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山闊文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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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與呼應頗靈。
湘客等敗,攻之者語及君;君持服桂林,抗疏為罪人争,且請入觐面陳。
予力阻之,乃止。
先是,君巡方時,同裡有小人汪某随粵西諸屬吏上谒;君不察,待如屬吏禮;其人大恨。
及是,肆口誣謗;惡君者引為左證。
予面斥其妄,因并誣予;聞者旋亦覺其妄,謗不行;然予亦孑然無與矣。
湘客等受杖,金給事堡傷獨重,垂死;寄卧其同難某給事舟中。
某楚伧,心不樂,私自鬻舟。
予适至,聞舟後有較锱铢聲;入視之,則業已成約交價矣。
予語其人曰:『約成,須俟金君瘡愈,乃過舟;不然,将移至何所耶』?其人悟,急毀約。
某大诟曰:『若能如價買此舟以安金君,乃成丈夫;奈何以人舟為己義也』!予搜囊得百金,猶不足;而君贶适至,脫手相付,正滿其數;快哉!某即日自移去。
即此一事,兩人志氣,可謂千裡相感者矣。
庚寅秋,乞假西上桂林,方閣學密之亦至。
自入行在以來,彼此皆書劄往還;至是,始得聚首雲。
比知時事已不可為,放舟漓江,相與言志;君曰:『吾死生随駕耳。
脫追随不及,即覓路東回,仍返武塘;終不歸故鄉,為鄉裡小兒所輕薄也』!嗚呼!死不首丘,君志也夫! 君元配方氏,無子,有二女;君遠出,依兄拙存以居。
官粵西,娶新安汪氏,寄居猺中者是也。
聞君殁後,有人自蒼梧署出,冒稱兄拙存往收其資,将嫁汪氏;氏不可,乃絷其仆婢數人以還。
有仆朱三,曾識予,為哭陳其事;言君死,殡山中,汪氏有遺腹數月矣;天殆不絕其後也。
自後道裡隔絕,君兄弟貧,不能遠訪;拙存乃以己子為之嗣。
而汪氏生子與否,竟無音問雲。
——見原刊「藏山閣文存」卷五。
紀 閩粵死事偶紀 閩粵死事偶紀 閩、粵再失,死事者不可勝紀。
以吾所親知灼見,決志于死而死者,得數人焉。
自瞿留守、張司馬外,死閩難者,在汀州有熊緯。
緯,江右南昌人;中丙子河南解元、崇祯癸未進士,授行人。
丙戌春,與予同寓贛州。
每酒後,哀吟先帝,涕泗橫流,辄求死;予語曰:『狼瞫所雲「未得死所」;子有死志,盍求死所乎』?已到延平,以給事中扈駕。
至汀州,敵入城,從官逃散;緯獨衣冠趨赴阙,遇敵大罵而死。
又,贛州城破,死者數十人,褒恤不等;有楊文薦者,至今人無稱焉。
文薦,長沙人,亦崇祯癸未進士;贛州總督萬元吉門生也。
丙戌春,元吉失守吉州,退回贛;北兵随至,署郡事郡丞劉某聞風先遁,士大夫争避出城,元吉為兵民所不附,人情洶洶。
文薦以兵垣監湖南何督師軍,道出贛州;進谒元吉,慨然曰:『城可守也』!遂以守城自任。
士民擁入城,文薦登陴布置,方略整暇;北兵攻圍半年,時出壯士缒城下,多有斬獲。
文薦體本羸,竟以勞瘁咯血,卧榻不能起。
城破執之,舁往南昌,不食而死。
論者以其死于南昌,不列贛州死事中。
夫許遠、張巡同一死耳,但少後,未有優劣也;且許遠本有守土之責,義無所辭。
文薦,過客也;有司棄城而出,過客入城而守,守城雖不料其必死,亦知死其所必有也。
人孰肯舍其逍遙自在之生,而求萬分有一之死哉!使文薦非病不能起,城破之日,必明白慷慨,烈烈以死。
何則?其死固自求之無所悔也。
此二人之死志皆素定,豈與夫逃死無地、溷為亂兵殺者同日語哉! 死粵難者多人,其大者如相國嚴起恒,死于左江;南陽伯李元胤,追車駕不及而死:皆可紀也。
起恒,山陰人;崇祯辛未進士。
以部郎出守廣州,一塵不染。
遷衡永道,獻賊擾湖南,諸郡盡逃;公在永州,吏民去盡,獨公一人端坐堂上,谕鼓吏早暮擊鼓如常;賊亦不至,城賴以全。
丁亥,擢戶部侍郎,督湖南兵饷,饷不匮。
上在全州,召入内閣;從上崎岖鋒镝、出入煙瘴者數年,不離左右,如陸贽之于德宗也。
諸将雖跋扈,皆以其清廉重之;異于他相矣。
自出守時,即不攜家;已至端州,蕭然獨處、食止一味,終日與故人、門生诙諧小飲。
予嘗問公何恃而暇?公笑曰:『更何恃哉!直辦一死耳;焉得不暇』!會孫可望請封,陳邦傅陰令胡執恭入滇矯诏封秦王,朝議不允。
庚寅冬,車駕南幸;明年至南甯,可望遣其護衛張明志領鐵騎五千迎駕,徑登公舟,問封滇是「秦」耶、非「秦」耶?公正色曰:『汝以迎駕來,功甚大;朝廷自有重酬,固不惜大國封。
今為此語,是挾封也;豈有天朝封爵而可挾者乎』?明志語不遜,公出舟大罵,躍水而死;可望兵皆嘩。
從官後至者,土人為言公死狀如此;又言:公屍沈水不起,倒流三十裡至青山下,兵去後,虎負之出諸岸。
元胤,河南人;本姓賈,李成棟養為己子,猶稱賈相公。
成棟反正,元胤以金吾提督禁旅,封南陽伯;喜與士大夫遊,袁彭年、劉湘客、丁時魁、金堡所為五虎者,其交好也。
為人面如削瓜,有謀略果斷;斬悍将楊大甫、叛将羅成耀于坐上,聲色不動。
庾嶺失守,移跸梧州,命元胤留守端州。
忠貞營劉國昌潰入粵,将向端州;元胤禦諸境外,斂兵而過。
庚寅秋,廣城破,端州不守,将吏皆叛降去;元胤聞上幸江左,單騎追之。
