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 史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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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於五代之君,最為長世,兵革粗息,年屢豐登,生民實賴以休息。
然夷狄性果,仁而不明,屢以非辜誅殺臣下。
至於從榮父子之間,不能慮患為防,而變起倉卒,卒陷之以大惡,帝亦由此飲恨而終。
當是時,大理少卿康澄上書言時事,其言曰:「為國家者有不足懼者五,深可畏者六,三辰失行不足懼,天象變見不足懼,小人訛言不足懼,山崩竭不足懼,水旱蟲蝗不足懼也;賢士藏匿深可畏,四民遷業深可畏,上下相狥深可畏,廉恥道消澱粉可畏,毀譽亂真深可畏,直言不聞深可畏也。
」識者皆多澄言切中時病。
若從榮之變,任圜、安重誨等之死,可謂上下相狥,而毀譽亂真之敝矣。
然澄之言,豈止一時之病,凡為國者,可不戒哉! 《五代史·晉家人傳》論 嗚呼!古之不幸無子,而以其同宗之子為後者,聖人許之,著之《禮》經而不諱也。
而後世閭閻鄙俚之人則諱之,諱則不勝其欺與偽也。
故其苟偷竊取嬰孩繈褓,諱其父母,而自欺以為我生之子,曰:「不如此,則不能得其一誌盡愛於我,而其心必二也。
」而為其子者,亦自諱其所生,而絕其天性之親,反視以為叔伯父,以此欺其九族,而亂其人鬼親疏之屬。
凡物生而有知,未有不愛其父母者。
使是子也,能忍而真絕其天性歟,曾禽獸之不若也。
使其不忍而外陽絕之,是大偽也。
夫閭閻鄙俚之人之慮於事者,亦已深矣!然而苟竊欺偽不可以為法者,小人之事也。
惟聖人則不然,以謂人道莫大於繼絕,此萬世之通制而天下之公行也,何必諱哉!所謂子者,未有不由父母而生者也,故為人後者,必有所生之父,有所後之父,此理之自然也,何必諱哉!其簡易明白,不苟不竊,不欺不偽,可以為通制而公行者,聖人之法也。
又以謂為人後者所承重,故加其服以斬。
而不絕其所生之親者,天性之不可絕也,然而恩有屈於義,故降其服以其。
服,外物也,可以降,而父母之名不可改,故著於經曰:「為人後者,為其父母服。
」自三代以業,有天下國家者莫不用之,而晉氏不用也。
出帝之於敬儒,絕其父道,臣而爵之,非特以其義不當立,不得已而絕之,蓋亦習見閭閻鄙俚之所為也。
五代,幹戈賊亂之世也,禮樂崩壞,三綱五常之道絕,而先王之制度文章掃地而盡於是矣!如寒食野祭焚紙錢,天子而為閭閻鄙俚之事者多矣!而晉氏起於夷狄,以篡逆而得天下,高祖以耶律德光為父,而出帝於德光則以為祖而稱孫,於其所生父則臣而名之,是豈可以人理責哉! 《五代史·周世宗》論 嗚呼,五代本紀備矣!君臣之際,可勝道哉?梁之友珪反,唐戕克寧而殺存乂,從璨,則父子骨肉之恩幾何其不絕矣。
太妃薨而輟朝,立劉氏、馮氏為皇後,則夫婦之義幾何其不乖而不至於禽獸矣。
寒食野則焚紙錢,居喪改元而用樂,殺馬延及任圜,則禮樂刑政幾何其不壞矣。
至於賽雷山,傳箭而撲馬,則中國幾何其不夷狄矣。
可謂亂世也歟!而世宗區區五六年間,取秦隴,平淮右,復三關,威武之聲震懾夷夏,而方內延儒學文章之士,考制度,修《通禮》,定《正樂》,議《刑統》,其制作之法皆可施於後世。
其為人明達英果,議論然。
即位之明年,廢天下佛寺三千三百三十六。
是時中國乏錢,乃詔悉毀天下銅佛像以鑄錢,嘗曰:「吾聞佛說以身世為妄,而以利人為急,使其真身尚在,苟利於世,猶欲割截,況此銅像,豈有所惜哉?」由是群臣皆不敢言。
嘗夜讀書,見唐元稹《均田圖》,慨然歎曰:「此緻治之本也,王者政自此始!」乃詔頒其圖法,使吏民先習知之,期以一歲大均天下之田,其規為誌意豈小哉!其伐南唐,問宰相李穀以計策;後克淮南,出穀疏,使學士陶穀為讚,而盛以錦囊,嘗置之坐側。
其英武之材可謂雄傑,及其虛心聽納,用人不疑,豈非所謂賢主哉!其北取三關,兵不血刃,而史家猶譏其輕社稷之重,而僥幸一勝於倉卒,殊不知其料強弱、較彼我而乘述律之殆,得不可失之機,此非明於決勝者,孰能至哉?誠非史氏之所及也!
