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我堕入了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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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愛妮絲離開倫敦時,我才又見到尤來亞-希普。
我去票房向她告别,為她送行,他也在那兒,準備乘同一輛車回坎特伯雷去。
看到他把準備穿的深紫色高墊肩短外套連同一把像小天幕一樣的傘一起放在車頂後的高高座位上,這使我多少感到點滿足;愛妮絲當然已坐在車廂裡了。
不過,我在愛妮絲眼前努力作到和尤來絲維持友好關系,我想這努力理應不會白費。
在車窗前,尤來亞也像在餐桌邊那樣,沒有片刻休閑,如一隻兀鷹那樣在我們附近盤旋,把我和愛妮絲交談時片言隻語完全攝入耳中,一點也不放過。
他那晚在火爐邊說的一些話令我陷入一種苦惱境地。
在那苦惱中,我反複想着愛妮絲關于合夥的那番談話。
“我做我希望是正确的事。
既然想到為了爸爸必須這麼犧牲,我隻好勸她如此辦了。
”為了父親,她不惜做出任何犧牲,那她就會因為對父親的愛而做許多讓步,并将這種愛做為這些讓步的理由。
這些不祥又令人傷心的預感一直壓在我心頭。
我知道她有多愛他。
我知道她的為人有多真誠。
我從她所說的得知,她把自己看作并非出自本意而造成父親陷入誤區的原因,她還認為她欠父親許多,她十分迫切而誠懇地想償還。
看到她和這個穿绛紫外套的可恨的魯福斯①有天淵之别,我得不到任何安慰,因為我覺得他們的天淵之别正是最大的危險,就因為她的靈魂這麼純潔而忘我,但他的靈魂卻那樣龌龊而自私。
無疑,他完全知道這點,而且以他的那種狡詐,他已想好了—— ①意為“紅發鬼”,英王威廉二世綽号,其人貌醜,性情殘酷。
可是,我又非常明确地知道,做這種犧牲的後果必然會毀掉愛妮絲的幸福;也确切地從她的舉止上知道,她當時對此毫無覺察,這陰影尚未投到她身上,如果我向她警告這即将發生的事,就會馬上傷害她;所以我什麼也沒多說就和她分手了。
她從車窗向外微笑着搖手以示作别,而纏住她的惡魔則在車頂上扭來扭去,仿佛他已把她捏到手心,大獲全勝了。
有很久,我都無法忘記和他們分别時的情形。
愛妮絲寫信給我說她已平安抵家,我卻像看到她離開那樣悲哀。
無論何時,隻要我陷入沉思,一定會考慮到這問題,于是我所有的不安又比過去多了一倍。
幾乎天天夜裡我都夢見這事。
這事已成為我生活的一部分,就像我的腦袋那樣和我的生命不可分開了。
我有足夠的閑暇來咀嚼我的不安,因為據斯梯福茲來信說他在牛津。
我不在博士院時便寂寞萬分。
我相信,當時,我已對斯梯福茲有了一種潛在的不信任。
盡管我回信時寫得熱情洋溢,可我覺得總的來說,我惟願他當時不上倫敦來。
實際上,愛妮絲對我的影響與想見到他的願望相比,前者顯然占了上風,我想恐怕是這樣的。
而且,由于愛妮絲在我的思想和興趣中占了那麼大部分,她對我的影響也就更大了。
在這期間内,日子一天又一天、一星期又一星期地溜走了。
我成了斯賓羅——約金斯事務所的練習生。
每年,我從姨奶奶處得到九十鎊(房租和零花在外)。
我的寓所已為十二個月的租約定下了,雖然我仍覺得夜裡那地方可怕而夜太漫長,我在情緒低落心尚平衡的狀态下安定下來,并且在那裡使勁喝咖啡。
回想起來,我在那段日子裡喝下的咖啡真當以加侖計呢。
也就是在那段日子裡,我有三大發現:第一,克魯普太太患了種奇症叫“金藍病”①,大抵當她鼻子發炎時便會發病,她隻好不停地用薄荷來治療;第二,我的食品貯藏室裡的溫度不正常,以至白蘭地的瓶子炸了好些;第三,我在這世界上好生孤獨,我常用叙事詩的片斷将這情形記錄下來—— ①系痙攣病的誤讀。
