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 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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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槎之水棄而不錄,以此知其所失多矣。
羽則不然,其論曰:「山水上,江次之,井為下。
山水:乳泉、漫流者上。
」其言雖簡,而於論水盡矣。
浮槎之水,發自李侯。
嘉祐二年,李侯以鎮東軍留後出守廬州,因遊金陵,登蔣山,飲其水。
既又登浮槎,至其山,上有石池,涓涓可愛,蓋羽所謂乳泉石池漫流者也。
飲之而甘,乃考圖記,問於故老,得其事跡,因以其水遺予於京師。
予報之曰:李侯可謂賢矣。
夫窮天下之物無不得其欲者,富貴者之樂也。
至於蔭長松、藉豐草,聽山溜之潺湲,飲石泉之滴瀝,此山林者之樂也。
而山林之士視天下之樂,不一動其心。
或有欲於心,顧力不可得而止者,乃能退而獲樂於斯。
彼富貴者之能緻物矣,而其不可兼者,惟山林之樂爾。
惟富貴者而不可得兼,然後貧賤之士有以自足而高世。
其不能兩得,亦其理與勢之然歟。
今李侯生長富貴,厭於耳目,又知山林之為樂,至於攀緣上下,幽隱窮絕,人所不及者皆能得之,其兼取於物者可謂多矣。
李侯折節好學,喜交賢士,敏於為政,所至有能名。
凡物不能自見而待人以彰者有矣,其物未必可貴而因人以重者亦有矣。
故予以志其事,俾世知斯泉發自李侯始也。
遊鯈亭記 禹之所治大水七,岷山導江,其一也。
江出荊州,合沅、湘,合漢、沔,以輸之海。
其為汪洋誕謾,蛟龍水物之所憑,風濤晦冥之變怪,壯哉!是為勇者之觀也。
吾兄晦叔為人慷慨喜義,勇而有大志。
能讀前史,識其盛衰之跡,聽其言,豁如也。
困於位卑,無所用以老,然其胸中亦已壯矣。
夫壯者之樂,非登崇高之丘,臨萬裡之流,不足以為適。
今吾兄家荊州,臨大江,舍汪洋誕謾,壯哉,勇者之所觀!而方規地為池,方不數丈,治亭其上,反以為樂,何哉? 蓋其擊壺而歌,解衣而飲,陶乎不以汪洋為大,不以方丈為局,則其心豈不浩然哉!夫視富貴而不動,處卑困而浩然其心者,真勇者也。
然則,水波之漣漪,遊魚之上下,其為適也,與夫莊周所謂惠施遊於濠梁之樂何以異?烏用蛟魚變怪之為壯哉?故名其亭曰遊鯈亭。
景祐五年四月二日,舟中記。
伐樹記 署之東園,久茀不治。
修至始闢之,糞瘠溉枯,為蔬圃十數畦,又植花果桐竹凡百本。
春陽既浮,萌者將勤。
園之守啟曰:「園有樗焉,其根壯而葉大。
根壯則梗地脈,耗陽氣,而新植者不得滋;葉大則陰翳蒙礙,而新植者不得暢以茂。
又其材拳曲臃腫,疏輕而不堅,不足養,是宜伐。
」因盡薪之。
明日,圃之守又曰:「圃之南有杏焉,凡其根庇之廣,可六七尺,其下之地最壤腴。
以杏故,特不得蔬,是亦宜薪。
」修曰:「噫,今杏方春且華,將特其實,若獨不能損數畦之廣為杏地耶?」因勿伐。
既而悟且嘆曰:「籲!莊周之說曰:樗櫟以不材終其天年,桂、漆以有用而見傷夭。
今樗誠不材矣,然一旦悉剪棄;杏之體最堅密,美澤可用,反見存。
豈才不才,各遭其時之可否耶?」 他日,客有過修者。
僕夫曳薪過堂下,因指而語客以所疑。
客曰:「是何怪耶?夫以無用處無用,莊周之貴也。
以無用而賊有用,烏能免哉?彼杏之有華實也,以有生之具而庇其根,幸矣!若桂、漆之不能逃乎斤斧者,蓋有利之者在死,勢不得以生也。
與乎杏實異矣。
今樗之臃腫不材,而以壯大害物,其見伐誠宜爾。
與夫才者死不才者生之說,又異矣。
凡物幸之與不幸,視其處之而已。
」客既去,修然其言而記之。
備注: [1]《古文評註》:先點峴山峴音顯 [2]《古文評註》:隨點出其人二人一輕一重 [3]《古文評註》:頓挫 [4]《古文評註》:使用側筆側重叔子 [5]《古文評註》:文氣一頓 [6]《古文評註》:提起下文 [7]《古文評註》:謂以平吳之功刻之於石 [8]《古文評註》:此點出亭 [9]《古文評註》:稱去聲 [10]《古文評註》:三樂音不樂 [11]《古文評註》:次點作記 [12]《古文評註》:單對叔子說應前側重意 [13]《古文評註》:補寫山中景色 [14]《古文評註》:補寫亭之廢興
