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歐美佛教之鳥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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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既是宗教亦是哲學,究與各宗教哲學有以異乎,無以異耶?曰:異。
蓋其餘宗教無不于人世外另立一渺渺之神,若上帝、梵天等,令人可思而不可及,此為諸宗教所共也。
佛教則不然,佛教之所言佛者,非于人世外另有所謂佛,而即在吾人之世界可求而得之也。
所謂佛者;本屬梵語佛陀,此方譯為覺者,即覺悟人生宇宙之真理而得其解決苦痛之方法,并且能夠與一切人同覺悟而解決之,如是即曰佛。
由是以觀,佛之所以為佛者。
非可思而不可及,而實一切人皆可為佛者也。
其餘宗教唯知俯首乞憐以向他求(上帝等)佛教則天上天下唯我獨尊而求自己得為圓滿覺悟之佛陀,即此點與餘宗教不可同日語矣!故佛教不同餘宗教。
至佛教中心哲學,已為世界公認為甚深哲理,不待贅言。
然于一般哲學者,一是推論,一是實證;若能稍涉佛經藩籬者,不待言而自知。
故佛教根本原理無他,即在求其究竟圓滿覺悟人生宇宙之根本,既覺悟後,複曉之而宣暢之,是謂佛教。
然在現在普及之範圍觀之,亞、歐、美三洲,佛教均有蒸蒸日上方興未艾之觀,而澳、非二洲則尚未聞有佛教之傳入也。
餘此次遊亞、歐、美、非,而澳洲則未涉足共間,或已有佛教之傳入未可知也。
蓋今世界文化昌勝之區,亦唯推亞歐美而澳非二洲不及也。
雖亦曾有埃及之古代文化,久已消弭殆盡,現已不足道矣。
以文化蔽塞,佛教之傳播亦無由而入,故佛教普及之範圍最顯然而易見者,唯亞歐美之三洲耳。
當時諸外道之歧見紛纭,目睹社會之階級制度而心戚不安,遂振臂起而改革者,即生于二千五百餘年前印度釋迦牟尼佛也。
蓋印度當時系一割據之國體,而釋迦族亦諸國中之一小國也。
印度之人民分為四級,一婆羅門族,二刹帝利族,三吠舍族,四首陀族,前二皆屬貴族,其生活之愉快,固不待言;而後二族,尤其是首陀族(佃者),其被卑視壓迫之苦,不堪設想。
釋迦原系刹帝利族(貴族),睹斯不欲睹之情形,遂慨然舍王位而思設法以革除之,由斯遍訪諸師,結果皆不滿所求。
乃憑自己之思量,而獲最深之覺悟,是名曰佛。
以所得之覺悟,同時而影響得一般風附雲從者,佛教之團體由斯成立。
既有威振四方之勢力,兼為佛教之誠笃信仰者,于是以勢力之所及地,選優秀人才,四方傳播,并立舍利塔以紀念之。
時當中國秦始皇時代,彼時有室利房者來華傳教,因禁制未行。
繼之佛教在印度傳千餘年,此期間以印度為中心,已成為亞洲之佛教矣。
其後印度佛教優秀人才播教于四方,兼婆羅門教複活,于是佛教衰落;繼為回教侵入,佛教遂亡。
白人入而印度再亡。
向來不明印度史者,謂印度之亡于佛教,實則先不信佛教而後緻印度于亡也。
餘前于巴黎博物院見各種古物,知新疆、波斯、阿富汗、爪哇等地,皆曾有佛迹,于此可見一斑;然現時則均變為回教國矣,此過去印度為中心之佛教也。
至就近代言之,亞洲之佛教,有三大系,一中國系,由中國而傳往朝鮮、安南、日本等地。
二錫蘭系,由印度傳入而複傳緬甸、暹羅等地。
三西藏系,傳向于滿、蒙、尼泊爾等地。
其相傳亦千餘年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