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例

關燈
民。

    臣于各舊章程詳加參酌,尚有應行申明變通之處,分列六條,饬屬遵辦。

    嚴考核以資勸懲,則官必慮參罰而罔或懈弛;明賞罰以别勤惰,則民亦将趨利而踴躍争先。

    以保正重其選,牌甲自不敢輕慢;以紳衿董其事,吏役自無由索擾。

    而且明示格殺勿論,使捕盜者無退縮之心;嚴禁到案仇扳,使舉首者無株連之苦。

    此外各廳、州、縣有因地方情形各别,今昔時勢異宜,必須酌量更易,方可行之無弊者,仍饬随時體察,據實禀辦。

    從此運以實心,行以實力,官民交勉,無間始終,自可收守望相助之功;并足杜盜賊潛藏之弊。

    然自古有治人,無治法,不患立法之未周,而患奉法之不力。

    臣渥荷殊恩,膺茲重寄,惟當振刷精神,勤思綏輯,一面加意講求,留心谘訪。

    如果辦理得宜,着有成效,自當奏乞恩施,加以鼓勵;倘奉行不力,或虛詞欺飾,及借端擾累,并當嚴參懲辦。

    道府容隐,一并奏參。

    以期上下相維,共圖整饬。

    俾實效漸收,不緻仍前廢弛,以仰副聖主綏靖地方之至意。

    茲據福建藩、臬兩司會詳請奏前來,合将閩省現辦保甲章程,遵旨據實具奏,并将應行申明變通各條,另繕清單,恭呈禦覽。

    伏乞皇上聖鑒訓示。

    謹奏。

    謹将閩省保甲舊例應行申明變通各條,繕具清單,恭呈禦覽。

    計開: 一、考核宜嚴也。

    查例載編排保甲,如州縣官奉行不力,降二級調用。

    兼轄之府州,同城者降一級調用,不同城者降一級留任。

    統轄之道員,同城者降一級留任,不同城者罰俸一年。

    又地方如有窩隐盜賊之家,拿獲之員,每案準其紀錄二次。

    倘經别處獲犯供出,将該地方管轄各官照前例議處各等語。

    是州縣官編查保甲,應議應叙,定例已極周詳,該管道府果能認真查察、按例舉劾,各該州縣豈有不自顧考成,實力編查之理?無如各該道府多狃于罰弗及衆之說,以為近日州縣不力行保甲者,比比皆是,若必循例揭報,幾緻參不勝參,故雖明知真虛應故事,亦俱徇隐不言,因之各州縣無所顧忌,視定例為虛文。

