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痛苦之根本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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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年四月在上海第二特區監獄講──
今因郁君之介紹,得參觀貴監,藉與各位談佛教建立之大意,無任榮欣!佛──此指釋迦牟尼佛──設教之意,因見到我們人類充滿苦痛,乃思有以濟拔之。
人于萬物中比較優勝,故人亦常自诩為“萬物之靈”。
昔人且将人與天地并稱為“三才”,大學所謂“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是也。
人固為萬物中之傑出者,而最感受痛苦者當亦首推人類。
夫人之痛苦,乃與生以俱來!而佛書分析之種類,略而言之:有苦苦、行苦、壞苦之三種。
推而征之:為生、老、病、死、求不得、愛别離、怨憎會、五陰熾盛等之八苦。
再廣而分之:有百一十極大苦。
再廣而極之:所謂無量諸苦是也。
茲因佛書名詞,诠釋費時,不便初學,因攝為三苦,即本身界之苦,自然界之苦,社會界之苦。
本身界之苦者,吾人初來此世間,即以呱呱之哭聲當先,及其離此世間,亦以哎喲哎喲之哭聲随後。
夫呱呱哎喲之聲,即痛苦強烈之表現也。
故為人從初生以至老死,所經曆者無非痛苦!試稍加分析:有冷、熱、饑、飽、困、病、死亡等苦,故鄉間俗語說:“為小孩要經過三災八難才能算人”!可見做小孩時所受之苦難已經不小了。
既長,還得增加許多為兒童時期所沒見過的苦難,這也不必細說。
總之、人從初堕地,經過饑、寒、飽、熱、困、病、老、衰……乃至歸結到死,一痛苦之大演習而已矣。
人們既見有上述本身界之痛苦,則思有以補救之道,因有衣食之需要焉,醫藥衛生之營求焉,宅舍道路之建辟焉,凡此、皆保持身體之法,而與外界以相當的抵抗;然非根本解救痛苦之道。
如吃飯然,一餐僅能飽腹一時,故真正解決人們痛苦之道,仍别有在也。
其次、自然界之苦者:除本身上冷、熱、饑、渴等痛苦外,上而天,下而地,中有萬物,人生其中,而自然界亦惠以許多痛苦,如地震也,海水波濤也,飓風襲岸也,洪水氾濫于國中也,猛獸鸷禽迫人于維谷也,──在在均予吾人以抵禦不及之痛苦。
斯自然界之痛苦,不幸加于吾等之身,其痛苦常得于本身界之痛苦百倍以上。
解救預防之法,雖有科學利器,如天文台、飛機、火車、輪船、火炮、刀、斧等等設施,然不過使人暫時安息其中,終非穩固。
如最近報載印度奎太之房屋城池終為毀滅!故真正解決痛苦之道,仍另有在。
其次、社會界之苦者:人本來依社會力量而生存,前人遺留之力量,而吾輩承繼之。
而生存安甯以至于成立,如孩提之童,要依父母、家庭、學校、警察、國家等方能成立焉;既長,亦應有供獻于國家以相濟為助,本為理之所當然;而此中亦有許多痛苦,立身處世,行為受其相當之制裁,如法力、經濟力、武力、團體力種種之制裁是也。
因心理之嫌疑而形成為罪犯,乃至此家與彼家、此階級與彼階級、甲國與乙國,起種種口舌、鬥争、争訟、械鬥、戰争、沖突、馴至殺人幾千百萬,流血數千百裡者,往往有之!故社會力量給予吾人之痛苦,更較自然界之痛苦為悲慘焉。
解救之道,惟有法律、警察、乃至國際聯盟、國際法庭等組織,然根本的解救之道,仍遠有在也。
佛對以上諸問題──即解救痛苦之問題──,加以極嚴密的考慮,詳确的檢讨,他覺得枝末的解救,固不外舟車、道路、住宅、宮殿、指南針、醫藥、飲食、衣裳,遵守秩序自由于法律範圍之内,得其相當的安樂。
而根本的救濟,主張以根本解脫的方法去解脫之。