以一妾随,中道度不能達,則殺妾;已又殺馬,将從間道奔海,為邏所獲。
至廣城,與元胤同事者皆無恙,勸其降;元胤大罵,不屈以死。
死時,冠帻如故也。
嗚呼!可謂烈矣。
——見原刊「藏山閣文存」卷五。
雜文 南渡三疑案 皖髯事實 南渡三疑案 甲申年,南渡立國。
十二月,有僧大悲,蹤迹頗異;至石城門,為邏者所執,下錦衣衛獄,诏府、部、科、道同法司會審。
據供稱:先帝封齊王,又雲吳王;以崇祯十五年渡江。
又言:見過潞王。
其語似癫、似狂,詞連申紹芳、錢謙益等。
于是阮大铖、楊維垣等令張孫振窮治之,欲借此以興大獄;羅織清流,遂造為十八羅漢、五十三參之名,如徐石麒、徐汧、陳子龍、祁彪佳等,皆将不免。
東林、複社,計一網盡之。
孫振審詞有雲:『大悲本是神棍,故作瘋癫;主使實繁有徒,陰提線索』。
又雲:『豈是黎邱之鬼,或為專諸之雄』!語多挑激上怒。
上意不欲深究。
禦史高允茲疏言:『大悲狀類瘋颠,語同夢呓。
先帝絕無十二年封齊王之事,諸王亦豈有十五年過鎮江之理!且親藩貴重,寺人驕蹇;招内潞王下位迎接、李承奉叩首陪坐,正不知有此風影否?至如申紹芳、錢謙益現任宮詹卿貳,敢有異圖?且此何等事,而議之孔聖廟耶』?謙益、紹芳各具疏辯;馬士英亦不欲窮其事,遂以弘光元年三月棄大悲于市。
是時,方有北來太子一案,真僞莫辨;而又有僞妃童氏之事,命内臣屈尚忠、錦衣衛馮可宗嚴加鞫問。
童氏初自河南至,雲為上元妃,廣昌伯劉良佐令妻子迎候;詢其始末,言之鑿鑿有據。
良佐奉之如後,以儀衛送至都下。
上不内,下鎮撫拷問。
據招:系周王妃,誤聞周王為帝,故謬認耳。
上初封德昌王,娶黃氏,早薨;繼李氏。
再繼童氏,封王妃,生子不育。
洛陽陷,逃民間,與王相失,太妃及妃各依人自活。
太妃之南也,巡按禦史陳潛夫奏妃故在,上不問;至是,自詣巡撫越其傑所,具陳本末。
劉良佐以聞,上大愠。
既至,下諸獄。
馮可宗奏其病,命善視之。
童氏在獄,細書入宮月日及相離情事甚悉,雲以某月日城陷,争出宮,妾具馔,奉帕裹上頭,逾牆而逃;求可宗為之轉達。
上棄去弗視,命屈尚忠加酷刑;氏号呼詛詈。
尋瘦死獄中(或雲在獄未死,南都陷,不知所終)。
有言:童氏,周府宮人;逃亂至尉氏縣遇上,旅邸相依,生一子,已六歲。
京師陷,上南奔,各不相顧;氏遂委身民間。
馬士英勸上迎童氏入宮,密谕河南撫按迎緻皇子,以慰臣民之望、以消奸宄之心;上不聽。
劉良佐奏:『童氏實非假冒;彜倫所系,懇賜曲全』!上谕:『童氏妖婦,冒朕結發。
朕初為郡王,有何東、西二宮?據供系熙甯王宮人,尚未悉其真僞。
朕宮闱風化所系,豈容妖婦闌入!法司即示情節,以息群疑』。
覽上谕,未嘗斥其假冒,但言「冒朕結發」耳;則為繼妃童氏無疑。
豈上惡其失身,遂棄如敝屣耶?士英據外訛傳,謂逆旅生子,業已六歲,勸上迎緻;此語大妄!洛陽以崇祯十四年(辛己)正月陷,距今甲申纔四年耳;安得有六歲子哉!宜上不聽也。
至于大悲,蹤迹始終不明;即高禦史疏詳之,句句是駁、亦句句是疑。
據稱「狀類瘋癫,言同夢呓」;既入獄,受當事意旨,不得不托瘋癫;其招詞必有駭聽之語,當事不得不加以夢呓。
先帝無十二年封齊王之事,信矣;然張孫振稱「大悲本系神棍,主使有人」,則皆系朝臣,豈能不谙典制,而令妄言自呈敗漏以取誅夷耶?若雲「諸王無十五年過鎮江之理」,自流寇蹂躏、中原被陷,各藩諸王不及奏請而南奔者多矣;賊以十四年正月陷洛陽,即移兵攻汴,河北路阻,中州諸宗侯大抵流寓淮、泗間;且今上既可以渡淮而南,諸王獨不可以渡江而南耶?至雲「潞王下位迎接、承奉叩首陪坐,正不知有此風影否」?潞王近在杭州、承奉一召即至,風影有無,真妄立辨。
況潞王方憂讒畏譏,讵敢異同!何以付之默然不問,但坐以瘋癫,急誅之以安反側耶?事幹反側,詞連東林;阮大铖、楊維垣業欲借之以興大獄,張孫振方圖百計鍛煉,豈紹芳、謙益一辯疏可免!馬士英何所畏憚,勸令中止?上意複何所顧惜,不欲深究?其中颠末,恐士英未免竊疑,大铖、維垣輩固不能知也。
初,福世子殁,德昌郡王以序當立。
士英撫鳳時,有以居民藏王印者;取視,則福王印也。
詢其人雲:『有負博進者,持以質錢』;士英因物色之。
上與士英初不相識,但據王印所在,以為世子;甲申國變後,遂擁戴正位,以邀爰立之功。
大悲者,或雲徽人、或雲齊庶宗,或有見諸蘇門某橋傍者。
自中原寇亂,諸藩流離南來,改名姓乞活者不可勝紀;到留都,與齊宗室序行輩者,往往有之。
今為齊庶宗,又誣為妄稱齊王;豈即以此耶?聞會審時,以帕蒙其頭,人不得見;所供語秘密,無人聞知。
有言其供稱曾封郡王,未嘗言封齊王也。
若但以郡王叩阍乞封,豈繄非分?何至斥之為妖僧,緻之于死!禦史謂其語似夢呓,則必有深犯忌諱,不可以上聞者。
士英不肯窮治,或止知德昌之當為世子,猶未能實信上之果為德昌也;上不欲深究,亦有自知之明耶!當時但使童氏得遇大悲,其事即明矣。
童氏但知德昌即位,以故妃詣阙求見;而不知今日之德昌,非昔者之德昌也。
大悲但知福王世子應屬德昌,而不知今上之業已為德昌也。
童氏既已下獄加刑,自言:『失身之婦,無敢複生!非望上偶聖躬,但求一睹天顔,訴述情事,歸死掖庭』!夫童氏陳情愈切,則天顔愈遠;何不求太後召入永巷而訊之也?豈不惟上不可見,太後亦有不可見者耶!童氏既不容見,則大悲之死固其所矣。
