時發,方爲巡察使,而汝任又除本職,機宜策應之際,必多掣肘之患。
旣赴之後,倘有妨礙難便之事,則其爲處置,亦甚狼狽,物情深以爲憂,閔汝任請命改差。
頃日風水之災,前古所無。
畿甸,根本之地,更無西成之望,前頭民事,可謂痛悶。
苟有一毫利民之事,則所當汲汲講究,而今此監試、東堂鄕試復設,凡百責辦,皆出於民間,其爲貽弊,有不可勝言。
依近例,合試京中之意,請令該曹,急速定奪施行。
」答曰:「允。
閔汝任事,未知爲何如事。
但此是朝廷之罔敢知于玆者,以此論遞,恐反有損。
然旣論,勢難赴任,當遞差。
」 ○傳于政院曰:「自來月經筵取稟。
」〈頃緣玉候不寧,停廢經筵,已至數年之久。
今承此命,實國家莫大之慶。
〉 ○弘文館〈副提學宋應洵、副應敎樸震元、副校理曺倬、成俊耆、修撰尹孝先、正字奇恊、樸顔賢。
〉等上箚曰: 伏以,殿下至誠格天,大義戡亂,銳意修攘,再造邦域。
天心庶幾悔禍矣;國事庶幾休否矣,奈何嘉徵不至,衆災駢臻,可駭可愕。
彌久彌現,東海赤、鴨江紫、沸井湧、客星出。
而風水之災,振古所無,山谷崩頹、邑裡蕩拆、人民墊溺、禾穀漂沒,譴告之嚴,愈慘於壬辰之前。
南患未息,賊使踵至,外似乞款,內實逞兇;北鄙開釁,小酋憑陵,叵陣坐陷,大軍敗還,策應之難,愈甚於壬辰之時。
噫!壬辰之亂,古所未有,而前頭時事之可虞,又將不止於壬辰,巷議村談,莫不危懼。
不審殿下,亦嘗念及乎此歟?臣等俱以無狀,待罪經幄。
伏見天災時弊至於此極,深憂過計,不敢容默。
謹擧時務所急者,分爲七條,冒進于前。
其一綱也;其六目也。
伏願殿下,垂覽焉。
其一曰:正心,以立治本。
夫人主一心,天下之大本也。
心旣正而後,天下之事,可從而理也。
殿下卽位以來,持守此心,講明此學,其於堯、舜、禹傳心法,深有得焉。
至於幹戈搶攘之中,亦未嘗不開筵講學,其端本出治之道,可謂至矣。
近來,堯欽或怠;舜勤漸倦,邇英講席,久廢延訪之擧;儒臣撰述,或非經綸之書。
臣等竊恐,殿下隱微幽獨之中,精一工程,或有所未盡,而治化之效,亦隨以不古若也。
由是,紀綱大壞、言路壅閉、士習不正、閫帥匪人,治兵而兵不組練;恤民而民不蒙澤,中興之治未盡,而憂懼之象日著,殿下寧不於此,而惕然乎?臣等嘗見,《大學》旣說格物、緻知、誠意、正心,則宜若無私意矣,至於修齊、治平,亦以偏僻貪戾、以利爲利戒之。
《洪範》旣言敬用五事,建其皇極,則宜若無私邪矣,至於會極歸極,亦以無黨、無偏、無反、無側戒之。
以此觀之,則雖在聖人之地位,其戒謹兢業,猶恐或至於怠忽者如此。
伏願殿下,勿謂吾學已至、吾心已正,嘗於一念之起,克加精一之功,果出於人心,則察而克治;果出於道心,則一向持守,絶毫分之私、純天理之公,則一心合天,何事不濟?臣等區區愚衷,抑有所懷。
玉體久愆,調攝方急,雖不能日禦經筵,禮接群臣,而有時臨禦便殿,或召對近臣、或引見大臣咨以時政得失、邊事緩急,溫顔假色,虛己察言,則非但上下交孚,裨益治道,其於保養聖候,亦無所損,惟聖明留意焉。
其二曰:振紀綱。
紀綱者,國家之所賴以扶持者也。
上下相維,莫敢或亂者,紀綱存焉耳,智力相爭,莫之能制者,紀綱亡焉耳。
紀綱亡,而國之不亡者,鮮矣。
近來私情大勝,公道幾熄,刑政無章,法令不行。
政曹、臺省,關節搖公,刑官訟庭,屈伸任情。
至嚴者,贓法也,而錄案之典,代以罷遞;罔赦者,軍律也,而戮挫之刑,贖以徒年。
由是,下至僕隷之賤,罔畏邦憲。
百僚怠官,三軍解體,下陵上、賤妨貴,朝廷之令,不行於藩臣;方伯之令,不行於列郡。
以若紀綱,欲振肅中外、摠攝兆庶,不亦難乎?然,紀綱不能以自行,必待公論而後行,欲救斯弊,隻是袪一箇私字可矣。
伏願殿下,灑濯聖志,擴開公道,不以私意撓三尺法,賞必當功,無以踈遠而或遺;罰必當罪,無以親昵而或貸,則大小臣民,自然畏法,紀綱不期振,而自振矣。
《詩》曰:「勉勉我王,綱紀四方。
」惟聖明留意焉。
其三曰:開言路。
臣等伏聞,人主以一身,臨四海,必合天下之知爲一人之知然後,聰明廣達,所知者大矣。
故,淺近之言不足以補其聖德,而大舜好察邇言,用中於民,此,舜之所以爲大知也。
近年以來,搢紳之間,循默成風,言及乘輿,縮首卻步;事涉貴近,結舌傍觀。
靑蒲彈文,隻煩瑣屑;細氈論思,未聞逆耳,以承順爲職分;以建白爲深戒。
今日何等時也?百孔千瘡,危如一髮,而尙無一人出而言之者。
有臣如此,是謂不恭,而緻群臣之如此者,亦殿下之所當自反也。
臣等竊恐,殿下求言之敎,徒尙虛文樂聞之誠,漸不如初,忠讜日遠,謟侫將進也。
伏願殿下,深戒自聖之病;益恢虛受之量,言苟可用,勿以觸忤而斥之;辭或近謟,勿以順志而受之,則言路自闢,嘉言罔攸伏矣,惟聖明留意焉。
其四曰:正士習。
士習正則正氣恢張、朝廷淸明;士習不正則陰邪潛長、世道淆漓。
古人所謂:「士習,國之元氣。
」顧不信哉?近來冠章甫者,纔解口讀,便做科文;年踰志學,已圖名利,浮靡成習,偸薄日甚,心術旣壞於未仕之前;氣節可想於已仕之後。
以之達而在朝,節行已缺,合汚趨時。
淸議不張,喪廉無恥,貪風大肆,苞苴公行,僭濫無度,隻以患得患失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