羽則不然,其論曰:「山水上,江次之,井為下。
山水:乳泉、漫流者上。
」其言雖簡,而於論水盡矣。
浮槎之水,發自李侯。
嘉祐二年,李侯以鎮東軍留後出守廬州,因遊金陵,登蔣山,飲其水。
既又登浮槎,至其山,上有石池,涓涓可愛,蓋羽所謂乳泉石池漫流者也。
飲之而甘,乃考圖記,問於故老,得其事跡,因以其水遺予於京師。
予報之曰:李侯可謂賢矣。
夫窮天下之物無不得其欲者,富貴者之樂也。
至於蔭長松、藉豐草,聽山溜之潺湲,飲石泉之滴瀝,此山林者之樂也。
而山林之士視天下之樂,不一動其心。
或有欲於心,顧力不可得而止者,乃能退而獲樂於斯。
彼富貴者之能緻物矣,而其不可兼者,惟山林之樂爾。
惟富貴者而不可得兼,然後貧賤之士有以自足而高世。
其不能兩得,亦其理與勢之然歟。
今李侯生長富貴,厭於耳目,又知山林之為樂,至於攀緣上下,幽隱窮絕,人所不及者皆能得之,其兼取於物者可謂多矣。
李侯折節好學,喜交賢士,敏於為政,所至有能名。
凡物不能自見而待人以彰者有矣,其物未必可貴而因人以重者亦有矣。
故予以志其事,俾世知斯泉發自李侯始也。
遊鯈亭記 禹之所治大水七,岷山導江,其一也。
江出荊州,合沅、湘,合漢、沔,以輸之海。
其為汪洋誕謾,蛟龍水物之所憑,風濤晦冥之變怪,壯哉!是為勇者之觀也。
吾兄晦叔為人慷慨喜義,勇而有大志。
能讀前史,識其盛衰之跡,聽其言,豁如也。
困於位卑,無所用以老,然其胸中亦已壯矣。
夫壯者之樂,非登崇高之丘,臨萬裡之流,不足以為適。
今吾兄家荊州,臨大江,舍汪洋誕謾,壯哉,勇者之所觀!而方規地為池,方不數丈,治亭其上,反以為樂,何哉? 蓋其擊壺而歌,解衣而飲,陶乎不以汪洋為大,不以方丈為局,則其心豈不浩然哉!夫視富貴而不動,處卑困而浩然其心者,真勇者也。
然則,水波之漣漪,遊魚之上下,其為適也,與夫莊周所謂惠施遊於濠梁之樂何以異?烏用蛟魚變怪之為壯哉?故名其亭曰遊鯈亭。
景祐五年四月二日,舟中記。
伐樹記 署之東園,久茀不治。
修至始闢之,糞瘠溉枯,為蔬圃十數畦,又植花果桐竹凡百本。
春陽既浮,萌者將勤。
園之守啟曰:「園有樗焉,其根壯而葉大。
根壯則梗地脈,耗陽氣,而新植者不得滋;葉大則陰翳蒙礙,而新植者不得暢以茂。
又其材拳曲臃腫,疏輕而不堅,不足養,是宜伐。
」因盡薪之。
明日,圃之守又曰:「圃之南有杏焉,凡其根庇之廣,可六七尺,其下之地最壤腴。
以杏故,特不得蔬,是亦宜薪。
」修曰:「噫,今杏方春且華,將特其實,若獨不能損數畦之廣為杏地耶?」因勿伐。
既而悟且嘆曰:「籲!莊周之說曰:樗櫟以不材終其天年,桂、漆以有用而見傷夭。
今樗誠不材矣,然一旦悉剪棄;杏之體最堅密,美澤可用,反見存。
豈才不才,各遭其時之可否耶?」 他日,客有過修者。
僕夫曳薪過堂下,因指而語客以所疑。
客曰:「是何怪耶?夫以無用處無用,莊周之貴也。
以無用而賊有用,烏能免哉?彼杏之有華實也,以有生之具而庇其根,幸矣!若桂、漆之不能逃乎斤斧者,蓋有利之者在死,勢不得以生也。
與乎杏實異矣。
今樗之臃腫不材,而以壯大害物,其見伐誠宜爾。
與夫才者死不才者生之說,又異矣。
凡物幸之與不幸,視其處之而已。
」客既去,修然其言而記之。
備注: [1]《古文評註》:先點峴山峴音顯 [2]《古文評註》:隨點出其人二人一輕一重 [3]《古文評註》:頓挫 [4]《古文評註》:使用側筆側重叔子 [5]《古文評註》:文氣一頓 [6]《古文評註》:提起下文 [7]《古文評註》:謂以平吳之功刻之於石 [8]《古文評註》:此點出亭 [9]《古文評註》:稱去聲 [10]《古文評註》:三樂音不樂 [11]《古文評註》:次點作記 [12]《古文評註》:單對叔子說應前側重意 [13]《古文評註》:補寫山中景色 [14]《古文評註》:補寫亭之廢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