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我的短篇小說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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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寫過将近一百篇短篇小說,可是到現在我還講不清楚短篇小說的定義。
我對自己寫過的那些短篇全不滿意。
我讀過不少好的短篇作品,普希金的,莫泊桑的,契诃夫的,高爾基的……作者的名字太多了,用不着我在這裡一一地舉出來。
有一個時期我特别喜歡當時所謂“被壓迫民族”(當時更習慣用“弱小民族”這個不大适當的字眼)的作家們寫的短篇小說:它們字數少,意義深,一字一句都是從實際生活裡來的。
那些作家把筆當作武器,替他的同胞講話,不僅訴苦,伸冤,而且提出控訴,攻擊敵人。
那些生活裡充滿了苦難、仇恨和鬥争,不僅是一個人的苦難和仇恨,而且是全體人民的,或者整個民族的。
那些作家有苦要傾吐,有冤要控訴,他們應當成為人民或民族的代言人。
他們應當慷慨激昂地發言,可是他們又沒有那樣的機會和權利,帝國主義者和殖民主義者不讓他們講得太多。
所以他們必須講得簡單,同時又要講得深,使讀到他們作品的人不僅一下子就明白他們的話,而且還要長久記住他們的話。
這些短篇中國過去介紹了一些,對中國的讀者和作家都有一點點影響。
我感覺到它們跟我們很接近,因為那個時候我們也受到内外的壓迫,我們人口雖然衆多,卻被人當作“弱小民族”“宰割”。
不論是在北洋軍閥或者蔣介石統治中國的時期,我們在自己的土地上,見到外國人不敢擡起頭。
我們受到國内統治階級的壓迫和剝削,同時也受到外國殖民主義者的剝削和壓迫。
有一個時期我們的記者對軍閥政客說了不恭敬的話就要坐牢、砍頭。
有人寫了得罪外國人的文章也會吃官司。
二十三年前我在日本住過幾個月。
當時日本的報刊上天天罵中國,把中國人罵得狗血噴頭。
我實在氣不過,寫了一篇短文回敬幾句(題目是《日本的報紙》)。
誰知文章寄到國内,已經排好,國民黨的檢查老爺終于看不順眼把它抽去。
在那一年四月溥儀到東京的前一兩天,神田區警察署的幾個便衣偵探半夜裡闖進我的房間,搜查了一陣,就把我帶到拘留所去關了十幾個鐘頭。
我出來寫過一篇《東京獄中一日記》,寄給上海的《文學》月刊。
在這篇文章裡我比較心平氣和地叙述我十幾個鐘頭的經曆,而且我删去了一些帶感情的句子。
我萬想不到這篇文章仍然過不了檢查老爺這一關。
他還是用筆一勾,把它從編好的刊物中抽去。
幸好他還不曾沒收原稿。
我後來在原稿上加了一點虛構的東西,删去東京和日本這一類的專名詞,改成了一篇小說。
這個短篇沒有在刊物上發表,卻收在集子裡出版了。
這就是《神·鬼·人》裡的《人》,我還加了一個小标題:《一個人在屋子裡做的噩夢》。
那個時候國民黨的圖書雜志審查機構因為《閑話皇帝》的事件①得罪了日本人,已經偷偷地暫時撤銷了。
倘使它還存在的話,恐怕我連關在屋子裡做噩夢的機會也不會有了! 我本來在講所謂“被壓迫民族”的短篇小說,講它們對中國作家的影響,現在卻扯到國民黨檢查老爺的身上了。
為了對付檢查老爺,我也學到一點“本事”。
這也許跟那些小說有點關系。
要通過檢查,要使文章能夠跟讀者見面,同時又不寫得晦澀難懂,那些小說的确是好的範本。
可惜我沒有好好地學習,①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五八年六月《人民文學》六月号。
①一九三五年五月《新生》周刊第一卷第十五期上發表了一篇雜文《閑話皇帝》,文中提到日本天皇裕仁的名字,日本外交當局便以侮辱友邦元首為由,向國民黨政府提出抗議。
國民黨政府馬上查封該刊,并判處該刊主編杜重遠一年兩個月的徒刑。
自己也缺少寫作的才能,所以在我的短篇小說裡不容易找到它們的影響。
我想起了我那篇叫做《狗》的小說,它也許有點像那一類的作品。
這個短篇的主人公“我”把自己比作一條狗,希望自己變成一條狗。
他“在地上爬”,他“汪汪地叫”。
他向神像禱告說:“那人上的人居然叫我做狗了。
”他最後被人關在“黑暗的洞裡”。
他說:“我要叫,我要咬!我要咬斷繩子跑回我的破廟裡去。
”今天的青年讀者也許會疑心我這個主人公有精神病。
不然人怎麼會願意變狗呢?怎麼會“在地上爬”、“汪汪地叫”呢?其實我的主人公是一個頭腦清醒的人。
他隻是在控訴舊社會。
舊社會中,就像在今天的英、美國家那樣,窮人的生活的确比有錢人的狗還不如。
幾十年前上海租界公園門口就挂着“華人與犬不得入内”的牌子。
殖民主義者把普通的中國人當作“狗”看待。