    即間有一、二舉行之員,亦鮮不始勤終怠。

    是欲行保甲,必須先嚴考核。

    應請嗣後責成該管道府并直隸州,就近體察,将所屬各縣是否力行保甲之處,按季禀報。

    仍于每年秋收後親往抽查二次。

    其各州縣中有因升遷事故交卸離任,并令接任之員于到任三月内,查明具禀。

    倘或奉行不力,即由該管道府于造送煙戶冊時,查開職名,随案附參。

    如竟仍前廢弛,虛詞欺飾,并由各該道府随時揭報,嚴從參辦。

    其有将境内窩隐盜賊之家,于編排保甲時拿獲究辦,仍準查明原案,照例請叙。

    如獲犯較多,或舉行保甲實能确着成效,衆所共知者,并準該管道府将如何着效之處,切實報明,禀請從優奏獎,以示鼓勵。

    似此認真考察,分别舉劾,庶賢者知所勸、不肖者知所儆,則保甲可期漸收實效矣。

     一、賞罰宜明也。

    查保甲一經舉行,遇有盜警,即須齊出救援。

    然近日人情,畏事者多,若不明定賞罰,即恐因循觀望,退卻不前。

    應請嗣後責成牌頭、甲長、保正,各自稽查:如牌内有警,一家不到,由牌頭議罰;甲内有警,一牌不到,由甲長議罰;保内有警,一甲不到,由保正議罰。

    不服罰者,送官究治。

    其罰銀多寡,應由地方官面議,董事督率保正人等,各就各處情形,酌量核定。

    其保内如有窩藏盜賊及窩留來曆不明之人者,除窩藏容留之人照例治罪外,其不行舉首例應連坐之同保人等,罰亦如之。

    所罰銀兩,牌頭送甲長,甲長送保正,保正轉交董事,收存公所,以為保内添制器械等項之用。

    至各家赴救時,如有将盜賊當場捦獲送官者,該地方官即以賊犯罪名之輕重,分别給賞。

    其賞銀多寡,應由地方官酌定數目,先期曉谕。

    所賞銀兩,并由地方官捐廉給發。

    此外保正人等,如果一年之内認真出力,或給予花紅,或賞給匾額,悉聽地方官自行酌定,以示鼓勵。

    似此賞罰嚴明,則相友相助,可期踴躍争先,無虞遷延诿卸矣。

     一、保正宜慎重選舉也。

    查定例十家立一牌頭,十牌立一甲長,十甲立一保正。

    是保正一項,不特牌頭、甲長應聽钤束,即此千戶人丁,亦應聽其查察。

    得其人則事舉,不得其人則轉滋流弊。

    向來各地方官因各處保正,均屬在官人役,無不視同仆隸,因之稍有身家者即不肯居此名目。

    其到官充任者,無非市井無賴,為紳民所不齒。

    以紳民不齒之人而轉欲稽察紳民,其勢固萬萬不能;今欲力行保甲,必須慎選保正,方可收效。

    應請嗣後責成各州縣,于各保甲遴選勤慎老成、身家殷實、為衆所推服者,由本保紳民公舉充當。

    如因保正名目久為賤役,仍各不肯應選,即由地方官察看情形,或易以鄉正、約正、裡正等名,均無不可。

    平時因公傳見,務當格外優待,予以顔面,俾人人不敢輕視。

    遇有保内民人窩藏匪類等事,該保正即可按戶稽查,不敢稍有違抗。

    而牌頭人等得有保正束縛箝制,亦必實力查編,不敢仍前廢弛矣。

     一、董事宜酌量添設也。

    查舉行保甲,一保之事向惟保正是問。

    現在保正一項,雖已議饬州縣遴選舉充,究非紳衿可比。

    矧一保之人,千戶之衆,人品不齊,賢愚不一。

    當其藉資衆力,遇事公商,未必人人概遵使令,辦理即難應手。

    且保正與官長,勢分懸殊,遇有選送牌冊等事,不能不經書役之手。

    而書吏之挑斥,差役之索擾,必将因此而起。

    是欲制服衆心,杜絕弊窦,必須于保正之外,酌添董事,方克有濟。

    應請嗣後饬令州縣察看情形,于數保之内,酌舉公正紳衿一人,董率保甲事宜。

    遇有保内公事,保正達之董事,董事達之于官。

    如果經理得宜,勞績顯著,應由地方官計功論獎。

    其有能盤出盜賊窩家,捕獲送官者,如審明該犯實系真正巨盜,積慣巨窩,準照閩、粵等省在籍紳衿捕獲洋盜準予優叙之例,随案聲明,分别請叙。

    似此量為變通,在該董事有事禀商,即可徑自見官,書役既無由索擾,而保正人等信服有素,亦必将踴躍用命,無虞從中阻梗矣 一、格殺勿論,宜明白宣示也。

    查保甲之法,一家有警,十家救援。

    推而至于一甲、一保,亦無不皆然。

    是凡屬同保,俱有應援之責,既有應援之責,即屬應捕之人。

    若不予以格殺之權,設有強暴之徒不服拘拿,逞兇抗拒,即本屬事主,尚當暫時退避,藉免殺身之禍,若系同保或同甲、同牌,則害非切己,又安肯直前抵禦,置身命于不顧?準予格殺,洵足懾匪膽而奮衆志。

    應請嗣後饬令州縣,明白曉谕,如有外來盜匪,白日逞兇擄掠,或于夜開明火執械,入室搶劫,迨經事主及同保之人前往追捕,該匪徒等尚敢不服拘拿,持杖拒拘,被事主人等格鬥緻死,準照罪人持杖拒捕、格殺毋論之例,概予勿論。

    如未拒捕,或系尋常竊賊,即不準捦縛送官,仍不得擅自殺害。

    似此立定限制,于嚴懲兇暴之中,仍寓慎重人命之意,而事主人等亦可無虞退縮矣。

     一、到案仇扳,宜從嚴禁絕也。

    查保甲之法舉行以後,如或同保之人尚敢窩隐盜匪,寄賴賊贓,或外來流匪入村潛匿,應由牌頭人等指名首告。

    而被告者一經獲案,明知罪無可逭,往往将首送之人誣扳同夥,或寄買贓物,甚或以案外無幹之事任意妄指,倘竟據供傳質,即使地方官速為伸理,立予保釋,而書役之吓詐,事業之抛荒,受累已非淺鮮。

