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關燈
、理庶事也。

    今大官重膳,而司徒蔬食,甚無謂也。

    特賜禦衣,及為其妻子男女皆作衣服。

    (《魏志·華歆傳》) ○賜桓階诏 昔子文清儉,朝不謀夕,而有脯糧之秩;宣子守約,箪食魚飧,而有加粱之賜。

    豈況光光大魏,富有四海,棟宇大臣,而有蔬食,非吾所以禮賢之意也。

    其賜射鹿師二人,并給媒。

    (《禦覽》二百六十二引《桓階别傳》) ○答邯鄲淳上受命述诏 淳作此,甚典雅,斯亦美矣,朕何以堪之哉?其賜帛四十匹。

    (《禦覽》八百十八) ○複颍川一年田租诏(黃初二年正月壬午) 颍川,先帝所由起兵征伐也。

    官渡之役,四方瓦解,遠近顧望。

    而此郡守義,丁壯荷戈,老弱負糧。

    昔漢祖以秦中為國本,光武恃河内為王基,今朕複于此登壇受禅,天以此郡翼成大魏。

    (《魏志·文帝紀》注引《魏書》) ○以孔羨為宗聖侯置吏修廟诏(黃初二年正月壬午) 昔仲尼資大聖之才,懷帝王之器,當衰周之末,無受命之運。

    在魯、衛之朝,教化乎洙、泗之上。

    栖栖焉,遑遑焉,欲屈己以存道,貶身以救世,于時王公,終莫能用之。

    乃退考五代之禮,修素王之事,因魯史而制《春秋》,就太師而正雅、頌。

    俾千載之後,莫不宗其文以述作,仰其聖以成謀。

    咨!可謂命世之大聖,億載之師表者也。

    遭天下大亂,百祀堕壞,舊居之廟,毀而不修,褒成之後,絕而莫繼,阙裡不聞講頌之聲,四時不睹蒸嘗之位,斯豈所謂崇禮報功,盛德百世必祀者哉?其以議郎孔羨為宗聖侯,邑百戶,奉孔子祀。

    令魯郡修起舊廟,置百戶吏卒,以守衛之。

    又于其外廣為室屋,以居學者。

    (《魏志·文帝紀》,又見《宋書·禮志四》) ○為漢帝置守冢诏 朕承符運,受終革命,其敬事山陽公,如舜之宗堯,有始有卒,傳之無窮。

    前群司奏處正朔,欲使一皆從魏制,意所不安。

    其令山陽公于其國中,正朔、服色、祭祀、禮樂自如漢典。

    又為武、昭、宣、明帝,置守冢各三百家。

    (《禦覽》五百六十) ○日食勿劾太尉诏(黃初二年六月晦) 災異之作,以譴元首,而歸過股肱,豈禹、湯罪己之義乎?其令百官各虔厥職,後有天地之眚,勿複劾三公。

    (《魏志·文帝紀》) ○贈谥鄧哀侯诏 惟黃初二年八月丙午,皇帝曰:咨爾鄧哀侯沖,昔皇天鐘美于爾躬,俾聰哲之才,成于弱年,當永享顯祚,克成厥終。

    如何不祿,早世夭昏。

    朕承天序,享有四海,并建親親,以藩王室。

    惟爾不逮斯榮,且葬禮未備。

    追悼之懷,怆然攸傷。

    今遷葬于高陵,使使持節兼谒者仆射郎中陳承,追賜号曰鄧公,祠以大牢。

    魂而有靈,休茲寵榮。

    嗚呼哀哉!(《魏志·鄧哀王沖傳》注引《魏書》) ○與于禁诏 昔漢高祖脫衣以衣韓信,光武解绶以帶李忠,誠皆人主當時貴敬功勞,效心之至也。

    今賜将軍以魏王時自所佩朱韨,及遠遊冠。

    (《禦覽》六百八十五,又六百九十一) ○平準诏 今與孫骠騎和通,商旅當日月而至。

    而百賈偷利喜賤,其物平價,又與其絹,故官逆為平準耳。

    官豈少此物輩耶?(《禦覽》八百十七) ○賜故太尉楊彪幾杖诏(黃初二年十月己亥) 夫先王制:幾杖之賜,所以賓禮黃耇,褒崇元老也。

    昔孔光、卓茂皆以淑德高年,受茲嘉賜。

    公故漢宰臣,乃祖已來,世著名節,年過七十,行不逾矩,可謂老成人矣。

    所宜寵異,以章舊德。

    其賜公延年杖及馮幾。

    谒請之日,便使杖入,又可使著鹿皮冠。

    (《魏志·文帝紀》注引《魏書》) ○改封曹植為安鄉侯诏(黃初二年) 植,朕之同母弟。

    朕于天下,無所不容,而況植乎?骨肉之親,舍而不誅,其改封植。

    (《魏志·陳思王植傳》注引《魏書》) ○取士勿限年诏(黃初三年正月庚午) 今之計孝,古之貢士也。

    十室之邑,必有忠信。

    若限年然後取士,是呂尚、周晉不顯于前世也。

    其令郡國所選,勿拘老幼,儒通經術,吏達文法,到皆試用,有司糾故不以實者。

    (《魏志·文帝紀》) ○诏答吳王(黃初三年) 老虜邊窟,越險深入,曠日持久,内迫罷弊,外困智力。

    故見身于雞頭,分兵拟西陵,其計不過謂可轉足前迹,以搖動江東。

    根未著地,摧折其支,雖未刳備五藏,使身首分離,其所降誅,亦足使虜部衆兇懼。

    昔吳漢先燒荊門,後發夷陵,而子陽無所逃其死;來歙始襲略陽,文叔喜之,而知隗嚣無所施其巧。

    今讨此虜,正似其事。

    将軍勉建方略,務全獨克。

    (《吳志·吳王傳》注引《魏書》) ○撫勞西域奉獻诏(黃初三年二月) 西戎即叙,氐、羌來王,《詩》《書》美之。

    頃者西域、外夷并款塞内附,其遣使者撫勞之。

    (《魏志·文帝紀》) ○毀高陵祭殿诏(黃初三年) 先帝躬履節儉,遺诏省約。

    子以述父為孝,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