根本的解脫方法維何?曰“佛法”是。
釋迦佛當初設教之意,即教人認清其根本的是痛苦──,雖有食色等樂,然其樂具變滅之成分,在佛法中曰“壞苦”──所謂一切的一切,統以一苦字而結論之也。
若問此苦由何而來?我可毫不猶豫的答覆:從“不明”
人于萬物中比較優勝,故人亦常自诩為“萬物之靈”。
昔人且将人與天地并稱為“三才”,大學所謂“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是也。
人固為萬物中之傑出者,而最感受痛苦者當亦首推人類。
夫人之痛苦,乃與生以俱來!而佛書分析之種類,略而言之:有苦苦、行苦、壞苦之三種。
推而征之:為生、老、病、死、求不得、愛别離、怨憎會、五陰熾盛等之八苦。
再廣而分之:有百一十極大苦。
再廣而極之:所謂無量諸苦是也。
茲因佛書名詞,诠釋費時,不便初學,因攝為三苦,即本身界之苦,自然界之苦,社會界之苦。
本身界之苦者,吾人初來此世間,即以呱呱之哭聲當先,及其離此世間,亦以哎喲哎喲之哭聲随後。
夫呱呱哎喲之聲,即痛苦強烈之表現也。
故為人從初生以至老死,所經曆者無非痛苦!試稍加分析:有冷、熱、饑、飽、困、病、死亡等苦,故鄉間俗語說:“為小孩要經過三災八難才能算人”!可見做小孩時所受之苦難已經不小了。
既長,還得增加許多為兒童時期所沒見過的苦難,這也不必細說。
總之、人從初堕地,經過饑、寒、飽、熱、困、病、老、衰……乃至歸結到死,一痛苦之大演習而已矣。
人們既見有上述本身界之痛苦,則思有以補救之道,因有衣食之需要焉,醫藥衛生之營求焉,宅舍道路之建辟焉,凡此、皆保持身體之法,而與外界以相當的抵抗;然非根本解救痛苦之道。
如吃飯然,一餐僅能飽腹一時,故真正解決人們痛苦之道,仍别有在也。
其次、自然界之苦者:除本身上冷、熱、饑、渴等痛苦外,上而天,下而地,中有萬物,人生其中,而自然界亦惠以許多痛苦,如地震也,海水波濤也,飓風襲岸也,洪水氾濫于國中也,猛獸鸷禽迫人于維谷也,──在在均予吾人以抵禦不及之痛苦。
斯自然界之痛苦,不幸加于吾等之身,其痛苦常得于本身界之痛苦百倍以上。
解救預防之法,雖有科學利器,如天文台、飛機、火車、輪船、火炮、刀、斧等等設施,然不過使人暫時安息其中,終非穩固。
如最近報載印度奎太之房屋城池終為毀滅!故真正解決痛苦之道,仍另有在。
其次、社會界之苦者:人本來依社會力量而生存,前人遺留之力量,而吾輩承繼之。
而生存安甯以至于成立,如孩提之童,要依父母、家庭、學校、警察、國家等方能成立焉;既長,亦應有供獻于國家以相濟為助,本為理之所當然;而此中亦有許多痛苦,立身處世,行為受其相當之制裁,如法力、經濟力、武力、團體力種種之制裁是也。
因心理之嫌疑而形成為罪犯,乃至此家與彼家、此階級與彼階級、甲國與乙國,起種種口舌、鬥争、争訟、械鬥、戰争、沖突、馴至殺人幾千百萬,流血數千百裡者,往往有之!故社會力量給予吾人之痛苦,更較自然界之痛苦為悲慘焉。
解救之道,惟有法律、警察、乃至國際聯盟、國際法庭等組織,然根本的解救之道,仍遠有在也。
佛對以上諸問題──即解救痛苦之問題──,加以極嚴密的考慮,詳确的檢讨,他覺得枝末的解救,固不外舟車、道路、住宅、宮殿、指南針、醫藥、飲食、衣裳,遵守秩序自由于法律範圍之内,得其相當的安樂。
而根本的救濟,主張以根本解脫的方法去解脫之。
根本的解脫方法維何?曰“佛法”是。
釋迦佛當初設教之意,即教人認清其根本的是痛苦──,雖有食色等樂,然其樂具變滅之成分,在佛法中曰“壞苦”──所謂一切的一切,統以一苦字而結論之也。
若問此苦由何而來?我可毫不猶豫的答覆:從“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