北來太子一案,當時藩鎮、督撫皆有疏力争;上雖曉谕再三,至今人不見信。
少年初至留都時,馬士英亦未耿決以為僞,但設疑三端,以迎合上意;而首斥其僞者,王铎也。
铎不過效颦隽不疑,以自附通經足用者耳。
至于方拱幹辯認,面質其僞,反滋人疑。
拱幹是時方以北來,挂名「從逆」之案,待命吳門;一旦召之入都,許為湔雪、還其原官,有能不奉馬、阮之意旨者乎?東宮出閣,去弘光元年無幾時。
豈有少年于衆中望見拱幹,即指彼髯者,呼為方先生;而東宮面貌言動,拱幹反不識耶?其真與僞,一見立辨。
果僞耶,即宜叱下;如隽不疑之叱收僞衛太子,豈不直捷!乃漫不置一語,顧以講讀時瑣事為問;凡問答十數條,曾無一語偶合,斯以異矣!蓋當時東宮講官止拱幹一人在列,旁更無一人為之左證;即少年所答盡是,拱幹盡以為非,誰從質耶!蓋諸奸熟商之,以無憑、無證之事坐之以僞,使無從申辯也。
及再審時,置禁城圖于前,指宮殿名目及帝後所禦居,無一差謬;聞有應天推官與訊,出語人曰:『即非真,亦深谙大内事者』。
士英初請令大珰盧大德及舊東宮内臣于城外僻處,以先帝并永、定二王庚甲及宮庭制度诘之;如假冒,必不能悉。
今既皆悉矣,鞫問計窮;楊維垣乃揚言于朝雲:『驸馬都尉王昺侄孫王之明貌類太子,固悉宮中事』。
馬士英遂以其言入奏,從此遂稱為王之明;前屢審時,何未聞稱是語也?江督袁繼鹹言:『王昺原系富族,高陽未聞屠害,豈無父兄群從;何事隻身流轉到南』?楚撫何騰蛟亦疏言:『王昺侄孫,何人舉發?内官、公侯多北來之人,何無一人确認,而泛雲自供?愚謂王之明既雲系驸馬侄孫,本非國戚,安得入宮,備悉大内事體?之明貌似太子,内庭諸閹及東宮舊使,豈有不知?曾未言及。
維垣以「逆案」廢锢十七年,一切國事不與聞;宮闱親密,何由悉知?而此說獨出維垣之口!聞維垣揚言時,亦祗系揣度之詞;何以遂據為定案』?惟士英疏有雲:『聞東宮睿哲凝重,不輕言語;此人機辯不可方物,以此緻疑』。
固可疑耳;然凝重機辯,方拱幹所當知者,辨認時何不以判其真僞?乃取漫無證據者以為僞,人誰信之!北兵至,豫王命少年坐聖安上;攜以北去,不知存亡。
即使與聖安同死,終未嘗正其為僞也。
吾嘗謂大悲本末不可知,而決為中州之郡王也;童氏出身不可考,而決為德昌王之故妃也:少年之為東宮不可信,而信其決不為王之明也。
三大疑案,漫紀諸此,以俟後之論定者(「傳疑詩」三首,載集中)。
皖髯事實 皖人阮大铖,少有才譽;萬曆丙辰通籍,授行人。
考選給事中,清流自命;同鄉左公光鬥在台中有重望,引為同心。
其人器量褊淺,幾微得失見于顔面;急權勢、善矜伐,悻悻然小丈夫也。
天啟四年冬,将行考察,會吏掌科缺,以次應補者江西劉弘化,在籍有丁憂信;後資夫踰大铖,大铖亦方假回。
左時已轉佥院,急招入京。
大铖既至,而當事諸公意屬魏公大中;以察典重大,大铖淺躁、語易洩,不足與共事也。
左意遂中變,語大铖曰:『某公艱信已确,但撫按疏久未至,奈何!現有工科缺出,且宜暫補;俟其疏至,再行改題可乎』?大铖業心知其故,謬曰:『可』。
于是具疏題補工科都給事中;凡再題而命不下,諸公怪之。
而外議喧傳吏科缺出已久;不得已,乃更以吏科請。
疏朝上而命夕下;蓋大铖于此時始走快捷方式、叛東林也。
大铖到任未數日,即請終養歸;以缺讓魏公大中,與楊、左諸公同掌察典。
歸語所親曰:『我便善歸,看左某如何歸耳』!楊、左禍機伏于此時矣。
次年春,難作,毒遍海内。
大铖方裡居,雖對客不言,而眉間栩栩有「伯仁由我」之意;其實,非大铖所能為也。
大铖與同志相呼應者,馮铨、霍維華、楊維垣等數人耳;而用以通閹者,倪文煥也。
丙寅冬,召起太常寺少卿;數月,即回。
心知魏閹不可久恃,凡有書币往候,随即購其名刺出;故籍閹時,無片字可據,但加以「陰行贊導」而已。
先帝即位之初,舉朝皆閹餘黨,東林虛無人;于是楊維垣乘虛倡議,以東林崔、魏并提而論,蓋兩非之。
不意倪公元璐于詞林中毅然抗疏,極诋其謬;分别邪正、引蠅批根,維垣為之理屈詞窮。
而大钺在籍,既聞閹敗,急作二疏遣赍入京。
其一疏特參崔、魏;一疏為七年合算——以熹宗在位凡七年,四年以後亂政者魏忠賢,而為之羽翼者崔呈秀輩也;四年以前亂政者則為王安,而羽翼安者東林也。
谕役特示垣:若局面全翻,則上前疏;脫猶未定,即上合算之疏。
是時維垣方與倪公相持,得大铖疏大喜,即上之;從此東林諸公切齒大铖,倍于諸閹黨矣。
崇祯元年,奉優旨起升光祿卿;旋被劾罷回。
已為魏公大中子學濂血疏稱大铖實殺其父;用是削奪配贖,列名「欽定逆案」;十七年不能吐氣矣。
大铖雖裡居,凡巡方使者出都,必有為之先容;到皖即式其廬,地方利弊或相谘訪。
大铖随以誇張于衆,門庭氣焰依然熏的。
最後有溫禦史應奇者,江西甯都人;出都時,語大铖所知,極陳向往之私。
大铖聞之,逢人辄述新直指語。
迨直指莅皖視事畢,當谒客,大铖灑掃門巷,敕庖廚、音樂以候;謂出必先過我,即留飲也。
而直指往返再經其門,竟不投一刺;乃大恨,無以對仆禦及裡人矣。
已禦史被論降調,大铖即以「下石」自居;實不然也。
會流寇逼皖,大铖避居白門;既素好延攬,見四方多事,益談兵招納遊俠,希以邊才起用。
惟時白門流寓諸生多複社知名士,聞而惡之,公出「留都防亂揭」以逐大铖;大铖懼,乃閉戶謝客,客亦無造其門者。
