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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艱難,又念宗社萬世之大計,勿以臣等之賤陋而棄其言之善,勿以慶讃一事爲何害而必欲行之。

    此雖一事而所失甚多,一則崇奉佛法,一則不納忠諫,一則非畏天恤民之道,一則非節用裕國之方,一則非作則垂憲之義,一則爲佛氏復興之漸,一則啓萬世無窮之害,況君擧必書,書而不法,後嗣何觀?然則豈不爲盛德之大累歟?《書》曰:「不矜細行,終累大德。

    」矧此事佛,非細故者乎?昔賈誼欲痛哭於漢文盛治之日。

    夫賈誼豈故欲痛哭,以著君上之失哉?誠以所關之事,有甚於痛哭者也。

    此臣等所以深懷憤鬱而欲痛哭於今日者也。

    臣等俱以庸疎,久叨經幄,非他疎逖之臣之比,苟有可言,豈容含默,以負聖恩哉!伏望殿下,快決無留,以副一國臣民之望。

     不報。

    時修撰李永瑞有詩雲:「待罪金鑾已十年,更將忠憤爲潸然。

    忠心隻欲扶斯道,肯怕潮陽路八千!」 閏11月18日 ○辛巳,成均大司成金泮等上疏曰: 臣等竊聞異端之敎,滅天理去人倫,固非所以治天下國家之道。

    故孔子闢之曰:「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

    」又曰:「其所厚者薄,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

    」朱子釋之曰:「所厚者,謂父子兄弟之恩,所當厚者也。

    」彼釋氏外此而薄於所厚,雖至於六度萬行,具足圓滿,亦無以贖其不孝不悌之刑矣。

    所謂攻乎異端,斯害也已者此也。

    恭惟太宗恭定大王深燭佛氏之不孝不悌也,於是革寺社收臧獲,新造寺社,竝皆破取,誠三代以下未有之聖主也。

    今我主上殿下以聰明之資、精一之學,善繼其志,善述其事,約七宗合爲兩宗,令京外竝禁佛事,一國臣民罔不歡欣,鹹曰:「闢異端放淫辭,以承先聖之統,而謹庠序之敎,申孝悌之義。

    」今也非徒不闢,又從而順之,不孝不悌之佛,是崇是信,乃於去歲,謂:「興天,祖宗之所創,重修舍利之閣,藏諸《大藏》之經。

    」今欲慶讃披覽,而大會緇徒,盛設佛事,上自宗室貴戚,下至市井黎庶,莫不觀感,皆欲結緣,施之以布帛,委之以米粟,而況以非治國家之道而徒費國家之財,其弊可勝言哉?惟我太祖康獻大王,雖創興天之寺,本爲貞陵齋庵而設也,非爲崇佛而然也。

    貞陵廢則庵亦廢可也。

    今師重修,又作佛事,是誠何心哉?以我殿下堯、舜之大聖,踵彼梁、魏之危轍,非殿下之聰明,有所未至也,邪說有以間之也。

    臣等竊恐曾謂殿下而若是哉?且諸生講經之法,固太祖成憲,而獨不擧行,諸佛《大藏》之經,非治平之大法,而務欲披覽,尙謂知類也乎?矧今大寒之候方至,而震電無氷,則此正克謹天戒之時也。

    奈何弭災活民之不念,而飯佛齋僧之是勤乎?是以廟堂大臣臺省諫臣爭陳讜論,至再至三,此乃均有忠君愛國之心也。

    殿下從諫之美,有違於成湯之弗咈,何哉?在今日左右之諫,可得而不聽,歷萬世史筆之傳,可得而終掩乎?臣等每念至此,不覺涕零。

    昔孔子美大舜之德曰:「好問而好察邇言。

    」伊尹訓太甲之書,有:「言逆于汝心,必求諸道。

    」伏望體大舜之德,稽伊尹之訓,雖或有逆之言,求諸道義而受之,以著好善之誠,以爲後嗣之觀。

     不報。

     ○成均生員曺變隆等上疏曰: 竊謂佛氏之言,近理似眞,爲害莫甚。

    淸淨之敎,高者易爲趣慕;因果之說,卑者易爲陷溺,擧世崇信,不覺其非,此正志道之士、願治之主所當明辨也。

    恭惟主上殿下天性聰明,道學高邁,其於邪說之害,素所講明,玆不極論,姑以所聞,昧死以言,伏惟殿下恕其狂僭。

    臣等竊聞興天寺將設慶讃之會,特令百司奔走給事,供億之費,皆出府庫,粟米布帛,無慮數萬。

    儻曰僧徒自辦,尙盜民財,在聖明憂國之心,所當禁而絶之者也。

    奈何捐出不貲之費,虛棄無用之地乎?且此會也,以爲邀福歟?抑爲利國歟?若爲邀福而利國,則蕭梁、元魏之迹,史具可見,殿下獨不知而有此擧耶?臣等竊爲殿下不取也。

    矧今冬暖無氷,霧雨連日,天譴可畏,而曾不修省以消變異,浸淫佛氏至於此極,臣等竊意今日愆陽之災,緇徒邪穢之氣有以召之也。

    在丁巳重創興天之日,志士仁人莫不嘆惋,以謂:「泮水開鑿之請,尙以歲歉而莫之擧行,何獨穢骨之塔,汲汲於丙辰飢饉之日乎?」其於當務之急,果何如也?若謂興天,祖宗所創,不忍坐視其廢,則孔子嘗有言曰:「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

    」先儒以謂:「三年無改,在所當改而可以未改者耳。

    如其非道,奚待三年?」興天之建,在所當改,而猶爲之重修,其於太宗革寺社闢異端之義,又何如也?往者已矣,顧奈何欲於國都之中,大設法會,以誤四方之觀聽乎?《傳》曰:「上有好者,下必有甚馬者。

    」今我殿下崇重佛敎,以先於上,則愚惑之民,靡然歸依,無足怪矣。

    程子曰:「昔之入人也,乘其迷暗,今之入人也,因其高明。

    」此臣等所以尤有憾於殿下者也。

    深恐數十年之後,東方之民,盡爲髡首,而人道滅矣,甚非利國福民之道,言之可爲痛哭。

    奈何以堯、舜聖智之資,蹈漢明、梁武之轍乎?臣等莫不扼腕太息而重爲聖明惜也。

    臣等又謂《書》曰:「出納朕命惟允。

    」朱子釋之曰:「命令政敎,必使審之,克允而後出,讒說不得行,而驕僞無所托矣。

    敷奏復逆,必使審之,克允而後入,則邪僻無所進,而功緖有所稽矣。

    」以此觀之,所謂惟允者,以其合於義理,非承顔順旨之謂也。

    殿下於前日佛氏之敎,拒之太嚴,而今乃崇信之若此者,是必異端怪誕之說,因左右而入,飯佛之命,亦因左右而出也。

    假令承旨者若不知佛氏之非是,而遽以出納則已矣,如或知之,何不斥之而使不入,諫之而使不出乎?是乃所謂依阿取容而不自知愧者也。

    此臣等所謂非徒有憾於殿下,抑爲左右甚不取也。

    臣等又聞昇平日久,國家無虞,則敬謹之心易弛,而邪僻之說易入。

    苟不敬以直內而日愼一日,其不爲異端所惑淪胥以陷者鮮矣。

    殿下卽位之初,勵精圖治,樂善不倦,妖誕之說,無自而入,近年以來,寖不如初,好善之心,無渝於昔日,從諫之志,稍異於曩時,遂使異端之說入于殿下之左腹而莫之知省,誠可嘆已。

    伏願殿下益堅一心之敬,遊神至道之域,從諫弗咈,去邪勿疑,爰命攸司,特罷慶讃之會,毋使今日之譏梁武者以貽後世之議今也。

    伏念臣等俱以庸資,得齒虞庠,久蒙大烹之養,獲被菁莪之化,千載休期,時難再得,敢竭卑懷,仰瀆天聰,伏惟殿下留神澄省焉。

     不報。

     ○上聞皇帝遣指揮吳良,驗問留住吾都裡去留情願,召右議政申槪、左贊成河演、右贊成崔士康、兵曹判書鄭淵、禮曹判書金宗瑞、兵曹參判辛引孫等議曰:「今勑使欲驗問留住吾都裡去留情願。

    勑使若親往取招,其弊不貲,何以處之?」僉曰:「勑使若親往,則不徒支待之弊,野人等去留情願,未可必也。

    莫若於勑使未到前,招集酋長及凡察之諸兄上京,勑使到國則雲:『留住吾都裡酋長已曾上來,當問去留情願,何必於遠路冒寒親往?』如此懇請甚便。

    」上從之,卽遣奉常判官金光晬于鹹吉道,傳旨都節制使,留住吾都裡及凡察諸兄,招諭上送。

     ○判漢城府事權專卒。

    專,慶尙道安東人也。

    積官至知嘉山郡事。

    歲辛亥,女選入世子宮,爲承徽,卽顯德王後也。

    明年授司宰副正,累遷至判奉常寺事。

    歲甲寅,陞僉知中樞院事,歷二戶二曹參議。

    丁巳,陞中樞院副使,遷工曹參判。

    己未,陞知中樞院事,歷遷工曹判書、中樞院使、知敦寧府事,後拜判漢城府事。

    至是病劇,遣內醫治療,又賜藥餌,絡繹不絶。

    及卒,上悼甚,輟朝二日,官庀葬事。

    賜諡景惠,由義而濟景,愛民好與惠。

    子自愼。

     ○臺諫以諫止慶讃會未得蒙允,俱辭職,不允。

     閏11月19日 ○壬午,命臺諫就職。

    左司諫大夫樸仲林、司憲掌令金孟獻等啓曰:「今使臣等出仕,固當就職,然臣等之心,尙爲未安,願從臣等之言,命令停罷。

    若臣等之言,固無足取,願許大臣之請。

    」上曰:「予不能答也。

    」仲林等更啓曰:「上敎如此,臣等深以爲悶。

    言若悖理,臣等未敢煩黷,此而未蒙兪允,是臣等所以憤鬱也。

    」上不答。

     ○集賢殿副提學崔萬理等上書辭職曰: 臣等請罷慶讃會,至再至三,尙未蒙允。

    臣等俱以庸材,久忝近侍,學不足備顧問,誠不足格天心,豈宜靦面屍素,以招物議?伏望命罷臣等職事。

     上曰:「國內寺社僧徒,盡去之則可也,今旣不爾,則請罷慶讃,無乃不可乎?」 ○兵曹啓:「請於鹹吉道穩城府,依沿邊各鎭例置土官,而慶源府加設東班六、西班二十三分差,其法亦依鍾城例,西班稱柔遠衛。

