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二 碑、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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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誅妖人所以止亂。
由是天子益知公賢,召為給事中、知開封府。
前為府者,苦其治劇,或不滿歲罷,不然,被謗譏,或以事去,獨公居數歲。
久而治益精明,盜訟稀少,獄屢空,詔書數下褒美,遷工部侍郎、龍圖閣學士,守禦史中丞。
久之,天子思其治,召為翰林學士。
復知開封府。
明年,為三司使。
不悅苟利,不貪近功。
時議者患民稅多目,吏得為奸,欲除其名而合為一。
公以謂合而沒其名,一時之便,後有興利之臣必復增之,是重困民也。
議者莫能奪。
其於出入尤謹,禁中時有所取,未嘗肯予。
宦官怒,言陛下雖有欲,物在程某何可得!公曰:「臣所以為陛下惜爾。
」天子以為然。
累遷吏部侍郎。
景祐四年,以本官參知政事。
公益自信不疑,宰相有所欲私,輒眾折之,其語至今士大夫能道也。
初,範仲淹以言事忤大臣,貶饒州。
已而上悔悟,欲復用之,稍徙知潤州。
而惡仲淹者遽誣以事,語入,上怒,急命置之嶺南。
自仲淹貶而朋黨之論起,朝士牽連,出語及仲淹者皆指為黨人;公獨為上開說,上意解而後已。
是時,元昊叛河西,朝廷多故,公在政事,補益尤多。
而小人僥幸皆不便,遂以事中之,坐貶為光祿卿,知潁州。
已而徙知青州,又徙大名府。
居一歲中,遷戶部吏部二侍郎、尚書左丞、資政殿學士。
北京建,遂以為留守。
宦者皇甫繼明方用事,主治行宮,務廣制度以市恩,公為裁抑之,與繼明章交上。
天子遣一禦史往視之,還,直公,天子為罷繼明,獨委公以建都事。
公自知政事,以論議不私見嫉,被貶斥,已稍復見用,遂與繼明爭曲直,由是益不妄合於世。
雖不復大用,而契丹方遣使數有所求,兵誅元昊未克,西北宿重兵,公於是時,天子常委以河北、陝西之重,留守北京凡四年。
遷工部尚書、資政殿大學士、河北安撫使。
慶曆六年,拜武昌軍節度使、陝西安撫使、知永興軍府事。
明年,加宣徽北院使、鄜延路經略使馬步軍都部署、判延州,仍兼陝西安撫使。
皇祐元年,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留守北京。
其於二方,威惠信著,尤知夷狄情偽、山川險易、行師製敵之要。
其在延州,夏人數百驅畜產至界上請降,言契丹兵至衙頭矣,國且亂,願自歸。
公曰:「契丹兵至元昊帳下,當舉國取之,豈容有來降者乎?聞夏人方捕叛族,此其是乎?不然,誘我也。
」拒而不受。
已而夏人果以兵數萬臨界上,公戒諸堡寨無得輒出兵,夏人以為有備,引去,自此不復窺邊。
公於河北最久,民愛之,為立生祠。
明年,改武勝軍節度使,猶在北京。
又改鎮安軍節度使,在鎮四年,猶上書:鎮安一郡爾,不足以自效,願復守邊。
書未報,得疾,以至和三年閏三月七日己醜薨於陳州之正寢,享年六十有九。
天子輟視朝二日,贈中書令,諡曰文簡。
明年,袷享太廟,推恩,加贈公太師尚書令。
公累階至開府儀同三司,勳上柱國,廣平郡爵公,封戶七千四百而實封二千一百,賜號推誠保德守正翊戴功臣。
娶陳氏,封衛國夫人。
子男四人:曰嗣隆,太常博士;嗣弼,殿中丞;嗣恭,太常博士;嗣先,大理寺丞。
女五人,皆適良族。
謹按程氏之先,出自重、黎。
至休父,為周司馬,國於程,其後子孫遂以為氏。
自秦、漢以來,世有其人,程氏必顯,而各以其所居著姓,後世因之,至唐尤盛。
號稱中山程氏者,皆祖魏安鄉侯昱。
