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輸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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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應請按照豫工二卯事例銀數報捐職官各員姓名、籍貫、三代,按月造冊,咨送大部查考,一俟覆準,即行詳給咨文,令各捐生赍帶實收,赴部呈明,分别核辦緣由,先行奏咨辦理,以廣招徕。

    理合詳請,伏候察核會奏,并咨明大部查照等由。

     奉批:查各省捐輸人員,頃閱邸鈔,欽奉上谕:各省捐輸人員,急公好義,踴躍輸将,經該督撫等奏請獎勵,朕無不立予恩施。

    惟聞該捐生等執照,往往過于遲延,未能實時頒發,以緻阻其登進之志。

    所有曆次捐輸案内未領執照人員,着吏部迅速查明,将執照咨交各該省督撫分别給領。

    經此次饬谕之後,所有續奏捐輸人員,着吏部于奉旨之日起,限一月内将執照按期咨交。

    各該省督撫接到執照後,立即饬令該捐生具領,毋稍遲延。

    倘查有胥吏勒掯需索等情,即着嚴行懲辦,以除積弊。

    欽此。

    是此時閩省捐輸一切條款,均系案内照豫工二卯事例報捐。

    其各捐生姓名、籍貫、銀數、官銜,盡可一月奏報一矣,俟奉旨允準,部給執照,即可發給該捐生承領,赴部分發,不緻遲延。

    現在似無須預行奏旨辦理。

    仰即出示曉谕,并通頒各屬遵照,俾情殷報效者有所遵循,則捐輸自必倍加踴躍矣。

    仍候督部堂批示。

    繳。

    又于九月十一日,奉總督部堂劉批:仰候撫部院察核奏咨,繳等因。

    奉此,錄批報明督憲,并移行遵照外,仍刊入例本呈頒。

     置造炮船捐輸事宜條款 一件通行事。

    奉總督部堂劉批本司詳:道光二十七年九月三十日,奉準部咨:内閣抄出兼署閩浙總督福建巡撫徐奏請修造炮船暫開捐輸一折,查水師各營戰船出洋巡緝,所關至要,自應少有缺額。

    今據該署督所奏,各營尚缺大小戰船五十一隻,均應補造,并添造大防起見,自應準其分别制造,核實撙節估辦,務須工堅料實,帑不虛糜。

    應需工價,請将前存捐輸河工經費銀七萬餘兩,盡數先行提用。

    其餘不敷之項,并準閩省官紳士民急公報效,一體捐輸。

    自奉旨之日起,予限一年,即行截止。

    核計各捐戶所捐銀數,援照豫工二卯事例、現行常例暨各省捐輸成案,分别奏請獎勵。

    應請依如所奏,予限一年。

    所捐銀數,如未及一年期限,而捐銀業已敷用,即行奏明停止等因。

    道光二十七年八月初二日奏,本日奉旨依議,欽此,咨院行司欽遵辦理,業經移行通饬遵照在案。

    除應需制造船炮料确估價值,另行詳辦外,本司遵查此次奏明準在本省暫開捐輸,以資置造巡洋船炮要需。

    工關防海,較之上屆捐輸河工經費及捐修城垣尤為急切;應請援照上屆捐輸成案,不拘何項官職職銜、何項獎叙,以及分發指省、遇缺即補即選等項,均以豫工二卯事例并現行常例開載銀數、暨各省捐輸成案為準,準予指項捐輸,俾急公慕義各捐生得以及時自效,群思鼓舞,以裕經費。

    所有應辦按期報呈上兌、填給正副實收一切收捐各事宜,相應明定章程,庶在事官吏有所遵循辦理,悉臻畫一,而報捐各生亦踴躍輸将,免生觀望,以昭詳慎。

    謹将應行籌辦各條,議拟條款,開列清折,同應給正副實收并報捐呈式,具文詳請察核批準,以便刊示頒發,曉谕遵辦等由。

     奉批:所議條款及實收、紅呈各式,均屬妥協,仰即刊示頒發曉谕,仍候撫部院批示。

    繳。

    清折及實收、紅呈各式并存。

    又奉巡撫部院徐批:如詳辦理,迅速刊示頒發曉谕。

    仍候督部堂批示。

    繳。

    折存。

    紅呈、實收式并發各等因。

    奉此,合行出示曉谕。

    為此示仰阖屬官紳商民人等知悉:爾等如有情殷報效,踴躍急公,或願登仕版,或願得職銜,以及何項獎叙,即速遵照後開條款,赴司具呈捐輸,以憑造冊詳請院憲奏懇聖恩獎勵,并咨部核辦。

    該捐生既盡樂輸之忱,更廣登進之路,各宜奮興,切勿觀望稽延。

    并刊入例冊,通頒呈送。

     計開: 一、報捐各生應令遵用刊發呈式,開明籍貫、年貌、履曆、三代,并捐輸銀數及指捐何項官職,或願登仕版,或願得職銜,或願得獎叙,逐一叙明,不拘何項官職職銜及何項獎叙均以豫工二卯事例并現行常例開載銀數暨各省捐輸成案為準。