    」從之。

     閏11月20日 ○癸未,上曰:「皇帝建奉天殿受朝賀,已赦天下,本國不可不體朝廷之意,均布寬恩。

    」遂赦宥境內。

    其赦文曰: 撫運定都,丕闡隆平之治;宥罪肆眚,覃施渙汗之恩。

    玆明詔之誕頒,諒率土之均慶。

    欽承詔書曰:「朕以菲德,祗膺天命,嗣祖宗大統,主宰天下。

    夙夜思念,開創惟艱,繼承非易。

    誠以疆宇之廣,億兆之衆,一人失所,過實自予。

    肆臨禦以來,志存安利,寢食不忘。

    比者敬循祖宗之舊,建奉天、華蓋、謹身三殿、乾淸、坤寧二宮,禮典俱備,尙慮煩民,廼材因素有,費實公出。

    人悅趨事,聿告成功。

    已於今年十一月初一日,禦正殿臨群臣,眷言居正而安,宜有及民之澤。

    其諸事宜,條示于後。

    一款:自正統六年十一月初一日昧爽以前,官吏軍民人等,除犯十惡人命強盜強奸白晝搶奪傷人不赦外,其餘已發覺、未發覺,已結正、未結正,罪無大小,鹹赦除之,敢有以赦前事相告言者,以其罪罪之。

    其已宥死充軍者,不在此例。

    」欽此。

    屬玆熙事,宜布寬條。

    自正統六年閏十一月二十日昧爽以前,凡諸犯罪者,一依上項赦文施行。

    於戲!光紹前烈,建萬世無窮之休;導霈洪恩,廣一視同仁之化。

     是日,上將禦勤政門頒赦,三品以下齊班。

    上自慶會門坐輦而出,望見百官服朝服,止輦問侍臣曰:「頒赦之禮,無乃用時服乎?今日百官皆朝服,予之冠服,奈何不曾啓達,使予失儀乎?」近侍不能對,上卽還內,命攝行。

     ○左司諫大夫樸仲林、知司諫院事成得識、掌令洪深、金孟獻、獻納閔寅、庾智、持平崔仲謙、樸崷、正言李石亨、李繼善等啓:「舍利閣慶讃之事,臣等意謂聖鑑裁度,必有停罷之命,至今未聞有命,臣等缺望,是以不避再三之瀆。

    」上不答。

    仲林等啓曰:「古者陪僕侍禦之臣、百工伎褻之人,皆得諫君,不諫則有罰。

    臣等不得諫止,將何面目在諫職乎?」上不答。

     ○平安道都觀察使鄭苯馳報:「吾良哈四百餘人寇閭延。

    」 ○成均生員曹變隆等四百餘人上疏曰: 臣等於閏十一月十八日,伏聞殿下興天慶讃之命,謹具情由,仰幹冕旒,未蒙兪允,不勝慷慨。

    臣等竊聞古昔帝王不以無過爲貴,而常以悔過爲貴,未有悔過不吝而不善其治者,亦未有愎諫自賢而能保其終者也。

    商之成湯、唐之憲宗是可鑑矣。

    夫興天,無益之虛器,先祖爲之,非矣,因毀而勿復可也。

    廼在丙辰兇歉之後,大興修繕之役,痛民殫財,窮奢極侈,殿下此擧固非矣。

    廼至今日,名以慶讃佛刹,披覽《大藏》,命大臣成達生,提調其事,又命庶司,奔走服役,其金銀珠玉布帛之費,計以萬萬。

    殿下之失,不識何如?擧國臣子痛心刻骨,爲殿下切切者也。

    玆者政府臺諫集賢成均思欲匡救,封章諫疏,至再至三。

    是則左右國人,皆曰不可,而殿下獨多方以拒之,其於聖人從諫如流之義如何哉?臣等以爲政府,王之股肱;臺諫,王之耳目,以至集賢成均,皆所以啓沃君心而維持斯道者也。

    今皆進言極諫,而聽之藐藐,未審殿下設官之意,徒爲備員,而不用其言者乎?若曰慶讃之事不可廢,而群臣之諫不足聽,則是將以緇徒之敎,欲治國家者耶?臣等伏聞殿下之命曰:「興天慶讃,落成之凡例,不爲怪異。

    」不識此言以爲何如?臣等嘗讀《斯幹之詩》曰:「君子攸寧。

    」又曰:「室家君王。

    」以此觀之,落成之事,古昔帝王築室旣成而燕飮以落之者,非謂營建塔廟,飯佛轉經,以惑四方之觀聽者也。

    殿下此擧,怪異莫甚,而反曰不怪,臣等竊恐殿下惑於誑誘而不知怪異之爲怪異也。

    殿下又命曰:「崇信佛敎者,自古有之。

    」臣等竊謂自古帝王之聖,莫堯、舜、禹、湯、文、武若也。

    當是時,未有佛敎之亂眞,逮至後世,楚英、梁武奉佛愈謹,而得禍尤慘。

    千載之下,得失之迹,暸然甚明,奈何殿下不以堯、舜、湯、武爲法,而顧以楚英、梁武自居乎?臣等竊謂人主一言,左史書之;人主一動,右史書之,殿下數言,非徙累於一時之聽,實有穢於千載之史矣,願殿下勿露此言。

    臣等竊觀孟子曰:「古之君子,其過也,如日月之蝕,民皆見之,及其更也,民皆仰之。

    」殿下旣知佛氏之非是,則速改從善可也。

    其於群臣之諫,每曰已知之,而尙不頷肯,非惟不能改過,而又不知悔過,而反爲文過以飾非。

    是則入過之失,尤愈於崇佛之失矣。

    今我國家億萬世無窮之業,纔傳三聖,而殿下之不思,至於此極,則子孫萬世之儀形,將若之何?庶幾改之,深有望於殿下。

     不報。

     ○節日使高得宗在京師,語禮部尙書胡濚曰:「我殿下近因北虜侵擾邊鄙,夙夜憂慮,得消渴,又患眼疾。

    欲達朝廷問醫藥,第緣煩瀆宸聽,未敢耳。

    」濚曰:「歸報殿下,寬心寬心。

    野人作亂,自有朝廷大法矣。

    」得宗又以書投濚曰:「得宗到義州江上,聞有野人兵馬,本月二十七日,突入本國慈城郡虞芮口子,殺掠人畜,焚蕩室廬,此必凡察與滿住等同謀所作也。

    殿下欽遵屢降勑諭,欲與輯和,以安邊民,撫綏甚厚,凡察、童山等違背聖勑,率群逃走,潛投滿住,添作儻類爲患。

    陪臣聞此以來,夙夜憂憫。

    豺狼衝突,自爲得計,赤子無辜,肝腦塗地,傷心痛情,有如此者,翹首天門,無由上達。

    若今著他聚居其地,縱其自肆,則我國邊民,日見侵害,無有紀極矣。

    伏望聞奏天聽,明降處置,以活小國人命。

    」時朝廷又聽滿住、凡察等奏,遣指揮吳良,勑還滿住等管下人口。

    得宗聞之,又謂濚曰:「滿住管下人,無一人生擒見存者。

    」又請還滿住虜去人口,此皆非國家之命,得宗擅自請之,帝特賜藥材,就付得宗。

    書狀官金淡、押物李純之、押馬金智、通事金汗、金辛,亦與其事,遂下得宗、淡、純之、智、汗、辛于義禁府鞫之。

    時得宗等未還,命義禁府逮捕以來。

     閏11月21日 ○甲申,禦勤政門受朝。

     ○臺諫交章曰: 竊聞先儒有雲:「舍己從人,最爲難事。

    己者,我之所有,雖痛舍之,猶懼守己者固而從人者輕也。

    」旨哉言乎!人主苟能從諫弗咈,兼聽廣納,則其於天下國家,何有?故大舜贊堯之德曰:「舍己從人。

    」伯益戒舜曰:「罔咈百姓以從己之欲。

    」子思子亦言於衛侯曰:「君之國事,將日非矣。

    君出言,自以爲是,而卿大夫莫敢矯其非。

    」唐陸贄諫德宗亦曰:「好勝人厲威嚴,君上之弊也。

    諂諛顧望畏愞,臣下之弊也。

    」此皆天下之公論,君臣之深戒也。

    今臣等請罷舍利閣慶讃會,口陳凡幾,疏請凡幾,殿下命曰:「汝等之言雖是,予意已定,不可從也。

    」或命曰:「前言已盡,無復有答語。

    」臣等反復籌之,竊自憤鬱。

    臣等學識淺陋,備員屍祿,固無足取也,至若政府六曹,邦國之柱石也。

    凡百政令,莫不諮議,豈有一事不謀而獨斷者乎?且殿下置集賢殿,聚文學之士,日開經筵,講論道義,凡諸施措,皆令參考古制,而後行之,何獨至於此事,大臣言之而不納,近臣疏之而不許歟?非惟此也。

    太學,賢士之所關,其師皆明經達理之儒,其生皆聖賢之徒,他日有用之材也。

    俱疏陳弊,未蒙允許,諫者多而兪音愈遠,此豈國家之福也哉?臣等竊謂所言合理,雖一人言之,猶將從之,所言悖理,雖千萬人言之,猶將排之。

    殿下旣以臣等之言爲是,而何不允若是之久歟?臣等屍位素餐,未有回天之力,甘爲聖賢之罪人也。

    但恐後世將謂殿下有從己之失而無從人之德也;將謂殿下有袞職之闕,而無改過之美也;將謂殿下好勝己而不喜聞過也。

    嗚呼!佛氏之害久矣。

    姑以吾東方言之,新羅之季,塔廟太半於閭閻,而國隨以亡;高麗叔世,裨補資福,相望於四境,而終無報應,此皆殷鑑之不遠者也。

    邪說之入人甚深,比之病者,正氣已耗,邪氣入於心腹,淪於骨髓,未易醫療。

    幸賴我太宗大王文明剛斷,漸次除治,聖上繼統,尤加嚴禁,扶植正道,有如珍藥良劑,僅能培養正氣耳。

    柰何今日排群議卻正論,敢爲異端之事,遂使緇徒乘時作氣,以害吾道之正歟?方今聖智高明,如日中天,若無可虞矣。

    然太山之雲,起膚寸而遍六合,則臣等竊恐日月雖明,而反爲掩翳矣。

    而況古今天下,賢聖之君,世不多得?若後世中主,無有聖智之明、治道之隆,而徒有信佛之心,則治道之汚、生民之害,曷可勝言?臣等又恐後人不徒非議當時而追笑今日也。

    此非特臣等之私憂,抑亦殿下之所當軫慮也。

    今縱不能行沙汰之法,驅遊手之徒,歸之南畝之中,亦當思祖宗之美意,以爲子孫懿範也。

    奈何益尊崇而張大之乎?前日承旨臣金銚傳旨若曰:「儒者之言似是,而不可盡從者多矣。

    今雖有革寺髮僧之論,予豈敢盡從?」臣等伏聞是命,深有憾焉。

    昔魏主納崔浩之說,盡誅天下沙門,毀諸經像;唐宗從傳奕之言,沙汰天下僧尼。

    此二君者,雖不若堯、舜三王之盛,亦能用儒者之言,闢邪說興善洽,豈非斯道之一大幸歟?今若一行沙汰之令而聖子神孫相繼勿墜,則庶幾復見唐、虞三代之天地矣。

    儒者之言,果何負於時君世主哉?漢宣帝拒太子用儒之諫曰:「漢家自有制度,本以伯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敎,用周政乎?且俗儒不達時宜,何足委任?」司馬光論之曰:「儒有君子有小人。