貴州馬士英固與同譜,譴戍寓白門,同時失志;兩人者終日往還,互相慰勞耳。
宜興相公周延儒為髫年昵友;既回籍,大铖過其家。
延儒與約曰:『倘得再出,必起君』!崇祯十四年,延儒再召;大铖遣使往候,以金杯為壽曰:『息壤在彼』!延儒召其使前,舉杯釂者三,仍令持歸;語使曰:『飲此,如與爾主面談矣。
舊約不忘;但今茲之出,實由東林,先與我約法三章,第一義即爾主也。
歸語爾主:倘意中有所為一人交者,當用為督、撫;俟其以邊才轉薦,我相機圖之,必有以報耳』。
使歸,大铖以為無如馬士英者;遂以士英請。
延儒入,即拔士英為鳳督。
甲申國變,士英擅擁戴聖安之功,實由大铖緻之也。
聖安以福王踐位,從前東林所争者,具有成案;固大铖可以借此發難報複之秋矣。
又守備太監韓贊周,素與交好;京師陷,諸閹南奔,大铖一一招緻之,深相結納,與言東林當日所以危福王狀。
諸閹入内,皆悉陳于上前,又極稱大铖才;聖安意中,固早有阮大铖矣。
士英特疏薦起以報前德,亦所不容已者;而諸公攻之已甚,激使并力同仇;乃大铖竟由中旨起用,此又出于士英意外也。
當時若早有知變計者與士英謀,出山之時,畀之節钺,以遂其飛揚馳騁之思,則十七年郁結之憤可以少抒;及業已佐樞,而給事熊霖乃言「宜置之有用之地」,固已遲矣。
攻之愈急,則其機愈深;郁之愈久,則其發愈毒。
譬如囚猛虎于阱中,環而攻擊之者不遺餘力;一旦跳躍而出,有不遭其搏噬者,幾人哉! 聖安蒙塵後,大铖由太平逃奔浙東,投金華朱大典;大典固與同官交好,方舉義婺州,聞其至甚喜,留之與共治軍,大铖即身任其事。
是時金華軍容頗盛,義饷大饒,大典将悉以付之;義軍嘩,紳士公檄聲其罪,逐之出境。
大典遣人護送至江東,入方國安營。
馬士英與國安同裡,先至其營;大铖善論談,至則掀髯抵掌,國安為之傾動,與士英論多不合;士英亦以南渡之壞,半由大铖,而己居其惡,意固不平。
由是,漸相矛盾。
有方端士者,懷甯人;與國安聯宗,為其記室。
至是,以佥事銜管江頭提塘事。
台州推官潘某,某子也;固為大铖氣類。
在台激變奔杭,值北師至,投誠;補杭州同知。
其家留台,悉匿端士所;杭、越書信,往來不絕。
大铖因是潛通降表于北,且以江東虛實啟聞北帥;在江頭為北間諜者幾一年,而越人不知也。
故後錄用降官,有「阮大铖投誠獨早」之旨。
丙戌六月,貝勒渡江,馬士英與方國安等走台州;大铖獨至江頭迎降,蓋馮铨已薦為軍前内院矣。
既見,貝勒于衣領中出一紙條授之,有字數行;馮铨手書也。
自是,大铖以軍前内院從征,急招士英、國安出降;自請于貝勒,願為前驅,破金華以報國恩。
初,大铖在金華與大典閱城,至西關,大典語曰:『此門新築,土未堅;有事,備禦宜嚴』!及是,大铖專用大炮攻西門,門塌、城遂陷;焚戮甚慘,以報「讨檄」之恨。
有金華府同知耿獻忠被絷至帳前,大铖遙望見之,即呼曰:『耿父母也』!耿舊為巢縣令,故稱父母;因向諸内院稱:『某素有吏才,可大用』!親解其縛,留之帳下;自是獻忠朝夕不離大铖。
是時北兵所過,野無青草,諸内院及從征官無從得食,大铖所至,必羅列肥鮮,邀諸公大暢其口腹;争訝曰:『此于何處得來』?則應曰:『小小運籌耳;吾之用兵不可測度,蓋不翅此矣』!其中有黑内院者,滿人,喜文墨;大铖教以聲偶,令作詩;纔得押韻協律,即拊掌擊節,贊賞其佳;黑大悅,情好日笃。
諸公固聞具有「春燈謎」、「燕子箋」諸劇本,問能自度曲否?即起執闆頓足高唱,以俙諸公酒。
諸公北人,不省吳音;乃改唱弋陽腔,始點頭稱善,皆歎曰:『阮公真才子也』!每夜,坐諸公帳内劇談;聽者倦,既寐有鼾聲,乃出。
遍曆諸帳,皆如是。
诘朝天未明,又已入坐帳中,聒而與之語,或誦其枕上詩。
諸公勞頓之餘,不堪其擾;皆勸曰:『公精神異人,盍少睡一休息』!大铖曰:『吾生平不知倦欲休,六十年猶一日也』。
及諸公起,鼎烹悉陳,複人人餍饫;蓋豫饬廚人以夜備矣。
一日,忽面腫;諸内院憂之,語獻忠曰:『阮公面腫,恐有病,不勝鞍馬之勞。
老漢不宜腫面;君可相謂,令暫駐衢州,俟我輩入關取建甯後,遣人相迓何如』?獻忠以語大铖;大铖驚曰:『我何病?我雖年六十,能騎生馬、挽強弓,鐵铮铮漢子也!幸語諸公:我仇人多,此必有東林、複社諸奸徒潛在此間;我願諸公勿聽』!又曰:『福建巡撫,已在我掌握中。
諸公為此言,得毋有異志耶』?獻忠複諸内院,内院曰:『此老亦太多心!我甚知東林、複社與渠有仇;因見渠面腫,勸其在此少休息耳。
既如此疑,即講同進關可耳』。
于是與大铖同行。
既抵關下,皆騎,按辔緩行上嶺;大铖獨下馬,徒步而前。
諸公呼曰:『嶺路長,且騎;俟到險峻處,乃下』!大铖左牽馬、右指騎者曰:『何怯也!汝看我筋力百倍于汝後生』。
蓋示壯以信其無病也。
言訖,鼓勇先登,不複望見。
久之,諸公始至五通嶺,為仙霞最高處;見大铖馬抛路口,身踞石坐。
喘息始定,呼之騎不應;馬上以鞭掣其辮,亦不動。
視之,死矣。
諸公乃下馬,聚哭極哀;急命置薪舉火焚其屍。
家僮固請全屍歸葬先壟;諸公不能久待,畀以十二金,命為殓具。
仆下嶺求棺,數十裡外無居人;三日後,乃得門扉一扇,募土人往移之下,則已潰爛蟲出矣(以上投降後事,得之耿君口述)。
耿君字伯良,粵東反正,擢升司空;戊子冬,在端州劉侍郎舟中,叙其事甚詳。
袁總憲在坐,屬予紀之;并為「髯絕篇」一首。