    因而稍知自愛者,即各箝口不言,以為自保身家之計。

    若不明定章程,殊不足以杜傾陷而省拖累。

    應請嗣後饬令州縣,獲賊到案,供出同夥與寄買贓物以及一切戶婚錢債等事,如其借指之人即系首送之人,無論虛實,一概立案不行。

    若所供贓物,必須起繳,而查核犯供,又複指證确鑿,毫無疑議者,亦止準查起贓物,不準傳人。

    仍于票内标明「起贓不傳人」五字,以杜差役饬混索詐之弊,庶舉首者無所顧忌,而狡黠匪徒亦無所施其使伎倆矣。

    移行遵照在案。

     舉行保甲,現複參酌舊章,饬屬認真編查船戶、棚民具奏 一件咨行事。

    鹹豐元年十二月二十日,奉總督部堂季憲牌:照得本部堂于鹹豐元年十二月十八日,會同福建巡撫部院王恭折具奏舉行保甲案内,現複參酌舊章饬屬認真編查船戶、棚民一折,除俟奉到殊批另錄饬知外,合先抄折行知,備牌行司,即便會同藩司查照抄折内事理,通饬各屬認真妥辦,實力奉行;倘敢虛應故事,定即從嚴參辦,決不稍寬,凜速切速。

    計粘抄折内開:奏為舉行保甲案内、編查船戶棚民、尤為當務之急、現複參酌舊章、饬屬認真妥辦、恭折奏祈聖鑒事:竊于鹹豐元年閏八月十三日,接準部咨:本年七月初四日奉上谕:裕泰奏福建省現辦保甲章程、參酌變通、開單呈覽一折,保甲為弭盜良法,閩省山海交錯,民貧地瘠,盜賊滋多,現在漳、泉會匪甫經懲治,尤宜力行保甲,以消奸宄,而安善良。

    惟立法尤貴得人,若地方官不能實力辦理,該管上司又不能實力稽查,必緻良法徒托空言,且易啟胥吏擾累等弊。

    着季、王于到任後,按照原拟章程六條,督饬所屬,認真妥辦,務期漸收實效,不緻仍前廢弛。

    倘或始勤終怠,日久視為具文,即着指名嚴參懲辦。

    該部知道。

    單并發。

    欽此。

    欽遵轉行到閩。

    跪讀之餘,仰見聖主諄諄訓谕,務以實心行實政,臣等身膺疆寄,敢不仰禮宸懷,勤思綏輯。

    伏查保甲之法,自蒙皇上申谕各省實力奉行之後,内外臣工,胪列條陳,實已綱舉目張,纖悉畢具。

    第一處有一處之情形,一時有一時之利弊,臣等到任後,按照前督臣裕泰原拟六條及向辦一切章程詳加體察,悉皆因地因時,斟酌切當,自宜督饬所屬,認真妥辦。

    惟閩省上遊之延平、建甯、邵武、汀州各府屬均屬山場,下遊之福甯、興化、泉州、漳州各府屬又均屬海濱。

    現在海洋艇匪尚未殲除,而延、建等府所屬之各陸路地方報搶報劫者亦在所不免。

    欲絕其流,必先清其源;欲清其源,必先絕其窩頓接濟而後可。

    查詳匪之所藉以接濟者,惟沿海之船戶;而陸匪之所藉以窩頓者,又惟種山之棚民。

    是編查船戶、稽查棚民,尤為現行保甲之首務。

    閩省商漁船隻,向由該地方官核給牌照,編列号數,刊刻船旁,責成澳保随時查察,并令各船連環互保,立法已極詳備,祗須奉行勿懈,自可無虞弊混。

    惟沿海各處,尚有一種小船,或攬載營生、或網捕度日,乘潮出入,散漫無稽。

    臣等先就附省之南台、中洲各澳饬查,業據編有确數。

    現複通行各屬,查明該管境内,無論沿海沿河,泊船埠頭共有若幹處,每埠有船若幹隻,每船男婦若幹名口,仿照保甲之法,以十船為一甲,逐一編給船牌。

    并将船戶姓名、号數書寫船篷,及刊刻■〈舟皮〉邊。

    仍責成澳保人等,按日查點,勒令早出暮歸。

    并令各歸各埠,不準在洋隔宿,亦不準逗留他處。

    至延、建各屬各處棚民,大抵江西之人居多。

    其籍隸本省者則多系漳、泉兩府及永春三處之人。

    或開種山場,或煽鐵做紙,或燒炭燒磁,托業雖各不同,要皆搭蓋棚廠,在山居住。

    該棚民等恃系浮居,遷徙甚易,其所居之處又多窮榖深山,地甚僻靜,窩盜存奸,比比皆是,向例逐戶挨查,給牌懸挂,并舉充棚長,端司糾察。

    雖一如保甲之式,但不予以限制。

    竊恐愈聚愈多,稽察難期周遍。

    檢查本年四月浙江撫臣常大淳奏陳清理棚民案内,聲明查明該棚民等如已租種二十年,現有田産廬墓、娶有妻室者,即準入籍;其年分未久、業已置産締姻者,俟至扣滿年限,亦準呈明入籍;若未置産締姻、租種山場倘未及年滿者,暫為安插,俟至年滿饬退;其餘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