    彼俗儒者,誠不足與爲治也,獨不可取眞儒而用之乎!使漢得而用之,功烈豈若是而止也!殆非所以訓示子孫,垂法將來也。

    」若儒者之言,非則已矣,如其是也,則何不從若是之甚歟?臣等俱以庸資,承乏言官,披露赤心,屢幹冕旒,而未蒙兪允,不宜曠官,以招物議,請罷職事,待罪于家。

    雖重違嚴命,靦面就職,凡有知識,孰不爭指而侮笑之哉?雖然臣等取侮,固不足恤也。

    第恨殿下亦貽譏於千古也。

    玆用不避雷霆之威,期於得請而後已也。

    伏惟殿下特垂睿斷,亟停慶讃之命,以慰一國臣僚之望。

     不報。

     閏11月22日 ○乙酉,上幸廣平大君璵第,卽還。

     ○左司諫大夫樸仲林、知司諫成得識、掌令洪深、金孟獻、獻納閔寅、庾智、持平樸崷、崔仲謙、正言李石亨、李繼善等啓曰:「臣等屢進封章,請罷慶讃會,傳旨乃曰:『此事非始於今,自古有之。

    且予略設,無害於義也』。

    臣等竊有憾焉。

    殿下卽位以來,未有如此之事,今雖略設,四方若聞國家作佛事,則民皆趣風,弊不可勝。

    今日之事雖小,其害尤甚,請亟罷之。

    況政府六曹臺諫集賢殿三館儒生等皆請止之?是國人皆以爲不可,而必欲行之,行之而有益國家者何事?臣等不勝憤切。

    」上曰:「若等以爲卽位以來,未有如此之事。

    昔者旣無修創,何有慶讃?今旣修創,因設慶讃,奚爲不可,而若等固請之也?」仲林等更啓曰:「若爲修創,乃設慶讃,則修創纔畢,卽行禳謝可也。

    何至今日設此會也?禁民事佛,載在《六典》,而今行此事,後日民或犯禁,則將何以處之?臣等恐法令自此而廢也。

    」上不答。

    仲林更啓:「臣等豈以不義之事敢陳?今若強行,臣等恐虧損聖德也。

    」又不答。

     ○集賢殿副提學崔萬理等上疏曰: 臣等累疏,乞罷興天慶讃,未蒙允許,請罷職事,命還就職,臣等強顔承命,冞邀憤鬱,敢陳愚懇,伏惟垂察焉。

    臣等聞自古帝王不患言之者未至,而患其聽之之難。

    堯之舍己從人,湯之從諫弗咈是已。

    故曰:「切直之言,非人臣之利,乃國家之福也。

    」今興天之事,非獨臣等,上自政府,下至學生,諫者愈多,而殿下拒之益堅,臣等未知殿下有何所見而然歟?殿下諭臣等曰:「漢、唐以下歷代君王,莫不事佛,予亦爲之。

    」臣等考諸史籍,自漢以來,未有可法之君,而獨唐之太宗似矣。

    然先儒贊本紀曰:「牽於多愛,復立浮屠。

    好大喜功,勤兵於遠。

    」此中材庸主之所常爲,則是亦不足法也,而猶可法者,獨從諫一事而已。

    況臣等以堯、湯望殿下,殿下反以後世中主自處,何立志之不高也?是則殿下平日精一之學安在?臣等尤切痛心。

    且我太宗灼知異端之非,嚴加排斥,嘗命近臣曰:「予非好佛者也。

    以開後日盡革之端,以爲子孫萬世之法。

    」此皆殿下所嘗親受者也。

    太宗革之於大張之日,殿下興之於垂絶之餘,果合於善繼善述之道歟?殿下縱不恤臣等之言,獨不念太宗之遺訓乎?太宗在天之靈,謂殿下何如也?夫善善不能用,惡惡不能去,有國家者所深戒也。

    殿下不知佛氏之非則已矣,奈何知其誕妄而不能去乎?不以臣等之言爲善則已矣,奈何善其言而不能用乎?大臣,人主之股肱;臺諫,人主之耳目也。

    安有廢股肱耳目而能善治者乎?殿下謂大臣臺諫之言不足聽,則不識殿下之所聽信者,果何人哉?殿下若以爲吾治已足,雖行此事,亦何害焉?豈以人主沮於群議,不能有爲,則此非舍己從諫之美也。

    奈何以堯、舜、湯、文之大聖而轉爲復興浮屠之主乎?奚啻太息而已,痛哭而已哉?伏望殿下仰體祖宗之訓,俯循臣民之望,廓揮剛斷,亟罷此事,使人人知大聖人出於尋常萬萬也,則豈不爲朝鮮萬世無疆之福歟?伏惟上裁。

     不報。

     閏11月23日 ○丙戌,幸廣平大君璵第,卽還。

     ○領議政黃喜上疏曰: 臣伏聞將設興天舍利閣慶讃,臣老病深重,膇腳無力,步履甚艱,未獲隨班詣闕而請罷,玆切憤悶,敢陳卑悃,幹冒天威,慞惶隕越之至,伏惟聖鑑。

    臣竊惟佛氏之誕妄,先儒之辨論,殿下乃以天縱聖學,備詳講明,灼知爲生民之蟊賊矣,臣何庸贅?蓋自聖朝以來,累經沙汰,耗國蠹民之害,什去七八,臣嘗謂殿下拔本實源,漸就永絶,私謂斯民將見二帝三王之治,心自慶幸,豈謂今日復興之於幾廢之餘乎?臣竊料大意,必謂惟此慶讃,不資國家之經費,特一時之小事耳,何有害於治道?然非惟佛氏興廢之機正在此擧,且以開後世無父無君之敎,胥爲夷狄禽獸矣。

    所爲雖小,所害斯多,不可不重爲國家萬世慮也。

    況今上自政府,下至學生,合辭請罷,尙未蒙允,期必設行,是何利於民,何益於國,何厚於風俗,何補於殿下?徒使佞佛者藉以爲辭也。

    豈非聖德之累?臣所以垂死之日,尤切痛心者也。

    臣以庸劣,濫居百官之長,忝領斯文之職,榮顯一身,恩及九族,圖報無由,常欲知無不言,緻君無過之地耳。

    年今八十,命在朝夕,屬玆必言之日,豈容含默?伏望曲察危悰,俯從輿望,亟罷此事,則乃盛德之至,吾道之幸,斯民之大幸也。

    臣死且瞑目,萬萬無憾矣。

    伏惟聖慈剛斷,不勝幸甚。

     不報。

     閏11月24日 ○丁亥,成均生員柳貽等上疏曰: 臣等近將興天之事,再瀆聰聽,尙未蒙允,不勝痛悼,不避再三之瀆。

    臣等竊觀《書》曰:「有言逆于汝心,必求諸道,有言遜于汝志,必求諸非道。

    」然則爲人上者,不可遽以逆于心而拒之也,遜于志而聽之也。

    厥今興天之事,妄之尤者也。

    群臣之諫雖切,而殿下之惑未解,不識殿下曾不知言之順逆、道之是非而處之如此耶?臣等反復思之,爲殿下憾也。

    臣等以謂上有聽諫之君,然後下有敢諫之臣。

    今殿下拒諫自賢,使人從欲,則訑訑之色,拒人千裡,誰肯吐露心肝,匡救其失哉?且將發一號也,出一令也,而群下同聲賢之,殿下之國事,將日非矣。

    臣等竊謂孝寧大君以王室懿親,溺於邪說,屈膝桑門,恭行弟子之禮,凡營建塔廟,勸文牒子,皆經押署,遍滿中外,塗亂生民之耳目。

    又有老尼,號曰師室,稍解文字,作爲幻化之說,愚弄無識婦女,援入誕妄之境。

    於是士男士女,靡然歸依,皆曰:「孝寧大君,生佛也。

    尼僧師室,生佛也。

    」男願爲僧,女願爲尼,我國之風俗,言之於邑。

    殿下雖嚴刑以止之,尙不得禁,況殿下以萬民之表,崇信佛敎,乃至於此,則是敎猱升木,如塗塗附,廣袖高髻之漸,將何以禦之?臣等千載之下,獲逢堯、舜之君,自以爲不世之遇,豈意闢異端一事,再三進諫,未能上回天聽,鬱鬱飮泣於胸中哉?弊至如此,則臣等平日所望於殿下者,掃地如也。

    苟若臣等之進言,有違於治體,而不足上聞,則臣等何敢再瀆天聰而冒進狂僭之說哉?臣等以爲良藥苦口而利於病,忠言逆耳而利於行,伏惟殿下深察焉。

     不報。

    時,生員等又緻書議政府曰: 思出其位而言之,近乎狂;情激于中而不言之,近乎隱。

    事有不得已者,寧避狂僭之罪而隱忍結舌哉?玆陳湮鬱之情,仰幹左右,伏望恕其狂簡而憐察之,幸甚。

    《書》曰:「立太師太保太傅。

    玆惟三公,論道經邦,燮理陰陽。

    」又曰:「立小師小傅小保。

    玆作三孤,貳公弘化,寅亮天地,弼予一人。

    」然則公孤之職,有關於邦國者,重矣大矣。

    伏惟諸相國閤下,雄偉不世之器,當文明盛治之時,身居台躔,手調鼎鼐,此卽周之公孤,而燮理輔相之職,摠于一己者也。

    今觀天地之變,其在仲冬,恒燠無氷,大雨震電,天之譴告,至可畏也。

    乃於是時,大設興天慶讃之會,命國大相,提調其事,又命庶司,奔走供給,遂使一國臣工,反爲髡首之徒役。

    殿下之惑於誑誘至於如此,而爲王喉舌者,不唯不能諫止,而反以逢而長之,其在廟堂燮理輔相者,能無動慮乎?日者,相國諸公,思欲匡救,再三進諫,其於大臣之體,亦雲足矣。

    然而其所進諫者,泥於常例而已,未聞有懇懇切切,率百官痛哭於庭,極陳其不可者也。

    古人有言曰:「惟大人,爲能格君之非。

    」又曰:「惟先格王,正厥事。

    」今相國諸公以可爲之位,操可緻之勢,得君如彼其專也,行政如彼其久也。

    苟能罄心殫力,面折廷諍,則回天之意,猶反掌也。

    若曰吾君不能,不足與有爲則已矣,如曰不然,則何惜碎首玉墀,使是君移易其邪心哉?若不能格君之心,又不能匡君之失,則萬鍾之祿,徒爲素餐而已,將焉用彼相哉!某等竊爲左右深有望也。