大钺髯而無嗣,故以「髯絕」名篇也(詩載集中)。
暗機以毒正類,熟媚以丐寵憐;奸賊情狀,盡此兩端。
瑣瑣寫來,令人且恨、且笑!(璱樓) ——以下見原刊「藏山閣文存」卷六。
湘客等敗,攻之者語及君;君持服桂林,抗疏為罪人争,且請入觐面陳。
予力阻之,乃止。
先是,君巡方時,同裡有小人汪某随粵西諸屬吏上谒;君不察,待如屬吏禮;其人大恨。
及是,肆口誣謗;惡君者引為左證。
予面斥其妄,因并誣予;聞者旋亦覺其妄,謗不行;然予亦孑然無與矣。
湘客等受杖,金給事堡傷獨重,垂死;寄卧其同難某給事舟中。
某楚伧,心不樂,私自鬻舟。
予适至,聞舟後有較锱铢聲;入視之,則業已成約交價矣。
予語其人曰:『約成,須俟金君瘡愈,乃過舟;不然,将移至何所耶』?其人悟,急毀約。
某大诟曰:『若能如價買此舟以安金君,乃成丈夫;奈何以人舟為己義也』!予搜囊得百金,猶不足;而君贶适至,脫手相付,正滿其數;快哉!某即日自移去。
即此一事,兩人志氣,可謂千裡相感者矣。
庚寅秋,乞假西上桂林,方閣學密之亦至。
自入行在以來,彼此皆書劄往還;至是,始得聚首雲。
比知時事已不可為,放舟漓江,相與言志;君曰:『吾死生随駕耳。
脫追随不及,即覓路東回,仍返武塘;終不歸故鄉,為鄉裡小兒所輕薄也』!嗚呼!死不首丘,君志也夫! 君元配方氏,無子,有二女;君遠出,依兄拙存以居。
官粵西,娶新安汪氏,寄居猺中者是也。
聞君殁後,有人自蒼梧署出,冒稱兄拙存往收其資,将嫁汪氏;氏不可,乃絷其仆婢數人以還。
有仆朱三,曾識予,為哭陳其事;言君死,殡山中,汪氏有遺腹數月矣;天殆不絕其後也。
自後道裡隔絕,君兄弟貧,不能遠訪;拙存乃以己子為之嗣。
而汪氏生子與否,竟無音問雲。
——見原刊「藏山閣文存」卷五。
紀 閩粵死事偶紀 閩粵死事偶紀 閩、粵再失,死事者不可勝紀。
以吾所親知灼見,決志于死而死者,得數人焉。
自瞿留守、張司馬外,死閩難者,在汀州有熊緯。
緯,江右南昌人;中丙子河南解元、崇祯癸未進士,授行人。
丙戌春,與予同寓贛州。
每酒後,哀吟先帝,涕泗橫流,辄求死;予語曰:『狼瞫所雲「未得死所」;子有死志,盍求死所乎』?已到延平,以給事中扈駕。
至汀州,敵入城,從官逃散;緯獨衣冠趨赴阙,遇敵大罵而死。
又,贛州城破,死者數十人,褒恤不等;有楊文薦者,至今人無稱焉。
文薦,長沙人,亦崇祯癸未進士;贛州總督萬元吉門生也。
丙戌春,元吉失守吉州,退回贛;北兵随至,署郡事郡丞劉某聞風先遁,士大夫争避出城,元吉為兵民所不附,人情洶洶。
文薦以兵垣監湖南何督師軍,道出贛州;進谒元吉,慨然曰:『城可守也』!遂以守城自任。
士民擁入城,文薦登陴布置,方略整暇;北兵攻圍半年,時出壯士缒城下,多有斬獲。
文薦體本羸,竟以勞瘁咯血,卧榻不能起。
城破執之,舁往南昌,不食而死。
論者以其死于南昌,不列贛州死事中。
夫許遠、張巡同一死耳,但少後,未有優劣也;且許遠本有守土之責,義無所辭。
文薦,過客也;有司棄城而出,過客入城而守,守城雖不料其必死,亦知死其所必有也。
人孰肯舍其逍遙自在之生,而求萬分有一之死哉!使文薦非病不能起,城破之日,必明白慷慨,烈烈以死。
何則?其死固自求之無所悔也。
此二人之死志皆素定,豈與夫逃死無地、溷為亂兵殺者同日語哉! 死粵難者多人,其大者如相國嚴起恒,死于左江;南陽伯李元胤,追車駕不及而死:皆可紀也。
起恒,山陰人;崇祯辛未進士。
以部郎出守廣州,一塵不染。
遷衡永道,獻賊擾湖南,諸郡盡逃;公在永州,吏民去盡,獨公一人端坐堂上,谕鼓吏早暮擊鼓如常;賊亦不至,城賴以全。
丁亥,擢戶部侍郎,督湖南兵饷,饷不匮。
上在全州,召入内閣;從上崎岖鋒镝、出入煙瘴者數年,不離左右,如陸贽之于德宗也。
諸将雖跋扈,皆以其清廉重之;異于他相矣。
自出守時,即不攜家;已至端州,蕭然獨處、食止一味,終日與故人、門生诙諧小飲。
予嘗問公何恃而暇?公笑曰:『更何恃哉!直辦一死耳;焉得不暇』!會孫可望請封,陳邦傅陰令胡執恭入滇矯诏封秦王,朝議不允。
庚寅冬,車駕南幸;明年至南甯,可望遣其護衛張明志領鐵騎五千迎駕,徑登公舟,問封滇是「秦」耶、非「秦」耶?公正色曰:『汝以迎駕來,功甚大;朝廷自有重酬,固不惜大國封。
今為此語,是挾封也;豈有天朝封爵而可挾者乎』?明志語不遜,公出舟大罵,躍水而死;可望兵皆嘩。
從官後至者,土人為言公死狀如此;又言:公屍沈水不起,倒流三十裡至青山下,兵去後,虎負之出諸岸。
元胤,河南人;本姓賈,李成棟養為己子,猶稱賈相公。
成棟反正,元胤以金吾提督禁旅,封南陽伯;喜與士大夫遊,袁彭年、劉湘客、丁時魁、金堡所為五虎者,其交好也。
為人面如削瓜,有謀略果斷;斬悍将楊大甫、叛将羅成耀于坐上,聲色不動。
庾嶺失守,移跸梧州,命元胤留守端州。
忠貞營劉國昌潰入粵,将向端州;元胤禦諸境外,斂兵而過。
庚寅秋,廣城破,端州不守,将吏皆叛降去;元胤聞上幸江左,單騎追之。
以一妾随,中道度不能達,則殺妾;已又殺馬,将從間道奔海,為邏所獲。
至廣城,與元胤同事者皆無恙,勸其降;元胤大罵,不屈以死。
死時,冠帻如故也。
嗚呼!可謂烈矣。
——見原刊「藏山閣文存」卷五。
雜文 南渡三疑案 皖髯事實 南渡三疑案 甲申年,南渡立國。
