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回 宋公伐齊納子昭楚人伏兵劫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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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緻饩,朝聘之常禮也。

    今君以公事涉于南鄙,寡人亟于奔命,未及他圖。

    今君責以主人之禮,寡君愧甚,惟君恕之!”曹共公遂歸。

    襄公大怒,傳令移兵伐曹。

    公子目夷又谏曰:“昔齊桓公會盟之迹,遍于列國。

    厚往薄來,不責其施,不誅其不及。

    所以寬人之力,而恤人之情也。

    曹之缺禮,于君無損,何必用兵?”襄公不聽,使公子蕩将兵車三百乘,伐曹圍其城。

    僖負羁随方設備,與公子蕩相持三月,蕩不能取勝。

    是時,鄭文公首先朝楚,約魯、齊、陳、蔡四國之君,與楚成王為盟于齊境。

    宋襄公聞之大驚。

    一來恐齊、魯兩國之中,或有倡伯者,宋不能與争;二來又恐公子蕩攻曹失利,挫了銳氣,贻笑于諸侯,乃召蕩歸。

    曹共公亦恐宋師再至,遣人至宋謝罪。

    自此宋、曹相睦如初。

     再說宋襄公一心求伯,見小一柄一諸侯,紛紛不服,大國反遠與楚盟,心中憤急,與公子蕩商議。

    公子蕩進曰:“當今大國,無過齊、楚。

    齊雖伯主之後,然紛争方定,國勢未張。

    楚僭王号,乍通中國,諸侯所畏。

    君誠不惜卑詞厚币,以求諸侯于楚,楚必許之。

    借楚力以聚諸侯,複借諸侯以壓楚,此一時權宜之計也。

    ”公子目夷又谏曰:“楚有諸侯,安肯與我?我求諸侯于楚,楚安肯下我?恐争端從此開矣!”襄公不以為然。

    即命公子蕩以厚賂如楚,求見楚成王。

    成王問其來意,許以明年之春,相會于鹿上之地。

    公子蕩歸報襄公,襄公曰:“鹿上齊地,不可不聞之齊侯。

    ”複遣公子蕩如齊修聘,述楚王期會之事。

    齊孝公亦許之。

    時宋襄公之十一年,乃周襄王之十二年也。

     次年春正月,宋襄公先至鹿上,築盟壇以待齊楚之君。

    二月初旬,齊孝公始至。

    襄公自負有納孝公之功,相見之間,頗有德色。

    孝公感宋之德,亦頗盡地主之禮。

    又二十餘日,楚成王方到。

    宋、齊二君接見之間,以爵為序。

    楚雖僭王号,實是子爵。

    宋公為首,齊侯次之,楚子又次之。

    這是宋襄公定的位次。

    至期,共登鹿上之壇,襄公毅然以主盟自居,先執牛耳,并不謙讓。

    楚成王心中不悅,勉強受歃。

     襄公拱手言曰:“茲父忝先代之後,作賓王家,不自揣德薄力微,竊欲修舉盟會之政。

    恐人心不肅,欲借重二君之餘威,以合諸侯于敝邑之盂地,以秋八月為期。

    若君不棄,倡率諸侯,徼惠于盟,寡人願世敦兄弟之好。

    自殷先王以下,鹹拜君之賜,豈獨寡人乎?”齊孝公拱手以讓楚成王,成王亦拱手以讓孝公。

    二君互相推讓,良久不決。

    襄公曰:“二君若不棄寡人,請同署之。

    ”乃出征會之牍,不送齊侯,卻先送楚成王求署。

    孝公心中亦懷怏怏。

    楚成王舉目觀覽,牍中叙合諸侯修會盟之意,效齊桓公衣裳之會,不以兵車。

    牍尾宋公先已署名。

    楚成王暗暗含笑,謂襄公曰:“諸侯君自能緻,何必寡人?”襄公曰:“鄭許久在君之宇下,而陳、蔡近者複受盟于齊,非乞君之靈,懼有異同。

    寡人是以借重于上國。

    ”楚成王曰:“然則齊君當署,次及寡人可也。

    ”孝公曰:“寡人于宋,猶宇下也,所難緻者,上國之威令耳。

    ”楚王笑而署名,以筆授孝公。

    孝公曰:“有楚不必有齊。

    寡人流離萬死之餘,幸社稷不隕,得從末歃為榮,何足重輕,而亵此簡牍為耶?”堅不肯署。

    論齊孝公心事,卻是怪宋襄公先送楚王求署,識透他重楚輕齊,所以不署。

    宋襄公自負有恩于齊,卻認孝公是衷腸之語,遂收牍而藏之。

    三君于鹿上又叙數日,丁甯而别。

    髯仙有詩歎曰: 諸侯原自屬中華,何用紛紛乞楚家? 錯認同根成一樹,誰知各自有丫叉? 楚成王既歸,述其事于令尹子文。

    子文曰:“宋君狂甚!吾王何以征會許之?”楚王笑曰:“寡人欲主中華之政久矣,恨不得其便耳。

    今宋公倡衣裳之會,寡人因之以合諸侯,不亦可乎?”大夫成得臣進曰:“宋公為人好名而無實,輕信而寡謀,若伏甲以劫之,其人可虜也。

    ”楚王曰:“寡人意正如此。

    ”子文曰:“許人以會而複劫之,人謂楚無信矣,何以服諸侯?”得臣曰:“宋喜于主盟,必有傲諸侯之心。

    諸侯未習宋政,莫之與也。

    劫之以示威,劫而釋之,又可以示德。

    諸侯恥宋之無能,不歸楚,将誰歸乎?夫拘小信而喪大功,非策也。

    ”子文奏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