    殿下卽位以來,宵衣旰食,勵精圖治,德業之盛、治道之隆,誠無讓於唐、虞三代矣。

    式至于今,怪誕之說,因緣貴近,以玷宸衷,二十餘年敬謹之心,寢不克終。

    若此不救,竟使吾君益長罔念之失,則千載之下,謂當時大臣尙有人耶?此某等所以慷慨激慮,尤有望於鈞軸者也。

    某等身居蓬蓽,跡阻風雲,未能面對天顔,披露心腹,極諫當時之弊,惟吾諸相國爲國楨幹,與王論道,情無不通,言無不達,其於慶讃一事,不勞心力而可以畜止矣,第在心之盡不盡、力之勉不勉如何耳。

    今之公卿大臣,惟相國諸公,可以聞此言,惟某等之於相國諸公,可以此言進。

    伏望憐其愛君之心,察其志道之懇,罄將此意,以回天聰,則人將曰諸生之識其所依歸也如此,諸相公之取諸人以爲善如此。

    若然則豈惟斯道之幸?抑亦國家之大幸。

    伏惟相國諸公深察微意,垂仁採納焉。

     閏11月25日 ○戊子,幸廣平大君璵第,卽還。

     ○上謂承政院曰:「予自少講論經史,優遊聖學,予豈崇佛敎?但其法久遠,未易遽革。

    曩者一二大臣謂予曰:『佛法未可遽革。

    』今諫慶讃,其人亦署名疏中以進,人臣於君父,不可如是欺罔。

    慶讃之事,自古有之,今若遷延,則諫諍紛紜,當於近日行之,爾等擬議以聞。

    」都承旨趙瑞康顧左右曰:「上意至此,諸公謂何?姑從上意,無乃可乎?」右承旨李承孫曰:「殿下本崇佛之主則此事固不足諫,卽位以來,無一事及於佛,而今乃遽起慶讃,是以凡百臣僚盡心諫諍,此亦防微杜漸之意。

    慶讃不已,則將至於建寺造佛,而髡首鴟張,弊不能救矣。

    方今築城之役方殷,使臣之來又逼,臣謂莫如姑停之。

    」左右皆從其議,上然之。

     閏11月26日 ○己醜,大司憲鄭甲孫進封章曰: 臣近因持服,久在私第,聞本府請罷慶讃會,至再至三,未蒙兪允,臣不勝憤鬱,敢進封章。

     左副承旨金銚受其書,與都承旨趙瑞康議,瑞康以謂:「有旨,凡請罷慶讃者,勿啓。

    」銚還其書於甲孫,甲孫愕然變色曰:「言官所奏,承政院壅蔽不啓可乎?」銚更與瑞康議,受其書,然終不啓。

     ○臺諫又請罷慶讃,闔司廷諍,承政院不啓。

    左司諫樸仲林、執義李宜洽等以爲:「慶讃之事,敢拒不聽,固爲大失。

    今承政院又不啓言官所奏,此壅蔽之禍,所由萌。

    臺諫有言,聽與不聽,斷在聖心,壅蔽不啓何也?」左副承旨金銚,與都承旨趙瑞康議,終不報。

     閏11月27日 ○庚寅,幸廣平大君璵第,卽還。

     ○以尹評爲坡平君,李皎知敦寧府事,崔士儀判漢城府事,李孜同知敦寧事,李宣爲禮曹參判,閔伸工曹參判,李思儉同知中樞院事,李臺、金乙辛中樞院副使,黃緻身漢城府尹,金一起同知敦寧府事,任從善禮曹參議,李益樸工曹參議,李承孫承政院左承旨,趙克寬右承旨,丁艮僉知中樞院事。

     ○司憲府進封章,左副承旨金銚曰:「所言何事也?若慶讃則有旨勿啓矣。

    」掌令金孟獻曰:「昨臣等請罷慶讃,未得啓達,此書論壅蔽之事而已。

    」銚曰:「將乘間以啓。

    」然終不啓。

     ○節日使通事金辛在途馳啓雲:「天使錦衣衛指揮僉事吳良、遼東百戶王欽等,本月晦時,自遼東離發。

    」乃以兵曹判書鄭淵爲遠接使。

     閏11月28日 ○辛卯,上幸廣平大君璵第,卽還。

     ○傳旨遠接使鄭淵曰: 我國接待使臣之禮,自高帝以來,欽差官則雖一人官高,一人官卑,凡接待之禮皆同,非欽差官則俱就予前行禮,其來尙矣。

    頃者昌盛、尹鳳之來,李相亦來。

    相雖勑書內,不錄其名,承皇帝之命,來自京師,故以欽差之禮待之。

    其後王武、王欽,雖遼東差遣之人,齎奉勑書而來,故亦以欽差之禮待之。

    今王欽又與吳良偕來,勑書不錄其名,又不親奉勑書,來自京師,固非欽差之例,然遼東以朝廷之命,差遣正官,則亦非頭目之比也。

    其接待固無舊例,似難區處,卿其知悉,以其辭告吳良,聽探旨意,坐次行禮節次,備細啓達。

     ○臺諫合司守闕,請罷慶讃會,承政院雲:「曾有旨,若諫興天慶讃事勿啓。

    」遂不啓達。

     閏11月29日 ○壬辰,臺諫又請罷慶讃會,承政院不啓,臺諫強請以啓曰:「近者臣等請罷慶讃會,未得上達。

    臣等以謂人臣有諫,兪允與否,在聖上裁斷耳。

    以言官所言未得上達,是臣等未堪其任也,豈敢安然就職?請罷臣等之職。

    」上曰:「予乃飾非拒諫之主。

    古人雲:『三諫不聽則去。

    』若等自去則予不可禁,若無出去之理,予安敢罷黜?」樸仲林等啓曰:「古人仕於列國,故三諫不聽則去,若臣等,本國之外,無復有可去之義。

    乞罷職事,以副臣等之望。

    」上曰:「予無所言。

    」 ○司諫院啓:「今以黃緻身爲漢城府尹。

    本府職掌決訟,其任至重,緻身罷職未久,而遽授此職,實爲不可,請罷之。

    且上將幸伊川溫井,慮扈從之臣有疾病者,命於安邊府,關門溫井,造家數十間。

    臣等以爲有疾者,無扈從之理,關門溫井,不須造家。

    近年以來,役民頗多,若以此爲小事而不已,則恐勞民之漸基於今日也。

    」 上曰:「緻身所犯,非是大過。

    且再經大赦,不必更言。

    關門溫井,距伊川纔十餘裡,隨駕有病之人,便於往浴,故命造草屋數間耳。

    然予之計誤矣,當更思停之矣。

    」 十二月 12月1日 ○癸巳朔,禦勤政殿受朝,女眞波音夫等二人隨班獻土物。

     ○幸廣平大君璵第,卽還。

     ○司諫院上疏曰: 廉恥,士之大節,人而無恥,人道不立,無所容於世矣。

    府尹黃緻身本以誕妄之資,特蒙上恩,位至二品,是宜小心謹愼,圖報聖恩之不暇也。

    曩爲戶曹參判,將其母弟保身得罪納官之田,暗請同僚,與其前受之田公然易換,冒妄天聰,是與監臨自盜者奚異?且科田,所以養廉恥之具也。

    請托冒受,雖庸士尙且不爲,況以戶曹堂上,任情相換而不知恥,則其爲人貪廉,固可知也。

    夷考前行,其朋淫不逞者,固多有之,今雖再經赦宥,不必更論其罪,其不當靦面擧趾,齒於朝著之間也,彰彰明甚。

    又況漢城府,決訟禁暴,其任至重,必須公廉正直,素有威望者居其職,然後訟平政理,而下民無所冤抑。

    今以此人置諸其任,則非徒國人所缺望,於懲惡勸善之典,殊未允當。

    伏望殿下還收是命,以勵士風。

     不報。

     ○臺諫請罷慶讃,闔司廷諍,不啓。

     12月2日 ○甲午,王妃還禦景福宮。

     ○議政府上書曰: 釋氏顔面之黃,蓋其天生之色然也,初非施金也。

    以吾東方觀之,其面或白或赤或黑或靑或黃,不能齊一,況天下四方八荒殊方絶域之人,顔色不應盡同,而其殊形異狀,不可勝記。

    色之不齊,物之情也。

    釋氏亦人也,而其面之黃,偶爾如此,初非有異於人也。

    但世俗陷於禍福之說,以爲神異,凡所以崇奉之事,靡所不擧,欲像其色金其面,猶之可也,至於或純金爲軀,或銀軀或土木軀而竝用泥金,遍鍍其身體四肢,其怪妄已甚矣。

    然此因面黃之說而泛用之也,若其他諸佛諸菩薩等象,元無面黃之說,而至其支體,亦皆塗金,其無稽妄作,不亦深乎?又有荒怪甚於此者,其身體四肢,猶以爲神而尊崇也,至于頭戴之屋、足履之闆、前後左右與夫堂宇棟樑桷端面壁,無非金碧輝暵。

    古昔以來,天下之窮奢極侈,以天下極貴之物,用之如泥沙,傷財害民而敗傷政敎,豈有如此者乎?又釋氏門徒,以阿難爲聰明能記師言,從阿難之口,裒集雜說,又撰其徒祖襲誕妄之言,以爲金口所說,至于千函萬軸,亦皆銀金寫字,此雖眞爲金口之出,初不應金寫也。

    世有競用金寫字,其惑甚矣。

    今本國中外諸寺,未知幾千萬也。

    大寺則佛像至于數百,小寺則亦不下二三十。

    塑像則純用金塗,畫像則間用雜彩,無一像不用金者,亦未知幾萬億也。

    金字經,亦未知幾萬卷帙也。

    然則佛家諸般施用之金,何可量乎?設有中國之人來見,則其謂我國無金乎?是亦不可不慮也。

    其爲國用者,於佛家之用,僅爲千百分之一也,其金之多若是,何也?蓋得福長壽之說,爲之誑惑乎!又於造經像則有金者皆與之,或有賈者率皆倍價輸送,故賣金者,必於僧人,而金之將盡,職此之由。