十二月,有僧大悲,蹤迹頗異;至石城門,為邏者所執,下錦衣衛獄,诏府、部、科、道同法司會審。
據供稱:先帝封齊王,又雲吳王;以崇祯十五年渡江。
又言:見過潞王。
其語似癫、似狂,詞連申紹芳、錢謙益等。
于是阮大铖、楊維垣等令張孫振窮治之,欲借此以興大獄;羅織清流,遂造為十八羅漢、五十三參之名,如徐石麒、徐汧、陳子龍、祁彪佳等,皆将不免。
東林、複社,計一網盡之。
孫振審詞有雲:『大悲本是神棍,故作瘋癫;主使實繁有徒,陰提線索』。
又雲:『豈是黎邱之鬼,或為專諸之雄』!語多挑激上怒。
上意不欲深究。
禦史高允茲疏言:『大悲狀類瘋颠,語同夢呓。
先帝絕無十二年封齊王之事,諸王亦豈有十五年過鎮江之理!且親藩貴重,寺人驕蹇;招内潞王下位迎接、李承奉叩首陪坐,正不知有此風影否?至如申紹芳、錢謙益現任宮詹卿貳,敢有異圖?且此何等事,而議之孔聖廟耶』?謙益、紹芳各具疏辯;馬士英亦不欲窮其事,遂以弘光元年三月棄大悲于市。
是時,方有北來太子一案,真僞莫辨;而又有僞妃童氏之事,命内臣屈尚忠、錦衣衛馮可宗嚴加鞫問。
童氏初自河南至,雲為上元妃,廣昌伯劉良佐令妻子迎候;詢其始末,言之鑿鑿有據。
良佐奉之如後,以儀衛送至都下。
上不内,下鎮撫拷問。
據招:系周王妃,誤聞周王為帝,故謬認耳。
上初封德昌王,娶黃氏,早薨;繼李氏。
再繼童氏,封王妃,生子不育。
洛陽陷,逃民間,與王相失,太妃及妃各依人自活。
太妃之南也,巡按禦史陳潛夫奏妃故在,上不問;至是,自詣巡撫越其傑所,具陳本末。
劉良佐以聞,上大愠。
既至,下諸獄。
馮可宗奏其病,命善視之。
童氏在獄,細書入宮月日及相離情事甚悉,雲以某月日城陷,争出宮,妾具馔,奉帕裹上頭,逾牆而逃;求可宗為之轉達。
上棄去弗視,命屈尚忠加酷刑;氏号呼詛詈。
尋瘦死獄中(或雲在獄未死,南都陷,不知所終)。
有言:童氏,周府宮人;逃亂至尉氏縣遇上,旅邸相依,生一子,已六歲。
京師陷,上南奔,各不相顧;氏遂委身民間。
馬士英勸上迎童氏入宮,密谕河南撫按迎緻皇子,以慰臣民之望、以消奸宄之心;上不聽。
劉良佐奏:『童氏實非假冒;彜倫所系,懇賜曲全』!上谕:『童氏妖婦,冒朕結發。
朕初為郡王,有何東、西二宮?據供系熙甯王宮人,尚未悉其真僞。
朕宮闱風化所系,豈容妖婦闌入!法司即示情節,以息群疑』。
覽上谕,未嘗斥其假冒,但言「冒朕結發」耳;則為繼妃童氏無疑。
豈上惡其失身,遂棄如敝屣耶?士英據外訛傳,謂逆旅生子,業已六歲,勸上迎緻;此語大妄!洛陽以崇祯十四年(辛己)正月陷,距今甲申纔四年耳;安得有六歲子哉!宜上不聽也。
至于大悲,蹤迹始終不明;即高禦史疏詳之,句句是駁、亦句句是疑。
據稱「狀類瘋癫,言同夢呓」;既入獄,受當事意旨,不得不托瘋癫;其招詞必有駭聽之語,當事不得不加以夢呓。
先帝無十二年封齊王之事,信矣;然張孫振稱「大悲本系神棍,主使有人」,則皆系朝臣,豈能不谙典制,而令妄言自呈敗漏以取誅夷耶?若雲「諸王無十五年過鎮江之理」,自流寇蹂躏、中原被陷,各藩諸王不及奏請而南奔者多矣;賊以十四年正月陷洛陽,即移兵攻汴,河北路阻,中州諸宗侯大抵流寓淮、泗間;且今上既可以渡淮而南,諸王獨不可以渡江而南耶?至雲「潞王下位迎接、承奉叩首陪坐,正不知有此風影否」?潞王近在杭州、承奉一召即至,風影有無,真妄立辨。
況潞王方憂讒畏譏,讵敢異同!何以付之默然不問,但坐以瘋癫,急誅之以安反側耶?事幹反側,詞連東林;阮大铖、楊維垣業欲借之以興大獄,張孫振方圖百計鍛煉,豈紹芳、謙益一辯疏可免!馬士英何所畏憚,勸令中止?上意複何所顧惜,不欲深究?其中颠末,恐士英未免竊疑,大铖、維垣輩固不能知也。
初,福世子殁,德昌郡王以序當立。
士英撫鳳時,有以居民藏王印者;取視,則福王印也。
詢其人雲:『有負博進者,持以質錢』;士英因物色之。
上與士英初不相識,但據王印所在,以為世子;甲申國變後,遂擁戴正位,以邀爰立之功。
大悲者,或雲徽人、或雲齊庶宗,或有見諸蘇門某橋傍者。
自中原寇亂,諸藩流離南來,改名姓乞活者不可勝紀;到留都,與齊宗室序行輩者,往往有之。
今為齊庶宗,又誣為妄稱齊王;豈即以此耶?聞會審時,以帕蒙其頭,人不得見;所供語秘密,無人聞知。
有言其供稱曾封郡王,未嘗言封齊王也。
若但以郡王叩阍乞封,豈繄非分?何至斥之為妖僧,緻之于死!禦史謂其語似夢呓,則必有深犯忌諱,不可以上聞者。
士英不肯窮治,或止知德昌之當為世子,猶未能實信上之果為德昌也;上不欲深究,亦有自知之明耶!當時但使童氏得遇大悲,其事即明矣。
童氏但知德昌即位,以故妃詣阙求見;而不知今日之德昌,非昔者之德昌也。
大悲但知福王世子應屬德昌,而不知今上之業已為德昌也。
童氏既已下獄加刑,自言:『失身之婦,無敢複生!非望上偶聖躬,但求一睹天顔,訴述情事,歸死掖庭』!夫童氏陳情愈切,則天顔愈遠;何不求太後召入永巷而訊之也?豈不惟上不可見,太後亦有不可見者耶!童氏既不容見,則大悲之死固其所矣。
北來太子一案,當時藩鎮、督撫皆有疏力争;上雖曉谕再三,至今人不見信。
少年初至留都時,馬士英亦未耿決以為僞,但設疑三端,以迎合上意;而首斥其僞者,王铎也。
铎不過效颦隽不疑,以自附通經足用者耳。
至于方拱幹辯認,面質其僞,反滋人疑。
