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念胡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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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給人戴上“反革命”帽子?!看得出有些句子是臨時匆匆忙忙地加上去的。
總之,讀頭一遍我很不滿意。
可是過了一晚,一個朋友來找我,談起這篇文章,我就心平氣和無話可說了。
我寫的是思想批判文章,現在卻是聲讨“反革命集團”的時候,倘使不加增改就把文章照原樣發表,我便會成為批判的對象,說是有意為“反革命分子”開脫。
《人民日報》編者對我文章的增改倒是給我幫了大忙,否則我會遇到不小的麻煩。
就在這一年的《文藝月報》上刊登過一篇某著名音樂家的“檢讨”。
他寫過一篇“徹底揭發”胡風的文章,是在第二批材料發表以後交稿的。
可是等到《月報》在書市發售,第三批材料出現了,“胡風集團”的性質又升級了,于是讀者紛紛來信譴責,他隻好馬上公開檢讨“實際效果是替胡風黑幫分子打掩護”。
連《月報》編輯部也不得不承認“對這一錯誤……應該負主要的責任”。
這樣的氣氛,這樣的環境,這樣的做法……用全國的力量對付“一小撮”文人,究竟是為了什麼?那麼這個“集團”真有什麼不能見人的陰謀吧。
不管怎樣,我隻有一條路走了,能推就推,不能推就應付一下,反正我有一個借口:“天王聖明”。
當時我的确還背着個人崇拜的包袱。
我想不通,就不多想,我也沒有時間苦思苦想。
反胡風的鬥争熱鬧一陣之後又漸漸地冷下去了。
他本人和他的朋友們(那些所謂“胡風分子”)在鬥争中都不曾露過面,後來就石沉大海,也沒有人再提他們的名字。
我偶爾向熟人打聽胡風的消息,别人對我說:“你不用問了。
”我想起了清朝的“文字獄”,連連打幾個冷噤,也不敢做聲了。
外國朋友向我問起胡風的近況,我支支吾吾講不出來。
而且那些日子,那些年月,運動一個接一個,大會小會不斷,人人都要過關。
誰都自顧不暇,哪裡有功夫、有勇氣到處打聽不該打聽的事情。
隻有在“文革”中期不記得在哪裡看到一份小報或者材料,說是胡風在四川。
此外我什麼都不知道,一直到“文革”結束,被颠倒的一切又給颠倒過來的時候,被活埋的人才回到了人間,但已經不是原來的胡風了。
一個有說有笑、精力充沛的詩人變成了神情木然、生氣毫無的病夫,他受了多大的迫害和折磨!不能繼續工作,再沒有比這更痛苦的了。
關于他,我知道的并不多,理解也并不深。
我讀過他那三十萬言的“上書”,不久就忘記了,但仔細想想好像也沒有什麼大不對。
為了寫這篇“懷念”,我翻看過當時的《文藝月報》,又找到編輯部承認錯誤的那句話。
我好象挨了當頭一棒!印在白紙上的黑字是永遠揩不掉的。
子孫後代是我們真正的裁判官。
究竟對什麼錯誤我們應該負責,他們知道,他們不會原諒我們。
五十年代我常說做一個中國作家是我的驕傲。
可是想到那些“鬥争”,那些“運動”,我對自己的表演(即使是不得己而為之吧),也感到惡心,感到羞恥。
今天翻看三十年前寫的那些話,我還是不能原諒自己,也不想要求後人原諒我。
我想,胡風作為一個文藝工作者要是沒有受到冤屈、受到迫害,要是沒有長期坐牢,無罪判刑,他不僅會活到今天,而且一定有不少新的成就。
但是現在什麼也沒有了。
我還有什麼話可說呢? 我是個衰老的病人,思想遲鈍,寫這樣的文章很困難,從開頭寫它到現在快一年了,有時每天隻寫三、五十個字。
我想講真話,也想聽别人講真話,可是拿起筆或者張開口,或者側耳傾聽,才知道說真話多麼不容易。
《文彙月刊》上《胡風傳》的最後部分我終于找來讀了。
文章未完,他們在四川的生活完全不曾寫到,我請求梅志同志繼續寫下去。
梅志稱她的文章“往事如煙”。
我說:往事不會消散,那些回憶聚在一起,将成為一口銅鑄的警鐘,我們必須牢牢記住這個慘痛的教訓。
我還要在這裡向路翎同志道歉。
我不認識他,隻是在首次文代會上見過幾面。
他當時年輕,是一位有才華的作家,可惜不曾給他機會讓他的筆發出更多的光彩。
我當初評《窪地上的“戰役”》并無傷害作者的心思,可是運動一升級,我的文章也升了級。
我不知道他的近況,隻聽說他喪失了精力和健康。
關于他的不幸的遭遇,他的冤案,他的病,我怎樣向後人交代?難道我們那時的文藝工作就沒有失誤?雖然不見有人出來承認對什麼錯誤“應當負責”,但是我向着井口投擲石塊就沒有自己的一份責任?曆史不能讓人随意編造,沉默妨礙不了真話的流傳,潑到他身上的不公平的污水也起不了什麼作用,隻是為了那些“違心之論”我絕不能寬恕自己。