    藏於臣民之家則遇國有緊用之時,可以收買,若金歸於僧者,無復可用,皆爲糜滅而塵土之歸矣,豈非痛惜之甚者乎?假使佛敎眞實無妄,而信其言也,則三世千萬億之出,皆不出拈花一示不落,言語不涉無有,而但塊然面壁,若枯木死灰,然後庶可作佛。

    又其言曰:「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若見諸像非卽見如來。

    」又曰:「應無住而而生其心。

    」釋氏傳授心法切要之言,不出於此,其因果禍福之說,果爲非相乎?果爲無住乎?今僧徒所爲於其師之道,果有此等實行乎?今祝髮者之有相有住,反有甚於有髮者也。

    梁武於佛家,本皆懜然不知,惟以本心供養,爲大事因緣,竭天下奉之,猶以爲未足,卒至視天下如棄弊屣,三舍身爲同泰寺奴,其於奉佛,可謂無所不用其極矣。

    西域僧達磨乃曰:「片無功德。

    」梁武帝不從,果有臺城之禍,其報應之理安在?釋迦拈花,達磨向壁,同一軌轍也。

    今爲僧者,無一人欲陞達磨之堂,而專宗梁武,滔滔皆是,其學之是非邪正,斷可識矣。

    其誑誘群愚,使之瞻奉施舍,多方作爲誇誕之事,豈非反害其師之道萬萬也,而其得罪於釋迦、達磨爲甚重也哉?其蔑棄師訓而敢爲誕妄得福之設,何哉?無他,爲僧,一生衣食之源,專出於此故也。

    設有一僧澹然無欲,而隻存拈花之旨,則其徒必無悅從之者。

    今之人歸依,多施米布珍寶者亦絶矣。

    今之新造佛像經卷者,日滋不已,而至有用銀爲塑而塗金者,用銀寫經而背畫金銀者。

    若不痛禁,則金必將盡歸於僧而無遺矣。

    今以國用乏少,遣使諸道,探覓産金之地,僅十餘所,仍令試驗其所出與工役之多,而所出甚少,數百人數百日所鍊,不過一二兩。

    以此觀之,數十年勞民苦役之出,不過斤兩,而潛用於佛者,奚啻百倍乎?今淸心元,活人緊要之藥,而難於用金,尙且禁焉。

    若校諸經像,則其輕重爲何如也?伏望殿下敎中外,令所在官大小寺社推刷,某寺塑像幾、畫像幾,各具其長廣尺寸,悉令着標;金銀字經,亦具卷秩,一一置簿啓聞。

    仍令嚴禁新造經像與堂屋塗金銀,若有犯令者,令陳告,以犯錢財充賞,如有不告後現,則竝推近隣寺僧,竝行論罪,僧俗勿論,兩界邊遠充軍。

    臣等又念興天之會,一國臣僚,無不非之,無不憤焉。

    國人皆曰不可,則可謂悖理矣,國人皆以爲憤,則可謂衆怒矣。

    殿下天縱之學,光明正大,超乎前古,凡爲治之道,經紀法度,無不合於古聖矣,何獨於無父無君滅絶人倫之敎,不能頓去,而以取敗理之譏乎?何故作無益之事而以犯衆人之怒乎?深爲殿下惜之,惜之不已,至於涕泣。

    伏望亟命罷去興天之會,以去昭代一點之累。

     不允。

     ○上謂承政院曰:「予聞僧徒潛造佛像經文,或置巖穴,或藏密室,固難禁止。

    金銀珠彩,非本國所産,而今或以金鍍佛,或用眞彩,丹雘寺社,俱爲不可。

    爾等宜考《六典》,申明禁制,悉著于令。

    」 12月3日 ○乙未,臺諫復廷諍慶讃會,上謂承政院曰:「佛塔傾危則修改,古有之矣。

    修改則慶讃,古亦有之,非自我始也,亦非國敗君亡之比也。

    今臺諫與諸儒皆曰:『可謂痛哭。

    』是可痛哭之事乎?其問此意於臺諫。

    」左副承旨金銚傳旨問之,樸仲林等啓曰:「以我朝言之,自太祖以來,未有公行飯佛之事。

    今慶讃所費,雖曰小矣,後日之害甚大。

    佛塔雖或傾圮,固無後災,國家若一危殆,則無復可救。

    當此之時,何嗟及矣?此臣等所以痛哭也。

    」上曰:「卿等守闕進諫久矣,予,拒諫之主也。

    古人雲:『三諫不聽則去。

    』卿等何不去乎?」臺諫盡日廷爭乃退。

     ○慶尙道左道處置使金孝誠馳報:「宗貞盛所遣望古時羅來言:『日本國王,與友壻大內殿謀殺阿可馬豆。

    阿可馬豆知之,伏壯士於其家,請王及大內殿置酒,酒三四行,故縱悍馬於廳後,以捕逸馬爲辭,因閉門伏發,遂弑王,大內殿踰垣而走,亂兵追擊之。

    大內殿逃歸其家,擁兵自衛,尋死。

    王長子嗣位,時年十二歲。

    大內殿堂姪亦襲後。

    王外舅山知溫攝政,領兵三萬,討阿可馬豆,兵力寡弱,遂不勝。

    』」 12月4日 ○丙申,親選處女于思政殿。

     ○臺諫請罷慶讃會,闔司廷諍凡三日,皆不得啓。

     ○遣仁壽府尹金乙玄于安州,慰使臣。

     12月5日 ○丁酉,禮曹撰奉迎賜藥儀注以啓曰:「先期,有司設帳殿于慕華館西北,立紅門於帳殿之北,結綵;設殿下幄次於帳殿之前近東,西向;設王世子幕次於殿下幄次之南,北向,皆隨地之宜;設舁擔褥位於帳殿正中,南向;香亭在其前;設司香二人位於香亭之左右;設殿下祗迎位於帳殿之西近北,東向;設王世子及文武群官位於帳殿之南,東西相對北上,文東武西;備金鼓儀仗鼓樂於慕華館前。

    又於景福宮門,結彩;設闕庭於勤政殿正中,南向;設案于闕庭之南;設香案於其南;設司香二人位於香案之左右;設殿下受賜物位於香案之前;設殿下祗迎位於庭中西階下,東向;設拜位於露臺上近北,北向;〈特賜物,陞殿乃設。

    〉設王世子及群官拜位於殿庭東西如常儀;陳儀仗於殿庭東西;設樂部於群官拜位之南。

    其日,殿下時服,率王世子及群官,備儀仗出慕華館。

    賜物將至,僉知通禮引王世子,奉禮郞引群官先就祗迎位分立,判通禮導殿下就祗迎位。

    賜物至,殿下率王世子及群官,躬身迎使臣,以賜物置于舁擔,平身。

    賜物舁擔出上路,司香二人挾持香亭上香。

    金鼓在前,次群官乘馬行,次王世子乘馬行,次殿下乘馬行,次儀仗鼓樂,次香亭,次賜物舁擔,次使臣行於舁擔之後。

    至景福宮,僉知通禮引王世子,奉禮郞引群官,由西門入就拜位,儀仗入陳如常儀。

    判通禮導殿下,由東門入就西階下祗迎位。

    使臣以賜物舁擔,由中門入,殿下躬身,王世子及群臣,皆回班躬身。

    〈過則平身北面〉使臣陞殿,置賜物于案上,使臣立於案東。

    判通禮導殿下就拜位,通贊唱鞠躬四拜興平身,殿下率王世子及群官鞠躬,樂作,四拜興平身,樂止,通贊唱跪,殿下率王世子及群官跪,司香二人進香案前,一人奉香爐,一人奉香合,三上香訖,各置于案上,退復位。

    通贊唱俯伏興平身,判通禮導殿下由西階陞詣香案前受賜物位北向立,判通禮贊跪,殿下跪。

    通贊唱跪,王世子及群官皆跪。

    使臣奉賜物授殿下,殿下受賜物,授近臣。

    判通禮贊俯伏興平身,殿下俯伏叩頭興平身。

    通贊唱俯伏興平身,王世子及群官俯伏興平身。

    判通禮導殿下降復位。

    通贊唱鞠躬四拜興平身,殿下率王世子及群官鞠躬,樂作,四拜興平身,樂止,通贊唱禮畢,通禮導殿下入內,僉知通禮引王世子,奉禮郞引群官以次出。

    」 12月6日 ○戊戌,護軍高用智齎所賜藥材,來自京師,上命王世子,率百官出迎于慕華館,至勤政門,上出勤政殿庭奉迎如儀。

    群臣陳賀,不受。

     12月7日 ○己亥,親選處女于思政殿,取判書雲觀事文敏、禮賓直長權格之女。

    上謂家禮色提調申槪、金宗瑞、南智等曰:「《氏族大全》雲:『崔浩博學大原,郭逸奇其才,以女處之。

    女亡,又妻以小女,又以一女妻浩之弟恬。

    』今權格之長女,雖已爲漢南君??夫人,又以季女入東宮,何如?」槪曰:「此雖本國所無之俗,然禮文有據,且祿命德容苟善,則臣心以爲可也。

    」宗瑞、南智等曰:「崔浩、郭逸,非聖賢之徒,不可取法。

    《氏族大全》,亦非經世大典,何足則效?臣等以爲不可。

    」上曰:「本國男往女家,故以妻親爲嫌耳,無防於禮也。

    」 12月9日 ○辛醜,知中樞院事鄭麟趾等上疏曰: 臣等近日伏聞殿下欲慶讃興天寺浮屠,措辦諸事,臣等謹陳其不可,未蒙兪允,臣等寢食輾轉,謹以所懷條列于後,伏望殿下一一採納,更留三思,以副一國臣民之望。

     一,殿下自在潛邸時,留心聖學,名譽日隆,及至儲位廢立之際,太宗以殿下好學不倦,具奏朝廷,遂登寶位。

    當時太宗之意與一國臣民之望,無他,以殿下將丕闡聖學,扶持世道,以爲朝鮮億萬世無疆之福,而殿下卽位之後,日開經筵,講明聖學,政敎修明,大小臣僚軍民父老,鹹以爲我太宗眞得付托之重,何意今日信於浮屠之說,爲無益之擧,上違太宗之意,下失臣民之望哉?《傳》曰:「君擧必書,書而不法,後嗣何觀?」且人主愛一嚬一笑。

