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學論争—關于曹雪芹的著作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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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中,把‘時序倒流’和寶玉年齡問題作為否定曹雪芹著作權的兩大‘内證’。
我們通過上面的勾稽爬梳可以看出,《紅樓夢》中的時間、節令、氣候基本上是前後貫通、回次相繼的,雖有一些颠倒矛盾之處,但不影響叙事的總體時間性,不能得出‘時序倒流’的結論,更不能說‘這位偉大作家連時間觀念也沒有’。
賈寶玉的年齡,前後基本上也是一緻的,不存在什麼‘大寶玉和小寶玉’。
”參見拙著《紅樓夢新論》第302至第311頁,或《紅樓夢著作權論争集》第311頁至第320頁。
張碧波和鄒進先對戴不凡提出的“石兄”是曹荃次子曹竹村的說法,反駁最力張碧波、鄒進先:《紅樓夢舊稿為石兄所作說駁議》,載《北方論叢》1979年第5期。
。
戴說主要依據曹寅的《思仲軒詩》的小序:“思仲,杜仲也,俗呼為芽,可食。
其木美陰而益下,在使院西軒之南。
托物比興,蓋有望于竹村,而悲吾弟筠石焉爾。
”曹寅《楝亭詩鈔》中提到的竹村有兩個,另一個是王竹村,姓與名連寫,以與這一個竹村不相混淆。
張、鄒指出,《思仲軒詩》裡不署王姓的竹村,其實是李煦,因為張雲章《樸村文集》卷十一《禦書修竹清風圖記》記載,李煦任蘇州織造時,“于郊外種竹成林,結屋數盈,雜村虛間,時一往遊,遂自号竹村”。
李煦是曹寅的妻兄,兩個人在政治上也情同一體,所以在傷悼亡弟曹荃的詩中“托物比興”,把昆仲情誼寄托在妻兄身上,是順理成章的。
至于戴文引為旁證的朱彜尊的《題曹通政寅思仲軒詩卷》,張、鄒考證出系通過鮑照和李陵來比照曹寅,因為李陵的《與蘇武詩》有“獨有盈觞酒,與子結綢缪”、“努力崇明德,皓首以為期”的詩句,和《思仲軒詩》的“有望于竹村”在感情上有相似之處。
他們寫道:“如果按照戴不凡同志的說法,‘竹村’為曹寅之侄,朱彜尊以李陵的‘古調’稱頌曹寅《思仲軒詩》,就是以抒寫朋友之誼的李詩比拟寄托叔侄之情的曹詩,那就是不倫不類的頌揚了。
這對一代著名詩人學者的朱彜尊來說,是不可想象的。
”就對曹寅的《思仲軒詩》的诠釋而言,戴不凡過于深文周納,遠不如張、鄒的解釋更為妥帖。
所謂“石兄”就是過繼給曹寅的曹荃第二子,證據實在弱不能支。
這說明戴不凡的立論,矛盾和疏漏以及錯訛,是很多的,難怪文章一出來,即引起一場紅學論争。
盡管如此,戴不凡的關于曹雪芹的著作權的一組文章,在學術上卻不能說無足輕重,恰恰相反,他提出了許多考證派紅學考而未決、證而不清的問題,進一步說明《紅樓夢》的成書過程仍是一個未解之謎。
他的猜想很可能是有道理的,隻嫌證據不足。
對于紅學來說,這已經足以引起人們的興趣。
令人遺憾的是,戴不凡同志在他的系列文章刊出不久,就因心髒病突發,與世長辭了,還沒有來得及一一看到與他商榷的文章,當然更談不上做出回答。
據說他是想在反駁他的文章發表得差不多的時候,寫一長文統一作答,可惜此一願望未遑實現,人們無法知道他還将有什麼新觀點提出來。
我們通過上面的勾稽爬梳可以看出,《紅樓夢》中的時間、節令、氣候基本上是前後貫通、回次相繼的,雖有一些颠倒矛盾之處,但不影響叙事的總體時間性,不能得出‘時序倒流’的結論,更不能說‘這位偉大作家連時間觀念也沒有’。
賈寶玉的年齡,前後基本上也是一緻的,不存在什麼‘大寶玉和小寶玉’。
”參見拙著《紅樓夢新論》第302至第311頁,或《紅樓夢著作權論争集》第311頁至第320頁。
張碧波和鄒進先對戴不凡提出的“石兄”是曹荃次子曹竹村的說法,反駁最力張碧波、鄒進先:《紅樓夢舊稿為石兄所作說駁議》,載《北方論叢》1979年第5期。
。
戴說主要依據曹寅的《思仲軒詩》的小序:“思仲,杜仲也,俗呼為芽,可食。
其木美陰而益下,在使院西軒之南。
托物比興,蓋有望于竹村,而悲吾弟筠石焉爾。
”曹寅《楝亭詩鈔》中提到的竹村有兩個,另一個是王竹村,姓與名連寫,以與這一個竹村不相混淆。
張、鄒指出,《思仲軒詩》裡不署王姓的竹村,其實是李煦,因為張雲章《樸村文集》卷十一《禦書修竹清風圖記》記載,李煦任蘇州織造時,“于郊外種竹成林,結屋數盈,雜村虛間,時一往遊,遂自号竹村”。
李煦是曹寅的妻兄,兩個人在政治上也情同一體,所以在傷悼亡弟曹荃的詩中“托物比興”,把昆仲情誼寄托在妻兄身上,是順理成章的。
至于戴文引為旁證的朱彜尊的《題曹通政寅思仲軒詩卷》,張、鄒考證出系通過鮑照和李陵來比照曹寅,因為李陵的《與蘇武詩》有“獨有盈觞酒,與子結綢缪”、“努力崇明德,皓首以為期”的詩句,和《思仲軒詩》的“有望于竹村”在感情上有相似之處。
他們寫道:“如果按照戴不凡同志的說法,‘竹村’為曹寅之侄,朱彜尊以李陵的‘古調’稱頌曹寅《思仲軒詩》,就是以抒寫朋友之誼的李詩比拟寄托叔侄之情的曹詩,那就是不倫不類的頌揚了。
這對一代著名詩人學者的朱彜尊來說,是不可想象的。
”就對曹寅的《思仲軒詩》的诠釋而言,戴不凡過于深文周納,遠不如張、鄒的解釋更為妥帖。
所謂“石兄”就是過繼給曹寅的曹荃第二子,證據實在弱不能支。
這說明戴不凡的立論,矛盾和疏漏以及錯訛,是很多的,難怪文章一出來,即引起一場紅學論争。
盡管如此,戴不凡的關于曹雪芹的著作權的一組文章,在學術上卻不能說無足輕重,恰恰相反,他提出了許多考證派紅學考而未決、證而不清的問題,進一步說明《紅樓夢》的成書過程仍是一個未解之謎。
他的猜想很可能是有道理的,隻嫌證據不足。
對于紅學來說,這已經足以引起人們的興趣。
令人遺憾的是,戴不凡同志在他的系列文章刊出不久,就因心髒病突發,與世長辭了,還沒有來得及一一看到與他商榷的文章,當然更談不上做出回答。
據說他是想在反駁他的文章發表得差不多的時候,寫一長文統一作答,可惜此一願望未遑實現,人們無法知道他還将有什麼新觀點提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