八月二十日 *本篇最初連續發表于一九八六年九月二十一日至二十八日香港《大公報·大公園》 ①環龍路,現名南昌路。
總之,讀頭一遍我很不滿意。
可是過了一晚,一個朋友來找我,談起這篇文章,我就心平氣和無話可說了。
我寫的是思想批判文章,現在卻是聲讨“反革命集團”的時候,倘使不加增改就把文章照原樣發表,我便會成為批判的對象,說是有意為“反革命分子”開脫。
《人民日報》編者對我文章的增改倒是給我幫了大忙,否則我會遇到不小的麻煩。
就在這一年的《文藝月報》上刊登過一篇某著名音樂家的“檢讨”。
他寫過一篇“徹底揭發”胡風的文章,是在第二批材料發表以後交稿的。
可是等到《月報》在書市發售,第三批材料出現了,“胡風集團”的性質又升級了,于是讀者紛紛來信譴責,他隻好馬上公開檢讨“實際效果是替胡風黑幫分子打掩護”。
連《月報》編輯部也不得不承認“對這一錯誤……應該負主要的責任”。
這樣的氣氛,這樣的環境,這樣的做法……用全國的力量對付“一小撮”文人,究竟是為了什麼?那麼這個“集團”真有什麼不能見人的陰謀吧。
不管怎樣,我隻有一條路走了,能推就推,不能推就應付一下,反正我有一個借口:“天王聖明”。
當時我的确還背着個人崇拜的包袱。
我想不通,就不多想,我也沒有時間苦思苦想。
反胡風的鬥争熱鬧一陣之後又漸漸地冷下去了。
他本人和他的朋友們(那些所謂“胡風分子”)在鬥争中都不曾露過面,後來就石沉大海,也沒有人再提他們的名字。
我偶爾向熟人打聽胡風的消息,别人對我說:“你不用問了。
”我想起了清朝的“文字獄”,連連打幾個冷噤,也不敢做聲了。
外國朋友向我問起胡風的近況,我支支吾吾講不出來。
而且那些日子,那些年月,運動一個接一個,大會小會不斷,人人都要過關。
誰都自顧不暇,哪裡有功夫、有勇氣到處打聽不該打聽的事情。
隻有在“文革”中期不記得在哪裡看到一份小報或者材料,說是胡風在四川。
此外我什麼都不知道,一直到“文革”結束,被颠倒的一切又給颠倒過來的時候,被活埋的人才回到了人間,但已經不是原來的胡風了。
一個有說有笑、精力充沛的詩人變成了神情木然、生氣毫無的病夫,他受了多大的迫害和折磨!不能繼續工作,再沒有比這更痛苦的了。
關于他,我知道的并不多,理解也并不深。
我讀過他那三十萬言的“上書”,不久就忘記了,但仔細想想好像也沒有什麼大不對。
為了寫這篇“懷念”,我翻看過當時的《文藝月報》,又找到編輯部承認錯誤的那句話。
我好象挨了當頭一棒!印在白紙上的黑字是永遠揩不掉的。
子孫後代是我們真正的裁判官。
究竟對什麼錯誤我們應該負責,他們知道,他們不會原諒我們。
五十年代我常說做一個中國作家是我的驕傲。
可是想到那些“鬥争”,那些“運動”,我對自己的表演(即使是不得己而為之吧),也感到惡心,感到羞恥。
今天翻看三十年前寫的那些話,我還是不能原諒自己,也不想要求後人原諒我。
我想,胡風作為一個文藝工作者要是沒有受到冤屈、受到迫害,要是沒有長期坐牢,無罪判刑,他不僅會活到今天,而且一定有不少新的成就。
但是現在什麼也沒有了。
我還有什麼話可說呢? 我是個衰老的病人,思想遲鈍,寫這樣的文章很困難,從開頭寫它到現在快一年了,有時每天隻寫三、五十個字。
我想講真話,也想聽别人講真話,可是拿起筆或者張開口,或者側耳傾聽,才知道說真話多麼不容易。
《文彙月刊》上《胡風傳》的最後部分我終于找來讀了。
文章未完,他們在四川的生活完全不曾寫到,我請求梅志同志繼續寫下去。
梅志稱她的文章“往事如煙”。
我說:往事不會消散,那些回憶聚在一起,将成為一口銅鑄的警鐘,我們必須牢牢記住這個慘痛的教訓。
我還要在這裡向路翎同志道歉。
我不認識他,隻是在首次文代會上見過幾面。
他當時年輕,是一位有才華的作家,可惜不曾給他機會讓他的筆發出更多的光彩。
我當初評《窪地上的“戰役”》并無傷害作者的心思,可是運動一升級,我的文章也升了級。
我不知道他的近況,隻聽說他喪失了精力和健康。
關于他的不幸的遭遇,他的冤案,他的病,我怎樣向後人交代?難道我們那時的文藝工作就沒有失誤?雖然不見有人出來承認對什麼錯誤“應當負責”,但是我向着井口投擲石塊就沒有自己的一份責任?曆史不能讓人随意編造,沉默妨礙不了真話的流傳,潑到他身上的不公平的污水也起不了什麼作用,隻是為了那些“違心之論”我絕不能寬恕自己。
八月二十日 *本篇最初連續發表于一九八六年九月二十一日至二十八日香港《大公報·大公園》 ①環龍路,現名南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