    招迎無行之群僧,施衣鉢振螺鼓,降香疏聳觀聽,此爲何等事歟?有識臣民,寧不愧乎?此臣等所以缺望者也。

     一,興天寺,我太祖爲貞陵而創。

    後國家議以爲陵在城中,不合古制,遷之於外,而興天石塔,以待自夷之日。

    往年殿下以爲祖宗舊物,特留宸念,增新舊制,諫說懇至,皆不之從。

    殿下雖曰修祖宗之舊,臣等以爲實是尊崇之漸也。

    我太宗嘗謂近臣曰:「仙佛二家,惑世誣民莫甚焉。

    若去之猝急,駭民觀聽,宜當漸次除治。

    」乃收田民,減寺額,革法席,省齋饌。

    至於元敬王後葬獻陵之日,太宗令近臣就問政府以起寺與否,領議政李廷顯對曰:「臣父母妻子皆亡,自祈禱至於追薦,盡誠事佛,無毫髮之益。

    然小臣,匹夫耳,我殿下於太祖違豫之日,至誠動天,亦不蒙益。

    夫佛之欺誣世俗,流轉已久,時君世主,莫有知其非者。

    我殿下千載一時,禁斷根本,昭示後世,正在今日,獻陵起寺,斷不可爲。

    」殿下時方在疚,請起寺宇,以慰母後寂寥之悲。

    太宗傳旨近臣以爲:「主上孝思至矣,予今聞之,不覺下淚。

    」乃曰:「主上之言,然則然矣。

    然獻陵,吾所歸處,無賴僧徒常事兇穢,不可在吾枕頭,廷顯之言可謂痛快矣。

    此老叟憤激肝膽,故發此言。

    」仍謂兵曹判書趙末生曰:「予平生處佛之意,卿所知悉。

    予之自處,不可不正。

    」遂不起寺。

    太宗丁寧之語,今猶在耳,抑殿下亦必聞之矣,何意殿下不念聖考昭昭之訓,乃托太祖草昧之日,因循流俗之擧,以爲子孫萬世藉口無窮之弊哉?此臣等所以痛切者也。

    殿下窮五經性理之奧,閱百代興亡之跡,其於天地萬物之理、得失邪正之道,靡不通貫,而近年臣民讙譁以謂:「宮中事佛事神,崇信日篤。

    」竊意非殿下本意,必有以邪說嘗殿下之意,而殿下偶一然諾,歲月浸淫,而遂至於今日,排群議斷然以爲是。

    以殿下平日學問,何不篤信聖賢之言如彼,而疑惑異端之言如此哉!此臣等之所以觖望也。

     一,臣等竊聞比丘尼姓丘者慧黠巧舌,緣飾文字,聘妖機幻,媚惑婦女,此是妖物,所當黜遠者也。

    近年因緣宮禁,誑誘百端,懿嬪剃髮披緇,非所以爲萬世宮壼之軌範也。

    太宗在天之靈,亦必驚駭慙愧矣。

    殿下何不禁止,以爲太宗之羞乎?從此宮禁繼有則效而爭願落髮者,殿下寧能堅禁之乎?夫臣民婦女,或有恐爲人奪志者,容有斷髮爲尼,以全其節,則猶之可也,至於宮禁,何所爲之,而爲之乎?此臣等所以缺望也。

    伏望殿下亟黜尼丘,放之於外,以絶根本,亦使懿嬪還復舊儀,以正宮禁,則不勝幸甚。

     一,凡祀有正有邪,天地日月星辰山川社稷宗廟先聖先師,此祀之正也,佛老巫覡,此祀之邪也。

    王者當居正位行正道立皇極,以正萬民,民猶有趨於邪者,況導之以邪乎?善乎!古人之言曰:「修正尙未蒙福,爲邪欲以何望?」且佛者,大抵以淸淨寂滅爲宗,人倫都盡,已非王者所當崇奉。

    其因緣果報地獄天堂之說,皆鋪張近理之事,以爲誑誘愚民之術,雖捨身殫財,歸依誠切,絶無毫髮之益,何意殿下反爲愚民之所爲哉?昔漢文帝詔曰:「吾聞祠官祝釐,皆歸福於朕躬,不爲百姓,朕甚愧焉。

    其令祠官緻敬,無有所祈。

    」殿下亦必不爲己求福也。

    《詩》雲:「顯顯令德,宜民宜人。

    受祿于天,子孫千億。

    」殿下亦必不爲子孫求福於佛也。

    古人有言曰:「明王積善以緻福,不費財以求福;修德以消禍,不勞人以禳禍。

    」殿下亦必不爲百姓求福也。

    臣等仰而思,俯而思,殊不知殿下之所爲也。

    此臣等之所以痛切者也。

     一,臣等竊聞高麗自太祖以來,事佛漸盛,五百年間,世無善政,至于末葉,風俗大毀,大小婦女絡繹寺刹,無賴僧徒混雜閭閻,淫風大行,政敎衰微,遂至亂亡。

    太宗目擊其事,立度牒之法,嚴上寺之令,絶棟樑之僧,禁新創之寺,數十年間,風俗歸正,實爲社稷鞏固之基。

    今殿下復開其源,末流安可塞哉?此臣等之所以痛切者也。

     一,《書》雲:「無怠無荒,四夷來王。

    」《詩》曰:「靡不有初,鮮克有終。

    」殿下卽位以來,宵旰圖治,中外晏然,一國臣民,鹹被聖化,皆以爲唐、虞復出也。

    近年以來,神佛之事漸盛,臣民以此窺殿下之心,況今野人連寇邊鄙,城堡之役、遷徙之勞,遠近搖動,此誠殿下憂勤之日,而殿下必欲爲之,此臣等之所未諭也。

     一,殿下以爲:「自古帝王,莫不歸佛。

    且以天下歸佛,而我國小如蓼葉,安得獨廢哉?」然臣等以爲漢、唐以後歷代帝王,間有事佛,無大禍敗者,皆非所以可法也。

    唐高祖沙汰僧尼,太宗末年多愛,復立浮屠,以累貞觀之治,崩未數十年,唐室之禍慘矣。

    佛力果安在哉?天地之氣,自有盛衰,秦、漢以後,世無善治,異端日熾。

    僧尼道士,雖不得遽絶,然君上處之之道,不可謂未能遽絶而姑崇信之也。

    譬如養嘉穀者,不可以稂莠爲不可遽除,從而培壅之也。

    且以蓼葉之國,爲僧者日衆,遊手坐食,以爲逋逃之藪,此亦國家之所當痛禁者也。

     一,唐、虞三代之盛,人主享國久長,民庶俱躋壽域,天下熙熙。

    當是之時,佛法未入中國,此豈事佛之緻然?以此觀之,人物死生之故、貴賤榮辱之分,其非爲佛氏操縱明矣。

    佛氏自以謂過去未來見在三世之事,悉皆窮通,然於五行之理,已不得其詳,故天地人物之始終、日月星辰之陵食、醫藥律呂之條理,皆無其說。

    以此觀之,其不知死生之故明矣。

    佛氏處西域,去中國才數萬裡,尙不能言見在唐、虞三代帝王之事,其言過去未來事,誕妄不足爲信明矣。

    天地造化,往者過,來者續,生生無窮,皆自然之理,有不易之數。

    佛氏何人,獨擅造化之權哉?若善者得福,惡者得禍,則不必歸依於佛然後得也。

    若誠心歸佛,淸淨空寂,無爲自守而已。

    造佛造塔,奔走事佛,皆乖戾其道,其無功德報應也必矣。

    此皆殿下素所講明者也,不必一一贅陳,伏惟殿下反覆潛思焉。

     一,前朝佛法爛熳之餘,人皆歸佛,世道靡然。

    太宗,與一相河崙謀議,痛加排闢,十去七八,吾道以明,風俗復正,至於今日,一國臣民皆知佛氏之非正,闢異端歸正道,事半功倍之秋也。

    殿下乃反獨斷排群議而起之,尊而事之,此臣等之所以缺望者也。

     一,臣等竊念大抵田獵酒色遊戲玩好,固皆帝王之失德,然禍患止於一身一時而已,至如歸佛之弊,其終必至於擧世沈淪,貽萬世無窮之患,此臣等之所痛切者也。

     一,爲山九仞,功虧一簣。

    殿下於人倫,語父子而無一毫之愧,語君臣而無一事之失,語兄弟而盡友愛之情,語宮庭而有肅雍之和,以至庶政萬事,無不一歸於正,獨此奉佛一事,爲聖明之大累,豈非爲一簣之虧哉?此臣等之所以觖望者也。