拱幹是時方以北來,挂名「從逆」之案,待命吳門;一旦召之入都,許為湔雪、還其原官,有能不奉馬、阮之意旨者乎?東宮出閣,去弘光元年無幾時。
豈有少年于衆中望見拱幹,即指彼髯者,呼為方先生;而東宮面貌言動,拱幹反不識耶?其真與僞,一見立辨。
果僞耶,即宜叱下;如隽不疑之叱收僞衛太子,豈不直捷!乃漫不置一語,顧以講讀時瑣事為問;凡問答十數條,曾無一語偶合,斯以異矣!蓋當時東宮講官止拱幹一人在列,旁更無一人為之左證;即少年所答盡是,拱幹盡以為非,誰從質耶!蓋諸奸熟商之,以無憑、無證之事坐之以僞,使無從申辯也。
及再審時,置禁城圖于前,指宮殿名目及帝後所禦居,無一差謬;聞有應天推官與訊,出語人曰:『即非真,亦深谙大内事者』。
士英初請令大珰盧大德及舊東宮内臣于城外僻處,以先帝并永、定二王庚甲及宮庭制度诘之;如假冒,必不能悉。
今既皆悉矣,鞫問計窮;楊維垣乃揚言于朝雲:『驸馬都尉王昺侄孫王之明貌類太子,固悉宮中事』。
馬士英遂以其言入奏,從此遂稱為王之明;前屢審時,何未聞稱是語也?江督袁繼鹹言:『王昺原系富族,高陽未聞屠害,豈無父兄群從;何事隻身流轉到南』?楚撫何騰蛟亦疏言:『王昺侄孫,何人舉發?内官、公侯多北來之人,何無一人确認,而泛雲自供?愚謂王之明既雲系驸馬侄孫,本非國戚,安得入宮,備悉大内事體?之明貌似太子,内庭諸閹及東宮舊使,豈有不知?曾未言及。
維垣以「逆案」廢锢十七年,一切國事不與聞;宮闱親密,何由悉知?而此說獨出維垣之口!聞維垣揚言時,亦祗系揣度之詞;何以遂據為定案』?惟士英疏有雲:『聞東宮睿哲凝重,不輕言語;此人機辯不可方物,以此緻疑』。
固可疑耳;然凝重機辯,方拱幹所當知者,辨認時何不以判其真僞?乃取漫無證據者以為僞,人誰信之!北兵至,豫王命少年坐聖安上;攜以北去,不知存亡。
即使與聖安同死,終未嘗正其為僞也。
吾嘗謂大悲本末不可知,而決為中州之郡王也;童氏出身不可考,而決為德昌王之故妃也:少年之為東宮不可信,而信其決不為王之明也。
三大疑案,漫紀諸此,以俟後之論定者(「傳疑詩」三首,載集中)。
皖髯事實 皖人阮大铖,少有才譽;萬曆丙辰通籍,授行人。
考選給事中,清流自命;同鄉左公光鬥在台中有重望,引為同心。
其人器量褊淺,幾微得失見于顔面;急權勢、善矜伐,悻悻然小丈夫也。
天啟四年冬,将行考察,會吏掌科缺,以次應補者江西劉弘化,在籍有丁憂信;後資夫踰大铖,大铖亦方假回。
左時已轉佥院,急招入京。
大铖既至,而當事諸公意屬魏公大中;以察典重大,大铖淺躁、語易洩,不足與共事也。
左意遂中變,語大铖曰:『某公艱信已确,但撫按疏久未至,奈何!現有工科缺出,且宜暫補;俟其疏至,再行改題可乎』?大铖業心知其故,謬曰:『可』。
于是具疏題補工科都給事中;凡再題而命不下,諸公怪之。
而外議喧傳吏科缺出已久;不得已,乃更以吏科請。
疏朝上而命夕下;蓋大铖于此時始走快捷方式、叛東林也。
大铖到任未數日,即請終養歸;以缺讓魏公大中,與楊、左諸公同掌察典。
歸語所親曰:『我便善歸,看左某如何歸耳』!楊、左禍機伏于此時矣。
次年春,難作,毒遍海内。
大铖方裡居,雖對客不言,而眉間栩栩有「伯仁由我」之意;其實,非大铖所能為也。
大铖與同志相呼應者,馮铨、霍維華、楊維垣等數人耳;而用以通閹者,倪文煥也。
丙寅冬,召起太常寺少卿;數月,即回。
心知魏閹不可久恃,凡有書币往候,随即購其名刺出;故籍閹時,無片字可據,但加以「陰行贊導」而已。
先帝即位之初,舉朝皆閹餘黨,東林虛無人;于是楊維垣乘虛倡議,以東林崔、魏并提而論,蓋兩非之。
不意倪公元璐于詞林中毅然抗疏,極诋其謬;分别邪正、引蠅批根,維垣為之理屈詞窮。
而大钺在籍,既聞閹敗,急作二疏遣赍入京。
其一疏特參崔、魏;一疏為七年合算——以熹宗在位凡七年,四年以後亂政者魏忠賢,而為之羽翼者崔呈秀輩也;四年以前亂政者則為王安,而羽翼安者東林也。
谕役特示垣:若局面全翻,則上前疏;脫猶未定,即上合算之疏。
是時維垣方與倪公相持,得大铖疏大喜,即上之;從此東林諸公切齒大铖,倍于諸閹黨矣。
崇祯元年,奉優旨起升光祿卿;旋被劾罷回。
已為魏公大中子學濂血疏稱大铖實殺其父;用是削奪配贖,列名「欽定逆案」;十七年不能吐氣矣。
大铖雖裡居,凡巡方使者出都,必有為之先容;到皖即式其廬,地方利弊或相谘訪。
大铖随以誇張于衆,門庭氣焰依然熏的。
最後有溫禦史應奇者,江西甯都人;出都時,語大铖所知,極陳向往之私。
大铖聞之,逢人辄述新直指語。
迨直指莅皖視事畢,當谒客,大铖灑掃門巷,敕庖廚、音樂以候;謂出必先過我,即留飲也。
而直指往返再經其門,竟不投一刺;乃大恨,無以對仆禦及裡人矣。
已禦史被論降調,大铖即以「下石」自居;實不然也。
會流寇逼皖,大铖避居白門;既素好延攬,見四方多事,益談兵招納遊俠,希以邊才起用。
惟時白門流寓諸生多複社知名士,聞而惡之,公出「留都防亂揭」以逐大铖;大铖懼,乃閉戶謝客,客亦無造其門者。
貴州馬士英固與同譜,譴戍寓白門,同時失志;兩人者終日往還,互相慰勞耳。
宜興相公周延儒為髫年昵友;既回籍,大铖過其家。
延儒與約曰:『倘得再出,必起君』!崇祯十四年,延儒再召;大铖遣使往候,以金杯為壽曰:『息壤在彼』!延儒召其使前,舉杯釂者三,仍令持歸;語使曰:『飲此,如與爾主面談矣。