公,中山博野人也,世有積德,至公始大顯聞。
臣修以謂古者功德之臣,進受國寵,退而銘於器物,非獨私其後世,所以不忘君命,示國有人,而詩人又播其事,聲於詠歌,以揚無窮。
今去古遠,為製不同,而猶有幽堂之石、隧道之碑,得以紀德昭烈,而又幸蒙天子書而名之,其所以照臨程氏,恩厚寵榮,出古遠甚而臣又得刻銘其下。
銘,臣職也,懼不能稱。
銘曰: 程以國氏,世遠支分。
因居著姓,各以其人。
公世中山,在昔有聞。
克大自公,厥聲以振。
乃秉國鈞,乃授將鉞。
出入其勤,險夷一節。
帝曰噫歟餘有勞臣。
何以旌之?有爛其文。
惟此勞臣,實餘同德。
憂國在心,匪勞以力。
二方有事,諸將無功。
俾我舊老,不遑居中。
間息近藩,庶休厥躬。
有請未報,奄雲其終。
歿而後已,茲可謂忠。
惟帝之褒,其言甚簡。
銘以述之,萬世丕顯。
太子太師緻仕贈司空兼侍中文惠陳公神道碑銘 潁川公既葬於新鄭,其子尚書主客郎中述古等七人,具公之行事及太常之狀、祁伯之銘以來告曰:「唯陳氏世有顯人。
我先正文惠公,歷事太宗、真宗而相今天子,其出處始終之大節,可考不誣如此。
故敢請以墓隧之碑。
」予為考其世次,得其所以基於初、盛於中、有於終而大施於其後者。
曰: 信哉!陳氏載德,晦顯以時。
其畜厚來遠,故能發大而流長。
自公五世以上,為博州人。
皇高祖翔,當五代時,為王建掌書記,建欲帝蜀,以逆順禍福譬之,不聽,棄官,家於閬州之西水,遂為西水人。
皇曾祖齊國公諱翊,皇祖楚國公諱昭汶,皇考秦國公諱省華,皆開府儀同三司、太師、尚書令兼中書令。
自翔已下,三世不顯於蜀。
至秦公,始事聖朝,為左諫議大夫。
其配曰燕國太夫人馮氏。
公其次子也,諱堯佐,字希元。
舉進士及第,累遷太常丞、知開封府錄事參軍。
用理獄有能績,遷府推官。
以言事切直,貶通判潮州。
自潮還,獻詩數百篇,而大臣亦薦其文學,得直史館,知壽、廬二州,提點府界諸縣公事。
丁秦公憂,服除,判三司都勾院兩浙轉運使,徙京西、河東、河北三路,糾察在京刑獄。
天禧三年,編次禦試進士,坐誤差其第,貶監鄂州茶場。
未至,丁燕國太夫人憂。
由是天子益知公賢,召為給事中、知開封府。
前為府者,苦其治劇,或不滿歲罷,不然,被謗譏,或以事去,獨公居數歲。
久而治益精明,盜訟稀少,獄屢空,詔書數下褒美,遷工部侍郎、龍圖閣學士,守禦史中丞。
久之,天子思其治,召為翰林學士。
復知開封府。
明年,為三司使。
不悅苟利,不貪近功。
時議者患民稅多目,吏得為奸,欲除其名而合為一。
公以謂合而沒其名,一時之便,後有興利之臣必復增之,是重困民也。
議者莫能奪。
其於出入尤謹,禁中時有所取,未嘗肯予。
宦官怒,言陛下雖有欲,物在程某何可得!公曰:「臣所以為陛下惜爾。
」天子以為然。
累遷吏部侍郎。
景祐四年,以本官參知政事。
公益自信不疑,宰相有所欲私,輒眾折之,其語至今士大夫能道也。
初,範仲淹以言事忤大臣,貶饒州。
已而上悔悟,欲復用之,稍徙知潤州。
而惡仲淹者遽誣以事,語入,上怒,急命置之嶺南。
自仲淹貶而朋黨之論起,朝士牽連,出語及仲淹者皆指為黨人;公獨為上開說,上意解而後已。
是時,元昊叛河西,朝廷多故,公在政事,補益尤多。
而小人僥幸皆不便,遂以事中之,坐貶為光祿卿,知潁州。
已而徙知青州,又徙大名府。
居一歲中,遷戶部吏部二侍郎、尚書左丞、資政殿學士。
北京建,遂以為留守。
宦者皇甫繼明方用事,主治行宮,務廣制度以市恩,公為裁抑之,與繼明章交上。
天子遣一禦史往視之,還,直公,天子為罷繼明,獨委公以建都事。
公自知政事,以論議不私見嫉,被貶斥,已稍復見用,遂與繼明爭曲直,由是益不妄合於世。
雖不復大用,而契丹方遣使數有所求,兵誅元昊未克,西北宿重兵,公於是時,天子常委以河北、陝西之重,留守北京凡四年。