在約定做練習生的那天,除了用夾心面包和葡萄酒在事務所招待那些文書們以及晚上我一個人去看了戲,我沒舉行任何慶祝活動。
因為看博士院式的《陌生人》一戲,我受了極大刺激,以至回家後,我幾乎認不出鏡子裡的我來。
訂好約後,斯賓羅先生說,由于他女兒就要從巴黎回來而家裡的安排又有點混亂,否則他準會很高興請我上他在諾伍德的家,慶祝我們的新關系。
不過,他表示,女兒回家後,他希望能有機會招待我。
我向他表示了謝意,也知道了他是一個有女兒的鳏夫。
斯賓羅先生很守約。
不過一個或兩個星期,他就提到這種安排,并說如果我肯賞光在星期六去他家并一直待到星期一早上,他會極快樂。
我當然說我很樂意;他就決定用他的四輪馬車接送我。
到了那一天,連我的厚氈包也成了受雇文書們豔羨的對象。
他們認為諾伍德住宅是一神秘的聖地。
其中一人告訴我說,他聽人們說斯賓羅先生飲食用的全是銀器和名瓷餐具。
另一人說,那裡的香槟酒像一般人家裝淡啤酒那樣成桶成桶地裝。
帶假發叫提菲的那個老文書說在這兒幹了多年,曾去過那裡幾次,每次都深入到早餐廳。
他形容那裡是最豪華的所在,并說他曾在那裡喝過産自東印度的棕色葡萄酒,那酒貴重到令人眼都睜不開。
那天,我們宗教法庭中有個延期案件——把一個在教區委員會裡反對修路的面包師開除出教會的案件——據我看,那證詞之長是《魯濱遜漂流記》的兩倍,所以結束時已經很遲了。
不過,我們判他出教六星期,還罰他巨額的訴訟費。
而後那個面包師的代訴人、法官、還有雙方的律師(他們關系很好)一起出了城,斯賓羅先生和我也被那輛四輪馬車載走了。
那輛四輪馬車很精緻;那兩匹馬拱起脖子,擡起腿,好像它們也知道它們屬博士院一員一樣。
在博士院,人們争相講排場,所以造出些很精緻的馬車。
不過,我一直就認為,将來也永遠認為,在我那時代的潮流是漿得硬硬的衣服。
我相信,代訴人穿着件硬硬的衣服,他們的容忍之心也到了人類天性所能及的極限了。
我們一路很快樂。
斯賓羅先生
我去票房向她告别,為她送行,他也在那兒,準備乘同一輛車回坎特伯雷去。
看到他把準備穿的深紫色高墊肩短外套連同一把像小天幕一樣的傘一起放在車頂後的高高座位上,這使我多少感到點滿足;愛妮絲當然已坐在車廂裡了。
不過,我在愛妮絲眼前努力作到和尤來絲維持友好關系,我想這努力理應不會白費。
在車窗前,尤來亞也像在餐桌邊那樣,沒有片刻休閑,如一隻兀鷹那樣在我們附近盤旋,把我和愛妮絲交談時片言隻語完全攝入耳中,一點也不放過。
他那晚在火爐邊說的一些話令我陷入一種苦惱境地。
在那苦惱中,我反複想着愛妮絲關于合夥的那番談話。
“我做我希望是正确的事。
既然想到為了爸爸必須這麼犧牲,我隻好勸她如此辦了。
”為了父親,她不惜做出任何犧牲,那她就會因為對父親的愛而做許多讓步,并将這種愛做為這些讓步的理由。
這些不祥又令人傷心的預感一直壓在我心頭。
我知道她有多愛他。
我知道她的為人有多真誠。
我從她所說的得知,她把自己看作并非出自本意而造成父親陷入誤區的原因,她還認為她欠父親許多,她十分迫切而誠懇地想償還。
看到她和這個穿绛紫外套的可恨的魯福斯①有天淵之别,我得不到任何安慰,因為我覺得他們的天淵之别正是最大的危險,就因為她的靈魂這麼純潔而忘我,但他的靈魂卻那樣龌龊而自私。
無疑,他完全知道這點,而且以他的那種狡詐,他已想好了—— ①意為“紅發鬼”,英王威廉二世綽号,其人貌醜,性情殘酷。
可是,我又非常明确地知道,做這種犧牲的後果必然會毀掉愛妮絲的幸福;也确切地從她的舉止上知道,她當時對此毫無覺察,這陰影尚未投到她身上,如果我向她警告這即将發生的事,就會馬上傷害她;所以我什麼也沒多說就和她分手了。
