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學論争—關于曹雪芹的著作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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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脂批中,“為”字可能是錯字,吳恩裕疑為草書“有”字之誤,不無道理;還有的句讀成“餘謂雪芹撰此書中,亦為傳詩之意”,亦可成一說。

    惟獨戴文的校補,絕難成立。

    蔡義江在《脂評說紅樓夢作者是曹雪芹》中寫道:“戴文對這幾條脂評的校改,雖然不能成立,看來也出于不得已。

    否則,甲戌本上白紙紅字寫着‘雪芹撰此書’,僅此五字,就足以将他數萬字的考證一筆勾銷。

    ”參見《紅樓夢著作權論争集》第277頁。

     戴不凡列舉的一系列“内證”,即“大量吳語詞彙”、“雪芹将賈府從南京‘搬家’到北京”、“時序倒流”及“‘大寶玉’和‘小寶玉’”,也在《紅樓夢》研究者中間引起強烈争議。

    許多紅學家指出,戴不凡列舉的書中的未盡統一和矛盾之處,過去并不是沒有人發現,隻是覺得仍屬于文學創作當中的正常現象,不好以此作為理由證明《紅樓夢》系出自不同的人的手筆,尤其不能證明曹雪芹隻是别人一部書稿的改寫者。

    吳世昌說:“《紅樓夢》裡人物對話不純粹是北京方言,也有吳語,這本來是我在一篇論及人物對話的文中指出來的……但如果要用一本書中同時出現兩種方言這一事實,來證明此書為二人所著,則是不科學的。

    ”吳世昌:《論石頭記的舊稿問題》,參見《紅樓夢著作權論争集》第109頁。

    戴不凡舉出二十例吳語詞彙和六個蘇州話的諧音字,用以說明《紅樓夢》裡的吳語詞彙“夠得上是洋洋大觀”;而吳世昌先生一口氣例舉出六十例,加上戴文所舉的,約有近百條吳語詞彙。

    但吳世昌說:“就《紅樓夢》全書而論,則前八十回即有六七十萬字,這些每條二三字的近百條吳語詞彙在全書中比例,隻占千分之零點三,實在微不足道。

    但即使全書有一半吳語,一半京音,也可能仍是一人而通兩種方言者所寫。

    ”參見《紅樓夢著作權論争集》第113至第114頁。

    我們知道,吳世昌也是主張《紅樓夢》不出自一人之手,認為其前身《風月寶鑒》另有作者,雪芹在此基礎上“加工增删”成書,這與戴不凡的看法頗具共同之處,而且立說要早得多,但即使如此,他仍認為戴不凡的例證不能證明自己的觀點。

    陳熙中、侯忠義則對戴文所舉二十例吳語詞彙細加辨析,發現其中大部分詞語,即便是吳語地區以外的人,也可以、甚至大量地使用,因此他們說“這些‘道地’的吳語詞并不‘道地”陳熙中、侯忠義:《曹雪芹的著作權不容輕易否定——就紅樓夢中的“吳語詞彙”問題與戴不凡同志商榷》,參見《紅樓夢著作權論争集》第224至第239頁,原載《紅樓夢學刊》1979年第1期。

    。

     地點問題、時序問題、寶玉年齡問題,也存在類似情況,即矛盾和不統一之處确實多有,但是否如戴文所說,形成了“時序倒流”,書中竟有一個“大寶玉”和“小寶玉”,人們的看法甚歧異。

    筆者在《秦可卿之死與曹雪芹的著作權》一文中,曾反複核對《紅樓夢》原文,追尋書中提供的各種時間線索,證明戴不凡對寶玉的年齡推斷有誤。

    我在文中歸結說:“戴不凡同志在《揭開紅樓夢作者之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