然夷狄性果,仁而不明,屢以非辜誅殺臣下。
至於從榮父子之間,不能慮患為防,而變起倉卒,卒陷之以大惡,帝亦由此飲恨而終。
當是時,大理少卿康澄上書言時事,其言曰:「為國家者有不足懼者五,深可畏者六,三辰失行不足懼,天象變見不足懼,小人訛言不足懼,山崩竭不足懼,水旱蟲蝗不足懼也;賢士藏匿深可畏,四民遷業深可畏,上下相狥深可畏,廉恥道消澱粉可畏,毀譽亂真深可畏,直言不聞深可畏也。
」識者皆多澄言切中時病。
若從榮之變,任圜、安重誨等之死,可謂上下相狥,而毀譽亂真之敝矣。
然澄之言,豈止一時之病,凡為國者,可不戒哉! 《五代史·晉家人傳》論 嗚呼!古之不幸無子,而以其同宗之子為後者,聖人許之,著之《禮》經而不諱也。
而後世閭閻鄙俚之人則諱之,諱則不勝其欺與偽也。
故其苟偷竊取嬰孩繈褓,諱其父母,而自欺以為我生之子,曰:「不如此,則不能得其一誌盡愛於我,而其心必二也。
」而為其子者,亦自諱其所生,而絕其天性之親,反視以為叔伯父,以此欺其九族,而亂其人鬼親疏之屬。
凡物生而有知,未有不愛其父母者。
使是子也,能忍而真絕其天性歟,曾禽獸之不若也。
使其不忍而外陽絕之,是大偽也。
夫閭閻鄙俚之人之慮於事者,亦已深矣!然而苟竊欺偽不可以為法者,小人之事也。
惟聖人則不然,以謂人道莫大於繼絕,此萬世之通制而天下之公行也,何必諱哉!所謂子者,未有不由父母而生者也,故為人後者,必有所生之父,有所後之父,此理之自然也,何必諱哉!其簡易明白,不苟不竊,不欺不偽,可以為通制而公行者,聖人之法也。
又以謂為人後者所承重,故加其服以斬。
而不絕其所生之親者,天性之不可絕也,然而恩有屈於義,故降其服以其。
服,外物也,可以降,而父母之名不可改,故著於經曰:「為人後者,為其父母服。
」自三代以業,有天下國家者莫不用之,而晉氏不用也。
出帝之於敬儒,絕其父道,臣而爵之,非特以其義不當立,不得已而絕之,蓋亦習見閭閻鄙俚之所為也。
五代,幹戈賊亂之世也,禮樂崩壞,三綱五常之道絕,而先王之制度文章掃地而盡於是矣!如寒食野祭焚紙錢,天子而為閭閻鄙俚之事者多矣!而晉氏起於夷狄,以篡逆而得天下,高祖以耶律德光為父,而出帝於德光則以為祖而稱孫,於其所生父則臣而名之,是豈可以人理責哉! 《五代史·周世宗》論 嗚呼,五代本紀備矣!君臣之際,可勝道哉?梁之友珪反,唐戕克寧而殺存乂,從璨,則父子骨肉之恩幾何其不絕矣。
太妃薨而輟朝,立劉氏、馮氏為皇後,則夫婦之義幾何其不乖而不至於禽獸矣。
寒食野則焚紙錢,居喪改元而用樂,殺馬延及任圜,則禮樂刑政幾何其不壞矣。
至於賽雷山,傳箭而撲馬,則中國幾何其不夷狄矣。
可謂亂世也歟!而世宗區區五六年間,取秦隴,平淮右,復三關,威武之聲震懾夷夏,而方內延儒學文章之士,考制度,修《通禮》,定《正樂》,議《刑統》,其制作之法皆可施於後世。
其為人明達英果,議論然。
即位之明年,廢天下佛寺三千三百三十六。
是時中國乏錢,乃詔悉毀天下銅佛像以鑄錢,嘗曰:「吾聞佛說以身世為妄,而以利人為急,使其真身尚在,苟利於世,猶欲割截,況此銅像,豈有所惜哉?」由是群臣皆不敢言。
嘗夜讀書,見唐元稹《均田圖》,慨然歎曰:「此緻治之本也,王者政自此始!」乃詔頒其圖法,使吏民先習知之,期以一歲大均天下之田,其規為誌意豈小哉!其伐南唐,問宰相李穀以計策;後克淮南,出穀疏,使學士陶穀為讚,而盛以錦囊,嘗置之坐側。
其英武之材可謂雄傑,及其虛心聽納,用人不疑,豈非所謂賢主哉!其北取三關,兵不血刃,而史家猶譏其輕社稷之重,而僥幸一勝於倉卒,殊不知其料強弱、較彼我而乘述律之殆,得不可失之機,此非明於決勝者,孰能至哉?誠非史氏之所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