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奪嫡和曹家的敗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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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三年,内務府奏請停止曹等承造馬鞍、撒袋、刀等物之飾件,改由廣儲司依原樣鑄造銅飾件。

    雍正批示說:“此議甚好,應依議。

    ”《關于江甯織造曹家檔案史料》第171至第172頁。

    雍正四年三月,突然發現庫存的綢過薄而絲又嫌生,新織造的緞也粗糙而分量輕,于是雍正傳旨讓内務府總管查奏,特别指示要查清楚“系何處織造所進”。

    核查的結果,“自雍正元年以來送進之新綢,秤量挑選”,分量輕薄和絲生的有二百九十六匹;甯、蘇、杭三處織造所送新緞,蘇州織造上用緞一百十三匹、官緞五十六匹,曹送的上用緞二十八匹、官緞三十匹,都存在“粗糙輕薄”的問題,“比早年織進者已大為不如”。

    内務府這份報告特别強調,所送綢緞發生質量問題,是“自雍正元年以來”,這不分明是說曹等有意和新皇帝作對嗎?結果曹等除照數賠補外,各處以罰俸一年《關于江甯織造曹家檔案史料》第174至175頁、177頁。

    。

    雍正四年十一月,曹等賠補的綢緞已經送到,雍正特别提出:“曹現在此地,著将曹所交綢緞内輕薄者,完全加細挑出交伊織賠。

    倘内務府總管及庫上官員徇情,不加細查出,仍将輕薄綢緞存庫,若經朕查出後,則将内務府總管及庫上官員決不輕輕放過也。

    ”《關于江甯織造曹家檔案史料》第174至175頁、177頁。

    這條旨意是相當厲害的,等于命令内務府一定要找出曹的破綻來,否則就一起論罪。

     雍正五年閏三月,奏事員外郎又傳出旨意:“朕穿的石青褂落色,此緞系何處織造?是何員、太監挑選?庫内許多緞匹,如何挑選落色緞匹做褂?現在庫内所有緞匹,若皆落色,即是織造官員織得不好,倘庫内緞匹有不落色者,便是挑選緞匹人等,有人挑選落色緞匹,陷害織造官員,亦未可定。

    将此交與内務府總管等嚴查。

    ”③④《關于江甯織造曹家檔案史料》第181頁、182頁、180頁。

    看來雍正是揪住織造不放了,一會嫌綢薄絲生,一會說緞匹落色,宗宗件件都和曹有關。

    經過“嚴查”果然發現:“做皇上服用褂面,俱用江甯織造送之石青緞匹。

    ”而且庫存的所有這些緞匹,“俱皆落色”。

    就是說,這次事故與挑選緞匹的人無關,主要是“織造官員織得不好”,因此責任全部在曹。

    結果曹又被處以罰俸一年③。

    五年五月,雍正命令曹送緞匹來京。

    本來這一年應該由當時的蘇州織造高斌送,但雍正叫他不必來,點名讓曹送。

    ④十二月,就發生了山東巡撫塞楞額告發曹在送龍衣途中勒索驿站。

    雍正立即傳旨說:“朕屢降谕旨,不許欽差官員、人役騷擾驿遞,今三處織造差人進京,俱于勘合之外,多加夫馬,苟索繁費,苦累驿站,甚屬可惡!”并表彰了山東巡撫“不瞻徇”的精神,肯定塞楞額告得好《關于江甯織造曹家檔案史料》第182至183頁。

    。

    這裡似乎有一處暗筆:雍正說:“三處織造差人進京”,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