     一,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萬民,此超絶古今之格言也。

    近年,宗室諸君奉佛,宮禁亦然,至於今日,殿下亦然。

    夫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此臣等之所以觖望者也。

     一,殿下今日之擧,有二失焉。

    蓋事佛求福之非,前輩論之詳矣,萬萬無此理。

    殿下惑於其說,尊崇事佛,此一失也。

    政府臺省及諸文臣學生再三切陳,殿下堅拒不納,此二失也。

    夫君子之過,如日月之蝕,過也,人皆見之,更也,人皆仰之。

    若殿下翻然一賜兪音,則改過不吝,邁成湯之德;舍己從人,追堯、舜之聖,豈惟臣民之幸?實爲萬世無疆之休。

     上曰:「予以此事受封章多矣,予則已爲梁武帝矣。

    命停此事,固非難矣。

    然予不能人其人火其書,故未敢從之。

    且使丘尼出入宮禁,使宮主削髮,不能禁止,予之過也。

    大抵羅織君上之過,皆小儒所作。

    厥父母在家,念佛誦經,其子不能諫止,而立於朝,因人上疏,文君之過可乎?」麟趾曰:「人臣進諫之言苟善,則但取其善可也。

    在家之事,何足論耶?」上終不允。

     ○遣日城君鄭孝全于平壤,宣慰使臣。

     12月10日 ○壬寅,以趙壽山、李尙恒幷僉知中樞院事,餘孝溫爲司諫院右正言。

     12月11日 ○癸卯,禦勤政門受朝。

    骨看虧知介時羅主等六人、吾良哈指揮所衆可等十人隨班獻土物。

     12月12日 ○甲辰,晉州判官樸承明辭,引見曰:「勸課農桑,愼刑恤民,守令之職也。

    況今徙民實邊,人情騷擾,往就乃職,欽哉!」 ○上謂承政院曰:「予之眼疾,比來較差,然此疾往來無常,差否未可必也。

    近停朝啓常參久矣,深慮刑政淹滯,其待天氣和煦之日啓之,予將親決。

    」 12月13日 ○乙巳,遣戶曹參判趙惠于黃州,宣慰使臣。

     12月15日 ○丁未,親祭于文昭殿,王世子爲亞獻。

     ○義禁府啓:「高得宗罪當斬,金汗、金智杖一百流三千裡,金辛、金淡杖九十,李純之杖八十。

    」以事在赦前,隻奪得宗告身,其餘幷勿論。

     ○司憲府上疏曰: 臣等竊謂乘時徼利,市井之心也;有罪當廢,國家之典也。

    人臣懷利事上者,必至於生釁誤國。

    高得宗,本貪功嗜進,士論鄙之。

    野人李滿住、凡察等事情,國家累次奏聞,朝廷備悉知之,非意外應變之事。

    得宗之奉使,隻賀聖節,欲立非常之事功,僥倖非常之褒賞,作呈文親自齎持,奔走經營,殊失使臣之義。

    又指斥聖體違和所因,矯誣造飾,轉達禮部,以至奏聞,賜藥寬慰,是賣殿下不次之功,情見事白,無禮不恭,莫此爲甚。

    且使滿住醜虜聞之,亦甘心相慶,關係非輕,死有餘辜,持以事在赦前,隻收職牒,一國臣民,莫不扼腕腐心。

    伏望殿下將得宗禁錮遐荒,以爲後來懷利事上者之大戒。

    金智密受事目,出示於人,使得宗遂生矯經之心。

    金淡差受檢察之任,非惟不能沮止,與金汗、金智、金辛等從和得宗之議,贊成姦計,爵秩如舊,雖有首從輕重之異,與得宗所犯不相懸絶。

    金淡、金汗、金辛、金智等職牒,亦行追奪,以謝臣民之望,不勝幸甚。

     上覽疏曰:「爾等論得宗之罪當矣,然赦前事也。

    且前此赴京者,或有作呈文,呈於禮部,已有舊例,不可獨罪金淡也。

    金汗、金智,亦不可以金淡例論也。

    」掌令金孟獻啓曰:「邊將以野人入寇緻疾,固爲可愧也。

    況妄以聖體違和告於朝廷,乘時邀利,是大不敬,亦不可使聞於野人也。

    臣實痛憤。

    雖經赦宥,請放黜于外,以戒後來。

    金淡、金汗、金智,與得宗同議,呈文於禮部,爵秩如舊,恐無懲戒之門,請亦收奪告身。

    」上曰:「赦前之事,莫若置之。

    」孟獻更啓曰:「得宗之罪,乃大不敬也,不可以赦前論也。

    雖不抵罪,亦當放黜于外,以快臣民之望。

    」上曰:「予當擬議。

    」仍命貶得宗于江陰縣;金淡、金智、金汗、金辛,其勿更論。

     ○遠接使鄭淵馳啓:「使臣吳良、王欽率頭目六人及李滿住手下蔔剌兀、凡察手下李欵赤等,於本月十二日渡江。

    」 ○遣知印樸溫于平安道,密贈使臣吳良紅匹段貂裘一領。

     12月17日 ○己酉,遣刑曹參判李季疄,如京師賀新建奉天、謹愼、華蓋三殿,仍謝藥材。

    上率群臣拜表。

    其賀表曰: 丕纉瑤圖,茂膺重熙之連;新開璇極,聿嚴百辟之朝。

    瑞靄觚稜,歡騰普率。

    欽惟溫恭濬哲,剛健粹精。

    定神都而建法宮,功光繼述;頒明綍而施渙澤,德洽生成。

    景祚益隆,群情胥悅。

    伏念臣猥將庸質,端遇昌辰。

    迹繫靑丘,雖阻鳧趨之列;心馳紫闥,倍殫燕賀之誠。

     方物表曰: 光臨正殿,爰布德音。

    顒望明庭,敢執壤奠。

    謹備黃細苧布二十匹、白細苧布三十匹、黑細麻布六十匹、黃花席滿花席雜彩花席各二十張、人蔘一百觔、雜色馬一十匹。

    右件物等,名般甚尠,製造匪精。

    豈充及物之儀!聊效由中之懇。

     太皇太後殿禮物:白細苧布一十五匹、黑細麻布三十匹、滿花席雜彩花席各一十張。

    皇太後殿禮物:白細苧布一十五匹、黑細麻布一十匹、滿花席雜彩花席各一十張。

    謝恩表曰: 大德好生,曲全庶類。

    皇恩罔極,覃及微軀。

    銘骨奚忘?粉身難報。

    伏念猥以孱質,叨守弊封。

    近患疾疢之嬰,乃迷醫治之術。

    何圖賤價之奏,獲達宸聽之嚴?昭示妙方,俾知攝養之訣;特頒良藥,庸備湯劑之材。

    寵矜若玆,前古所罕。

    伏遇心敦涵育,度擴包容。

    諒小臣恭謹靡他,謂荒裔僻陋無産。

    遂令駑鈍,優荷洪私。

    臣謹當于藩于宣,益勤保釐之職;曰康曰壽,恒申頌禱之誠。

     方物表曰: 恩洽衛生,獲紆殊錫。

    誠深執奠,聊申謝儀。

    謹備黃細苧布二十匹、白細苧布三十匹、黑細麻布六十匹、黃花席滿花席雜彩花席各二十張、人蔘一百觔、雜色馬一十匹。

    右件物等,製造匪精,名般不腆。

    豈敢充於享獻?庶小助於匪頒。

     太皇太後殿禮物:白細苧布一十五匹、黑細麻布三十匹、滿花席雜彩花席各一十張。

    皇太後殿禮物:白細苧布一十五匹、黑細麻布三十匹、滿花席雜彩花席各一十張。

    又奏邊境事曰: 正統六年三月二十六日,遼東東寧衛千戶金寶齎捧到勑諭,節該:「王近奏言:『凡察同李滿住謀,欲俟王之使臣回國,引領野人,邀掠於路。

    』朕已遣人齎勑,嚴切戒約。

    今聞其境來朝者,凡察約其黨類,將以今歲掠王之境,不于四月,卽九月,朕又遣勑戒之。

    然狼子野心,未可必其信從否也。

    特勑王知,不可忘備。

    」欽此。

    本年四月十七日,陪臣金乙玄齎奉到勑諭,節該:「比聞凡察有侵軼王邊之謀,朕已遣勑嚴戒之,及戒李滿住等,皆不許作過,猶慮獸心未可必也。

    故亦有勑諭,王備之。

    」欽此。

    除欽遵戒飭邊將隄備外,先於正統五年十二月初二日,東良住吾良哈者和老將忽剌溫者裡之言,告說邊將:「凡察,與忽剌溫等結黨,欲於朝鮮作賊。

    」本月十九日,忽剌溫都乙赤告說:「凡察、滿住,與忽剌溫等同謀,要於朝鮮國地面作賊,野人各處,送箭請兵。

    」本月二十五日,吾弄草住吾都裡於夫老傳說:「忽剌溫等與李滿住,欲於朝鮮國閭延、江界等處,必定作賊。

    」正統六年二月二十六日,伐引住吾良哈毛多吾他傳說:「凡察請諸種野人,欲於朝鮮作賊。

    」本年四月初五日,吾良哈大也乃告說:「凡察、忽剌溫通同,要於朝鮮作賊。

    」本年十月二十七日,忽剌溫色奇等告說:「凡察約與忽剌溫等,要於朝鮮作亂,整備軍馬。

    」本日,婆豬江住吾都裡加乙夫等與東良住阿陽可等言說:「李滿住、凡察、忽剌溫等同謀作賊,已曾定約。

    」本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阿赤郞貴住吾良哈尙家傳說:「凡察、忽剌溫通同,率領軍馬五百餘名,要於朝鮮甲山等處作賊一定。

    」本月二十八日,豆門住吾良哈周將介,與寧北鎭住吾良哈所乙隻傳說:「凡察、童倉、滿住等請引忽剌溫,多領軍馬,要於朝鮮作賊,本月十五日間,忽剌溫地面屯聚。

    」本月閏十一月初二日,受本國職事吾都裡豆稱哥會寧地面省親回還告說:「凡察管下胡農隻,與我說:『滿住、凡察連結忽剌溫,一千五百名成群,要於本國閭延地面作賊。

    』」又凡察、滿住等於情願留住吾都裡處,送人傳說:「要於來春,率領軍馬,到汝等所居地面,藏匿林間,窺伺拘取搬來。

    」得此。

    査照,先據議政府狀啓備平安道都觀察使鄭苯呈:「該野人二百餘名,於江邊樹林間,潛隱窺伺,望見農人布野。

    正統六年八月二十六日,突入閭延地面虞芮口子,殺死軍人一名,搶掠婦女六口、馬七匹、牛四頭去訖。

    」得此。

    更飭邊將,嚴加隄備。

    又據本府狀啓備本使呈:「該本年閏十一月十一日,前項野人等,多結軍黨,前到慈城、閭延等處,不能深入,各將點看煙臺人,殺死二名,虜去二名。

    」得此。

    本年十二月初七日,滿住管下冬伊包告說:「前番八月間,虞芮口子虜去婦女一口,見在滿住管下貴淹波老家裏使喚。

    」來月十一日,上項被擄逃回閭延堡軍任得連供說:「本年閏十一月十三日,爲因點看煙臺,忽遇賊黨,穿甲帶弓,倍前成群。

    其中面上黑刺野人相雜追趕,緻被捉拿。

    有解說本國言語者把俺用繩絟項,晝則路上牽走,夜則絟了兩腳,又令同類野人二名堅守不放。

    以此不得逃脫。

    至第七日,推稱痢疾,見本賊等睡着,隄坊小解,寅夜逃走,爲緣飢餓,不能行步,至九箇日頭,纔到本處口子。

    前項賊人等退兵回還,行至婆豬江迤北地,分群數宿,相距五裡許,所着冠毛各異。

    一軍向北,一軍向西廻去。

    其向西回去野人,都是已前住在婆豬江時,常川本國來往,討索鹽糧的野人。

    請引同類野人,結黨作賊。

    」據此。

    臣參詳,滿住自宣德七年至于今凡十年之間,連連作賊,卽今誘緻凡察、童倉,一處聚居。

    又凡察、滿住等,與忽剌溫連姻,增添黨類,數月之內,累次來犯邊境,殺虜人畜,違背勑旨,敢肆狡兇,邊患益滋,理宜奏達。

     ○慶尙道都事權技辭,引見曰:「創業之時事繁,守成之時事簡,時異事殊,政由俗革。

    近年以來,立法頗多。

    以入居之事言之,高麗之時,平安道平壤、鹹吉道和州以北,皆徙南界民以實之。

    古人動大衆定大策,至於如此,而尙無怨謗,今入居之數,不過數千,而民皆怨咨,至有自斷手或自死者,予甚軫慮。

    夫叛逆,天下之大變,凡民所共駭。

    然苟有倡率之者,尙有從之者,安有人君爲國大計,徙民實邊,而不肯從者乎?此則涼德所緻,尙誰咎哉?下三道地窄民稠,耕三結之家,有子三人,若分其田,則一人隻耕一結,民生焉得裕乎?平安道道地曠且沃,予欲刷富戶,入實閑曠之地,而鹹吉之事未畢,故未卽擧行耳。