小說裡那些“白皮膚、黃頭發、綠眼珠、高鼻子”的“人上的人”就是指殖民主義者。
小說主人公是在詛咒那些殖民主義者。
他并不是真正在地上爬、汪汪叫,想變成一條狗。
他在講氣話,講得多麼沉痛!“黑暗的洞”不用說是監牢。
主人公最
我對自己寫過的那些短篇全不滿意。
我讀過不少好的短篇作品,普希金的,莫泊桑的,契诃夫的,高爾基的……作者的名字太多了,用不着我在這裡一一地舉出來。
有一個時期我特别喜歡當時所謂“被壓迫民族”(當時更習慣用“弱小民族”這個不大适當的字眼)的作家們寫的短篇小說:它們字數少,意義深,一字一句都是從實際生活裡來的。
那些作家把筆當作武器,替他的同胞講話,不僅訴苦,伸冤,而且提出控訴,攻擊敵人。
那些生活裡充滿了苦難、仇恨和鬥争,不僅是一個人的苦難和仇恨,而且是全體人民的,或者整個民族的。
那些作家有苦要傾吐,有冤要控訴,他們應當成為人民或民族的代言人。
他們應當慷慨激昂地發言,可是他們又沒有那樣的機會和權利,帝國主義者和殖民主義者不讓他們講得太多。
所以他們必須講得簡單,同時又要講得深,使讀到他們作品的人不僅一下子就明白他們的話,而且還要長久記住他們的話。
這些短篇中國過去介紹了一些,對中國的讀者和作家都有一點點影響。
我感覺到它們跟我們很接近,因為那個時候我們也受到内外的壓迫,我們人口雖然衆多,卻被人當作“弱小民族”“宰割”。
不論是在北洋軍閥或者蔣介石統治中國的時期,我們在自己的土地上,見到外國人不敢擡起頭。
我們受到國内統治階級的壓迫和剝削,同時也受到外國殖民主義者的剝削和壓迫。
有一個時期我們的記者對軍閥政客說了不恭敬的話就要坐牢、砍頭。
有人寫了得罪外國人的文章也會吃官司。
二十三年前我在日本住過幾個月。
當時日本的報刊上天天罵中國,把中國人罵得狗血噴頭。
我實在氣不過,寫了一篇短文回敬幾句(題目是《日本的報紙》)。
誰知文章寄到國内,已經排好,國民黨的檢查老爺終于看不順眼把它抽去。
在那一年四月溥儀到東京的前一兩天,神田區警察署的幾個便衣偵探半夜裡闖進我的房間,搜查了一陣,就把我帶到拘留所去關了十幾個鐘頭。
我出來寫過一篇《東京獄中一日記》,寄給上海的《文學》月刊。
在這篇文章裡我比較心平氣和地叙述我十幾個鐘頭的經曆,而且我删去了一些帶感情的句子。
我萬想不到這篇文章仍然過不了檢查老爺這一關。
他還是用筆一勾,把它從編好的刊物中抽去。
幸好他還不曾沒收原稿。
我後來在原稿上加了一點虛構的東西,删去東京和日本這一類的專名詞,改成了一篇小說。
這個短篇沒有在刊物上發表,卻收在集子裡出版了。
這就是《神·鬼·人》裡的《人》,我還加了一個小标題:《一個人在屋子裡做的噩夢》。
那個時候國民黨的圖書雜志審查機構因為《閑話皇帝》的事件①得罪了日本人,已經偷偷地暫時撤銷了。
倘使它還存在的話,恐怕我連關在屋子裡做噩夢的機會也不會有了! 我本來在講所謂“被壓迫民族”的短篇小說,講它們對中國作家的影響,現在卻扯到國民黨檢查老爺的身上了。
為了對付檢查老爺,我也學到一點“本事”。
這也許跟那些小說有點關系。
要通過檢查,要使文章能夠跟讀者見面,同時又不寫得晦澀難懂,那些小說的确是好的範本。
可惜我沒有好好地學習,①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五八年六月《人民文學》六月号。
①一九三五年五月《新生》周刊第一卷第十五期上發表了一篇雜文《閑話皇帝》,文中提到日本天皇裕仁的名字,日本外交當局便以侮辱友邦元首為由,向國民黨政府提出抗議。
國民黨政府馬上查封該刊,并判處該刊主編杜重遠一年兩個月的徒刑。
自己也缺少寫作的才能,所以在我的短篇小說裡不容易找到它們的影響。
我想起了我那篇叫做《狗》的小說,它也許有點像那一類的作品。
這個短篇的主人公“我”把自己比作一條狗,希望自己變成一條狗。
他“在地上爬”,他“汪汪地叫”。
他向神像禱告說:“那人上的人居然叫我做狗了。
”他最後被人關在“黑暗的洞裡”。
他說:“我要叫,我要咬!我要咬斷繩子跑回我的破廟裡去。
”今天的青年讀者也許會疑心我這個主人公有精神病。
不然人怎麼會願意變狗呢?怎麼會“在地上爬”、“汪汪地叫”呢?其實我的主人公是一個頭腦清醒的人。
他隻是在控訴舊社會。
舊社會中,就像在今天的英、美國家那樣,窮人的生活的确比有錢人的狗還不如。
幾十年前上海租界公園門口就挂着“華人與犬不得入内”的牌子。
殖民主義者把普通的中國人當作“狗”看待。
小說裡那些“白皮膚、黃頭發、綠眼珠、高鼻子”的“人上的人”就是指殖民主義者。
小說主人公是在詛咒那些殖民主義者。
他并不是真正在地上爬、汪汪叫,想變成一條狗。
他在講氣話,講得多麼沉痛!“黑暗的洞”不用說是監牢。
主人公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