她從車窗向外微笑着搖手以示作别,而纏住她的惡魔則在車頂上扭來扭去,仿佛他已把她捏到手心,大獲全勝了。
有很久,我都無法忘記和他們分别時的情形。
愛妮絲寫信給我說她已平安抵家,我卻像看到她離開那樣悲哀。
無論何時,隻要我陷入沉思,一定會考慮到這問題,于是我所有的不安又比過去多了一倍。
幾乎天天夜裡我都夢見這事。
這事已成為我生活的一部分,就像我的腦袋那樣和我的生命不可分開了。
我有足夠的閑暇來咀嚼我的不安,因為據斯梯福茲來信說他在牛津。
我不在博士院時便寂寞萬分。
我相信,當時,我已對斯梯福茲有了一種潛在的不信任。
盡管我回信時寫得熱情洋溢,可我覺得總的來說,我惟願他當時不上倫敦來。
實際上,愛妮絲對我的影響與想見到他的願望相比,前者顯然占了上風,我想恐怕是這樣的。
而且,由于愛妮絲在我的思想和興趣中占了那麼大部分,她對我的影響也就更大了。
在這期間内,日子一天又一天、一星期又一星期地溜走了。
我成了斯賓羅——約金斯事務所的練習生。
每年,我從姨奶奶處得到九十鎊(房租和零花在外)。
我的寓所已為十二個月的租約定下了,雖然我仍覺得夜裡那地方可怕而夜太漫長,我在情緒低落心尚平衡的狀态下安定下來,并且在那裡使勁喝咖啡。
回想起來,我在那段日子裡喝下的咖啡真當以加侖計呢。
也就是在那段日子裡,我有三大發現:第一,克魯普太太患了種奇症叫“金藍病”①,大抵當她鼻子發炎時便會發病,她隻好不停地用薄荷來治療;第二,我的食品貯藏室裡的溫度不正常,以至白蘭地的瓶子炸了好些;第三,我在這世界上好生孤獨,我常用叙事詩的片斷将這情形記錄下來—— ①系痙攣病的誤讀。
在約定做練習生的那天,除了用夾心面包和葡萄酒在事務所招待那些文書們以及晚上我一個人去看了戲,我沒舉行任何慶祝活動。
因為看博士院式的《陌生人》一戲,我受了極大刺激,以至回家後,我幾乎認不出鏡子裡的我來。
訂好約後,斯賓羅先生說,由于他女兒就要從巴黎回來而家裡的安排又有點混亂,否則他準會很高興請我上他在諾伍德的家,慶祝我們的新關系。
不過,他表示,女兒回家後,他希望能有機會招待我。
我向他表示了謝意,也知道了他是一個有女兒的鳏夫。
斯賓羅先生很守約。
不過一個或兩個星期,他就提到這種安排,并說如果我肯賞光在星期六去他家并一直待到星期一早上,他會極快樂。
我當然說我很樂意;他就決定用他的四輪馬車接送我。
到了那一天,連我的厚氈包也成了受雇文書們豔羨的對象。
他們認為諾伍德住宅是一神秘的聖地。
其中一人告訴我說,他聽人們說斯賓羅先生飲食用的全是銀器和名瓷餐具。
另一人說,那裡的香槟酒像一般人家裝淡啤酒那樣成桶成桶地裝。
帶假發叫提菲的那個老文書說在這兒幹了多年,曾去過那裡幾次,每次都深入到早餐廳。
他形容那裡是最豪華的所在,并說他曾在那裡喝過産自東印度的棕色葡萄酒,那酒貴重到令人眼都睜不開。
那天,我們宗教法庭中有個延期案件——把一個在教區委員會裡反對修路的面包師開除出教會的案件——據我看,那證詞之長是《魯濱遜漂流記》的兩倍,所以結束時已經很遲了。
不過,我們判他出教六星期,還罰他巨額的訴訟費。
而後那個面包師的代訴人、法官、還有雙方的律師(他們關系很好)一起出了城,斯賓羅先生和我也被那輛四輪馬車載走了。
那輛四輪馬車很精緻;那兩匹馬拱起脖子,擡起腿,好像它們也知道它們屬博士院一員一樣。
在博士院,人們争相講排場,所以造出些很精緻的馬車。
不過,我一直就認為,将來也永遠認為,在我那時代的潮流是漿得硬硬的衣服。
我相信,代訴人穿着件硬硬的衣服,他們的容忍之心也到了人類天性所能及的極限了。
我們一路很快樂。
斯賓羅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