    租稅之入,議者非一,或雲:『貢法之行,富者便之,貧者厭之。

    便之,以其多占良田,收獲倍利。

    若隨實給實,租稅必多於貢也。

    厭之,以其僅得磽薄之田,耕耘失時。

    若收以貢法,則所獲不能充其賦,故幸其踏驗之法耳』。

    或雲:『富者厭之,貧者便之,此無他,富者能賄敬差委官,以實爲損,租稅之出,反不及貢法之數,故厭其貢法之有定數。

    貧者於踏驗之際,委官書員供頓之費及筆墨,皆斂民戶,誅索侵漁,貧者居先。

    雖曰貢法稍重,踏驗之時,雜斂之夥,倍於貢法之出,故貧者便之』。

    兩議紛紜,未知誰是,乃於下三道先行貢法,以試便否耳,初非欲厚斂於民也。

    且以農桑言之,予於後苑,耕種以觀之,丁巳年雖旱荒,而收穫倍多。

    此無他,耕耘之際,人力有餘也。

    今年禾稼垂成,而雨水爲害,卒無所獲。

    由是觀之,天時雖順,而人力不至,尙何有秋?隨其節候,勤其勸課,固所當爲。

    然拘於勸督,過爲騷擾,使民不得安其業可乎?斂散義倉,亦重事也。

    散之或不均,斂之或失宜者,容或有之,任方面字牧之人,不可不盡心也。

    汝往懋哉!」 12月19日 ○辛亥,召右議政申槪、左贊成河演、右贊成崔士康、禮曹判書金宗瑞等議之,遂遣知印樸楨,遺貂裘貂冠于兩使臣。

    其頭目及滿住、凡察手下人,亦賜襦衣毛冠。

     ○遣星源君李正寧于開城府,宣慰使臣。

     12月21日 ○癸醜,禦勤政殿受朝。

    骨看虧知介指揮時方介等五人、五良哈指揮也尙介等隨班獻土物。

    上引見時方介,慰勞之曰:「自我祖宗以來,汝等歸順我國,予極知汝等誠款。

    」時方介啓曰:「自我祖父以來歸順,至于今日,臣敢不盡心?」上曰:「予嘉汝意。

    」 12月23日 ○乙卯,遠接使鄭淵馳啓曰:「使臣吳良謂臣曰:『我奉勑急於登途,凡行裝未及卒辦,從我伴人,亦未備衣靴而來。

    願宰相護恤,使我勿凍』。

    及受貂裘至,喜乃曰:『將於殿下前叩頭』。

    王欽亦受之甚喜。

    坐次則良北壁,欽東壁。

    良與欽言,欽必就前聽受,良不起。

    凡宴飮行禮之時,欽起立,臣亦起立,則良曰:『家無二尊,道無二緻,何以爲欽起居乎?』一日,欽曰:『吾爲官人十餘年,再使朝鮮,亦知禮度,況聖旨有曰:「差備諳虜情者,同去整理。

    」良蔑視我,坐於異壁,待我無禮,然我性本疎拙,豈敢爭禮?但恐到王京,失禮於殿下耳』。

    自此良惡欽抗禮,稍有嫌隙。

    臣問入京行禮節次,良曰:『我與殿下行禮時,王欽差後。

    坐次則我與殿下共對,欽差退坐東西隅矣。

    』」 12月24日 ○丙辰,命都承旨趙瑞康、左承旨李承孫,與申槪、河演、崔士康、皇甫仁議使臣吳良及頭目孫中、卓亮等密贈之事。

    僉議曰:「吳良所索之物及衣服布物,宜密贈之。

    孫中、卓亮,又是用事頭目也,亦宜密贈。

    」上命承孫往黃喜第議之,喜議亦同。

     ○命申槪、金宗瑞、李承孫,往碧蹄迎慰使臣。

     12月25日 ○丁巳,司憲府啓:「今以李允之爲縣監,吉師舜爲慶州判官,金俓爲鎭撫,金渭爲別坐。

    允之曾爲造紙所別坐,與同僚相詰歐擊,爲人忿悍,不宜治民之職。

    師舜雖節士之子,常爲京市署令,取市人女爲妾,盜官物以贈之。

    又分司籍田,聚無賴之徒,公然供億,又盜米輸家。

    人有以此等事告狀者,皆以無因告訴不治。

    然本是端士則何有言此者乎!況慶州,沿邊繁劇之地,府尹金益生雖武人,今已年老,判官須用武人,允之、師舜,請皆改差。

    俓及渭,皆以守令罷黜,纔經數月,遽授此任,甚爲不可,請皆罷之。

    」 上曰:「予嘉乃言,當與政府議之。

    」 12月26日 ○戊午,欽差錦衣衛指揮僉事吳良及遼東百戶王欽等齎勑而來,上率王世子及群臣,出迎于慕華館,至景福宮勤政殿受勑。

    其勑曰: 近凡察、滿住俱奏:「不敢刼王使臣,犯王邊境。

    」但凡察言:「鏡城遺下叔逢吉等一百七十餘家人口,不得完聚。

    」李滿住亦言:「正統二年,王國軍馬搶去人十一口,欲回未得。

    」王所言彼皆久居懷安,心不欲回,朕明諭此意,而凡察等固求完聚,屢奏不已,詞亦懇切,乞朝廷爲之分割,且欲自往搬取。

    近又聞其糾合乃胯等,欲爲非義。

    朕惟王爲國東藩,凡察、滿住,皆受朝命,於邊居住,俱宜保全,俾之安靖。

    若坐視其競爭構怨而不恤,非一視同仁之心。

    今特命錦衣衛指揮僉事吳良,齎勑諭王。

    仍令凡察、李滿住等各差一的當人隨來,王可招集凡察、李滿住等所索之人,面對吳良等及其所遣來者,自言願留願回,如有誠心願留,卽聽在王國居住,則凡察等亦難復言。

    如其願回,則付其所遣來人帶去,王亦令人護送出境,不緻失所。

    如此,庶幾合天理協人心,紛爭自息,邊境永寧。

    王世秉禮義,以忠厚立國,卽此數人,或去或留,何係損益?惟王體朕之心,勿有固必,惟義之從。

    況此輩反覆無常,非至誠,不足以服之,王其遵朕所言,善與裁處。

     受勑行禮訖,上升殿,與使臣行再拜禮。

    上語使臣曰:「天寒路險,艱苦而來。

    」吳良曰:「站路供饋甚厚,又遺貂衣貂冠,遣宰相迎慰,絡繹於道,深感殿下敬朝廷之意。

    」仍曰:「凡察、滿住言:『留住人口,朝鮮不肯放還。

    』故朝廷差我而來。

    殿下敬順天道,竝皆放還,則邊境可得安寧。

    凡察背王厚恩,逃去訴於朝廷雲:『父子兄弟,分離異處。

    』然其留住者要去則放,要留則聽。

    」仍行茶禮訖,遂歸太平館,上幸太平館,設下馬宴。

     ○命都承旨趙瑞康,贈使臣及頭目李滿住、凡察手下人等衣服靴笠有差。

     12月27日 ○己未,命都承旨趙瑞康,問安于使臣。

    自此承旨輪日問安。

     ○領議政黃喜又往問安,自此議政府六曹亦輪日問安。

     ○上幸太平館,設翼日宴。

     ○吳良謂館伴鄭淵曰:「吾欲與本國管事宰相同問野人去留。

    」先是,國家慮吳良親往問其情願,招緻酋長及凡察兄弟,已上京矣。

    今吳良又書居住野人姓名,使之招緻,國家難之,召黃喜、申槪、河演、崔士康、皇甫仁、金宗瑞議之。

    僉議曰:「良所招來者甚多,不可盡從。

    良若有問,當答曰:『野人散處,或五六戶或十餘戶或十五餘戶,屯居不常,各有酋長。

    酋長欲留則其下焉往!欲去則其下亦從之,不必盡問。

    野人每歲時朝謁,故今酋長多有來者,如問其去留,則宜問已來者。

    』」上從之,仍命皇甫仁、李承孫,與館伴鄭淵、閔伸同使臣問野人情願。

    時國家密遺良甚厚,凡所求索,無不曲從,故良隻問已來野人等。

     12月28日 ○庚申,吳良與王欽欲私進匹段,上問受納可否於承政院,趙瑞康以爲:「受之可也。

    」李承孫曰:「今良等,非他使臣之比。

    凡其所爲,略無忌憚。

    若中國聞之,以爲何如?受之不便。

    」上命承孫,議諸大臣。

    黃喜、申槪、金宗瑞、李叔畤等曰:「前此朝廷使臣到本國,皆有私進,今亦受之,何妨?」河演、皇甫仁等以爲:「受之不便。

    」上從喜等議。

    款赤亦欲進皮物,許之。

     ○命內史金淳,贈食物於使臣。

     ○命同知中樞院事李思儉,往使臣館,設晝奉杯。

    自此命二品以上,輪日設之。

     12月29日 ○辛酉,吳良謂通事閔光美曰:「吾欲買金銀眞珠。

    」光美曰:「此皆本國不産之物。

    」良曰:「吾將請王府所藏金銀。

    且皇甫宰相,管守北方,必畜眞珠,幸爲我請之。

    」迎接都監以啓。

    上議諸政府,使光美似自以其言答之曰:「大人之請,敢不盡心?然金銀不産本國,奏請除歲貢,朝廷所知,必不從請。

    眞珠亦非本國所産。

    皇甫宰相,非恒鎭北方,但時時往來耳,況産於北方,曾所不聞?」 12月30日 ○壬戌,召黃喜、申槪、何演、崔士康、皇甫仁、金宗瑞謂曰:「吳良等欲私倡妓,何以處之?其頭目亦皆許之否乎?」喜、槪、演議曰:「前此使臣之來,或有許之者,況今良等自求,宜許之。

    其頭目,亦不可不許。

    」士康、仁、宗瑞曰:「今若許之,則後弊難禁,不可許之。

    」上從喜等議。

     ○吳良私妓浿江兒,王欽私約重來。

    自此良更納數妓,縱淫尤甚。