舊約不忘;但今茲之出,實由東林,先與我約法三章,第一義即爾主也。
歸語爾主:倘意中有所為一人交者,當用為督、撫;俟其以邊才轉薦,我相機圖之,必有以報耳』。
使歸,大铖以為無如馬士英者;遂以士英請。
延儒入,即拔士英為鳳督。
甲申國變,士英擅擁戴聖安之功,實由大铖緻之也。
聖安以福王踐位,從前東林所争者,具有成案;固大铖可以借此發難報複之秋矣。
又守備太監韓贊周,素與交好;京師陷,諸閹南奔,大铖一一招緻之,深相結納,與言東林當日所以危福王狀。
諸閹入内,皆悉陳于上前,又極稱大铖才;聖安意中,固早有阮大铖矣。
士英特疏薦起以報前德,亦所不容已者;而諸公攻之已甚,激使并力同仇;乃大铖竟由中旨起用,此又出于士英意外也。
當時若早有知變計者與士英謀,出山之時,畀之節钺,以遂其飛揚馳騁之思,則十七年郁結之憤可以少抒;及業已佐樞,而給事熊霖乃言「宜置之有用之地」,固已遲矣。
攻之愈急,則其機愈深;郁之愈久,則其發愈毒。
譬如囚猛虎于阱中,環而攻擊之者不遺餘力;一旦跳躍而出,有不遭其搏噬者,幾人哉! 聖安蒙塵後,大铖由太平逃奔浙東,投金華朱大典;大典固與同官交好,方舉義婺州,聞其至甚喜,留之與共治軍,大铖即身任其事。
是時金華軍容頗盛,義饷大饒,大典将悉以付之;義軍嘩,紳士公檄聲其罪,逐之出境。
大典遣人護送至江東,入方國安營。
馬士英與國安同裡,先至其營;大铖善論談,至則掀髯抵掌,國安為之傾動,與士英論多不合;士英亦以南渡之壞,半由大铖,而己居其惡,意固不平。
由是,漸相矛盾。
有方端士者,懷甯人;與國安聯宗,為其記室。
至是,以佥事銜管江頭提塘事。
台州推官潘某,某子也;固為大铖氣類。
在台激變奔杭,值北師至,投誠;補杭州同知。
其家留台,悉匿端士所;杭、越書信,往來不絕。
大铖因是潛通降表于北,且以江東虛實啟聞北帥;在江頭為北間諜者幾一年,而越人不知也。
故後錄用降官,有「阮大铖投誠獨早」之旨。
丙戌六月,貝勒渡江,馬士英與方國安等走台州;大铖獨至江頭迎降,蓋馮铨已薦為軍前内院矣。
既見,貝勒于衣領中出一紙條授之,有字數行;馮铨手書也。
自是,大铖以軍前内院從征,急招士英、國安出降;自請于貝勒,願為前驅,破金華以報國恩。
初,大铖在金華與大典閱城,至西關,大典語曰:『此門新築,土未堅;有事,備禦宜嚴』!及是,大铖專用大炮攻西門,門塌、城遂陷;焚戮甚慘,以報「讨檄」之恨。
有金華府同知耿獻忠被絷至帳前,大铖遙望見之,即呼曰:『耿父母也』!耿舊為巢縣令,故稱父母;因向諸内院稱:『某素有吏才,可大用』!親解其縛,留之帳下;自是獻忠朝夕不離大铖。
是時北兵所過,野無青草,諸内院及從征官無從得食,大铖所至,必羅列肥鮮,邀諸公大暢其口腹;争訝曰:『此于何處得來』?則應曰:『小小運籌耳;吾之用兵不可測度,蓋不翅此矣』!其中有黑内院者,滿人,喜文墨;大铖教以聲偶,令作詩;纔得押韻協律,即拊掌擊節,贊賞其佳;黑大悅,情好日笃。
諸公固聞具有「春燈謎」、「燕子箋」諸劇本,問能自度曲否?即起執闆頓足高唱,以俙諸公酒。
諸公北人,不省吳音;乃改唱弋陽腔,始點頭稱善,皆歎曰:『阮公真才子也』!每夜,坐諸公帳内劇談;聽者倦,既寐有鼾聲,乃出。
遍曆諸帳,皆如是。
诘朝天未明,又已入坐帳中,聒而與之語,或誦其枕上詩。
諸公勞頓之餘,不堪其擾;皆勸曰:『公精神異人,盍少睡一休息』!大铖曰:『吾生平不知倦欲休,六十年猶一日也』。
及諸公起,鼎烹悉陳,複人人餍饫;蓋豫饬廚人以夜備矣。
一日,忽面腫;諸内院憂之,語獻忠曰:『阮公面腫,恐有病,不勝鞍馬之勞。
老漢不宜腫面;君可相謂,令暫駐衢州,俟我輩入關取建甯後,遣人相迓何如』?獻忠以語大铖;大铖驚曰:『我何病?我雖年六十,能騎生馬、挽強弓,鐵铮铮漢子也!幸語諸公:我仇人多,此必有東林、複社諸奸徒潛在此間;我願諸公勿聽』!又曰:『福建巡撫,已在我掌握中。
諸公為此言,得毋有異志耶』?獻忠複諸内院,内院曰:『此老亦太多心!我甚知東林、複社與渠有仇;因見渠面腫,勸其在此少休息耳。
既如此疑,即講同進關可耳』。
于是與大铖同行。
既抵關下,皆騎,按辔緩行上嶺;大铖獨下馬,徒步而前。
諸公呼曰:『嶺路長,且騎;俟到險峻處,乃下』!大铖左牽馬、右指騎者曰:『何怯也!汝看我筋力百倍于汝後生』。
蓋示壯以信其無病也。
言訖,鼓勇先登,不複望見。
久之,諸公始至五通嶺,為仙霞最高處;見大铖馬抛路口,身踞石坐。
喘息始定,呼之騎不應;馬上以鞭掣其辮,亦不動。
視之,死矣。
諸公乃下馬,聚哭極哀;急命置薪舉火焚其屍。
家僮固請全屍歸葬先壟;諸公不能久待,畀以十二金,命為殓具。
仆下嶺求棺,數十裡外無居人;三日後,乃得門扉一扇,募土人往移之下,則已潰爛蟲出矣(以上投降後事,得之耿君口述)。
耿君字伯良,粵東反正,擢升司空;戊子冬,在端州劉侍郎舟中,叙其事甚詳。
袁總憲在坐,屬予紀之;并為「髯絕篇」一首。
大钺髯而無嗣,故以「髯絕」名篇也(詩載集中)。
暗機以毒正類,熟媚以丐寵憐;奸賊情狀,盡此兩端。
瑣瑣寫來,令人且恨、且笑!(璱樓) ——以下見原刊「藏山閣文存」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