遷工部尚書、資政殿大學士、河北安撫使。
慶曆六年,拜武昌軍節度使、陝西安撫使、知永興軍府事。
明年,加宣徽北院使、鄜延路經略使馬步軍都部署、判延州,仍兼陝西安撫使。
皇祐元年,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留守北京。
其於二方,威惠信著,尤知夷狄情偽、山川險易、行師製敵之要。
其在延州,夏人數百驅畜產至界上請降,言契丹兵至衙頭矣,國且亂,願自歸。
公曰:「契丹兵至元昊帳下,當舉國取之,豈容有來降者乎?聞夏人方捕叛族,此其是乎?不然,誘我也。
」拒而不受。
已而夏人果以兵數萬臨界上,公戒諸堡寨無得輒出兵,夏人以為有備,引去,自此不復窺邊。
公於河北最久,民愛之,為立生祠。
明年,改武勝軍節度使,猶在北京。
又改鎮安軍節度使,在鎮四年,猶上書:鎮安一郡爾,不足以自效,願復守邊。
書未報,得疾,以至和三年閏三月七日己醜薨於陳州之正寢,享年六十有九。
天子輟視朝二日,贈中書令,諡曰文簡。
明年,袷享太廟,推恩,加贈公太師尚書令。
公累階至開府儀同三司,勳上柱國,廣平郡爵公,封戶七千四百而實封二千一百,賜號推誠保德守正翊戴功臣。
娶陳氏,封衛國夫人。
子男四人:曰嗣隆,太常博士;嗣弼,殿中丞;嗣恭,太常博士;嗣先,大理寺丞。
女五人,皆適良族。
謹按程氏之先,出自重、黎。
至休父,為周司馬,國於程,其後子孫遂以為氏。
自秦、漢以來,世有其人,程氏必顯,而各以其所居著姓,後世因之,至唐尤盛。
號稱中山程氏者,皆祖魏安鄉侯昱。
公,中山博野人也,世有積德,至公始大顯聞。
臣修以謂古者功德之臣,進受國寵,退而銘於器物,非獨私其後世,所以不忘君命,示國有人,而詩人又播其事,聲於詠歌,以揚無窮。
今去古遠,為製不同,而猶有幽堂之石、隧道之碑,得以紀德昭烈,而又幸蒙天子書而名之,其所以照臨程氏,恩厚寵榮,出古遠甚而臣又得刻銘其下。
銘,臣職也,懼不能稱。
銘曰: 程以國氏,世遠支分。
因居著姓,各以其人。
公世中山,在昔有聞。
克大自公,厥聲以振。
乃秉國鈞,乃授將鉞。
出入其勤,險夷一節。
帝曰噫歟餘有勞臣。
何以旌之?有爛其文。
惟此勞臣,實餘同德。
憂國在心,匪勞以力。
二方有事,諸將無功。
俾我舊老,不遑居中。
間息近藩,庶休厥躬。
有請未報,奄雲其終。
歿而後已,茲可謂忠。
惟帝之褒,其言甚簡。
銘以述之,萬世丕顯。
太子太師緻仕贈司空兼侍中文惠陳公神道碑銘 潁川公既葬於新鄭,其子尚書主客郎中述古等七人,具公之行事及太常之狀、祁伯之銘以來告曰:「唯陳氏世有顯人。
我先正文惠公,歷事太宗、真宗而相今天子,其出處始終之大節,可考不誣如此。
故敢請以墓隧之碑。
」予為考其世次,得其所以基於初、盛於中、有於終而大施於其後者。
曰: 信哉!陳氏載德,晦顯以時。
其畜厚來遠,故能發大而流長。
自公五世以上,為博州人。
皇高祖翔,當五代時,為王建掌書記,建欲帝蜀,以逆順禍福譬之,不聽,棄官,家於閬州之西水,遂為西水人。
皇曾祖齊國公諱翊,皇祖楚國公諱昭汶,皇考秦國公諱省華,皆開府儀同三司、太師、尚書令兼中書令。
自翔已下,三世不顯於蜀。
至秦公,始事聖朝,為左諫議大夫。
其配曰燕國太夫人馮氏。
公其次子也,諱堯佐,字希元。
舉進士及第,累遷太常丞、知開封府錄事參軍。
用理獄有能績,遷府推官。
以言事切直,貶通判潮州。
自潮還,獻詩數百篇,而大臣亦薦其文學,得直史館,知壽、廬二州,提點府界諸縣公事。
丁秦公憂,服除,判三司都勾院兩浙轉運使,徙京西、河東、河北三路,糾察在京刑獄。
天禧三年,編次禦試進士,坐誤差其第,貶監鄂州茶場。
未至,丁燕國太夫人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