    候核對符合,即将投呈批示,懸牌示期,按三八堂期赴庫交納。

    逢三投呈者逢八兌收,逢八收呈者即逢三兌收。

    于上庫之次日,填明正副實收,編号用印。

    正實收截給本生收領,副實收存俟彙詳奏請獎叙并造冊送部,請換執照給領,以廣登進之路,而遂及時自效之忱。

     一、各捐生投呈,應照前次捐輸豫工成案,按三八日期由本司經、都、照三首領官會同設立号簿一本,分期輪流收繳,不許稽遲。

    如有包攬以及阻撓情弊,許該生攔輿呈遞,以憑查究。

     一、此次捐輸各項人員,應仿照前次捐輸豫工成案,具呈上庫後,行知本籍州縣,取結申送詳咨,以免遲滞。

     一、曆屆大捐,定例均有随交吏、戶、兵等部飯銀及銀庫平餘,惟各外省捐輸,前奉部咨,與曆次大捐不同,業經奏定章程,免其交納飯食、平餘,以示區别等因。

    此次奉文,準照捐例暨捐輸成案辦理,自應循照定章,免其交納,以示體恤。

     一、現任及現署地方之候補試用人員,有經手錢糧之責者報捐,應令出具并無挪移倉庫印結,随呈并送。

    如先經卸事、交代業已清楚,毋庸加結,以省案牍。

     一、前次豫工及捐輸各案内,凡外省在閩貿易、遊幕之紳士商民及随任子弟,均準報捐。

    此次亦應照辦,俾登進有階,群思鼓舞。

     一、舉貢生監曾經就職考職并捐有職銜及各項議叙候選人員,均于具呈時粘照投繳。

    其無頂戴人民,照捐監之例,收捐後行查取結。

    有取同鄉官印結者,亦準粘呈收捐,以示推廣。

     一、此次收捐之銀,原系本省造補船炮之需,應行随發。

    各捐生所繳銀兩,如原系本省藩庫發出之銀,已經錾有傾銷鋪号者,應準兌收,毋須再行發傾,以省火耗。

    如非司庫之銀,應令本生仍由傾銷銀号傾镕足色成錠,錾明該傾銷鋪号,以杜冒混。

     一、此次捐輸銀兩,系就本省發給船炮工需,并非撥解部庫。

    所有解部添平及解員盤費,均毋須随繳,以免借口。

     一、各衙門承辦各經書紙張、飯食,在所必需,難以短缺。

    應照前次捐輸成案,每百兩随繳公費銀八錢。

    以一錢為督憲衙門、以二錢二分為撫憲衙門書吏紙張、飯食,以四錢六分為本司衙門承辦各書紙張、飯食,以二分為收呈衙門書識紙張、飯食,以資辦公。

     一、報捐紅呈應照前辦成案拟定呈式,留空實字,令該捐生随時查填投遞,以昭畫一,而免聲叙錯漏,有費行查。

    現同填給正副實收,應行編列挨号,一并拟具式樣,送候院憲核定,發司刊闆印刷,分别填用。

    如有各衙門官親、幕友、書差、以及一切名色向捐生诓騙者,除嚴查密訪外,并着該捐生據實指禀,以憑究懲。

     閩省籌辦捐輸兵饷酌議條款 一件本司呈詳:案照閩省奉準兵部火票,遞到戶部咨:捐納房案呈,準福建巡撫王奏請頒發空白文武職銜暨貢監執照及銀錢寶鈔而資周轉一折,奉朱批:戶部速行頒給。

    欽此。

    欽遵由内閣抄出到部。

    查原奏内稱:所請頒發空白執照暨銀錢寶鈔等因,除銀錢寶鈔應由官票所制有成數再行發往外,至奏請頒發空白各項執照七千九百三十五道内,添發國子監貢照二百張,其餘本部各按照該撫所請如數繕辦妥齊,逐一封固。

    其貢監執照,當經本部行取國子監去後,茲據轉行送到貢監各照三千二百張,相應開列清單,同本部應發執照,一并封發,飛咨福建巡撫查照可也。

    計開:都司五張、營衛守備十張、守千總十張、衛千總二十張、營千總二十張、把總二十張:以上八十五張,仍編列福建戶字第□号。

    正五品四十張、從五品五十張、正六品三十張、從六品一百張、正七品四十張、從七品三十張、正八品六十張、從八品四十張、正九品二十張:以上四百張,仍編列福建封字第□号。

    從九品一千張,仍編列福建八字第□号。

    封典四十張,貢生二百張:以上二百四十張,仍編列福建縣字第□号。

    以上共一千七百三十五張,部監照三千張,國子監貢照二百張,國子監監照三千張;計照七千九百三十五張等因,咨院行司。

    奉此,當将奉到空白各項執照逐一查點儲庫,所有短少破損各照,業經由司詳請咨送戶部暨國子監察銷,分别補給。

    并将收到執照日期,詳奉咨部查照各在案。

    本司伏查此次請頒空白執照,原屬專為鹹豐三、四兩年兵饷不敷,設籌勸辦捐輸,以資策應。

    第奏請勸捐米石案内,曾有議給奉頒部照,所有各戶捐請封典職銜,均經填發,分别詳請奏咨,奉部覆準。

    是前奉頒發勸捐軍饷空白執照,既可準與捐米并用,而現在所請各項空白執照,奉發來閩,若僅準填給報捐兵饷,其捐米概行先發實收,令其聽候咨部換給,未免轉阻捐米戶踴躍之忱。

    且捐米、捐銀同一報效,事無二緻,必須一律辦理,未便稍有區分。

    即上年被匪滋擾各處,現在雖經收複,而搜捕餘匪口糧經費,亦所必需。

    當此司款支绌,勢不能由司籌墊,惟有饬令各該縣就地勸捐接濟。

    間有據請奉頒空白執照,亦不得不通融發給,以資勸辦。

    惟鹹豐三、四兩年兵饷,計短銀一百餘萬兩,原請部照,合銀六十一萬九千八百四十兩,大清寶鈔六十萬串,部票三十萬兩。

    茲奉撫憲酌減,請發部照合銀六十一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